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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教育范文1
记得有一次,旅游团里的翻译普雷斯自我介绍有两个孩子,女孩叫布力吉特,9岁;男孩叫丹尼尔,7岁。当我们到普雷斯家中做客时,看见两个孩子正在家中浇花、洗碗。跟我们打过招呼之后,两个孩子没有像中国孩子那样围住客人问长问短,而是依旧埋头于手头的家务活。普雷斯解释说:“两个孩子想今天下午把这周规定的家务活全部做完,然后明天好跟老师和同学去郊游。”大伙觉得普雷斯的“家教”很严,虽然孩子笨手笨笑却已成为大人的帮手,便夸奖了孩子几句。普雷斯谦虚地一笑,然后跟我们解释说,两个孩子做家务并不是家长要求的,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我心里疑问:德国政府还专门为孩子做家务立法?普雷斯见我们半信半疑,他就详细讲解起个中的缘由来。
原来,德国的有关法律条文中有一项规定,小孩子在家中必须帮父母做家务:孩子在6岁之前可以自由玩耍,不必做家务;6~10岁,要偶尔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买东西;10~14岁,要剪草坪、洗碗、扫地及给全家人擦鞋:14~16岁,要洗汽车、整理花园;16~18岁,如果父母上班,要每周给家里大扫除一次。对于不愿意做家务的孩子,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诉,以求法院督促孩子履行义务。听完介绍,我们都觉得这条法律条文定得有些“小题大做”,不好理解。
我终于忍不住问道:“孩子们遵守这个条文吗?会不会有抵触情绪?”普雷斯回答说,在德国,没有哪个孩子对这条法律持有异议的。因为,从家长方面来讲,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家长的责任是让自己孩子通过做家务,从小就懂得一个人走向社会最终要靠自己,靠自立和自强。从孩子方面来讲,做家务既可以锻炼身体,培养动手能力,又可以从家长那里挣到零花钱。“我每个月给两个孩子80欧元的零花钱,理解成发给他们做家务的工资也行。”普雷斯幽默地笑了,又接着告诉我们,这些零花钱需要他们付出一定的劳动,比如布力吉特要为花园里的花草浇水、翻土以及擦洗汽车,丹尼尔要帮助父母洗餐具、收拾房间、外出购物和擦洗全家人的鞋子。他还说:“明年我准备让布力吉特和丹尼尔去送报纸,他们可以靠自己的劳动去挣钱买玩具和衣服。”
德国教育范文2
据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网站2016年9月9日报道,目前,德国的每个企业都拥有可联网的科技设备,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而且把它们都用到了企业的职业培训上。但是,一些更专业的数字化学习或媒体设备在培训中的使用还不普遍,硬件设施中传统媒体设备依然是主力。这是由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开展的关于“数字化媒体在企业培训与进修中的意义”研究所提供的调查结果。在该结果基础之上,联邦职业教育研究中心(BIBB)和特恩斯市场咨询公司(TNS)调查了德国3000家企业的数字化设备使用情况。
联邦教研部长婉卡说:“职业教育早已掌握了先进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技术。现在,屋顶工借助无人机观察建筑,设备工程师在私人住宅安装智能家居。数字化变革对专业人员的资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得数字化教学设备方面的信息传播有了可能。我们需要一场‘职业教育4.0’运动。教研部会把这作为工作重点,对职业教育的数字化进行资助。我们会着重关注这方面的话题,并对中小型企业进行大力支持。”
该研究首次根据品牌、企业规模和地区的划分,呈现了企业在职业教育和进修中的数字化媒体的使用情况。该研究还调查了企业对未来数字化媒体在职业培训和进修中的意义的看法。大多数受访企业认为,未来三年,数字化设备在企业运营的各方面都将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但几乎有一半的企业对自己培训学徒的信息技术知识感到不满意,仅能做出“刚好足够”的评价。不到1/3的企业做出了“非常好”或“好”的评价。
联邦教研部对“职业教育4.0”的资助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中的数字化媒体”项目中。这个项目会开发出新的数字化途径,比如灵活的学习和工作场所,以及电子文件夹和开放的教育资源。同时,要帮助学徒增强数字技能。在新的资助条件下,企业中的数字化学习理念将在接下来几年快速传播。企业可以共同利用技术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资源,构建数字化学习网络。项目还将帮助企业共同开发高质量的质量保障标准和程序。2017年,联邦教研部将出台新的措施,以促进继续教育中数字化技术的运用。
(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廖圆圆编译)
德国教育范文3
【关键词】德国;公民教育;民主;多元
一、德国公民教育的理论渊源
现代公民教育的思想,首先是法国人提出来的,但是在德国人这里成为理论,并系统化了。
如德国教育家康德、黑格尔、费希特等都强调推行公民教育。最具代表性的是德国教育家凯兴斯坦纳的主张:一切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忠于国家的公民。他认为,不管公民的政治、如何,都要从“意志力、判断力、精细性和奋斗性”四个方面陶冶其性格,培养其精神,使他们为国家服务。他还将公民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以使每个公民具有为国家服务的技能。教学内容可包括本国的国体、政治、法律常识,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道德观念等公民学的内容。凯兴斯坦纳的理论,以后成为德国学校进行公民教育依据的基本理论。
二、德国公民教育的发展与现状
