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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发展论文范文1
[关键词]商业银行;治理结构;股份制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银行是现代金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循环的血管,是政府调控经济的稳压器。银行的健康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随着我国加入世贸,银行业在内的金融市场在两年后将全面开放,将以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和市场机制推进经济运行,融入经济全球化。市场的开放,外资银行的准入,带来激烈的竞争,带来生存的压力,同时也带来了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机遇。对处于我国金融体系中主体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更是如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是大势所越,我们只有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运作的客观要求,大力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多元化,深化体制改革;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稳健、高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才能激流勇进,直面竞争和挑战。
二、对治理结构改革的认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治理结构改革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核心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用以处理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债权人和职工等不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明晰各方权责,实现权利制衡,确保有效监督,实现长远发展。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首要的就是要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分权与制衡关系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信誉的先决条件,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为股东和相关利益者在保证透明度、公正责任制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条件,增进彼此的信心和信任,也为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提供了有力保证。所以,股份制改造就是要引入战略投资人和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直接结果就是促进产权关系的明晰,其本质则是借助单一产权关系的改变,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改革,强化银行内部管理,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增强银行的技术创新力、风险掌控力,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的重点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要解决因为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权责问题,妥善处理所有者和经理层之间潜在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风险不对称的矛盾。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1999年了《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体系、特殊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的要素。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以银行公司章程及治理目标为指引,符合内外部治理和监管要求,保证自身健康发展需要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合理的股权结构基础之上,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其中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规范、透明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起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关系。
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改革涉及到银行各个层面,无论是经营管理还是业务流程都将因为治理结构的改革而发生巨大且深刻的变化,这是一个庞杂的金融系统工程。在此,笔者以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进展情况为例,逐一讲述。
(三)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进展情况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从2006年下半年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工作启动以来,已在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方面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要求选定发起人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股权结构单一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建立必须改变目前单一的股权结构,促进产权关系的明晰。合理的股权结构要能使股东权益与经营利益保持一致的方向,并能使股东之间以及利益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能在相互制衡的基础上共同发展。
根据国务院对建设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时间要求,并兼顾建设银行的业务性质、行业特点、今后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等因素综合考虑。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当然发起人股东外,建设银行选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股东,完全满足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的要求,并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从产权结构上解决了股权单一问题。同时为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制定为主线,建立规范的治理制度体系,积极构建既能满足中外监管机构监管要求,又符合自身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在建行股份治理结构的设计过程中,原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代起草人,除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境外监管的要求外,还认真征询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各家发起人股东、中外一些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现行的建行股份公司章程和与章程有关的公司治理文件,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在建设银行的公司治理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其中的责权利关系,并据以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
在合理的股权结构形成后,借鉴国外股份制银行治理模式和我国银行管理经验,建行股份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定了高级管理层,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各方独立有效地运作。
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拟订银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全面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制;同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注于银行高管人员和决策层的业绩考评和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各项权利和利益。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制约机制的作用。设立并完善了监事会制度,真正赋予监事会权利。有效发挥监事会作用,真正实现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四是稳步推进发展战略、人事、经营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等的配套制度改革。
建设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是一项牵动银行各方和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因此,建设银行推进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同时,必须同时启动与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的各项配套制度改革。
首先,在确定银行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上,要准确认识和把握银行发展战略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就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基本组成部分。同时,发展战略一系列措施也必须以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依托。健全的公司治理促使经营管理制度设计的科学化,通过成立各种专门委员会,以确保总体战略目标以及风险控制、审计监督、激励约束等关键职能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不久前,建设银行与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合作,根据财务预测等模型,确定了今后五至十年发展战略和分步骤战略规划。
其次,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积极向市场化、商业化方面迈进,并力求取得一些实质性突破。目前,已聘请曾成功实施日本新生银行重组复苏的新生银行董事长八城政基先生担任银行独立董事,八城先生的丰富经验将有助于建设银行正在推进的改革与发展计划。下一步,还将根据建设银行的岗位空缺,采取公开招聘方式,从海内外引入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再次,推进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按业务流程和产品线实行垂直化管理,也是建行股份在公司治理方面改革的重大进展。例如,聘请了国际知名的咨询机构对建行组织结构改革进行诊断分析,已经在一些省市进行改革的试点,并计划向全行逐步推广等。
建设银行目前正在对银行管理的关键流程和组织进行重整和梳理,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在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审计体制、风险控管、财务管理、资金与保全体制、信息技术等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总之,建设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已经基本搭建起来,股份公司的章程、“三会”的议事规则、有关管理层权力与义务的各项规范制度等也已经具备,并已经开始有效运作。
