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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问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八)各居民委、各村屯所有规划的巷道如有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的,在x月x日之前立即清除堵塞物,恢复安全消防通道。十六委安全消防通道由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占用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カ。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居民委、各村屯、建设分局、执法分局、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形成合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群防群治。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分块立体网格化进行排査。要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居民社区、市场周边等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微型消防站、区城联防组织、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査、隐患排查。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面普查、澄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进行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要澄清火灾隐患存量,找准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宋双兴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祁亚任副组长,区防火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安局副局长魏景峰任办公室主任,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梁志宏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情况收集反馈。
三、普查范围
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整治重点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
1、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损的;
2、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的;
3、故意毁坏、占用建筑消防设施的;
4、未建立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的;
5、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合格消防产品的。
(二)建筑方面
1、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或施工中降低消防技术标准的;
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
3、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5、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三)规划方面
1、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后消防规划未作相应调整的;
2、城市建设用地未按照消防规划中消防用地分类要求落实的;
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未按照消防规划调整,规划搬迁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贮存单位未搬迁、规划拆迁或改造的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未按规划期限落实的;
4、城市消防通道未按消防规划及时打通的;
5、城市消防站规划用地未按规划预留的;
6、城市消防规划近期建设计划涉及的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购置、消火栓建设等工作未落实的;
7、城市新建、改建道路或敷设、改造给水管网时未同时建设市政消火栓的。
(四)区域方面
1、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2、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群,城镇集经营、住宿为一体的“二合一”商业店铺,城乡结合部的小加工、小炼油、小娱乐、小网吧、小作坊等个体私营单位;
3、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留宿人员的;
4、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住宿场所及出租屋消防安全状况。
五、职责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普查。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教育部门重点普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卫生部门重点普查医院及附属院校;文化部门重点普查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点普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单位或场所;建设规划部门重点普查涉及城乡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消防部门重点做好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领域的普查整治;无主管部门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公安派出所重点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三合一”及“二合一”场所、小加工、小炼油、小娱乐、小网吧、小作坊等进行普查。
六、整治措施
对于普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督促整改。
(一)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二)区政府对公安机关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接报后10日内做出决定;对公安机关依法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接报后7日内做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
(三)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优先安排拆迁、改造。
(四)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分别吊销有关证照。
(五)对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对集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多合一”厂房,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打通疏散通道,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留宿人员,要立即清理。
(七)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不履行组织、引导疏散义务等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从重处罚,坚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
1、安排部署。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的安排,结合实际,制订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组织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
3、宣传发动。我区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至年2月)
1、自查整改(年11月)。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停止使用。
2、全面普查(年12月至年1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澄清本行业、系统属于普查整治范围内单位或场所的底数,登记造册,逐一进行检查。区政府对本辖区无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普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的火灾隐患进行普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
3、监督检查(年2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应责令重新进行普查整治。对未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
区政府要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普查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普查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以迎接省、市政府3月下旬的验收工作。
八、工作要求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切实贯彻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在市党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物业管理职能作用,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个体经营户等各方面力量,采取日常检查夯实消防基础,集中检查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跟踪问效落实各方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
组 长:朱xx
副组长:陈xx
成 员:各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李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总结上报送相关信息。
四、工作步骤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各物业所要结合本所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股室、物业所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要会同消防部门对辖区市场内消防产品销售店铺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产品以及电暖气、电热毯及其他取暖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其他各类取暖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产品和各类取暖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市场内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股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切实营造安全的办公环境。
(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 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针对冬春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2.积极参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全系统每个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做到“一配合三不准”,积极配合参与所在社区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不准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停放车辆;不准在楼梯间、地下室过道停放各种车辆、堆放杂物;警示教育家庭未成年子女不准在电缆井、管道井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共筑家庭防火安全基石,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做出贡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综合股要领导督办,跟踪问效,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和设备,握指成拳,狠抓落实;属于部门配合性工作,要全力配合,共同筑好防火安全屏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市局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
4.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
5.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抓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档案建设;
10.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
(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检查
第十一条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实
1.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
3.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
5.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实情况,
7.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9.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
11.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2.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12.其他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村(社区)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挡,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每家每户的电气线路是否配套到位,对用火用电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5.对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援助措施是否落实;
6.对配备的装备器材每日进行检查是否随时能投入执勤战备,每周进行一次试车试泵,对检查和试车试泵情况登记造册;
7.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章档案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档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消防领导组织的文件,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2.消防专项规划;
3.辖区内消防管理网络体系名册、“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
4.消防应急预案;
5.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场所名册;
6.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9.消防检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和相关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其他有关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村(居委会)有关消防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名册;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四)村民(社区)防火公约;
(五)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记录;
(六)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计划及总结;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员名册;
(九)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人员名册;
(十)村(社区)消防规划及其他有关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乡镇(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队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消防器材和装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新建、改建自来水管网和道路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加强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每个村(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对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全面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绳(三层以上配备)、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督促出租人(单位)和承租人(单位)签订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展“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严禁各企业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确需合用的,应进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经审核(备案)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经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队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条各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乡镇(街道)建立“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
发生火灾后,村(社区)必须立即组织义务(志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六条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广大村民(居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三十七条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机构的委托,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报告。对、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可按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消防工作制度,有关规范性检查意见书由消防部门统一。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5
一、总体目标
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长关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胡斌市长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警示约谈、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桥粱涵洞、水利设施、民爆器材、旅游景点、校舍校车、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大型游乐设施、活动场馆、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专项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思想认识方面
1、査领导思想认识
检査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查安全监管干部思想认识
检査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包括企业)是否将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心存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经验主义等错误的思想认识。
3、查一线员工思想认识
检查企业安全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侥幸不顾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关已漠视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质偏低不懂安全的现象、是否有经验主义不要安全的现象。
