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通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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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通知

奖励通知范文1

现将申报200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和《**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应是2002年以来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并已经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须在申报前补办登记手续)。

(二)申报项目的推广应用时间或其相关论著公开发表时间要1年以上。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且是我市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自主创新,形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并在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手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三)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促进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实施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软件研究项目中,其结果已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所采纳、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六)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以上的;

(七)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的。

三、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填写《**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并附上:

(1)科技成果评价材料(鉴定证书、验收证书、专利证书、评估报告、行业评审或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2)推广应用证明;

(3)技术工作总结;

(4)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社会发展类项目可免);

(5)其他应附的技术文件或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附在《申报书》的后面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

2、填写《**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一式7份。

(二)软盘

提交与《**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的格式、内容相同的软盘1张,并在软盘标签上标明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日期。

(三)申报项目的填写说明

《**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及填写说明的软盘格式可在**科技信息网“资料下载—科技奖励”栏目中下载。或者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股(科学馆内)索取。

奖励通知范文2

为充分调动税务部门足额征缴市级收入的积极性,促进税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切实增强市财政保障能力,市政府确定对市级税收征管经费实行奖励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的对象和条件

(一)奖励补助对象。组织和直接参与市级税收征管的税务部门。

(二)奖励条件。当年必须完成市政府年初分解下达并经人代会通过的市级收入预算任务,完不成任务的不享受奖励。对市地税局每年定额补助200万元。

二、奖励计算办法

征管经费奖励实行定额奖励补助与增收、超收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奖励补助。对完成任务的,负责煤炭开采、加工企业税收征管的县区税务部门,分别给予10万元经费奖励;对市级税务部门分别给予200万元经费奖励。

(二)市级税务部门当年新增奖励额。完成年度税收收入目标任务的,分别按预算增幅和超预算增幅确定综合奖励系数。

1.预算增幅奖励系数。按预算增幅计算奖励系数,预算增幅奖励系数=(预算数-上年完成数)/上年完成数,如比上年增幅下降,预算增幅系数按零值计算;

2.超预算增幅奖励系数。按超预算增幅计算奖励系数,超预算增幅奖励=(实际完成数-预算数)/预算数;

3.确定综合奖励系数。即综合奖励系数为上述两系数相加;

4.确定新增奖励额。按定额奖励与综合奖励系数相乘计算当年新增的奖励额。如当年没有完成年度税收收入目标任务,按第二项超预算增幅奖励系数办法相应计算负值系数,定额奖励与负值系数相乘计算当年扣减奖励额。

(三)煤炭税务征管部门新增奖励额。完成年度税收收入目标任务且增幅达到20%的,按定额奖励的20%计算新增奖励。

(四)领导班子奖励。当年市级税务部门新增税务奖励的20%和定额奖励的10%部分作为市国、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奖励资金。

(五)奖励基数。对当年增减奖励经费按20%计增或计减下一年度定额补助经费基数。

三、税收收入审查

各市级税务征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并力争超收。年度决算后,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市级组织收入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对弄虚作假、混淆入库级次的,予以调整和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部门税收奖励。预算确定后,对中央、省出台的政策性增、减收因素予以剔除,涉及企业上下划转等一次性入库因素进行同口径调整。

四、奖励资金渠道

奖励资金按照财政受益原则,由市级财政负担。

奖励通知范文3

现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根据《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政办发146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114号)和《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政发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争取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全县基层民主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坚持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各乡镇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分步实施,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适当向特困自然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三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充分调动农民广泛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争取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大部分自然村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卫生,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跃上新台阶。

二、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自然村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

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同时,对近10年来财政资金扶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奖补范围。

超过农民承受能力,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以主要交通沿线和城乡结合部及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等项目为重点,逐年向其他地区延伸。

三、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县为主组织实施。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由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减负办对所有上报项目的议事程序进行审核。会同县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部门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各个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项目议事主体组织实施。

(四)县综改办依据县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按有关要求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将审批情况反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审批后的申报表返回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和村民委员会各1份,县综改办、财政局、减负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各留存1份。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兑现。奖补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财政专户核算,综改办具体负责,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奖补。县人民政府依照奖补办法,根据项目类别、工程投资额度、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等确定各个一事一议项目的补助数额,严禁按人头平均分配奖补资金。

