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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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1

一是理顺完善了区级监管体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工商、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24个部门和全区12个镇办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核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建立了层级明晰、职责明确的区级监管体系。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济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肯定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2

一、加强职责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加强职责管理是保障行政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工作。从行政管理角度看,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着特定职责,明确、具体的职责界定是一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从机构编制角度看,职责是机构设置的依据,机构是职责实现的载体,而人员编制只是职责履行的保障手段。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把职责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规定制度,将“三定”作为各部门履职的基本规范确定下来。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领导职数核定都以其承担职责的范围和内容为依据,职责管理成为机构编制工作基础中的基础。

第二,加强职责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到政府职能转变上来。2004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十报告更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是界定好部门的具体职责,坚持“职能法定”和“有限职权”原则,依法分权、依法履职、依法担责,通过科学界定职责厘清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划清与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界限,职责的有效管理自然成为依法行政得以实现的条件。

第三,加强职责管理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十六大以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核心目标。十报告强调“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鲜明特点是精简高效,做到“精简”必须不断对政府自身进行调整和优化,整合相同和相近的职能,减少机构个数,降低行政成本;做到“高效”必须加强职责的科学配置,减少职权冲突、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问题,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职责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部门职责分工更趋合理,尤其是“大部制”改革以来,职责界定和调整逐渐科学。但是,职责管理工作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后于人民对服务型政府的期待,实践中还有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责界定和职权划分不尽合理,权力配置缺乏科学性。长期以来,部门职责都是根据行政层级关系从上到下加以制定的,职责界定主要有三个依据:一是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二是党和国家的政策,三是上级政府或部门的系统内政策文件。从法理上讲,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职责才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而政策文件和上级授权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有时可能出现职权冲突和法律上的缺陷。目前部门职责界定不尽合理的原因,一是规范部门职责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条文界定不够清晰。二是省、市级以下缺乏专业的研究队伍,职责界定往往套用上级文件,很多部门间的职责没能及时界定和厘清,造成部门职权的越位、缺位、错位。三是各部门仍习惯按照系统内文件和惯例履职,规范化、法制化意识淡薄,有时出现部门之间争夺职权、推卸责任等问题,权力配置难以科学化。

二是各级各部门对职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监管工作缺乏权威性。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三定”方案是部门履职的基本依据。但长期以来,“三定”规定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对于“三定”规定事项未能及时贯彻执行,需转变、调整和加强的职责长期得不到落实。一是因为 “三定”的法律性质和约束机制未明确,很多部门和领导认为“三定”只是一般的“规范性文件”,而且缺乏监督制约的硬性规定,导致效力和约束力不足。二是编制部门履行职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依据的法规政策较为笼统,实践中对各部门执行“三定”的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只能从面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缺乏独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和监管权威。

三是条块分割及条条干预,造成职责体系中“权、责、利”缺乏匹配性。我国行政体制是纵向层级制和横向职能制的结合,纵向层级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构成了完整的职责体系,但实践中却存在职责划分和权力配置中的“条块”矛盾。一是机构设置大都上下对口,职责界定看不出性质差别和责任归属,一件事省管,市县也管,“条条”管,“块块”也管,客观上给上级部门干预下级事权留了口子,“条块分割”、“收权留责”现象就容易出现。二是政府间职权划分不够明晰,职责调整程序不完善,职权的上收和下放表现出较强的趋利性和随意性,有时受领导个人的影响,上级部门擅自“割据”行使下级职权,造成“权在部门、事在基层”、“权在市里、利在县里、责在镇上”等现象,层级间职责体系缺乏稳定性,基层政府权小、责大、财弱,权责不相称。条条干预和条块分割,已经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巨大障碍,使职责管理工作较为被动,阻碍了科学合理的权责体系的建立。

四是职责调整及冲突化解机制不完善,职责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缺乏适应性。组织行为学认为,任何组织都是自身与环境相适应的产物。作为一个开放性、综合性组织,政府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适时进行结构调整和功能转换,部门职责也需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近年来,虽然部门职责调整优化的速度加快,但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三定”出台后往往几年不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及时、明确的依据和职责划分,造成有些问题“无人管”、不知该“怎么管”,而有些问题“谁都可以管”的局面。二是部门职责冲突协调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相互争夺界定不明的“边界性”权力,为谋部门利益擅自扩大职权范围,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提升,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对策建议

第一,修改完善机构编制监管法规,提升职责管理的权威性。目前,机构编制法规体系中缺少关于部门职责管理的具体内容,监督检查也往往只重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而忽视了职责履行,可操作规范和权威性政策、法规的缺乏,使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管理较为困难。建议从中央和省、市开始,探索制定部门职责管理专项政策法规,将职责管理作为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针对“条条干预”出台更严格的问责机制,各地也应制定本地区部门履职监管细则,明确赋予机构编制部门履职监管权和考核评估权,提升职责管理权威。

