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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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年度任务

围绕打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环境的目标,集中实施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整治、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市区绿道建设和城市主干道绿化整治、过城河道综合整治、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停车秩序整治等九大整治。

(一)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完成新改建绿地42公顷、栽植大树800株以上、立体绿化10处以上,完成市区道路和单位(学校)庭院、小区绿化改造等绿色建设任务。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教育体育局

(二)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市区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改造、地下管线同步敷设等综合整治项目,集中整治道路24条,改造道路面积25万平方米,铺装给排水管线11公里,亮化道路9条。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公安局

(三)市区绿道建设和城市主干道绿化综合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街道、街道、开发区年内分别完成绿道建设不少于2公里。对路、世纪大道、路等主干道路及重要区域节点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提升。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四)过城河道综合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对市区建成区内的现河等部分河段,提高绿化密度,提升景观水平,完善健身休闲设施。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五)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对路等7条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修缮及网点整治。完成新村、小区、原棉纺厂住宅区、木材公寓、小区、教师新村等9个住宅小区整治。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六)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百千万”竞赛评选活动;深化环卫运行方式改革,整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污水洒漏、垃圾落地、垃圾桶乱摆乱放等问题;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完成建筑垃圾收运车辆的密闭改装及GPS安装,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特许经营制度;建立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中村、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整治河道水体卫生。全面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生活垃圾死角,整治积存建筑垃圾。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管理局、水利水产局

(七)视觉污染及占路经营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深化整治户外广告,完成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对城区范围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龙门广告、道旗广告、落地灯箱及垃圾桶等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户外广告登记,规范内容,加强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取缔主次干道两侧所有违章设置亭体;清理整治各街道及开发区行政辖区内的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搭建物,分门别类处置各类违法建筑。制定《市城市道路便民摊点设置导则》,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

2、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城乡建设局、文明办、商务局、水利水产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卫生局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有计划淘汰高污染黄标车;全面开展油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油品质量明示制度。

2、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

(九)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落实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强路边停车位和专用停车场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域,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增设物防设施;整治公交车辆占道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现象;推进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落实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修订目前停车收费标准。

2、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

二、工作步骤

(一)2月份到3月中旬,制定方案、完善机构及宣传动员。

(二)3月中旬到11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

(三)11月下旬,检查验收考核,做好总结评比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指挥分部,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分别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指挥分部内设办公室及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和各街道(开发区)共5个综合工作部。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倪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指挥,各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任5个综合工作部指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部)要做好对上沟通工作,同时做好本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将责任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倒排任务工期,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落实人财物保障,主动承担起各项整治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每周向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部)提报工作进展。实行“日查,周考,周通报”的方式,将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大考核配分;每周考评情况在电视及《今日》“我们的家园”栏目上公布。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达到整治目的,取得明显成效,特成立县司法局县城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内,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相关事务和衔接工作。

二、责任区划分及责任人

(一)、机关门面,责任人:

(二)、河西派出所至老水利局办公楼门前,责任人:

(三)、院内及住户,责任人:

(四)、办公楼,二楼责任人:四楼责任人:五楼责任人:

三、整改内容及问题

此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包括“六项整治”、“两大建设”,具体内容参照《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政法战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深入实地调研,摸排出本单位责任区内的突出问题。各股室、处、所认真按照责任区划分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处、所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找准工作切入点,使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形成全社会都关注、支持、参与治理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到群众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使群众自愿参与整治活动。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明确各项工作组织职责及成员单位的通知》(××市城乡整治[____]_号)以及省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的要求,着力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达到整洁、文明、交易有序、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

加强对××城区__个农贸市场、__个小商品交易市场,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场镇农贸市场、公路干线场镇的农贸市场的综合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对市场设施的完善和容貌的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和市场“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

三、整治工作的内容

按照省委刘奇葆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近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长远,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使城乡市场容貌有重大改观。我市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秩序组长单位的工作职责,在着力市场及户外广告整治“五个规范”的同时,把城区市场、乡镇农贸市场按照“三化”市场建设要求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要求,打造为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对今后新规划的市场,一律按照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标准设置。

(一)清洁化整治内容

_、市场划行归市,交易秩序规整。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_、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无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现象。

_、市场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不能设置厕所的市场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蝇蛆。

_、市场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货台,货台保持洁净,商品摆放整齐、干净。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应每户(摊)备有一个垃圾筐,无溢出垃圾。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要实行垃圾袋装,倒入指定地点,严禁随地削、剥菜皮、烂叶和乱倒污水。

_、鲜活水产品交易区应配置蓄养池、宰杀操纵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品摊位前须设置下水明沟,不能使污水横溢。

