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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1
一、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和衡量标准
1.审计质量的影响要素
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一是外部因素。影响审计质量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控制水平、法律法规、企业治理、审计市场结构形态、客户的特点等。二是内部因素。影响审计质量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审计任期、审计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本文主要研究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2.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
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1)审计独立性标准。独立性是衡量审计质量的重要标准,独立性主要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的一种思想境界,不能发挥很好的衡量作用,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指审计人员在第三者看来和被审计单位相互独立,只要两者没有完全独立,则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一定要相互,这样才有可能作出可靠的、可信度较高并且具有权威性的审计报告。(2)专业胜任能力标准。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是指审计人员所具有的可以胜任审计工作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发现会计报告中问题的概率较低,就可以判定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较弱,其审计质量难以保证。(3)过程质量判断标准。审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具有工作要点,只有做好每一过程的工作要点,才可以保证审计质量符合要求。(4)可检验性和唯一标准。可检验性和唯一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指审计报告可以检验以及审计报告的结果是唯一的,至少在性质上是相似的。虽然审计的质量受审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但是相同的约束条件下,专业水平相似的审计人员对同一审计对象得出的审计报告应该是相差不远的,否则这份审计报告的质量就是值得怀疑的。
二、审计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关系
国外学者认为,在不相同的约束条件下,审计质量和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即会计事务所的规模越大,审计质量越有保证,并且在实际的工作中这种关系得到了证明,在审计领域产生了十分广泛的影响。我国对于审计质量和会计事务所规模关系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这一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并且认为两者不相关的结论占据了绝大多数,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以及审计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国外的观点我国决不能奉行“拿来主义”,直接进行套用,还需要和我国的审计市场的发展情况相结合,加强本土化研究,这样才能得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结论,符合中国国情的结论。
三、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差异性研究
从技术性因素来分析,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在研发保证、业务承接能力、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相比具有更大优势,从而预期的审计质量就会越高。从经济学的层面来分析,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具有更加健全的声誉机制,同时拥有更多的客户。所以,为了维持某一客户而放弃声誉的可能性较小,这样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就会大大提高,从而提高审计质量。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则一般独立性较差,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法律风险机制方面,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相比面临着更大的法律风险,这是因为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度较高,一旦出现审计质量问题将产生更大的损失,因此,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更需要提高审计质量,因而审计的质量大大提高。虽然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相比,大规模会计事务所的预期审计质量更有保证,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是绝对的。在我国审计质量和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呈现出“U”型的关系,这就要求我国的会计事务所不要一味的“做大”,还需要在“做大”的同时“做强”。
四、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对策建议
1.深化规模扩大与审计质量提高的协调机制改革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化规模扩大与审计质量提高的协调机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事务所审计质量,打造本土品牌的必然选择。针对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必须要改变制定法律的思路,加强声誉理论和法律风险机制的建设,惩处违法审计法律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市场建立起高效的声誉机制,提高公众对审计质量的信心,使我国的会计事务所真正走上做大做强的发展道路,实现规模化发展。其次,政府一定要减少对会计事务所规模化的干预力度。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应该是市场化的行为,但是目前我国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主要是由于政府的干预而实现的,因此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审计质量仍然难以保证。因此,政府应该减少对会计事务所规模化的干预。
2.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相关环节建设
首先,政府应该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考核的标准,建立注册会计师业绩考核的权威指标,综合考虑注册会计师的客户量、执业能力以及诚信水平等因素,对注册会计师做出公正的评价,促使会计师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其次,会计事务所一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国家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审计工作规章制度,保证所有的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并严格要求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工作程序来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会计事务所还需要加强对审计人员审计报告的复查,对于出现诚信问题的审计人员作出严厉的惩罚。最后,提高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让会计事务所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存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提高审计的质量。
