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学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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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学论文

新经济学论文范文1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新经济学论文范文2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全球范围内以失败告终,替代性思想迅速涌现,在这些替代性学说中,以欠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的新李斯特经济学日益得到人们的认可。同李斯特经济学一样,新李斯特经济学以国家为基本分析单位,是一种典型的民族主义经济学,代表人物主要有张夏准和赖纳特。该学派坚决反对新自由主义及其全球化,主张应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实行贸易保护,同时将贸易保护的范围由制造业扩展到农业、服务业、技术和金融等领域。在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方面,新李斯特经济学对开放创新提出质疑,主张只有加强国内主体研发实力、推进共谋型技术创新才是根本出路。同时,新李斯特经济学还强烈批判全球工资套利及美元霸权,主张货币国定论,认为只有提高国民实际工资及拥有完整的货币国家才是国家利益的核心所在。而与李斯特经济学不同的是,新李斯特经济学弥补了李斯特经济学缺乏一般理论解释的遗憾,对经济活动提供了演化经济学的理论解释,使得新李斯特经济学不仅适用于欠发达国家,同样也适用于发达国家。同时,新李斯特经济学也极大地丰富了李斯特生产力理论,摆脱了李斯特经济学将国民财富源泉限定于制造业的局限性,充分认识到价值链高端环节对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创新性指出欠发达国家应直接从低端价值链向高端价值链跃升,而非赶超。

二、新常态下新兴经济体转型发展面临的困境

新常态下,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日益增加。外部环境的恶化,加之受增速放缓影响而愈发凸显的国内结构性矛盾,新兴经济体转型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国际环境带来的转型发展困境

增长乏力将是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新常态,为寻求新的增长动力,发达国家纷纷推行“再工业化”,减少经济活动的外包与离岸生产。受国际需求减少影响,以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为发展动力的新兴经济体,将遭受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出口贸易减少、国内失业率大幅上升等严重冲击。随着全球分工的不断深化,依赖廉价劳动力发展起来的新兴经济体,将陷入“保增长”还是“调结构”的两难境地。同时,美欧日等国发起的量化宽松政策,加深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新兴经济体政策调整难度加大。随着美联储量化宽松政策的结束,新兴经济体国内资本外逃、金融动荡、通货膨胀居高难下等都将加大新兴经济体政策落实的难度。除此之外,国际安全形势动荡不安,地缘政治风险不断加深,也使得新兴经济体陷入了“促增长”、“防风险”、“保稳定”的多重困境。

(二)内部环境带来的转型发展困境

受危机影响,新兴国家经济发展遭受重大打击,增速放缓,以前经济高速发展掩盖下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收入结构等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新兴经济体迫切需要抓住全球结构调整机遇,实现经济社会转型。但从整体来看,新兴经济体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仍相对滞后。新兴国家工业化模式多以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依靠廉价劳动力带动经济增长,工资水平受到国内、国际两方持续挤压,内需难以扩大,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同时,低端产业的长期发展、内外需求的萎缩,也使得产能过剩难题愈发突出,亟需为高端产业发展腾出足够空间。作为后发国家,新兴经济体还存在资本积累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教育普及率较低等问题,转型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人力资源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破解新兴经济体转型发展困境的对策建议

要破解新兴经济体转型与发展困境,必须坚持“四个更加注重”。

(一)必须更加注重生产活动的本土化,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

新李斯特经济学认为,离岸生产及外包活动不仅造成发达国家产业空心化,还会使得发达国家及欠发达国家国家利益均严重受损。新兴经济体要想成功实现经济转型和发展,就必须在坚持国民经济优先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去全球化”,积极实施进口替代战略,优先发展本国工业,再配以严格的关税保护,为本国工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提高跨国公司离岸生产及外包活动准入标准,减少外商直接投资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保证国民经济的独立性及完整性。

(二)必须更加注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护,实现向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跃升

新李斯特经济学主张,欠发达国家应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实行贸易保护,以构建完善的工业体系。新兴经济体要想成功破解转型难题,就必须在保障粮食安全、工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考虑到全球分工对新兴经济体幼稚产业的毁灭性影响,新兴经济体必须加大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在不妨碍新式设备和现代化生产资料进口的基础上,加大关税保护力度,以经济活动质的提升对冲量的下降,实现向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跃升。

