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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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化学论文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文1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媒体

The analysis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the media in 2013 in China

(Department of Nutrition and Food Hygiene, Key Laboratory of Public Health Safe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Fudan University, 200032, Shanghai)

AbstractObjective:To provide reference to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s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media in 2013 in china.Methods: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printed media, the major web portals, news websites and public opinion reports of the government during 2013.1.1 to 2013.12.31 were collected and analyzed on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s. Results:The number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media added up to 740 during 2013.1.1 to 2013.12.31 in China, of which the largest number was in Guangdong province, with a total of 130, accounting for 17.6% of the total, followed by Shandong, Zhejiang and Jiangsu. The number of incidents exposed throughout the year did not change significantly by months, yet incidents occurred more frequently in September and October. As for related food types, 164 incidents (22.2% of the total) related topoultry meat and meat products; snacks were involved in 53 incidents, accounting for 7.2% of the total. Nearly 2/3 of the incidents resulted from problems of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links, among which 13.9% were from the production of primary agricultural products, 10.2% and 8% were from sales &circulation, and catering consumption respectively. About 40% of the food safety issues exposed by mediawere related to circulation. As for nature of the incidents, the perception of pathogenic micro organisms, pesticides 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and excessive contents of heavy metals was 22%, followed by processing with non-food raw materials or adding non-food chemicals. 31.8% of hazards or potential hazards in exposed food safety incidents during 2013 were food additives and illegal additives. Conclusions:Incidents involving meat, meat products and snacks had a relatively higher occurrence. Food production, processing and circulation became high risk links in food safety issues. Pathogenic micro organisms, pesticides 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excessive contents of heavy metals and violation of food additives management were relatively serious problems. Chemical hazard was one of the major hazards in food safety issues.

Key words: food safety;food safety incidents;media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包括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人们在食品数量供给已经安全的情况下,开始更多地关注食品质量的安全[1]。近年来,无论是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还是僵尸肉、乙草胺草莓等,都给人们对食品安全投下了不信任的“阴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和知晓主要来源于各类媒体的报道和传播,但这样信息的来源存在碎片化、片面化和非专业的问题,由此也会缺乏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本课题通过收集并汇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界定并分析其性质、种类,总结其发生趋势与规律,以期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相关部门对重点监管环节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收集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

1.1.1定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1]。其中包含两个关键词: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包含潜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1]。食品安全事件指的是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1.2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大陆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

1.1.3来源:纸媒、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及政府相关舆情专报。

1.2方法

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并利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地区分布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累计新闻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740件。其中曝光报道数最多的地区为广东,2013年全年总计130件,占总数的17.6%;其次为山东80件(10.8%);浙江和江苏则分别为50件和37件;四个直辖市中,北京被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对最多,为72件(9.7%),上海、重庆和天津分别为19件、9件和5件;740件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中,其中45件波及范围较广,辐射全国多个省、市或自治区,占全年总数的6.1%;台湾地区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数总计32件,多于大陆大部分省、市及自治区;内蒙古、青海和新疆等相对较为偏远的地区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数相对较少(图1)。

2.2 时间分布

在时间分布上,2013年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随月份变化未有相对明显的趋势。其中,9、10月份相对高发,分别为105件和70件,占全年的14.2%和9.5%;1月、5月和12月媒体曝光报道事件数亦较多,分别为72件、68件和68件;其他月份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数相对较为平均,平均在40~60件左右(图2)。

2.3 食品种类分布

740件食品安全事件中,其中164件(占数的22.2%)涉及畜禽肉及肉制品;其次为零食类休闲食品,总计53件,占总数的7.2%;调味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位居第三,占6.8%;面包蛋糕等焙烤食品、饮料、蔬菜、速冻米面等方便食品、水产品和酒类等食品的曝光报道率亦相对较高;保健食品为5.1%,多于粮食米面(4.6%)和食用油(3.9%);牛奶等乳及乳制品占到总数的3.5%;涉及水果、食用菌的报道则相对较少(图3)。

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事件1月~12月的每月曝光报道率均较高,曝光报道事件数最多的月份为10月(18件),8月和12月各有17件;休闲食品在1月~3月的曝光报道率较之其他月份相对较高;有关焙烤食品和饮料在9月份的曝光报道率相对较高;涉及茶叶的报道在较为炎热的6月~9月相对高发(表1)。

