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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国际化论文范文1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税收国际协调会计准则全球趋同
一、的提出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正在对当今国际经济关系和各国经济活动产生着日益深刻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推动下,同时存在着的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这两大趋势就是明显的例证。
所谓税收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 Tax Coordination),或者更全面意义上的“税收国际竞争与协调”(International TaxCompetition and Coordination)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国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和税制设置来达到吸引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在国际税收关系中进行多方位协调与合作这样一种经济现象。所谓会计准则全球趋同(Global Convergenceof Accounting Standards)则指受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向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目标发展这样一种动态过程。如何理解经济全球化对这两个并行趋势的影响,把握两者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这是本文要研究的第一个问题。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面对两大趋势的发展,我国应如何在税收制度设置和税收政策运用、在会计制度安排和会计准则制定等方面有所回应,如何协调税收制度与会计安排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我国竞争力的提高,这是本文要研究的第二个问题。
显然,本文讨论的是一个关于税收与会计国际发展趋势关系的跨学科问题。虽然有关这方面的专门研究在国内外税收和会计界都较少,但却已有相当的基础:一是关于税收与会计在微观层面上的密切联系,学界已有深入的研究(冯淑萍,1999;曲晓辉,2003;魏长升等,2003);二是在宏观层面上,财税学者对税收国际协调已进行了较长期研究(靳东升,1994;邓力平,2000,2003;钟晓敏,2001),会计学者则已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和全球趋同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葛家澍,2001,2002;冯淑萍,2001,2002;曲晓辉,2001;曲晓辉等,2003)。笔者认为,现在要进一步探讨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层面上的交叉研究,这是一种把税收与会计相关国际化趋势联系起来的探讨,是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理论支持的探讨;二是将宏观与微观层面结合起来的研究,既为有关部门制定规制提供导向支持,又为提供应对之策。本文仅就宏观层面的交叉研究进行初步尝试,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个新角度。
二、税收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并存
对两大趋势并存的把握必须建立在对经济全球化进程及其主体了解的基础上。概括地说,经济全球化具有四种形式:贸易自由化、全球化、投资国际化、生产要素流动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微观主体是跨国公司(企业),宏观主体则是主权国家(邓力平,2000)。在研究税收国际化和会计国际化时,必须考察经济全球化对此的影响,必须跨国公司和主权国家在这一进程中的作用。
(一)税收国际协调及其表现形式
综观当今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是减税。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视野中,各国的减税就形成了税收国际竞争。税收国际竞争是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税收关系的主权及其协调这一对矛盾的外在表现形式(邓力平等,2001),并具有正反两方面效应。一方面,适当的税收国际竞争可以促进资源向税负低的国家流动;另一方面,过度税收国际竞争将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以致各国之间持续地降低税负,最终导致各国税收主权的丧失。这样,适当的税收国际协调就成为必要。
概括地说,税收国际协调采取五种依次递进的形式:其一,税收合作(Tax Cooperation),即国家间通过交换各自税制结构和纳税人信息,防止和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其二,税收协定(Tax Agreements),指国家之间通过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寻求解决税制之间相互冲突引起的重复征税问题;其三,税制趋似(Tax System Approximation),指的是经济发展水平和体制相近的国家,通过规则的约束,使各自税制具备相似的特征;其四,区域税收一体化(Regional Tax Integration),指区域经济组织成员国之间通过部分经济主权让渡,相互协调以缩小各自税制的差异。这是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背景,税收国际协调的较高层次;其五,拟议中的国际税收组织(WorldTax Organization,WTOⅡ(1))(Tanzi,1994),这是最高层次的税收国际协调,显然须与较高的经济全球化水平相对应。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有两个趋向值得注意。一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按照“低税率、宽税基、简税制、严征管”的原则进行了税制改革,这一税改浪潮迅速波及全球,从而使各国税制呈现主动和被动性趋似;二是区域性税收协调是以一国主权的部分让渡为前提,是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的国家间协调的内在要求。从的情况看,在全球范围内,要求各国在税制设置与税收政策运用方面进行更大让渡,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取得较大进展。
(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及其表现形式
与税收国际协调相似,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也源于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依次递进的形式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提出升级的要求。贸易自由化引发各种国际会计业务,客观上要求有适当准则与之相对应;金融全球化促进了跨国融资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要求会计国际合作以建立相应的规则;投资国际化对特定会计、会计信息生成及其可比性提出要求;而在生产要素流动全球化下,跨国公司内部及其与关联公司的定价在很多场合下难以找到市场参照,需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跨国经营活动也需相似乃至统一的会计准则(曲晓辉,2001)。
从目前的情况看,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存在依次递进的三种形式。一是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International Comparison),这是资本市场国际化与跨国公司发展的结果,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最初形式;二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Harmonization),这是以提高财务信息可比性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必经阶段,1973年成立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LASC)经过不懈努力,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制定了《国际会计准则》(IAS),并推动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和实施,此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也做了大量工作;三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Global Convergence),这是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最高层次,也是LASC在2001年实施了重大改组后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的方向。
