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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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文1

近年来,两岸关系的改善与两岸“三通”的实现,大陆台商返台投资出现一次新的热潮,去年返台投资金额突破400亿元新台币,再创新高,像鸿海、龙凤食品、东阳实业、宸鸿光电、正新轮胎等大企业,纷纷在台进行巨额投资,也成为去年台湾民间投资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岛内各界应双手欢迎“鲑鱼返乡”,欢迎台商荣归故里,回报家乡。然而,《自由时报》等绿色媒体为何公然反对,并污蔑返台投资的台商有陆资背景?难道不让台商返台投资、不让台湾经济发展,就对台湾有利?就不会损害所谓的“台湾”?难道经济衰落与资金外流的台湾是《自由时报》等绿色媒体所希望的?这不是与绿色势力所倡导的“爱台湾”相矛盾吗?

绿营媒体与绿营势力“抹红”台商返台投资,与其过去攻击台商对大陆投资是“钱流大陆,债留台湾”的立场、做法是一致的。反对台商到大陆投资,其实是违背资本追逐利润与资本自由流动的基本规律,况且本身就是不实的政治指控。当企业在岛内无法生存或资本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目的时,就会寻找更低成本的地区投资,以找到新的出路,延续企业的生命。全球如此,台湾如何能够例外?如今台商返台投资,不就是实现“钱流台湾”与“贡献台湾”吗?为何又公然反对?而且又提不出可行的台商投资方案与台湾经济发展的正确道路,完全变为一种出于政治目的、为反对而反对的政治行为。曾经的财政政策由来延续就不行?

《自由时报》等绿营媒体可能忘记,鼓励台商返台投资,倡导“投资台湾”并不是发明的,也不是马当局率先推动的,而是执政时期最重要的财经政策。执政时,在强化限制台商赴大陆投资的同时,也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措施,如成立“促进台商回台湾投资专案小组”与“台商回台投资服务办公室”,呼吁与鼓励台商返台投资。为何推动台商返台投资正确,而马当局延续台商返台投资政策就是“中资入侵”,就坚决反对?绿营媒体完全是两套标准,昨是今非。这样的媒体完全沦为与“”势力的政治打手。

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文2

关键词:创业教育 创业投资 政策措施 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9-0076-01

一、我国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发展的主要政策分析

1.对高校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分析

1.1人社部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中提出3年引领4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并规定:大学生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注册资金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创业辅导和便利条件。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等。

1.2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精神极大的促进了大学生创业活动,将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践、创业训练、创业投资等创业活动推向新的阶段。

1.3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从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税收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三大方面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特别法律保护。

2.对创业投资的模式研究成果分析

2.1“中国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探讨” 的研究提出5种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可以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①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模式;②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方式支持设立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再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模式;③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委托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机构管理的模式;④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提高资金运作能力的模式;⑤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通过为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提供风险补偿,间接提高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的收益率的模式等。上述前4种模式可以采取有偿方式进行,并能够实现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的自我循环;而第5种模式则只能采取无偿方式进行,无法实现自我循环,目前已经较少使用。

2.2“天津创业投资模式、问题与对策的思考研究” 综合国内研究提出主要观点为: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应该以“官助民办”、“引导、支持,而不包办”作为目标,以政府资金和民间资本相结合的形式作为直接手段,逐步引导与培育多元化的民间投资主体进入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最终形成以商业性风险投资为主体的市场主导型风险投资运行模式。

2.3“加强常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对策研究” 中就下一步如何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提出建议:①加强理念引导;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③壮大资本规模;④加强专业合作;⑤健全市场体系;⑥鼓励创投企业积极进行项目投资;⑦完善退出机制等,这些建议值得参考。

3.对创业投资政策研究成果分析

3.1“基于创新导向的创业投资领域公共政策” 的研究是从公共政策、创业投资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入手,从创新的需求和供给角度建立模型,研究了创新产品市场和创业投资市场,并采用均衡分析方法研究了整个市场的均衡状态,根据社会效用最大化目标,分析了政府最优公共政策组合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3.2“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升级转型的对策研究” 总结了上海、江苏在发展创业投资方面主要经验:①及时落实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政府分担一定风险和实行税收优惠等;②建立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实现创业投资资金的快速放大和社会资源的充分整合;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按市场化规律运作的创业投资委托管理模式;④借鉴国外“风险投资+孵化器”经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早期项目培育的成功率;⑤让创业投资企业参与当地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部分管理工作等。并提出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升级转型建议:①尽快完善和落实创业投资的扶持政策;②将建设创业投资基地作为发展创业投资的抓手;③加快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④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⑤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建立有限合伙制,促进私募基金的发展;⑥促进创业投资与相关领域的互动;⑦加快集聚和培养创业投资专业人才等。