今天德国的公民教育,从教育形式上看是全方位的,广泛存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到大学教育的学校教育之中,也存在于从企业培训到政府组织的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之中。从教育内容上看也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人文教育、环保教育、公民修养、公民性格养成教育等各个方面,涉及政治、经济、社会、道德、文化和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德国各类学校都很重视公民教育。德国学校教育政策的准则之一,就是将年轻人教育培养成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责任感并有能力承担个人权利和义务的成年公民。
在大学,德国人很注意通过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德国大学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的,每个专业都有很好的就业前景。德国大学进行专业教育,首先进行培养学生对所选专业的责任感的教育。教育学生端正专业态度,明确自己今后的岗位目标,进而明确对社会的责任。通过责任感教育,学生从热爱专业到热爱职业,从以学好专业为自豪,到以在专业领域为社会作出贡献为自豪,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在中学、小学,德国人很注意通过课程设置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培养教育。德国的中学、小学教育并不刻意追求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而是特别注意发展学生的兴趣、能力,特别强调在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好的基础。例如,德国的小学,70年代制定的联邦教育结构计划已经要求在教学内容上既注重自然科学入门知识讲解,也注重社会科学入门知识讲解;还要重视音乐、艺术、手工课的教学,并新增外语课,注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小学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儿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将来的学习传授基础内容,照顾到儿童的特点和生活状况,唤起儿童多方面的兴趣,培养儿童学习乐趣。其中促进儿童个性的全面发展是核心任务。在德国的完全中学,课程设置也很全面,强调综合性、社会性和实践性。传统的核心课程是历史、外语、德文、数学、自然科学、文化音乐、艺术,70-80年代进行改革,在有关课程中增加了信息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的内容。其中的信息学内容,根据联邦政府“将新的信息与交往技术引入教育事业”的要求,从1984年起设立为一门专业课,是完全中学的毕业会考课程之一。其他如实科中学、主要学校,也开设了信息课,作为选修课。在增加体现时代内容的课程的同时,德国中学也不忽视加强如劳动课、家政课、编制与手工课、体育课、伦理课、地理课等传统课程。很多学校甚至始终开设宗教课,以帮助学生了解掌握正确的宗教知识。中学教育注意和强调课程设置的综合性、社会性和实践性,有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有助于全面培养学生的公民素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各州都进行了新一轮中学教育改革,以加强责任感的培养为主要内容,重新调整了中学的培养目标。巴伐利亚州强调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德行”,规定州内所有中小学都要承担下述领域的综合教育任务:职业指导、世界和平、人权、信息技术、媒体技术、政治、家庭和性教育、卫生知识、环境知识、交通安全和健康教育学。北莱茵一威斯特法伦州定位于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成熟的对社会负责的个性。萨克森州则要求完全中学开设更深入的通识课程,“培养学生全面的人性,包括参与社会活动,谅解他人”。概括各州培养目标的内容特点,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1.帮助学生发展成熟和对社会负责的人格;2.传授基础知识和技能;3.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天赋;4.培养学生认识自己的天赋、发展倾向和对未来发展做出正确选择的能力;5.培养学生独立做出判断和行动的能力;6.促进学生对世界的理解和批判的能力;7.发展学生参与社会民主建设的意识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其中第一、七条是主要目标,各条都是围绕这个主要目标即培养责任感展开的。
德国的家庭、政府组织、社会各界都很重视公民教育,形成了家长、政府、社会一起努力,相互配合的,从孩子抓起、公民教育过程贯穿从儿童到成年人生成长各个阶段全过程的教育网络。家庭和社会进行的公民教育,重点放在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上。德国家长非常关注孩子的道德文明修养,注意培养孩子养成有礼貌、诚实、守信、准时等优秀品质。德国人认为,孩子在行为上遵守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习惯,不仅有助于他们具备高雅的情趣、高尚的品格,为以后的人生成功奠定修养基础,也能为全社会创造一种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德国各州政府非常关注孩子的道德文明修养,甚至把一些行为规范写进了法律条文。例如,一些州的法律明文规定,孩子必须帮助家长做家务活。6-10岁的孩子要帮助父母洗碗,打扫收拾房间,去商店购物。10-14岁的孩子必须在家里的花园里劳动,做洗餐具、擦皮鞋等家务活。14-16岁的孩子要为家里擦洗汽车、在花园翻土和拔草。16-18岁的孩子要每周为家里进行一次大扫除,等等。规定孩子做这些家务劳动,既增长了孩子的才干和智慧,磨炼了意志,也有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成长为有道德修养的人。
