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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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1

                           

尊敬的督察组各位领导:

今天,X就督查我X环保情况专题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对X的关怀和重视。三个多月来,督察组的领导不辞艰辛、深入一线,对X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高水准的体检和会诊,我们深表感谢。刚才,X代表督查组全面反馈了督查情况,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X作了讲话,对X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两位领导的讲话,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以这次督查反馈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查组和省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全X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X表个态:

一、问题决不回避,做到全面认领。这次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抓住了关键、找准了病根,提出的要求开出了良方、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待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绝不忽视问题、转移问题、淡化问题,绝不糊弄对待、敷衍了事、消极以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努力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长久解决。

二、整改决不含糊,做到销号推进。对所有反馈的问题,我们将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对必须整治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解决起来有一定困难的,制订整改方案、专项督导推进;对长期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明确实施计划和时限,按照各自职责,认领反馈问题,逐项对照解决。

三、落实决不松劲,做到标本兼治。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到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具体做到“三个五”:一是“五个好”:对工业园区、企业环保设施和监测设施等,做到规划好、建设好、运营好、管理好、保障好;二是“五个不”:坚决做到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引进、环评审核不过关的坚决不落户、“三同时”不到位的坚决不启动、在线监测不过关的坚决不放行、没有达到环评标准的坚决不生产;三是“五个更加”: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更加注重改造传统产业、更加注重培育新兴产业、更加注重创建生态园区、更加注重发展循环经济。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2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使无证开采、毁坏林地、破坏资源、堵塞河道、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坚决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的违法矿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顺利迎接年度矿产资源卫片执法创造条件,为全区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整治内容

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主要包括:

(一)违法开采行为,分为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行为;

(二)村两委会非法出租(售)山场、林地、土地等用于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转让行为,主要指违法转让采矿权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清理清查阶段(年12月8日-年12月16日)。各街道、镇要认真制定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标准要求,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和业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对发现的无证开采、违法违规采矿、越界开采及违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逐一登记造册。12月17日前,将清理数据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处理整改阶段(年12月17日—年1月16日)。各街道、镇要采取边清理边整改的方法,对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取缔非法开采的业户。区国土、公安、安监、林业、水务、环保、工商、交通、文广新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群发性非法开采行为和矿产资源开采难度大的地区进行集中查处,对无证开采行为,依法拆除地面设施,查封设备、恢复原貌。对未经审批机关批准转移采矿权的,除依法对转让方进行处罚外,对受让方也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对违法采矿行为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经认定构成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对村两委会非法出租(售)集体土地用于开采、加工矿产资源的行为,以及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矿、为违法者提供便利等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监察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督导检查阶段(年1月17日—年1月28日)。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对各街道、镇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核查验收,对漏查漏报、瞒案不报、处置不力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为扎实推进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国土、公安、安监、林业、水务、环保、工商、交通、文广新等部门和各街道、镇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镇是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相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各街道、镇要确定本辖区整治工作重点区域,逐村、逐矿包干,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并严格奖惩兑现。重大违法案件要组织力量进行严厉集中查处,采取集中行动时,区直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3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4