然而,与税收国际协调相类似,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主导力量和基本特征是发达国家利益导向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财务信息需求,这里同样存在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所设立的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目标(IASB,2002)能否实现尚需时间来检验;以欧盟(EU)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区域协调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三、税收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关系
两大趋势的发展轨迹表明,二者在发展动因、影响范围、表现形式等方面存在内在联系,主要体现为六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是两大趋势并存的背景;二是世界市场经济是两大趋势并存的体制基础;三是微观主体的利益要求两大趋势之并存;四是宏观主体的活动促进了两大趋势之并存;五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对税收国际协调的基础作用;六是税收国际协调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制约作用。
(一)经济全球化是两大趋势并存的时代背景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济全球化是两大趋势并存和发展的时代背景。这里仅从投资国际化角度举两例加以佐证。其一,资本市场国际化使资源配置超越一国限制而纳入国际范围。资本市场的原则是公平和效率,运作基础是信息披露制度,而财务信息则是最重要的信息。由此,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在资本市场国际化下更显其重要性。同时,会计确认和计量作为税务体系的微观基础,其国际化进程势必对税务体系运作发生影响。而税收法规的刚性及其与财务会计规范的大量重合,又使国家税收不可避免地制约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其二,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在跨境资产重组中,对有关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整合十分重要,这其中必然涉及不同国家间的会计制度安排和会计准则协调问题。另一方面,各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协调对跨境资产重组也具有重要影响:不同国家对跨境资产重组的不同税收取向直接影响资产的国际配置;而一国税收政策直接决定着跨境资产重组中资产定价、股息政策等,因税收政策不同而造成的跨境资产重组决策中的分歧须通过税收国际协调进行缓解。
(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是两大趋势并存的体制基础
市场经济与税收和会计之间的密切联系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强调的是,经济全球化下的市场经济具有两个新特点:一是世界性,即是在开放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二是现代性,即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了解这一点,有助于把握两大趋势的内在联系。
就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税收国际协调的联系来看,税收国际协调的发展依托于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理想税制原则是市场经济对一国税制内在要求的体现。市场经济下税制设置主要遵循效率、公平、易于管理三原则,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更强调经济的开放性和宏观调控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反映在税制原则方面,效率和公平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更加凸现,要求通过对税收杠杆的运用有效吸引流动性较强的生产要素(如资本)。此外,如果各主权国家的税制都遵循规范、透明、易于管理的要求,税收国际协调将更具有操作性。总之,税收国际协调趋势的发展同时也是各国税制不断按照现代世界市场经济内在要求进行调整的优化过程。
同样地,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也为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提供了体制基础。会计信息作为对经济活动的反映和表述,直接影响着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引导着经济资源的流向。从这一意义上看,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一种宏观经济行为和程序,政府的介入在所难免。政府通过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生产”进行管制,以配合宏观政策的实施,继而与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协调,并最终演进为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趋势。从实践看,无论是发达国家(如美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政府对本国国内会计准则的制定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均施加一定的政治影响(冯淑萍,1999)。
(三)微观主体的经济利益(活动)要求两大趋势之并存
跨国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的最根本动机是谋求其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会计是企业经营的“语言”,而税收则是进行跨国决策时的重要因素。因此,从企业的立场出发,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协调一致是理想状态,这样,企业以会计标准进行处理后无需再进行纳税调整。当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下拓展时,如能建立起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将降低企业活动的交易成本;如果各国税制之间的差异可以完全被克服,企业将无需进行基于全球的税收筹划;进而,如果两大趋势共同发展甚至完全重合,企业的跨国财务和纳税的调整成本也将大大减低。由此可见,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代表了跨国企业经济利益的要求,并且从企业利益出发,企业倾向于将这两大趋势发展至极致。然而克拉尼斯基定律存在的必然性(魏长升等,2003)决定了在一国内部,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存在分离的必然性,这种分离只可调节不可消除;进而在国际范围内,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与税收国际协调之间也存在着无法消除但在程度上可以缓解的分离。因此,跨国公司的切身利益要求(进行调和的动力)和克拉尼斯基定律的客观约束(分离的硬约束)共同决定了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与税收国际协调互相兼顾,既协调又异步的发展历程。事实上,作为企业对不同国家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差异进行调节的应对之策,跨国公司采取了全球范围的财务(纳税)筹划,进行了各种转让定价操作,这些都是明证。
(四)宏观主体活动和利益促进了两大趋势之并存
一国税制设置和税收政策运用、会计制度安排和会计准则制定最终都将体现国家利益。会计准则(无论是一国的或国际的)具有协调经济利益的作用,在国际层面上则隐含着各国的主权和利益,会计准则全球协调和趋同过程中的讨价还价及各种阻力实质上是各国利益之争(冯淑萍,2001;葛家澍,2002)。而税收是一国税收主权的直接表现,税收国际协调下的国际税收关系代表了世界经济利益在各国之间的分配和调整。因此,两大趋势之所以有许多共同之处,源于两者都与国家主权和利益有着深刻的联系。
但是,准则全球趋同和税收国际协调同国家主权利益之间的联系程度又不尽相同:会计准则通过微观主体活动与国家主权发生间接联系,因此国家利益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步伐的制约相对疏松;而以税制和税收政策为表现的税收主权,直接关系本国对全球经济利益的分配,是一国经济主权中最难让渡的部分,其受经济全球化的波及往往最小或最迟。因此,较之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税收国际协调所面临的阻力更大。与此相对应,二者的国际化进程(即发展的步伐)也将有所区别,可以预计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发展步伐会快于税收国际协调: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在经历了国际比较、国际协调之后将有望实现某种程度的全球趋同;而税收国际协调从税收合作、税制趋似到区域税收一体化已近极致,全球税收一体化似是一个难以企及的愿望。
(五)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对税收国际协调的基础作用
