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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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培训通知范文1

为做好20**年度全市会计电算化初、中级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提高会计电算化培训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管理

20**年度会计电算化初、中级培训和考试继续坚持考培分离,要求举办会计电算化初、中级培训的单位,依据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会计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可向我局进行备案。各会计电算化培训单位,应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内容、课时和管理的各项要求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教材

20**年度会计电算化初、中级培训教材不变,初级教材为《电算化会计基础教程》,中级为《新编会计电算化中级教程》。考试命题不超出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习题集的内容及范围。

三、考试方式、题型和成绩查询

(一)会计电算化初级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实行网络无纸化统考。考试题型包括填空、判断、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四种题型。

(二)会计电算化中级考试实行笔试统考,试题类型包括客观题(约占70%)和主观题(约占30%)。

(三)会计电算化初、中级考试成绩将直接在互联网上公布,各培训单位和考生可直接上网查询(联系电话:*******)。

四、考试报名

20**年度报考会计电算化初、中级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按要求填齐、提交本人相关资料,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由报考者负责。

完成网上报名后,由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用于办理合格证书)、网络报名序列号和考试费65元/人,就近到区、县级市财政局的现场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料核实、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交纳考试费、确认考试报名。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料汇总后上传我局,同时按照考试考务费的75%上缴市财政局考试考务费。各区、县级市财政局预留的考务费应专项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赁、监考、试卷保密等考试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考前两周内,考生可自行从册络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结束一个月之后,我局将在网站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相应考试的合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会计电算化初级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委托广州财政学校承办具体考务事项。会计电算化中级考试考务工作委托广州财政学校培训部统一安排,黄埔、花都、番禺、萝岗区及从化、增城市设置考点,我局派员监督。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一)会计电算化初级考试(节假日不休息)

六、收费

培训通知范文2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于*年6月在全市巡回举办了七期职业培训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班,得到广大培训机构教师的欢迎和肯定。但仍有少数教师因故未能参加培训,应部分职业培训机构的要求,拟于*年9月举办一期职业培训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各技工学校、职业训练学院及职业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师岗位工作而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师范类院校毕业的除外)。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共包括: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学等四门课程。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8月11日至20日。

以职业培训机构为单位组织报名,填写报名表(通过深圳职业培训网*点击本通知附件下载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缴纳培训费,领取教材及作业册。

各区劳动局培训科负责本区职业培训教师报名和收费,于8月21日前统一报深圳职协秘书处,领取教材及作业册。

四、培训安排

培训学习以函授自学为主,面授为辅。

1、函授自学时间:9月9日前,学员自学做作业。作业册在考试结束时上交并评定成绩。

2、面授及考核时间:根据实际报名情况,9月9日前在深圳劳动保障网/、深圳职业培训网*/公布培训班日程表。。

3、面授及考试地点: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4楼阶梯教室。

4、考核形式:开卷考试。

5、考核成绩由卷面成绩、作业成绩及培训班考勤情况综合评定,三者占考核成绩比重分别为70%、20%、10%。合格者发给教师理论培训证书。此培训证书作为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申请教师上岗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培训费用

每人收费600元(含教材资料、面授辅导、考试、培训证书工本费等)。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员单位参训人员享受培训费用九折优惠,每人收费540元。

六、注意事项

1、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文化程度为高中学历的,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3、申请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培训结束后,请登录深圳职业培训网查询(*)。

七、缴费方式

(一)现金缴费

直接到深圳职协缴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银行转帐缴费

培训通知范文3

培训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公司 2020 年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公司党委决定开展党支部工作交流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 7月24 日下午 2:30

二、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党支部书记;支部负责整理党建资料的支委。

四、会议内容

1.XX党支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

2.XX交流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

五、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携带 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认真学习交流,确保有所收获。

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遵守会场纪律。

XXX公司召开支部党建工作交流学习会

为推进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XXX公司于XX月XX日组织召开支部党建工作交流学习会,XX党支部和XX办公室人员分享交流工作经验,各党支部有关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XX党支部在会上分享了创建星级党支部的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介绍了“”组织召开流程,对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作了详细说明。XXX分析了党支部填写《工作手册》和报送文件材料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工作手册》填写,记录内容要规范详细,进一步加强文件材料报送,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党建资料整理。

培训通知范文4

《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年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等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农发〔〕306号)已下发给你们,其中下达了年农技人员的培训任务和培训经费,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年全市计划培训4000人,其中市级集中培训1000人(各区县名额见附件1),区县培训3000人(主要是两翼地区)。

