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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论文范文1
解决中国“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三分农民”将是可行路径。以江汉平原为例,这个路径的基本构想是:将一“分”农民离土脱农,加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成为彻底的城市人即非农人口;将一“分”农民从传统的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不依赖或少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进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产出的工厂化、科技化、集约化农业;将一“分”农民从事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少人化的农业。同时,伴随着农村金融、科技、农产品流通等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最终实现农业人口的分流、农民数量的减少、农民收入的提高,即“三农”问题的解决。“三分农民”的新构想虽然是以江汉平原为例设计的,但这一新构想所指出的路径对湖北省以及全国其他地区,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
关键词:“三农”问题;江汉平原;三分农民
一、引言
“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与命运。温总理曾经在记者会上表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国的现代化。由此可见,“三农”问题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也一直是中国希望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老问题、大问题,因此也就是中国要努力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如何解决“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中国的不少学者认为,城市化与工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因为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最终会减少农民的数量,从而通过农民数量的减少进而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农民的数量也是很少的,如美国农民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2%左右,但是其农业科技十分发达、生产效率高,因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也非常高。那么,如何减少中国农民的数量,将中国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很高的农民分离出去,既能找到消化中国农民的渠道,解决分离出来的农民的就业、生活乃至致富问题;又使中国的农产品产量不减少甚至平稳的增加,以使解决中国广大人口的吃饭问题牢固地建立在依靠中国自己的自给自足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依靠国外、看外国人脸色行事的基础之上,这是迄今学者们研究颇多的问题,但是还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那么怎么才能够找到可行的路径,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方案呢?我们通过研究,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得出了一条新构想。该新构想认为:“三分农民”将是解决中国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可行路径和有效办法。即:通过一系列合理的制度安排,从不同的路径将江汉平原地区乃至湖北省及全国其他地区的大量农民,一部分引导到其他非农产业,加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到城市就业,既脱农也离土,成为彻底的、真正的、完全的城市人口;一部分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科技化农业升级,从传统的人畜结合型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不依赖或少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进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产出的工厂化、科技化、集约化农业;一部分农民从现在的地少地小、人畜耕作、精耕细作、广种薄收的传统农业中走出来,从事依赖于土地多、面积大的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少人化农业。这样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农业人口的减少即农民数量的减少、农业方式的转变、农业人均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产品总数量的稳定甚至增加,有机地联系、统一、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
为使研究有针对性、说服力和可操作性,我们以江汉平原作为研究的范本。通过针对江汉平原这块有代表性的区域,把“三分农民”构想的路径设计出来,并建构好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而再将这个构想的路径及制度安排推广到湖北及全国有类似条件的地区。下面我们先以江汉平原为例论述“三分农民”构想和制度安排,然后再将这一构想和制度安排推广到湖北及全国有类似条件的地区。
二、“三分农民”的基本构想
(一)一“分”农民离土脱农
让江汉平原的一部分农民离开他们长久赖以生存的土地是推进江汉平原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江汉平原“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江汉平原农民离土脱农的趋势也将持续推进。
目前,让江汉平原农民离土脱农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一些农民自己开办或加入当地的乡镇企业,自主创业或成为工人,比如,江汉平原的仙桃市彭场镇的一些农民兴办了大量无纺布企业,初步形成了无纺布产业集群,不但自己离开了土地而且还吸纳了本地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第二种是江汉平原地区的农民前往大中城市或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
我们认为,未来这部分离开土地的农民,特别是进入大中城市或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的农民,应该彻底地脱离农村,摆脱目前这部分农民“候鸟式”的四季来回迁移的模式,成为城市的真正定居者,加入到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分享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好处,也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有城市人工作及生活方式的分工,这就为农民进入城市生存、生活提供了空间,也需要农民进入城市来成为这一分工中的一个部分)。
(二)一“分”农民从事不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
随着江汉平原农村经营体制的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走高科技发展之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高科技农业的最大特点是它很少需要甚至几乎不需要土地,科技含量非常高,可以用厂房进行生产、作业,即成为工厂化的农业。这种农业生产的虽然是农产品,但是生产的方式、场地,对“老天”的依赖等等,几乎看不到农业的模样,仿佛如工厂一般。