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对税收国际协调的基础作用主要涉及税基的确定、应税金额的核定、税款的正确性和确认及解缴时间的合规性。如前所述,税收国际协调不仅体现在税制的协调上,而且涉及税收征管。这样,财务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就会到税收国际协调的效果。譬如,在我国现行税收实务中,财产税的计算就是以财务会计的折余价值为基础的,因此财务会计的折旧的选择、折旧期间和预计残值的估计,都会对财产税负的计算产生决定性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讨论财产税的国际协调,与财务会计确认密切相关的税基的计算就比税率显得更为重要。再如,虽然在当前税收实践中,所得税是严格据税法计算的,而财务会计税前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由于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不同而存在的差异,是在申报所得税时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因此财务会计中有关所得税税基的确认就成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金额的计算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实际上,在存在财务会计系统的情况下,在实务中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纳税数据的生成是财务会计信息产出后的局部再加工而已。这样,财务会计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会在税务计量上反映出来。同理,国家财政收入的计量和税收公平原则的维护在一定程度上受财务会计理论、准则和实务的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国际协调势必受制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同时,应当承认,以税收中性化为目标的税收国际协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种的简化和税率档次的缩小,但仍只是一种潜在的趋势。各国对税基的不同处理方式构成了税收竞争的主要手段,而且形式更为隐蔽,足以抵销税收中性化的效果。而恰恰在税基的具体确认上,税收与会计的交叉和融合几乎达到极致。
(六)税收国际协调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制约作用
税收国际协调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两大层面:首先,与国家主权联系的紧密程度决定了国家政府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两大趋势中的不同参与程度。税收国际协调是以各国政府为参与主体推进的国际趋势,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推动力量主要为国际职业组织和强势集团,其背后隐含了国家主权和利益(特别是涉及税收和保护本国投资人的合法利益等政策方面)。从这一意义上看,税收国际协调通过直接影响国家主权利益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产生制约作用。其次,从制度运作层面上看,税务对会计的制约作用在税收国际协调方面主要表现为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进程、范围、程度和效果的影响。鉴于绝大多数国家政府把会计准则归结为法规和主权范畴以及基于成本和效益的考虑,税务确认和计量对会计准则的影响是必然存在的,税收国际协调的将会影响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内容;税收国际协调范围的扩展也将进一步充实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内容。
四、结论与启示
(一)“一体化三难”:两大趋势并存与联系的本质
上述两大趋势之间的种种联系,就本质而言,是所谓“经济一体化三难”问题(Economic Integration Trilemma)在国际税收和国际会计领域中的表现。“经济一体化三难”指的是存在于经济全球化、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国家主权三者之间相互竞争、难以完全彼此兼顾的关系,即一种矛盾发展中的状态。在现实中,同时满足或兼顾其中两项目标而忽略第三项目标是可能的,而同时实现三项目标却极其困难,甚至是无法企及的(Summers,1999;Bagwell&Staiger,2001)。
将对“经济一体化三难”问题的认识思路扩展到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领域,有助于认识这两大趋势并存和发展的本质。税收国际协调是经济全球化下的趋势,但税收主权又因其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无法完全让渡,税收制度和政策必须体现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此相似,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迎合了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体现了市场经济对微观主体经济活动的要求,一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间接体现了国家利益与主权。因此,“一体化三难”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领域既有明显的共性,又因其覆盖领域而各具特点。两大趋势中的“三难”在一定“度”的范围内可能得到调和,对这种“度”的把握程度决定了“三难”三个目标之间在这两个关联领域的协调程度。
简言之,无论是税收国际协调,还是探讨会计准则全球趋同,都应该在经济全球化的前提下,审慎地把握维护政府管理和国家主权的程度,致力于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税收国际协调的难点在于税基的协调,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核心问题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进行税收国际协调必须考虑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特点、程度和趋势,实施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则必须考虑税收国际协调的宏观约束作用,二者的进展又必须以主权国家的活动和利益为基本前提。
(二)应对两大趋势之启示
面对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进程,我国应采取积极与稳妥相结合的态度,“顺势而为,与时俱进”(冯淑萍,2001)。这里,笔者仅谈谈对政府、学界与企业的三点启示。其一,政府在制定国内政策时应把握趋势并注意协调。税收国际协调、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决定了政府对这两大趋势参与和干预的必要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转轨国家,不能够无条件接受以发达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这两大趋势不是纯粹的技术性问题,实质是各国利益之争,是各国博弈的过程(贾亚锋,2003)。我国应找准位置,研究税收规范和会计准则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既要利用趋势以增强本国的竞争力,又要确保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我国还应联合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和地区,与强势集团和国家讨价还价,使这两大趋势最终沿着符合绝大多数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其二,学界应加强在宏微观层面对税收与会计的交叉学科研究。如前所述,本文仅基于宏观层面对两大趋势的交叉研究进行初步探讨,而就两大趋势的宏微观层面之结合,本文尚未涉及。因此,未来之研究还需要学界,特别是税收和会计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开创性思考和研究。其三,企业应充分了解趋势,把握规则,更好地应对全球化挑战。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企业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微观主体,是两大趋势效应的最终承担者,因此,对此进程的把握,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特别对企业而言,要与外资企业开展业务往来,必须有效了解外资企业居民国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准则;而要走出去,则更要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国的税收制度和会计标准。总之,当企业经营活动突破国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发展,以获取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利益。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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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淑萍。2001.关于中国会计标准的国际化问题。会计研究,11
冯淑萍。2002.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会计研究,11
葛家澍。2001.国际会计的一个新动向——近几年美国SEC FASB和IASC在提高会计准则质量方面的努力。中国工会财会,6
葛家澍。2002.财务会计理论方法准则探讨。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贾亚锋。2003.对会计国际化的几点认识。财经前沿,1
靳东升。1994.略论国际税收协调发展总趋势。世界经济,9
