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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论文范文1
货币局制度的政策涵义及其困境
众所周知,货币局制度有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本国货币汇率钉住一种作为基准的外国货币,二是所发行的货币保证完全以外汇储备作后盾。货币局制度的优势主要在于相对稳定的汇率有助于稳定投资者的信心,保持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另外,一些通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则通过实行货币局制度来控制居高不下的恶性通胀,稳定币值,恢复经济。但与中央银行制度相比,货币局制度有其自身的不足。一是政府不能控制货币发行量和利率,利率由基准货币发行国制定,货币总量取决于收支平衡及银行体系中的货币乘数。因此,在制定货币信贷政策方面,货币局制度的自由度要比中央银行制度小得多。二是政府不能利用汇率来调整外来因素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如进口价格的上涨,资本流通的转移等),而只能调整国内的一些实际经济变量(如工资、商品价格等),从而造成经济的波动。三是正统的货币局制度不会像传统的中央银行制度那样,通过向政府和商业银行借款发放货币,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
阿根廷的《自由兑换法》把汇率固定为1比索兑换1美元,中央银行用外汇、黄金和其他外国证券担保每1比索的发行,保证两种货币可自由兑换。因此,这是一种严格的货币局制度。《自由兑换法》的实施抑制了恶性通胀,稳定了阿根廷经济,投资和贸易的持续增加实现了1991~1994年的经济连续增长。阿根廷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20世纪80年代的年均-1.2%增至20世纪90年代的年均4%以上。然而,货币局制度本身的弊病不久就受到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挑战,使阿根廷经济陷入困境。
从外部看,国际环境的持续变化导致汇率高估。进入90年代,美国出现了战后最长时期的经济繁荣,受美国紧缩银根的影响,美元不断升值;受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和1999年巴西金融动荡的影响,阿根廷主要贸易伙伴国对美元的汇率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贬值),阿根廷比索对美元高估的情况日益严重,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但货币局制度不允许阿根廷通过调整汇率来改变国际收支状况。
从内部看,由于国际收支逆差在货币局制度下对经济产生的冲击,需要通过对国内实质经济变量的调整(如降低工资和物价等)来加以化解,然而,阿根廷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大大降低了其内部调整的能力。
梅内姆推行的新自由主义结构改革造成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消失,不同形式的失业不断增加,到1995年,劳动力中登记的“公开失业”率达到18.6%。由此可见,尽管经济增长了,收入分配差距却在不断加大。1974年最富的10%的人口得到国民总收入的28.2%,最穷的10%的人口只得到总收入的2.3%;到1997年,上述两个指数已变成37.1%和1.6%。1974年约有7.7%的家庭处于“贫困”之列,1996年这一比重已升至20%。其结果是,工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国内的需求由非工资的高收入阶层所决定,因而生产活动越来越重视高收入阶层的需求,造成“关键性增长部门”主要生产“奢侈品”,因此,物价非但没有降低反而不断上升。显然,国内的结构调整并没有造就一个富有弹性的劳动力市场和弹性的物价。换言之,当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阿根廷难以通过国内紧缩来实现收支平衡。
货币局制度与债务危机
事实上,在经过1991~1994年的经济增长后,受墨西哥金融危机的影响,从1995年第2季度起,阿根廷经济即出现了负增长。在货币局制度下,由于失去了货币政策手段,而新自由主义改革又使政府难以通过国内紧缩来实现收支平衡,所以,当经济出现衰退和失业率上升时,财政政策就成为阿根廷政府的惟一选择。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的结果是赤字不断上升,加之受外部冲击的影响,比索币值被高估,国际收支出现逆差。因此,通过举借外债弥补赤字成为必然的政策选择。
