税法课程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税法课程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税法课程总结

税法课程总结范文1

关键词:理论联系实际;税法变革;生活实例;综合分析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9-0215-02

一、税法课程教学概述

税法课程是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必修核心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课程。其内容涵盖非常广泛,既包括近20个税收实体法,又包括税收程序法(李晓红、谢晓燕,2010)。税法课程的内容决定了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但是在高等院校的教学中,税法课程只是单纯的理论讲学,无法给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学生只能在后期到企业或事务所实习才能真正接触到税法实践)。单纯的理论讲学存在以下几个弊端:(1)税法法律条文显得晦涩难懂,学生难以理解;(2)税法显得枯燥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不少学生在学习税法时候采取死记硬背方式,不求甚解,考试结束后忘记得一干二净(蔡博、朱晓丹,2011)。

在无法提供实践机会的约束下,要避免纯粹的理论讲学,任课老师需要在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税法条文是晦涩难懂、枯燥无味的,但是将法条放到一个个具体的经济生活例子中,它会变得鲜明立体,既能够让学生更好理解法条内涵,也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这也能帮助学生在后期的实习或将来工作中更快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具体而言,我们可以根据税法的三大特点设计相应的教学内容,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标。税法的第一大特点是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之中。这需要任课老师在税法教材内容滞后的约束下,在教学内容中紧密联系当今的税法变化。税法的第二大特点与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任课老师应该充分发挥税法这一特点,将各种各样的生活实例与各个章节内容结合一起讲授。税法的第三个特点是各实体法并非孤立,而是一个有机结合体,这需要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某种经济行为有意识地将各章节知识综合分析。下面,本文将对如何根据税法的三大特点设计教学内容,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展开论述。

二、教学内容设计

(一)紧密联系当今的税法变革

税法的第一个特点是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之中。会计学的其他专业必修课,例如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在一定阶段内基本不会发生变化。然而,近年来税法几乎在每一年都有某个实体法发生重大变化。这导致税法课程的教材与当今的税法实践脱钩。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许多老师会选择当年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教材,或者其他税法教材。即使是CPA税法辅导教材一年一编,也会存在一些滞后性;而其他的税法教材很多是几年前所编制,很难跟上税法日新月异的变化。

以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变革为例,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2013年4月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还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实现区域和行业双扩容。这是一次重大的税法改革,从部分行业的试点到全国实施前后历时1年半。然而,2013年及以前的教材还是沿用改革前的内容,估计CPA税法教材最快在2014年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为了弥补税法教材的滞后性,任课老师应该在课题教学中紧密联系营业税的变化。我们可以在营业税这一章节中增加营改增的内容介绍,或者要求学生对某一实体法的新变化进行案例分析。

除了营改增这种涉及面很广的重大改革,近年来也有部分实体法出现小范围改革。例如,2010年以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010年开始,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的趋势,国务院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实施房产税改革,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也需要缴纳房产税。又如,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酬所得改革,税率由九级变为七级,起征点也有较大幅度上升。再如,2013年3月出台的“新国五条”,规定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严格执行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再采用以前对转让收入1%~3%的幅度核定征税。这些实体法的新变化都无法在税法教材中马上得到反映,这需要任课老师在讲授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章节中向学生作特别介绍,紧密联系当今的税法变化。

(二)将生活实例与知识点相结合

税法的第二个特点是与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然而不少任课老师在课题教授时只会照本宣科,空洞地讲授理论知识,导致学生对税法学习缺乏兴趣。他们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考试结束后知识全部“还给老师”,这样的教学效果是差强人意的。如果任课老师能够在课题讲授时充分发挥税法的特点,将实体法要点与生活实例相结合,在培养学习兴趣、增加会计的感性认识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教学效果也会事半功倍。