3.完善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
一方面,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应该大力推进审计业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审计平台,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的程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由于信息沟通不畅而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的现象;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是提高审计质量,促进会计事务所发展的重要措施,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管,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证会计事务所按照一定的规范运营。
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2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激励机制;创新人力资源是会计事务所的第一生产要素,人力资源队伍的规模、质量直接影响到事物所的审计质量和形象。然而目前,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却出现了不少问题,如:高管流动性大、工作压力大、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下降等。这些很大程度上都阻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然而良好激励效果的实现,必须从分析事物所的特殊性下手,抓住各级人员的关键需求,从根本上解决激励制度缺陷问题。
一、完善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一)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本的特殊性
美国的教授拉尔森曾今说过“承担社会责任是会计职业界的首要特征”。与其他行业企业不同,社会对事务所人力资本的看重往往高于对事务所经济价值的看重。审计报告是由注册会计师主观能力判断出来的,因此,社会更加重视的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和工作成果。这种人力资源特殊重要的地位决定了留住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管理的重要地位。
(二)收益外部性
外部性的产生是指,个人或组织的某一行为给其他人或组织带来了收益或损失,而该个人或组织却未得到其他人足额不畅或足额补偿给其他人。前一种行为称之为外部正效应,后一种称为外部负效应。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他为企业出具独立的审计报告,而收益的来源也源于被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是人力资本智力的成果,往往在向社会公布后产生很强的外部效应。而对于事务所本身来说,主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制定激励措施来进行防范。
(三)贡献计量困难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与很多行业企业不同,从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运用自己的知识、技能,通过专业的职业判断,在审计报告中签字。这期间不是单个会计师可以独立完成的,只有在审计员、经理、合伙人都发现了错误事项,并且都能上报而不与被审计单位合谋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完成高质量的审计。这说明,在审计过程中,任何结点的判断决策都对审计质量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在成果分配时,业绩评估难度大的问题,使得贡献计量变得十分困难。因此,怎样做到公平公正,怎样合理的进行成果分配,这是会计师事务所激励机制需要迫切解决及关注的问题。
二、会计事务所激励机制的模式和结构
(一)基本模式
基本模式是指在激励制度的过程中,我们要分析客观刺激与注册会计师主管反映区间时,应该着重考虑会计事务所这个这个有机体内条件的问题。注册会计师行为动机的产生,是当时生理状态、社会情况以及他们对环境的认识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上一个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审计信息经过反馈后,注册会计师会在新的刺激下,产生新的需要。另一个审计行为动机就要继续产生,去实现实现新的、更高层次的审计目标,这就是基本的模型。
(二)挫折型模型
挫折模型是考虑了审计需要、审计行为动机、审计目标等因素后的激励制度模型。当注册会计师实现目标时,会负有成就感,收到极大的激励。而当目标未实现时,必然会产生极大的挫败感,会非常的紧张。从管理学角度讲,注册会计师通常有两种方法是来消除这种紧张:一、采取消极行为,向固执退化的方向发展;二、从挫败中产生认识改变,重新树立目标。
(三)报酬型模式
报酬型模式是指把目标的实现同奖惩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报酬的激励使注册会计师向更高的审计目标前进。
以上三种是简单的激励模型。如何选择适合本事务所的模型才是关键所在,根本原则在于:首先,应该根据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出发;其次,要以注册会计师的需求为出发点;最后,要符合自身发展的战略需求。总之,通过对激励模型的合理选择,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是目标所在。
三、加强事务所激励制度建设的可行措施
(一)以薪酬设计和核心,建立分层激励制度
审计过程充满了体现智慧和能力的职业判断,事务所获得盈余的根源在于人力资源。留住人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提够有吸引力的报酬。因此,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激励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在薪酬制度的设计上,事务所要更加关注按劳分配、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重视评价实施过程和信息反馈
目前随着国际“四大”的进入,我国事务所业绩评价的设定上其实与国际区别不大,但对业绩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落实程度却有很大的差异。合理的策略制度是前提;实线、落实到位才是基础;不断反馈提高是保障。因此,在保证整个激励机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定期微调评级指标的内容和权重,监督好评价的实施过程,不断的信息反馈和创新十分的重要。
(三)用职业培训理念代替员工培训思路
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事实是对员工的在职培训,而显而易见是企业的培训目的往往是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忽视员工的自我发展需要。对于这种一味的追求企业自身的发展,强掉员工对企业的服务和贡献却不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为了帮助会计师职业发展而进行的培训可能会更受员工们的欢迎。因此,在培训内容的确定上,事务所应该更关注员工中长期发展和持续能力发展的目标,合理的编排培训计划,注重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
(四)增强沟通,塑造良好的事务所文化
沟通是成功的桥梁,我们不应该把员工排除于企业之外,应该大力倡导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让他们觉得自己是集体的一份子。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是实现双赢的有效途径。事务所可以通过建设内部信息系统,定期组织项目进行业务汇报、经验交流,开展丰富的业余文化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促进员工与组织的和谐发展。(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刘燕.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本问题研究.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7.8
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3