三、建设银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建设银行将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继续高度重视并抓好现代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尤其是公司治理有关法律文件的完善、组织机构的规范设置、“三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职责界定、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的成立和有效运作等。
商业银行发展论文范文2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不直接承担或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不动用或很少动用自身资产,以中介人或人身份为社会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的活动中,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而是扮演中介或的角色,业务的发生一般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总额也不受中间业务的影响。
金融网络化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网络银行,其最为关键的部分是网络技术,网络银行的出现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手段。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证实了金融网络化的促进作用,从80年代开始,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占银行全部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到90年代初,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由30%上升到38.4%,英国从28.5%上升到41%,日本银行业也从20.4%上升到35.9%,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发达国家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普及推广的时候。近年来这一趋势有加速的态势,美国花旗银行以承兑、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顾问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为代表的中间业务为其带来了80%的利润,存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只占总利润的20%.中间业务已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繁多,分类方法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结算类、类、担保类、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及其他中间业务。结算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收付有关的业务,如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信用卡业务等: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经营管理上职能和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引起的有关业务,如发行承销和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基金发放、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委托贷款业务、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等贷款业务、资金清算、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外卡业务、各类销售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客户出售信用,或为客户承担风险引起的有关业务,如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担保类业务、贷款承诺等: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从事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各类交易引起的业务,如金融期货期权、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其他中间业务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各种中间业务,如各类见证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保管箱业务等。结算类和类中间业务属于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担保类和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属于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
由于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中间业务具有收入稳定、服务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使得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将对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发挥的功能和充当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可以提高银行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调整银行的利润结构,提高银行的综合实力,提高国内银行在对外开放中提升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迎接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金融电子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国外商业银行依靠存贷利益的经营收入大大降低,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达到30%-70%,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极大挤压。而国内银行中间业务在业务品种、服务范围、收益比重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均存在较大的差距,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平均仅为8.5%左右,中国银行约17%,中国建设银行约8%,中国工商银行约5%,中国农业银行则低于4%.很明显,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仍然处在一个起步的初级阶段中,虽然近几年来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开办了相应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竞争能力仍然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举步维艰,似乎中间业务难以深入开展,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存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缺乏全局性,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规范性和长期性,分业经营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一套完整的开办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即使是2001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如何开展审批制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缺乏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考核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致使各商业银行难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的中间业务经营制度和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其次,国内商业银行思想观念陈旧,在经营观念上存在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准确定位,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自我激励不足。我国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的派生业务,而资产负债业务才是商业银行的本源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为客户应尽的义务,甚至有些商业银行用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经营中间业务,把开办中间业务当成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忽视了中间业务本身具有增效创收的功能,没有从经营战略上把中间业务作为支柱进行发展。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对中间业务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我国各商业银行开展的约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中,绝大部分产品品种属于结算类和收费类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技术含量高的金融信息咨询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金融创新类品种有的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上还没有开展。
再次,中间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少、起点低、手段单一,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工资、工资转账、兑付、收付、买卖等方面,并且报批手续繁杂,业务发展空间限制较多。中间业务发展不快,涉及的客户数量较少、金额较小,普遍存在质量差、效益低、手续繁琐的状况,缺乏高质量、高效益的中间业务品种,没有把金融电子化、计算机网络化及其它高新技术的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造成了银行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中间业务收入实现的难度较大,收费标准不统一,业务竞争不规范,由于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中间业务作为一个竞争的手段,致使银行在中间业务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养成了广大客户不能接受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的观念,致使中间业务的收入成效难以体现,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中间业务一时不能为银行带来明显而直接的经济效益,挫伤了各级行进行业务开发的积极性。