在这方面,世界各国(地区)已经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模式,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借鉴、推广。如地处西亚沙漠边缘的以色列,因严重缺水、土地贫瘠,但以色列发明了先进的农业高科技,这种高科技农业主要是通过滴灌技术,将农作物生长在恒温、恒湿的房间里,用很少的水和土地,就可以在荒漠上生产出大量的优质、稳定、高产的农产品,被誉为欧洲的“菜篮子”。又如,东亚的日本大力运用高科技,通过发展无土栽培,在恒温、恒湿温室里,通过无土的营养液生产出了蔬菜、水果等高品质的农产品,创造了无土栽培农业。
我们认为,让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通过学习、借鉴、模仿、实施类似于上述世界某些国家的高科技农业,加速高科技农业的产业化进程,从事于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化农业,就可以极大地减少江汉平原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克服人均可耕地面积少的制约,走出江汉平原地区少依赖甚至几乎不依赖土地的现代化农业,农产业升级换代、不断超越的又一路径。
(三)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
通过前面的“二分”,即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前往外地或本地乡镇务工,甚至自己开办乡镇企业,开始脱离赖以生存的土地;一部分农民发展需要很少甚至几乎不需要土地的高科技农业、工厂化农业,这就使得江汉平原地区的土地大量腾挪出来,从而为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第三“分”,即发展大量依赖于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奠定了土地的自然条件方面的基础。为提高江汉平原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和真正地开展机械化农业作业,就客观上要求对土地进行流转,提供土地大面积归并、并利用机械化耕作的制度方面的保障,使其为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开辟道路。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江汉平原原有的以固定“均田制”为统一模型的长期以来缺少创新,土地使用权日趋封闭和凝固,成了禁锢江汉平原农业向社会化大生产迈进的枷锁,因此土地流转十分必要和重要。结合江汉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地区已作的探索,我们认为,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模式至少有如下几种可供参考:责任买断制、股份承包制、统一责任制。
所谓责任买断制,就是一次性补贴江汉平原进城或在本地乡镇企业务工、或自己开办乡镇企业的农民一定的费用,将其土地使用权买断。江汉平原的土地使用权的买断经营,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如50年内)一次性出售给农业经营者,经营者购买土地使用权,在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从事农业经营。它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营模式。
所谓股份承包制,就是江汉平原进城务工的农民将原有的土地,作为股本,或参股到高科技农业园区,或规模化、机械化农业中,进行投资与分红。
所谓统一责任制,就是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将原有的土地返还给政府,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给农民以实惠,同时这一部分农民,有的进城务工、有的在当地开办企业或当地的乡镇企业务工、有的进入到高科技农业园区成为园区职工。
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模式一般有责任买断制、股份承包制、统一责任制等三种模式。然而,不同的模式都各有其利弊。那么究竟如何进行选择呢?我们认为,江汉平原不同地区应根据当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去进行选择不同的土地流转模式,切不可“一刀切”。如采用股份承包制和统一责任制的地区应该是高科技农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且高科技农业是本地区未来发展的主导。因此,不同的地区要因地制宜,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去选择或创新适合本地的土地流转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江汉平原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与持续发展。
(四)一“分”农民从事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
随着前面的“两分”,就可以使江汉平原地区腾挪出大量的土地,如果我们再辅以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江汉平原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就可以为江汉平原发展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创造条件。江汉平原面积广大,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实现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具有十分优越的自然条件。只要能创造实现土地流转的制度条件,就可以搞机械化、规模化的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后,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发挥大规模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从而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由于科技发达、地广人稀,农业生产中飞机、联合收割机等现代化农业机械应用十分广泛,使其农业生产率及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极大的提高。
目前,江汉平原地区的农业机械化总体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基本上还是小型农机具,一些大规模、联合生产的机械应用很少。为让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从事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就必须要在尊重江汉平原农民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不断建立和创新江汉平原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具体说来:一是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尊重江汉平原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和创新江汉平原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转贴(五)江汉平原农村金融、农产品流通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随着江汉平原农民的“三分”,为有效促进江汉平原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江汉平原农村地区的金融、科技、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也需要随之改革和完善。具体来说,应从农村金融、农产品流通、科技、社会保障、待业青年等方面着手。
