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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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论文

招标管理论文范文1

1.1物资招标采购具有公开性

招标采购面向社会,利用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公开采购信息,实行网上竞买操作,做到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把采购的信息、宗旨、要求公布于众,使所有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竞标活动,极大地扩大了采购物资的来源,提高采购的公开性。

1.2物资招标采购可避免采购腐败

招标采购在提高采购物资质量的基础上,通过网上竞买操作,可使供应商公平竞争,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采购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效果。还可以加大采购管理过程的监督力度,杜绝影响采购质量的外界因素,很好地保护物资计划采购人员。招标采购使物资采购的各个程序都走向公开,监督、管理有的放矢,而且更重要的是将以往的事后审计检查变为事前的预防,从被动管理变为主动参与。

1.3物资招标采购可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近年来,物资招标采购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招标采购是目前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办法之一,可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1.4物资采购招标可大幅度降低供应成本

通过网上竞价招标,使原材料成本向其真实价格靠拢。同时,剔除了人为定价的因素,靠价值杠杆发挥降低供应成本的作用。

2完善和改进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建立健全相应的招标采购制度

在实行招标采购以前,大多数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一般都是通过职能部门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实现。物资采购部门凭借自己所掌握的市场行情,在“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的原则下,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确定物资采购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并力求质量最好、价格最低。这种模式存在很大弊端:一是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成效大小、购进物资的质量价格高低,均受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思想素质高低和信息灵通程度的影响;二是容易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个别人员可能会钻管理上的空子,搞人情采购、关系采购等;三是容易产生腐败现象,形成采购漏洞,造成资产流失。因此,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实行物资招标,并且严格监督。再就是将需要采购的物资集中起来,化零为整,形成规模效应。

2.2建立采购质量责任保证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物资招标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集中招标采购,积极探索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制度,坚持集中把关、集体审核、逐级审批、加强监审。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采购队伍建设,使从事物资采购工作的人员做到思想品德高、业务技术过硬、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对素质相对较差、不适应在其岗位工作的人员坚决进行调整;二是要不断提高招标采购人员业务技能和采购工作的基础水平,正确理解和运用操作要领。可对参加招标采购的有关人员采用灵活措施进行有组织的培训,使其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系统地掌握招标采购工作要点和方法,熟练操作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物资网上公告竞标采购;三是参与物资招标采购的人员要发扬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把大事做好、小事做细、细节做精。自觉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履行好工作职责。

2.3抓住物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价格重点

采购质量和价格是物资招标采购的重中之重。一般来说,招标采购工作是质量在前、价格居中。作为招标方要正确处理质量与价格的关系,按照“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物资公开招标采购一般是在公共媒体上招标公告,将物资需求信息公开化,扩大对供应商选择的范围。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程序,把不具有规定资质或质量保证能力差的供应商淘汰出局。需要在招标文件上明确承诺,不以最低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因为价格太低不一定能保证产品质量,有可能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留下产品质量的隐患。

2.4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作,要想招标采购更加有效、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辅之以其他管理手段。一是必须加强物资计量、质量检验、验收入库等原始记录的基础工作,以确认中标物资购进是否真正与标书规定的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相一致。防止内外串通、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二是强化招标工作的内部考核制度,指定监督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及由于购买方原因造成购进原材料数量、质量等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在物资管理中推行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招标采购制度,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物资采购的过程,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拓宽采购渠道、优化采购质量、节约采购资金、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监督、抑制浪费现象和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

3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3.1招标采购程序较多效率较低

现行的物资采购程序是由使用部门上报物资采购计划申请,经领导层层审批后交采购部门在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挂网公告招标竞价采购。此程序较多效率较低,导致应急物资采购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生产。

3.2物资招标采购评标方法较为单一

招标管理论文范文2

(一)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就某一采购标的与单一供应(服务)商进行洽谈,确定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技术、商务条件的一种采购方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标的只有唯一的供应(服务)商应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采购行为属于添购,是在原有采购项目上增加或者改进,而不是新购置一种工程、货物或者服务;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不能或者来不及从其他供应(服务)商处采购。