魏长升,陈晓坤,荣延权。2003.探讨克拉尼斯基定律的必然性——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的理论。涉外税务,5
钟晓敏。2001.竞争还是协调:评欧盟未来的税收政策走向。财经论丛,5
邓力平。2000.经济全球化、WTO与税收发展。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邓力平,陈涛。2003.西方国际税收竞争理论研究新进展。税务研究,7
曲晓辉。2001.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刍议。会计研究,9
税制国际化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 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摒弃了过去的处理方法, 在差异分类、核算方法、亏损处理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新准则主要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与旧准则相比, 会计重心由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心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 从而使新准则中计税差异、会计处理方法等发生了变化。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颁布实施,我国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以往使用的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则直接被淘汰。这一变化将对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企业、及国家产生较大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所得税与以前的不同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会计准则所得税计量基础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所得税的计量基础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
(一)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亦称现金制, 所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为标准, 即只有收到现金的收入才能确认为实现的收入, 只有付出现金的费用才能确认为实际发生的费用。国家征收所得税的目的是公平征税, 而且税法强调“有支付能力”原则。所以, 税法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 这种计量基础尽管不能将收入与费用恰当地配比起来, 但在会计和管理上较权责发生制简便而客观。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制, 所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己经发生为标准, 即一项收入只有当期享有了该项收入的权利才能确认为实现的收入,一项费用只有当期承担该项费用的责任才能确认为实际发生的费用。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 所以, 从净收益的计量及其结果来看, 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较之收付实现制会计提供的净收益信息更为公平而合理。
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暂时性差异采用的是全面分摊法
(一)部分分摊法
部分分摊法是指仅对一次性非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作跨期所得税分摊, 而对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则不作跨期分摊。对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来说, 当旧的差异转回时, 又有新的暂时性差异发生将其转回, 而使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永远不需要支付或不可抵减, 会计确认以后不能转回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是毫无意义的, 故可以不作跨期摊配。主张部分分摊法的人认为, 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负债是一种遥遥无期的负债, 通常不会产生现金流出, 不需要跨期分摊。因此, 采用部分分摊法时, 只对那些预期在将来能够转回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全面分摊法
全面分摊法是指对所有的暂时性差异无论是否重复发生都要作跨期分摊, 以反映他们对所得税的全部影响过程。主张全面分摊法者认为, 根据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可知, 既然它是暂时性的就不会是永久性的, 每一种暂时性差异总是要转回的, 这是由持续经营的假设决定的。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或收益) , 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这正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暂时性差异采用全面分摊法的体现。
三、可抵扣的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准则规定: 企业对按税法规定能够结转后期的可抵扣的亏损, 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于抵扣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 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为所得税资产。
另外,新会计准则中还有以下几种变化。
(一)减值确认的变化,旧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对“递延税款”账户借项计提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计提减值准备。现行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企业亏损处理的变化,经营亏损的处理由前溯和后转两种方法。我们国家采用的是后转。旧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可以接转以后期间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以后结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称之为当期确认法。按照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有足够的利润来抵扣进行判断,如果不能取得足够的利润来抵扣亏损,则不应当确认。
(三)报表附注披露的变化,旧会计准则只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所得税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说明等等。虽然披露的内容更加详细,加大会计工作量。但是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四)所得税项目列报和披露的变化,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按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这种处理方法可以清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更有利于企业的正确决策。旧准则规定损益项目仅包括企业本期所得税费用,具体是在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下设置“减:所得税”项目,以反映企业本期所得税费用;而新准则规定,损益类科目不仅包括企业当期所得税费用,还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新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所得税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计入权益项目相关的当期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额等项目单独披露,内容方面的列报和披露,新准则更详尽、完整、规范。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取向、新的企业所得税制的基本框架应该是: 统一的纳税义务人, 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统一的税率, 推进所得税制的国际化;统一的税基, 实施中央与地方同源共享的分税方式, 解决好企业所得税的隶属关系问题。因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要从理论上加以明确, 以保证企业所得税的顺利实施; 要进行考虑, 制定完善的法规体系; 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 增加企业所得税的透明度通过会计和税法的规范处理和监督, 才能使我国企业的改革顺利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税制国际化论文范文3