例如,在讲授增值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展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照片,向他们讲述企业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等造假事件,可以使得学生充分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以及需要严格管理的原因。在讲授消费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播放消费者热衷香港或海外代购护肤品等奢侈品的视频,学生更加清楚了解到:国内进口奢侈品的价格中,一半甚至更多的比例为进口环节所需缴纳的关税、消费税与增值税。在讲授关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引用海关对个人从香港携带iPad等电子产品征收20%关税等例子,加深学生对关税的理解。在讲授契税章节,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讲解以下例子或播放相关视频:2011年由于新《婚姻法》出台,许多夫妇争先恐后地去房管所加名字,原来只写一人名字的房产变成夫妻共有;然而原有的契税法规对这种新情况没有响应的规定,导致各地税局有的对此征收契税,引发公众强烈的不满;后来,国家税务总局才正式规定这种加名行为无须缴纳契税。在讲授企业所得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展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表和各类分表,这样学生可以更好地将所得税的各类规定与纳税申报表的项目结合起来学习,效果会更为显著。在讲授个人所得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讲解工资薪金改革前各方围绕最低起征点的激烈讨论,让学生明白税法制定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任课老师在讲授实体法的每个章节时,都可以将其中枯燥的法律条文与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投入到税法的学习之中。

(三)将各章节知识综合分析

税法的第三个特点是各实体法并非孤立,而是一个有机结合体。在各类税法教材中,基本都是按照各个实体法以此介绍,首先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然后是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各类财产税,最后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教材中。各个实体法是彼此孤立的;然而在现实中,某个经济行为会涉及多个税种。不少学生在学完税法之后,并不清楚某个经济行为到底要缴纳几种税。由于学生是初学者,也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出现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为了使得学生将所学的各种实体法有机结合起来,这需要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将各章节知识综合分析,或者引导学生在学习后面章节时,回想前面章节与此相关的内容。

例如,个人出租房子这一常见的经济行为,到底需要缴纳几种税?税率分别是多少?(1)出租房子作为服务业,需要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2)按营业税额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的为5%)和3%的教育费附加;(3)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4)租金收入扣除20%的费用,扣除前面所缴纳的各种税费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子的经济行为,按照现有的税法规定,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与个人所得税五种税费。经过任课老师的综合分析后,学生会对相应的知识点有着更加深入的理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学生会觉得看身边的人出租房子,并没有缴纳那么多税,感觉书本所学和自己感知的现实情况有所差距。任课老师需要指出,由于个人作为纳税人,是极其分散且无法有效管理(与企业不同),因此现实中大部分个人出租房子都是偷税漏税的。通过这样的讲解,学生也会了解到税法原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

又如,任课老师在讲授关税章节时,可以将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结合起来。从境外进口物品,首先需要缴纳关税,然后再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与消费税。在讲授资源税章节时,可将资源税与增值税结合起来。它们的结合点包括:(1)缴纳资源税的货物都缴纳增值税;(2)缴纳资源税的原煤原矿除天然气用13%税率之外,在征收增值税时适用17%的基本税率;(3)资源改变原始状态之后生产的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在计算增值税时也用13%的低税率。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通过不断的跨章节归纳总结,或者引导学生做类似的总结,才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刻理解税法的各章节是一个统一体,而非零散孤立的。

三、结论

如何进行会计教学,如何培养具有未来竞争力的会计人才,一直都是会计教育者不断思索和实践的问题(牟小容,2009)。长期以来,税法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任课老师较为关注理论教学,而忽略了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根据税法本身的特点展开教学,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抽象的税法条文变动生动立体,这将是税法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从笔者开展的税法课程教学效果来看,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效果较为理想,许多学生表示税法并没有他们之前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呆板。

在开展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实践中,任课老师可以采取多种教学手段。这包括图片展示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税法专用文档,播放各种税法影响经济生活、税法变革大讨论等相关视频,组织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对近期税法热点进行案例分析等,这些教学手段都能够很好地加强学生对于税法的感性认识与理解。

在税法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是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其中的方法与途径很多,笔者所列举的三种方法只是笔者在自身税法教学中的一些体会。未来的税法教学改革,需要更多的任课老师从自身教学中总结经验,共献良策。

参考文献:

[1]蔡博,朱晓丹,复议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J]北方经贸,2011,(9):85-85

