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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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管理方案

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文1

关键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The authors of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work the residential property in th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fire safety from the phenomenon undertook an analysi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 Residential district; fire safety; management中图分类号:X9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各类居民住宅楼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作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前景广阔、充满生机、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之一。但是,像其他的新鲜事物一样,发展到一定时期就会出现“瓶颈”状,暴露出消防工作的不少问题: 在小区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少小区的日常管理中忽视消防安全,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没有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小区内存在不少消防隐患,一些小区发生了诸如居民家庭火灾、液化石油气或煤气爆炸的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损害。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一直是消防宣传的重中之重,消防宣传“五进”中的“进社区”也一直在多方位的寻求一个多元化的消防宣传方式,因为住宅小区建设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的需求及文明程度与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住宅小区建设也在得到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致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滋生了大量的火灾隐患,暴露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同是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隐患

任意滋生。

目前,在何种管理模式下的住宅小区,公安派出所大部分已经进入,并设置了住宅小区警务室,外勤民警照片以联系方式与住宅小区群众见面;安全门上锁、一层窗子上铁栅栏,小区入口设置护栏铁桩等,毫无疑问住宅小区治安问题得到了好转。

(一)派出所已经普遍进入住宅小区。笔者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住宅小区只设置了住宅小区警务室。物业管理只重治安防盗,没有很好地介入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工作趋于重防盗轻防火,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保安大多属于临时雇用性质,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差,导致出现种种怪现象:一是消防设施被上锁,问及原因,答曰:由于小偷、小孩子经常光顾,消防设施丢失的现象十分严重,固上锁。二是一层窗子上铁栅栏并上锁,问及原因,为了防盗。可是万一发生火灾,逃生之路在哪里?

(二)尤为突出的且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新建成的小区,在出入口的消防通道、小区内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规范或设置及管理方面不合理。如消防车辆无回车场地或被车辆占用,在疏散楼梯人为设置隔离墩或栅栏等;有些方面在消防建审环节无依据可循,无法控制;大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了住宅小区符合安静的要求,阻止各种车辆进入小区噪声扰民,将小区的入口处的通道设置路桩、栅栏。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警笛长鸣却无法顺畅进入,将会贻误战机,从而给受灾群众造成极大的损失。这种种火灾隐患能让其存在吗?

(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有的物业管理单位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桶、沙箱、铁锹、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都未配置;有的消防设施无人操作,对简便的消防设施器材不会使用,无人管理,缺乏保养,任其自生自灭。

(四)业主忽视消防安全,居民家中因家装滋生火灾隐患,而其安全意识却十分淡薄。现代家居中绝大多数为追求美观、高雅,在装修房子时采用了大量的可燃性材料装修,这也就为火灾埋下了后患。

不同隐患产生的根源

(一)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作为一种经营性的住宅小区管理,以经济效益为生命线,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发展,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户、公安、居委会及城市管理的多层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例如: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个住宅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业户共有,哪些维修养护费应当由业户共同承担,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责任不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偷盗等事件物业管理单位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机关在调解和判决时缺乏法律依据。

(二)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介入滞后于物业消费使用,由于重建设轻管理,造成物业管理单位、建设和管理脱节。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留下深重的多层面的问题,加之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使消防安全隐患剧增。在消防安全领域,一些新开发的楼盘存在不少隐忧,换言之,不少开发商为赚昧心钱在销售过程中对安全方面的信息瞒天过海。一些开发商在与业户签订购销合同时,有意把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条款弄得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对小区的消火栓的设置等硬件设施尽量做到能少则少,甚至可有可无。

(三)前期以效益为主开发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防盗轻防火的现象,防盗方面对保安要求极为严格,可防火则普遍被忽视,为减少开支,精简人力,使物业消防管理人员人才短缺,现有人员身兼多职,素质低下,不少保安的消防知识一片空白,这样的保安队伍实难承担处理突发火灾的重任。

提高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建设性措施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要求,加强消防进住宅小区,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消防在住宅小区群众中的主体意识,发挥政府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三者有机结合,在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让市场主体参与到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中来,发挥各种社会主体的作用,使政府行为主体、社会行为主体、市行为主体在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中分工合作,在实践中探索最优化的组合形式来适应住宅小区消防的管理和建设。

消防安全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管理单位在住宅小区或小区建设方面,消防安全管理上该如何去做呢?建立一种群防群治多元化并举合作的机制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出路。