各州政府制定的《教育法》和《教学大纲》里面,也都有关于培养学生公民意识、责任感、教育学生守法、讲公德的条款,要求学校“要让学生了解自己作为国家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有责任感”,“降低自己的需求以利于社会”,学会“与社会和谐相处”,等等。这实际上是贯彻凯兴斯坦纳以来的公民教育主张,要求学校把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责任感、为国家尽义务意识、守法意识和公德意识作为重要的教育目标。有关公民意识、责任感的培养,1997年巴伐利亚州文化教育部编制的《完全中学、实科中学和主要中学教学大纲》要求放在伦理课教学中进行。根据规定,巴伐利亚州三类中学的伦理课主要讲述下述内容:社会责任,对生活意义的认识,人与财富的利用,决定和行动,世界宗教,伦理标准,与人相处,追求幸福的愿望,工作、成绩和业余时间,权威和自主,对集体的责任心,责任与良心,进步与代价,集体生活,解决冲突的意义,通向自我负责的道路,生活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人,政治生活中的共同责任心,人类生活共同准则,性别在历史上和当今社会中的作用,合乎道德的行为方式,当今社会的伦理问题,正义和权利,等等。
政府和社会组织进行的公民教育,重点是政治教育。在政府组织进行的政治教育中,最重要的是民主政治教育。德国教育专家认为,人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的影响。懂政治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懂得自己的生活空间。民主政治教育的任务,在于使公民通过学习了解自由的民主制度的价值和法律标准,掌握政治学和社会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学会就一些政治和社会现象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决定,调动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使公民有能力承担国家和社会的权利和义务,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二战期间的纳粹法西斯,摧残民主制度,给德国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他们认识到,民主自由的制度不仅需要有成文的宪法及其相应的法治体系,更重要的是需要进行民主自由的公民训练。只有让人民从心底里抛弃法西斯专制思想和种族主义偏见,即非希特勒化,才能保住国家永远不偏离民主的方向。以这样的想法为基础,德国人成立了联邦政治教育中心(始建于1952年,原名联邦乡土服务中心,1963年改现名),作为内政部的公民教育促进单位,以召开会议和举办讲座、利用报刊和广播宣传等形式,推动政府的民主政治教育工作。他们出版了许多关于纳粹历史的教材、书刊。里面的照片和描述都非常真实,没有规避,坦然承认反人性的罪行。教育中心主动为各级学校提供免费的服务和寄赠书刊。反对歧视外国人的教育也同时进行。一位学者比较德国和日本的情况指出,德国战败以后,几乎没有发生过官方人士否认历史罪行的事件,跟日本朝野的表现大相径庭,这与德国长期以来坚持正确的民主政治教育是分不开的。
三、德国公民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首先,完备公民教育体系,营造全面社会环境。公民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实施公民教育是社会各种单元、各种组织、各种机构的共同责任,也只有将整个公民教育活动置于全面的社会环境之中才能培养出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相适应的明达公民。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一,所有直接担负公民教育责任的单元、组织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保持相互之间的横向沟通和整体协调,使公民教育落到实处;二,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携手关注公民教育,在积极、正面价值观的导向下,创造出一种有利于促进社会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的社会氛围。
其次,公民教育的实施途径和教学方法应多元化。公民教育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单一的学校课程是难以实现其目标的。在学校教育中,我们应整合公民教育的目标,将不同学科视野的公民教育观及相关教育内容以适当的方式纳入学校课程之中,形成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的公民教育体系。与此同时,课程设计要形成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有机统一体,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和自主选择的思维习惯,提升学生参与公共事务和自治组织的能力。构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校内课程与校外课程并济的课程体系。另外,还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立体式的公民教育网络,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教育。学校教育的课程教学使学生获得关于公民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良好的家庭教育进一步拓展学生公民教育方面的知识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社会教育机构以及网络公民教育的介入使得公民教育渠道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富有活力。
最后,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公民教育不应是一个简单的课程文本的呈现过程,而应是一个注重交流、对话和实践活动的开放系统。从德国公民教育的实施过程来看,实践能力的提升直接影响到公民教育的效果。因为公民教育不仅要让年轻一代认同自己和民族和国家,更重要的是要为改革和发展自己的民族和国家奉献自己的才干。所以说,公民教育必须在民主的氛围和情境中进行。要创设环境让学生把民主的准则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民主的实践训练学生的民主思维和提升学生的民主参与能力。
参考文献:
[1]朱晓宏.公民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5.