_、活禽交易区应点杀分离,或至少设置_处封闭式集中宰杀间,产生污物应专门收集,及时处理,销售家禽严禁用沥青、松香脱毛。

_、市场熟食经营摊点有食品夹、洁净包装物、专用容器、卫生外罩等“三防”设施,熟食售卖店(摊)“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齐全、悬挂位置醒目整洁,无敞售现象。经营者、操作者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帽和袖套。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经检疫检验上市,蔬菜净菜上市。

(二)秩序化整治内容

_、市场设置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按每_-_万人口设置_个农贸市场或其他综合性市场(超市),主办者具备法人资格。

_、市场内(外)规划有停车场。省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的__%以上,市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约__%以上,车辆的停放有专人负责。

_、市场设有物管和相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区有___户经营户以上的农贸市场和农产品(含水果)批发市场要设置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_、市场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消防器械配备充足,使用正常。

_、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实行生熟食品、鲜活商品、自产自销商品经营分离。农贸市场按照果蔬类、鲜活类、禽蛋类、粮食类、水产品、活禽交易、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设置,标示牌醒目,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_、市场举办者办理了企业法人(市场专项)营业执照,依法承担市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

_、市场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按照__—__户经营户计,最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_人、保洁人员_人,均应配证上岗,保安人员,还应着装,确保市场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

_、市场举办者负责对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率__%以上,其中包括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市场环境卫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者退市等主要责任条款。

_、市场举办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

__、市场应设置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公用电子公平秤。

__、市场内经营者证照齐全(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除外),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__%以上,亮照率__%以上。

__、市场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钱卖、骗买骗卖、短斤少两,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__、市场内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责,实行商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制。场内经营者索证索票比率达到__%,其中索证索票种类齐全的比率超过__%;建立真实完整进销货台帐的经营者比率超过__%。

__、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在市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的,帮助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__%以上。

__、工商部门应以属地管理为基础,落实市场巡查、商品质量准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经营户“经济户口”管理等措施。对场内___%的经营者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号、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内经营地址等),且档案与实际情况一致。

__、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场内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__、监管上市商品质量,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及国家禁止上市的各类商品禁止上市销售。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的监测工作,对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公示,并对相关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每天快速检测记录,快速检测不合格率低于_%。现场检查发现经销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户数占总抽查户数的__%以下。

__、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开展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分子、诚信经营户等评比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行业协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场内经营者按信用分类监管达到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户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__%以上。

__、户外广告和店门(店招店牌)应用语准确,文字规范,不得出现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黄色、低级、庸俗的广告和招贴。户外各类型广告的设置以及企业、个体经营户店招店牌的悬挂、摆放等,应合法有序、整洁明了、完好无损。

(三)优美化整治内容

_、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堆放杂物。

_、市场设置有公告栏、政策法规宣传栏、违法经营行为公示栏、商品行情公告栏、意见簿、投诉箱、投诉电话、公平秤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要有清晰的标识。

_、市场大门要有清洁、美观、醒目、完整的名称标识,无占用门口通道。

_、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_、市场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_、市场设有场牌、商品分布示意图,悬挂在进出大门处。市场标识、标牌设置统一、整齐、醒目。

_、市场货棚、货台(柜)、店招统一,布局协调合理。

_、农贸市场或综合市场设有专门的农民自产直销区。

_、生鲜肉品交易区应配备分割台,统一吊挂销售。

(四)制度化整治内容

_、市场举办者自律制度

(_)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_)质量承诺制度;

(_)重要商品准入制度;

(_)商品质量准入制度;

(_)商品质量自检制度;

(_)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_、市场管理制度

(_)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

(_)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

(_)督促和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制度;

(_)进场商品台帐管理和检查制度;

(_)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

(_)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_)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

(_)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_)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

(__)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__)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

(__)市场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等;

四、工作安排

(一)十五天初见成效(_月__日在—_月__日)工作措施

_、督促市场业主以整治“脏、乱、差、臭”,改善市场环境卫生为内容的市场环境整治行动,着重清理市场内卫生死角,合理布局市场区域,摊位划行归市、停车归点、垃圾归桶;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市场堵塞交通的势头得到遏制,清理整治市场冒口经营行为,确保城区内市场无冒口经营现象;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着力解决经营户乱摆摊、乱设点、超门店经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保证市区内主要市场卫生清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牛皮癣广告和市场内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灯箱广告牌匾,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符合要求。

(二)五一前有重大变化(_月__日—__日前)工作措施

_、督促协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设施,对市场光亮、下水道、消防设施进行改造,使市场设施功能达到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继续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和整治,巩固保持前阶段的整治成果,保证初见成效的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并在月底前再取得重大变化;

_、引导经营户自觉办理各种证照,切实做到合法经营,亮照经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__%以上,亮照率__%以上。;

_、协调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乱刻乱画、张贴小广告等“牛皮癣”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的问题,积极营造文明、卫生的交易环境;