2.4 不同环节分布

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食品供应的全过程,从初级农产品的种殖养殖到食品企业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直至餐饮消费。研究发现:超过半数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约40%左右的曝光报道事件则涉及流通领域;餐饮消费环节占到3.8%;农产品的种养殖环节在2013年则涉及相对较少,仅为2.8%(图4)。

在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报道率最高的广东,130件报道中分别有57件和63件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92.3%);其后依次为山东、北京、浙江和江苏, 均是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问题曝光报道率相对较高;两湖以及河南、陕西等地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的事件数则远多于流通及其他环节;在餐饮消费环节,广东、上海和浙江的曝光报道率较之其他省市相对较高;在广东、福建等地,也有为数较少的涉及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的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报道(表2)。

2.5违法性质分布

研究显示:740件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致病性微生物、农残、兽残和重金属超标的比例占到22.2%;其次为采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的比例则为12.3%;8%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无证生产加工或经营;混有异物和腐败变质分别占6.8%和4.7%;相对而言,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肉品及其产品和过期产品的涉及相对较少(图5)。

图5 2013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违法性质分布

2.6 危害性质

食品安全事件所致人体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主要可分为三大类: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物理性危害包括食品中的异物,如石头、玻璃渣、昆虫等;化学性危害包括重金属、自然毒素、农/兽药化学残留、加工过程中可能有机械带入食品中的化学性危害以及餐具的不安全等;生物性危害包括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本课题收集2013年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所致危害或潜在危害主要为化学性危害,占比75.0%,其中15.9%为非法添加或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占12.3%,农/兽药残留占3.2%,重金属超标占2.2%;其次为生物性危害,约占16.9%;混有异物等物理危害占比相对较少,仅占8.1%(图6)。

对于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米面类制品,2013年媒体的报道总计为34件,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化学性危害(58.8%);其次为微生物相关生物性危害(35.3%);肉及肉制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来源中化学性危害占比较大(68.3%),;乳及乳制品相关报道有1/2的危害由与微生物等生物性危害相关;对于水产品,76.2%的潜在危害来源于化学性危害;此外,速冻食品等方便食品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超标的微生物;对于茶叶相关的报道主要为农药残留超标所致(表3)。

2.7食物中毒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我国各类媒体总计曝光报道食物中毒事件83件,6月和9月食物中毒事件数最多,均为14件;5月其次(12件);相较而言,1月~3月媒体曝光报道的食物中毒事件相对较少,其中4月无相关报道,1月则份全月仅有1件(图6)。

83件食物中毒事件中,依报道的相关描述,有42件尚不能判定是何种类型食物中毒;其余的41件中19件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且集中发生在6月~9月;食用或误食有毒动植物和亚硝酸盐、农药等化学性食物中毒分别各有11件,多在3月~7月发生(表4)。

3. 讨论

3.1 经济发展水平与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报道率存在一定关系

2013年我国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共740件。其中308件都发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而经济水平相对欠发达的新疆、青海等地区则鲜有报道。可见,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省市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报道率相对较高,这与文献的结果相吻合[2]。究其原因,首先是这些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相关食品产业较为发达;其次,公众和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相对较高;第三,信息的迅捷性及透明度亦相对较高。但就此并不能说明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相对更为严重。

3.2 肉及肉制品、零食等休闲食品的安全问题相对高发

164件涉及肉及肉制品的食品安全事件中,85件(51.8%)为生产加工环节,68件(41.5%)则出现在储运流通环节。在肉及肉制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掺杂掺假(如牛羊肉中掺杂鸭肉)等。流通环节主要是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的微生物超标以及储运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肉及其制品。对于零食等休闲食品,在其生产加工环节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如非法添加禁用食品添加剂或超量添加防腐剂、香精、甜蜜素等较为常见(28.3%)。无证生产加工或经营、腐败变质以及过期问题则相对较少,分别仅有1件、3件和3件。

3.3 生产加工和流通为食品安全高危环节

食品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每一个环节都会对食品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来自于从业者、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等因素。740件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占总数的比例超过50.0%。根据中国食品安全质量白皮书(2007),中国的食品产业结构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总计35.3万家,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量的78.8%,该部分食品生产和加工者仍处于分散生产和分散销售的状态;10人以上的企业有6.9万家,所占比例为15.4%;规模以上企业有2.6万家,仅占食品加工企业总量的5.8%。食品生产厂商小而散,食品种类和数量较大而繁,使得监管难度增加,致使这一环节大量食品安全问题集中且持续爆发[3, 4]。