最后,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从业人员。中间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需要更多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其它科学技术,需要掌握先进科技手段的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需要较全面地掌握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由于现阶段各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中间业务的人力投入上明显不足,造成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欠缺,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科学历以上的职员占全部员工的比例为9.6%,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员仅占0.4%;高中以下学历的职员占35.6%;大部分职员为专科生,占全部职员的55.8%,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能否开展技术含量较高的中间业务品种的重要因素,制约中间业务产品的设计和有效服务。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有效途径
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结构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商业银行也在不断调整自身功能的定位,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将逐渐向中间业务转移,完成从传统业务向现代业务的功能转变。在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发达,银行业务单一,业务品种以信贷为主,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与西方美英等发达国家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加入WTO,大批外资银行将不可避免地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会利用拥有的经营中间业务的强大优势,给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带来强烈的冲击,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地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中间业务,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改变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对中间业务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现象,改变对中间业务是“副产品”的看法和做法,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思路,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将中间业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等同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以便付诸实施。
二是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或者银行为客户提供银行信用,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或银行信用补偿。
三是在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经营管理模式下有效地进行市场拓展。首先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协调配合不力等现象;其次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综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现有的营销体系,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和收益以及带来的存款收入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第三,把握好市场拓展与业务管理的关系,树立拓展与管理并重观念,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继续修改与完善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发展论文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因素;策略
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新型服务方式,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是金融行业和高新技术相结合而诞生的产物。它依托互联网,向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能够有效地拓展商业银行的市场空间、分流柜台客流量、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是商业银行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点。但是,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深入发展,一些阻碍网上银行发展的因素逐渐显现出来,成为商业银行网上银行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本文结合电子金融的发展现状,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发展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影响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网络安全问题
因为网上银行的应用系统存在漏洞或网络防范不够严密,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非法入侵他人账户、转移他人资金,使得网上银行面临着严重的安全问题。总的来说,网络安全问题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网络欺诈、黑客入侵和病毒破坏。网络欺诈是指不法分子运用假网站、手机短信、邮件、虚假的电子商务网站等手段来窃取用户的网上银行登录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黑客入侵是指黑客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有目的地攻击运行系统上的缺陷,危害网络安全。病毒破坏是指不法分子借助电脑病毒程序来破坏银行系统,已达到窃取数据、转移资金的目的。这些行为都严重危害了网上银行的安全。
(二)网上银行的收费问题
费用低廉甚至免费是网上银行的经营优势之一。但是,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网上银行的收费逐渐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全面收费流失部分客户、收费与服务不匹配、收费标准不具有权威性、网上收费有可能产生消费纠纷等等。从银行效益的角度来看,银行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维持正常的运转、获得经济效益。但是,网上银行的收费问题却正在成为流失户源的主要问题,我们不得不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网上银行的操作问题
主要表现在客户端的业务操作是否出自本人、客户端的凭证是否有效、客户端的私人密钥是否泄漏、交易指令传递是否顺利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商业银行陷入纠纷之中,损害了商业银行的形象。所以,银行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此外,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银行口碑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深入发展。
二、城市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策略研究
(一)加强网络安全
网上银行依托互联网,互联网的安全直接关系到网上银行的安全。所以,我们应该从网络安全着手,保证网上银行的安全运行。首先,建立严格、系统的安全体系。采用更高安全级别的网络运行体系、确保全天候的安全监护;升级网上银行的安全等级、填补运行系统中的漏洞;采用更智能化的科技手段来阻止网络侵犯等等。其次,加强客户的安全防范意识。网络银行应该在网页、操作界面等客户可以看到的地方设置安全提示,在客户输入关键信息的时候提醒客户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培养客户严格保密网上银行的账户和密码的习惯,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等等。第三,建立全国统一认证中心。清扫网络环境中的害群之马,还网络用户一个安全干净的世界。最后,加强网络应用环境的风险防范。
(二)规避操作风险
首先,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网上银行的外部欺诈风险。目前,商业银行在网络安全性方面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建立了较为安全的网络运行系统。但是,商业银行对于基层网点的关注不够,一些由于业务处理不规范而引起的操作失误频频发生。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借助基层网点操作系统的漏洞骗取用户的U盾和密码,损害了用户和银行的正常利益。其次,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为了杜绝以信任、关系来破坏制度的情况的出现,商业银行必须要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使得规章制度能够真正发挥其应用的作用。网点操作员需要按照章程办事,严格执行规章的要求,审核客户的身份、签名、指纹等信息,确认没有代办、误办的情况出现。最后,完善网上银行业务内控机制。运用科技手段来完善弥补操作系统上的漏洞,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
(三)优化收费制度
在保证商业银行利润的基础上,网上银行的收费制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首先,加大网银业务收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得广大客户形成一种网银收费的正确认知,确保客户能够在心理上接受该项制度。其次,细化收费项目和收费档次。根据不同的业务、客户群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制定梯度化、科学化的收费制度。例如适当地减少网上银行异地转账的收费标准、鼓励客户使用网上银行自主完成费用转存等业务;减免手机银行的查询、转账、支付等业务的费用,将网上银行的影响延伸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等等。最后,细分客户群体。不同的网上银行商品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群体,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对客户进行细分,从信誉度、回报率、资信状况等方面调查总结客户的征信情况,并有目的地制定收费制度,使得多数客户都能够享受到网上银行的优惠和便利。
(四)提高网上银行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口碑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客户对网上银行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了,商业银行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不败之地。所以,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供客户需要的服务、尽量便捷化简单化、为客户提供承诺服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等。通过这些手段来降低商业银行的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作者:郭咏萍 单位:郑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化中路分社
参考文献
[1]卢玉志,赵东星.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特区经济,2008.