(一)政府强化,明确职责、划清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颁布实施,第十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 (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5)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等,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或小区管理单位在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相对滞后,执行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上比较系统,这说明以政府为高压加强调控,机构实施消防监督,形成一种以公司领导为中枢,部门领导分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保安队员、环卫人员、维修人员等物业工作人员都参加,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防护网络,对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明确责任。

(二)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内现有资源,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集群众共同参与住宅小区管理、专业化管理的新局面,这是规范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一是以辖区人民政府为核心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管理,应发挥其协调职能作用,联合城建、公安、文化、教育、城管等部门及企业单位为一体,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消防管理防护网络,组建如由热心消防事业的政府救助的低保人员、下岗职工、人员等参加的住宅小区消防志愿者、巡逻队,救护帮扶组织,融入住宅小区警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防护管理网,形成坚强有力的民间组织。二是以市场为主体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保证建成小区内各类固定消防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有效并定期维护保养,不允许出现类似消防通道上锁堵塞、灭火器过期、烟感热感探头失效、消防栓无水或损坏情况。一旦出现火灾,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加强住宅小区及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关注的消防安全氛围。“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在逐渐形成,街道、居委会、物业等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借消防进小区之机,动员和组织业主接受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宣传方式可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可以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建立“楼道消防文化”等手段来宣传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安全疏散等消防基本知识,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具有一定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的“群众消防”文化。

(四)组建多种形式、多元化兼治安与消防多功能为一体的住宅小区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巡逻队等队伍,负责对住宅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随时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扑救初起火灾。

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文2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原创: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⒈租金征收工作。截止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万元。

⒉公房出售工作。截止月底,共出售公有住宅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其中:出售直管房产万平方米,归集购房款万元;出售主辅分离房产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出售自行接收房产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

⒊房屋修缮工作。一是××××年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⒋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月×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名干部,分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已竣工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竣工量达。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⒈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⒉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原创: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⒊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文3

代表人:XX

乙方: 深圳XX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XXX

经XXX住宅区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XX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

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

,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

乙方:深圳XX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文4

根据不同情况对住宅小区进行分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责任分担、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整治,重点改造,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营造住宅小区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所有新、老住宅小区(含单幢、零散、拆迁安置房等所有物业)。

三、整治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

2、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全面整治、重点改造的原则。老旧小区满足基本要求,新建小区保证优质服务。

4、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原则。

四、整治内容

(一)基础配套设施

1、配置环卫设施。每幢楼每单元配置不少于1个垃圾桶(箱),破损残缺的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完好。

2、平整道路。对坑洼道路进行整修,破损严重的重新铺设,新增、整修路沿石、道板、井盖,做到道路平整、交通顺畅。

3、畅通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必要时应重新整修,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

4、修复路灯。对小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无路灯的老旧小区要全部安装到位,保证夜间照明。

5、清理增设物业管理用房。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清理,按要求使用;无物业管理用房的小区,创造条件增建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6、整合封闭小区。创造条件,对未封闭的小区进行整合封闭;对已封闭的小区围墙、栅栏进行维修、出新,沿街小区还需设置景观围墙;落实保安巡查人员,增设必要的技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设备设施检修完好。

7、完善停车设施。清理现有停车库(场),挪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恢复停车功能。没有停车场地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划设停车位;必要时可调整规划合理增设停车场地。

8、整修健身器材。对休闲健身场所设施进行整修、完善;有条件的新建休闲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

9、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小区示意图、公益宣传栏、公示栏、楼幢门牌、绿地保护牌等,努力营造小区文化氛围。

10、整理“三线”线路。清理、调整电话线、电力线和电视线等线路,有条件的可入地处理,做到整齐美观。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保洁。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

2、绿化整治。查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并责令恢复到位。清除所有违章种植和杂草,补植必要的乔木、灌木和草坪,无土地。花坛、花池整修完好,无破损、脱落等现象。

3、秩序整治。车辆入库停放,露天停放的在停车线内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交通顺畅,不影响消防通道。摊点设置合理,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挂现象。

4、环境保护。小区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和加工,无违规饲养禽畜,餐饮、服务、娱乐等行业无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5、拆除违建。拆除老旧小区内严重影响观瞻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严厉查处新建小区的违法建设行为。

6、文明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家庭、楼道院落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五、整治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自8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资金和人员,并于8月10日前将组织架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2、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0日前完成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后由各责任单位严格按审定同意的方案立即组织实施。