税法课程总结范文2

摘要: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调整过程中,税法就会频繁地进行完善与变动。相应地,税法课程也必然呈现出不断变化的特点。针对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找出一些改善与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税收;税法;教学改革

一、《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作用

(一)从税收、税法的重要性看《税法》课程的重要性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已逐渐成为国家参与国民经济再分配,取得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企业和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政府要依法课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收入大幅度增加,为国民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高居民福利水平提供了资金保证。同时,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社会生产各环节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税收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税收的实现,需要税法作保障。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要顺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依法治税的形势发展,掌握税法知识和技能就成为其专业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税法的法律知识,了解企业缴纳税收情况,确保企业遵守税法的每一项条款,做到涉税零风险。

(二)从财经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看《税法》的重要性财经类专业,特别是其中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已经将税法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因为各个经济实体部门越来越重视税务工作,税务工作已经成为财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甚至许多企业已经将税务业务从会计部门单列出来,单独设立税务部门,与此相适应,税法课程必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从专业知识结构看,税法的知识结构具有综合性。

该课程教学要在学生通过基础会计课程学习之后,掌握一定的企业经营知识的基础上开设,税法是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重要基础。

二、目前《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法内容多、变动频繁,课时安排少

1993 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税制改革,至今,已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包括税收权限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完整的税法体系。但许多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的学时安排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因此,容易造成任课教师根据个人喜好,或者选择部分税种进行认真的讲授,其它的税种被忽略。或者各税种泛泛讲解,使得学生无法深入、全面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针对税制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不断地进行调整。各税种的补充文件、通知等等行政法规不断颁布,变动很频繁,一方面要求教师及时了解和更新知识,否则往往将旧的法规传递给学生,进而造成知识更新的迟缓。另一方面,学生对于不断变化的法规,感到无所适从,应接不暇,甚至造成学生放弃最初学习税法知识的强烈愿望,变得知难而退,慢慢丧失学习的兴趣。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多,学习难度大,课时安排少,很难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材建设滞后、教学手段落后

由于税法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因此教材更新的滞后性就成为必然。这就造成教材编撰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阐述税法基本内容,范例分析缺乏,这种教材内容无需经常更新。另外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法条罗列,例题比例过少,这种教材只是每年修订一次。对学生来说,前一种教材内容枯燥,理论晦涩,而且相关案例的缺乏使其不具备实践指导性。后一种教材,表面上看来,更新比较频繁,但不定期的税法调整、相关文件或通知的出台,同样使得教材更新相对滞后,而且,罗列法条的方式,是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的。

教学手段方面,大部分高校显然已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但事实上,大部分学校并不能完全保证满足每一门课程对现代化教学设备的需求,因此在教学资源分配时,往往给税法课程安排的是最原始的“粉笔+ 黑板”的普通课室作为主要教学场所,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三)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学方法单一

税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而各高职院校中,很少有专门从事税法教学和研究的人员。大部分从教人员,是法律专业或者财经类专业人才,极少是既懂得法律又懂得财税的复合型人才。并且,在高职院校本课程教学队伍中,存在许多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从教人员。在情景教学或案例教学过程中,这些弱点暴露无遗。

从教学方法上看,大部分教师采用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较少与学生互动。税法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强、内容多,但高职院校税法课程课时安排少,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多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将教材内容全部讲授完毕,无暇考虑学生的接受情况与能力。学生则被动地、囫囵吞枣式地接受,根本无法消化吸收。由于教师追求税法知识的全面性,而使学生知识掌握越来越模糊,教学出现事与愿违,事倍功半的不良后果。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权威教材与补充资料相结合,解决教材编写滞后问题

比如选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这样一本权威机构编撰的教材,能较好地兼顾本课程教学的现实指导意义及时效性等的要求。同时,要及时关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法修改的新动向,在教学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补充,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时效性。