关键词:文化产业;公共政策;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人心,文化产业成为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构成了21世纪各国抢占经济制高点的重要力量。我国虽然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但文化产业发展却相对滞后,因此,需要借助国家政策的力量,通过制定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中国的文化产业以超常的方式转型和发展。
一、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1.公共财政在文化领域的定位不明确
(1)国家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足,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措施上,财政总体经费偏低,地区间的文化事业费差异悬殊,城乡差异悬殊。从表面上看,文化事业是公共产品,与文化产业联系不大,但实际上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也是对文化产业的间接性投资,投入资金相对不足。
(2)地方政府出台的文化产业财政补贴政策效果有限。以动漫产业为例,各地政府的普遍做法是:为入园的动画创作者提供数年免费或折扣的房租优惠,为本地创作的动画片在播出上提供每分钟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的奖励(实际上奖励资金的最终受益者是电视台或外国购买方),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产动漫在数量上的增长,但无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
2.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
(1)文化企业多属于中小型企业,在申报税收优惠时存在不少困难。以动漫产业为例,国家先后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发展国产动漫产业,不过,对大部分中小型动漫企业来说,想要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并不容易。自2008年12月出台《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以来,到2009年底,经全国23家省级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并上报申请认定的国内动漫企业有303家,最终仅有100家企业通过审核,成为首批被认定的动漫企业。[1]
(2)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过窄。例如,多数中小型文化企业无法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优惠。另外,除了产业链源头的文化制作企业外,从事文化运营、文化衍生品生产等处于产业链条中下游的企业未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a
(3)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和个人捐赠文化事业的积极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引导、培育公众对文化事业的热情。而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和个人捐赠额都相对较少。有限的税收优惠额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公众和企业捐赠文化事业的热情。
3.文化产业政策价值取向的偏离
对于发展文化产业来说,政策的价值取向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政策的成败。目前我国现行文化产业政策出现了若干价值取向的偏离。
(1)文化产业政策制定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缺失。公共政策要求在公共领域内具有开放性和透明性。然而,从我国目前文化产业政策制定机制来看,政府主导的色彩依然很强烈,文化产业政策或法规条例大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贯彻;在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表现为政策主体单一。党和政府是文化产业政策的设计和制定的主体,政策体现了党的意志和政府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以致公民参与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的路径,机制不畅。
(2)对公共利益价值的偏离。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它的公共性,文化产业政策作为公共政策之一,理应坚持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然而现实生活中,偏离公共利益的文化现象普遍存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与农村经济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城市居民在享受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的比重仍然远远超过了农村地区。因此,当前文化产业政策仍然不能体现文化利益的“公共性”。[7]
(3)对以人为本人价值的偏离。文化产品属于公共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的是精神产品和服务人们通过消费精神产品和服务,满足精神需要。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在发展文化产业时,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而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却出现了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偏离。
二、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分析
1.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
(1)完善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政策。完善法制,建立规范有效的公益文化事业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每年增加幅度不应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方式,减少地区间文化事业投入的差距;文化事业投入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缩小城乡差距。而且要增加国债资金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加快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
(2)改进财政补贴方式,变“普享式”为“绩效式”。建议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鼓励文化企业出精品。政府可以采取预购的方式,以高于电视台播出费数倍的价格来预购高质量的动画片,再卖给电视台。这种方式将形成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
(3)财政出资,对外输出我国文化。文化产品的输出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要让外国观众接受新的文化是很困难的。我国政府应该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对我国的文化产品进行输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2.完善文化产业的税收体系
(1)针对文化产业新的业态,要及时调整税制,避免税收流失,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努力构建符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税收体系。
(2)适度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和范围。制定《文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严格界定文化企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各类税收、财政补贴、融资、土地等扶持和奖励政策。文化管理部门应加强指导,加快企业的认定工作,使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能落到实处。
3.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在价值取向的重构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原则。政府所制定的政策价值取向,为社会不同群体的实践活动提出了行动导向。因此,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应坚持公平、公共利益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税制国际化论文范文4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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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淑芬.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J].当代经理人,2005,(16)1
税制国际化论文范文5