与全国许多农村地区一样,江汉平原农村金融呈现边缘化的趋势。金融体系、金融服务、金融创新、资金供给、金融人才均被边缘化,严重影响了江汉平原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要彻底扭转江汉平原当前农村金融边缘化局面,促进其健康发展,还必须从消除江汉平原农村金融边缘化的成因人手,重构江汉平原的农村金融体系,疏通其融资渠道,激活沉淀资金,建立保障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不健全也严重制约着本地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市场建设落后、中介组织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发展不快等。搞好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建设六个平台:构建“生产平台”,保证流畅物丰;构建“市场平台”,增强流通功能;构建“组织平台”,提高流通效益;构建“机制体制平台”,强化流通保障;构建“信息平台”,强化流通神经;构建“人才平台”,提升流通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江汉平原地区只有大力发展农业的高科技,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江汉平原地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发展本地区的农业高科技:深化江汉平原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完善和健全科研体制,优化科技系统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要求,加强江汉平原的农业科研开发;加强高新农业科技的研究开发和跟踪,瞄准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建立健全高科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疏通科技投入农业的渠道。
江汉平原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而引起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要完善江汉平原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应从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着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江汉平原的农村出现剩余劳动力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江汉平原农村出现的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如过于庞大,就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农村待业青年问题。农村待业青年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个社会问题。因此,解决好江汉平原农村待业青年问题至关重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发展江汉平原的乡镇企业,尤其是发展集聚、集群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江汉平原农村有专长的各类人才向城市工商等行业转移;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尽可能地让江汉平原较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城镇建设事业和其他工作;采取“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有计划的移民和户口松动政策。
三、“三分农民”基本构想的推广
我们认为,“三分农民”的总体构想不仅适合于江汉平原地区,也可以推广到湖北省乃至全国其它省份有类似江汉平原条件的地区。因为这个构想的核心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及可行的路径分流农民,改变传统农业的单一、窄小、低效模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进而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因此可见,这个基本构想对湖北全省及全国其他省份都具有较大的适用性。因此,我们认为,湖北全省以及全国其它省份条件类似的地区,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三分农民”的基本构想,来推进本地区的城乡互动,促进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当然有些与江汉平原条件不同的地区,如国家自然、生态、森林保护区,就不能把土地拿来搞大面积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等等,这样的地区农民的致富问题,必须另行研究,选择相宜的路径和模式。
(一)“三分农民”基本构想推广的可行性
首先是对湖北类似江汉平原条件的地区,不失有可行性,可以进行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江汉平原是湖北省乃至全国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事实上,湖北省是一个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省份。江汉平原基本上地处湖北的重要城市武汉的上游(武汉也可以纳入其内)。湖北除了江汉平原这块大的平原之外,在其它非大面积平原的地区,也是存在局部的小平原。湖北现在经济发展的格局是,一方面,以武汉为核心的“1+8”城市圈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另一方面,鄂西等老、少、边、穷地区温饱问题还尚未完全解决。湖北省除江汉平原以外的鄂西、鄂东、鄂南地区均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基本特征都是山区面积大,农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高,但是也存在某些局部的小平原。因此,“三分农民”在湖北省这些地区的推广,就要结合这些地区的实际情况,有可能推广的地区则要大力的推广,不宜推广的则不要硬性推广,不可“一刀切”。
同时,“三分农民”的构想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同样,“三分农民”的构想在全国其他省份推广应结合不同省区的发展实际情况。全国有的地区与江汉平原的实际情况类似,对于这样的地区,则可以进行推广;而有的地区与江汉平原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对于这些地区,则应探索其他的发展途径和模式。
但值得指出的是,对于湖北乃至全国那些不宜机械地推广这一模式的其他地区,“三分农民”这一构想的实质——即通过几条路径来分流农民,减少农业人口的比重,将土地适度集中到一部分人手中,进行规模化、机械化耕作,提高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发展不依赖或少依赖土地的高科技农业,将一部分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最终解决中国“三农”的“老大难”问题,则还是有价值的,至少是值得参考的。
(二)“三分农民”构想推广的措施
1,“三分农民”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进行
湖北及全国其他可以推广“三分农民”构想的地区,在实践“三分农民”构想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进行。特色产业意味着一个地区在发展某项产业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每个国家、地区都应该对本地的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定位,使自己在全球价值链上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因此,湖北乃至全国的每个地区,都应积极培育和扶持本地特色产业。
在湖北省及全国的其他地区实践“三分农民”的构想要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进行,通过特色产业的产业化来推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湖北及全国的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特有的产业优势,如湖北省罗田县的板栗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湖北省英山县的茶叶也成为鄂东地区重要的茶叶生产基地,产业链年产值超过4亿元人民币。因此,实现“三分农民”,要围绕积极培育和发展湖北乃至全国各地的特色产业进行。