资金的拨付由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预拨到乡镇财政所。对农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和社会捐赠等资金,必须由议事主体将相关收据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财政所方能对议事主体按工程进度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由财政所与县财政进行结算。奖补情况由乡镇和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逐级报市、省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县财政局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采取实物或现金方式,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验收。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分年度进行考核和验收。经考核验收,未完成计划的,相应扣减次年县对乡镇的奖补资金;违反政策和规定安排使用奖补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事一议奖补工作按四个步骤实施:

(一)5月1日到5月30日为宣传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传达贯彻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二)5月30日至7月30日为项目申报审批阶段。7月10日为村民委员会提起申报的最后限期;7月16日为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的最后送达日期;7月30日为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向省、市上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查核准后的财政奖补项目的最后日期。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8月1日至12月31日为落实村民筹资、社会捐资、及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全面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阶段。

(四)1月1日至2月28日,为检查验收报账阶段。主要是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行总结验收和决算。

五、配套措施

(一)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移民搬迁等有机结合起来,以自然村为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每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不得低于自然村总数的20%。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各乡镇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文件的通知》(彝政办发47号)的要求,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村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特殊原因跨年度筹集资金和劳务,须经全体村民同意,报经省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1.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

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县财政局、农业局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报书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财政局、农业局以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要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资产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或今后形成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要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5〕49号)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对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投入,探索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高度,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周密筹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努力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责任明确、配合密切、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机制。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本试点责任单位(不再另行文通知),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试点工作的重心在县、基础在乡村。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村级组织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民主议事,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建立乡镇、村干部分工联系项目责任制(每个项目都要有乡村干部联系),建立县直部门挂钩联系项目村责任制,建立县直试点主要责任单位分片检查、指导、监督项目责任制(另行文通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全部参与试点工作。农业、交通、水利等涉及项目多的部门,要抽派1-2名业务骨干充实县综改办工作至试点结束(其余责任单位确定兼职业务人员)。

(二)加强督促指导。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奖补资金的兑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奖补政策的制定,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县乡开展财政奖补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乡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发改、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各乡镇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监察、纠风、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对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宣传部门要做好试点典型宣传报道。

奖励通知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抓治安保稳定”活动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激励各地各部门团结奋战、合力攻坚,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着力营造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群防群治的治安环境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参与部门、组织(个人)先进评选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治安保稳定”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镇(街道)。

(二)奖励方法

镇(街道)按“抓治安保稳定”考核结果取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作为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对获得一等奖的镇(街道)奖励1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镇(街道)奖励8万元,获得三等奖的镇(街道)奖励6万元。其他镇(街道)按考核分值予以奖励。

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层参与部门、组织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集体(20个)

评选对象:“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有关牵头部门下属单位。

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成绩突出,效果明显。

(2)群防群治防控工作好(10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

评选条件:

①重视群防群治工作,有一支常年性巡逻队,有若干名志愿者,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义务巡逻,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群众反映良好;

②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和户户联防,有明显成效或典型事例;

③“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3)支持参与好、发动员工好、内部安保好(10个)

评选对象:企事业单位、商会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②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③组织或开展企企联防;

④一年来无“两抢一盗”案件发生。

(4)封闭管理好(8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开展农村封闭式小区建设,成效明显;

②大力推进城区老小区改造,围合式自治管理成效明显。

(5)防范效果好(12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专业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和谐促进员队伍

评选条件:

①成立并开展工作6个月以上;

②集体平均每人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③有比较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④有相对稳定的人员组成和服务内容,经常性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⑤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用发挥好,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

⑥活动区域内,未发生重特大或有影响的“三打一反”案件。

2.优秀个人,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个人(150名)

评选对象:“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参与部门个人,镇(街道)所属单位个人。

评选条件:

全力参与“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成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

(2)组织发动好(20名)

评选对象:村(社区)、企业负责人或班子成员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群防群治工作好;

②“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③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无越级上访和重特大发生;