(三)必须更加注重发展全民教育,为国内结构调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新李斯特经济学认为,在国际分工深化的背景下,建立报酬递增的高端产业部门,离不开技术创新、教育事业的支持。新兴经济体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势必会对技术人才存量、劳动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新兴经济体要想实现更高质量的经济转型与发展,就必须大力发展全民教育,提高教育普及率,增加教育财政支出,加大对国内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切实提升工人素质,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同时以坚实的人才储备,迎接新一轮经济长周期的挑战。

(四)必须更加注重捍卫国家货币金融,增强抵御金融冲击的能力

新经济学论文范文3

(一)环境艺术设计教学的实用性原则环境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实用性主要体现在环境艺术设计与行业客户经营管理、产品及艺术品市场、材料应用、工程建造等相关知识及经验的整合。传统设计培养方案中只注重设计基础理论填鸭式的讲授,或者偏重绘图技能及绘画造型能力的培养,学生并不能充分了解知识在今后实际工作中的作用。造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时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例如,在行业客户经营管理方面,如果设计师不能系统分析客户所经营场所的销售方式、管理模式、对消费人群的心理体验的预期的判断,单纯的靠设计的基本空间理论去思考问题,就无法适应特定行业和人群的市场需求。

(二)环境艺术设计教学中创新性原则在环境艺术设计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应是我们教学的首要目的和任务。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说在传统应试教育体系中重视和实施得不够,而环境艺术设计这一专业又是非常强调创新性的。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环境艺术设计教育中只重理论灌输和单纯绘图技术的传统观念,真正把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创造性思维的训练落实到专业教学工作之中。

二、综合类院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创新培养探索

(一)首先明确作为学生在学习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几大知识点:1、设计程序和设计方法的掌握和运用。首先设计程序是设计得以实现的保证,设计程序是否科学对方案的实现和完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很多学生往往迷信电脑软件的功能,做方案直接就使用CAD绘制平面布局,大家都知道,在方案从无到有,从粗糙到修改直至完善是一个很曲折的过程,运用手绘绘制草图方便快捷,而电脑大家都知道任何一条线条的出现都需要操作命令来执行,其效果模式化严重,创新效果可想而知。其次,教师在教学内容和设计方法的不断更新上还需要与时俱进,学习国内外优秀的设计基本理论,掌握国内外前沿设计趋势,并将其运用到课堂教学之中,并且保证先进的设计方法在后续的每一次的设计实训项目的实践中都能够反复应用、体会和拓展。2、设计思维表现工具的掌握,即手绘表现技法和电脑效果图。现在学生在手绘技法和电脑图的重视中往往一边倒的情况,要么重手绘,要么重电脑。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2000年对全国室内设计市场的调研,当时全国的室内设计师有20多万人,虽然近年来没有公布从业者数据,不过已经十三年过去,这个人数预计不少于40万,并且人数仍在逐年增加。学生在就业压力之下,为了短期之内就能找到工作,选择电脑图表现的往往占多数,对于此,教师应该强调二者缺一不可,环境艺术设计思维的过程就是将想象语言表达的设计要求表现为视觉空间形象的过程。手绘技法是设计师做设计过程中,快速的捕捉并表达出来的一种手段,是设计师个人艺术及设计修养的体现。环境艺术设计的过程是也是通过设计要求的解释来进行范畴重组的思维过程,这是一种限定或修饰附加的过程,并通过草图推进等形式对其解释的外在化形式加以探寻,以最终以某种有形物的方式将其表现出来。3、眼界的提高,在教师的引导下逐渐掌握识图、读图、辨图的能力。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够胜任各种从简单到复杂项目设计的有创新意识的设计师,而不是简单照抄照搬、“人云亦云”的复制者,真正的设计师应该具有独立的创新思维、具备解决问题、独立思考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应是大学教育的本质内涵,最简单的关于设计的定义就是一种“有目的的创作行为”,通常指有目标和计划的创作行为活动,在艺术、建筑、工程及产品开发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设计的本质是创造,设计活动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行为活动过程。要想创新,必须要有一定量的积累,这个积累即是大量的读图、识图、辩图。很多学生对于作品没有基本的鉴别能力,这个就需要教师耐心引导,这个过程是一个量的积累,只有能很客观的评判出一套作品的优缺才能将个人的审美情趣定位在高水平设计要求上。4、了解并掌握必要的施工工艺和材料知识。作为一名室内设计师如果不懂工艺,不认识材料,就完全等同于“盲人摸象”、“纸上谈兵”。设计方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及是在施工现场将设计实施出来,设计方案在纸面上看再完美,在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技术实现不了或是浪费材料造成预算的增加等都是不可取的。经常听到没有多少经验的设计师抱怨自己的“好设计”被施工人员和甲方改的乱七八糟。随着时代的发展,施工工艺和新材料总是在随时更新,都在朝着“更环保、更经济、更美观”的方向发展着,作为一名未来的设计师,及时更新自己大脑的资料库是必须的。