[2]陈啸.德国现代高等教育理念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3(4).
德国教育范文4
这里有条法规让我感到很奇怪:德国的《基本法》第七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禁止设立先修学校。就是说孩子们在上小学前,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儿童进行所谓的学前教育,比如跳舞、体操、读书、绘画、钢琴、外语、奥数之类等等都被禁止。
那么小学前的孩子在幼儿园学什么呢?根据德国经济政策研究专家杨佩昌的总结,大致是如下三点:一、基本的社会常识,比如不允许暴力、不大声说话;二、孩子的动手能力,让他们从小就主动做具体的事情;三、培养孩子的情商,特别是领导力。
德国的小学生没有什么功课负担,孩子们只上半天课,上午上课,下午主要是根据自己的爱好,非强制性的,可以学习钢琴、绘画、手工和体育等有关素质修养的课。德国教育界的普遍观点:如果太早强行教授所谓知识,小孩子各方面并不成熟,没有思辨能力,最后变成背书和读书机器。
德国有8800万人口(其中600万为常住外国人),却有公立大学300多所。任何人在德国都可以上大学,因为德国没有高考,只有申请和推荐制度(老师推荐),通过了申请就可以上大学了,并且德国上大学是不用交学费的,这样的福利也惠及外国留学生。在德国,老师和家长并不会紧紧盯着名牌大学。
初三和高中阶段,学校、家长和学生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制定进一步的教育规划,这样,会有一部分学生进入技工培训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这里有非常关键的一点:技校出来的毕业生的待遇不会比名校出来的待遇低,至少不会有歧视性的用工制度。因此,孩子们不需要上很好的大学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获得很好的收入,这正是德国有最好的职业教育的根源。
另一部分学生则可能读大学进一步深造。但是,能进入大学读书,并不意味着谁都可以顺利地拿到大学文凭,在德国混文凭是绝对不可以的,你只有老老实实并且勤奋努力才能毕业。曾经有从事出版的人想引进德国的大学课本,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德国的大学根本就没有什么统一的大学教材。
教你的大学老师,会在开学的第一堂课里,公布很多该学科的参考书,考试内容也在其中,至于教授教什么,那是教授的自由和权力,教授只需按照自己的专业背景和操守来做就可以了。如果你不认真读完那些参考书籍,还真没法完成考试,千万别指望有什么考试前的复习提纲。
德国教育范文5
关键词: 德国; 双元制; 高职教育; 启示
中图分类号: G7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7-0128-02
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特点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闻名于世,是德国提高培训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创造经济神话的秘密武器,从而也成为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竞相效仿和学习的榜样。其定义是指:学生在企业进行实践培训和在职业学校接受理论教育平行进行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双元制”教育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企业和培训学校签订的职业培训协议为前提。协议签订后,学生同时具有两种身份―企业的学徒工和学校的学生。
(二)课程安排灵活,理论课与实践课同时进行。学生通常每周三至四天在企业实训,一至两天在学校学习。或者通过“联合授课”形式,集中一段时间(最长8周)在学校学习,然后在手工业协会所属的企业内进行相关的跨企业实习。
(三)课程设置注重实际,根据企业、行业协会或实际工作的需求,灵活设置课程。
(四)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学校的老师既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也要掌握相关实践技能。
(五)企业在培训中占据主动地位。企业主动承担社会培训责任,向培训学校及社会提供培训岗位。
(六)行业协会扮演重要角色。企业对学生的培训按照行业协会的要求进行,学生的毕业考试也要按照行业协会的要求并在行业协会的参与组织下完成,学生考试合格后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考核方式兼顾理论与实践操作。考核分为中间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二、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在我国的实践应用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作为一种优秀的教育模式,已经在中国高职院校中获得广泛的推广与运用。目前中国职业教育运用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外派教师学习,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教师是实施教学活动的主体,要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贯彻双元制教育模式,就必须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这也是双元制教育模式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之一。不少高职院校正式基于这一点,大量派出教师赴德国参与培训,系统提高理论与实践技能,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
(二)教学过程中运用双元制教学方法,理论与实践结合。双元制教育模式的精华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校与企业相结合,学习与生产相结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坚持了这一点,正是双元制模式的具体体现。
(三)与德国应用技术大学或职业院校合作,系统引进双元制教学模式。与德国院校的合作,可通过德国师资的引进,切实提高中国教师的职业素养,并通过其具体教学过程中体现的教学理念、方法、手段等,使双元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运用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法律规范。德国职业教育体制的健康发展得益于其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2005年德国政府对该法律进行了重新修订,为促进具有不同教学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教育,该法新增条款,鼓励企业勇于承担职业教育责任。而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颁布的培训条例则规范了培训的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细节。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则由各州文教部自行制定。从联邦政府的职业教育法,到各部委的培训条例,再到各州的大纲安排,整个双元职业教育过程都有法律法规的严格管理和监控。