3.3“创业投资理论与应用” 的研究专著系统论述了:我国多层次的风险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我国民间权益资本的发展;我国风险资本可供选择的运营组织和激励约束机制、创业投资的投资工具和财务结构等方面的投资管理创新、风险项目的选择评估与风险识别和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实证分析了我国不同创业投资机构的监管、干预程度及其和投资效益的关系;我国创业投资服务支撑体系的作用,及创业投资的区域发展战略及其对策。

3.4“农民工返乡创业对策研究” 是从政府和农民等两方面提出了引导和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①为返乡创业提供融资优惠政策;②为返乡创业提供资源使用优惠政策;③为返乡创业充实人才等资源;④为返乡创业提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⑤为返乡创业创建良好硬件环境等。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民工有1400万~2000万人具有了创办企业的能力,未来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的潜力巨大。

二、促进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1.为创业投资公司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政策的建议

通过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政策,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公司的好的做法,发挥创业投资公司的提供资金+所有的资源和支持及提供直接丰富的创业指导作用。加强创业投资的法制环境建设,出台有利于创业投资的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扶持性政策。

2.完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的措施建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建立完善资本供给、资本运作、资本退出的创业投资的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出台鼓励除政府和银行之外的社会民间组织及国内外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创业资本金资源,以解决创业投资资本金供需矛盾。

3.建立有效的政府引导基金提升政府主导调控和服务功能的政策建议

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及服务功能,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依托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解决创业投资资金短缺难题,为大学生、农民工、企业者创业活动提供创业投资资金支持。

4.加强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培养的政策建议

贯彻十精神,开展创业活动、发展创业投资关键在于人才,而人才培养在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因此,应进一步落实促进创业教育与创业培训的激励政策,培养一批创业活动的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新生力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投人才投身于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中来,不断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使其知识结构达到创业投资运作的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 刘健钧.中国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探讨[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4年10期.

[2] 杨旭才,张维,关春祥.天津创业投资模式、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01

[3] 赵心悦.加强常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对策研究[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年6月 第27卷第3期.

[4] 买忆媛,彭一林. 基于创新导向的创业投资领域公共政策[J]. 管理学报,2006,3(2):199 - 203.

[5] 王立军.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升级转型的对策研究[J].浙江社科网,总第268期.2008,9.22.

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文3

关键词:政府投资;民间投资;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224;F830.59

一、引言

2010年以来,在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国内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北京市经济也从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进行转变。从最能体现经济运行的GDP指标看,三季度增长率下滑至7.7%,比一季度下降0.2个百分点,接近政府调控底线;并且内生动力不足,从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看,投资增速虽然在下半年企稳,但总体呈下降趋势(2~9月,同比增长10.2%、12.1%、9.2%、7.3%、7.4%、7.8%、7.8%、8.2%);消费增长虽然在下半年止跌趋稳,但相比去年,增幅下降明显(3~9月,同比增长7.8%、11.9%、5.6%、7.4%、9.7%、7.1%、8.0%,比去年同期平均水平下降2.4个百分点);出口增速呈重心下移的态势(2~9月,出口同比增长11.90%、1.40%、9.90%、9.88%、2.90%、6.39%、7.50%、5.77%)。在此情况下,为确保社会稳定,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实现稳增长。从北京市经济特点看,消费对GDP贡献率最大,平均超过70%,但其主体是市民,刺激政策见效慢,作用不显著,投资就成为见效最快的手段。但当前我们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投资政策的制定就成为重中之重。本文从经济增长模型入手,考虑技术进步的因素,优化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利用历年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得到北京经济增长的基本模型,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比较少,主要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并且研究成果也不尽相同。如阿肖尔 (Aschauer;1994)以西方7国的数据为基础,认为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民间投资[1];Khan等学者 (1990)以24个发展中国家为样本,发现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拉动作用大于政府投资[2];Fisher和Turnovsky(1998)发现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入效应,能促进经济的增长[3]; Nader和Migue(1997)通过研究墨西哥的历史投资数据,发现私人投资和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都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但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具有挤出效应[4]。

国内对此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通过定性的方法,从民间投资的特点出发,定性分析促使经济增长的作用,并提出政策建议,如田剑英 (2002)[5]、孟耀(2004)[6]、丁松林(2003)[7]等。二是利用历史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政府投资、民间投资、经济增长间的关系模型,如梁毅华(2011)[8]、郭卫东(2011)[9]、陈真玲(2010)[10]、韩学广(2012)[11]等。三是建立经济增长模型,利用历史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相关因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如钞小静(2008)[12]、方俊智(2011)[13]等。

从结果看,钞小静 (2008)等学者认为,长期来看,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起负作用,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短期来看,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都具有促进作用。陈真玲(2010)等学者认为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都将促进经济增长,但政府投资的效果小于民间投资。陈献(2009)[14]、曹建海(2006)[15]等认为政府投资的效果大于民间投资。