二、培训对象

市级集中培训主要是各区县农业部门的农业技术人员,计划举办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畜牧技术、植保技术、蔬菜种植技术、农机化生产技术(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渔政执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安全培训班。

区县培训重点培训乡镇农技人员。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市级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区县培训在各区县开展;全市培训时间为7天。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组织。整个培训工作由市农委组织领导,市级集中培训由市农广校和市农机干校承办,各区县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学员的选送工作;区县培训由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各培训单位具体承担。

(二)培训方案。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细化培训方案,做好培训的各环节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教材。市农委统一印制了《新农村建设农业技术人员实用教材》,免费发放给市级培训和区县培训的参训人员,请各地与市农广校联系;各地和培训单位结合工作和教学情况可自行编写培训补充材料。

(四)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培训合格后,发给市农委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请各地与市农广校联系),并将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培训经费

市级集中培训由市财政全额资助,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不交培训、住宿等费用;区县培训计划内人员,市财政补助250元/人。培训合格者可按因公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六、培训监督

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听、看、查等多种方式对学员、教师、培训学校进行抽查,监督培训过程,评价培训效果。

七、培训总结

本年度农业实用人才培训于年12月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人才培训调研工作,总结培训成效、问题和改进措施。

培训通知范文5

为大力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培养一批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乡土人才队伍,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小村乡建立咸丰县乡土人才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咸丰县乡土人才培训基地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卢群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孝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县委人才办主任谭锐、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局局长刘爱国、小村乡党委书记、乡长覃正义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小村乡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地培训班次、培训对象的组织管理,师资力量的组织协调、培训资料的组织管理、基地培训经费的筹措等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科长安铭兼任办公室主任,小村乡党委组织委员廖建成兼任常务副主任。

二、总体要求和目的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以加强农村实用科学技术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为重点,着力帮助乡土人才提高科技应用能力、生产经营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业能力。

三、具体办法

(一)基地及配套设施的落实

基地设在小村乡,相应配套设施由小村乡党委、政府落实。

(二)培训对象及范围

基地以全县乡土人才培训为重点。主要包括:

①拥有农民技术职称或取得一定的专业技术证书的专业骨干;

②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民营科技服务业中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包括外地来当地投资创办企业的人员);

③各类科技推广示范户、生产专业户中的先进生产者,如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营销行业的大户;

④在运输、建筑等行业方面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民间艺人;

⑤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组干部;

⑥自学考试毕业生、“五大”生以及没有安排就业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⑦具有一定专长和知识的在乡退伍军人;

⑧乡镇转制事业单位(即“七大中心”)从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

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培训单位责任负责制,采取课堂授课与实地参观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一般性知识传授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常规教学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努力提高培训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培训内容和授课人员的选定

由责任单位负责拟定具体培训方案,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

培训通知范文6

根据《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民函〔2007〕290号)精神,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市民政系统的实施,逐步完善技能型人才的评价体系,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鉴定,同时,从2008年起将民政行业特有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与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轨,以避免重复考试和发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

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民政行业从业人员主动适应社会、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当前民政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以及工资待遇等环节的落实,为人才强市、构建和谐民政做出新贡献。

二、鉴定对象

民政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民政行业特有工种的其他各类人员。

三、首次鉴定的工种

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师和矫形器师等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及技师的鉴定以及其他即将陆续颁布的民政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鉴定。

四、申报条件

按照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师和矫形器师等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以及技师的《国家职业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申报的要求执行。

2007年底前由人事部门认定的技术等级继续有效。

五、鉴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首批鉴定时间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确定,具体鉴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后每年的鉴定,将根据当年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六、考核鉴定内容

鉴定内容根据《国家职业鉴定标准》确定,实行统一标准,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颁发证书制度。考核鉴定科目为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鉴定试题从国家职业技能题库中提取。对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由重庆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报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不合格者,可在两年内申请补考不合格科目,其及格科目在两年内有效。补考合格者,按规定程序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七、证书核发与管理

(一)经考核鉴定合格者,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由重庆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规定统一办理,并对所发证书进行存档管理,以便将来网上备查。

(二)事业单位在编的特有工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按渝人函〔2008〕256号规定报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并办理《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证书》。

八、培训辅导

培训工作委托重庆市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具体承办。培训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复习指导丛书》为依据,考前集中组织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九、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做好宣传、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市民政局从2008年起,每年都将进行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以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市民政系统的落实。今后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在本职业内优先上岗。经人事部门审核、认可后可与工资待遇挂钩。

(三)欲报名参加2008年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类从业人员,要认真填写《重庆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见附件),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08年6月15日前,传真至重庆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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