(二)教学内容准确选择与教学顺序合理安排相结合,解决知识衔接的问题

教学内容上,就内容极其丰富而庞大的税法课程而言,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当重点突出基本原理和基本政策规定的讲授。教学的顺序上,税法是在基础会计基础上学习的,考虑本课程与基础会计的关联性,本课程可以首先安排学习流转类税,接下来安排学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再安排资源类税的学习,然后是学习财产类税,最后是所得类税的学习。这样的顺序安排,符合基础会计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顺序讲解六要素。如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了解和学习了我国现行税制的分类,又能与基础会计课程联系起来,有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解决学生接受难的问题

完善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在继承传统讲授法的基础上,适应工学结合的改革需要,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教学等方法。

要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效果,必须培养学生对课堂内容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开展互动式学习。

在本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设计完善的教学案例,或者选择恰当的案例,可以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比如,采用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法。本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具体操作企业纳税实务,不仅能加强理论知识的掌握,还能锻炼其实际工作能力。但事实上这种要求不可能在本课程标准课时的设置内完成。因此,可以创办税务实训室,提供相应的软件、设备和与实际工作相同的各种耗材,通过校园模拟实训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转变为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员、办税员,让学生完成与实际工作岗位相同的工作任务。在模拟过程中,边学边练,实现工学结合。广州工商学院财金系会计专业在这方面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教学手段方面,要学会充分应用现在多媒体技术来开展教学。制作生动形象、内容丰富的PPT课件和教案;通过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税法教学资源,将课程的教案、课件、实训资料、教学案例、习题题库等电子资料上传至网络;开设学习交流平台,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课后。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多种渠道相结合,解决《税法》课程教师的能力素质问题

1.进修深造。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适合自己的专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

2.挂职实践。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可利用周末或寒暑假的时间,到企业顶岗锻炼,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保障本课程教学的质量。

3.专业考试。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通过积极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如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积极到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提升税法课程教学质量。

4.打造一支学习研究型的税法教师队伍,不断提高该课程教师的信息收集吸纳能力。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改革变化之中,税法教师需要不断关注、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的变化和新税法的内容,随时注意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5.聘请行业专家做兼职教师。教师要能指导学生完成税法课程中的理论和实训项目,则其本身应该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知识和税务实践经验。高校可通过聘请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定期面对本课程授课教师开展培训讲座,帮助教师提高能力素质。

总之,税法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勤于思考,及时总结。学校要为授课老师提供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及实践锻炼的条件,才能有利于本课程教学师资力量的成长与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

参考文献:

[1]尹宗成.《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管理观察,2010(9).

[2]林琳.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

税法课程总结范文3

关键词:自主学习 课堂讨论 评价反馈

    目前教育界对税法教学的讨论广泛,如何发挥学生在此课程中学习的主导地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税法教学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一、对税法教学的认识

(一)税法教学的重要性

    税法教学的重要性是由税法的重要性和市场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决定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随着税务复杂程度的提高,社会对税务人才的需求增加。因此通过课程改革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税收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前税法教学面临的问题

(1)《税法》课程理论体系庞大,课时少,知识更新快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

    税法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法条例体系混乱,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在税法体系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并且很多税种的改革与调整是不定期的,出台的文件、通知等行政性法规很多。但是此课程课时较少,和庞大的知识体系和繁复的法律条文不匹配。

(2)课堂教学模式落后,传统的讲授法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

目前,税法教学多采用“讲授+板书”模式。由于条文繁多,多数学生对案例分析更多是机械、被动地接受知识,如何有效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一定挑战。

(3)传统的课程考核体系过于单一,不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综合能力

传统的笔闭卷考核无法全面地开拓思维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改革的理念及主要内容

     《税法》教学改革核心是应用“自主学习”合作型教学模式,改变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模式,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为目标,借鉴国外教学模式,展开小组讨论演讲并改革单一的考核模式,整个教学将分成三个阶段:教师布置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评价反馈。

(一)、教师布置引导阶段——发放学习指南,精选并介绍相关案例

1.发放学习指南,让学生明确学习任务。

借鉴国外的教学模式,学期初发放学习指南,告知学生考核要求 和教学进度并向学生提供本课程每章节的阅读书目,学习指南包括:

a.课程简介:本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内容包括税法构成要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及其他税种。

      b.教学进度:根据每学期的时间来安排

      c.考核要求:考勤(10%)案例演讲 (10%) 案例论文(20%) 期中考试 (20%) 期末成绩(40%)

案例演讲:以3-4人小组为单位,针对某个案例介绍分析

案例论文:选择近年发生的偷税案,找出1-2个议题并用相关知识分析,800字以上

       d.以供案例演讲和论文的备选案例

       e.参考书目

2. 教师精选并介绍教学案例,提出相关议题.