三、模型的建立

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人口和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基本模型为:

其中Y为经济增长,Q为索洛余值,用以解释技术进步的作用,L为人口,I为资本。

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该理论一方面将技术进步看作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另一方面又假定技术进步是外生变量而排除在外,存在缺陷。20世纪80年代后,新增长理论逐渐发展,将不同因素从索洛余值中分离出来,并将其内生进经济增长模型,其中一部分学者强调发展研究是经济刺激的产物,也就是意识的发展研究所取得的知识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将其引入经济增长模型,基本模型为:

其中Y为经济增长,L为人口,I为资本,A为发展研究。

考虑到投资分为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则模型变形为:

其中Y为经济增长,L为人口,Ig为政府资本,Is为社会资本,A为发展研究。

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经济学中使用最广泛的生产函数,被用来描述投入和产出的关系。本文假定政府资本、民间资本、人口和发展研究的生产函数符合柯布-道格拉斯函数要求,表现形式为:

其中Yt为第t年的GDP, At为第t年的发展研究, Igt为第t年的政府投资,Ist为第t年的社会投资,Lt为第t年投入的劳动力, εt为第t年的随机误差项, Ct、τ、α、β、γ为待估参数,用以衡量发展研究、政府资本、社会资本和劳动力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对公式(1)两边取自然对数,即可得到经济增长与发展研究、政府资本、民间资本、人口等因素的优化模型:

四、数据分析

(一)数据选取与处理

本部分分以下几个方面。

1.原始数据选择(见表1)

现有北京市统计年鉴中,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注册类型划分为国有、集体、股份制、港澳台商、外商、私营个体经济、其他经济共7类,没有按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进行划分。各学者通常用相关数据进行替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郭卫东(2011)、钞小静(2008)等用国有投资代替政府投资,其余集体、股份制等6类非国有投资代替民间投资;

(2)郭栋(2004)[16]等学者用国有投资代替政府投资,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投资代替民间投资,其余定义为外商投资;

(3)部分学者用国有投资和国有控股的混合经济代替政府投资,集体、私营个体、非国有控股经济、外商、港澳台商及其控股经济代替外商投资。

考虑到北京市为配合国务院的新36条,出台 《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其本质针对的是社会资本,所以本文接受第一种划分方法,即用国有投资代替政府投资,其余集体、股份制等6类非国有投资代替民间投资。

技术进步难以用统计数据直接反映,有的学者利用科研投入数据反映发展研究,有的利用专利审批量或申请量反映,鉴于北京市统计年鉴中缺少该两项的长期历史数据,本文采用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近似代替。

2.数据处理

在统计年鉴中,可得到GDP、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就业人口和受教育人数,其中GDP、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为按当年实际价格计算的数值,考虑到价格因素,为增加可比性,需要处理。其中GDP数值按GDP平减指数折算为以1981年为基数的时间序列;由于固定资产价格指数从1990年开始编制,1990年以前指数借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7],据此,将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折算为以1981年为基数的时间序列。

3.资本存量的处理

(1)基本公式

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中投入因素为资本,而统计年鉴中为投资,无法直接利用,需要将投资额度转化为各年资本存量。目前测算物质资本存量最常用的方法是永续盘存法,基本公式为:

其中, Kt为第t年的资本存量, Kt-1为第t-1年的资本存量, It为t年的投资量, δt为资本折旧率。

(2)资本折旧率的确定

目前不同研究者采用了不同的折旧率,本文接受马栓友(2003)[18]等人的研究成果,设定综合折旧率为5%。

(3)基年资本存量的估算

根据国际常用方法,利用以下公式计算基年资本存量:

其中, I0为基年投资,α为样本期投资平均增长率,δ为平均折旧率。

由此计算得到基年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存量为:

(4)最终数据

最终的数据,如表2所示。

(二)模型检验

本部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ADF单位根检验

进行回归分析时,所采用的时间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否则有可能出现伪回归现象,影响分析结果。本文采用单位根检验,判断各时间序列是否为平稳序列。检验时,为便于得到平稳序列和消除异方差问题,分别对各个数据取自然对数,同时以AIC或SC最小为原则确定滞后阶数。利用Eview5.0软件进行计算,得到结果如表3所示。

从结果可以看出,各时间序列的水平值均大于临界值,不能拒绝有单位根的假设,序列不平稳;一阶差分均小于10%的临界值,拒绝了有单位根的假设,序列平稳,因此他们均是一阶平稳数据I(1)。

2.协整检验

根据协整原理,进行检验的序列,单整阶数必须相同,经检验证明选取的5个时间序列数据均为一阶平稳,可以进行协整分析。本文采用Johansen多变量系统极大似然估计法进行协整检验,其中滞后阶数按AIC和SC准则确定。检验结果见表4。

从检验结果看,在5%的检验水平上,迹统计或最大特征根的统计量均存在小于临界值的情况,说明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即他们之间通过某种线性组合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线性组合为:

InGDP=0.0449+0.1644InGOV+0.4044InPOPU+0.4223InSOC+0.1416InEDU

为验证协整关系是否正确,将线性组合改写为:

θ=InGDP-0.0449-0.1644InGOV-0.4044InPOPU-0.4223InSOC-0.1416InEDU

对该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见表5),发现其水平数据为平稳序列,验证协整关系是正确的。

因此,长期来看,lnGDP、lnGOV、lnPOPU、lnSOC和lnEDU间具有长期的均衡关系:

InGDP=0.0449+0.1644InGOV+0.4044InPOPU+0.4223InSOC+0.1416InEDU

3.验证结果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北京市的历史数据分析表明,政府资本与民间资本对经济增长都具有促进作用,但政府资本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果要小于民间资本。

第二,由于资本与投资具有简单的线性关系,可认为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对经济的作用与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作用一致。

第三,除资本外,发展研究对经济也具有拉动作用。

五、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对当前形势下北京市投资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充分肯定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政府投资是拉动经济最直接、见效最快的手段,可以避免经济大幅波动,确保充分就业,是保障市场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也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导向作用。因此,在当前面临产能过剩的情况下,不能谈政府投资就色变,应充分肯定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第二,选择政府投资最适合的方向。政府投资应避免在现有经济结构上简单的增加产能,加剧当前的过剩程度,应该充分发挥“四两拨千金”和“筑巢引凤”的作用。一是加强交通、电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和生态文明水平,为民间投资提供良好的环境,降低投资和运营成本;二是强化重点功能区建设,提升承载水平,为“功能特色化、产业集群化”方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条件;三是完善医院、学校、养老等民生设施,让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更契合百姓生活;四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建立各种建设基金,广泛吸引民间投资投入城市建设,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第三,深刻认识民间投资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从分析看出,民间投资不但对经济发展起直接推动作用,效果强于政府投资,而且根据相关研究,民营经济的劳动生产率、资本回报率、吸纳就业数指标均高于国有经济,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率和抗冲击能力,能有效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利于改变原先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并且与国有投资相互配合,形成多元主体和适度竞争的格局,保障公共产品供给。因此,应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民间投资的重要作用。

第四,创造条件扩大民间投资作用。利用一系列政策组合,解决民间投资“有钱难投”和“有钱不敢投”的问题。一是在国务院新36条基础上,制定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固化为现有投资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民间投资意愿与信心;二是实施广泛的行业准入,促进民间投资进入电信、铁路等垄断行业和基础产业,创造投资机会;三是制度创新,推动金融体系改革,扩大融资渠道,同时制定贷款担保、贴息、贷款优惠等政策,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问题;四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水平,降低民间投资成本,同时灵活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民间投资盈利水平。

第五,努力提高发展研究水平。从实证分析看,发展研究同样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且是改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建议:一是增加科研投入,改变长期以来科研投入占GDP比重过低的局面;二是加强监管,提高科研投入的使用效率,避免虚支冒领、经费多用于会议差旅、设备重复购置等现象;三是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学研衔接,加快科研向生产力的转变。

参考文献:

[1]Aschauer,D. The Investment Output Ratio in Growth Regression[J].Applied Economic Letters,1994(5):74-76.

[2]Khan,Mohsin S., Reinhart,Carmen M. Private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World Development,1990(18): 19-27.

[3]Walter H. Fisher, Stephen J. Turnovsky,Public Investment, Congestion, and Private Capital Accumulation[J].The Economic Journal,1998(18):399–413.

[4]Nader Nazmi,Ramirez Miguel D.Public and Private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Mexico[J].Contemporary Economic Policy,1997(15):65-75.

[5]田剑英.拓展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增长[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15):61-65.

[6]孟耀.我国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发展演变[J].财经问题研究,2004(2):28-31.

[7]丁松林.我国民间投资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2004.

[8]梁毅华,陈文静.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基于深圳市数据实证[J].北方经济,2011(6):16-17.

[9]郭卫东,穆月英.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相互影响分析—以山西为例[J].经济问题,2011(1):56-59.

[10]陈真玲.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11]韩学广.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协同发展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2.

[12]钞小静,任保平.经济转型、民间投资成长与政府投资转向-投资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8(2):5-15.

[13]方俊智,伏润民.基础设施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兼论云南省基础设施投资的最优规模[J].商情,2011(8):41-42.

[14]陈献.温州政府、民间、外商直接投资的效率及关系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09.

[15]曹建海,朱波,赵锦辉.公共投资、私人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一个向量误差修正模型[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5(26):1-7.