_、规范户外广告活动,加强城镇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对利用户外广告、媒介广告、印刷品广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着力营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广告经营环境;

_、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卫生保洁工作,根据市场经营户量的多少,落实市场卫生保洁人员,每__—__户经营户确定一名保洁人员,初步形成市场定时定期清扫清运垃圾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深化阶段(____年_月_日—_月__日)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费纠纷、不合格商品率等明显减少,形成市场容貌整洁、管理井然有序、市场繁荣活跃、户外广告(店门)管理规范的良好局面。

(四)巩固提高阶段(____年__月_日—__月__日)

通过整治工作实践,抓好成效巩固、总结,推广市场整治管理先进经验,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成为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五、工作要求

_、全市工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任劳任怨、认真履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_、各区、县工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指挥机构健全,严格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以铁的纪律,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污水横流、垃圾乱堆、焚烧秸秆等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尽快解决西宝高速沿线环境不整洁问题。大力推进农村“三清四改”工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简易化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通过植树绿化,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政府“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铁路两侧农村环境整治”的任务要求,抓好西宝高速及陇海铁路(段)的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抓好西宝高速两侧的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管理规范的精品示范村的目标,不断巩固提升绿色长廊建设水平。

三、主要任务

1、贯通全线林带,做好节点绿化和村庄、坟头绿化。

2、清理农村门前“三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横流。

3、做好沿线墙体美化和环境整治。

4、拆除沿线两侧违章建筑。

四、整治标准

1、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无“三堆”现象、无残墙断壁、无污水横流;村内墙壁及公共设施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

2、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房屋统一粉刷为白墙红顶灰底,并通过密植雪松、杨树等树种进行绿化,防止乱堆乱放反复发生。

3、村庄范围内沟渠、河道洁净无漂浮物、无倾倒垃圾、无严重淤积,推广村庄生活污水简易化处理模式。

4、村庄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屋),有保洁员队伍,做到日常保洁,及时清运,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5、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无田间地头秸秆焚烧和随地堆弃现象。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绿色长廊农村环境整治领导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为主要任务,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清除“三堆”,对村庄进行绿化、美化,对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房屋统一涂刷,村庄生活垃圾、污水处置模式全面推广运行,配备保洁员队伍,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得到大幅提升。

(三)检查提高阶段:相关单位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县上将对照实施方案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部署安排,在县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村环境整治小组要组织指导西宝高速沿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单位、村组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抽调专人负责,推动工作开展。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改善我县境内水质,结合我县各流域实际,制定__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结合“三边三化”、“双清”行动,以保护源头地区水质和改善跨境交界断面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改善全县各流域水质,保持跨境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水环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与东阳市交界的台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梓誉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与天台县交界的里石门水库上游断面、与新昌县交界的夹溪大桥断面、与仙居县交界的冲背断面、与缙云县交界的上东岸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以上。其口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6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20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2毫克每升,氨氮浓度≤1.0毫克每升;其他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15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1毫克每升,氨氮浓度≤0.5毫克每升。

三、工作重点

1.开展全县制砂行业整治,确保各流域水体清澈。

2.加强畜禽养殖场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3.全面开展存在废水企业执法检查,确保行业整治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4.继续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对病死动物、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碍物、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

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确保出水达标率。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

1.全面开展制砂行业整治。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牵头,对砂场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

(1)设立禁止取砂、洗砂、制砂、采石区域。禁止范围为秀美乡村、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森林公园和珍贵树林等需要特别保护区域;主要河道两岸边界300米区域内、其它支流100米内,距离敏感点300米范围内;以及其它不适宜的区域。禁止区内已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业,原则上一律关停。

(2)规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现有洗砂、制砂企业。对有证、有照、有设施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采、制砂场开展限期治理,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收回有关证照,责令关闭、关停。对无证、无照、无设施的采、制砂场,在集中整治阶段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一律责令关闭,达到整治要求的,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签署同意意见,上报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勘,明确初审意见后,由乡镇负责委托环评机构评估,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规范管理。

(3)规范管理公路建设中废渣利用的临时制砂点。废渣利用,自产自用的临时制砂点,要合理选点,废水不得流入溪流,产生的粉尘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集中整治期间,县供电部门对采、制沙场先断电,采、制砂场按标准治理后,由县府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供电。

2.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由县农业局牵头,以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完成全县年存栏5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续利用,工作要求:

(1)设立禁养区、限养区。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秀美乡村及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距主要河道村庄500米以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实施搬迁、关闭。

(2)限期整改。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虽有排泄物处理设施,但是污水没有达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达标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

(3)对限期内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或限期内整治未达标的养殖场,实行强制关停。

3.大力开展企业污染治理。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以直排废水,通过暗管、裂隙和渗井渗坑偷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等方式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工作要求:

(1)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 “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限期补办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2)对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便投入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予以处罚,整改后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3)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环境 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实施关闭。

(4)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

(5)对存在渗井、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消除污染,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6)对未按规定建立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及操作运行记录台账,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7)对环保意识淡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4.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台口垃圾渗漏液处理尾水接入污水处理厂;__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继续开展城区污水纳管情况调查,对生活污水还没有纳入城区排污管网的农户及居住小区,提出纳管建设计划,分步进行实施。

(二)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月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集中整治成果,健全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务、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在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减排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依照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

3.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加快云山度假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陈蕾妍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新森、徐妙芳任副组长,县府办、督查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生态办)、农业局、建设局、工商局、经商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供电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生态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为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新居建设等规划要求,整合各方面资源,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着力推行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示范先行。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在重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村”的同时,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示范区域,优先选择符合各种规划、人口集中、具备实施条件(水、电、路、气、屋等基础设施齐全)、500户以上的连片村庄进行整治,促使新建的集中治污设施服务范围最大化,确保示范效果,建立整治样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山川有别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沿黄区域重点抓好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重点抓好垃圾治理,同时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建设、村庄绿化、卫生改厕等工作。

3.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示范项目建设要与国家、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黄河中上游地区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相符合,服从自治区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新居等建设规划要求,并与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点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得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和庄点集中。

4.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充分发挥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明确市、县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增加配套资金,扩大整治成效。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项目区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污染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农村集中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二、工作目标

围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建设目标,采取“抓点、带线、促面”的方式,通过2010~2012年3年整治示范项目实施,使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示范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

经过整治的示范项目区应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

——村庄整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生活污水采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60%。

——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设施,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70%。

——加快“一池三改”建设,沼气入户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沟、渠、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庭院、庄点绿化美化率达到80%以上。

——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根据自治区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相关村庄建设规划,确定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区域为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涉及22个市、县(区),约300个集中连片项目区、800个村庄,受益农民110万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资金安排

示范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共同承担,2010~2012年3年时间投资10亿元开展示范工作,其中中央财政投入6.5亿元,自治区配套3.5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全部承担)。项目资金分3年安排,其中2010年3.75亿元;2011年3.25亿元;2012年3亿元。

五、实施步骤

2010年制定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方案,安排部署各项任务,组织审查各地的具体方案,下达项目投资计划。2011年和2012年,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的年度任务安排,结合我区沿黄城市带、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3个区域村庄规划实施情况,分年度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制定示范项目建设有关政策,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对示范区域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并进行考核评估,组织项目的科研、论证、报批、监管及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区各市、县(区)要逐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赢得当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2.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考核体制。项目建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和进度等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全面组织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制度保障 .

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和审计核查制等制度,切实做到规范、高效管理,确保项目成效。

1.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全面负责,全程进行管理。

2.实行招投标制。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应委托具备工程招投标资格的机构,根据项目规模、功能及项目难易程度、技术含量等,择优选定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工程中如组织当地群众施工的简单土方等工程,可不进行招标,直接委托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3.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单位要依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进度、资金和质量控制,规范合同和信息管理。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工程任务完成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署意见。未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合格意见的,不得拨付工程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实行合同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对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施工、审计、测绘、评估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要求,全部开展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5.实行公示制。项目区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对项目基本情况采取公示制度,征求群众和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各项目区片设立固定公告牌,并通过公众媒体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总投资、主要建设工程、建设工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联系方式和公示时限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实施等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反映。

6.实行审计核查制。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对项目竣工进行审计,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三)资金保障

1.落实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予以落实。鼓励市、县(区)增加配套资金,扩大项目成效。

2.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资金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擅自调整、修改项目预算,更不得超预算开支。要注重发挥当地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作用,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

3.实行联签审批制度。项目资金坚持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质量拨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费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和农户,管理费用实行预算控制、据实列支、领导审核、统一结账、集中支付。通过招投标由施工企业施工的,由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等审核、复核后财政部门统一支付。对村民施工的,由各村负责人会同村民代表、监理单位、项目办现场勘验,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完成工程量,项目办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四)技术保障

1.成立项目专家技术咨询和验收组。自治区组织成立由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解决项目区内实施的技术问题,编制规划方案,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示范建设工作,实现质量、投资、工期控制目标,参与项目工程的各级验收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各市、县(区)参与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充分发挥各类技术服务部门的优势,联合各类技术部门力量,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特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项目区采取“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方案编制方式,科学编制符合实际,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有序实施。

3.建立项目建设动态监管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项目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要建立项目建设动态监管体系,为项目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确保项目建设发挥应有的功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管护中,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开展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咨询工作,确保集中连片村庄整治效果,实现项目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项目建设规模较大,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对于环境、社会效益进行追踪问效,确保项目功效及时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