2,“三分农民”要做好离土农民的相关工作
让农民离土是三分农民构想的主要内容,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让农民离土是有序、科学地离土,而不是盲目将农民赶到城镇。国外的一些城市如印度不少大城市出现的贫民窟给我们的城市化进程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吸取他们的经验与教训。因此,在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推动城市化进程,都应采取稳步的措施,逐步实现农民的“三分”。
3,“三分农民”要积极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机制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因此,农民进城务工也将是一个长时期的现象。但目前,进城务工农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这种合法权益不仅包括务工过程中应得收入,还包括其在城市里定居及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福利待遇。要积极在湖北省内和全国推广“三分农民”构想,就要将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作一项大事来抓。一方面,要积极健全保障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机制与制度,如农民工工会等;另一方面,还应推行户籍制度等相关不合理制度的改革,为农民工在城市的安家落户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变“叶落归根”为“落地生根”。因此,如果我们能积极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大大提高湖北乃至全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三分农民”构想的实现,构建一个新型的城乡、工农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三分农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扎实稳步推进
实施“三分农民”的构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将“三分农民”的构想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并进行。同时,不同的地区在实施“三分农民”这个构想时,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稳步扎实推进,切不可“一刀切”。
5,“三分农民”的核心:三条路径
要特别指出的是,“三分农民”构想中的“三分”,并不是机械的“三分”,只是一个形象的表述,主要是指出了三条路径。对于江汉平原地区的不同乡镇,对于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的省份,三分的比例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这一“三分”的核心思想、基本构想是基本一致、可以借鉴的。
城市化进程论文范文2
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马克思地租理论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张,越来越多的乡村并入了城市的之中,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快速向前迈进。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趋势看,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原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兴城市陆续的形成和出现。农村城镇化则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然而在推进城乡—体化进程中,原有的郊区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数量日益增多,而实际征地过程中,政府往往并未遵循马克思地租理论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失去土地后的农民生活堪忧。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
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中,地租由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构成。地租是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的产物,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是地租存在的前提。
1、级差地租理论
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级差地租的具体表现即为资本主义农业中租地农业资本家经营面积相同而质量不同的土地向土地所有者交纳地租数量不同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由雇佣工人在肥沃程度较高或位置较好的土地上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同样条件下,依靠对同一块土地连续追加投资而形成不同劳动生产率,由此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即为级差地租Ⅱ。对土地投资方法的差异使得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但从本质上看,它们由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级差地租Ⅱ要以级差地租Ⅰ为前提和基础。
马克思认为,引起级差地租发生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土地地理位置的优劣和在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形成的不同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等自然方面的原因;另—个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即在土地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土地经营的资本主义垄断。同所有资本家一样,农业资本家只有在能够获得平均利润的前提下,才会对农业投资。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本主义土地经营权的垄断,优、中等地的数量有限,必然会有一部分资本家必须耕种劣等地。由于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种植优、中等地的资本家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因此其个别生产价格会低于劣等地个别生产价格,但是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必须由劣等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因为种植劣等地的资本家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因此这样经营优、中等地的资本家除了能获得平均利润之外,还能获得长期的、稳定的超额利润,构成级差地租,其源泉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劳动的结果。
2、绝对地租理论
绝对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土地所有权归私人拥有,因此所有的土地包括最坏的土地都必须向所有者缴纳一定的地租。地租的产生以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在形式上,级差地租是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其生产价格产生的差额,因此可以看出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