(二)教师应该身体力行,多带领学生实地考察、调研。做设计其实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要解决问题则必须要运用恰当的方法,但在这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了解问题,了解同类问题的现状和历史。这就需要教师带队实地考察,比如在每开一门新课时都鼓励学生亲身体验空间、场所,观察空间的形态和风格、饰品的衬托、灯光对于场所氛围的营造、材料的质感、肌理等细致的表达等。针对我们综合类院校学生的特点,教师只有多做、多说,将问题点透、说明,学生才会理解。

(三)积极开展模拟设计公司的工作室实训课程。学生在安逸的校园学习,惰性极强,课堂上讲课走神,做课题训练中磨洋工等现象恐怕存在大部分高校的课堂中。对此,我们可以适时的将设计公司工作模式引入到课堂上。“工作室”模式最早产生于德国的包豪斯设计学院,将传统的手工作坊应用到课堂之中[3]。比如我们可以将课桌椅按照人员分组的情况进行重新组合,每组都是一个项目小组,组员轮流负责当项目负责人,负责进行项目的组织、执行、汇报和总结等,教师作为“设计部经理”,对各组方案在开始和过程中多次组织公开评判、讲解、并提出修改意见,并鼓励组与组之间互相提出意见和观点,并最终选出公认的优胜组。此方法在作者本人的课堂上经过多次应用,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四)学生优秀作品的展览和收藏落到实处。在学生学习期间,学生花费大量精力、财力、物力等完成的作品正常来说都需要得到别人的肯定,专业应该制定一份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留校作品的标准、留校作品的存储、留校作品的更新等,鼓励学生认真完成每一次的作品,尽力做到最好。

三、结语

新经济学论文范文4

一、课例单元基本情况介绍

《环境工程学》课程是环境类本科院校环境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通常开设在第六学年,授课对象是三年级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此前学生学习了《环境学概论》等基础课程,具备了环境学的基础知识,对工程设计接触较少但却充满兴趣。本课例设计内容节选自高等教育出版社“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本节课程为环境工程学第二篇“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的核心教学内容,旋风除尘是主要的颗粒物控制工艺之一。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认识旋风除尘设计参数的含义和正确应用;能力目标:能正确计算、合理设计旋风除尘器;情感目标:培养严谨的学习态度、强化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目标立足于学生对旋风除尘器设计各重要参数的认识和设计,培养其应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提高学习的积极性。教学重点是旋风除尘器各部分尺寸比例、压力降、捕集效率;难点是学生能熟练的完成旋风除尘器的设计及选型。为了达到教学目标,突破重点、难点,课题制作小组采用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方法,基于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对课例单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

二、创作思路

除尘工艺设计课的教学内容枯燥、计算烦琐、讲述内容较多,学生的兴趣很难被调动,讲授法效果较差,因此本着“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本节课采用任务驱动法、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启发式教学法、发现法、讨论法、对照讲解法等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法,以启发式为主导,利用动画对照讲解,观看实物照片,检索工艺设计国家标准,学生采取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方式,完成简单旋风除尘器设计的任务,充分调动学生的认识趣味,丰富空间想象力,将复杂的问题清晰化。在教学中采取自主学习策略、运用专业技术指南等引导学生自主完成旋风除尘工艺的设计及计算过程,培养学生形成咨询计划实施检验的设计能力。