(一)会计职业能力是会计人才标准的重要内容。知识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能力则是人做事的本领。知识和能力是相互关联的两个不同范畴。一个人有能力,必定有知识,当然这种知识不完全是书本知识,也包括实践知识。但有知识并不等于就有能力。知识是能力形成的前提,只有在有知识的情况下,经过实践训练,亲身体验,知识才能转化为能力。学习知识是为了形成做事的能力,只有知识,没有能力,不会做事就毫无意义。高校会计教育,说到底就是要为社会培养能够胜任未来会计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专门人才。从人才的专业标准看,这种人才不仅应具备会计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还应具备在会计理论知识支持下,从事会计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素质。用人单位聘用人才是用来做事的,如果高校培养的会计人才是有知识但能力不足的“书呆子”,不能“顶班上岗”,迅速胜任会计职业实际工作,用人单位是不会欢迎的。这种人才充其量也只能是“半成品”,而不是一个符合人才标准的合格人才。
(二)能力培养是就业导向办学宗旨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会计教育普遍重知识教学,轻能力培养,高校培养出来的会计人才动手能力差,用人单位反映强烈。这种状况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由于国家包分配,学生到工作岗位,即使能力不足,不能立即“顶班上岗”,用人单位也只能接收,并在接收后再由师傅带徒弟,重新进行能力培养。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对学校转嫁能力培养的无可奈何的承受,而在市场经济后,国家不再包分配,由学生自主择业,而且在人才市场总体供过于求的新形势下,自主招聘的用人单位必然选择那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够立即“顶班上岗”的合格人才,而绝不愿再选择那些存在能力缺陷的“半成品”人才。这样,如果高校还继续原有“半成品”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就会影响学生就业,进而影响学校的声誉。也就是说,在以就业导向为办学宗旨,视学生就业如同产品销售的今天,高校会计教育再不注重能力培养,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必将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二、高校会计教育能力培养的内容
关系会计人才质量的会计职业能力,从适应未来工作需要的不同侧面来看,有不同组成内容。探讨高校会计教育能力培养内容,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能够“顶班上岗”的会计职业工作者,首先必须具备胜任未来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这种能力主要表现为:
1•会计核算能力。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复式记账科学方法,通过凭证、账簿、报表等手段,连续、系统、全面反映核算单位经营活动过程和成果的工作。因此,会计核算能力具体表现为按一定会计核算程序,通过手工或计算机将核算单位经济业务在会计凭证和账簿中进行登记,进而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最终向有关方面提供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能力。
2•价值管理能力。市场经济下,企业经营活动从价值方面看,表现为资金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分配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的价值管理就是对企业资金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分配进行管理,以实现以收抵支,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因此,价值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营运期前的财务分析能力,财务预算编制能力,长期和短期投资决策能力,筹资决策能力;营运期中的销售收入管理能力,成本管理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营运期末的利润分配能力;以及对伴随整个财务活动同时产生的企业与外部关联单位的财务关系和企业内部委托关系下的财务关系进行协调的能力。
3•审计工作能力。市场经济中由于委托关系的存在,资源所有者并不直接管理资源,而是将资源委托给人进行管理。这样,受托人必须在一定期间后向委托者证明自己管理责任的完成情况。应运而生的审计就是由具有专业知识,并能独立于委托和受托责任双方的第三者,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客观、公正的检查和评价。因此,审计能力具体表现为对受托者可计量信息证据的收集能力;信息符合既定标准程度的确认、鉴证能力;以及将审计结果向利害关系人的报告能力。
(二)会计社会应变能力的培养。会计社会应变能力的培养是现代会计教育“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有能力”的复合性特征所决定的。尽管高校会计教育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而社会实践是复杂丰富的,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学生在校学习的知识和技能难免会与未来就业的工作实际发生差异。因此,为了提高就业适应性,除了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会计专业技术能力外,还应要求学生具备必要的社会应变能力。这种能力主要表现为:
1•行业差异适应能力。学生毕业可能到制造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对外贸易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种企事业单位工作,而这些具体的企事业单位都有着鲜明的行业特征。只有不仅精通会计核算和价值管理的共同特征,而且熟习会计核算和价值管理的各种行业特征的学生,才能尽快“顶班上岗”,胜任未来的工作。因此,行业应变能力就是一种让学生熟悉不同行业会计核算特征,以提高适应性的能力。
2•关联职业沟通能力。会计只是企业整个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中不仅会与企业内部“人、财、物、产、供、销”各种职能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打交道”,而且会与企业外部金融、税务、法律、供销等各种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生频繁业务往来。只有不仅精通会计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而且熟悉各种与会计本职工作相关联职业(无论内部和外部)的知识和技能,具有与之沟通的能力,才能做好会计工作。因此,关联职业沟通能力就是一种让学生熟悉关联职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练就“知己知彼”的协调沟通能力,以提高学生未来就业适应性的能力。
3•会计现代化能力。会计现代化是会计方法和会计手段的现代化,其中会计方法的现代化是会计方法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国际化;会计手段的现代化是会计工具的自动化、网络化。21世纪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将有更多的现代化科技成果运用到会计工作中。21世纪同时又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未来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会计作为最基本的“商业语言”,在改革开放,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同样存在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快了会计现代化的进程,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一进程还将进一步加速。只有不仅掌握现有会计知识和技能,而且能够洞察我国会计现代化脉搏,跟上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人,才能胜任未来会计工作。因此,会计现代化能力就是让学生掌握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手段,紧跟我国会计现代化趋势,以提高未来就业适应性的能力。
(三)会计开拓创新能力的培养。当前,在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我国会计工作的一些老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新问题又层出不穷。那种只知道“照葫芦画瓢”的学生是不能适应未来不断变化的时代需要的。只有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人,才能担当起在新世纪实现会计现代化的伟大历史任务。因此,为了未来学生发展需要,除了要求学生掌握会计专业技术能力和会计社会应变能力外,还应该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开拓创新能力。这种能力主要表现为:
1•会计职业观察思考能力。这是一种能够在习以为常的会计实务中敏锐地发现问题,产生改善现有会计工作既定模式的冲动和“灵感”,进而思考提高会计工作科学性,更好完成会计任务新模式的能力。