从本质上讲,绝对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以垄断土地所有权为前提获得,它是农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形成了地租。马克思认为:“绝对地租的本质在于:不同生产部门内的各等量资本,在剩余价值率相等或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时,会按他们的不同的平均构成,生产出不等量的剩余价值”。
二、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角度看我国农民失地问题的现状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步伐不断推进,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原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的城市陆续形成和出现。农村城镇化则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也凸显出来,伴随着城市不断想农村扩张,原有的郊区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农民只能涌入城市寻求生存的空间,同时给城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担。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二元经济结构(城市现代工业的大机器生产与农业落后的小规模经营)的客观存在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所造成的困境,割裂城乡关系,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但我们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以及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存和生活所面对的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掌握在农民手中,管理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既统又分的双层经营方式。但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拥有,土地使用者就必须把自己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所获得的收入的一部分,以地租的形式上缴给国家或集体。这种方式利于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扩大其自,有利于农业的生产发展。但由此却带来另一难题: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增加。农民既失去了土地这一就业、生活、养老的依靠,又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失地农民问题成为了城市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土地价格是出租土地资本化的收入,包括了两大部分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以及经过长期的农业利用后土地已有的劳动积累以及农民为改良土地而投入的劳动和资金的价值。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的经营者只能得到追加投资而形成的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主要应归土地所有者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政府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中应该包含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个部分,然而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存在着随意规定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甚至是私自降低征地标准等现象。这不仅违背了马克思地租理论中的土地价格理论,而且严重损害了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影响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失地农民享受绝对地租权益遭侵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城市化建设对农村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城市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获得超额利润后,这部分超额利润应该交予土地的所有者。但实际征地中由于农民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无法获得这部分超额利润,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其次,级差地租的分配未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在我国现代城市化过程中,地理位置的优劣是判断土地价值的重要因素。被征收的土地级差地租在征地前和征地后产生两次增值。但在我国实际征地过程中,征地前因城市化发展级差地租的增值以及征地之后进行经营规划后的级差地租的增值这两次增值大部分都归于国家所有,农民在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后却没有能获得其应得的利益。
再次,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违背土地价格理论。按照马克思的土地价格理论,土地的价格是由地租决定的,土地的所有者卖出的不仅是土地本身还包括其投入的劳动力和资本。在我国目前的土地市场上,政府利用其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以低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市的土地使用者,农民获得的补偿大大低于其应得的金额。失去了土地之后的农民生活堪忧。
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利益收到了极大的侵害。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广大农民也失去了获得级差地租的权利,加之在征地过程中补偿偏低,农民生活很难得到保障。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必将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启示
第一,明确土地产权问题,维护失地农民利益。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绝对地租的产生是由于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级差地租的产生是因为对经营权的垄断。在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造成了地方政府垄断经营,绝对地租流入了地方政府的口袋。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不仅没有享受到绝对地租,而且还失去了获得级差地租的权利。针对这种现象,要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首要必须要明确土地所有权,以便广大土地所有权主体能在实际操作中有效行使相关权能,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完善征用耕地补偿办法,提高补偿安置标准。在耕地征用过程中要按照“既确保失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影响原有生活水平,又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提高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在安置上和生活上的需要。