2001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A股公司做好补充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凡"报送材料申请在证券市场在筹资的A股公司,其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应进行补充审计,最近一年期的财务报告应分别经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中期法定财务报告需经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也需要提供国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同期补充审计财务报告。"
证监会颁布这一通知,在我国审计界、会计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网站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截止1月12日晚在被调查者中,支持占20.84%、反对占63.59%、观望占15.57%。另据中华财会网报道:这一规定出台使国内的会计事务所寝食难安,在经历了2001年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后,国内所又将因这一规定再遭重创。以上海立信长江会计事务所为代表的一批国内的优秀的业内人士呼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些上市公司认为补充审计为审计为此两次买单,将加大公司的审计费用。在证券时报《补充审计给市场带来几丝暖意》的文章中,又认为这一规定将加强监管,对广大投资者带来利益。然而更多的是对国外事务所的补充审计表示怀疑态度。
中国证监会为什么要规定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必须由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且规定符合要求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有人会说,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好。那为什么非要选择五大,而不是境外的其他事务所。而且,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脱钩改制,以及上市公司审计资格认定等一系列的改革,其独立性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认为,中国证监会之所以选择五大,是在于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领域的信誉。他们的审计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的。一旦他们违反审计的制度,做出非公允的审计报告,他们所付的成本比国内的事务所的成本更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五大比一般的国内会计事务所更讲信誉。如果说审计是维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那么信誉就是审计制度的基础
二、审计制度与审计合约
现代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投资人要对一个公司投资的前提是投资能给他带来收益。那么他如何选者投资的公司呢,那只有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来判断。而且投资人一旦投资,就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但是绝大部分所有者都不参加公司的经营活动。那他如何相信经营者所取得的经营业绩?这就需要有一个独立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第三人,就是注册会计师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其所取得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所有者才能相信经营者真正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实有效的。,这就需要有一个审计制度来规范这一行为,我国的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共同构建了我国的审计制度。
然而在现实的社会中,任何一个审计制度都是不完备的。因为我们不能预计将来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即使能够预料一些未来的情况,要将可预料的情况全部编入审计准则也不现实。这样做成本过高而且将使审计准则过于繁琐。这就给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时候有了一定的空间,灵活运用准则以做出公允的审计。而对于一些会计信息的审计,即使它完全符合审计准则,也有可能未公允的表达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就要求我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对于一些未违反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但又未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披露出来,来真正提高我国资本市场信息的质量。
三、重复博弈与审计信誉
为了说明信誉在审计制度起作用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构造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假定模型之中有两个当事人,一个是会计事务所,一个投资人。博弈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博弈的第一个阶段之中,投资人可以相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也可以不相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如果投资人不相信会计事务所,那么会计事务所将不会得到审计业务,博弈结束,双方都得不到收益,各自的收益都为0。如果投资人选择信任会计事务所,那么博弈将进入第二阶段,此时由会计事务所进行决策。会计事务所可以选择诚实,也可以选择作假。如果会计事务所选择诚实,双方各得到6单位的收入;如果选择欺骗,将得到10单位的收入。对于这么一个博弈模型,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博弈矩阵表示:
诚实作假
信任(6,6)(-5,10)
不信任(0,0)(0,0)
我们对这一博弈模型进行推理以求出它的纳什均衡。给定投资人选择信任的条件下,会计事务所应当如何选择呢?如果会计事务所选择诚实,那么它能得到6单位的收益,如果选择作假,得到10单位的收益,所以理性的会计事务所将选择作假。回到博弈的第一阶段,如果投资人知道会计事务所会选择作假,他选择信任将得到-5单位的收益,而选择不信任得到0单位的收益.所以,投资人的最终选择将是不信任。那么我们得到一个纳什均衡:股民选择不信任,会计事务所选择作假。
这是一个一次博弈下场产生的结果,如果我们将这个博弈重复进行。假定每次博弈后还可以以a的概率进行再次博弈。投资人将选择信任会计事务所,只要会计事务所讲信誉,投资人保持相信。会计事务所这次得到6的收益,下次以a的概率得到6的收益,下下次以a的平方的概率得到6的收益,那么会计事务所将所有未来的收益的期望就是:6/(1-a)。只要a大于0.4会计事务所就会选择诚实。
这是理想状态下的纳什均衡,而在目前我国现在国内的具体情况是会计事务所成立的时间并不长,重复博弈的次数也不够多。从而导致一些会计事务所只关心眼前利益而选择作假,而且目前国内作假的成本并不高,有时甚至超过其选择诚实时得到的收益。蜀都与PT红光,中天勤与银广厦事件的发生就是说明了这一点。相反,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比如五大都由上百年的历史,他们经过了很长期的博弈。作为一个理性的主体,他将选择诚实,因为这将给他带来更大的收益。这是其长期博弈得到的结果。它如果要作假,那么必须有足够的收益才能使其铤而走险。安达信之所以为安然事件作假,是因为它为安然作了咨询。作为全球500强排名前十的公司,安达信从中得到的利益是十分巨大的。正是由于巨额利益的驱动,才导致其作假的产生。然而在我国国内,上市公司的规模还十分有限,并不支付起五大为其作假费用,五大也不会因为眼前的小利益而放弃长期的利益。还有一点,五大作假的成本与国内的会计事务所也不相同,它作假的成本远远高于国内的会计事务所。因此它比国内的会计事务所更讲信誉,审计制度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的。