2•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能力。这是一种针对发现问题,寻找和借鉴前人相关研究方法、研究成果,以获得启迪,进而丰富补充自己,开拓研究视野的能力。3•探索发现能力。这是一种针对发现问题,敢于冲破前人思维定势,以会计职业判断,科学地设计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措施,以创造和发展会计理论和方法的能力。
三、高校会计教育能力培养的途径
关系会计人才质量的各种会计职业能力,只有通过有效的培养途径,才能实现。探讨高校会计职业能力的培养途径,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途径。
1•课程教学阶段运用练习。课程教学阶段运用练习是学生运用教学阶段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教学活动。在会计基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审计等主要专业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各阶段,应对重点内容,不仅进行知识测评,更要以运用练习的形式,培养解决问题的动手能力,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2•模拟实训。模拟实训是让学生面对企业典型经济业务和财务、成本问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未来会计职业岗位工作的模拟训练的实践教学活动。首先,应在“会计基础”课程教学后进行手工模拟实训,以扩大教学效果,并为后续开设的“财务会计”课程奠定良好基础。其次,应在“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后,进行手工和电算两种模拟实训,以培养学生会计核算能力,并为未来手工、电算两种情况下的就业提高适应性。最后,应在“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审计学”等课程教学后,进行以“财务预算编制”、“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营运管理”、“利润分配”、“财务报表分析”等内容的财务管理模拟实训;以“成本计算”、“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为内容的成本管理模拟实训,培养学生经营活动价值方面的管理能力;以及以“审计学”为内容的审计工作模拟实训。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学生到真实企业验证所学知识,并在教师指导下尽可能参加实际工作的实践教学活动,承担着让学生了解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状况,锻炼工作能力,培养未来工作适应性的重要任务。市场经济新形势下,高校普遍存在“实习单位难找,实习效果难保”的问题,为此,应努力做到:①加强学校实习基地建设,对一些难以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给予必要帮助。②做好实习动员,帮助学生提高实习的自觉性和掌握融入实习单位,扩大实习效果的方法。③以折合工作量的方法安排专业教师承担毕业实习的检查指导工作,以提高学生实习效果。
4•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国家职业技能考试不单是检验、认定考试者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方式,而且,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过程本身,也是培养学生专业技术技能的实践活动。学校应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努力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参加诸如“会计电算化”、“会计资格”、“理财师”、“内部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证书考试,让学生从中锻炼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并通过获取证书,为将来就业创造更好条件。
(二)会计社会应变能力的培养途径。
1•多行业会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这是对制造业外其他行业会计特点的学习。学校应在一般以制造业为例的财务会计学习后,开设“行业比较会计”、“预算会计”、“银行会计”等课程和进行必要技能实训,以帮助学生了解制造业以及其他行业会计核算特点,增强毕业后到制造业以外其他行业就业时的适应性。
2•关联职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这是对与会计相关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和与企业会计相关的外部管理部门或单位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学校应在开设各会计专业技术课程的同时,开设“管理学”、“投资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税制”等关联职业课程和进行必要实训。让学生学习这些课程的知识和技能不是为了将来他们从事这些职业工作,而是为了增强学生就业后与这些关联职业打交道时协调、沟通能力,提高就业的适应性。
3•会计现代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这是针对会计现代化对会计方法“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国际化”要求和会计手段“自动化、网络化”的要求,而进行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会计方法的“规范化”是指会计具有“标准性、统一性、一致性”要求,而这种规范化,又必然与体现“客观性、有效性、先进性”要求的“科学化”和体现有关法律要求的“法制化”,以及体现国际间“相应性、可比性、适应性”的“国际化”相结合。因此,学校应在开设专业技术课程之外,开设“计算机基础”、“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与会计”、“会计理论专题”、“国际比较会计”等课程和进行必要实训,以增强学生在我国会计工作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潜力,提高就业适应性。
(三)会计创新能力的培养途径。
1•在课堂教学中培养会计创新能力。培养学生会计创新能力,首先应培养学生思考问题、探索奥秘的兴趣,树立科研意识。为此,应要求教师在课堂讲清、讲懂教学大纲要求内容的前提下,努力联系实际,介绍有关问题的当前学术观点和研究方向,并通过学生参与式或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未知的科研意识。
税制国际化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阐述了税收专管员制度在现阶段显现出的弊端和不足,介绍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的背景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建设的现状,并对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儿点建议。
2004年7月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作为税收管理精细化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员这个概念出现在人们视线。提到税收管理员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税收专管员这个与之名称相近,并有着渊源关系的概念。其实税收管理员的前身就是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税收专管员,但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是恢复过去的税收专管员制度,它与专管员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已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结合;变集权管理为分权管理,变全程式管理为环节式管理,变保姆式服务为依法服务。所谓税收管理员就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或分业从事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深人的产物,是建立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税收征管模式的新需要,绝不等同于过去的专管员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顾。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任何经济形态社会中的基本规律。税收管理属于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决定于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税收专管员管户的税收征管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直接管理企业的产物。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由建国初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变为比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税收征管的重点也由非公有经济转向国营、集体经济。在税收征管体制上则确立了“专管员管户,上门收税”“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税收征管模式。专管员制度的存在有其客观基础。