(二)询价方式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就采购标的直接向多个供应商发出询价函件让其应答和报价,采购人对应答文件和报价进行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技术、商务条件的一种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应答人的一次性报价为最终报价。询价评审小组原则上推荐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购标的必须是货物;所购货物规格、标准一致,技术要求简单、明确;市场现货供应充足;所购货物价格相对稳定、透明,在一定时期内波动幅度不大。

二、常见风险及防控

(一)采购方式选择不合理

风险表现:如果采购方式选择不恰当,应该采用询价采购的通用物资采用竞争性谈判,可能出现人为设置针对性评分标准,有意排除供应商,操纵选择结果,导致价格损失。特殊、专用物资如果不通过竞争性谈判,比较售后服务,技术特性、销售业绩,企业规模等差异,仅以价格低为唯一衡量标准,则可能导致质量损失。防范措施:严格把握采购方式选择原则,一是对于规格、技术标准明确一致,技术要求简单、明确,市场现货供应充足,所购货物价格相对稳定、透明、市场竞争充分的通用物资,可以采用低价中选的询价采购方式。施工、服务采购和其余的物资采购建议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是把握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原则:货物采购一般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规则,选择成交供应商;服务采购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公布的评审标准,并按照性价比最优的规则,选择成交服务商;三是采用最低价格法时,如果供应(服务)商报价最低,但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终止程序重新选择。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把控不严谨

风险表现:如果市场调查不充分,或因为个人利益人为不邀请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服务商、而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仅难以为企业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服务)商,而且极易滋生腐败行为。单一来源采购基本没有竞争,采购效果主要取决于双方现场商谈,如果企业未掌握清楚市场平均价格,可能对方报价过高,谈判人员也不清楚合理价位,难以达到价格控制目的。防范措施: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单一来源采购风险,申请采购部门要提出书面理由和具体要求,非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企业高管组成)要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集体审查,没有绝对充分理由的,原则上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二是要充分考虑到市场调查不充分的可能性,在遇到不了解的行业、技术复杂,掌握的信息可能较少,难以确定邀请对象的项目时,可以采用公开邀请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委托专业招标中介机构,尽量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是把握好单一来源采购中对原招标结果的应用,如果距原招标时间过长(一年以上),或者采购标的较之原合同比重较大,市场价格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建议重新确定采购程序,不能直接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供应(服务)商推荐范围过窄

风险表现:供应(服务)商推荐环节是企业非招标采购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市场了解不够,供应商信息收集不全面,可能出现推荐来源单一、推荐单位质量和服务档次相差大、推荐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推荐单位不具代表性,甚至人为操纵供应商推荐,人为倾向性推荐,出现串标、陪标等腐败行为。防范措施:一是借助各种手段,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建立企业潜在供应商库,确保优质、有行业代表性的供应(服务)商成为选择对象;二是注重供应(服务)商推荐来源多元化,采用供应商库抽取、采购管理部门、申请采购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多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参选面,避免一个部门或少数人员主导的状况;三是对拟邀请单位集体进行排查筛选,确保参选者质量和信誉位于同一档次和水平;四是做好采购和服务情况的后续跟踪记录和评价,采用黑名单制度,将中选后无法满足承诺服务要求或有内外勾结有违规行为的不再二次邀请;五是提前了解市场价格,以便评审或谈判时合理进行价格比较;六是为形成充分竞争,建议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邀请参选供应(服务)商数量尽可能3家及以上。

(四)操作流程设置不合理

风险表现:采购流程设置不合理可能因为重要手续和记录不全、导致产生纠纷或法律风险;项目没有前置审批,资金来源未得到落实,可能导致无法最终履行采购结果;采购方式的审查批准,未提前进行,可能出现采购方式选择错误,直接影响采购效果;流程过于繁琐或不切合实际,可能导致采购基础工作量大且工作效率低下。防范措施:一是做好前置审批,项目可行性、资金来源、采购方案、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资料提前审查;二是针对三种采购方式制定固定工作流程,明确操作步骤和资料模板,以方便具体操作,流程设置可以比照公开招标相关流程,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精简,尽量简单明了,但涉及的内部牵制、法律文书等重要环节必须到位;三是为解决实际工作中,非招标标的不大,省外供应商从成本考虑只能放弃参与的现象,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在企业纪监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传真报价、电话免提、视频现场谈判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参选面。