④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赞助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3)坚持参加好(30名)

评选对象:专业巡逻队员和志愿者。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②积极参加“三打一反”攻坚行动,义务夜巡或志愿者相关服务工作1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超过100小时以上或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

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某项具体工作,尽心尽力,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④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体现良好的社会风尚。

(4)防控效果好(50名)

评选对象:出租房屋房东、小区物业人员、企业内保人员、旅馆工作人员等

评选条件:

①认真履行房东职责,积极提供治安信息、线索,以房管人作用明显的;

②小区物业人员尽心尽职、积极采取防控管理措施,小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③企业内保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参加村企联防,企业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④旅馆工作人员责任心强,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动,工作突出的;

⑤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

(三)评选程序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请市“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奖励通知范文5

淘金船作业给河流造成的危害

在内河中有砂金的区域,大都活跃着一艘艘淘金船。它是种具有采沙、选金功能为一体的简单船机设备,最为常见的是在链斗式挖泥船的基础上,加装金泥分筛装置,淘金作业时,通过链斗下放深度采挖沙金,经过分筛装置将金泥流入分筛盘中,予以提存,而挖起的沙石则重新倒置河中。淘金船进点的水域内,有的堆起了山包,高出水面4―5米,有些垒起了长城,长达数百米。原来一条婉如玉带的河流经过淘金船的洗礼,变得千疮百孔。枯水期时,远远望去已难以分辨河流的去向。这种采掘作业,一是人为降低了航道的标准通航能力。淘金形成的山包和长堤将原来固有的河床和边滩上的砂石挖起,迫使河水遇阻改道,经过一个洪水年,河水将沙石自然带到下游河段,形成新的浅滩航道,不能保证枯水期的航道标准。二是危及水上交通安全。受利益驱使,有冒然者进入航道内或航道边淘金,而用来固定淘金船的锚链、缆绳,给过往船舶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增加了航道设标和枯水期疏浚的难度。特别中水期航道内的沙包被水淹没,很容易造成船舶“触礁”或搁浅,易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第三,危及河道行洪安全。淘金船垒起的沙包、长堤,很容易改变河势,危及堤防或临河的村庄。第四,对涉水建筑物或构建物造成直接或间接破坏。淘金船主根据河段的砂金量,任意驻点开挖淘金,往往一艘船在一个点上淘期有一年半载。有的洪水时进点,到枯水期想出来也出不来。只好继续在原地深度采挖。有的损坏了航道整治物,有的损坏河堤基础,有的危及桥梁码头。第五,淘金船进入小江小河作业,几个月下来,就可令河流改变模样,一条人们赖以生存的水脉在淘金船的铁蹄下支离破碎。

淘金船管理现状原因分析

从工作实践中看,内河海事、航道和水利部门为管理淘金船耗费大量精力,通过控制、打击等手段取缔非法淘金,事实上一次次集中整治只能收效一时。从客观上讲,一是从事淘金作业的大多是沿江两岸的村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观念深厚,下河是船员,上岸是农民,以此为生计。二是黄金价格上涨,低成本高产出,甚至当地一些要员也在其中。三是管理难度大,巡查人员来现场便停止作业,有的船在河岸边淘金,巡查人员来时便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从管理规范上看,对淘金船作业行为如何定性,如何依法管理,尤其是淘金船在什么情况下作业是合法,什么情况下作业是“非法”界限模糊。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做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生活用采挖少量矿产”。说明这种散点作业淘金行为其市场准入是没有门槛限制的,只是个管理问题。根据《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防堤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虽然法律上没有提及淘金,但淘金必须采砂。根据《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在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必须报河道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事先征得港监部门同意,并按照批准的水域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不得恶化通航条件。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实行审批制度;“从事水上施工作业的船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综合治理机制

淘金船的作业行为由于地域性强,利益关系复杂,部门之间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可以由当地政府牵头,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淘金船治理整顿机构,明确各单位的职能、治理目标,彻底规范治理淘金秩序,最终消除当前淘金船作业带来的严重恶果,畅通江河水。

一是把淘金船纳入专业管理。各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在河中作业或者待业的淘金船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包括船只、采挖机械、从业人员等,建立专业施工许可制度。