[16]郭栋.民间投资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

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文4

关键词:企业融资;中小企业;银行信贷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3-0113-03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

当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逐步加深,我国出口增速减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08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较上年同比减少15%,相当数量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大,需要深入思考进行破解。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一是管理落后,信息透明度低。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存在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完善、数据不实等问题,同时,经营信息高度内部化,且存在大量非经济信息,一般渠道很难获得,因此,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一般比大中企业严重,使银行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无法准确判断,导致对其不信任和“惜贷”。二是生命周期短,倒闭比例高。由于多方面原因,中小企业的倒闭率高在世界各国具有普遍性。我国有近30%的私营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近60%在4-5年内消失。这为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特别是中长期融资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三是规模较小,缺乏担保抵押物。中小企业共同的特性是自有资本不足,缺乏办理贷款所需抵押的物质保证,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提高了贷款准入企业最低资本条件和贷款条件情况下,更是难以获得贷款担保。同时抵押物不易变现,使风险防范措施难以到位,也不利于银行降低信贷风险。

(二)外部环境原因。一是市场法制环境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现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还过于原则,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一些配套法律法规。一些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有重要作用的《风险投资法》、《中小型银行法》等还未出台。二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综合性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还存在着一定的行政干预,同时,对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行为的越位和缺位同时存在。三是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拥有绝大多数资金的国有商业银行,随着不断改革,往往对中小企业“惜贷”。中小金融机构资金不足,融资能力有限,同时,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还很缺乏。四是直接融资体制欠缺。我国资本市场虽然建立了中小企业板,但对于上市公司仍有较高的条件限制,能够上市的可谓屈指可数。五是社会化中介服务不足。包括金融、担保、法律、工商、理财、审计、教育、培训等机构在内的社会化中介机构,在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对中小企业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社会中介机构还不够发达,已有的中介机构往往设在政府部门,倾向于为大企业服务。

二、国际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验

(一)政府积极发挥作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合理创设扶持制度

各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政府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给中小企业以积极扶持。但是从本质上讲,扶持也是对市场的干预,因此各国都注意干预的限度,很少针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干预,通过制定政策、制度,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提高中小企业的生存和竞争能力,激励有关市场参与者选择与中小企业进行交易,加强市场监管,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更为平等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失灵,让市场更好地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是以政策代替市场,实践证明,以政策代替市场往往会适得其反。

(二)构建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

由于各国经济体制和市场特点不同,具体的政策体系有所不同,但是,共同点是,都建立了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一般包括法律制度、机构设置、融资扶持等方面。

1.通过立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信贷、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形成了一套包括中小企业基本法在内的比较完善且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如:美国的《小企业法案》、《小企业融资法案》、《小企业投资鼓励法》、《1974年联邦采购政策法》等,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中小企业指导法》等。

2.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统一协调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扶持制度、措施的贯彻实施。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英国的小企业服务局、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

3.制定完善融资政策制度体系。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完善的信用体系、发达的风险投资、直接融资体系,制定各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财政援助,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三、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功能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供给者,为市场参与者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市场参与者按照回避风险、追逐最大利益的原则,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开展经营活动。从各国的做法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通过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制度,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提高其竞争力,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进行交易。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必须要减少“指令、干预”,增加“指导、服务”,争取在政策上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支持,切实淡化非市场行为,更多利用市场化手段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

(二)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各国中小企业融资体制看,政府政策的作用关键在于通过提供政策性的担保、补贴或资金支持,降低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和成本,同时,让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的风险,既避免了政府的直接干预,又利用了金融机构专业的识别能力,发挥了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目前,国内一些运作良好的机制,通过利用政策杠杆,发挥市场作用,实现市场交易各方互利共赢、风险共担、风险和利益相平衡。例如,浙江的“桥隧模式”,通过在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关系中导入第四方,包括风险投资机构或行业上下游企业。第四方事前以某种方式承诺,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第四方来购买企业股权,为企业注入现金流,偿付商业银行贷款,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从而规避了破产清算,最大可能地保留了企业的潜在价值。

(三)设置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国际上,即使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中小企业融资还是存在困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仍是一项重要任务,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当前,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还处于分行业管理、多头管理状态,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为使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国家可考虑设置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作为全社会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当然,在全国性统一机构设立前,可由地方政府先行探索设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统一性机构,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的管理体系。

(四)构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一方面,我国可参照发达国家做法,考虑制定具有根本指导性质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从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宗旨、组织形态、权利与义务、产权关系、创立与退出等方面做出总体性规定。一方面,应逐步建立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配套法规;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风险投资法》、《放贷人条例》;制定指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产业指导目录》、《中小企业振兴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法》,明确发展中小企业的基本方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中小企业战略地位,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大力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在各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债务性融资都占比较重,我国应建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多层次、广覆盖的间接融资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当前,除了要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外,应充分发挥中小型金融机构根植于地方经济,在获取信息、识别项目、控制风险、处理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中小银行、信用社、专业性贷款机构、互助储蓄银行、金融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二是大力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信用担保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担保机构形式选择上,鉴于我国的信用环境,可以借鉴韩国方式,设立政府专项信用担保资金注入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将资金按照商业贷款的方式贷给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既避免政府直接参与,又防止银行“惜贷”。探索发展民间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利用其信息搜集成本、监督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优势,特别是,在缺乏监管、政府资源欠缺条件下,运用互助担保会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使得会员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和风险共同体,对解决信息不对称有重要意义。三是积极推动民间借贷合法化。在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缺乏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扮演了重要角色。对民间借贷应正确引导,堵疏结合,对于互民间借贷应承认其合理性,对高利贷性质为主的地下钱庄应严厉打击。