(五)商务、技术资料支撑不够

风险表现:谈判现场资料支撑不够,会增大现场谈判难度,出现实质性内容变化较大,澄清、修改内容较多的情况;技术要求如质量标准、检验条件、主要技术参数、主要外协部件厂商要求等不明确,可能导致受邀单位理解失误,导致报价差异大,影响评审结果或中选后无法满足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如运输装卸费用,交货地址、工作量等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偏差,产生合同纠纷。防范措施:一是业务部门尽可能明晰的提出商务技术要求、如:生产资质、生产能力、生产设备要求、质量标准、检验方式、主要技术参数、主要外协部件厂商要求、技术力量、经营业绩等;二是如果发现技术资料重大失误或遗漏,应该及时补充公布澄清资料,给参选厂商同等时间和机会修改应答文件。

(六)检查、评审工作不细致

风险表现:在公布谈判文件之前没有认真审查,导致内容不明确或有重大遗漏;现场接收资料的检查不到位,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服务)商参选;评审工作不细致,没有发现串标陪标的雷同应答;应作废的应答没有作废,影响采购结果;在订立合同时背离中选时确定实质性内容或者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出现合同风险;防范措施:一是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制作检查确认表,对重要要素是否说明到位,关键流程的文书是否正确完整,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检查;二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非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人为变更;三是定选程序必须采用客观技术参数区别质量差异,而不能仅凭技术部门主观意见确定,避免定选依据不够充分,经不起审查;四是合同条款严格把关,确保合同条款与中选实质性内容一致。

(七)违反非招标工作纪律

招标管理论文范文3

世界各国对公路工程采用的基本一致的强制招投标方式,特别是政府财政拨款的公路项目必须严格采取强制招投标。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早期认定建筑不是商品,随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出台了国内强制招投标范围规定,规定了一系列从政府投资到利用外世界银行贷款等外资的项目范围。从我国的强制投标范围看,规定有所差别,强制范围比发达国家大。国外不同国家共同参与公路工程发包竞争,若单单采用某个国家的招投标制度,难以实现公开、公平竞争,因此多采用已达成一致的国际惯例,如国际上广泛采用的FIDIC合同条款,便于以后合同管理与履约。我国目前出台并实行新版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范本》(2009版),是参考引用FIDIC合同条款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改进,新版范本不断向FIDIC靠拢。

我国的公路招标均在新范本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各自特点修改形成招标文件,是对招标范本的具体化、修改化。但这些修改与具体化,破坏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均衡的权益,往往让发包人处在有利地位,而承包人承担更多不平等的义务。面对成熟、开放的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已刻不容缓。实行公路招投标制度,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杠杆作用,保障公路招投标公开、公平的原则,对提高国家资金利用率、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有效防范、打击工程领域腐败均有重大的推进,一方面,通过市场作用,优胜劣汰那些落后的公路施工企业,公路企业为更好的发展,将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施工技术、采用先进机械设备等手段,更好加入市场竞争,有效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与作用。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政府包揽了宏观与微观经济所有事务,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公路施工企业按部就般按照政府指令从事经营活动。

目前,计划经济成份逐渐缩小,市场经济份额不断增多,公路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了自,成为一个主体。新旧两种体制比较,政府的职能与作用发生了天翻复地的变化,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需要政府转变方式、转变职能。行政力量干预招投标的现象在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普遍存在,对于国家投资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具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力,而政府在招标投标管理过程中,一些行政力量过分干预招投标活动。从而破坏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我国需尽快完善招投标管理的配套制度,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可以借鉴美国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美国在招投标管理中推行公开招标制度、作业标准化制度、供应商评审制度、审计监察制度、交货追查制度五大制度,这些制度使政府无法干预招投标工作。在加强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运用相应制度杜绝行政干预的现象,行政管理机关无权干预属于企业自主经营的和自主管理方面的工作。