第二,建立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职责管理制度化。职责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推行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既是编制部门的责任,也是保障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目前,政府职能转变难,公共服务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部门履职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三定”规定对部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不明显。只有实施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才能使“三定”规定真正得到落实,还可通过监管了解部门职责运行的全过程,有利于明确履职重点、纠正履职偏差,为职责的调整、撤并提供依据,实现职责体系更健全、职责分工更合理,从而发挥政府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建议各级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健全长效监管和问责机制,使履职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第三,改进政府和部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职责管理规范化。当前,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考核较偏重经济指标,公共服务和社会评价性指标相对较少,考核评价中对量化指标要求多,而对职责履行这样难以量化的内容不够重视,政府“公司化”和部门“利益化”现象,导致公共服务职能弱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较为重视,但机构编制部门一直未被列入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履职监管缺乏支持,导致监管工作长期缺失,影响政府绩效的提升。建议完善部门考核体系,将部门履职社会性评价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3

根据《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赴上海市考察学习的通知》精神,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很荣幸地代表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随队到上海市考察学习了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现将考察学习期间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为学习借鉴上海市环境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上海——云南2009年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2009年6月7日—1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前往上海考察学习不同行业现场执法特点、技能与技巧以及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措施及方法。在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活动中,主要参观考察了白云港污水处理厂、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海化工区(赛科)、太古升危废处置单位和上海市环保局在线监控中心,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执法交流座谈,在座谈会上,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就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及环境执法理念向我们作了详细介绍,云南方就有关排污收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解、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稽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及如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到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感受到昭通与上海市之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也进一步增强了我认真履职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升了我的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思路以及业务素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二、考察学习所取得的收获

通过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的广泛学习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执法理念有几点值得我在今后工作中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了一个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现有编制61人,有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综合执法科、热线科、稽查科和法制科共一室六科,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设置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总队长负责全总队的工作,两位副总队长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督促落实各自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责任到人,责任科室领导负责科室工作的具体督办,科室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确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主题,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确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召开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细化监察”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了部门职能调整组合,组织开展了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加强了全体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辖区内推行了精细化监察和实行了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取证、制作笔录等公文文书,就如何解决环境监察和工作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探讨,在全市尝试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成功地打造出了上海市环境监察的声势,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三)注重打造一个环境执法品牌。一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立足点,通过媒体曝光和加强后督察等执法手段,实行执法建议书制度,逐步解决了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的问题;二是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试行精细化监察和开展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采取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以关注民生改善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注重环境执法规范化和解决单为环境而的问题;四是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结合点,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尝试公众参与执法,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五是以注重素质培养为支撑点,开展执法交流和撰写调研报告,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落实环境稽查制度和体现政风行风,逐步解决了个别人员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三、通过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照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也还存在创新精神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要注重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在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增强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在两位副支队长的协助下,充分调动全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环境稽查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等实战演练,逐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相关培训手段,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业务技能,逐步扭转个别人员履职不主动的问题。新晨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局党组为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以便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006年9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并以昭环通[2006]32号《关于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通知》行文各县区环保局)。二是借鉴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实行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和推行的精细化环境监察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解决环境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4

一、考核范围、分类及内容

(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范围涉及安全生产其他分管负责人。

(二)、分类: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及对安全生产履职要求不同的情况,按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辖区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协助管理等四种类型。具体分类为:

1、辖区管理类。具体包括: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参照考核的__、__2个工业管理区。

2、监督管理类。具体包括: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农机局、地矿局、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养护公司、地方海事处。

3、部门管理类。具体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物资局、粮食局、商业局、二轻局、外贸局、广电局、体育局、农业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火车站。

4、协助管理类。具体包括:市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总工会、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上述所列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单位职能变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分类调整;未列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增列。

(三)内容:安全生产履[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网址为-未经过文秘站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职考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主要考核各单位及其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隐患治理、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事故控制和履行协助管理义务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指标和评分标准,按《南康市安全生产履职分类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实施。

二、考评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实施,从四种类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履职年度时间指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年度时间从有关规定。

(二)、考核分单位考核和责任人考核,采取单位考核与责任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考核分自评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责任人考核只作自评,不另外进行组织考核。对责任人考核的等级评定参照单位履职考核的情况进行。

(三)、安全生产履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依照《考核表》加、扣分。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三、考评程序

1、自评。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在20__年1月6日前,撰写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责任人述职报告,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并量化自评得分。