3、(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要做好成立各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

4、房管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整顿,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完善各种制度,规范物业服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5、县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在集中整治期间,进行持续、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广大居民知晓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意义以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和责任分解,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整治任务。

2、由(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负责组织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原则上新建小区均要成立,老旧小区创造条件成立。

3、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房管局负责指导业主委员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幢),由(经济开发区)下辖居委会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组织,采取“楼幢管理”模式,落实以保洁、保绿、保畅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或并入相邻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保证管理覆盖率达100%。其收费标准参照物业小区管理费用收取标准执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治任务后,向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可申请提前验收。对到期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限期整改。

2、验收合格后,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经济开发区)予以属地管理。

3、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及时出台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和督查考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实施各自承担的住宅小区整治任务。

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文5

为贯彻落实《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检查反馈意见的精神,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通过专项普查,全面掌握全市各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和住宅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摸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进一步了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今后加强物业分类指导,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实现物业全覆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二、普查范围

年12月1日前我市城区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的住宅小区(楼)。

三、普查内容

(一)各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包括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及其人员到位、管理落实、经费保障等情况。

(二)住宅小区及房屋基本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包括项目规模、建成年代、房屋类型、房屋结构、物业用房、会所、体育(篮球、羽毛球等)场地、健身场地、车库以及监控设备等情况。

(三)住宅小区(楼)实行何种物业管理(物业企业专业化管理、企事业单位后勤式管理、业主自主管理、辖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它管理等)。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的基本情况,没有物业管理的原因等。

(四)专业化物业管理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公司基本情况、物业项目服务人员等情况。

(五)自行管理物业基本情况。

(六)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包括业主入住情况、业主大会召开情况、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成员组成等情况。

(七)物业服务费用及收缴情况:包括物业服务费、车位费等各类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以及影响物业费收缴的主要问题等情况。

四、普查方法

此次专项普查工作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各区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上报,考评验收。

五、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的登记时间确定为年6月1日。从年6月1日正式启动至年8月3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5日前)。市和区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物业普查方案、考评验收细则、印制普查表格、布置普查工作并组织市区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负责组织成立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考评验收组。

(二)普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该小区的物业经理根据小区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并核实有关情况后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区物业办人员深入小区进行指导帮助。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由该辖区物业办根据小区(楼)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并核实有关情况后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考评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区政府组织人员深入物业项目,对照表格填写内容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后,将调查结果进行微机录入。期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评验收组对各区普查项目进行抽查验收,抽查率不低于30%。

(四)汇总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区物业普查办公室根据普查结果,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汇总、分析,撰写本区普查情况报告,上报市物业普查办公室。

(五)汇总分析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写出普查报告,并对普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为下步我市抓好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标准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各区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考评验收和汇总等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将机构人员情况于6月12日前上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辖区内住宅项目的普查实施、考评验收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保证质量

各区政府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并结合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数量制定普查进度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基础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物业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物业办要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业主以及开发建设单位等方法进行审核、验收,确保物业管理普查工作真实有效。

(三)认真分析,写好报告

住宅物业管理方案范文6

1.基础设施仍显薄弱。尽管沈阳市旧住宅区已进行了全面改造,但由于其在建设时设计标准低,配套设施落后,存在先天不足,故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给物业管理的实施带来难题。在规划之初这些旧住宅区基本没有围墙,无物业办公用房,缺少健身活动场所,小区绿地少,无停车位,小区客观存在的缺陷很难弥补。此外,旧住宅区历时较久,设备设施老化破旧,屋面漏雨、墙体长毛等质量问题大量存在,虽进行了相应改造,但后续的维修保养仍需大量的资金投入。一些旧住宅区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小区环境差,秩序混乱等问题都严重阻碍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旧住宅区居民对物业管理认识不清或漠不关心。沈阳市旧住宅区多为一些国有企业的职工住宅,这些小区老年人多、低收入群体多,消费能力偏低、观念滞后,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模糊。此外,沈阳市旧住宅区多位于城市的中心区,沈河、和平居多,这些小区地理位置优越,有较好的商业和教育资源,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这些购房者的目的不为了居住,而为了学区、投资等,导致房屋长期处于空置或出租状态。业主不在小区居住,不考虑小区环境改善,现有租房者更多地考虑租金,不愿意承担物业费,小区的物业管理无人问津。旧住宅区居住群体的特殊性,导致居民普遍对物业管理认识不清或漠不关心。