二是加大淘金成本,限制淘金队伍无序膨大。淘金后的砂包必须及时作出清理。对只淘金不采砂的淘金船,必须强制交纳足够河道恢复费用的保证金,由管理单位统一负责恢复。鼓励淘金船与采砂一并作业,将砂料全部运至陆地,并进行岸上破碎,若在河道拍卖区域施工作业,可一并将破碎成本纳入拍卖成本中去。

奖励通知范文6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一、三江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黑干堤防可研评估报告及14个前置要件全部完成,于7月29日报送国家发改委,目前,国家发改委农经司、投资司已会签,近期将批复。省发改委及水利厅派专人在京跟踪推进。

松干、嫩干可研需要办理的14项前置要件已办结10项,其余4项正在办理中。松、嫩干可研已由国家中咨公司进行评估审查,目前已完成修改补充。

胖头泡蓄滞洪区项目需要办理的13项前置要件已办结12项,环评报告正在办理。项目可研已由国家中咨公司进行了评估审查。 

二、应急度汛工程建设情况

应急度讯工程新建及加固堤防375公里,包括去年汛后开工建设的应急水毁修复工程堤防144公里(包括农垦总局开工290农场堤防6.88公里)和今年开工建设的应急度汛抢险工程堤防231公里,总投资37亿元。应急水毁修复工程工程涉及去年水毁最严重、最紧迫的肇源、逊克、同江、抚远四县市及农垦总局290农场堤段,共计144公里堤防和19个封堵溃口,工程总投资17.74亿元。于去年9月25日按省第45次专题会议决定先投入国家已拨付我省水利建设的3.8亿元资金迅速启动。在工程建设中,克服我省施工期短,工期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打破常规,对土方用量大、春夏季运料困难的标段实施冬季备料,采取歇人不歇连续作战的方式,目前,应急水毁修复工程主体土方已全部完成,防护工程正在加紧实施,累计完成总投资10.6亿元。

应急度汛工程初步设计于今年5月11日批复,工程涉及14个县区及农场,新建及加高培厚堤防总长231公里,总投资19.45亿元。工程于5月23日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5月25日参建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目前,应急度汛抢险工程完成主体土方的95%,完成投资6.6亿元。这期间,各厅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地方政府积极配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参建各方攻坚克难、加快建设,克服了征林征地、料场选址、道路维修、连续降雨等客观影响,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今年安全度过汛期。

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一)加强协调,压缩时间,做好前期工作。三江治理工程所需办理的前置要件,涉及国家部委、各厅局及地方市县农场等多个审批部门。各厅局密切协助,无缝衔接;各地市县及农场靠前指挥,超常规推进。在上下同心、各方配合下,三个月以来,共计办理完成各项手续70余项。

(二)公开透明、严格规范,打造招投标样板。一是制定了一系列招标投标工作办法。二是以抽选的方式确定招标机构。三是使用电子密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引入竞争系数、采用技术暗标等措施;四是全过程在省发改委、厅纪检监察室、厅建设处等部门监督下进行,评标过程无死角全程录像监控。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工程管理。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水利厅针对三江治理工程出台了21项制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也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文明施工等制度,保证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全程旁站和跟班作业。采取自检、平行检测、抽检相结合,保证检测频次,并增加了对原材料的质量检测。三是加快建设,加强节点控制。督促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坚守施工一线,科学指挥,按工序倒排工期,提高施工强度。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隐患部位的巡视巡查,对险工弱段及安全隐患及时排险。五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借鉴先进经验,先后深入黄河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学习建设管理经验;两次组织开展全线业务培训,提升各参建单位管理水平。

(四)依法依规,严格操作,加强资金管理。一是每个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三江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严格履行资金支付程序。三是所有资金的使用都按照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五)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三个“安全”。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重要事情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从今年5月中旬至今已召开12次局长办公会议;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各种规章制度办事。二是签订廉政合同,从思想源头预防不廉洁行为发生。三是突出防腐重点。从设计变更、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违法转包分包、审核工程计量等5个易发腐败风险源着手严格监控,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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