流通环节上承食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下接食品的最终消费环节,包括包装、运输、贮存、装卸等各方面的风险环节,因而保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是保证整个食品生产链安全的重要因素[5]。但在食品的储运流通环节,部分环节难以监管和控制,加之部分企业或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致使这一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亦相对高发。

3.4 致病性微生物、农/兽残、重金属超标和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等问题相对突出

近年来,全社会对于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各类媒体对这方面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不断增多。2013年数据显示22.2%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涉及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一些不法分子由于利益的驱使,采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肆意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

随着食品工业产品的多样化,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发展迅速。据报道:国外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已达25000种以上,其中美国允许使用3200种,日本1100种,欧盟1100~1200种,而我国有2000余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仍然存在和乱用和滥用的问题,所以需要对其严格管理、加强评价和限制使用。我国2014 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将提供新的标准要求[6]。

3.5 化学污染是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危害

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等过程中,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受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除乳及乳制品和速冻方便食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以微生物危害为主外,其他绝大多数食品种类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涉及化学危害。化学危害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等。化学物质污染食品的方式和途径较为复杂。例如,食品制造时使用被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原料,加工过程滥用乱用各种添加剂等,不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将食品装入未经清洗、消毒及曾盛过有害化学物质的容器或运输工具等。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食用传统的食品,各种新鲜奇特的食品允汲鱿衷谌嗣堑牟妥郎希而这些新食品是否安全还有待验证。因此,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还具有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7]。

3.6 细菌性食物中毒需提高警惕

在所有食物中毒类型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为常见。对于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一旦发生可疑中毒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疫措施,及早控制疫情。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吃不洁、腐败、变质食物或未煮熟的肉类食物。对于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应注重食品生产环节的源头管理。有毒动植物所致食物中毒主要由于误食或出于好奇尝鲜或食用未炒熟的食品所致,故应重在规范个体的饮食行为。

综上所述,通过对2013年我国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的回顾和梳理,可对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文献报道,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在于检测技术和设备较为落后,新产品危险性评估机制欠缺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8]。但以终端产品抽样检测为主的监管产生的高额检测成本必然要转嫁给消费者,且相关检验单位恐难胜任,因此,加强源头监控和过程监管则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钱建亚, 熊强. 食品安全概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1.

[2]厉曙光, 陈莉莉, 陈波. 我国2004―2012年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分析[J]. 中国食品学报,2014, 14(3):1-8.

[3]晓龙.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4]Laurie Burkitt.Why China Struggles with Food Safety,China Real Time Report,2011-04-25.

[5]王水含.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6]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1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J]. 轻工标准与质量,2014,2:14.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食品化学理论隶属于化学课程,它是根据当前我国国民营养与健康的实际情况及食品安全形势建立的,食品化学理论人才的化学素养方面的培养尤为独到和特殊。从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个方面,阐述了食品化学理论的作用的几点设想,旨在为提高教学效果、培养符合现代社会营养科学和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需要的人才提供参考。

食品化学是中学化学课程的一项特殊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外延是食品化学污染及防范所谓食品污染指食品中含有的(或人为添加的)。它与食品微生物和食品工程原理并称为食品科学与技术学科三大基础支柱分支学科。食品化学理论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是化学课程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及知识创新有很大帮助,对进一步提高整个中学化学课程的教学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食品化学理论对学生化学素养的培养和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介绍了食品化学理论对学生化学素养培养的一些探索。

一、食品化学理论与学生专业素养的提高

食品化学理论作为化学课程的有机一环,对于学生化学课程专业素质的整体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所得疾病的种类及控制方法正在发生着变化。在传染性疾病逐渐减少的同时,非传染性疾病却在逐渐增多。许许多多由于饮食引发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现代文明病)正在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而食品化学理论正是根据当前社会的医疗发展要求而建立的学科。