而我国职业教育法侧重职业教育整体发展,并没有针对双元制教育模式提出相关规范,只在第三十五条中提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因此缺少相应法律支持。
(二)企业参与度不够。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在德国很普遍。而中国职业教育近几年虽然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最大的挑战是企业还没有融入职业教育中。在2009中德职业教育交流大会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张天保表示:“与企业紧密合作,是职业学校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社会需求的必由之路”。而中国的企业由于缺少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人才意识,对于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并不大。虽然一些大企业已经开始觉悟,与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但其规模和程度还远远不够。
(三)课程设置不够灵活。双元制的优势发挥在于其“双元”即学校理论培训和企业实践操作的完全同步。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通过实际操作得到巩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课堂授课得到解决,二者相互补充,相互支撑。我国的顶岗实习等制度,其目的虽然相同,但学生通常是在学期末进行一段集中的实习,学校培训与企业实训相对脱钩,无法实现双元的水融。
(四)缺乏行业协会的相应支持。德国的480个地方行业协会,拥有广泛的职能,包括:1.对企业职业教育资格的认定,监控企业的培训质量,对培训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惩罚。2.负责“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3.参与职业教育具体立法的咨询与协商。由此可见,在德国职业教育中行业协会扮演着重要的管理角色。
在中国目前的职业教育界,行业协会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其作用还停留在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等表面,没有实现其沟通政府、企业、院校间桥梁的真正作用。行业协会了解行业企业需求,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既能关注大局又信息灵通,应为双元制教育发挥重要作用。
四、如何充分利用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优点,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一)加强职业教育法制法规建设,特别是针对双元制教育的条例建设。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形式是:政府推动、院校主动、企业行业联动。要改变这种形式,实现双元制功效,首先需要政府发挥行政主导作用,通过规范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使院校、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可使双元制教育得到普及。
(二)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发挥其主动性。随着时展、科技进步和市场变化,一个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就必须不断巩固人才基础,培养骨干人才。但许多企业在招聘人才时最深的感触是难以在市场上招聘到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完全符合企业需要的高技术人才,因此与高职院校合作,可以完全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培养针对性强的后备员工,从而为企业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订单式”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院校相关专业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签订用人协议,通过师资、技术和办学条件的合作,采用“工学交替”的教学方式,合格毕业生直接输入企业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该模式与双元制的共通之处在于实现了生产与教学、学校与企业的有机结合,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的实习就业问题,并且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更加贴近中国实际,可以从具体专业出发。在双元制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不失为人才培养的好方法。
(四)引进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学生在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直接凭证书找到工作,使职业教育直接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起来。1998年开始实施的中德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正是基于此项目的,但我们应注意的是,必须将德国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不断吸纳对完善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及证书体系有益的经验,从而促进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和深化职业培训改革。
参考文献:
[1] 范体禄.德国的“双元制”与我国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6(08).
[2] 朱保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及其启示[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03).