而要取得国外资金的支持必须制定严格的财政制度,保证获得国内财政的盈余来偿还债务。为此,梅内姆政府采取了减少以前用于诸如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的公共开支的专门基金,增加税收,举借新债,延期偿还债务,进一步出卖国有资产等措施。事实上,从梅内姆政府上台推行结构调整计划到1993年年底,阿根廷政府获得的私有化收入达150亿美元。1995年连任后,梅内姆政府进一步出售国有资产以融通资金,如对几个核电站和许多省一级国营企业(如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配电站等)实行私有化,阿根廷最大的几家私人银行也被外国银行兼并和收购。通过私有化而获得的大量财力使外债偿还成为可能,几家最有名的国际投资评估公司明显地降低了阿根廷投资风险系数,其结果是恢复了投资者的信心,增加了对阿根廷的投资。阿根廷政府得以维持《自由兑换法》确定的比索与美元的固定汇率并在国际资本市场大量发行债券。从而在阿根廷形成了一种畸形的货币融通模式:通过私有化换取的资金维持货币局制度,通过维持货币局制度向国际社会举借外债。这一模式会发生断裂:当国有资产出售殆尽时,当积累的外债产生过高的风险时,将发生信用危机。
从1996年第2季度开始,阿根廷经济恢复增长,但经济恢复增长的背后却是经济结构的进一步恶化,经常项目赤字从1995年的24亿美元扩大到1996年的40亿美元,经济逐渐滑入依靠发行债务拉动增长的轨道。更为严重的是,债务不断积累也促使国内利率上升,贷款利率从1997年的9.24%上升到2000年的11.09%。一方面,融资成本的提高降低了国内投资,尤其使中小企业大受影响;另一方面,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趋下降,国际收支逆差的局面难以扭转,导致恶性循环。随着债务不断增加,外汇储备日益下降,阿根廷政府的信誉开始受到怀疑,国际投机者也接踵而至。
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及1999年巴西金融动荡的外部冲击的影响,阿根廷经济再次步入衰退,1999~2000年财政赤字明显增加,到2001年,阿根廷的外债已达1400亿美元。
2001年上半年,由于经济恶化、税收减少和债务缠身等多种原因,阿根廷政府实际上已无力偿还债务和支付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已在7月11日推出了“零财政赤字计划”,即大幅度紧缩开支,削减工资和养老金,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及扩大税源。计划一出笼就遭到反对党、工会及企业家组织的强烈反对,证券市场发生空前规模的动荡,主要股票指数和公共债券价格暴跌,国家风险指数猛升至1700点以上,资金大量外流,国际储备和银行储蓄严重下降,金融危机爆发。
货币局制度的最后崩溃及启示
2001年8月,阿根廷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资本市场几近崩溃。8月2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阿根廷应急追加80亿美元贷款,金融市场暂时趋于稳定,但作为交换条件,阿根廷承诺将严格执行“零财政赤字计划”。此后,金融市场一直动荡不安,市场普遍预期比索将贬值,人们排起长队挤兑银行存款。当10月底政府计划与债权银行谈判重新安排1280亿美元巨额债务的消息传出后,金融市场再次出现剧烈动荡。11月主要股指梅尔瓦指数下挫至200点左右;国家风险指数大幅飙升,很快突破4000点大关;政府发行的债券价格一路下滑;外资纷纷抽逃。据报道,仅11月30日1天,全国就有7亿美元流往境外。由于阿根廷的预算赤字没有达到以前确定的目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1月拒绝向阿根廷提供13亿美元的贷款。
此时的阿根廷政府可以说内无筹资良策,外无国际援助,面对汹涌而至的挤兑风潮,不得已于12月3日采取限制取款和限制外汇出境的最严厉紧急措施。这一措施一出台,社会矛盾空前激化,政治冲突加剧。12月18日,反对经济紧缩的游行变为一场暴乱,并造成7人死亡,经济部长卡瓦略被迫辞职,总统德拉鲁阿也旋即被迫下台。此后在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换了5位总统。2002年1月2日第5位总统杜阿尔德宣誓就职。面对比索贬值的强大压力,杜阿尔德总统宣布放弃已实施11年之久的货币局制度。
阿根廷货币局制度的崩溃带给人们的启示是深刻的。
货币局制度首先是一种极其严格的货币发行制度,这使阿根廷摆脱了多年来恶性通胀的困扰;同时,它又是一种极端的固定汇率制度,从而为阿根廷货币建立起国际信誉,鼓励了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发展。由于上述特点,它被梅内姆政府用作推行新自由主义结构改革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货币局制度在阿根廷更多地被用来稳定金融市场信心和争取国际融资,以便继续推动私有化和放松管制的结构改革。然而,结构改革造成了生产与消费脱节、中小企业消失、失业工人增加、社会福利下降等内部失衡问题;在国际上又遭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出口下降。当内外失衡的冲击同时出现时,货币局制度缺乏应对冲击的灵活调整的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由此造成阿根廷丧失了经济自我恢复的能力,结果只能借债度日。
由此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究竟货币局制度应为结构改革的失败负责还是结构改革“葬送”了货币局制度?如果说货币局制度应为结构改革失败负责,那就突出了货币局制度的缺陷;而如果说结构改革应为货币局制度的崩溃负责,那就等于说阿根廷经济改革的根本方向是错误的。显然这是一个规范判断问题,本文对此不予讨论。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面对国内结构改革应怎样选择它的汇率制度?