招投标制度是起源于西方并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招投标体制和管理模式已趋于完善。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实行招投标制度。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招投标管理模式和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完善我国招投标制度和管理模式。美国的招投标制度和管理体系比较完善,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招投标制度之一,其中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美国政府要求政府投资的工程无论大小全部实行公开招标,要求所有工程招标信息必须完全公开,招标方必须通知全国总承包商会,并通过官方指定的网络平台与报纸,公开招标项目的信息和资质要求等条件,使投标人能明明白白参加投标。政府工程均设立由具有职业资格的设计师、公路工程建设师、项目管理者或委托顾问公司等组织成一个完整机构,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公开招标策划、中标人的选择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等。

业主组织招标,对投标单位没有名额限制。社会上有专门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这些评级机构会对投标单位做出信用评价,根据其信用评价情况,承担相应级别的工程。法律规定参加政府工程的投标必须提供工程担保保函,且根据工程担保保函金额的多少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也不同。美国的工程实行无标底招标,招标单位提供准确的工程量,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制定的内部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选择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必须对中标的最低报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报价中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确保最低价已包括所有工程内容。若确有错误时,中标者要么亏损完成项目,要么放弃签约,并用投标保函赔偿招标方的损失,招标方再选择次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再进行复核,次低报价者再不能签约,只能重新招标。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全部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工程担保公司向业主保证中标方能够履约,否则担保公司继续承担合同执行责任和赔偿责任。

招标管理论文范文4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建设项目

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正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系的框架正在逐步形成,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市场,因受到计划管理模式的大范围影响,缺乏比较全面健全的市场机制,因此,在招投标市场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为公路的投资管理者所重视,针对这些问题去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让其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1.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招标文件编制亟待规范

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有些招标人或者采购单位为了确保中标人具有工程要求的资质及实力,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要求,对参与投标的人进行筛选。招标文件出现的限制性的规定,通常的表现形式包括注册资金的限制、地域限制、资质或资格限制、业绩限制等等,以此来限制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部分有资质且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也有可能会得不到工程。或者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隐性门槛,通常其限制条件倾向于内定的投标人。

1.2有法不依

中国在2000年时颁布的《招标投标法》中有明确之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招标发包,经投标竞争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不少数量的项目却存在着有投标之名却无投标之实的问题,部分招标人擅自将标段进行切割并分包、转包。有些施工企业本身并不具备投标的资质,却通过找关系、贿赂等手段让一些政府和业主对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或直接参与,改变招标的结果,内定中标机构或者中标人。甚至有些企业在基本上已经内定了投标人之后,拉来其他施工企业做“陪衬”,招标结果不是因投标方的合理报价和招标方的正确决策。

1.3层层转包

近几年来,工程承建方在分包环节也存在着部分比较严重的问题。因地方主义的作祟,有些施工企业使用一标多投的手段,也是就围标,实际挂靠投标。也有大型的施工企业得标后将工程任务分包给低等级的、不具资质的施工队,以挂靠经营和内部分包为名,依靠层层转包非法牟利,使工程质量大大降低,效益与预期效果相差甚远[1]。

2.相关改进措施的分析

工程的招投标实际上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的一种良性的竞争方式,是双方的当事人进行依法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的竞争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人,是邀约与承诺的基础,能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及国家法规的逐步健全,国家对公路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加大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也在慢慢走向规范化、有序化。

2.1实施公路工程项目法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公路工程建筑项目的管理机制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做到资本管理机构及营运机构的产权清晰、权职分明、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投标制度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和融合投资法人的责任制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及枢纽[2]。

2.2精心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应根据项目最初的设计及审批的意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依照交通部门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来进行。招标文件要经过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方可出售。对于利用外资贷款的项目,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规定,在合同条款部分可以采纳其他规定,但是技术规范的部分原则上要采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查,要包括招标的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条款的严密性,招标工程与各项资金规定的合理性,评标办法是否具有公正性,业主跟承包人的义务、权限、责任以及利益的公平性,投标书及其附录以及其他各种格式要求跟商务条款的一致性,及时规范及设计图纸的一致性。

2.3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的规范程序进行

招标的组织者及操作者要具有行为公正的品格,对工作内容要有保密意识,对招标文件的编制要认真细致,工作清单要准确,以确定合理的标底。工程应当尽可能地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清单计价模式,放开价、统一量,工程的造价随行就市。我国工程招标中的定标原则通常是标价不可低于标底的百分之二十或高于标底的百分之十。否则都将视为不合理的标价而不能中标。合同的编写应当缜密及全面,技术规范的内容则应当准确、翔实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投标、评标及定标的过程应及时完善,并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重视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采纳最低价法、服务类等综合评价方法。