(二)责任落实方面
1、查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落实。
查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中规定的各项责任。
2、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省《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3、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查企业是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以化工、医药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设施监管,加强储罐、仓库、窨井、污水池等重点部位和硝化等关键装置检查。严格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等环节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继续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把关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监管。(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2、道路交通。深刻吸取温岭“6·13”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紧盯客运车、旅游车、校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惩“三超一劳”等违法行为;抓好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改造,加强驾驶员应急能力培训。加强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弯道、涵洞、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区交通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加大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等10类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等部门配合)
4、金属冶炼。全面开展以钢铁煤气企业为重点的金属冶炼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三同时”手续,落实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重点排查中毒、室息、灼烫、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和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提高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5、校舍校车。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和幼儿园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落实对B、C类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充分考虑暴雨、雷电、大风等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组织全面检査,逐人、逐车、逐企、逐校、逐路开展“拉网式”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超员、超速行驶,坚决取缔黑校车营运。严厉打击校车无证、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6.水利安全整治。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旅游。加大旅游景点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重要景点和餐饮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景点水上安全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危险地段安全措施,确保旅客安全。(区文旅局牵头,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配合)
8、其他行业(领域)。城市执法部门要对“地摊经济”进行规范引导,防止出现因摊位摆放影响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其他行业,也要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至30日)。各部门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区安委会将对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要派出暗査暗访组,对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从严从重惩处。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活动开始阶段组织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査活动进行抽查检查。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区安委会将组成复查验收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复查验收方案另行下发。各部门也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企业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各部门要责令其停产“返工”、“补课”。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复査验收组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活动结束阶段,区安委会仍将组织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区安委会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各位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在活动开始与结束阶段组织各位副组长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参照区安委会的做法,组织实施此次大检查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责任落实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监督检査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
(二)提升监管效能。要按照“4个100%”(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要求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査、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坚持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凡是发现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一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排查;对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和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汛期监管。暑期、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高温、雨季等安全检査和应急管理,把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作为隐患排査整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密落实高温作业和汛期防洪、透水、坍塌、溃坝、泥石流、雷电等安全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督促企业妥善管理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落实防范雷击措施。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预警通知,加强安全监控。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6
区安全工作考核小组同志:
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对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我街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做好“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街道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与各社区、各科室签订《x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x月起,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在街道年初印发《__街道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__街办发〔20__〕17号)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__街工委〔x〕x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细化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的安全工作,对具体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进行分工。从“属地”和“行业”两个范畴对负责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行政监管,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责任人和应履行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
(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各项工作部署
按照全年安全工作专项目标的要求,街道每月定期组织召开x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社区、各科室,分析研究当前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并根据各种专项活动、任务的要求,对本月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遇到突况和安全事故时,街道立即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突发事件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并根据具体实际,提出解决措施,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并立即贯彻实施。
(三)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街道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时反应突发事件情况。在安全生产检查、复查时做好检查记录、图片资料收集,定期上报安全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信息。同时建立安全工作规范化要求的各个台帐,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属地监管单位、重大危险源档案及消防工作基础数据台帐,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今年我街道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及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业监管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部门委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辖区各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引导其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同时,今年街道积极开展辖区火灾隐患普查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行业、辖区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并对整治情况按时复查核实。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年初,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可能进行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许可条件和存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在排查中发现并查处了x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震后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5.12”汶川大地震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地震灾害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制定了排危查危实施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各社区积极配合街道,对辖区内受灾企业、学校
幼儿园和农房等房屋建筑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排查出受地震灾害影响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农房x户,在检查中街道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保障整改施工安全,严密防范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并指导帮助各单位抗震救灾和恢复生产。经过不懈努力,各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受损企业已全部恢复生产。
(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五月起,我街道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我街道结合“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活动开展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督查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辖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地震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查处安全隐患x起,下达整改通知书x份。
(四)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
“五·一”及国庆节前,我街道会同区相关部门对车站、学校幼儿园、专业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辖区内生产型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及国庆期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铁路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机关单位x家;存在隐患的单位x家,其中责令立即整改x家,发出整改通知书x份。
(五)夏季及奥运期间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夏季,街道对辖区游泳场所以及房屋拆除、露天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的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情况进行了检查,维护了高温酷暑期间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奥运期间,街道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了西华街道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加油加气站、纸制木制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六)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
__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后,我街道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立即开展了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安全大检查行动。x月x日起,街道领导带队对辖区内x家建筑工地、x家拆迁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梳篦式地排查整治,重点对施工单位的三级教育、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起重设备、防垮塌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垂直起降设备安全拆除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从资料补充健全、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两大方面进行整改。后期,检查组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看,施工单位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及时消除了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管理。
(七)“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街道特制定__街道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月x日起,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国有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小型生产加工企业x家,国有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时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及时消除了隐患。
(八)今冬明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中
x月起,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及我市城区实施“禁改限”的特点,街道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小分队,认真布置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并针对我辖区属涉农街道,闲置厂房较多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使用摩尔炸药探测仪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辖区今冬明春的安全形势稳定。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街道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日”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五进”工作,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标识。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单位、机关人员参加区安监办、消防大队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及系统消防安全培训,并每月定期对社区安全员、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1次消防夜校培训。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街道及各社区共设立x个宣传点,发放x份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x幅,解答群众安全生产问题x人次,发放宣传挂图x套,设立宣传栏x个、宣传展板x个。x月x日,区级有关部门在我街道办事处开展“阳光政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经验,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安全工作的广泛性,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通过全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了辖区内存在的安全消防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辖区机关单位安全行政监管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
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x年,我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检查排查力度,确保辖区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