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指出,国际货币体系存在“三元悖论”,即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旨在达到下述3个目标:(1)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adjustment);(2)汇率的稳定性(confidence);(3)资本的完全流动性(liquidity)。而这3个目标从理论上讲只能同时实现两个,3个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在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历程中,三角形的3条边所代表的不同的国际货币体系安排都曾经在现实中实施过。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各国获得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性,但资本流动受到严格限制;而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虽然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得以实现,但汇率的稳定性不复存在。货币局制度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的稳定性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放弃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实践证明,国际资本市场对发达国家的信心较大,因而西方发达国家对汇率不稳定的承受能力较大。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际资本市场对发展中国家信心不足,结果往往造成发展中国家的货币在资本外逃的压力下过度贬值。因此,克鲁格曼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三中择二,应选择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性,而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
笔者认为,克鲁格曼的建议是中肯的,因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汇率的稳定性是至关重要的。前者可使发展中国家具有更灵活的宏观调控手段,后者则保证贸易与投资的稳定。在当前国际投机资本流动性极高的环境下,对资本流动实行管制是十分必要的。上述货币制度组合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推行结构改革。长期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在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迫使其取消资本管制和开放资本项目。新自由主义也宣称取消管制和允许资本自由流动有利于吸引外资,加快经济增长。但事实是,发展中国家因而更容易遭受国际资本投机的攻击,进而发生金融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和阿根廷金融危机就是例证。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开放资本项目问题上应慎之又慎,避免落入“华盛顿共识”的圈套。
【参考文献】
1.宋晓平:《1997年阿根廷经济进一步恢复并获得快速增长》,载《拉丁美洲研究》1998年第2期。
2.仇海华:《论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困境》,载《国际金融研究》1999年第6期。
3.江时学:《21世纪拉美经济面临的挑战》,载《拉丁美洲研究》2000年第6期。
4.宋晓平:《阿根廷经济政治形势述评》,载《拉丁美洲研究》2000年第2期。
5.牛晋芳编译:《阿根廷:新自由主义的结构调整与社会脱节》,载《国外理论动态》2001年第10期。
货币制度论文范文2
关键词: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制度
一、国际收支的概念及调节机制
国家在进行对外贸易往来过程中,都在寻求各种调节手段以达到国际收支的平衡。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往往不易达成。针对引发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多样原因,相应的调解国际收支的手段亦是多样的,分为自主性调节机制和法律调节机制。其中自主性调节机制是指当国家间出现外部不平衡时,经济自身所固有的某种内在力量能够推动经济朝着重新恢复外部平衡的方向发展。①自主性调节机制在国际收支失衡时自发地发挥作用,不存在人为选择并取舍的过程,主要包括货币机制、收入机制、利率机制等。而法律调节机制又分为国内立法调节和国际立法调节。其中国内立法调节主要体现在关税立法、汇率与补贴立法、外汇管制法、进口许可证制度等方面。国际立法在调节主要采用融通资金的措施,一方面国际收支出现失衡的国家可以向跨国商业银行或其他国家贷款,缓解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紧张;另一方面可以由国际经济组织参与,介入成员国的调节过程,例如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收支失衡形成原因多比较复杂,应该在分析国际收支失衡原因的基础上,选不同调节手段组合达到国际收支的平衡。
二、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的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及其评价
20世纪60年代以后,布雷顿森林体系逐渐崩溃瓦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举行会议,达成了著名的“牙买加协定”,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多样,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一)自主性调节机制及评价
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自主性调节机制依赖于双边和多边汇率的相对变动、国际储备的增减、相对价格的变化来实现。自主性调节机制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效果往往大打折扣。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收支失衡可能是由大规模资本流动和生产全球化,以及基于专业化生产而兴起的产业内贸易引起的,往往对汇率和物价的弹性比较小,显然不能仅依赖这一调节机制达到平衡。