(六)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对中小企业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应当建立符合我国特色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二是积极发展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恢复建设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为那些未达到公开上市条件的股票提供交易场所,拓宽融资和退资渠道,发挥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灵活、交易成本低廉、条件要求较宽松的优势,为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进行证券化的股权流通和交易提供支持。三是构建多层次风险投资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要按照市场规律构建风险投资体系,允许合格的创业投资经理通过募集私人资本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政府担保杠杆使其资金放大,并鼓励其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四是恢复建设地方产权交易中心,发展非证券资本市场。非证券资本市场是我国特殊经济条件下的产物,符合我国目前经济运行机制不规范、产权界定不清晰、有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备、中介机构水平有限以及信息不通畅的经济社会环境,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

(七)进一步发挥政府财政扶持作用。降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同时延长免税年限。进一步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将其税率调整至3%-4%。及时清理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使其享有与大企业一样的国民待遇,甚至是超国民待遇。各级财政应逐年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向拨款,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孵化期和产业化启动的投入。政府采购应向中小企业适度倾斜,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八)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扶持。向其提供人、财、物等支持,鼓励其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建立中小企业间的科技开发及成果共享机制,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支持体系。电子商务技术被认为是中小企业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机构、科技情报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等,帮助中小企业获取信息。三是设立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中心。可由行业协会牵头,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设立专门的中介组织或机构,在咨询、信息提供、企业诊断、经营指导、人才培训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鼓励社会化中介组织发展,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培育市场化中介体系,让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产权交易等摆脱行政色彩,真正发挥中立、沟通、服务的中介作用。四是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监督管理机构等组织体系,积极扶持独立信用评级机构。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加强其信用文化建设,营造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

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文5

关键词:金融政策 西部 投融资

一、西部地区投融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投融资环境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然而,由于历史、地缘、观念和政策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至今仍存在投融资总体环境欠佳、有效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资金需求旺盛

资金短缺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面临的普遍问题。加大向西开放力度,无论是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还是特色产业发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西部地区由于发展水平低,政府和民间资金都非常有限,加上融资能力较低,面对旺盛的投资需求,由此形成巨大的资金缺口。近年来,国家金融在支持向西开放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主要体现在解决一些基础设施方面。2007年末,西部地区各项贷款构成中,中长期贷款占比达到50%以上,而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这一占比分别是48%、45%、44%,西部在四大区域中占比最高,说明大多数贷款投向了规模大、期限长的政策扶持项目,其他贷款发放困难。

(二)资金外流严重

对西部地区来说,一方面是资金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又长期存在着严重的资金外流现象。据测算,近年来仅银行通过上存、净拆出、直接向东部企业贷款等渠道外流的资金,占到西部信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当然,这种趋势与资金运用渠道多元化、不良贷款的大量处置、商业银行统一调配资金、集团企业贷款权上收等诸多因素有关,从市场化因素来看无可置疑。问题在于,这一以促进西部发展进而实现全国可持续发展的浩大的战略工程,仅靠市场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

(三)融资渠道单一

西部地区融资主渠道来自国家财政投入和银行信贷。目前,国家财政每年投入西部的建设资金大约1000亿元,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每年约1000多亿。2007年末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的本外币各项贷款仅占全国的16%,其中外汇贷款只占4%,而这些还主要是政策性金融支持,商业性信贷支持力度不够。此外,由于产业配套和投资软环境等方面的原因,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量非常有限。在1979-2007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80%以上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约300亿美元,仅相当于东部地区的5%。其中,在2001-2007年间,西部地区实际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仅占全国总量的4%。

(四)金融支持受限

从金融视角上看,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现状,决定了传统的银行信用介入的有限性。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在信贷准入门槛上的“一刀切”和近乎于“零风险”的考核问责,使西部商业银行欲作为而无法作为。事实上,从金融系统来看,长期以来西部许多省份都是存多贷少,存贷比较低,而且呈不断下降趋势。2007年末,西部地区主要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仅占全国的9.94%,而东部地区占比高达42.57%。从政策性银行来说,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作用还主要体现在对传统农业的间接扶持方面,而国家开发银行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亦未能充分发挥,近年在商业化运作下逐步向东部倾斜。

