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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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一)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的行为;

(六)查处煤场(站)及其他非法销售成品油场所售油行为等。

二、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通过明查暗访,迅速摸清底数,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召开成品油市场管理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联合统一行动,对各站(点)、煤场及路边小油罐车售油行为等非法售油场所进行拉网排查。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国务院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国家相关部委规定进行整改或查处,确保行动迅速,全面彻底。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按照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组织通过市验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期间检查整治情况,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期间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的健康、规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部门配合、联合执法。成品油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县工商、质监、商务、公安、安全监督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统一协调联动,提高执法效率,达到专项整治效果,使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xx区市场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该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更好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xx市场监管局首先制定出检查工作方案,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细化分工,针对xx辖区食品小作坊的xx所进行了相应的工作安排,按照“生产环境不达标不通过、生产条件不完善不通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具备不通过”的要求,对照《xxx省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的标准,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专项整治,消除小作坊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净化生产秩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xx区市场监管局以辖区小作坊较多的市场监管所为重点排查区域、重点排查对象,对食品小作坊的环境卫生、生产条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留存供货者进货票据凭证、是否将产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送检一次等。

三、加大力度,严格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贸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以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确保上市商品质量,人民群众能够放心消费,进一步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交易行为混乱的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做好市场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把我区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活动以区各市场为整治范围,重点放在城区各类农贸市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诚信经营、打击欺行霸市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内容,以各农贸市场为重点整治领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证照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短尺少秤、掺杂使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各工商所作为辖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直接负责,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将协调组织各科室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负责对重大违法案件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一)清查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清理检查,认真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资格不完备的限期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各市场开办单位明确,相关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认真开展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设立宣传栏,对各项相关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责任、文明规范化诚信市场标准及上市商品各项规范进行公示。

(三)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布局科学合理,商品摆放整齐,无店外、摊外经营;实施定期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活鸡宰杀、鲜鱼、肉类、熟食等重点摊位和业户,严格卫生管理,达到有关食品行业卫生标准和五小行业卫生标准。市场环境整洁。市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箱外观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现象;市场下水道畅通无淤,场内无积水;市场公厕有专人保洁,卫生良好。

(四)强化上市商品监管,确保质量合格安全。严格检查上市商品的质量,认真开展菜单式巡查工作,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合格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销售的变质产品、失效产品等。同时,组织对集贸市场中的重点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商品逐出市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综合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尺少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场内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

(六)健全落实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市场预警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认真做好市场检查工作,积极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由各工商所会同市场主办方对市场经营户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信息表,及时掌握市场经营户状况,分类开展市场秩序整治。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科(室)工商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类市场逐个进行整顿治理,深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市场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抓出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分局将对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工商所也要适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工作到位。同时将本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后上报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分局成立由盛宏才副局长任组长,消保科、监管科、经检大队、监察室、办公室、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并成立以消保科、经检大队、监管科为骨干的专项整治队伍。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打击以投资理财名义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1、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做好各项监管工作。

2、依法履职,稳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本方案明确的原则和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依法整治、合规处理。

3、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4、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专项整治防范非法集资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着力在“停、控、测、查、引”等五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投资理财类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严格市场准入登记,限制新增相关主体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6〕5号)等檔精神,原则上暂停注册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财富、金融、理财、借贷撮合、投(融)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非融资性担保”等内容的投资理财类公司;按照《关于完善民间投融资服务企业注册登记会商机制的通知》(镇处置办发〔2017〕2号)等檔要求,落实会商机制,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新增类金融企业,经会商同意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要落实好“双告知一承诺”制度。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广告信息信息,责令停止相关违法广告,打击虚假违法投资信息广告行为。(责任处室:注册处、广告处)

(二)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防范企业逃废债务

积极应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制度》(工商个企〔2014〕349号)加强对相关市场主体的警示管理和登记环节的重点审查;与人民银行、处置办(金融办)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协同监管联动机制,登记注册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册,予以提示性警示管理,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册的企业提出的可能会降低其偿债能力或者转移主要人员责任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申请,可以启动核实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的意见,停止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落实好协助执行公示工作,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领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凡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等字样的企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企业注册信息(包括存量企业信息)及时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并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要求,主动向主管部门推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企业信息,为情报分析提供依据。(责任处室:注册处、信用处、企业处)