本课程紧紧围绕食品化学与医学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的关系,其学习和应用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他强调的是食品化学在人类健康和疾病预防方面的作用。如有关水分的介绍,重点是阐明水的生理健康作用、水分活度与食品安全,充分说明水的营养化学及其与食品安全的相关作用。水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因此,对水质化学指标应做适当的引申,并指出饮用水中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带给人们的健康危害。因此教育工作者应在授课过程中充分利用实验教学资源,使学生深入和广泛的接受和学习化学知识,并加强学科知识之间的融会,使学生充分理解学科知识之间的衔接作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于一些有关食品化学理论的案例,学生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正确的解决方案,则需要学生对这方面的知识有着深入的了解,这一切必然要求学生拥有较强的化学基础知识作为支撑,这便对学生自身的学习能力提出了要求。这对促进学生扎扎实实学好基础知识,并将食品化学理论与所学的化学知识相互比较、相互融合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从而从侧面上推动了学生深钻研,广涉猎,勤探索,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化学课的专业素养的提高。

二、食品化学理论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化学这门学科要想具备一流的素养,除了理论上的熟稔外,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即通过实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食品化学理论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实用性,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深刻领悟到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化学背景及预防方法。例如,烤鸭和烤羊肉串可以产生某些致癌物和致突变物、多环芳烃和杂环胺,腌制食品和腊肉、盐鱼等食品中可以产生致癌物等。这些与生活联系密切的知识的讲解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增加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深度。 转贴于

食品化学的概念及反应过程均是非常抽象的内容,但它却以研究型、设计型为只要特点,因此,教师在食品化学理论讲授的同时,必然会根据所学理论整合教学资源,合理利用现有设施设计一些基础实验。这些实验表现在实验结论的获得不是由教师传授或从书本上直接得到,而是学生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查资料、做实验、通过假设、求证,最终解决问题,得出结论。实验是一切自然科学研究的手段,学生可以通过实验手段观察自然现象的运动变化,从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实验还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在实验的过程中,学生能够较好地融合前期所学的理论知识,并将其在实验中加以印证,从而获得感性认识,巩固提高了学生实验技能,锻炼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了教学成果,在另一方面,这样的教学方法也能够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关键的理论,增强学生在化学领域从事创新性科学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食品化学理论与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

化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的学科,作为理工科,它的理论应当时时刻刻在更新和进步。因此,这要求研究者在拥有很强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更加具有创新能力,这样才能使这门学科时刻走在学术的前沿。

食品化学更是如此,它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着一定的要求。传统教学模式往往是以单纯的理论的讲解为主,教学模式是灌输式的,这样便限制了学生思维的发展;即便是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的实验仪器,药品的配置等一般在实验教师准备好的条件下进行的,实验常常是包办式的。此结果导致学生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并且增加其依赖性,那么“创新思维”更无从谈起。而我们在食品化学理论则有所不同,是验证性向设计型、综合型、探索型实验转化,最大限度的拓展学生的思维。

食品化学理论的学习,不但要求课上老师对理论知识的传授和一些基础实验的安排。更需要一些课下的研究。这边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能够更多的思考和观察,得出属于自己的观点。例如,由教师给出课题,要求学生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等查阅参考资料,独立或合作设计实验方案,论证可行性,独立完成实验前期准备工作如原材料制备和仪器调试。学生应当撰写完整的实验报告,给出数据分析过程和最终结果,并进行总结。在整个设计性实验过程中,教师应尽量给予学生创造性的发挥空间,保持与学生沟通,并给出适当建议。这样便较好地融合学生各个时期所接受的知识,巩固提高了学生实验技能,锻炼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同时引发了学生研究兴趣,训练了创新思维,并是教学成果也卓具成效。

四、结语

食品化学理论对学生化学素养的培养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但体现在上述的三个方面,而且是一种个人化学素养的整体提高,但这一切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学生自身不断积累经验,正视现实,培养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经受挫折、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使自己的化学素养每经过一次学习、实践就得到一次锻炼和提高,这样才能体现出食品化学理论的作用,而这也是化学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李学英.加强实验教学,培养学生能力[J].科技创新导报,2009,(8).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文3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践教学;建设;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8-0234-02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涉及到药物残留、环境污染、人畜共患病、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包装材料污染、假冒伪劣及转基因食品等诸多方面,使得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2001年,教育部首次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目录外专业在全国率先设立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2002年,北京农学院食品系也开始招收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专业。为了满足北京市食品行业的需求,培养食品安全与食品加工应用型复合性人才,我们多次修改并完善本科生培养方案,精练理论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验实践学时,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比例,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2002年开始招生以来,我们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实践教学课程及学时见上页表1。

1.学科基础教学平台。学科基础教学平台的课程由学校基础教学部承担。基础教学部承担着全校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程,师资力量很强,实验室条件较好,普通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基础生物化学实验十几年来所占比重较大,每门课的实验学时都超过20学时,学分在1~1.5分之间。

