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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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范文1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知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

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平均月工资的40 %支付经济补偿。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乙方应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不提供的,甲方有权不提供补偿)

二、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除了退回已经领取的甲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用外,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向甲方辞职时年工资总额(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个月的积)的5至10倍确定。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在上述义务履行结束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不履行义务,无故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本合同终止。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竞业协议范文2

没签劳动合同竞业协议有效。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来源:文章屋网 )

竞业协议范文3

论文摘要 当代社会科技成果、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或者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补充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协议的特征使其具有不可比拟的实践价值,但不恰当的利用竞业禁止协议反而可能伤害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因此清楚的认知竞业禁止协议制度并合法合理使用竞业禁止协议才能更好维权。

(二)限制内容的合理化

关于期限限制:竞业禁止影响的是员工择业权的行使,竞业限制期限过长将严重损害劳动者正常劳动力的再生产,甚至会影响员工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但期限过短又起不到保护公司竞争优势的作用。为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高期限两年。那么如果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其效力如何,如果无效,是整个竞业禁止协议无效还是仅超出两年部分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无明确规定。从有关竞业禁止期限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超出两年法定期限的竞业禁止协议不可能完全有效。这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宗旨。但是,不能简单的否认整个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一概否定将会导致实践中的许多竞业禁止协议有名无实,发挥不了其应有作用,而且可能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利于经济秩序的稳定。参考合同法部分无效的规则,笔者认为竞业禁止期限超过两年的协议并非全部无效,而是关于期限的约定部分无效,以法定最高期限2年为准。

关于领域限制:就是指“竞业”的范围,竞业禁止协议必须明确约定离职员工不得从事的营业行为的范围。限制领域有以下几点注意:第一,根据约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性质和目的,限制领域应将"竞业"的含义?与员工接触或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范围相结合。不能简单笼统地套用《公司法》中“同类的营业”的概念或者前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生产同类的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的表述。第二,领域限制不能过宽,例如对金属化工行业的技术人员离职后限制其在整个化学领域工作。领域限制范围越小、越细,越容易得到前雇员的遵守。领域限制可采用以下方式:(1)规定技术,亦即离职雇员不得组建或受雇于使用某种技术的其他企业。(2)规定产品,亦即离职雇员不得组建或受雇于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3)规定服务,亦即如果商业秘密与有形产品无关,而与某种服务有关,可以禁止离职雇员从事某项具体的服务。(4)规定行为,如在因经营秘密而订立的竞业禁止协议中,可以规定禁止离职雇员招徕企业现在的全部或部分客户,禁止引诱雇员跳槽等?。第三,如果员工熟悉数个专业,有多方面特长,他在原公司可能只是利用其在某一专业领域的某一个专长工作,那么,在离职竞业禁止限于中限制员工以其他专业的其他专长去自营或去他处工作,就有利用经济上的强势,胁迫雇员之嫌。这种对雇员就业范围的广泛限制,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具有合理性的竞业禁止,而是从根本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也违背了合理性原则。

关于地域限制:《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1款只是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的地方立法对于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也并无具体规定。在立法技术上,对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难以确立具体标准,只能依赖法官就个案的事实和情况加以审查。对于公司和员工而言,在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仍应遵守一个基本标准,即以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和竞业限制期间内可能达到的经营范围为限。因为受公司技术能力、经济实力、市场占用率等因素影响,其业务波及的地域范围总是有限的,在无法延及的地域内从事相同的业务并不能构成同原公司的竞争关系,也自无竞业禁止的必要。如果一个营业范围仅限于个别城市或个别省份的公司主张对员工课以全国范围内的竞业限制义务,显然不合理,极有可能在诉讼中被认定为无效,反而不利于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当公司的商业秘密受保护范围大于公司实际经营范围和竞业限制期间内可能达到的营业范围时,则以商业秘密成立的范围作为限制地域的最大限度。因为此时如果仅以实际经营区域作为竞业禁止的限制地域,则公司的商业秘密受保护范围将小于其商业秘密应有的权利覆盖范围。员工可能在两种范围的非交叉地域使用或泄漏雇主的商业秘密,这显然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也有违竞业禁止制度的保护目的。

竞业协议范文4

Joint Venture Agreement

本协议于19XX年X月X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AB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XX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XYZ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XX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This Agreement made this____ day of____ , 19 by ABC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A”), a Chinese corporation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____, China, and XYZ Company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an American company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_____, USA.

兹证明

WITNESSES

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XX产品;

乙方生产和销售XX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X号注册商标;

WHEREAS Party A is engaged in manufacturing and selling

in China; and

WHEREAS Party B is engaged in manufacturing and selling

(hereinafter called “Licensed Product”) and has American patent rights to Licensed Product (hereinafter called “Patents”)and registered Trademark No.____(hereinafter called “Trademark”); and

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在XX地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WHEREAS the Parties consider it mutually advantageous to organize a jointly owned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Joint Venture”)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engage in the manufacture, sale and development of Licensed Product in______.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NOW THEREFORE,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remises and convenance described hereinafter Party A and Party B agree as follows:

第一条 定义

Article 1 Definitions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XXXX。

3.“专利”,系指XXXX。

4.“商标”,系指XXXX。

........