案例教学法使《税法》枯燥的学科变得生动起来,但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首先,选择的案例要少而精,学生能在有限的时间进行深入的分析。其次,选择的案例要发生在近期并且贴近生活,例如近年来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等。再次,选取的案例既要紧扣教材内容并且有助于学生理解。

在此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展开小组讨论,调动学习积极性。

(二)、学生自主学习阶段——以课堂讨论为核心,引导学生展开讨论

此阶段是中心环节,注重师生互动,学生要在此环节中积极发现问题。

首先,营造宽松互动的氛围,上课前改变教室格局,把课桌变成环绕式的格局,改变评判性的    方式评价学习结果,允许学生自由讨论,展开联想。

    其次,引导学生积极课堂讨论,讨论前, 教师要定出案例分析要解决的问题和讨论的步骤, 最好选择开放性话题。学生可分组进行讨论,并在每组安排思维较为活跃的学生。讨论中,学生可自由发言,教师也可选择同学发言,但应该慎重挑选第一位发言者,起到有效的示范作用。 教师要适时鼓励学生提出新观点,培养创新意识。在讨论的最后,教师可根据课程本身和学生的讨论补充问题,并鼓励学生对讨论中涌现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

(三)、评价反馈阶段——改变传统单一的评价模式,考核方式多样化

教师应改变传统的以考试为主要模式的考核方式,以开放式的案例演讲与案例论文为核心,细化评分标准,注重反馈,并在学期初告知学生考核体系。

       案例演讲的评分内容:演讲内容(议题相关性、回答准确性);PPT印象(内容概括性与逻辑性);演讲技巧(语音语速、身体语言、观众互动、语言逻辑性)

演讲内容和PPT印象同组成员分数相同,但演讲技巧同组成员分数不同。

案例论文的设置:设置开放性命题;学生自由选择近几年发生的偷税漏税案;找出几个议题,用相关税法知识分析,800字以上

案例论文的评分标准:格式标准、案例介绍、议题相关性、分析准确性

总之,税法教学应实施以能力考核为主。从平时考察、作业评价、解决问题等多个方面考核学生, 以改变片面依赖闭卷笔试的考核模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 郝如玉,王国华. 中国新税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

[3] 舒国燕.对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8 (6):321-324.

[4] 李晶.基于《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 (3) : 89-91.

税法课程总结范文4

(一)调研目的

在高职会计专业的建设中,税法课程被纳入到核心专业课程体系当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税制体系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企业对会计工作人员涉税业务的处理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熟悉税法并且能够完成企业涉税业务的处理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必须掌握的技能。而传统的税法课程一直以严肃刻板的面孔示人,让学生难以接受,学生学习效果不理想,因此,有必要对税法课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改革,重新编排教学内容,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并配备相应的教学资源,让学生在税法课堂上获取一个企业税务会计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是这门课程的根本任务。但在改革过程中我们遇到一些阻力,因此,对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对照税法对应的岗位进行岗位任职能力调研,是课程建设的出发点。

(二)调研对象

此次调研立足于武汉市某高职院校财经学院,在在校生中进行了调查,同时在与学院合作密切的企业和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中进行了调研。

(三)调研内容及方法

调研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企业税法类岗位的任职要求调研,另一方面是针对学生对现有税法课的评价及学生的需求调研。企业的岗位任职要求调研主要在校企合作企业和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进行,我们采用的是访谈的办法,调查者与企业相关岗位的负责人通过预设问题的交流,收到反馈信息,再进行整理;学生的教学评价和需求调研则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

