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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通知范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调动地方办学积极性,把“科教兴省”战略落到实处,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我省教育的整体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创建教育强县,由各县党委、政府根据,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创建规划,层层落实,分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务求实效,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扎扎实实推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教育强县由省组织达标验收。认定工作从1999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教育强县达标验收的标准,由省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的要求研究制定。
二、验收程序
(一)创建县对照和教育强县达标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初审同意后,于评审当年10月前报省教委。
(二)省教委收到申请报告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教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申报的县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三)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的,由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小组写出评估验收报告,经省教委审核后,报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审定。
三、表彰奖励
对验收合格的县,由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教育强县称号和匾牌。对在创建教育强县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县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由省委、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教育通知范文2
在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到来之际,省爱卫会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以“回顾光辉历程、创建卫生家园”为主题的春夏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学习《*省爱国卫生条例》,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的系列活动,促进校园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育人环境。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食堂卫生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的操作规程,规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设备、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消灭卫生死角,美化优化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明亮。
(三)各地各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学校健康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安排健康教育内容,落实教学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课和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宣传画、宣传册、黑板报、专题讲座、课外活动、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要认真开展春季灭鼠和灭蚊蝇活动,防止疫病发生。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场地,严密组织、科学开展春季灭鼠和灭蚊蝇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为宣传发动周,其中4月8日为全省统一宣传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日至4月25日按照爱国卫生月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活动。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对这次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注意整改,认真总结。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领导分管,有人具体抓,结合实际,确定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教育通知范文3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年-2010年,我市创建市级实训基地24个”的要求,我市认真开展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创建工作,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学校的积极努力下,一批市级实训基地创建武装起来,在招生、教育教学和学生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各县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遴选上报,市教育局组织评定,决定命名平山职教中心电子及自动化等学校的相应专业为*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训基地建设的认识。
实训基地建设是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物质条件。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各有关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抓住中央和省扶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良好机遇,认真做好实训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创建规划、有效使用等方面工作,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加大投入,确保高质量建设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建设一般分为学校投入创建、上级资金支持与当地政府以及学校共同投入创建、校企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各学校要依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围绕专业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创建实训基地,集中财力打造骨干专业实训基地,依托实训基地推进改革教学模式和课程改革。在创建实训基地建设中,既要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又要防止单纯等靠上级投入支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当地学校的实训基地创建,有条件的县(市)区应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应从学费、事业费中筹集资金自建实训基地,还要改革培养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
三、加强对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作用。
教育通知范文4
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立足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我省教育的中心任务,按照实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两个率先”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经济秩序、加强科学管理、促进和谐发展”为审计工作出发点,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内部管理和促进提高效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教育审计工作的监督服务作用。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内审工作人员再接再厉,总结创新,再创佳绩,我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中开展内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的范围为20*年至20*年期间,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工作人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计划在全省教育系统表彰教育审计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8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能全面履行教育部17号令规定的领导审计工作职责;
2、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符合教育部第17号令的规定,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3、内审机构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内审工作,业务程序规范,在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等方面成效显著;
4、内审机构能重视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团结向上,廉洁自律。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教育审计工作,尽职尽责,开拓进取,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3、从事教育审计工作4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与文字水平;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正派,团结同志,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5、积极参加审计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评选条件和各省辖市的推荐名额(各省辖市推荐名额中含市局本级),向省辖市教育局申报,省辖市教育局在审核和评选之后,向省教育厅申报,各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不得超出本市的评选指标;