2.4施工方必须着力提高投标书编制的质量

施工企业必须组建高效、精干的投标领导组,将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做好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调查及现场的勘察,了解材料的单价并做好价格的分析,以此来确定科学合理的报价。要在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确定工期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施工招投标工作,标价是投标的竞争重点。审核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的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是合理报价的关键。要增加招投标的竞争力,就要熟练地运用工程概预算定额和企业内部定额编制的投标价[3]。

2.5实行标价管理

由于工程量的清单报价时一般不调整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加上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经常发现实现出现的工程量的变更往往在原有的招投标图纸之外,尤其是由于招标人导致工程量的清单经常出现漏项甚至计算存在一定的误差,因而为了调整工程量清单的结算价格,就应实行标价管理,具体的措施如下:一是对于工程量清单固有项目,应结合报价的综合单价进行针对性的确定;二是业主应制定新增项目单价编制审核管理办法,当某些项目不属于工程量清单内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报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核,由双方协商确定综合单价;三是当某些项目虽然处于工程量清单中,但鉴于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使得单价组价缺项或增项时,同样应由施工企业报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核,由双方协商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的编制审核管理办法确定综合单价,上报造价管理机构或部门进行备案;四是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宜。

2.6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且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建办建[2001]25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建办建[2001]41号)。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真核对,严格把关。对申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均要一视同仁,做到公平、公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必须紧跟时展的需要,着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最大化的确保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爱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浅析[J].科技促进发展(应用版),2011,No.4902:150.

[2]殷女.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山西建筑,2007,08:245-246.

招标管理论文范文5

1.工程的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很多的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等问题。一些单位不按照招标规定进行,没有严格进行分包管理,层层转包现象严重,不能进行有效地质量、工期以及投资的控制。

2.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由于有些单位缺乏法律、合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熟悉施工招投标制的经济与管理,不能全面的考虑制作的评标细则,招标文件编制过于粗糙,限价不精确,存在较大的变更,影响到招投标的公正性。

二、加强招投标管理的举措

工程项目的投标管理作为整个项目建设的至关重要的环节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因此就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听取广泛意见,研究制定出完整具体的招投标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的透明性,接受各界监督,消除人为问题,做到公正、公平。

1.建立招投标管理体制首先一个工程项目需要建立一个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基建处,来具体的管理项目的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建立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招标书与施工单位的投标书,对于投标工作中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协调,督促施工方与监理方认真履行合同。如果建设单位存在着专业人员不足、业务不熟悉等困难,也可以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当地有资质的招标机构,从而减轻招标工作的压力。

2.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做到公开透明进行招标工作时,需要在投标五天前由当地管理部门及时向社会招标信息。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以确定合理招标限价;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技术规范内容应保证详实、准确以及可操作性;做好招标过程中编制招标与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日期、开标日期以及评标时间与合同签订等四个时间段的控制。例如,近年以来,兰州市政府的招投标管理中心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简化流程,努力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预算的准确性;并且在工作中,注重科室联动,加快招标项目现场办公、科室联办等形式的审查速度,并进行实时跟踪服务,了解工作进程,提升办事效率。兰州市政府的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做法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表彰,并且县内很多的建筑招投标工程都流程清楚,责任明确,并且加大了招投标的公开透明。

3.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对于参加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企业,需要经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承包等级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要增加企业的预审与后审,确保中标企业的信誉好、人员素质高,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4.施工单位应针对招标书有关文件的要求、内容等进行反复研读,然后编制出高质量的投标书。投标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最先要做的就是组件投标团队,要求人员精干高效、分工合理,充分做好标签的准备工作;然后就是勘测现场,充分了解材料单价并进行市场分析,最后依据以上的资料运用预算定额一级企业的内部的定额制定合理的报价。