二、调查结果评析

(一)岗位调研

岗位调研主要通过企业走访的形式进行,在校企合作企业和毕业生就业单位进行了访谈,首先了解了企业会计类的岗位设置情况,以及用到税法知识和纳税技能的岗位,其次是岗位对任职能力的要求,再次是岗位任职能力的选取标准。

访谈中了解到的会计类岗位有出纳、财务会计、税务会计、销售会计、办税员、成本会计等岗位,由于每个企业的规模不一样,行业不一样,岗位设置情况也不同,岗位的名称也有区别。经过统计和总结,最终将会计专业所面向的工作岗位概括为企业的出纳岗位、记账员岗位、办税员岗位、成本核算岗位、统计员岗位、内部审计岗位、注册会计师助理岗位等基层工作岗位,在基层工作岗位积累经验之后,还可以面向会计主管和财务管理的岗位。因此,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面向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的这些岗位,培养具有较强的会计业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的会计应用型人才。学生既要具有这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同时还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会计专业所有的课程设置都应该围绕岗位的设置和学生需要具备的能力进行设计和排序,而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主要针对的是办税员工作岗位所需的核心知识和技能,同时,这门课程也是其他各项会计工作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之一。

进一步对办税员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了解,办税员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法处理企业与国家的经济与法律关系,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按期核算缴纳各种税费,接受税务机关及中介机构的纳税检查。具体工作流程为: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发票领购、使用和保管;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申报;申请退税等。

再对办税员工作的依据进行了解,也就是岗位任职要求的选取标准。首先,办税员的工作是在国家的税制管理体系下进行,所以各项税法、税收法规、征收管理条例是办税员工作的首要依据;其次,办税员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对企业的业务非常熟悉,对企业所在的行业的税收政策有深入的了解和深刻的解读,办税员的工作要以企业的发展目标作为依据,要做好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

(二)学生教学评?r及需求调研

为了了解目前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我们对已经上过税法课程和正在上税法课的14、15级两届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目前学校设置的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

1.教学内容。对课程的难易程度和课程内容的适用性进行了调查,如图1、图2所示,学生反映课程内容较难的占了较高比例,对课程的适用性也反映出理论偏多。结合课程改革的现状,本课程已经在教学内容的改造中删掉了多余的理论知识,注重学生职业操作能力的培养,但学生评价反映出来改革没达到预期效果,分析原因,主要是课程改革治标不治本,没有配套的资源,很多新的方法和理念没有落到实处,想给学生进行实训,却没有全面完整的实训背景材料,想用更简单易懂的方式讲解枯燥的法律知识,却没有辅助的工具,所以,学生没有达到学习的预期效果。

2.教学方法。在调查中,统计了教师常用的教学方法以及使用频率,同时也了解了学生喜欢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并且还请学生给出了一些教学方法的建议。

调查发现,教师在教学设计上用到了多种方法,试图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在具体运用上还是偏向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而学生喜爱的则是一些操作性强、参与度高的教学模式。甚至有学生设想出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现场教学法、软件教学法、网上教学法等。如表1所示。

分析调查中出现的教师使用的方法与学生期待的方法之间的反差,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税法课程的特点影响,税法课程的信息量很大,实际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条款很多,要掌握好了才能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教师在教学时要介绍的内容很多,操作的少;第二,教学资源不足,虽然课程本身有法律法规复杂的特点,但如果教学资源可以配套,很多枯燥的知识点是可以化繁为简,深入浅出的,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很好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3.教学资源。学生反映教师在教学中用到的教学资源有:教材、电子课件、教学视频、税收案例、税法MP3随身听、纳税文件、纳税表格、税法学习图表。学生觉得最有用的资源有:税收案例、纳税表格、电子课件。学生建议增加的资源有:更多企业一线的案例、仿真实训案例、纳税软件等。

现有的教学资源形式很多,但内容不够系统,这些资源在教学中运用的目标也不太明确,有些教学资源在教学中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这应该是教学资源建设改革的重点内容。