(二)各高等院校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每个高校限报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个人1名;
(三)参评先进集体须填写《*省教育审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须填写《*省教育审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三)。申报表须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查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上报。
(四)省教育厅将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厅领导审批,予以表彰。
五、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在7月30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表从*教育网上下载)一式二份书面上报我厅审计处,过期视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025—83335776。
教育通知范文5
根据市县纠风部门有关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度的行风测评工作将全面展开。教育系统作为今年行风测评的重点对象之一,我们要以本次行风测评为契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切入口,对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梳理、反思和总结,做到认真细致,高标准,严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迎接行风测评,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情况简介
1、测评工作开展时间:*年5月下旬至9月底。
2、测评时段:各部门2003年10月——*年9月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3、测评主体:
(1)测评点:全县共200个测评点
(2)政风行风调查组(市县两级):实例调查
4、测评内容:
(1)总体:履行职责、执法公正、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
(2)具体: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开展情况
5、测评方法:
(1)听取情况汇报:介绍、计划、制度、方法、措施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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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座谈会(不少于5个):以服务对象为主。(局、单位)
(3)实例调查(不少于20家单位):明查(台帐资料、具体事务、政务公开等)、暗访。
(4)随机调查(不少于50人次):电话询问、走访。
二、迎评工作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
行风建设和行风测评是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行风建设、推行文明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教育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系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教育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和压力,要千方百计纠正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把握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突出治理乱收费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两个重点,要把行风建设、迎接行风评议与落实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相结合,努力做到宣传发动好,总结汇报好,自查自纠好,落实整改好。同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热情、虚心、周到地做好相关接待服务工作;要大力宣传教育系统的工作成绩,真心实意地听取测评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要注意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影响、带动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加强师德修养和行风建设,为率先实现无教育乱收费区县的行风建设总体目标做出贡献。
(三)开展自查自纠,巩固治理成果
在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去年的行风测评中,教育系统的测评总体评价分和总体满意度较02年相比均有较大提高。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要我们意志上稍有松动,思想上稍有麻痹,我们的工作就会出现波动,同时,在以往的检查评议中发现,各单位在治理工作的重视上、方法上、效果上还存在不平衡性和不稳定性,因此,我们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维护好教育整体形象为己任,着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在同行中多加沟通,共同进步,巩固治理成果,争取再创新高。
教育通知范文6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范围为我市普通中小学中任教的专职教师。根据选拔总量控制在同口径教师总数1.25%以内的原则,我市可推荐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120名(具体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一)。
二、选拔条件
省级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包括师德表现,学历、职称、年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骨干作用的发挥等方面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二)。凡有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经查实,要一票否决。请县区、各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宁缺毋滥,如被推荐人选在市级评审中没有通过,不再递补,由市里统一调剂。
三、选拔办法
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办法。
1、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质、业绩材料原件送审。
2、学校对照条件预审,将预审通过的人选提交学校教师大会,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民主测评。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
3、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上报的人选进行初审,分学段、学科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提出本级推荐人选,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先上报;有异议的,核实后,再确定是否上报。
4、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先报省教育厅;有异议的,核实后,再确定是否上报。
5、省教育厅进行汇总审核,将各市上报的人选在*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列入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名单,有异议的,核实后,再予确定。
四、选拔工作要求
(一)加强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周密部署,将选拔条件和选拔办法下发到学校,由学校在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并在校园网和县区教育网。要做到坚持条件、程序到位、层层公示、阳光选拔,将真正符合条件、群众公认、有培养前途的人选推荐上来。
(二)注意均衡分布。要结合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把握学校、学段、学科和城乡的均衡分布,所推荐的人选尽可能覆盖普通中小学所有学段和学科。
(三)做好材料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被推荐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人验明无误后,要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有关复印材料要按《申请人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附件三)的要求,逐人装订成册后送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编号(同附件四上的编号),存档备查。
(四)做好考察排序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各方面因素,对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报市教育局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确定培养名单。
(五)认真填写上报材料。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省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四)、《*省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五),于5月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附件四一式二份,应分学段、学科,按排序名次编号后报送。附件五请同时报送电子稿。所有附件的电子版可登陆“*教育网”下载。
五、建立逐级选拔培养机制
省教育厅将按学段、学科,分期分批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进行提高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和“普通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