2.专业必修教学平台。专业必修课程包含了食品的三大检测技术:食品理化检验、食品微生物检验和食品生物技术检验。食品化学实验学时由10学时增加到24学时,食品分析与检验实验由20学时(2002年)分别增加到30学时(2007年)和36学时(2011年),两门课程的实验都与理论课脱离,独立设课,单独考核。2002年,微生物学分为普通微生物和食品微生物两门课,后因部分内容重复,合并成食品微生物学一门课,实验学时由30学时增加到36学时,实验独立设课。食品安全分析检测为综合性实验,18学时。2007级以后开设了多门综合性实践课程,因此取消了这门课。

3.专业选修教学平台。食品感官评价和食品包装学两门课程的实验课时基本没变。食品工艺学类课程包括动物性食品加工工艺学、植物性食品加工工艺学、酿酒工艺学等多门课程,每门课的实验6~12学时不等,每次修订培养方案时都稍有调整。由于实验室硬件条件的改善,食品添加剂和农产品检验检疫两门课在2007级以后的培养方案中增加了实验课时。食品安全与卫生学实验和食品毒理学实验在2011级的培养方案中增加了实验,并独立设课,课时各24学时。2011级培养方案中新开了葡萄酒品评学和转基因食品与安全检测两门课,实验分别为24学时和12学时。由于果蔬贮运学的实验内容偏重于植物生理方面,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的实验内容偏重于环境化学方面,与食品安全相关性较小,因此都陆续取消了。

4.课程教学实习。2002年刚开始招生时,因为实验室条件较差,师资力量不足,综合性实践类课程只开设了食品安全综合实践一门课,学时2周。2007级培养方案中细分为食品安全理化检测综合大实验和食品安全生物检测综合大实验,各为1.5周。2011级培养方案中又增加了食品安全微生物检测综合大实验,三大检测技术的综合性实践学时各为1周。

5.专业教学实习。校外专业调研和专业认识实习分别安排在大二的上学期和下学期寒暑假之前,让学生走出校门参加社会调查,参观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流通销售环节和食品质检部门等,聆听行业内的专家讲座,了解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认知程度。两门课的总学时在4~5周。

专业技能训练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全部理论课程结束之后,内容涉及到食品原料、保鲜贮运、生产加工、分析检测、流通、销售、和监管等领域,关系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还有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培训等内容。实验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2002级的学时为5周,2007级培养方案调整时,因为专业课总学分的限制,取消了这门课。2011级培养方案调整时,大量压缩理论课学时,增大实践课程的比例,又重新开设了这门课,课时3周。生产实习安排在大三的暑假开始,学生到与食品行业相关的各种企业和事业单位实习。实习时间由4周增加到13周(2011级),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加深对本专业的理解和体验,为毕业找工作做准备。科研训练及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四,总学时为15~16周。

6.师资力量。2002年以讲师或具有硕士学历的教师为主,共26人,其中实验员4人(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到2014年,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0人。中青年教师占76.1%。实验员8人,其中高级实验师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4人。

2002级培养方案中,实践课总学时111时,2007级1162学时,2011级1423学时。2011级总学时比2002级和2007级分别增长了27%和22%。十几年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分阶段、多层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实验类型从2002级的验证性实验为主,逐步转变为2011级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实验技术涵盖了从手工操作、试剂盒快速检测、到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检测。指导教师以高职称、高学历的为主。我们不断革新教学计划,调整实验内容,形成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分模块、分层次立体的实践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肖贵平.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福建农林大学为例[J].福建轻纺,2010,(1):36-41.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风险分析 比较行政法

近期,中央电视台推出“舌尖上的安全”系列报道,对食品安全乱象进行跟踪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又引起广泛关注。据中国新闻网2013年6月17日报道,实施四年的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改,治乱用重典,加大食品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成为此次修法过程中公众关注的焦点。 与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邻国日本长期拥有“食品安全的神话”,鉴于中日文化的相似性和法制的传承性,日本的成功经验或许可以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提供借鉴。

纵观各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都是在规定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机构的组成和职责、进行风险分析的情形、风险分析的具体程序等等,这些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因此,本文在行政法的视野下,比较研究中日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最后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建议。