(二)汇兑安排及评价
为避免成员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和取得对其他成员的不公平竞争优势,基金协定第4条规定:成员国进行汇兑交易和行为时必须遵守三个基本原则②;作出的外汇安排有向基金通知的义务,但通知不是成员国汇兑安排生效的必要条件;成员国可以自主选择本国的汇率制度,但不能将本国货币的价值在法律上与黄金挂钩,除非得到基金的批准任何多种汇率和歧视性汇率安排都不合法;成员国应该向基金组织提供为进行汇兑措施监督所必要的材料并同基金就其有关汇率的政策进行磋商,但得出的结论对成员国在法律上并没有约束力。
汇兑安排条款给予成员国自主选择本国汇率制度的权利,可选择的弹性汇率制度所带来的直接恶果就是以一国国际收支大面积失衡为表现形式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危机。选择汇兑安排的自由绝对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成员国通过本国货币贬值来获得不当的贸易利益,进而陷入各国货币竞争性贬值。因此必然需要对成员国汇兑予以限制,基金协定规定成员国的一般义务,无疑限制了那些通过货币贬值来转嫁国际收支逆差的成员国的行为。但是本条多处使用了“努力”一词,磋商的结论也并不具法律约束力,可以看出“软法”的性质,削弱了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另外基金组织对破坏、阻碍汇率制度的国家采取的最终制裁方式是不提供资金援助,威慑力有限。
(三)外汇管制及评价
外汇管制法是针对本国内发生的外汇行为的国内法,但由于外汇管制法的涉外性,基金组织将外汇管制的规定纳入多边基金协定之中。基金协定同时规定了第8条和第14条两套不同的外汇管制制度由成员国自行选择加入。基金协定第8条要求成员国取消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如果经基金组织同意,在一成员出现国际收支情况不佳时可以向基金组织提出实施背离第8条义务的措施。第14条规定了过渡办法以供那些暂时无法承担第8条一般义务的成员国家接受。基金协定中的外汇管制条款在要求成员国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同时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背离这一规定,实施外汇管制措施。这一方面扩大经济交流和发展对外贸易,另一方面增加一国国际储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随着世界范围内国际资本流动总量与净值的明显增加,逐步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直至自由化应该是一国市场经济发展成熟乃至繁荣的必经阶段。很多国家已把外汇管制立法的焦点由对经常项目转移到资本项目帐户上。而基金协定中外汇管制条款仅仅涉及到经常帐户项下的支付和转移限制,对资本项目账户并无规定。由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立法不同,容易出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界定不明,而导致逃避法律管制问题。
(四)普通提款权、借款总安排制度、备用制度及评价
基金协定为调整成员国收支平衡创设了普通提款权制度、借款总安排制度、备用安排制度,可以为成员国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提供资金援助以缓解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在上述制度中基金组织以类似于“贷款人”的身份介入到成员国宏观经济调整中去,明确的将一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纳入了多边体系的调整之中。基金协定对成员国申请上述资金援助规定了一个较为苛刻的标准“条件性”,强调基金组织贷款必须同削弱或消除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根源相结合,旨在鼓励成员国在收支困难出现的初期就采取措施,明确绩效标准的数量和内容避免出现根源性收支问题。但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基金协定中“条件性”标准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五)特别提款权及评价
多数国家发行的货币不是国际通行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外汇或其他货币财产。这种国际清偿力构成了国际储备,其对国际收支有着重要的影响。普通提款权下基金所直接提供给成员国的国际清偿力是有限的,由此基金协定创设特别提款权制度来帮助成员国应对国际收支失衡,实际上是普通提款权功能的延伸。特别提款权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利用国际金融合作的方式,共同创立的新的国际储备资产、记账单位。
特别提款权是历史上首次超国家机构创造的国际货币, 超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信用货币的内在风险,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一个全球性机构管理的国际储备货币将使全球流动性的创造和调控成为可能,当一国货币不再做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③相比于普通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没有附有严格的条件,其对国际清偿力的供需调控更为有力,更有效调控成员国国际收支的平衡。近几年随着日元等货币也加入了储备货币行列,国际储备明显不足的问题基本已经不存在。特别提款权自身设计的缺陷妨碍了其作用的发挥,特别提款权只能在官方间使用,无法直接运用到市场交易中,这与其作为国际储备调整国际收支的任务不符。
三、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影响及调节方法
(一)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影响