德国教育范文6
德国不但是世界上开展教师培养的较早国家,而且是学校音乐教育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同时又是当今世界上音乐教师培养体系中比较科学和完善的国家之一。德国对普通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时始终坚持“4-22”式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经过实习教师—候补教师一助理教师一终身教师这样四个层次,两次国家考试、两年的实习和两阶段的培养模式等严格的体系,从而保障了德国音乐教师的质量和水平,正是由于这种方式,充分地保证了德国普通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质量。德国的音乐教师教育包括两类,一类是“普通学校音乐教师教育”,另一类是“音乐学校或社会需求的专门音乐教师教育”,因此,在德国的音乐教师培养机制被称为“双轨制”,再加上不进行直接音乐教育而是单纯的做音乐教育学理论研究的研究人员,从方向上来说把音乐教育分为严格的三个方向。这就是德国音乐教师培养方案中着名的“三分法”。当今德国各高等院校都把“音乐作为教学的一个方面”和“音乐是学生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当作音乐师资培养的出发点[3]。由于“三分法”的教育模式而导致了德国的教师队伍具有相当的专业型与针对性。在不同的岗位需求不同专业的音乐教师,使得各个阶层更容易接受音乐教育。比如在小学与中学的音乐教育中,需要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可能在学生心理方面的研究相对于专业的音乐教师多一些,这样更方便学生们接受基本的音乐知识。
二、德国的音乐教育模式与我国音乐教育模式的区别以及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借鉴作用
(一)课程内容开放性
因为音乐教育的特殊性,而造成了在课堂上的学习比较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比如在练习曲的选取上,可以在老师对同学的接受程度和音乐基础方式的状态进行相应的调整,也可以针对理论课上所学的知识来自行设置联系的方式以及联系的曲目来进行专项的练习。另外,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让同学们感到一定的新鲜感,更有效的激发同学对音乐的向往与兴趣。
(二)教学形式多样性
音乐的教学是灵活多变的,主要分为理论与实践两个方式,理论的学习不要像其他学科一样模式固定。可以采用灵活多变的演示模式,比如老师进行一段演唱,让同学们说出节拍、技法等音乐元素,再经过老师的指点达到学习目的。或者老师进行相关乐器的演奏,让同学们在聆听的过程中完成对乐器音色的识别。在实践课过程中,教学的形式更加得灵活多变。如采用即兴伴奏、作品赏析,老师领唱、合唱等方式。或者采用小组对歌、小队比赛的形式来达到教学目的。主要教学模式的选择与学生的接受情况以及教学的任务与目的有关。根据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让同学感觉到每节课都是新的,对音乐产生一种由衷的期待。这样,一方面极大的激发了同学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同学在音乐课堂上达到最大限度的放松。“从听懂音乐、解释音乐发展成能创造性地从事音乐活动”等原则,成为课程改革中的重要原则之一被推广到各学校中去[2]。
(三)学习自主性
德国的音乐教育与整体的教育模式相关,与中国的教育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在德国的基础教学中,学生的兴趣类课堂是可以自主选择的,选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兴趣课的选择,另一方面是对上课时间的选择。这样的教学模式决定了,在音乐课堂上进行学习的同学绝大部分都是热爱音乐,对音乐有一定兴趣的同学。并且另一个选择也决定了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来了解音乐,为进入音乐的世界打开了方便之门。而中国的教育模式决定了音乐课堂的设置,包括时间、内容等核心方面均是由相关的教育人员所制定的。这样的教育模式在好的方面主要有制定相对科学,能够较好的完成教学目标等优点。但是也打压了同学的兴趣与积极性。因此在另一个层面上,中国的音乐教育应该还给孩子一定的自主性,进而激发同学的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四)教育体系专业性
德国音乐的教育教育体系是所有规定课程都直接与发展学生的各种音乐才能有关,而我们的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政治理论、外语等公共课程就已经占去大部分的课程学习学时。德国不是没有这些课程,而是作为公选课由学生根据兴趣和时间自由选择(专业音乐学院一般不开设,学生可以到综合大学选修),而不作硬性的规定被写入培养方案,从而保证了学生在大学期间,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接受更多的专业培训。例如,在我国音乐的专职教育大学中将学生的英语课放到了第一位,除了通过课程考试之外,必须要通过一定级别的国家级别的英语考试才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这样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造成我们学生本末倒置的根本原因与直接原因,同学们往往为了毕业花大量时间在英语考试上,从而忽视了专业课程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