二、改善西部地区投融资环境的政策取向

(一)实行支持和激活民间资本的政策,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外商投资和扩大出口是推动东部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三个重要力量。而这三个方面恰好是西部地区的薄弱环节。我们不仅要提倡通过劳动创造财富,更要提倡通过知识创造财富,通过资本创造财富。因此,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激活区内民间资本,提倡和鼓励全民创业,激发广大人民的创业热情,将是继续推进向西开放的有效战略举措。

1、建立健全全民创业服务体系。西部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启发群众自主创业意识,积极培育各类创业主体,打造创业服务平台,放宽政策、改善环境,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

2、支持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扩大就业机会,吸引全社会投资,努力创造一种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当前亟需建立从国家到省区、地市、县的多层次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以政府资金带动民间投资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吸引民间资金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从而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形成和循环机制。在这个过程中,要鼓励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在政府资金启动下,尤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的信用担保机构,这将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3、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要加强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拓展以环保、执法等为主的非银行信用信息,打造一体化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同时,要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击逃废债务力度,健全失信处罚和守信奖励制度。此外,要依法保护私有产权,彻底整治“三乱”,认真查处对民营企业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国家财政扶持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

1、建立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行的税收返还制度与各省区市的经济实力挂钩,越富的省份,得到的税收返还越多,这实际上维护了沿海发达省份的既得利益,事实上起到了扩大地区差距的作用。真正具有地区间财力平衡作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尽管近年来增长较快,但其总量规模仍然较小,并且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采取“撒胡椒面”的办法,各地区平均用力,分摊到各个地区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目前有20多个省份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因此,要尽快取消税收返还制度,建立按因素法确定的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在平衡地区间财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增加对西部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前些年,随着东西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东部与西部间人均财政支出差距也在扩大。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繁重。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目标,中央财政资金应更多地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向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倾斜。由中央投资的农、林、水利、能源、交通、教育等基础性或公益性项目,应优先考虑放在西部地区。

3、加大对西部特色产业和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一是对国家优先鼓励的西部特色产业新建企业,可考虑在3-5年内由国家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贴或一定税收优惠。例如,为提高西部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可以考虑对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的费用实行税收抵扣甚至加倍抵扣;二是对国家优先鼓励的西部矿产开发项目贷款,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年限的财政贴息,并在土地、铁路运输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在支持资源开发同时,对开发矿产资源的企业,按开采量对原料产地提成,以扶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改变外来企业掘金发财而当地却守着金饭碗受穷的社会现实,等等。

(三)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继续推动外商投资和沿海企业西进

1、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实施“西进战略”。借鉴英国、法国、荷兰等国家的经验,当前可以考虑采取“胡萝卜+大棒”的办法,积极引导外商投资“西进”。一方面,对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要设置更高的市场准入标准,限制其发展资源消耗高、能耗高、排放高、产品档次低的一般性产业和产品;另一方面,鼓励外资和沿海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并在土地和税收刺激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2、帮助西部地区搞好投资促进工作。一是国家有关部门要帮助西部地区编制好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规划,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和投资导向,明确规划招商的理念;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人才培训网络,加强对西部投资促进方面的人才培训;三是加强对投资促进方面的设施建设,打造一体化的西部投资促进信息平台;四是利用乌洽会、西洽会、哈洽会等投资贸易平台,促进区域营销和形象建设,强化对西部投资项目的包装、推介和宣传。

3、要充分利用项目融资的优势。要鼓励外商投资和沿海企业通过BOT、TOT等项目融资方式,参与西部地区的高等级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行差别性的金融政策,为金融促进西部开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1、实行相对宽松的金融市场准入。当前,应进一步放宽西部金融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东中部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进入西部地区,设立分行或其它营业网点;实行有利于加快西部地区邮政储蓄银行发展的政策,拓展其业务范围,使尽快成为支持西部开放的一支有生力量;允许开办民间商业银行和各类信贷机构等,开放民间投资渠道。设立西部发展政策性保险公司。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各级地方政府和央行、金融监管当局,要支持和鼓励各类资本到西部农村地区创办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支持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2、实行有利于向西开放的差别性金融政策。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对西部地区应实行差别性的金融政策。或者授予西部地区各省会中心支行差别性金融调控权力。在当前从紧的货币政策下,为调动商业银行支持西部建设的积极性,更多地采取以利益为导向优化中间环节的政策传导。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国家开发银行的改制,其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目前正在从将政策性放在首位向将效益性放在首位转变,贷款投向也在逐步向东部地区转移。作为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应优先支持西部地区,并规定对西部地区的贷款比例,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此外,对政府借用的国外优惠贷款,要规定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