近二十年,中国持续出现“双顺差”的格局,其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结构性原因,包括我国高储蓄、低收入、低消费的制度文化因素以及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战略和参与全球产业内分工特定发展阶段的结果;货币性原因,包括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采取的涉外经济政策、资本管制、外贸管制、外汇交易制度的不对称性使得中国的国际储备积累;政策性原因,即出口导向型经济政策和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直接推动了我国双顺差的快速积累。持续大规模的双顺差和巨额外汇储备的国际收支结构在未来还将继续,这样的国际收支结构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历程上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也正给中国经济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越来越多的困扰。
首先,大量顺差会使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增大,造成出口成本增大影响产品的竞争力,必然形成通胀压力,增加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成本和难度;其次,长期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所累积的巨额外汇储备蕴涵着较大的金融风险;最后,国际经收支顺差将加剧国际经济摩擦,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近几年我国与美国和欧盟的贸易摩擦日益严重,“中国”愈演愈烈,贸易摩擦从货物贸易、以企业为主的微观经济层面开始逐步走向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和制度层面发展,使我国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
(二)实现我国国际收支动态平衡的对策
1.调整人民币汇率制度
一国的经济增长本来就会伴随着本币汇率升值的进程,人民币汇率的升值是我国综合国力提高的结果。我国应进一步增加汇率弹性,完善汇率的形成机制,放宽意愿结售汇限制,让人民币汇率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到达其均衡水平。这一过程必然影响一部分出口企业的盈利乃至生存,甚至可能给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增长造成压力,但是汇率升值的过程也会通过市场机制令技术管理水平更高、利润空间更丰厚的企业发展壮大,同时有利于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
2.放松外汇管制
加快外汇管制松动的步伐,以金融机制带动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人民币的自由化进程扫清障碍,在取消人民币经常项目兑换限制的基础上,加强对资本项目管理的立法及操作研究,为尽早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优化国际储备,保证黄金储备
为维护货币的稳定,一方面应适当增加黄金储备的比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外汇储备的增值;另一方面发强对黄金市场的管理。
注 释:
①冉生欣:《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研究——兼论东亚货币合作》,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货币制度论文范文3
关键词:《金融学》;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7-0234-02
《金融学》课程在经济学科整体课程规划中占据重要地位,不仅是教育部确定的21世纪高等学校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二级学科金融学专业最重要的基础理论课。通过学习本课程能够使学生掌握关于货币及货币制度、信用、金融、利息及利率、外汇及汇率等这些最基本的金融理论范畴;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基本架构,把握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基本规律和各类金融机构运作的基本特点;正确理解现代货币的创造机制;全面掌握宏观金融,即货币对内、对外均衡和环绕货币政策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相关政策观点,把独立发展的宏观调控与国际协调的理论思路纳入学生视野。从《金融学》教学的受众来看,当下的高等院校大学生普遍出生在1990年左右,兴趣广博,接触社会经济信息的途径广泛,为提高《金融学》授课效果,应该合理设计《金融学》实践性教学环节,探索“导学—自学—助学”的“三维互动”教学模式,吸引学生积极参与《金融学》教学活动。
一、金融学课程中的案例教学
美国哈佛商学院是世界范围内运用案例教学法最为成功的教学单位。哈佛式案例教学突出强调解决问题过程的重要性,重在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锻炼其决策力和判断力。通常而言,哈佛案例教学大体可被分成三类:其一,抛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引导学生评价,此之谓问题评审型;其二,给出问题却不给出方案,要求学生通过讨论分析提出决策方案,即分析决策型;其三,发展理论型,注重通过案例挖掘新的理论生长点,完善并不断发展理论体系。其中,前两种方法可以方便地使用在金融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是基本教学的辅助形式,通过多样化的案例教学进一步说明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以加深学生对货币理论的理解;介绍具体国家的货币政策、法规以及货币运行情况,以扩大学生视野,增加学生对货币实际工作的感性认识;分析货币理论在实际运用中的效果或效应,以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在金融学教学中尝试使用的案例教学包括如下三种类型的案例:第一,介绍性案例,主要是对中外货币制度和政策的介绍;第二,说明性案例,主要是对一些理论和观点的补充和说明;第三,分析性案例,主要是对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分析。
二、互动式教学
货币制度论文范文4
《新疆历史货币》一书由绪论、早期自铸货币、清政府在新疆发行的货币、清代地方势力及外来入侵者发行的货币、民国时期新疆省发行的货币、民国时期地方势力及分裂组织发行的货币、中央政府在新疆发行的货币及附录等八部分组成,书后还附有《新疆地区货币铸行大事年表》和参考文献等。此书就体系角度而言相当完整,在历史发展的大框架下采取专题的形式研讨各时期发行和流通的货币,使读者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上都能从中受益,显示出作者驾驭史料的能力和对新疆历史货币熟悉的程度。