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统收统支,企业利润上交,亏损由国家弥补,企业不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受“非税论”的影响,当时普遍认为利润和税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财政税收工作逐渐形成财政驻厂员、税收专管员制度。税收专管员管多个企业、多个税种,不仅代表税务机关行使着从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账薄发票管理、税款计缴、直到纳税检查违章处理等各种税收管理权,而且还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核算。可见,传统的税收征管体制是与当时经济体制相符合、与当时的财政税收理论相一致的。在所有制形式单一、纳税户少且集中的情况下,税收专管员征收效率高,是当时一种理性的选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和推进,中国的经济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企业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税收征管对象也由国营、集体经济转向多种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征税对象的复杂化使税收专管员制度逐渐显现出其弊端和不足:第一,未能树立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第二,纳税人形成依赖心理,缺乏自觉纳税意识。第三,专管员权力过大,责任约束软化。尤其是税收专管员缺少权力制约,收“人情税”和“关系税”,以税谋私的弊端暴露无遗。诸多问题的凸显,使税收专管员制度逐渐淡出,并被以职能划分为基础、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替代。
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的背景
税源是税收的基础,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税收管理的起点。对税源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效率的高低。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深化,逐步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多年来,这种征管模式在分清征纳双方责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强税收管理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人,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述征管模式在运行中也逐渐暴露出以下矛盾和问题: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造成管事与管户的脱节。按照现行的征管流程,税源管理由过去的专管员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无法收集纳税人的税源动态信息,对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无法顾及,最终导致漏征漏管户的增加。
其次,强调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和内部监督制约,忽视了调动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如果基层税务人员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税源管理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三各种征管考核指标名目繁多,挤占了税源管理的时间和空间,使税收管理流于形式,造成了税收管理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现有这种以信息化为依托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模式和“征、管、查”二分离或三分离的机构设置,克服了传统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所伴生的权力过大、缺少制约的弊端,实现了“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但也带来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人员缺少积极性、税源管理职能“缺位”等问题,最终造成在税源管理中“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现象的出现。当前的税源管理弱化问题巫需一种新的管理方法,税收管理员制度应时而生,它也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下的一种税源管理新思路。
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建设
早在1998年重庆市就开始实施对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探索,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4年下半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地方的税务系统相继制定并实施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在实践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从我国各地税务系统建设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来看,税收管理员一般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减免税审批、税务稽查和违章处罚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评估。根据纳税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评定,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地申报纳税。
(2)纳税服务。主要包括税收政策宣传与送达、纳税咨询与辅导。
(3)信息采集。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下户进行实地调查,采集和整理管户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等税源动态信息,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信息档案。
(4)调查核实。主要包括对纳税人各类资格认定、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减免退税、税前扣除、死欠税款核销等事项的调查核实。
(5)日常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管理以及催报催缴等工作。
如何完善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
“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下对原有专管员制度的扬弃和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了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税收管理富于人性化。但税收管理员制度同时面临着以下难题:第一,人均管户较多,工作量大.只能实现粗放式管理;第二.经济结构和经济性质比较复杂,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第三,外向型经济比重增加,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税收管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第四,税收管理员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笔者建议应从以下3方面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1)合理界定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实际国情.尤其是东部、中部与西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制定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应区别对待.避免搞“一刀切”。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信息化建设程度高.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平台.把纳税评估、税收政策宣传与送达、催报催缴等从税收管理员的具体职责中分离出来;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外资企业、大型企业数量多,其生产经营流程和财务核算情况复杂,借助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力量进行财务信息核实、纳税咨询与辅导也有一定空间。经济欠发达地区.纳税评估、税收政策宣传与咨询、纳税辅导、下户调查管户生产财务信息及催报催缴等具体职责仍应由税收管理员承担。但无论经济发达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应把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和个性化纳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员的主要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