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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汇报材料范文1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04年度开展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从实现“两个立县”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一手抓城市管理,一手抓法制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一是根据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和不廉洁的问题,进而提高执法质量,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针对我们单位职责多、新人多、业务生的实际,聘请县法制办领导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培训,使全体队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并将内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逐个下发,做到人手一册,便于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使每个执法队员尽快了解掌握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的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强化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观念。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我们利用今年《桓台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正式实施的有利时机,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展板、横幅、咨询点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走上街头,集中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新组织、新机制、新举措进行广泛宣传,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为《桓台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实施奠定了基础,营造了“人人关心城市管理,人人支持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摘自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首先,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在认真深入搞好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区的先进经验,起草制定了《桓台县城市临街建筑物容貌管理试行办法》等七个试行办法及《桓台县城区广告宣传条幅管理办法》,并以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下发,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其次,探讨并实行了“片线承包、集分结合、错时管理、协调监督”的工作模式,确保了全天候、无缝隙上路执勤。实行了每日督查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第三,加大了市容市貌整治力度。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心大街夜市“脏、乱、差”、占道经营的问题。于2月29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60余人对中心大街夜市进行了集中迁移。通过迁移治理中心大街夜市,广大市民普遍反映中心大街的道宽了、路畅了。二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开展治理。根据《县迎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等道路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共划停车线3万余米,停车位800余处,划汽车停车场8个,清理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580余处,使城区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初步扼制。三是拆墙透绿,增加绿量,打造绿色桓台。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除、统一建设、统一绿化的“四统一”原则,对沿兴桓路、建设街、中心大街、公园路、镇南大街五条道路两侧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改造。共计拆墙透绿单位32个,拆除围墙18432米,拆除附属设施8672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52300平方米。通过拆墙透绿,不仅提高了城市绿量,而且美化了我县的城区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重视群众投诉案件,人民满意度得到提高
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解决执法队伍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与执法队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拓宽行政执法渠道,丰富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因此,我们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接听市民投诉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及对我们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全年共计接受各类投诉450余起。对投诉举报,第一时间作出反映,落实责任科队进行处理,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尤其是上级机关转办的件,均在规定工作日期限内如数得到了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已全部报结,投诉处结率达100%,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四、工作正规化、管理制度化
行政执法汇报材料范文2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并上墙公示。
为顺利承接各项执法工作,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一方面,我镇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了本乡镇的学习培训活动。分别组织学习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坚持透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本次改革,我镇共计承接行政处罚事项90项,现有行政处罚事项3项,直接下放78项,涉及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12个领域;委托下放9项,涉及宗教管理和交通运输两个领域。针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我们与相关部门分别签订了委托书,履行了法定委托程序。目前,我镇已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将执法人员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行政执法汇报材料范文3
为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期,我局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下发了《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对法律服务工作起到进一步规范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小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经常过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保证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调整充实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7名。2012年受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12人,初步审查,符合条件4人,将申报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查后再报省司法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发证。全县8个法律服务所,4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全部按要求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法律服务区域管理制度。按法律服务所注册地,将18个镇划分到8个所,按区域执业,严禁跨区域办案,确需跨区域办案的,须与涉及的法律服务所协商一致,并报县局同意方可办案。二是制定下发了《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细则规定: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采用执业证和聘任证“双证”管理模式,即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得到所在法律服务所受聘,并由县司法局鉴证,双证齐全方可执业。同时对法律服务所的所务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管理要求。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承诺制。法律服务工作者就执业纪律、执业要求、遵纪守法等方面向群众和县司法局书面承诺,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四是出市办案登记销号制。法律服务工作者需出市办案的,须在县司法局主管科室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销号。四是印发了《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书,健全完善了会议、学习、公文处理等制度,建立了限时办结、执法人员违纪失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二)加强学习培训。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刑法修正案、《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保证执法效果。我局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要求各科室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并与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目标意识,也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工作检查,认真贯彻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并落实法律服务所服务事项公示制度,实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质量跟踪,建立诚信档案,规范投诉接待程序,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协调规范。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好法律服务所和从业人员的年检审查,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运作和分配激励机制,规范分配比例,达到个人集体双赢。近年来,全局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案件。
(五)健全外部监督制度。我局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坚持重大工作和专项执法行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把执法过程全方位置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取得成效
行政执法汇报材料范文4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该县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全面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于12月份调整了以吴海平县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有县府办、发改局等20个成员单位组成,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召开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1、组织召开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后,县法制办经过精心筹备后,于5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表彰了先进,部署了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为推动该县依法行政工作起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2、制定年度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县法制办逐项分解《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制定的各项目标,印发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66号),明确提出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都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制订了本单位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按照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在总结往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修改完善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政办发〔〕106号),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使考核办法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重视机构和人员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县政府法制办共编制10人,现有人员5人,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在逐步增加,办公条件逐年改善。依法行政专项经费比上年度有明显增加。对人民群众投诉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能依法及时组织处理。现有财政局、国税局等十一个部门设有法制科,配备专职的法制员,20个乡镇(街道)已设立法制办,并对外挂牌。形成了专门机构与专兼职法制员相结合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类(初审)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1、全面规范全县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法》颁布,该县清理后决定保留许可主体37个,许可项目320项,取消许可项目121项。由于这次是上下各地同时开展的清理,存在着许可名称不统一,项目数量差距较大,许可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省里11月布置要求重新清理。
根据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要求,该县发文部署,进行重新清理,经审核后,在320个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可项目9项,329项报省法制办审定。
省法制办把清理拟初步确定的许可项目名称和依据包括67项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通过市法制办内部反馈给该县。该县又发文将省稿许可项目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经该县法制办审核,确定拟保留许可项目324项,许可实施主体32个。
后来全省分系统陆续公布各级各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该县又根据公布的结果,进行重新核对。市法制办也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规范和确认,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该县保留34个许可实施主体和327项许可项目。
2、根据省法制办初步拟定的执行上级的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67项和已公布的许可项目为基础,结合该县实际,该县法制办整理出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共有102项,实施主体20个。以文件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
各单位上报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23项,根据省里公布的许可项目名称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逐项进行核对,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10项,工作类主体24个。