四、证券市场与作为信誉载体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前,企业的所有者一般都是十分有限的。企业的形式主要是个人所有制或是合伙制。所有者之间都是相互了解的,是人和形式的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都比较了解。直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所有者还是有限的,也只是人和资和公司。由于此时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就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但是此时,所有者对自己选择的经营者还是有一定的了解。证券市场建立后,投资人人数就没有限制,所有者与经营者就完全相互分离。所有者如何相信经营者,那就需要一个信誉的载体:注册会计师。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由于经营者一般任期是有限的。经营者可能在任期为了完成任务或是获取利益,可能会有作假的行为。对他来说他的作假成本并不高,只要在任期内作假不被发现,就可以达到它的目的。而投资者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对证券市场中的各种信息的真实性都要表示怀疑。这样就必须有一个市场信誉的载体的出现,这个信誉载体就是会计事务所。因为信誉是会计事务所存在的前提,如果作为市场中介机构的会计事务所失去信誉,那么投资者对会计事务所就会失去信心。会计师无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信誉载体就必须讲信誉。如果注册会计师顾眼前利益而不讲信誉,那么他所在的会计事务所可能由于它的行为而导致信任危机,甚至导致事务所的破产。一旦作为信誉载体的会计事务所不讲信誉,那么资本市场将无情的将其抛弃,安达信的例子就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
安达信的信誉危机产生以后,它就难以在审计界立足。据3月22日《上海证券报》报道,2002年3月21日,安达信香港和中国内地合伙人宣布将旗下业务加入普华永道。众所周知3、4月份是年报审计的关键时刻,众多的上市公司的年报将在这一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此时美国安达信由于安然事件被启用司法程序,可能面临破产。总部位于瑞士的安达信国际,根据瑞士的法律制度,采取了一种特有的公司结构"societycooperative"。根据这一结构,安达信国际与各个会员公司的关系并非人们通常理解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也不像是合伙人公司,而更像一个协调性实体公司--由全球会员公司组成一个松散的网络。每个会员公司都与安达信国际签署会员协议,得以共享基础设施和分摊管理成本,但是当某个会员面临破产风险时其它会员却可以自动脱离这个网络。换句话说,并安达信非一家单一企业,很多合伙公司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美国安达信的安然事件并不会使香港和大陆的安达信有破产的危险。但是为什么香港和大陆安达信要与普华永道合并。如果我们用审计制度的信誉基础这一观点,这种现象就不难解释。大陆和香港的安达信,由于美国安达信的安然事件,它的信誉受到质疑。它只有进行合并,才能稳定军心,消除客户的疑团。因为很多客户的董事会最近都要决定聘请审计公司。在安达信(香港)宣布与"普华永道"合并之后,以期借助普华永道德信誉继续进行审计工作。在实质上审计工作还是由原来的人员继续完成,独立性与其他各种条件也没有变化。为什么非的如此,唯一的解释就是审计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的。失去信誉,审计制度将无从立足。
五、审计信誉与会计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下面三种:"有限责任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事务所的有限责任制,是指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所有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所以注册会计师不讲信誉的成本很低。我国现在90%以上的会计事务所采取了这一方式,从而导致作假可能性的大大增加。
根据会计学的定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是指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制无限连带责任的威慑力,使得事务所有强大的动力去讲信誉,一旦某个合伙人有不讲信誉的行为,都可能对其他合伙人造成威胁,因此会首先在事务所内部遭到强烈的排斥;同时因为合伙制的无限连带责任,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构成了监督事务所的外部威慑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是注册会计师不得不讲信誉。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指事务所以全额资产负有限责任,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执业行为要很讲信誉,一旦违反就会使自己承担无限责任。它与无限合伙制的区别在于,合伙人个人的执业行为虽使合伙企业承担了有限责任,但不会使其他合伙人由于一个合伙人的作假行为而负无限责任。到1995年底,当时的六大国际会计公司在美国的执业机构全部转而实行了有限责任合伙制。
我们可以看一下中天勤作假后的成本与安达信作假后情况的比较就可以发现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之间的区别。在美国的安然事件中,美国审计管理部门并未以行政手段将安达信从市场上一脚踢出,而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调查,一旦有了确凿证据,就要它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其财务能力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那就破产好了,以市场机制将它开除;如果它出得起赔偿金,当然可以允许它在市场上继续生存,这一切都应当由法律来决定。对于安然投资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安达信索赔。而中国的会计事务所造假事件,我们就以最近的中天勤与银广厦这一案例为例。对于中天勤的处罚,财政部只是吊销了因"银广夏造假"事件而臭名远扬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仅仅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天勤的执照吊销后,原有的注册会计师改换事务所之后能够依然能够继续他们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由于其是有限责任的会计事务所,对银广夏案的受害者来说,有限责任制的中天勤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非常有限的,因为事务所的家当早已不复存在。
审计的信誉与会计事务所的形式有密切的关系。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作假的成本最高,最讲信誉。有限合伙的会计事务所作假的成本对作假者的成本高,从而执业者也讲信誉。但其他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保护了他们的正当权力,实现在国外采取最多的方式。而有限责任公司作假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所以最不讲信誉。
六、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与信誉基础
审计制度是建立在法律与信誉的双重基础上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审计制度没有法律作保障,而单凭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来执行,那结果是可想而知。反之,在一个大家都不讲信誉的社会,法院的判决得不到很好的执行,那么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起的作用也将是十分有限的。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与信誉基础即有替代的一面,也有互补的一面。就其替代信而言,如果注册会计师更讲信誉,审计后的报表可信度越高,那么审计制度法律规定就越不需要。相反,如果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越健全,作假的可能性就越小,信誉起的作用就小。就其互补性而言,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越健全,处罚越严厉,注册会计师可进行操作的空间就越小,作假的成本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就会更讲信誉。同时人和审计制度的法律规定都是不健全的,一些会计事项的审计即使遵守了审计制度,但还是要有注册会计师的以信誉作保证,做出公允的报告。只有在一个讲信誉的环境中,审计制度法律基础才能真正的起作用