2、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开由有关部门、企业人员参加的[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按照《考核表》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作出量化评分,并提出改正意见。对各考核单位有“日常考核”项的考核工作,由市安委办综合年度内各考核情况,按加权平均方式考核量化评分。

3、评定。市安委会负责召集各考核小组组长召开考评工作会议,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履职等级作出初定,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划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0~90分(不含90分)的为达标单位,60~70分(不含70分)的为挂牌警告[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责任人考核结果以上述对应分数分四个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对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的责任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被考核单位或所监管职责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奖)资格,并对考核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或不达标单位的;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5

一、突出“三个防范”,健全教育引导长效机制,巩固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牢固确立长期抓、抓长期的观念。有鉴于此,该局紧扣“健康人生、忠诚卫士”主题,大力开展作风系列教育活动,做到“三个结合”。

1、把思想教育与铸钟示警结合起来,防松散。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渗透功能,在全局大力组织开展了荐书读书思廉、征集廉政格言、张贴廉政警句、观看《检察官说法》和邀请创业者举办特别党课、心理学家讲述心理健康、系统内外人员召开“作风建设恳谈会”以及深入社区、农村和群众家庭走访等系列活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引导效果,让大家在“看、听、讲、访”中感悟、思考、剖析和探讨人生。正确对待职务升迁、岗位变动、福利差别等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激励大家自勉、自励、自警、自重,有效地筑牢了思想作风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2、把思想教育与启发自觉结合起来,防放任。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基层分局班子成员凭吊革命先烈,在烈士墓前举行“守护心灵底线,践行八荣八耻”的集中宣誓和“书写健康人生。争做忠诚卫士”的签名仪式,并将签名横幅悬挂在机关会议室,启发大家自觉增强奉献意识,做到常对照、常检点、常进步;在全局组织开展了“健康人生、忠诚卫士”征文活动,启发干部职工提升作风建设要求,实施自我修整、自我完善,上至局党组成员、下至一般干部联系思想和岗位实际撰写征文199篇,使系统上下在组织活动和自觉启发的互动中,提升了自我约束的能力。

3、把思想教育与纠偏堵漏结合起来,防回潮。制定出台了“坚持诚实履职,反对工作漂浮;坚持进取有为。反对贪图安逸:坚持优质服务,反对敷衍塞责:坚持依法行政,反对主观随意:坚持公开透明,反对为我所用:坚持令行禁止,反对自我松懈:坚持关爱集体,反对事不关己:坚持增智提质,反对得过且过”的“八坚持八反对”作风建设的标准,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查、找、析、帮、点、评、整作风建设系列活动,形成书面整改材料,作风建设再掀,有力地促进了作风建设思想基础的进一步提升。

二、破解“四个难题”,健全行为规范长效机制,巩固全面履职的作风基础

在实现“四个统一”工作进程中,破解履职“作风不实、质量不高、能力不强、效果不佳”的问题,是作风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对此,该局以规范为突破,狠抓诚实履职作风的建设。

1、构建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提升履职标准。在基层分局,统一施行标准化管理,设立了法制员、登记注册员、经济户口巡查监管员、执法员、兼职调解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六大员”职位,对每一个职位工作职责、权限、标准进行全面界定:在机关按理顺事权关系、明确职位标准的要求,设立了23个职位,并紧密联系工商职能的新变化、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进展,制定了《职位说明书》和《岗位认责说明书》。通过标准化管理的推进,加大了工作责任落实力度,规范了机关与基层、科室与科室、分局内部之间的各项工作流转,提升了工作运作质量。

2、构建全方位的评价体系,提升履职质量。履职的质量决定于履职的过程。该局坚持“可操作、重过程、抓细节、便考核”的原则,出台、修订了《经济户口管理运行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登记注册质量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以块为主、相互补充、整体推进的科学履职质量评价体系。办法的实施,在全局进一步激发了依“标”行事、依“规”运作的工作热情。呈现出争先恐后、不甘落后、积极进取、追求质效的工作局面。

3、构建全方位的能力保障体系,提升履职水平。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抓手,制定出台和实施了学分管理办法,开展了各类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并围绕执法说理式工作的推行,专门制作案情模拟现场短片,组织执法单位同台竞技,以之来检验《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构建和谐工商实施办法》的成效。同时,本着抓作风、正学风的原则,强化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专人实施调研,自编了一套切合基层分局实际的业务教材,培养了一支以局业务骨干为主的师资队伍。