绪论通过对新疆历史货币文化形成背景分析和新疆各历史时期货币铸行概要性的阐述,提纲挈领地归纳出了新疆历史货币发展和演变的特点,使人们对新疆货币文化能够有一个明晰的总体印象。
新疆早期自铸货币,是指汉代到明代在新疆地区建立的各地方政权自行铸造的不同货币。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我们知道新疆从汉代到明代曾先后铸行过汉怯两体钱、龟兹五铢、高昌吉利、日月光金、大历元宝、建中通宝、高昌回鹘钱、突骑施钱、粟特青铜方孔钱、喀喇汗朝钱、察合台汗国钱、叶尔羌汗国钱和准噶尔普尔钱等。这些货币的铸行,不仅促进了古代新疆地区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且形成了新疆地区独有的货币文化。对这些货币的研究,永生在出版这本书之前就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比如通过对出土情况的分析,并结合史料,提出了大历元宝和建中通宝是当时主要用来供驻军使用的一种军用货币,流通范围仅限于当时安西守军主要控制范围即库车及其附近地区的观点;运用语言学,考证“高昌吉利”钱中的“吉利”两字为古突厥语ilik或ilig的汉语音译,即中原文献中所译的“颉利发”或“颉利”,汉语意思为“王”,认为这种“高昌吉利”钱是麴文泰为纪念被统叶护可汗按突厥习惯授予颉利发称号而铸造的一种用于赏赐或馈赠的吉语钱。经过用力爬梳,永生通过这本书使得自己对新疆早期自铸货币的研究,更加系统和完整了。
清政府从乾隆年问开始一直到光绪年间,都利用新疆地区出产的红铜铸行货币。由于铸行时间的长久,留传到今天,新疆红钱不仅版式极其复杂,其中所涉及到的大量问题更是有待于人们进一步探讨和解读。我们从《新疆历史货币》这本著作中可以看到,永生从历史学、考古学和民族学等角度对很多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揭示出许多以前并不为人们所知的史实。比如宝伊局虽然有铁钱发现,但因长期以来一直找不到史料印证而无法断定真伪,对此,永生通过查找文献,终于在《伊江汇览》一书中找到了相应的记载,从而解决了宝伊局铸造铁钱的问题。比如,一般我们都认为新疆以湘平作为记重单位的银币出现于清政府之际,但永生独具慧眼,在参观广西钱币博物馆时发现了一枚湖南官局一钱天罡银币,这枚银币的发现印证了左宗棠在的过程中曾铸造过天罡银币的史实,为进一步研究新疆货币铸造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实物资料。又如,本来我们只知道新疆饷金金币惟有一钱和二钱两种,可事实上还有五钱金币一种。在《新疆历史货币》一书中,永生对饷金金币及其五钱金币的铸造时间进行了重新考证,提出了饷金金币开始机制于光绪三十四年的新观点,并认为五钱金币机制于宣统二年十月新任巡抚袁大化上任以后。诸如这些新的发现和研究,在《新疆历史货币》一书中可以说有许多。永生对每一新发现和提出的新看法,都条理清晰,阐述精微,力求考古和文献双重证据,所以,显得很有份量,对人们继续研究新疆历史货币大有裨益。
虽然清代新疆地方势力及外来入侵者铸行的货币不多,但作为新疆历史货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新疆历史上依然占有着比较重要的地位。永生对热西丁红钱、哈比布拉天罡银币、阿古柏钱币、以及俄帖、俄元、俄普和华俄道胜银行的新疆金币券,也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探讨。
民国时期新疆省货币发行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不仅地方政府继续铸造铜元、银元和发行纸币,商业银行和地方私家商号也发行各种面额不等的纸币。《新疆历史货币》一书对此作了分门别类的论述,不仅使我们对新疆铜元和银元的铸行,而且对新疆大龙票、狗娃子票、油布帖、阿尔泰通用银券、殖边银行新疆专用红钱票、省票和新疆商业银行纸币、新疆省银行纸币、以及新疆私家商号发行的纸币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比如通过对新疆商业银行建立和发展的表述,不但将其纸币发行分为三个发行阶段,而且对每一阶段纸币发行的种类和版式都作以详细的介绍,使人们对新疆商业银行纸币发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民国时期地方势力及分裂组织也发行过各种不同质地的货币,人们对这些货币一般都不很重视。而《新疆历史货币》一书却专门辟为一章,可见作者对其的关注程度,他所做的论述,有助于我们对这些货币的了解和认识。
货币制度论文范文5
最早的通货膨胀与纸币毫无关系,始于罗马皇帝尼禄当政期间(公元54-68年)。当时的罗马帝国统一了欧洲,侵占了亚洲,控制了非洲,与尚无正面接触的秦始皇统一下的远东中国成为两个最大的文明社会。有趣的是,在中国古代文献上,罗马帝国被称为“大秦”。广袤的土地加上战争俘获转成的奴隶,成为帝国军队不断侵略的两大财富激励。不过,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和奴隶终会达到极限,扩张不得不中止。罗马帝国发展的重心开始转向内需。对富人和中产阶级的税赋成为满足皇帝虚荣和控制能力的来源,同时也是瓶颈。
尼禄皇帝是一个充满野心而且穷奢极欲的人物,罗马城市建设和贵族消费都在他的统治下达到顶峰。罗马已经实施了金属货币制度,金银铜币广泛流通在占领区域。罗马币最为贵重。在无法继续提高税赋水平,同时不得不支付庞大军队和官吏群体的成本的情形下,尼禄开始在银币中加注廉价的合金如铅铜等,发行不足值货币(即货币贬值)。很快,老的银币就陆续退出流通被回收熔化再制造更多的廉价银币。这就是金融界所称的“格雷欣法则”,即劣币驱逐良币。货币贬值导致交易低下、经济衰落,又需要政府继续投入更多的贬值货币,这种恶性循环不断的结果,政府信用和执政能力逐渐破产。
据记载,在公元1世纪含银量达90%的罗马银币在戈尔蒂安皇帝统治的公元238年含银量只有28%,而到了公元268年的克劳狄二世时,含银量已经下滑到只有0.02%。事实上,以银币发行量之大,如果足值发行,罗马帝国已经没有可以挖掘的银矿了。尼禄开了头,之后历代罗马皇萧规曹随如法炮制。此时的罗马银币如同今天的纸币一样,只有信用承诺和财富象征意义。根据英国著名学者琼斯(A.Jones)研究,从公元138年到公元301年,罗马军人的服装价格上涨了166倍,自2世纪中叶到3世纪末,小麦的价格上涨了200倍,按照复利计算,这段时间的物价上涨率每年在5%-6%。金属货币下的通货膨胀就这样发生了。
针对市场上的怨声载道,政府试图改革。但是罗马帝国选择了错误的方向,采用了强制的管理手段来控制物价。迪奥莱廷皇帝在公元301年颁布冻结物价的法令,公布了700-800种物品和服务的最高价格,其中包括小麦、棕榈油、甘蓝菜、鹅等商品的价格,甚至理发师、家庭教师等的最高工资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法令异常严格,触犯法令的人将被处以死刑。但是,物价冻结后,市场立即陷于萧条,正常商业活动全部转为地下经济,游离出监管体系之外。这个法令很快被下任统治者废除。关于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有数不胜数的论文,货币贬值导致的物价上涨一直是一个重要因素。