审计制度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但会计事务所对信誉的重视程度与社会的信誉环境有关。如果上市公司请了信誉好的会计公司进行审计,其会计信息的质量比请信誉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按理,公司的股价应该有反映。然而,在我们现有的证券市场上,股东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并不看重,对于审计的质量以及会计事务所的信誉更是漠不关心。上市公司对于审计的质量要求不高,只以能够年报为目的。一些上市公司由于会计资料虚假在一年内更换了几次会计事务所,最后由一比较不讲信誉的会计事务所做了审计。更有一些公司即使被会计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它们的股价并没有产生下跌的情况。恰恰相反由于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反而上升。如果在一个大多上市公司都不讲信誉的情况下,不讲信誉几乎成为大家的默认准则。而且现在中国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竞争世风激烈,如果事务所坚守它的信誉,那就可能意味着客户的流失。那么会计事务所一定要坚持它的信誉,它的成本就会十分的大。在这么一个环境下,要求上市公司及会计事务所讲信誉就很难。审计制度的信誉基础犹如无本之源,难以建立。
七、结论:审计制度的信誉及信誉的市场选择
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4
当前我国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内部审计质量也差强人意,以下将从三方面对影响内部审计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
1.内审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灵魂,现行的多数内审机构设置不规范,与财务部门的权责不清。再者,内部审计人员属于企业工作人员,与企业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尤其当被审计对象地位较高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复杂人际关系和领导意志的影响,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默许企业的不正当行为,在实质上缺乏独立性。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这种尴尬地位,根本上限制了内审工作的开展,影响内审质量。
2.内审人员自身素质的约束。由于内审工作多由财务岗位的人员兼职,知识储备主要在财务方面,缺少必备的审计理论知识和技能,即使是具备审计知识与技能的内审人员,却不懂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法律和商务知识,综合素质不够硬,想要做好内审这一对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保证内审质量,可能性不大。
3.内审方式滞后。目前我国内审的方式依然还是陈旧的账项审计,这种模式的作用主要在于对企业账务的缺陷和舞弊上,但是企业面临的风险不局限于财务上,因而传统内审方式很难真正有效地化解风险,加上内审抽样审计的误差,致使这种内审方式明显不足以防化企业的风险。
内部审计质量建设的对策
1.完善内审机构的设置,确保其独立性。企业应给予内审机构以足够的重视,严格区别内审机构与职能部门,并提高其在企业中的地位。企业要给内审部门提供专门的资金,隔断内审机构与职能部门的利益联系,才能保证内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提高内审的质量。
2.转变职能定位,强化服务职能。现在要改变以往认为内审机构只是监督部门的认识习惯,使内审机构也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防范和控制风险,让内审机构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独立的评价和建议,加强与其他各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3.建立风险导向型的内审模式。所谓风险导向要求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始终都以企业风险评估为导向,根据风险水平的高低为依据进行审计,进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内审部门评估的风险不只是传统的审计风险,而是可能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各种风险。风险导向性的内审模式大大增强了内审的预期性和主动性,对内审质量的提高也十分奏效。
4.提高内审人员的自身素质。内审工作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综合性比较强,因此要有高素质的人员才能取得内审应有的效果。要加强内审人员在经济、法律、金融、税收、计算机以及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知识的培养,还要提高内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技能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及时准确地判断出企业的问题所在,尽早化解风险。
独立审计质量建设
我国股票市场引发社会关注的事件已经不算是新闻,其中一些公司财务造假引发的案件尤其令人痛恨。诚然,财务造假给股票交易带来的影响须由企业管理人员为之负责,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单位合谋串通引起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上市企业的会计信息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政府部门的监管措施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有重大的影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因其远离企业控制中心,处于弱势地位,往往无法知晓所投资的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一旦风险来临就最容易深陷其中,因此,独立审计质量是多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一)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因素分析
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但审计质量提高无非内外两方面因素,我们着重从CPA人员素质、事务所自身及其管理、事务所外部环境三方面来分析。1.CPA人员素质。风险意识淡薄。随着审计项目的越来越多,工作人员的压力不断增大,在日常的工作中,审计工作者只是比较看重按时完成任务,而轻视完成任务的质量。这种状况虽然在一方面是由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但审计人员自身在工作中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造成审计质量的下降值得反思。
职业道德缺失。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时间有限,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素质较低。审计机构是否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是最能直接评判审计独立性的方式,它将直接影响到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可信性及权威性。注册会计师能否洁身自好,发表独立中肯的审计意见,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直接关系着审计的成败。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欠缺。审计人员大多都掌握会计审计知识,但懂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科学技术的人不多,这样的知识储备和综合技能限制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的欠缺降低了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漏报行为的概率,很容易造成注册会计师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降低了审计质量。
2.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及其管理。事务所组织形式和规模存在弊端。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在合伙制中,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在有限公司制中,个人只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在同等条件下,前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远远大于后者,这就使前者的注册会计师更加注意可能承担的债务赔偿风险。我国有限公司制的会计事务所占绝大多数,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只占很小的比例,因此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可能性也更大。从提高审计质量的角度讲,合伙制是会计事务所今后发展的主流形式。