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概述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是指通过对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各种生物、物理和化学危害进行评估,定性或定量描述风险特征,并在参考了各种相关因素后,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交流的过程。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定义,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是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部分构成的完整体系。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作为风险分析方法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第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食品安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应当遵循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法,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得出风险评估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它以科学为基础,每一环节都是依据科学研究结论,而不是某个人的主观臆断,具有显著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具有专业性和独立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由医学、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进行,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为了确保风险评估结果科学客观,很多国家都实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相分离,提高风险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风险管理则由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从而使风险分析制度具有了较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三,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是在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诞生的,很多国家也是在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这就要求它不仅要从客观上保障食品的安全,还要从心理上重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因此,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非常强调分析过程的公开和透明,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与社会公众加强风险交流。

二、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原则,但是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尚不完善,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

(一)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现状

在风险评估方面,农业部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是对农产品质量进行风险评估的最高学术和咨询机构。卫生部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2011年10月13日,筹备三年之久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北京成立,该中心是我国第一家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机构。

在风险管理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体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职责;国家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在风险交流方面,我国对其重视不够,相关法律规定多为原则性的,如《食品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二)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过于分散。根据现行法律,农业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卫生部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举办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三个机构性质和职责相似,人员结构基本一致,但却属于不同的部门。造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过于分散,影响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进行。

2.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机构合一受到质疑。我国现在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大多由风险管理部门组织,使得其提交的风险数据或决策建议有受到行政管理者意向影响的嫌疑,加之风险交流工作滞后,使公众对风险评估结论的真实可靠性产生了质疑,从而缺少了公信力。

3.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协调性差。由于我国实行分段监管模式,由卫生部、农业部、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承担。但是现实中各部门沟通协调性较差,互相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尴尬局面。

4.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落后。尽管我国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都要求加强风险交流,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依然落后,此前关于乳品安全标准的争论更证明了这一点。卫生部2010年3月颁布的乳品安全标准要求每百克的蛋白质含量大于等于2.80克,生鲜乳菌落总数允许每毫升200万个,而此前的1986年标准分别是不低于2.95克和不超过50万个。难怪媒体惊呼“一夜倒退了25年”,更有人认为乳品新标准是以保护奶农为借口,被个别大企业绑架的标准。面对公众的强烈质疑,卫生部只解释道:标准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引发人们强烈不满,更突显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的落后。

三、日本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考察

为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保障食品安全,日本政府引进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修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也进行了改革。

(一)日本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法律制度

日本政府根据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发展需求,在2003年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制定与实施食品安全政策的基本方针是采用风险分析手段:第一,风险评估。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时,应当对食品本身含有或加入到食品中影响人体健康的生物、化学、物理上的因素,进行影响人体健康的评估。第二,风险管理。为了防止、抑制摄取食品对人身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应考虑国民饮食习惯等因素,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第三,风险沟通。为了将国民的意见反映到制定的政策中,政府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向国民提供相关政策信息,为其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并促进相关单位、人员相互之间交换信息和意见。

为了适应新的食品安全形势,制定于1947年的《食品卫生法》也于2006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日本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的重要法典,对几乎所有食品都有详细的规定,包括制定食品、添加剂、器具和食品包装的标准和规格等。此外,日本政府还对《农林水产省设置法》进行部分修改,把风险管理部门从产业振兴部门分离出来,并予以强化,成立产业·消费局。

(二)日本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管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日本于2003年在内阁府增设食品安全委员会,与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共同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隶属于内阁府,是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主要职能是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风险管理机构进行劝告和监督。厚生劳动省作为真正行使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主要对进出口及国内市场的食品卫生实施监管。另外,随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厚生劳动省的职能已由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并举转变为单纯的风险管理。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对生鲜农产品的监管,它与厚生劳动省的区别在于侧重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阶段进行风险管理。

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建议

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现状的分析,对比邻国日本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的经验,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

(一)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过于分散,不利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整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整合成新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卫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门负责监督、审核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二)实现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分离

在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当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进行改革,实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构的分离。由新成立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工作,把风险评估机构从风险管理部门分离出来,直属于国务院,以提高其地位和独立性。

(三)强化各风险管理部门的协作

由于我国实行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因此,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以免出现监管漏洞或交叉重复。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监管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其次,在各部门设立专门沟通窗口,建立相互间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互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文5