三、设计内容介绍

(一)布置任务

任务驱动法课堂教学的特点就是教师一上课就布置课堂任务,本课例任务为:设计简单旋风除尘器。根据已知参数,计算和选择相应尺寸、除尘效率等。用提问、设问、反问的形式进行师生互动,能为学生提供体验实践的情境和感悟问题的情境,围绕任务展开学习,以任务的完成检验和总结学习过程,改变学习状态,使学生主动探究、实践、思考。

(二)复习回顾知识点

要完成以上课堂任务,必须用到之前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教师通过视频和图片,生动展现旋风除尘的原理,影响除尘效率的因素以及相应的设计参数,包括颗粒的分离直径、半分离直径dc、捕集效率等。生动逼真的网络动画资源应用到课堂教学,既能直观地回顾所学知识,更能加深学生的印象,提高学习兴趣。

(三)使用网络资源实例导入课程主题

教师继续播放信息化教学资源,利用视频短片“冲泡茶叶”、“神奇拖把”这些生活常见的现象来设问:视频中的现象源于什么原理?辅以大量图片资源,教师加以提示。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引出旋风除尘如何达到除尘的目的。

(四)任务实施

分组教学,每5人为一组,组长负责,相互提问、讨论、分工计算和选型。教师负责解释疑难问题,掌握学生对本堂课的了解程度。学生讨论,寻找疑难确定绘图重点。教师根据学生实施过程分组解答遇见的困难和问题,达到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目的。

(五)课程评价

针对重点和难点完成所布置的任务,学生自检:完成检验评分表的填写,学生各组内开展互评。评估本次教学的效果:教师对各个小组的作品进行归纳总结、评定,指出不足之处,对优秀小组进行表扬,对相应有进步的学生进行鼓励,肯定他们的劳动成果。

(六)布置作业

课后作业两道题,分别为一道简答和一道计算,从而巩固新知识。

(七)课后拓展

教师提供为学生收集罗列若干个环境类的相关网站,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学生课后查阅网络相关的知识和新闻。

(八)时间分配

课程复习5分钟,导入新课5分钟,布置任务5分钟,任务实施45分钟,学生自评5分钟,教师评价10分钟,布置作业5分钟。

四、特色介绍

本课例采用信息化教学设计,但又积极突破传统方法,延伸教学时间,这样不仅改善了枯燥的教学过程,又增长了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贯穿教学始终,突破了教学中的重点及难点问题。采用“任务驱动策略”,能使能力与知识点学习相结合。鼓励学生对课后学习的延伸,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拓展课程教学的空间。《环境工程学》是高校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主要研究运用工程技术和有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方法和措施,以及利用系统工程的方法。通过该门课程的教学,不仅要让学生在学习环境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对环境科学领域有较全面的认识,还要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热爱,激发他们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坚定他们专业学习的信心。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在学生丰富多彩的自主活动中实现的,不是外界强加于学生的。从这个角度看,教学过程应该多利用任务驱动或理实一体化,设计课堂学生的活动,给学生提供适宜的活动目标和活动对象,以及为达到创新意识培养目标所需的课堂情境。通过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实践活动,促进他们的参与精神、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多方面素质的整体提高。课堂教学过程要以学生为主体,是以学生实践能力、自主学习为基础的互动和开放的课堂;以激发学生主动实践、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主动创造为基本特征,在任务驱动过程中应注意对任务涉及问题和知识进行研究,有目的的设计提问方式,还可以让学生带着这些问题认真思考,给学生进一步探究创新留下拓展的空间,优化思维品质。然后,教师再在课堂上揭示解决技巧和思维方法,这样不仅能起到一题多练、一题多得的触类旁通的作用,还容易激活学生的思维,产生强烈的探究意识。只要学生深入研究问题,善于反思和总结,就会有所发现,而且经过自己独立探索得到的创新思维的结果,我们要予以鼓励和正确引导,并长期地、自觉地培养这种探究、创新的思维习惯。