事务所规模的制约。研究表明,规模大的会计事务所审计质量、服务水平也比较高,因为大型事务所具有更强的担保能力,有更多的客户,因某个客户更换审计师而引起的损失很可能小于未能报告欺诈行为对事务所声誉和审计收入造成的影响。也就是说,大型的事务所客源多,对客户的依赖性较小,像小规模的事务所那样为了留住客户而做出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的可能性小。大型事务所有很强的信誉观念和品牌意识,这些都会给它带来可观的收入,在面临审计风险时维护自己宝贵信誉的驱动更强,更容易保持独立性。另外,规模大的会计事务所拥有的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更多,在工作中发现和披露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质量问题的概率也更大,能更好的保证审计质量。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会计事务所内部的责任分工是顺利并高效地完成审计工作的可靠保障。一些事务所没有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一些建立了制度却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制度的存在形同虚设,导致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普遍不强,出现错误也无法追究到个人,给事务所带来很大的风险隐患。
3.会计师事务所外部环境。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审计机构毕竟处在公司外部,即使长期受聘于某一企业负责对它的审计业务,也不可能对企业的一切了如指掌。
审计收费困境。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CPA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服务的价格由提供审计服务所耗费的劳动来衡量,而且审计服务中事务所从被审计单位收到的费用也是其维持自身经营和发展的基础。理论上讲,审计收费的高低也和审计质量成正比:审计收费越高,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应该越好。然而高额的审计收费下的现实是,要么使会计事务所丧失不道德的客户,要么被审计单位“购买审计意见”,使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较低的审计收费,又必然造成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动力不足,降低工作质量,最终审计质量还是不高。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导致的审计关系异化。在审计关系中,企业所有者作为审计委托人,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被审计人企业管理者管理的财产情况进行监督。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聘请会计事务所的决定权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享有,但事实上选择事务所并决定审计费用的是企业的管理者,加之会计事务所面临的审计收费困境,事务所在自身经济利益和委托人企业所有者利益之间难以保持独立性。
资本市场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不足。我国资本市场成立时间较晚,成熟度远不够,投机性较强,资本市场投资风险与企业经营状况的关联度不大,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环境、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等系统风险。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同样不成熟,在判定投资风险大小时更加注重对政府出台的政策的分析,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关注程度则明显不够。这些因素均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工作时,没有足够的压力去特别谨慎地披露企业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二)独立审计质量建设的对策
独立审计质量建设需在循序渐进中开展,不能一蹴而就,应该先从那些亟待解决并易于操作的因素上寻求突破。
1.培养德才兼备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严格控制人员的选聘。在全体审计人员中进行全方位的诚信和道德教育,使整个行业更加关注可能面临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督促审计人员谨慎合法地开展审计工作。同时,要加强现有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拓宽知识面,提升专业技能,使注册会计师对各个行业都有了解,在工作中更加突出重点。要求会计事务所在招聘员工时要严把人员控制关,选择那些道德水平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
2.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客户的了解。在承接业务时,应该做到充分了解客户,熟悉行业特征,通过一定的方法预测和评估风险,以便确定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相应的审计方法,防止草率制定审计计划。
实行责任分工,做到权责分明。通过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使各个级别的审计人员都能各司其职,在自己授权的范围内正当履行职责,避免权责不明引起分歧,导致无法将责任归于某个具体人员,使审计人员产生即使不负责任也不会受到处罚的心理。要注意发挥上级审计人员对下级审计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加大审计业务的复核力度。风险和责任意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最好的体现就是对每一笔审计业务都进行复核。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即对每笔业务都要经过三个层次的复核。
第一层次为项目经理复核,由项目经理对助理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主张复核;第二层次为部门经理复核,部门经理对工作底稿中的重要账项审计、审计程序的执行、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第三层次为合伙人复核,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以及重要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3.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我国目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采用的是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双重管理体制,形成了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单位的多头管理。各单位职能分工不同,但是权力分配交叉重叠,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应进一步划清各部门的权力范围,明确各方责任,适当扩大行业协会对日常事务的监管权力,加强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法律法规与审计质量建设
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之中,法律对经济的运行起着一定宏观调控的作用。在我国审计质量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完善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确立起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标准。
(一)直接与内审和外审相关的准则
1.内审方面。我国关于内审的法律法规和准则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内审工作的需要。内审人员在工作中缺少必要的指导,没有比较可靠的标准来实行有力的监督,给一些企业集体舞弊创造了机会。我国除了审计署对内审进行一定的规范外,其他部门未对其提出规范要求,也没有一个行业组织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审计法》对内审只有几十字的规定,专门的部门规章也只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一项,这对内审的指导和规范缺乏足够的强制力,没有比较具体的约束,内审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也缺乏外部压力。