3、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经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27个单位共8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县政府发文公布48个单位共1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清理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共审查了50个单位上报年检项目70项,县政府发文公布年检主体21个、项目46项。
(二)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一是规范了行政许可收费,减轻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二是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和环节,提高了效率,强化了服务,方便了基层和群众,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度达100%,提前办结率达100%。三是有效地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行政许可案卷不断规范,尚未出现行政许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责令重作等败诉情况,县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中心,县长热线也均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四是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项目、岗位、职责、程序、标准,推行“阳光操作”;逐步建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一)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又有新进展。一是计划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解决的问题为重点,于年初编制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政办发〔〕53号)。按制定计划的要求,县法制办严格把关,认真抓落实,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二是程序性。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县政府2号令)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从审核制定到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做到档案完整,责任到人。三是合法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办审核把关,凡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与WTO规则有冲突的规范性文件,都坚持予以修改、退回或暂缓出。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民主性。通过召开文件制定听证会、座谈会、征求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意,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五是公开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及时地在《政府网》上予以公布。今年,我县审核、论证了61件,出54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立法性工作11件次。制定的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全面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1)建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该县于8月28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为组长,由县发改(粮食)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办发〔〕113号),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门人员。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2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是于9月4日上午,召开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预备会议,召集了县法制办、县水利局等六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到会作重要讲话,部署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9人组成一个清理工作组,到县档案局进行集中清理,共审阅218卷,涉及文件1万多只。摸清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底数,疏理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共939只。二是于9月27日上午召开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或法制员、相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长或法制员共130多人参加。由法制办主任王俊具体部署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并向到会人员印发全县行政文件清理工作操作指南。
2、结合实际,制订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20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28号),该文件对清理工作要求作出明确部署,确定清理单位,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清理方法,确保文件清理的准确性。
3、着眼大局,依法清理
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权利的规定。在清理过程中,能做到密切配合,能协调解决。县法制办认真审核各清理单位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清理意见,多方沟通衔接,逐件把关后,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99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96件,拟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4件。县法制办于12月5日又把该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重新核对,征求意见,对该清理结果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有遗漏,经多次核对后,最后经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78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0件,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
(三)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周年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实施满一周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并进行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析并报告实施情况。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牵头进行评估。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或督促纠正。
四、围绕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认真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和公布工作。我县于5月份完成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工作。审核公告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6家,行政执法主体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并全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和新领证等相关工作,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部门对自己主管及配合主管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梳理,编制成依据目录。三是依法界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八类执法行为进行分类,形成各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四是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以上四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县政府法制办梳理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有24部。五是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因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待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后,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后,才能确定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因为省、市小数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还未制定,也直接影响了该县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单位已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少数单位按原方案继续实施。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办于今年年初在总结历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府法〔〕4号)。有针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纠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部门乡镇依法行政。
五、贯彻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依法履行行政救济职责
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暨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解决行政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1、及时把会议精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从杭州开完会回到后,及时形成《贯彻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及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的汇报材料。以分管县长和法制办主任名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别汇报,从而促使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2、抓好宣传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传达会议精神,于9月27日举办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共120多人参加的《条例》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前来讲课,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该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做到职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等“三个落实”。充分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条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悬挂70多条横幅宣传《条例》。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该县把复议能力建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条例》规定。该县法制办现有编制10人,实有工作人员5人,县政府打算在现有的编制情况下增设复议办,给县政府法制办增加2名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中来,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到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
1、健全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县法制办起草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行政复议终止、中止、延期制度及案卷归档移送制度。
2、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写出分析报告。复议机构对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维持4件,4件正在办理中,申请人经协调后,主动撤回申请20件,和解、调解率为71%,息讼数23件,息讼率为82%。
(四)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能按时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应诉;能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报表;无重大或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被终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支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能及时履行。
六、特色工作
行政执法汇报材料范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感谢局里给我这样一次机会竞争上岗。我选的中层管理岗位是:业务科长,一般业务岗位是:气象业务岗位,兼职岗位的档案管理和行政执法岗位。下面我就吧自己竞争这两个岗位的一些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汇报一下。
2009年7月我来到**县气象局,在这里我向张凯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他的引荐。下面我将我这两年的工作做个简单的汇报:
首先通过市局的地面测报上岗考试,取得了上岗证,在这两年来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尽职尽责做好地面测报工作,认真做好常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媒体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和工作及市局各业务表格、材料、报表、灾情的上报等工作。如果我能如愿竞争到此岗,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气象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素质,尽职尽责做好地面测报及天气预报等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
我竞的兼职岗位是档案管理和行政执法:对于档案管理,我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但是我会积极学习各项知识,以求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
关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最多的应该是防雷方面的执法,我的专业是防雷技术,我于2006年参加工作,自2006至2009年7月,一直从事防雷工作。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不断的完善了自己专业理论知识,同时也通过很多的防雷工程的实践,使我熟练掌握了防雷方案、防雷工程预算、电气图纸、防雷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知识。
最后作为**气象局的一员,我会坚决服从局领导的安排。无论此次竞岗结果如何,我都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更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厚爱。
行政执法汇报材料范文6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09]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09]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09]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09]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09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09]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09]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09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