五、结论

新经济学论文范文5

关键词:民办法学本科;应用型;司法考试;法律诊所

一、现行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危机与困境

法治昌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社会是否真正和谐繁荣的起码标准。而“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常识决定了法治进程不能只有法律规则,必须在整体社会成员中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这是高等法学教育在现代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多年来,我国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的可能性比较大,他们要么拥有令人尊敬的政治地位,要么拥有令人羡慕的经济收入,这对众多青年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均有相当的吸引力,法学专业多年来一直是热门专业并吸引大量考生。我国本科法学教育就是在这种宏观与微观的社会需求下迅猛地发展起来的。

1978年,全国开设本科法学专业的高校仅有6所,仅二十几年的时间,全国政法院校及设置本科法律院系的综合性大学已达388所,加之近两三年部分民办高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及部分公办院校的转制,使国内设置本科法学专业的高校突破400所。本科法学教育的发展对国家法治进程的加快发挥积极的作用,但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数量的激增和规模的膨胀不等于本科法学教育的成功,这种表面繁荣的背后,隐含着深层次的危机与困境,这种危机与困境就民办法学本科教育而言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法学毕业生已不受实务部门欢迎数量

庞大的法律院系中已有较长的办学历史,但就整体而言,几乎仅仅是数量和规模的扩展,在法学本科教育的“质”的方面并无突破和提高,可以说在这方面仍然处于一种摸索、尝试的状态,无论是法学教育的指导理念、培养目标、结构设置等宏观方面,还是教学模式、方法、内容和课程设置等微观方面,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成熟经验和模式。不少法律院系并没有自觉地思考法学教育的指导理念和培养目标的问题,更谈不上有目的地设计自身的课程和探讨有效的教学方法。法学教育的种类项目繁多、学科设置的紊乱和狭窄,本身就说明我们对于法学教育认识上的模糊和设计上的随机性。

教学内容的相对陈旧和教学方法上的僵化单一,也是有目共睹的现实,按这种方式训练出来的学生来到社会上,便会发现在书本上明确的法律规范,在现实中竟然会变得如此模糊和具有伸缩性;发现所面对的社会现象如此千差万别,课堂中如此明晰的典型案例很难找到可供套用的具体事实;发现要把法律规范和社会现实相结合,需要如此至多的书本和法律条文以外的真功夫和批判性的创新思维。他们因而手足无措、无所适从。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近年来,法律实务部门和社会对于法律院系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颇多微词;而法学院学生也对法学院教授的内容颇多责难。这种状况的产生不能不归结到过时的形式主义法学观的潜在影响和现行教学模式的陈旧。

新兴的民办本科法学教育,数量不多,办学时间短,经验积累欠缺,在办学定位及教育模式上大多借鉴模仿公办法律院系的已有做法,并无实质上的改变,有的院校在急功近利思想的支配下,甚至不顾法学教育本身的应有规律,连法学教育界普遍认同而又硕果仅存的有意义的做法随意放弃,拔苗助长。这种在表面经济利益驱动下的短视行为,在民办院校法律院系别明显并已运作多年,造成其毕业生既无应有的法学理论素养,又因缺乏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而不适应法律实务的最低要求,也不具备与公办法律院系毕业生竞争的能力。实事求是地评价,近年来民办高校的法学教育并不是成功的,如继续维持这种状况,长此以往,民办法学本科教育在激烈的竞争中必然处于明显的劣势,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窄。

(二)报考法学专业人数逐渐减少

法律职业准入条件的提高,导致学生学业成本提高,法学专业报考率逐渐减少。2002年,我国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该制度成为学习法学的人获得“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的唯一途径,也成为法律院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自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每年有几十万人参加考试,通过率仅有7%-8%,其高难度和低通过率使全社会将国家司法考试公认为“中国第一考”。通过这一考试,能够把国家非常优秀的人才选拔进法律职业队伍。这一制度的建立,对提高我国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尤其是改变我国长期以来法官、检察官素质低下的状况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