2.外审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与国际接轨并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准则体系,现在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准则的建设,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克服审计过程中的随意性,规范其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二)其他法律方面
我国的《民法》《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在规范审计行为上虽没有审计准则那样直接明确的作用,但为审计活动的进行创造了一个制度环境,并对审计活动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是提高审计质量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处罚要逐步改变过去重刑轻民的思想,主要依靠运用民事处罚手段来达到法律的目的。在民法的诉讼上,应该降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门槛,形成更加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
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5
执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必要的费用、由于审计风险而导致的可能的损失和事务所的正常利润构成了审计收费的三个部分。政府定价是我国会计事务所审计收费的标准。
二、审计收费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规范性
在我国,审计行业发展较为迟缓,导致在收费方面的行业指导准则不完善。尽管政府对审计业务进行了定价,但只是大方向的规定,在具体实施时还是会产生差别,如地域发展差异、事务所规模及业务能力差异和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差异,在进行审计业务的核算时,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被审计单位总资产计算;有的按被审计单位营业收入计算;还有的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商榷制定。这说明了在审计收费的标准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使得事务所在这方面有了很大的主动权,打乱了审计市场的价格秩序,从而对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也是极大的考验。
(二)价格偏低
从近几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来看,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占有超大的国内审计市场份额,在收费上也远超过国内的事务所。从业务量和收入上来说毋庸置疑也遥遥领先。尽管这样,不少上市公司还是会倾向于高价的“国际四大”,并且接受他们的价格,认可他们的工作。而国内事务所为了生存恶意竞争、吃拿回扣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事务所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成交量而故意压低价格,这使原本就混乱的审计收费现象愈加严重。反观这种低价的审计收费模式,限制事务所实施审计程序,增加审计风险,进而加大行业的发展风险。此外,还会让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控制上大打折扣,通过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成本,必然严重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三)审计委托支付方式不合理
在接受审计委托时,不难发现有时候委托方和被审计单位可能是同一人,而审计费用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意味着会出现“自己出钱审自己”的情况。这样,是以客户为主还是以公众利益为重心的问题使得注册会计师处在十分被动的地位。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正直、客观、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是自负盈亏的营利性组织,要想生存和发展只能靠自己。在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当一个客户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并提出无理要求时,要么选择坚持原则,恪守职业道德,面对失去业务的风险;要么选择放弃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答应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长期发展以后,将会有更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而放弃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而仍坚守职业道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上将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和排挤。
三、原因分析
(一)行业竞争的结果
审计成本可操纵的空间很大,而事务所的风险危机意识不强,对质量的把控不严谨,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通过牺牲审计质量来压低审计成本完成审计业务的行为很容易发生。
(二)审计市场缺乏有效需求
我国的审计业务不是自发形成的供求关系,而是受政府宏观调控被动培育起来的,导致审计业务先天发展不足,审计市场先天畸形。许多上市企业都是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下被动地去请求审计,显然审计市场内在的发展动力就不足,从而形成了供需失衡的状态。与此同时,这些被审计单位通过事务所能否出具使他们满意的审计报告或者根据事务所收取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业务的承办方,那么大部分事务所为了自保,就会以低价竞争的形式争揽审计业务。
四、改善建?h
(一)进一步完善审计收费制度
第一,规范审计收费制度。借鉴国际审计方式加快我国审计方式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审计收费制度,确定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我国也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财务情况、所处行业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估算出工作强度和不同水平的审计人员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与此同时,我们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及消费水平区分出不同的等级。规范我国的审计收费体制,制定出统一的收费标准。不仅规范了审计市场的秩序,还能在审计行业内形成良性竞争。避免出现以低价争揽审计业务的不正当行为。
第二,改变审计收费模式。我国现在的收费模式是由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直接交易,这就容易使事务所受被审计单位的牵制,对审计的独立性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增强事务所的独立性,我们应改变现行的审计收费方式,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这个机构一定与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无直接或间接重大经济利益关系,不受其中任何一方的影响,并且这一机构由政府或行业的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巩固第三方的公正性。
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被审计单位先去独立第三方登记审计的需求。改变原有的支付模式,由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审核审计质量。被审计单位先将审计费用交由独立第三方管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仅有简单的委托联系,避免委托方与被审计方为同一受益方,至此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的利益关系就消失了。这样改变了审计付款的方式,消除了事务所与委托方之间的利害关系,事务所的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得到了极大的保证。