纸币本位下,货币价值更依赖于政府的权力和信誉,通货膨胀的激励更是权力内生的。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产生于中国宋朝的成都。宋朝960年建立,965年吞并了蜀国,试图用铜钱取代当地流通已久的铁钱。当地铜矿不足,流通货币奇缺。商人便纷纷发行自己的票据用于交易,即“交子”。1005年成都的知府张咏选择了16家商号统一发行交子,从而创造了世界上第一张纸币。1023年政府还在成都建立了专门机构独家发行交子,次年在全国统一发行。
交子除用于商业和消费交易外,主要用于战争的军用和财政管理的民用。
1069年,丞相王安石进行改革,试图把茶叶、食盐、谷物等重要经济资源统一国营,同时强制税收的货币化。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加大交子的发行。在1107年,国家交子发行达到2400万贯,超过额度的20倍。市值跌到面值的10%以下。此后的金朝、元朝和明朝都是采用纸币的方式不断盘剥大众,直接导致经济危机也间接导致政府和改朝换代。尽管文献中少有关于通货膨胀的分析,但纸币大明宝钞导致严重危机而被废除之后,中国长期严禁纸钞发行,而维系在银两本位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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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网络虚拟货币 法律问题 管理
网络虚拟货币是经济持续发展,以及科技进步的产物,尤其是近年来,网络交易的日渐频繁,网络虚拟出现迅猛发展的趋势,不少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自身的立法缺陷,从中获取暴利,因此,研究网络虚拟货币的相关特征,以及其在网络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措施来保障网络虚拟货币的正常运行,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一、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及特征
网络虚拟货币是有网络的运营商所发行的,运行在整个网络中,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兑换其他主体的产品或者服务,具备了一定的媒介交换功能,这与货币的属性比较类似,在表现形式上主要是通过网络来传输和使用,是实现数字化的重要依据。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从狭义上来看,主要是出现在虚拟的游戏中,通常被作为虚拟交易的支付方式,从广义上来看,主要是在公用信息网的基础上,用数字化的方式,来实现进一步的支付和流通。
网络虚拟货币的特征有许多种,第一个特征就是它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不仅体现在形式上,更体现在空间位置上,当然这种虚拟性,与虚幻性不同,不表示虚拟货币不存在。其次,虚拟货币的产生是信息技术高度快速发展的产物,因此它具备高度的技术性,在运行、流通以及监管等各个方面,都依靠这种高度的技术性。再者,网络虚拟货币的占有和转移方式比较特殊,其应用范围也比较有限,计量单位也与传统的货币不同,没有元角分等这些换算单位,而是根据虚拟货币的不同种类,保有不同的计量单位。最后,网络虚拟货币流通随意性也是重要的特征,使得网络虚拟货币的流通更加快捷和方便。
二、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关系
(一)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
网络虚拟货币在客观上不可触摸,但是它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之中的,它同样具有一定的价值,这是由于网络用户需要网络虚拟货币来满足自己的网络需求,因此,网络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此外,虚拟的货币同样可以用来交换,是具有交换价值的,从这两方面可以看出网络虚拟货币具有价值。其次,网络虚拟货币还具有合同债权的法律属性,这主要体现在发行者和购买者之间的债权关系上,网络游戏的玩家与开发商之间,因网络虚拟货币的使用而构成了一定的债权与债务关系。最后,网络虚拟货币也拥有物权的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货币在理论上,也属于有价值的物,属于私人的财产,不可侵犯。
(二)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关系
通过上述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可以看出,网络虚拟货币具有物权的属性,因此它也就包含了许多的法律关系,比如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等等。在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网络货币的发行者,主要包括各种的游戏开发公司、网络公司等,其客体是指权利义务所要指向的对象,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实现的客体也不同。在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网络虚拟货币法律关系的内容,其中包括了多种主体、多种法律关系,他们所承担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也各不相同,比如,对于虚拟货币的消费者来说,拥有支付的权利,同样也享有使用购买商品的义务,此外,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监管者等都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区分和明确这些法律关系,对于维持网络虚拟空间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网络虚拟货币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金融风险