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大大增加了从事法律职业的难度。学子们千辛万苦通过高考,学完大学课程后,还要通过严酷的司法考试竞争才能从事法律职业,而每年司法考试的过关率极低,过关人数十分有限,必然会有较高比例的法学本科生不能从事法律职业。先期投入的学业成本得不到相应的回报,这一现象是任何法律专业学生都不愿意面对的。其他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机会则相对较大,就业压力也相对宽松。因此,司法考试这一法律职业从职的高难度附加条件,确实令人望而生畏,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学子们报考法律专业的信念,选择法律专业的人数将会逐渐减少,法律专业也将由过去的“热门专业”逐渐变为“冷门专业”这显然不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

在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整体上面临困境和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的形势下,民办法学本科教育由于在生源、师资、经费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其生存和发展形势尤为严峻,但民办高校本身办学方式灵活、负担相对较轻的特点,使其在某些方面较公办院校更有优势,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研究,冷静分析,通过积极改革和苦练内功,民办法学本科教育是可以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途径和出路的。

二、教学应用型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的确立

民办法学本科教育应及时调整办学定位,实现从职业技能型到教学应用型的转变,从培养法律辅助人才到培养应用型法律通才的转变。

(一)以往办学定位与实际运作的脱节

民办法学高等教育在创办之初,均是从专科层次开始的,本身应定位于职业技能型教育,以培养法律职业辅助人才(如书记员、律师助理、司法助理、基层法律工作人员等)为目标,突出职业技能的特长。但这些年来,各民办法律院系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在招生宣传、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及教育模式等方面,均力争向公办法律院系看齐,以求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教育市场中与公办法律院校争夺市场份额。在办学之初,对一些向往法律职业而对于法学教育现状及社会需求并不十分了解的考生及家长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但随着时间的延续,其潜在的隐患日趋暴露,如教育资源缺乏(优秀师资)、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脱节、毕业生综合素质较低、动手能力不强、就业困难等,已较大程度影响了考生报考的积极性,这正是办学定位与其运作严重错位导致的不良后果。

民办法学教育进入本科层次以后,首先要解决的是找准符合自身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问题。

(二)民办法学本科的应有定位

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定位总体上分为三个层次,与此相适应,其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也有所不同。

其一是研究型教育,以培养高精尖的法学理论研究人才为目标,通过培养法学硕士、博士而逐步造就精英型法学家、政治学家和法律阶层,为国家输送高质量、高品位的治国之才,定位于该层次的教育机构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各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少数综合性法学研究生部。其二是教学型教育,以培养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职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法律通才为目标,造就能胜任大量具体法律实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企事业单位法务骨干,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司法、执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其三是职业技能型教育,即传统的法学专科教育,以培养熟练掌握法律职业技能的辅助型法律工作者为目标。这三个层次的法学高等教育定位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不同的法学教育机构中可能兼有两种办学定位的功能,如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应用型等,以一种办学定位的功能为主,兼有另一办学定位的功能;如教学研究型教育机构,一方面以培养复合法律通才为目标,同时兼有为研究型法学理论人才培养苗子的功能。

民办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应根据民办高校的特点和国家法学教育的总体形势以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情况来确定。我们认为,民办法学本科教育应定位于教学应用型教育,在培养应用型法律通才的过程中突出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形成与一般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学专科教育均有所不同,而又兼具两方面的特色教育。一方面努力使部分优秀毕业生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进入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同时使暂时未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学生能以其法律职业技能的优势迅速胜任辅法律工作,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得力助手和基层法律工作的骨干。唯其如此,才能使民办法学本科毕业生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真正具备与公办法律院系的学生同台竞技的能力,使民办法学本科教育走出困境,在法学教育市场中站稳脚跟,并寻求更高层次的发展。

三、课程设置的整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冲击是巨大的

国家司法考试已成为法学教育的试金石,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法律院系,其毕业生不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通过率极低,这所院校的法学教育很难说是成功的。如果法学本科教育不能提供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所需要的教育水准,则法学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含金量就会大幅降低。尽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任何部门,都从来没有规定把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评价指标,但理论界、实务界、教育界、广大学生乃至全社会都已将这一“中国第一考”