In this Agreement, the following terms have the following meanings unless the context clearly dictates otherwise.

1.“Joint Venture” means the corporation to be organized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2 hereto.

2.“Licensed Product” means_____.

3.“Patents” means______.

4.“Trademark” means______.

........

第二条 建立合营企业

Article 2 Formation of Joint Venture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XXXX,地

址为XXXX。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1.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spare no efforts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Joint Venture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2. The name of Joint Venture is______with its legal address:_______.

3. All activities of Joint Venture shall compl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s, decrees and pertinent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Joint Venture shall take the form of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The profits, risks and losses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 shared by both Party A and Party B in proportion to the contributions to the registered capital.

5. The expenses of organizing Joint Venture shall be equally borne by Party A and Party B.

第三条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Article 3 Purpose, Scope and Size of Business

1、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 合营企业生产XXXX(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XXXX。合营企业将努力改进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 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种,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1. In line with the spirit of strengthening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expanding technical exchange, Joint Venture is to use state-of-the-art and appropriate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with efficient management systems, to produce Licensed Product which shall be of top quality and competitive in the world markets, so as to achieve satisfactory economic returns.

2. Joint Venture is to product_____(Licensed Product) with a production capacity of_____per year. Joint Venture shall do its best to improve Licensed Product and management so as to be able to meet competition worldwide.

3. Joint Venture shall, if possible, develop new varieties of Licensed Product in order to keep up with market developments both in the host country and in the world.

第四条 资本结构

Article 4 Capital Structure

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XXXX,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XX,即各占50%。

2、 甲方出资

(1)厂房:X X X X;

(2)国产设备:X X X X;

(3)现金:X X X X;

(4)合资企业厂地:X X X X;

3、 乙方出资

(1)现金:X X X X ;

(2)先进设备:X X X X;

(3)工业产权:X X X X。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 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19XX年X月X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1.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

(amount of capital), of which half (50%) will be contributed by each Party.

竞业协议范文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xxx/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业协议范文6

在遇到这些条款时,如果创业者的议价能力足够强,要果断地作出调整或直接拒绝。

法律咨询费用

处理投融资交易的律师是很贵的,但是只要你们请了律师,这笔钱就一定要有人出。对于 VC 的投资经理而言,他们可不愿意告诉合伙人钱被用来做法律咨询了。

因此,资方不可能为律师额外出钱,如果创业者不愿支付,所获估值就会被压低,省下的这部分钱就是律师费。

所以,为了拿到一个正常的估值,你应该负担这部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你的这一行为等于是花钱雇佣与你立场相悖的律师,因此你必须设定消费上限,不能让律师无休止地纠缠下去,无休止地赚你自己的钱。

认股权

一种反稀释的方法,允许资方以固定的价格收购企业之后发行的股票,尤其在之后的融资轮次中。

这意味着资方可以以较低的股价不断保持自己的股份,从而获得每一融资轮次中股票涨价的收益。这显然损害了之后想加入的其他资方的利益,会导致公司的后续融资变得艰难。而且,复杂的股权结构会增加所有股权架构调整工作的难度。所以尽量不要给资方认股权。

估值

估值虚高会带来至少两种危害。第一,投资者会沉浸在被别人抬得虚高的身价里,或者干脆拿到了远超预算的投资,股票涨价,账面充盈,这一切令投资者和其他员工丧失了危机意识。最后当企业烂掉,你会发现当初的高估值完全没有意义,你手里的股票无法兑到那么多的现金。

第二,估值实在夸张,导致后续轮次的融资难以进行。假如你在天使轮拿到了一亿元的估值,到了 A 轮还有哪个资方能够继续抬高估值投你呢?

棘轮条款

棘轮条款通常是温和的,不会具有明显的侵略性。很多时候加权平均的防稀释或者优先股的转换权价格调整是有据可循的。

但也有比较可怕的防稀释条款。有一种防稀释体现在,如果后续融资时股票降价,那么资方的股票数量会得到重新调整。比如,某次融资中,你以公司 10% 的股份作为交换,以每股 10 美元的价格向风司发行 10 万股,借此募集了一百万美元。下一轮融资中,你发行的每一股是 5 美元,最初的风司会根据条款获得额外的 10 万股,在原始的资产构成表上,新的资本注入之前,他现在就拥有你公司 20% 的股份,而不是本来的 10%。

因为反稀释条款往往是迭代重复的,受到棘轮保护的便只有资方,而公司的股价和其他持股人的利益会由此不断缩水,尤其当公司遇到困境,估值下调的时候。棘轮条款逼着创业者不断抬升估值和股价,这听上去很美,实际上常常是无法回头的。

期权

期权是个好东西,但不合理的行权期就不是了。行权期只有一个季度的期权和要求离职时立即反向套现的霸王条款没两样。

既然设置期权,就让它的时间足够长,长到公司的价值足以实现的那天。

复杂的条款

复杂的条款本身就是有害的,它难以理解,可能在将来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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