三、 存在问题与建议

首先,教学内容的选取要参照企业岗位调研的结果。应该以办税员工作的依据作为税法课程内容选择的依据。教学内容的选取应遵守三个主题的标准:(1)办税员必须熟悉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和征管规定,因此,第一个标准就是以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暂行条例》作为教学内容选取的标准。(2)办税员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企业的要求,因此第二个标准就是以企业的办税员岗位任职要求作为教学内容的选取标准。(3)课程的内容选取还需要考虑学生发展的需求,学生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需要取得一些职业资格证书,而税法课程在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中都有涉及到,因此,课程内容的选取还要遵循学生考证的需求。

税法课程总结范文5

一、项目教学法在税法教学中的意义

项目教学法是教师模拟真实金融情景,设定相关处理项目,让学生实际开展这些项目,完成这些项目的过程中进行学习。这一教学的开展,特点在于高度模拟现实情况,教师不直接面对学生开展教学,而是学生通过处理项目,获得知识技能。

1.项目教学法让税法学习与时俱进。税法实际上是理论性比较强的一门学科,其涉及大量的专业名词,这些专业名词之间的关系也复杂多样。同时,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团体的种类也不断增多,同为市场经济下的运营体制也在不断更新换代,这就使得大量极具时代特色的名词及关系诞生。这些名词和对应关系,以现有的教材更新速度显然无法及时满足需要,因而,以教材讲解为主的教学方法就显得有较大局限性。设置项目来开展教学,以课本现有的知识体系为基本框架,教师可以新增大量的新型材料,让学生在学校学习时不与实际社会需要脱轨,让税法学习充满活力。

2.项目教学法实现了在实践中学习。税法的学习不仅可以增加学生的见识,而且可以让学生掌握在工作过程中解决涉税问题的技能,成为社会需要的会计技术性人才,因而,它的能力素养体现在实践运用当中。项目教学法就是设定相关项目,让学生完成这些项目,并在项目完成的过程中加深对理论概念的理解,同时,尝试运用已有的会计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从中总结经验,实现课程学习目标。这一过程重实践,也照顾理论学习,能够很好地解决高分低能的人才培养问题。

3.项目教学法使税法学习趣味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比较枯燥,课堂就是教师讲解说明知识点,课后就是一条条地记背法律法规。采用项目教学法,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仿真的模拟学习项目,而学生可以在这一项目下自主选择学习方法,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同时,课堂也不仅仅停留在互动的基础上,而是增加了趣味性,在扩大课堂学习范围和增加课程难度的基础上调动了学生的兴趣。

二、项目教学法的应用操作

1.选择合适的教学项目。整个教学过程都是以选取的项目为载体开展的,因而,项目选取的是否合适就决定了整个教学活动开展的是否顺利。项目教学是以教材内容为基本框架进行的,在选择项目时,教师不能完全脱离教材范围,另起炉灶。同时,项目的开展不能仅仅只涉及一个知识点,而对于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来说,又不能过于复杂,教师在选择设置项目时,需要根据实际教学需求合理地选择内容,构建项目模型。

2.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实现学生主体的理念,将课堂交给学生,以便能够逼真地模拟实际情景。为了让教师完全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进来,而又保证整个课堂的正常进行,教师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现有水平。在项目开展前,做好完整的开展计划,准备好各种材料,为项目开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以及学校教育的性质,采用分组进行的方式开展教学,让学生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合作学习。一方面保证整个项目顺利地完成;另一方面,让学生互相学习,互相补充,增大实践范围。

税法课程总结范文6

【关键词】纳税实务 应用型人才 教学改革

2017年伊始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强调了加大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比例,为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响应国家规划,笔者所在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专科院校也正在举全校之力积极准备申报升格橛τ眯捅究圃盒!