的通过率认同为高校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衡量标准了。

这一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不以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的意志为转移的。民办法学本科院系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围绕其进行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调整,同时对其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与比重进行调整,使之与国家司法考试内容相衔接,这种调整是必须的,也是务实的。

教育部作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了法学本科教育必须完成的14门核心课程,以往各本科法律院系均将这14门核心课程,按照难易程度和知识衔接的先后规律,以几近相等的课时与学分将它们平均分布在各个学期,同时辅之以相应的选修课,最后一学期安排毕业实习,从而完成法学本科教育。这种多年来已成定式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不能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通过对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内容的分析,不难发现,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含了教育部规定的14门核心课程,这表明了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内容接轨的可能性。

另外,在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中,又存在与14门核心课程以外的内容,如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执业规范等。同时14门核心课程的内容在国家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的比重是不均衡的,其中民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几门课程的内容所占分值极大,几乎是国家司法考试总分的一半,而其他课程内容所占分值较少,有的甚至只有两三分,如宪法、国际法、法制史等。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及分值安排是符合我国社会的实际需要的,有其科学性、合理性。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均衡分布14门核心课程的学时与学分的做法,显然不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应当调整。

(一)核心课程群的建立将14门核心课程及相关的选修课整合组建为5个课程群,同时增加一个14门核心课程未包括而国家司法考试又必然涉及的内容为一个课程群,共6个课程群。

它们是:民商法课程群、刑法课程群、诉讼法课程群、理论法学课程群、法律实务课程群,国际法课程群。

在每个课程群中确定2门核心课程和2至4门应用选修课,规定学生对每个课程群必须选够一定的学分,以防止偏科。按课程群组建教研室,确定学科带头人,建立教学梯队,使各课程群的教学均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强的司法考试的针对性,杜绝广而不精的“万金油”型教师授课,真正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内容比重的调整在6个课程群中,加大民商法、刑法、诉讼法课程群中核心课程的学时和学分,其学时学分在法学本科全部课程的学时学分中所占比例,应与其在国家司法考试总分中所占的分值比例基本相当,以保证教学资源的投入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吻合。这种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重新整合的做法,在部分法学本科院系中已开始尝试,如广西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等,且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广西大学法学院,作为地方性一般院校,经过这种调整后,其毕业生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高出全广西的一倍,也超过了全国平均通过率,其公务员考试通过率和就业率也均超过部分国家重点院校,广西大学法学院的知名度由此而提升。

四、引进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法学本科阶段大幅增加实践性法律教育的比重,是近年来法学教育界对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共识

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的引进,不单纯是一种新的教学方法的引进,而是从法学教育理念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全新变革。结合实际,民办法学本科教育中应当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竞争力。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含义及理念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医科诊所式教育向法科教育模式的移植,医学和法学均是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在医学院里,医科学生除理论学习之外,还必须花费大量时间从事临床学习,场所便在医院或诊所。法律界、法学教育吸收医科学生在诊所学习能较全面地接受真实医务增强实践能力的做法,将其移植到法学教育中。法科学生的每门主干课程,均应通过一半的课堂理论学习和一半在法律诊所直接处理课程涉及的法律事务而完成。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引入理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首先,对法科学生学习方法论的培养。法学教育的真谛应当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去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诊所法律教育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件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能力。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的背诵几条法律条文,是能动的方法。

其次,对法科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有许多法律问题可能是学生未学到的或无法在隔离开的部门法教学中学到的东西,学生必须像真正的律师那样分析解决从未碰到过的问题和未学习过的法律。通过具体实践,使学生亲自经历了解法律的运行,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地去学习法律,从而学会运用法律,改革传统法学教育无法适应生动变化的法律实践的要求的弊端。