由于网络虚拟货币是网络运营商所提出的,与虚拟货币的持有者之间存在一种债权关系,它只有在收到了网络用户所交付的费用之后,才能为其服务,但是如果网络运营商出现破产情况,那么网络用户的权利就很难保障,用户手中的虚拟货币也不具有任何的价值。其次,通货膨胀风险也是网络虚拟货币存在的一个问题,这是由于游戏玩家通过游戏的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获得,使得发行者要发行相应的虚拟货币,但是这部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不对等,增加了实际的货币流通量,发行者如果不控制这种行为,就有可能引发现实生活中的通货膨胀现象。此外,网络虚拟货币可以在私下进行,这也为一些倒卖网络货币的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机会,他们可以利用这种虚拟平台,实现洗黑钱、销账等行为,这种行为由于网络自身的隐蔽性,给警方的判断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些金融风险,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虚拟货币的管理力度。
(二)法律风险
除了上述的金融风险之外,网络虚拟货币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隐私权风险等。安全风险是指虚拟货币的整个发行系统、交易平台等的安全,传统的货币盗窃是指直接与财物相接触,在网络虚拟货币系统中,只需要破解账户和密码即可,而且虚拟货币发行者受骗的方式也与往常不同,主要是不发者利用外挂的方式来欺骗服务器,对于网络游戏自身产生一定的干扰和影响。同时,由于网络时代的迅猛发展,网民的隐私权也受到了极大的干扰,比如网络用户在进行注册和充值交易时,都会留下大量的个人信息,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用于不正当的途径,甚至出现买卖客户信息的情况,这些都严重损害了网络用户的隐私权,给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很大的困难。针对这些金融风险和安全风险,社会上对于网络货币的看法各不相同,因此,加强对于网络货币的法律管理,提高支付的安全性,构建合理的网络虚拟货币制度体系,对于虚拟货币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网络虚拟货币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构建合理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仅仅对于网络游戏的虚拟货币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大部分的非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缺乏相关的规定,这就使得绝大多数的网络虚拟货币没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用户的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针对这种情况,在未来的立法中,我国要对虚拟货币进行全面的监管,努力扩大监管的范围,构建比较合理的虚拟货币监管体系。
此外,我国现阶段的虚拟货币监管模式中,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监管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出现了多部门监管的模式,很容易造成互相推诿的现象,因此,要加强对虚拟货币监管责任的划分,使得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保障监管体系的顺利开展。其次,目前我国的虚拟货币管理存在各自为政的现状,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约束和治理,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应该成立一个独立于各个部门之外的,虚拟的货币管理委员会,来借书我国目前这种分散的管理体制。
(二)加强发行阶段的管理
虽然网络虚拟货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虚拟货币的大规模泛滥,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威胁,如果不加以控制,将会给不法分子提供更多犯罪的机会。在网络货币的发行阶段,要加强对发行主体的限制,对于那些想成为发行主体的网络运营商,应该考量自身是否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配备完善,以及自身的财务状况和信誉保障等问题,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这些方面的考察和评估,充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虚拟货币在发行之前,要接受相关的审批程序,不能凭借虚拟货币的发行者随意发行,以免造成通货膨胀等问题,因此,我国要建立虚拟货币发行之前的审批制度,明确货币发行主体的发行程序和审批程序,以及发行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发行起止时间、风险规避方案等,虚拟货币的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发行者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市场调查,严格进行发行前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发行阶段的管理,为今后的网络货币的管理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加强流通阶段的管理
加强对网络虚拟货币流通阶段的管理,对于保障虚拟货币的正常运行也具有重要作用,流通阶段主要包括交易平台、用户使用阶段等。目前我国虚拟货币的交易场所主要是各种的交易平台,这种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出现,为虚拟货币的交易,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也使得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加强对这个交易平台的管理,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此平台进行洗黑钱等一系列的活动,同时还要保障网络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用户的隐私权,对于交易记录以及交易的数据,要保留一定的时间,为监管机构提供充足的信息,规避市场风险以及不法行为。
(四)完善责任相应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