第三,努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是多数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保障。要解决好农民失地后的生存发展问题,一方面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值制定合理的失地农民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要拓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
第四,做好失业农民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由于务农是我国多数农民唯一的生活技能,因此必须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着重培养职业技术、岗位技能等,提高失地农民转岗再就业能力。同时也要鼓励、支持、引导失地农民自谋职业,为失地农民创业、再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支持。
城市化进程论文范文3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企业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此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进行大量的"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快速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易。在新加坡商品交易所,既可以从事日经2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则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证券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悄然启动。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
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我国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证券市场正在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证券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证券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证券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证券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证券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证券资本的进入,以及外国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证券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有效地分配金融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蕴涵着一定的风险: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与国外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显著上升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这种相关性主要表现为:①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即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1992年7月到19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②新兴市场国家之间金融市场波动具有一定的同步性。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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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研究方法
调研国内外研究现状表明,目前常用的项目进度管理研究方法主要为关键路径法和计划评审技术。
1.1关键路径法
该方法指的是根据项目内部逻辑对不同项目进行连接起来的方法,具有一定相对性,但仍可灵活多变。当采取相应政策后,关键路径与非关键的可以转换。在变质关键路径的计划中,计划时间最长、内容最多的路径为关键路径,决定了项目工期。当关键路径出现滞后时,整个项目工期将受到影响。
1.2计划评审法
该方法被认为是分析、评估工程进度的手段,主要使用项目悲观、乐观以及最可能的完成时间三种类型进行项目任务时间估算。项目内部活动进度和相互的逻辑关系可用网络图表示,并计算出工期,从而确定关键活动和路径,对网络图进行优化,实现缩短工期。
1.3关键链计划步骤
(1)按照项目实际情况,估算时间编制初始进度。(2)从最后工序开始,逐一检查,防止同一资源被多任务占有。(3)消除资源约束后,识别关键路径(即最长路径)。(4)对项目缓冲进行计算,确认关键链是否余量存在太多,将关键链上一半长度移除安全时间进行计算;将关键链缓冲时间进行合并,从而插入至项目工期。(5)计算、插入关键链分支以及分支接驳缓冲,对新发生资源约束进行解除。(6)开展资源缓冲沟通,使的未有前序工作的资源进行工作,包括所有处于关键链的资源。
2某石化项目进度管理问题及改进方法
2.1存在问题
总结分析可知,该项目进度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复杂、冗长,不同部门互扯问题多。(2)极不充分的项目需求,使的频繁变更项目需求。(3)工程项目不同活动分解存在问题,使的部门、人员的职责均不明确。(4)过于乐观的估计项目工期,实际则造成拖延。(5)不同活动间存在资源冲突,不利于项目开展。(6)帕金森定律现象、“学生综合症”出现在项目管理人员中,使的施工时间拖延。
2.2改进方案
针对以上进度管理中的问题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优化:(1)以业主管理模式为指导,制定针对性措施;(2)加强需求分析,提高分析质量,降低分析不足导致的风险,夯实项目基础;(3)使用WBS分解可交付的成果,对项目进行更准确把握和控制,对项目成员进行责任、权力明确划分;(4)项目活动工期采用三点法,减少由于项目活动估算长导致的时间浪费;(5)将关键链法应用到该项目项目管理中,通过缓冲区的设置,进一步减小资源约束风险。
3项目进度解决方案实践应用
3.1石化项目概况
该石化项目为石化场行政办公楼项目,面积达12610m2,共有五层,总建筑物的高度为23.4m,每层均有吊顶,其中第一层为大堂,包括企业展示厅、会客接待室、档案室、工作间、变配电室、值班室、安防中心、弱电机房电池间;从第2层开始为办公专用房。
3.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及关键链确定
将工程项目进行分解,根据不同工序活动、工期期望等确定初始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然后通过软件制作甘特图,确定出关键路径,大致为:桩基施工—土方工程—垫层作业—基础承台—土方回填—1层结构框架—2层结构框架—3层结构框架—4层结构框架—屋而找坡—防水施工—保温施工—屋顶而层—3层装修装饰—输入缓冲I—3层装修装饰—4层装修装饰—机房装修。
3.3项目缓冲区的设置
为了保证关键链项目活动不会对工期进度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设置项目缓冲区,此外,还应当对非关键链的活动对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因此,在非关键链活动3层装修装饰、电气照明工程分别输入缓冲I、缓冲II,将项目活动的最悲观工期和可能工期差值设置为安全时间,进而得到安全活动工期。根据安全活动时间的一半确定出缓冲安全时间为156天。
3.4项目进度计划的确定
基于以上分析,建立该石化项目最终的项目进度计划,计算可知,该计划比原计划缩短大概67天,显著提高了项目完成的可能性,减小了进度风险,也符合了业主对进度的要求。