最后,对法科学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当成年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他学习的动力就更大,也就更为主动。开展诊所式法律方法,使得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和前途时,他的学习就是主动的、积极的,因而学习的效果也会更显着。诊所式课程,给学生赋予了一定的责任,在这种责任的推动下,会以超出课堂上百倍的注意力和细心来处理案件,这当然也是日后其从事职业活动的道德标准和要求。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运作方式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中,诊所会给学生提供受理案件的条件,学生亲自去面对委托人,接受他们的委托。当然,实际接触案件的形式本身也是十分丰富的,远不只诉讼这一种模式,通常学生会在诊所提供的工作环境内(一般是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以接听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确定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性质,并为其做出分析,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学生会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在各种会谈、谈判、听证、调解及其他非正式场合成为他们的人,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如果案件必须以诉讼方式解决,学生则可以进行类似律师的工作:写诉状、调查取证、询问证人、写信、打电话、去法院查阅案卷;并与对方律师或当事人谈判以及向当事人提出建议,采取进一步行动直至正式上法庭。可以说,这种真刀真枪的办案教学方式,使得学生能真正站在律师的角度去思维,而不是像传统的案例分析一样,对试题中无须证明的不变的条件进行判断,追求与出题者事先预定的答案一致。超级秘书网

目前,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及国内几个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全国已有7所法律院系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效果极为显着。结合民办本科法律院系自身灵活性、适应性强的特点,及时引进、借鉴这种新的教育模式,使学生经过此种教育模式的训练,真正具备比其他法律院系学生更强的法律职业综合素质,是我们改革的又一中心任务。

五、结语

在法学高等教育激烈竞争的大环境中,民办法学本科教育要以质量和特色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只能实事求是地承认和面对自身的先天不足,迅速纠正那些违背法学教育规律的急功近利的短视做法,励精图治,苦练内功、脚踏实地地从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教育模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以务实的精神,把每一项科学有益的改革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唯其如此,才能逐步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可,走上稳步健康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甄贞.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新经济学论文范文6

(1)以竞赛激励策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新课改的推动下,高中教师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成为了主动学习的课堂主人。高中教师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教学中,开展竞赛激励活动,能够使枯燥乏味的课堂教学氛围变得活跃起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通过组织学生进行竞赛,让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使他们既能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又能积极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动性。

(2)以竞赛激励策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中计算机教师在课堂教学前,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应该有充分的掌握和准备,把教学计划与学生的具体学习情况相结合,设计一些有启发性的问题,分小组开展竞赛活动。这样能够有效开拓学生的思维能力,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通过启发性问题的锻炼培养,能够使学生养成大胆质疑、解决疑问的好习惯。这样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学生便能够通过自身具备的能力来解决遇到的问题,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生活环境。

(3)以竞赛激励策略培养学生的学习责任感。

高中信息技术是一门辅的学科,许多学生认为主要的学习任务是学好主要的几门学科,便忽略了高中信息技术学习的重要性。在高中信息技术的教学中,教师通过采取竞赛激励的方法,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在竞争中发挥出不甘落后的进取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责任感,从而认真对待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例如,高中计算机教师对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进行评分考核,到期末考试后,把学生的操行评分与期末成绩相结合,进行总评分。对平时课堂表现良好的学生,教师除了在班级中点名鼓励外,还适当发放学生行为“赏识卡”,而对学习不积极、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教师增加练习的任务量,使其对学习的重点、难点内容进一步地温习和掌握。这样,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斗志,使学生能够在课堂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在竞争中更好地表现自己,提升学习责任感。

(4)以竞赛激励策略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计算机中信息技术教学的理论性较强,如果教师一味地进行理论知识的灌输,不仅会让学生感觉枯燥无趣,而且还会使学生难以深入掌握信息技术的应用技巧。在计算机的学习使用过程中,课本理论知识以及上机实践都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相比之下,很多计算机知识及技能都需要在上机操作中学习,所以上机显得更为重要。教师在进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时,可以留出一部分时间让学生进行实践操作,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例如,在学习高中计算机信息技术中的PhotoShop画图课程时,教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动手实践中,把理论知识和具体实践相结合,开展画图竞赛活动,了解学生对各种画图工具的掌握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调整教学计划,加强对学生学习不足之处的指导,让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中的各种画图工具。通过这样的实践方法,不仅使学生能够牢固地记忆知识,而且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

2.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