3.物业管理资金不足。旧住宅区物业管理资金来源何处,如何落实,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难题。旧住宅区物业收费标准较低,在维持基本的保洁保安方面已略显困难。还由于居民收入普遍偏低,对物业管理认识不足,流动人口多,导致物业费收缴率偏低。另一方面,旧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少,无办公和活动用房,可盈利性设施少,后期维修管理中资金投入大,这使得物业企业很难获得经营管理方面的收入,还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来进行设备设施、屋面路面等的维修养护。如要进行更好的封闭式管理,还需进行围墙、门禁系统等的投入。资金不足直接导致物业接管旧住宅区成为难题。

二、沈阳市旧住宅区推行物业管理的建议

1.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根据2012年10月出台的《沈阳市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对落实旧住宅区管理及扶持方面的意见,建立成熟的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方案,保障物业企业及业主的权益。针对物业接管、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困难职工补助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优惠奖励扶持政策,并把措施落到实处,让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有法可依,物业企业有信心接管旧住宅区,小区的困难职工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助从而接受物业管理,进而推动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进程。

2.针对旧住宅区的现有状况采取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由于旧住宅区的先天缺陷,多数不能直接引入规范的物业管理,应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在《沈阳市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旧住宅区经过改造后一律实行物业化管理,其具体管理模式由业主大会决定,可采取选聘专业物业企业,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中心,聘请物业职业经理人及自行管理等模式。采用何种模式应根据小区条件进行选择:(1)对于规划较好,小区停车、绿化、道路、房屋质量等能满足要求,能封闭的小区,可聘请专业物业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2)对于条件一般,有必要的配套设施,已进行综合改造,具备基本的准物业管理条件,但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企业进行规范服务的旧住宅区,可采取社区准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3)对于基础条件差,居民收入普遍偏低的旧住宅区,可采取业主委员会领导下的自行管理。(4)若旧住宅区为企业职工住宅,原企业仍存在,有一定经济实力,可由企业进行相应管理。

3.提供质价相符的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物业费公开透明。物业企业要提供服务,就必须收取相应的费用;业主缴纳物业费,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服务。但由于业主对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费用用在何处,享受什么样的服务并不明确,经常觉得物业收费标准高,提供的服务少并且不到位,不愿缴纳物业费,从而导致旧住宅区的物业收费困难。针对此,在物业收费工作中,物业企业要向业主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由于旧住宅区基础条件不同,不能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应根据小区条件提供不同的服务,收取不同的费用,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沟通提出适合的服务范畴,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物业企业把经物价部门核准的物业费标准在小区公告,做到收费透明化,并公开物业支出,让业主做到心中有数,取得业主信任,为物业费的收取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物业企业应不断地提高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方便及时的优质服务,让业主享受到居住生活的方便和安全。

4.提高居民对物业物业管理的认识。提高旧住宅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让其接受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而推动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的顺利实施。首先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物业管理相关知识,让居民从正面认识物业管理;其次,媒体应多进行宣传和报导,唤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正面引导,避免负面新闻;同时物业企业加强服务意识,积极改善小区环境,做好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帮助业主协调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相关问题,让业主认识物业,了解物业,并通过经常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构建物业企业与业主的和谐关系。业主的认可和积极参与意识是推动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基础。

5.多方筹措资金。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推行困难重重,很重要的原因在资金落实上。依据《沈阳市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旧住宅区资金落实的意见,可从以下几方面筹措资金:首先政府扶持是关键,根据财力和民生需求出台扶持旧住宅区管理的相关政策。政府可以在物业企业接管旧住宅区方面提供优惠,适当采取减税免税政策,以鼓励企业接管旧住宅区;允许企业用经营性收入补贴经费不足;对于旧住宅物业管理中做得较好的企业采取奖励扶持机制;政府安排公益性岗位适度向旧住宅区倾斜,对旧住宅区的特困职工适当补贴物业服务费。其次,物业企业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采取多种经营的方式来弥补物业费的不足,把旧住宅区的停车收费,自行车库、管理用房的租金,利用共用部位取得的广告收益等纳入管理专项经费,在小区内开展一些有偿服务。最后在房屋维修和设施改造方面,由政府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产权人补交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场地及公益设施的完善由居民集资;市政各部门各司其职,负责旧住宅区的垃圾清运,路灯维修,供热、排水设施维修,健身器材维护等。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