作者:刘杰 单位: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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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电算化教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学与计算机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一门课程,它随着会计学理论、会计法规与制度以及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由于《会计电算化》课程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所以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应以技术应用型和技艺型为主,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能用传统和现代的方法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实用型人才。目前中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虽通过了专业课程的学习,但到了工作单位后仍适应不了岗位工作需求。一些用人单位招聘了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毕业生后,主管领导惊讶地发现:他在电脑上连个下料单都做不出来。类似这样的现象绝非个别和偶然,说明会计电算化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会计电算化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1、教学目标不明确。由于会计电算化课程在整个专业中的地位、教学目标模糊,造成了各校在设置会计电算化相关课程时缺乏针对性,课程之间缺乏衔接。另外,各校的会计电算化教学时间短,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对开设哪些相关的专业基础课、讲授哪些内容、如何进行循序渐进的教学和上机实践、学生应掌握哪些理论和技能等缺乏总体规划,这难免造成教学上的混乱。
2、教学实践环节薄弱,重视不够。会计电算化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上机实践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目前大多数院校对实验课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课时安排相对较少,这从根本上影响了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学生缺乏充足的实验条件,如会计电算化实验室和会计模拟实验室,由于上机锻炼的机会少,影响了实践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更影响了教学质量。
3、教学实践教材不尽合理。目前现成的会计电算化经济业务实训教学用书在教学中极少见到,教学中使用的软件文档也仅仅只提供了一些非教学内容的说明书。因此,设计一套完整的、适于会计电算化实训教学的教材非常必要,但这对于会计电算化教师来说却是极繁重、极精细的工作。
4、师资队伍知识老化。师资队伍知识结构老化是制约会计电算化教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调查,目前高校从事会计电算化课程教学的教师大部分属于“半路出家”型,不是没有系统学习过计算机专业知识,就是没有系统学习过财会专业知识,真正“科班”出身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非常少,很难适应会计电算化教学的需要。随着sybase、oracle等大型数据库在财务会计软件中的广泛应用以及erp等先进管理思想和方法的不断完善,从事会计电算化教学的教师深感身上的压力之重。如何更新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是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
5、教学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会计电算化教学主要的教学模式是教师把教学内容设计成一个或多个具体任务,任务中包含有学生应该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也蕴含着学习者需要的能力训练要求,学生通过完成具体任务,掌握知识点与技能点。虽然这种任务驱动教学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应用能力,但对学科的知识体系掌握较弱,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会计电算化教学应注重解决的问题
1、明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会计电算化》归属于会计专业课,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求学生在掌握扎实的会计理论的前提下,还应该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相关的知识;在确定会计电算化课程教学内容时,应在本专业教学定位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注意知识的连续性与变革性的有机结合,培养出具有熟练专业实践技能、面向基层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人才。中职教育是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的应用技术型、技能型会计人才。社会需求是教育发展的最大动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这给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为学校开办会计专业提供了广阔市场。
2、重视实验教学,做好课程设计。会计电算化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中心来设计其课程内容,以培养从业能力为导向,加大实践性教学改革措施。会计电算化实验包括教学实验和课程设计两部分内容。教学实验应围绕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来组织,主要目的是通过实验掌握教学中的基础知识,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课程设计则作为教学过程的总结和延续,在把握和分析会计电算化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的、专门化的强化训练,通过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弥补那些在教学环节上没有重视的知识点,对所学课程做综合的归纳总结。
3、解决实训教材的问题。会计电算化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借助软件平台来实现,要理解这种思想必须借助良好的实践课教材并保证充分的操作时间,这是决定实训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前市场上会计电算化实训教材很少,高质量的更少。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应立足于“自编为主,购买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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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利率风险
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回顾