1.1建立食品安全小组

动物血制品加工企业在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时,首先要建立食品安全小组,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应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和建立与实施动物血制品加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包括从事动物血制品研发、工艺制定、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质量检验控制、设备维护、仓储运输、产品销售等知识、技能或经验。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监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定期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并采取纠偏措施。

1.2原辅料描述

食品安全小组应对动物血制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原辅料进行描述,描述内容包括原辅料名称、主要成分、来源、重要的特性、使用方法、包装类型、储存条件、保质期、运输要求、接收原则。

1.3产品描述

食品安全小组应制订一份详细的产品描述,描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主要原辅料成分、成品特性、包装方式、储存条件、销售方式、运输方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使用的法律法规。应当对生产的各类动物血制品分别做产品描述。

1.4制定动物血制品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图应该由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该流程图应该包括从采集原料血到动物血制品销售整个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食品安全小组应在工艺流程图制定完成后,进入生产现场确认工艺流程图上各步骤是和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相符合,并应该根据流程图对生产过程进行逐一确认,必要时对流程图进行修改。

1.5危害分析工作单

食品安全小组应该列出动物血制品加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危害的每一步工序,从原料血验收、辅料添加、生产过程、清洗消毒、包装和运输。每一步工序中都要识别出所有可能存在或者受到的危害风险,包括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和物理性危害。从产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上对危害进行分级评估,并根据评估的危害等级分别制定控制措施来预防或控制危害。必须要控制的最严重的危害要通过HACCP计划来进行控制。

1.6识别关键控制点(CCP)

关键控制点是指能够进行控制,并且该控制对防止、消除某一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所必需的某一步骤。从动物血制品生产工艺过程中分析原料血验收、辅料添加、喷雾干燥、过筛应该做为CCP点列入HACCP计划表,进行严格监控和控制。

1.7建立关键点控制限值

要为每个CCP确定各自的关键控制限值,并对其进行验证。有时对某个工序可以确定多个控制限值。关键控制限值的确定应以科学理论和试验为依据,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参考学术研究成果、专业论文结论等。当采用学术论文成果制定关键控制限值时,应保证这些关键控制限值完全适用于动物血制品的生产,并且可以检测。动物血制品加工关键控制限值的指标主要包括原料血来源资质证明文件、各种致病性微生物、禁用药物残留、储存温度,辅料添加量,喷雾干燥温度和压力,过筛包装筛网孔径和完整性。

1.8建立关键控制限值监控体系

监控是有计划的对CCP的关键控制限值进行检查和测量。监控程序必须能判断CCP是否失去控制。而且,监控最好能及时提供信息,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控制生产,防止出现超出关键控制限值的情况发生。当监控显示,CCP将要失去控制时,应尽可能对生产进行调整,调整必须在出现偏差之前完成。对监控取得的数据的评估必须由具备相当知识的,并有权采取纠正措施的人进行。如果监控不是连续进行的,那么监控次数或频率要保证CCP是处于控制的范围内。

1.9建立纠正措施方案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针对每一个CCP,都必须制定当偏差出现时所应该采取的纠正措施方案。纠正措施必须确保能恢复对CCP的控制,并且必须包括合理地处理受影响的产品。偏差的情况和产品处理过程必须记录到相应的文件中。

1.10建立审核程序

食品安全小组必须建立审核程序,来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在正确的运转,审核的频率要足以确保HACCP体系是在有效的运转。验证应由负责执行监控和纠正措施之外的人员来进行。包括对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检查;对出现的偏差及其相关产品的处理情况的检查;确认CCP是在控制之下。必要时,审核活动应包括验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诸要素的有效性。

1.11建立文件和记录保存体系

保存有效和准确的记录对于管理体系的实施是至关重要的,管理体系的程序应该形成文件。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应当与生产的规模和特点相适应,并且能充分证明公司的管理体系是在有效运行,并得到维护。

2讨论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 基本原则 全程监管 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则是食品安全法基础理论中的核心,它是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和灵魂,它体现着食品安全法的根本价值,反映着食品安全法的本质,并对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和贯彻执行起着普遍的指导作用。客观、准确、科学地概括、分析、提炼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我国食品安全法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使我们能够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的本质,有利于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内容,更好的指导食品安全活动,满足国家在调节社会食品安全活动中所产生的对食品安全关系调整的需要。由于食品安全法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范畴、任务和目标与其他法律不同,所以食品安全法具有独特的基本原则。

一、分段监管原则

分段监管原则是指在坚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流动每一个环节由一个行政部门负责下,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各尽其责为主导方针的多机构分段监管原则i。