商业银行发展论文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新《巴塞尔协议》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介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发展论文范文5
[关键词]国有银行;体制改革;股份制
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难点
现有银行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是在我国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现存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过程面临许多内部困难与外部障碍。主要难点可以简要的归纳如下:
l.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地按照市场原则运作的经济单位。在实质上,国有银行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人事权、经营权都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与干预。在业务上,国有银行直接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执行政府规定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还不能独立地制定与执行其商业性经营目标。在内部人事管理上,国有银行采取政府行政部门的结构与级别,使得政府能够直接干预国有银行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实现其对国有银行的有效控制。因此,作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国有银行不可能以追求利润最优化为其管理目标,其经营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协助实现政府既定的经济政策,银行所承担的许多政策性贷款不仅不能盈利,甚至往往成为问题贷款。
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央到基层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其分支行的,而不是按照经济区域划分的,所以易受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银行的经营自,影响了其经营目标的实现。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但由来已久的行政干预,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同时银行的地方分支行亦表现出很强的地方化色彩,往往有着强烈的动机与地方政府合作,占有更大的信贷规模与信贷资金,而将资金风险转移到银行总行,从而有可能产生大规模的信贷风险与损失。
3.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无限制与无约束的信贷造成银行沉重的债务负担。在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大量长期亏损的企业不得不依靠国有银行贷款未得生存。尽管国有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份额逐年降低,但国有企业仍稳定地获得国有银行80%以上的贷款。国有银行的亏损使相当一部分银行信贷陷入了发放贷款——无法回收——再贷款——再无法回收的恶性循环,从而导致了银行不良资产负担日益沉重及银行效益不断下降。
4.国有商业银行在存贷款与结算业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尽管近年来各国有银行间的业务出现了某些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国有银行仍在传统业务范围上有着明显的分工。同时由于新开办商业银行的弱小和严格限制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开展览内本币业务,国有专业银行对市场的高度垄断使中国的银行业缺乏竞争机制,严重地阻碍了银行管理的改善及商业化进程。并且,国有银行基本沿袭计划管理的方式,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经营的运行机制与方法。
5.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货膨胀上升与利率管制并存构成了不利于国有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中央银行实施对名义利率管制政策限制了银行对于价格水平波动做出灵活反应与调整,从而导致了银行经营往往在负的实际收益率的情况下进行。
6.市场发育不健全和法律环境的制约对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没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辅以法律的保障,就无法保障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及有效运转。
二、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措施
1.推行股份制改革。(1)清产核资,进行合理产权界定。将国有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进行界定。原国家无偿投入的资本金,国家拨改贷收回的资金,其他应划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是国家资产;银行上缴税收和上缴利润后的利润留成所形成的资产和财产应属银行自有资产。(2)允许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鼓励企业、个人对银行投资。这不仅可实现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同时还可以解决银行资本金缺乏困扰我国银行业的重大问题,对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解决银行不良贷款均有帮助。(3)改革银行内部产权结构。可试行以下措施:先对条件较好或较成熟的分行进行改造,将其改造成为总行控股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式股份制银行。原中央财政拨给银行由其所属分行占有的铺底资金转化为该行的国有资本金,占有总行的自由资金转化为银行法人资本金。前者属于国家股,后者属于银行法人股。在这个前提下,吸收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参股,从而形成一个多元化股本结构。
2.尽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经过股份制改革,推进完善领导体制改革,将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进行分离,银行董事长不能兼任行长,银行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由董事会采取招聘竞争的办法选行长。同时必须政企分开,改变政府行政干预和对国有银行负无限责任,使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按照金融风险企业的特点、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商业银行法》和国际金融业对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运营。
3.尽快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灵活经营机制。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由现在的支持性组织向企业家性组织与协作性组织融合,使完成银行经营目标与责权利紧密结合,实现按业务量计酬,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好盈利多的分支机构实行重奖,对贷款损失多和经营亏损的分支机构追究经济责任和重罚。
商业银行发展论文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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