独立第三方选用事务所对登记有审计需求的单位进行审计业务,在这种审计委托关系下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相关性较高。审计业务完成后,由独立的第三方对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进行鉴定,检查审计质量,最后独立第三方决定是否将预收的费用转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要是检查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出具的审计报告出入较大,独立第三方可以暂缓支付审计费用。这种收费模式不仅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约束,更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约束,有效防止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而屈服于客户利益的需求,审计报告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二)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收费信息的披露是对事务所业务进行监督的手段之一,可以避免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正当行为。但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有对审计收费的披露,但是披露信息粗略不具体,信息混乱且分散,披露的信息没有实质性内容。对于这种披露现状,应修订有关的规定,要求披露信息全面客观、条理清晰、内容真实。
(三)严惩低价竞争行为
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范文6
在会计审计工作中,诚信价值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如果将诚实信用贯穿于会计审计工作中,就会促进相关交易主体建立起有效的信任,进而降低不必要的签约成本、监督成本等,从而最大限度得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交易效率与交易总量和交易成本密切相关。交易成本越低,交易总量越大,就表明交易效率越高。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交易效益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二者成反比的关系,交易效率的提高也就意味着交易成本的降低。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能够依照诚信原则进行会计审计工作中,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就会大大提高交易双方预期,提高签约的效率。对于社会来说,企业间的诚信有助于加快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整个经济运行的成本,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率和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得到提高。
(三)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个具备良好信誉的企业,必然会在市场中得到更多交易对象的青睐。因为,诚信是一个企业最无价的利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竞争加剧的今天,拥有良好信用度的企业才会对投资者有强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有利于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断发展壮大。
二、会计审计中诚信价值的博弈
我国现阶段的独立审计诚信制度的建设才刚刚起步,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都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和风险。贯彻诚信的会计师和审计师以及拥有良好诚信度的会计审计企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审计信息的真实性,降低审计失真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经济成本。在会计审计工作过程中,当诚信价值越大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会变大。相反,当会计审计工作者的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是在粉饰相关工作报告时,将会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和风险,从而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将降低。因此,在会计审计工作中每一个个体和企业都应当重视提升自身的诚信价值,在博弈中所累积的“帕累拖效应”越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就会越来越快。在会计审计中诚信价值的博弈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被审计和会计审计单位的博弈
在被审计和会计审计单位的重复博弈中,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分配和制约权利,将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所有权者往往会聘用职业经理人从事相关的经营管理,职业经理人相对于股东更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股东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而职业经理人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就会高估企业的经济价值。而股东为了核实职业经理人所提供的企业运行状况,就会聘用或者委托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对其工作报告进行评估,确认经理人的经营成就,提高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此外,由于很多企业的董事会股东出任企业高管,在对企业审计报告的评估中,变为徒有形式而失去其实质意义的经理自我评价,这就会让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大打折扣。特别是当企业中会计审计师对报告持有怀疑时,经理往往会利用其职权和身份,打压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他们为了不被辞退,只能一再得放弃自身得职业道德,对审计报告得准确性、真实性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二)会计审计部门之间的博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会计审计行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不断扩大自身的客户范围。在这个过程中,越低的审计成本、越高的服务质量,对于企业吸引新的客户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会计审计部门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取决于审计成本的竞争。从发展过程来看,如果会计事务所以提高效率和交易总量来降低审计成本。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相反,如果只是单纯的通过弱化审计专业技术的方式来降低审计的成本,就会给社会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会计审计部门之间成本竞争的加剧,就会导致一些事务所为了降低审计成本,故意省去审计的流程,这就会使得审计失败的风险大大增高,会计诚信价值也面临崩塌。由于当前我国并没有专业的审计监督标准和制度,这就导致一些事务所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对被审计对象的要求采取言听计从的态度,降低了事务所的信用度,在与被审计单位的博弈中处于劣势局面。虽然在短期内获得了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不断丧失的诚信价值必将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