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范文6

关键字:高速公路;融资;现存问题;对策;融资模式

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也随之发展迅速,但是根据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公路建设资金的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建设的进程,究其主要原因是融资体系的不完善性所致。因此,深入研究公路建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拓展市场融资渠道已成为公路行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市场融资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公路建设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公路建设发展由地方政府管理,各级地方政府为公路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经济得到持续发展,但是由于公路建设资金的短缺,公路基础设施却发展缓慢,以至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原本只依靠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已不能够顺利完成,必须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使我国的公路建设资金从主要依靠交通规费发展到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和利用外资的形式上来,逐步形成"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体制,只有这样充分的发挥市场融资在公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才能保证我国公路的建设发展适应经济增长的速度需要。

二、当前我国高速公路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1 融资渠道单一

高速公路作为我国的基础设施,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公路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投资风险较大,所以在现有的融资体系下,高速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财政支出,又由于地方财力的有限性,政府只能更多的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缺乏直接融资手段,这造成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供给的严重短缺且缺乏稳定性。

2 政府投入不足,且融资地区差异性大

近几年来,政府对公路的投资比例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增长的需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政府投资的比例继续下降势必会影响到公路的建设。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东部地区高速公路起步早,发展快,收益好,建设市场发育较完善,相对融资渠道较宽广,融资比例较高。相反,西部东区由于地质条件复杂,经济发展缓慢,收费价格低,使得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加上西部地区自身融资能力差,融资比例极为弱小,结果使一些项目出现了偿还困难,形成了不良贷款的现象。

3 融资政策不完善,融资环境欠佳

在融资政策上,国家缺少宏观上的指导性政策,对于如何引进外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上也没有深入的研究,造成了违章操作过多的现象。另外,外商直接投资渠道不畅,对一些新渠道尝试不够,加上我国在公路建设方面利用外资方面的经验不足,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问题,导致了很多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不能到位,融资环境不容乐观,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性质没能得到很好的体现。

4 融资成本增加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事业性的公路单位逐步转化为企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无法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极大的增加了企业本身的资金筹措难度。同时由于缺少了政府的信誉作担保,企业贷款的信用度大大降低,以至于公路项目的无形资产不断流失,这就间接的造成了债务负担重,运营成本高的现状,高速公路的收费额不能补偿其贷款额,融资成本大大增加。

三、相应的融资对策及建议

1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

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速公路,应当由政府和市场同时投资和管理,政府要放松市场的准入限制,许可民间、社会、外商资本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渠道要由政府拨款的单一渠道向政府拨款、政府控股参股、企业利用市场融资等相结合的多样化融资渠道转化。具体地说,就是可以适度保持银行融资渠道,扩大股权融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和引进外商投资等,要试图寻求各种来源渠道,改变单一的融资结构,优化并建立起最优的融资结构体系。

2 加大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提升中西部地区自身的融资能力

由于公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而目前只有国家重点的建设项目才能获得财政拨款,所以今后应该考虑适度增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投入力度,以便于带动和保障其余不足部分通过融资方式解决。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设立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支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这样来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更好的促进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

3 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保证良好的融资环境

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法律政策环境,通过加强立法来规范政府和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制定政策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公路建设,并科学合理确定收费高速公路的定价方法,保障投资者有利可图;通过推行特许经营机制,规范政府和公路经营企业之间的关系;要给予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同等的享受政策待遇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性限制。同时,也要加大对法律执行和监督的力度,为高速公路融资体制的顺利实现创造良好的环境。

4 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化,市场化

高速公路企业化市场化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相适应的高速公路融资体制的内在要求,为民间资本进入融资体系准备了条件,任何企业都不能人为的来决定融资制度,必须完全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实施高速公路产业化市场化可以增强高速公路建设企业自主经营的能力,提高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高速公路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不足的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融资体制可尝试的融资方式

1 推行ABS融资方式

ABS方式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这种投融资方式的优点就是能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的信用等级提高, 使其照样可以进入证券市场, 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利率低的特点, 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它是一种较为先进的融资方式,能在更大范围内吸取项目建设资金,但是这种融资方式需要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前提。

2 引入PPP模式

PPP模式即政府的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或民间投资者合作的一种模式,政府、企业或个人投资者通过这种模式都可以达到与预期的单独行为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PPP 模式存在的基础是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和公路所有权的归属配置。政府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或民间投资者以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展开合作,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达成合作伙伴关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PPP模式成功的关键是创造了合理分配的实施环境,虽然它实施的复杂程度比较大,但是就我国目前的融资环境来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结语

现阶段是我国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加大投资力度的关键时期。因此应该及时改革融资体制,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引进民间投资,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来保证融资来源。同时也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并制定相关政策,为融资提供规范的法制化环境。积极探索适合我国的融资方式并鼓励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融资体制的适应性,并间接的推动我国的公路建设事业很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陆其伟.拓宽公路建设融资渠道的研究.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5(5).

[2]焦彦龙.完善公路投融资体制的几点思考.理论前沿,2006(12).

[3]张洪宾.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对策.发展研究,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