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势必要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笔者以《纳税实务》课程为例,对我校的课程教学改革进行初步尝试。

我校旧版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在会计专业开设了《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54学时,其中理论课为36学时,实践课为18学时。该项设置明显不能适应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学时比为2:1,实践教学力度不够,而且总学时的设置也明显偏少。据笔者对类似高校的了解,很多高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上是先设置了《税法》作为专业基础课,后续再设置《纳税实务》或者《税务会计》等课程。而我校仅仅设置一门《税法与税务会计》,54个学时既要完成税法知识的教学又要讲授税务会计的知识还要进行课程的实践教学。如果考虑上法定节假日放假的因素,连54个学时都难以保证。显而易见,旧版的人才培养方案不得不改。

针对旧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弊端,我校会计教研室制定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考虑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因此,我们在新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强化了实践教学的比重,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学时比达到了1:1,而且在总学时的设置上增加到了64学时,即理论课和实践课均为32学时。同时为了突出课程的应用特性,我们将课程名称改为了《纳税实务》。由于课程结构体系对学时学分的限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中已对税法知识进行过简单介绍,再考虑到高职层次的学生税法知识适度、够用即可,因此我们最终没有增设《税法》课程。

在教学内容设计层面,旧版的人才培养方案重视知识的传授,而新版的人才培养方案则以企业涉税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作为出发点,要求学生熟悉整个业务流程,能在企业复杂的经济业务中找出有效信息,准确地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同时,将近年来税制改革的新进展以及教研成果引入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要求是:学完该门课程后,针对某项经济业务,学生能够准确判断应纳哪种税或哪几种税,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并能够按时地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注意要以填写纳税申报表为教学的核心,而不宜以应纳税额的计算为核心,纳税范围的确定应该以原始凭证为基础而不能以观念上的经济业务为基础。

教学方法上,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等教学方法难以达到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必须综合采用案例教学、仿真环境教学、任务驱动教学、项目教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比如项目教学法的操作,以各个税种分专题分项目实施,首先导入项目,然后按照“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确定――××税税款计算――××税账务处理――××税纳税申报”的工作过程实施任务驱动,下一步是学生按此工作过程进行操作,教师进行总结归纳,最后通过反复训练、课后辅导不断深化,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是人才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关键因素。就笔者所在的院校而言,《纳税实务》课程组有专任教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3人,助教1人。6人中“双师型”教师5人,双肩挑教师4人。双肩挑教师既要承担教学任务又要承担行政工作,从事人才培养的精力难免会被繁琐的行政工作分散。再者,6名专任教师中5名均为女性,二孩政策的放开势必影响这些教师的生育选择。考虑上部分教师产假,部分教师双肩挑只能承担有限的教学任务,目前我校会计专业的师资呈现严重缺乏的现象。由此可见,我校会计专业的师资队伍存在职称结构、性别结构严重不合理,低职称教师扎堆,师资队伍缺乏梯次。尽管存在“青年教师导师制”的传帮带制度,但是缺乏激励机制,制度执行大多流于形式。“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也主要依据双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专业类职业资格证书)。然而大多数教师都是毕业后直接任教,没有本专业行业的一线实践工作经验。没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教师自然无法培养出合格的实践应用型人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校要求每个青年教师都要下企业锻炼。但是,锻炼的企业需要教师自己联系,这就只能依托教师个人的人脉关系,也不利于学校的监督管理。此外,纳税实务这样的实践锻炼,往往涉及企业的核心机密,企业一般不会轻易让外人接触。

我校《纳税实务》课程有2名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他们是来自企业的技术骨干,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果实践教学由他们来开展,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作用无疑是巨大的。然而,由于企业工作繁忙的原因,教学时间得不到保证,几乎仅仅是挂名而并未参与教学活动。

鉴于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作用,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存在的以上问题给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创新合作模式,比如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等企业合作,出资入股,双方可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学校为企业提供培训场所、智力支持等服务,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践场所、兼职教师等支持。

二是制定合理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要求每位教师至少到本专业行业的一线完成至少两年的实践工作,实践结束后再通过企业的实践考核才能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是大量引进双师素质的教师。建立有效地激励机制,对“双师型”教师在工资福利上予以体现,在职称评审上予以一定的倾斜。

四是建立完善的“双师”培训制度。包括职前的专业训练和在职的继续教育。

参考文献

[1]徐田强.校企“双向实景融合”理念下《税收实务》课程改革探讨[J].财会月刊,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