分段监管原则首先形成与美国,1906年6月30日,美国通过了第一部《食品和药品法》,之后的32年为了适应食品安全发展的需要,美国先后颁布了五部法案,进行了两次大的修改,确立了详细的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使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法律不断得到完善,这些法律涵盖了美国所有的食品领域,使各个食品环节在监管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至此分段监管原则在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中被充分体现出来。为了更好地完善这种分段监管原则,美国在1998年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这样就形成了由一个委员会总协调,六个部门来进行分管,对各自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段监管从分落实了分段监管的特。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将《食品卫生法》的监管体制变为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分体现了分段监管原则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我国食品安全遵循分段监管原则,对应的实行分段监管体制。在这种分段监管的原则下我国形成了与之适应和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是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2010年2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分段监管体制,国务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共有15个部门参加。至此我国正式形成了在中央层面由一个总体机构协调,具体监管由五个部门在各自领域分别管理的分管监管体制。因此,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就是在分段监管原则的指导下构建的,他直接体现了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原则的核心精神。

二、信息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原则,是指为了实现公众的知情权、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任何信息应向公众公布的准则。iv《食品安全法》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原则,食品安全信息如果不公布或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会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开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原则。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布受到广泛关注。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标准、监测、监督检查(含抽检)、风险评估、风险警示、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首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及其重要程度、影响范围的不同,公布信息的部门主要有:(1)卫生部负责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即现行体制下的省卫生厅、直辖市卫生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公布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这些信息的特点是影响力限于特定区域。(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公布本部门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其次,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预防性原则

预防性原则,它是一项行动原则,是指将来很有可能发生损害健康、或者以现有的科学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可能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现有科学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因果关系的成立,为了预防损害的发生而在当前时段采取暂时性的措施。v食品安全预防原则意在将食品安全事后规制变为重点预防事故的发生,这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重要转变。预防原则和风险分析原则是相对应的,它针对的是风险,而不是损害。风险是将来发生损害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那就是实际损害。预防的目的并不是将风险降为零,因为从实际情况来讲,即便根据预防原则采取措施,也不可能将 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的根源在当前消除为零。

预防原则的概念最早始于20世纪80年代德国的Vorsorge法则。2002年《欧盟食品基本法》该法第7条第2款对预防原则的具体措施提出如下要求:“根据第1款所采取的措施应恰如其分,对贸易的限制作用不超出实现共同体所选择的高水平健康保护所必须的、技术经济上可行的,以及考虑事情的其他合法因素。应在适当时期根据鉴定作出的风险对生命及健康危害的性质及所需科技信息种类,澄清科技不确定性并开展更全面的风险分析。”vi美国采取的开放政策和欧盟的限制管理截然相反,其认为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过度适用将阻碍技术的进步、妨碍贸易自由,因此必须给予一定的限制。

我国规定的预防性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欧美更加宽泛,预防性原则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体现在下具体内容:第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第二,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制定并且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是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的前提条件。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成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第三,食品安全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第四,食品安全标签制度。食品标签是粘贴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识。食品标签提供了食品的内在质量信息、营养信息、时效信息及食用指导信息等,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重要依据。食品标签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与标签应当一致。

四、风险分析原则

风险分析(riskanalysis)原则是指的是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进而根据风险程度来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或者降低风险并且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中保证风险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风险交流状态。viii这一原则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现也是制定食品安全管措施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依据已成为国际公认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风险分析是对人体接触食源性危害而产生的已知或潜在的对健康不良影响的科学评估是一种系统地组织科学技术信息及其不确定性信息来回答关于健康风险的具体问题的评估方法。

1997年4月30日欧盟委员会铁于欧盟食品法的一般原则委员会绿皮书肋欧盟食品法确定了6个基本目标“确保法规主要以科学证据和风险评估为基础”是其中之一。2000年2月12日《欧盟关于食品安全自皮书》,该自皮书在第二章食品安全原则中认为风险分析必须成为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欧盟必须把它的食品政策建立在三项风险分析的运用之上:风险评估(科学建议和信息分析)、风险管理(管理与控制)和风险交流同时认为如果合适的话预防原则将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决议中。

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都明确地规定了风险预防原则。探索该原则实现的法律机制,其实质在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执行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措施。《食品安全法》首次提出的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从经验监管向科学监管、从传统监管向现代监管逐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