4、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提升履职效果。对外。以组织开展阳光执法评审活动为载体,邀请执法评审员和行风监督员实施作风建设点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社会的公信力;对内,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壮基层强班子,正风气扬正气,局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倾听呼声、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测试、现实表现测评:群众评领导、基层评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双测”、“双评”和“双述”活动,起到了触灵魂、自加压的效果,推进了作风建设。

三、争创“五个一流”,健全褒先促后长效机制,巩固部门形象的提升基础

争创一流“服务水平、执法作风、队伍素质、工作实绩和部门形象”是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实现让党委政府、企业和群众满意是作风建设的落脚点,只有切人点和落脚点的全部统一,作风建设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对此,东台工商局大力实施“考、树、推”三位一体的举措,不断提升部门的社会形象。

1、整合考评资源,促进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为全面检验作风建设工作的实效,该局研究制定了对基层分局按整体目标任务、履职质量、内部管理三块,依照3:5:2比例考核,加大了质量考评的力度和比重,降低预算目标任务考评分值:对机关科室和人员按共性课目、职位认责考核、上级局年终条线考核名次、基层分局评科室等内容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考评。同时,结合全局月度工作例会,抓住重点,实施每月讲评、季度考核,做到讲成绩不言过其实、讲问题不避重就轻、讲措施不空洞无物,确保作风建设的要求“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地全方位落实和执行。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总体目标:通过增强“五种能力”,确保实现“一个目标”。即:通过深化学习,强化组织,优化机制和量化考核等有效途径,切实增强全局的规范监管、专业监察、创新突破、履职尽责和自励自律等五种能力,确保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

20*年,全局上下要围绕能力·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在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中抓落实。

1、围绕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增强规范监管能力。要致力于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通过不断提高规范化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力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督促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快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强势推进综合治理。要适时组织力量,专题调研企业风险抵押金缴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动执行。要结合市情,抓紧制定行政执法、隐患治理以及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要继续推进阳光政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规范、高效和群众满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2、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着力增强专业监察能力。要依托新组建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切实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要通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促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前移监管监察的关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质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支队内部管理和执法监察制度。要形成规范有序、易于操作的执法工作流程,以及职责分明、监督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按照专业监察的职能定位,正确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上,真正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二是要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基础信息工作。要在进行执法的同时,做好对日常监察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的调查工作,建立基础台账,搞好企业数据库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同时建立与局相关处室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工作机制。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执法监察的实务性研究。要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高,注重执法监察业务学习和实务性研究,快速提升与执法监察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能力素质。执法监察人员要练就过硬的本领,做到既熟悉法规,又运用准确;既知道查什么,又知道怎么查;既了解行业特点,又清楚监察重点,以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3、围绕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增强创新突破能力。创新是推进工作的动力和灵魂。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解放思想,增强创新突破能力。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注意运用安全生产新的理论成果,开展各种实践调查,切实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自觉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自觉防止和克服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二是要结合“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规律性的研究,以控减一般事故、防范重大事故为目标,着手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排查治理责任的逐级落实,推动督查整改机制的形成。各相关处室都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务求探出路子,抓出成效。

4、围绕安监部门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着力增强履职尽责能力。要主动适应社会变革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在思想观念、理论素养及知识结构等方面与时俱进。要围绕部门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计划、有重点地系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监管知识,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获,着力解决一个“知”的问题。要坚持学以致用,在监管监察实践中检验、提炼学习成果,做工作的有心人,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解决一个“会”的问题。要在立足岗位职责强化实践磨炼的同时,广泛涉猎相关学科领域,不断拓宽知识面,经常性地开展业务交流研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融会贯通,着力解决一个“精”的问题。要以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管理为抓手,采取跟踪督查、分析评价和诫勉提醒等多种办法,引导全体同志致力工作推进,着力解决一个“勤”的问题。机关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党组全年的中心工作,教育和引导全体同志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团结共事,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

5、围绕安监队伍整体形象的巩固提升,着力增强自励自律能力。要坚持用“有所作为、严格执法、务实高效、廉洁服务”四个形象激励和引导全体人员,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洁意识。要按照市委“建设新*,干部要有新作风”的总体要求,采取一些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机关全体同志的自励自律能力。一是继续开展治散、治庸、治腐的“三治”活动。要通过严格工作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评比表彰等措施,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自觉防止和克服工作疲沓、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等问题,以工作的高标准力促自我加压,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恪尽职守。坚持把安全监管监察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中做实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积极响应机关节能降耗倡议,从我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支笔的良好习惯。依照局机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不合理开支。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全体同志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继续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强化外部监督,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深入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团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扎实推进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并取得实际成效,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及支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下设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能力·作风办,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局能力·作风办主任,负责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几点要求

1、要充分认识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能力与作风建设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推进。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能不能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迫切要求我们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履行好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和自身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