(三)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并防范风险

1、加强广告监测。根据总局和省局的监测资料指引,不断完善互联网广告监测措施,防止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非法集资和违法类金融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责任处室:广告处)

2、加强网络监测。利用技术手段和发挥“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中“搜索分析子系统”作用,对金融管理及其它部门提供的信息梳理出“网贷”、“P2P”、“股权众筹”等关键词,及时通过主体、客体、行为搜索,分析涉嫌违法线索,并利用“执法工作云”进行在线存证后立即通报有关部门进行甄别分类处理。((责任处室:网监分局)

3、加强“智慧315”平台监测。加强智慧“315”平台资料分析分析,强化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投诉举报监测,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预判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责任处室:消协)

(四)严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和类金融广告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广告行为。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广告和违法类金融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责任处室:广告处)

2、加强定向抽查。对于在多个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企业有投资的股东,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汇集有关信息,并将其未来投资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通过定向抽查等方式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线索的公司要移送金融监管机构认定查处,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制度措施有机贯通。(责任处室:企业处)

3、加强信用惩戒。对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金融活动并且情节严重的企业,根据政府的有关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三年任职资格限制,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处、信用处)

(五)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公众法制意识

消保委要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进小区活动,积极举办消费教育大讲堂,充分发挥《消费报》的舆论阵地作用,宣传金融风险有关知识,特别加强老年人投资理财的消费教育引导。要以宣传贯彻《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与学习培训,引导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增强广告制作、审查的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要指导企业加强自律,提醒督促投资理财类公司合法规范经营。(责任处室:消协、广告处)

三、时间进度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深入摸底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0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设定的条件进行检索,进一步摸清本地区相关企业底数和市场流向,提供给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对辖区投资理财类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有的放失。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5

为深入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活动,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

(二)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的诊疗项目、人员资质进行全部清查。

(三)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

1、医疗机构有无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2、医疗机构有无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3、医疗机构有无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的行为。

(二)坚决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执业的“黑医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及药店

坐堂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三)对全区乡镇(中心)卫生院、个体诊所、私营医院等督查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行动小组负责对辖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协调辖区乡镇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乡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负责对乡镇非法行医情况及时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2月29日前)。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组织人员调查摸底,系统的对各自辖区内非法行医自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针对各地摸底清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认真组织落实整治行动工作,认真严肃地进行突击整治,该立案的立即立案,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切实履行好监督执法职能。各乡镇医院防保所自3月1日开始,要及时将有关违法行医信息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范长效管理阶段(6月1日~7月中旬):各医疗单位按照《区卫生局关于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医疗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阶段(7月下旬):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我区的医疗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严重威胁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仍有发生,医疗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以营造强大的整治氛围;要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就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典型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及时在媒体上曝光,以增强卫生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净化医疗市场。

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去年“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利用半年时间,针对中药材市场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违法行为。通过强有力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材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中心交易大厅。各摊商入驻交易大厅,首先要进行资格审定和库房的等级、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摊位证,负责大厅内日常管理和各摊位的标签规范,货物的摆放及落实各区质量负责人等工作。交易大厅因中药材质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被曝光,除依法处罚摊主外,市政府同时追究大厅内包片责任人的责任。

三、主要职责

作为市场开办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市场日常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交易大厅的各商户仓储地点进行详细登记备案,规范大厅各商户的经营秩序。重点查处东方药城内马路晾晒中药材违法行为及占道经营中药材违法行为;配合食药监局、工商局依法打击市场内非法制售假冒伪劣、超范围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非法经营假冒伪劣保健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各街区长作用,引导各街区商户诚信守法经营。

四、职责分工

一楼包片负责人:分管领导:

一区1、2、3、4、5、6、7、10排孙朋8、9排

二区2、3、4、5、6、7、8排崔硕1排

三区1、2、3、4排5、6、7排田志会8、9排

四区2、3、4、5、6、7、8排陈友1排8、9排

二楼包片负责人:分管领导:段志杰

一区1排2排单号、2区1排2排单号、3区1排2排单号

一区2排双号、3排单号、二区2排双号、3排单号、三区2排双号、3排单号

一区3排双号、二区3排双号、三区3排双号、一区4排、二区4排、三区4排

五、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5月23日至11月22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3日至5月26日)

按本方案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确保专项整治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深入中心交易大厅进行地毯式排查,找准存在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集中整治规范行动营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7日至10月23日)

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整治。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4日至11月22日)

对治理整顿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