5.招投标过程需要时刻接受地方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建设市场准则,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意识,对招投标的各方主体行为要时刻接受规范限制。监督管理机制作为建筑工程项目降低非法操作的重要手段,在招投标过程中也非常重要,工程项目中要求招标人员严格认证审核持证上岗,招投标机构应聘用有资质的从业人员。招标监督机制既要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并且要签订廉政合同,保证合同的安全有效,同时对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查处工程的转包与违法分包。实行透明的公示制,是招投标过程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6.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评标制度。现代社会媒体的力量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中不仅要考虑工程造价因素,更应通过媒体查看一下投标企业的诚信度以及以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效果;借助计算机网路技术,奖励施工承包商的信息资料库,信息档案库的建立对规范建筑单位的招投标行为有很好的监督意义。同时,对涉及违规投标的当事人,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起到对建筑市场的震慑,保障工程招投标的顺利有效进行。在兰州市就为了提升招投标领域的认知水平与业务能力,近日就开展了监理投标企业电子招投标培训,共有十八家招标监理企业等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议题是招投标文件的下载、计算机资料库的使用、互联网招投标公示以及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等,通过这些招投标计算机软件等使招投标管理人员更好地掌握电子招投标这一未来招投标工作大势所趋。据悉,2015年兰州市建设工程国有投资将全部实行电子招投标,这也是在2014年建设工程房建、市政、园林、装修、智能化等类别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后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预示着将全面进入“电子招投标”新时代。

三、总结

招标管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特定的程序,招请潜在的投标人员或公司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竞争,并从中评选出符合要求的能够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应当是在公平、公正及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的有序活动。然而,在当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正常发展。

1.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制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监管

我国《招投标法》与2000年开始实施,以立法形式给建筑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并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规范。然而我国目前的招投标工作发展并不平衡,某些地区依然秉承着以权代法及以人代法的思想,致使建筑工程应招标的不进行招标或是明招暗定,到处都是条子工程、关系工程。甚至还有以审批工程为要挟,直接钦定设计施工队伍的现象。这些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法律宣传的力度不够,对招投标进行监察、仲裁的机构不健全,缺乏有效地监督力度,监督工作严重滞后。

1.2假招标问题

建筑工程才招投标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投标手续。然而部分建设单位却私自违反规定,私下与意中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来报名陪标,只是在表面上走一下形式。还有些建设单位甚至在内定承包对象之后,让承包方自己找来“陪标”队伍进行形式上的招投标,以应付相关的管理部门,招投标对于这些建设单位来说,就是其“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1.3资格审查问题

资格审查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他们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串通一气,制定招标公告的条件时根据关系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些苛刻的、不符合常规的条件,将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在资格预审过程中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给予排除;同时,在制定评标方法时完全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来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在评定内容中设定对关系单位加分的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1.4盲目压价的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施工任务相对来说比较匮乏,从客观上为建设单位的压价行为造成了有利的条件。部分建设单位通过询价或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办法进行压价,并不考虑该承包单位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招标要求,而施工企业则为了获取施工任务也竞相降价以求获得施工任务。这种片面压价的不良倾向对于工程质量和招投标工作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5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招投标方面缺少优秀的评标专家,尤其是在库容不足时,专家评委的准入门槛较低,导致专家评委的素质参差不齐,直接给评标质量带来了影响。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2.1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

首先要加快法制建设及宣传的步伐。建设工程招投标引入的是市场竞争机制,任何单位的招投标行为都必须在公平、公正及公开原则下进行,其具体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其次要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通过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最后还要注意加快晚上监管体制,加强监督。凡是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部门都应当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行为,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应加大对招标活动中的编标、评标、定标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建立其完善的招投标人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标底保密措施,杜绝招标人泄露标底以及与投标人违规接触。

2.2强化资格预审程序

资格预审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对参与投标的法人或组织进行审查,对其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核实,同时还可以审查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以及各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如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进行投标时,招标单位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可只允许其中一家单位进行投标,或者在进行评标的过程中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的评标得分一律乘以一个小于1的系数为最终得分。通过对这种利益相关单位的限制,可以对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进行有效防止。

2.3采取无标底招标

我国多数建设工程都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方式,评标标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根据国际建筑业通行的准则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2.4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开始通过招投标来选择合适的承建单位,对于评标专家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大大促进了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发展。因此,应严格把握评标专家的入库资格,保证评标专家的自身素质,为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管理机构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评标专家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依据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表现,在使用中进行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