利率市场化是指政府或货币当局放松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根据各种市场因素主要是资金供求关系,通过一定的定价机制自主地确定资金价格。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金融深化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是利率定价机制的深刻转变,而且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实践主要基于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I.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的“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我国利率市场化实质性改革始于1996年。1996年6月1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开放,拉开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序幕。1997年6月人民银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可用其持有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在银行间进行回购和现券买卖。这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成立。1998年后逐渐实现了金融债、国债的市场化发行。2000年9月21日,实现外币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同时,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断扩大。2005年3月16日,人民银行大幅度降低超额准备金利率,并完全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2007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国向利率市场化之路迈出了标志性的一步。到2008年4月,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贴现、再贴现市场在内的货币市场及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以上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最关键的一步是完全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把货币资金的定价权交给市场交易主体,这也是当前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任务。
2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自上而下推行的,遇到的阻力大、动力不足。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经进入了中后期,在改革初期,改革的结果使大部分人都受益,所以改革的动力和决心很大。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市场化改革必定会使大部分人收益,而部分人利益受损。因此能够影响政府决策的各种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有时会抵制改革,使改革进程受阻。
(2)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涉及多个金融领域的改革,因此需要这些改革方案和进程相协调。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是单独的、孤立的改革,而是伴随着对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对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货币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改革、金融业监管制度的改革、证券市场的改革以及人民币汇率的改革。这些领域的改革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不能不考虑到其他金融领域的改革进度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
(3)中国对银行业实行的是隐性的保险制度,缺乏合理的退出机制。目前中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允许商业银行倒闭。为了冲销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政府也多次对银行注资。政府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有义务采取必要的行动来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和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但是政府充当银行的最后担保人,会使银行风险和收益不对称,可能激励银行高风险经营,当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爆发时,政府又会成为银行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最后埋单者。这样的隐性保险制度,不仅会导致银行的道德风险,而且当银行经营不善、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出现时,政府和银行都会去掩饰这些问题。
(4)尽管中国货币市场快速发展,但是国债(尤其是短期国债)市场和票据市场仍然发展不充分,制约着央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来有效地调节利率,执行货币政策。首先,货币市场总体规模较小,市场发展不够均衡。交易规模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其次,货币市场的交易主体较为单一。我国货币市场交易客体品种较少,且除了同业资金拆借之外,其他货币市场工具都规模较小,债券市场中,短期国债的发行量太小。票据市场的主要工具为银行承兑汇票(占95%)。
3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建议
(1)要建立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增强市场利率的联动性。在开放的经济格局中,资金流动规模大、速度快,没有一个统一开放的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有可能产生短期内利率的大起大落,给经济带来危害。为此,首先要继续发展同业拆借市场,使同业拆借利率真正成为反映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扩大票据的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使得再贴现率成为中央银行调控市场资金供求的基准利率。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规范证券市场的动作,推动我国债券一级、二级市场的发展。此外要发展银行债券柜台交易,这样就可以使债券发行和交易都市场化,形成零售与批发、场外与场内有机统一的、分层次的债券市场体系,消除不同市场债券交易价格与收益率的非正常差异,增强市场利率的联动性。再次要进一步降低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的限制,通过交易主体的交叉,增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沟通与渗透。
(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银行业赢利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国内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和竞争压力。这对国内银行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只有国内银行勇于接受挑战,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不断弥补自己的不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加快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步伐。银行为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群体金融理财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是银行争夺客户资源,拓展赢利渠道,提高品牌忠诚度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