莱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邢德洪

根据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组织人员深入经济开发区、古柳、龙旺庄、姜疃等4个镇街和莱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龙大集中供热中心、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蚬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等5个单位和项目现场,烟台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易化工有限公司等3个化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并与市环保局、水务局、建设局、城市管理服务局开展了协商讨论和互动交流,达成了一些共识,形成了调研报告。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近年来,莱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中心工作之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采取了一系列强而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现在的莱阳,山更青了,水更绿了,天更蓝了,城市宜居宜业宜游指数和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1.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流域水质达标。重点是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五龙河水质达标综合整治行动。2017年以来,我市针对五龙河入海水质改善工作,全方位实施五龙河桥头断面上游河水应急治理、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污水溢流治理、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及进水口污水溢流治理、五龙河陶格庄段污水团治理、企业废水PH值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业废水超标排放整治、河道垃圾整治及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污水管网敷设、人工湿地建设、河流直排口整治和建设向水体倾倒污染物的天网监测工程等12项工程,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1-9月份,五龙河桥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二是推进五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作。充分依托五龙河及城区段有利水利条件,打造两区两段人工湿地对河水进行深度处理。目前,蚬河人工湿地和五龙河崔疃-西大策段人工湿地工程已基本建成运行,共栽植莲花、再力花、菖蒲等水生植物470万株,打造人工湿地1119.4亩。三是强化污水处理厂、重点化工企业、硫酸软骨素行业等排污单位的常态化监管工作。在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为防止出现日常监管的漏点盲点,生态环境部门采用六个辖区交叉执法的办法,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无遗漏排查,同时,专门成立飞行督察组进行暗访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警告、处罚、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持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今年以来,累计实施处罚31次,罚款321.5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5人次。四是连续出台相关水污染治理文件,为今后的水质改善行动提供政策支持。五龙河桥头断面是国控断面,是国家考核我市五龙河水质的代表断面,今年烟台考核该断面的水质要求是四类。为此,莱阳市政府印发《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莱阳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高莱阳市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外排废水控制要求的批复》,将我市的原五类地表水标准的水体全部调整为四类地表水标准水体,将今后新建的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外排废水的标准提高到地表水四类标准,对改建、扩建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实施“以新带老”,确保外排废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五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完善了《沐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通过对一级保护区围网封闭、建设视频监控、设置预警断面、完善应急预案、一二级保护区水质监测等措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已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沐浴水库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以及7处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对41个村庄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2.充分发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是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新一轮“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3家取缔类的“小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取缔,2家提升整改类的已经完成1家整改。二是扎实推进锅炉和建材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作。制定了全市4台燃气锅炉、31台生物质锅炉改造计划。目前,2台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改造,20台生物质锅炉已完成改造,剩余锅炉均正在整改。三是继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定了2019年度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治理项目清单,目前,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持续加强对VOCs治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13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强化7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三次改造工作,已经完成40家,剩余正在进行改造。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尽快落实《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和《烟台市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莱阳市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方案》。截止目前,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在市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道路检查点,开展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7次,共检查检测柴油货车260辆,合格率为百分之百。购买移动式和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各一套,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五是持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结合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要求,实施两轮全覆盖式排查整治,针对工业炉窑、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措施,促进了企业的有序排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范围和时限、整治重点环节和要求。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分行业进行梳理,制定无组织排放清单,涵盖了25家重点企业,逐家编制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企业明确了整改时限。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编制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产尘环节,并明确每个产尘环节的负责人及经办人,最大限度实现整治工作可检查,可量化,可考核。目前,相关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预计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六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修订印发《莱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修编,逐项落实98个工业源、72个工地的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组织修订工业源和工地的应急响应方案,建设、公安、交通、教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重新确定减排措施。在我市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信、交通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响应,积极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有力地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七是持续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在建成城区2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又完成剩余16个镇街的监测站建设,实现全市统一联网、数据实时,为掌握和解析我市的空气环境污染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3.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核实,打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强化污染源头预防,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根据上级要求,采用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8家工业企业的用地情况开展了初步调查。

4.积极有效做好沟通,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积极应对省政府、生态环境厅、区域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等各级高频次、大密度、不间断环保督察活动,做好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跟踪。在先后5轮次共计22天的督察工作中未出现突出问题,按照要求严格完成16个一般性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销号管理。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进行整改。

二、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空气环境质量阶段性反弹。受工业企业排放、各类扬尘防治等方面管理不到位的影响,加上区域气体流动、自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空气环境质量仍然存在阶段性恶化情况。

2.水污染防治的系统化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在全域管理方面,涉水部门、驻地镇街等相关单位配合联动不紧密、不到位,网格化、垂直化管理责任落实不深入,致使部分区域、部分流域水环境时常受到周边企业、畜禽养殖、村庄污水等方面的污染,个别单位还存在以牺牲环境利益获取经济利益的不良取向。

3.仍有8个镇街污水处理站还未运行,部分镇街的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我市18个镇街中有8个镇街的污水尚未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目前,这8个镇街的污水处理站虽已建成但尚未运行,部分镇街还存在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的问题,对周围河流的水质造成影响。

4.用于水生态治理和恢复的资金不足。五龙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已从点源治理转移到全流域生态治理和恢复、面源污染治理等攻关期、硬骨头方面,而治理资金的不足成为当前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5.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外排标准和当前地表水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外排标准中:COD≤50mg/l,氨氮≤8mg/l,河流的水质标准中:COD≤30mg/l,氨氮≤1.5mg/l。在五龙河丰水期,由于有大量的天然来水作用,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在河流平水期、枯水期,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排的达标废水仍成为河流水质波动的重要因素。

6.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度缓慢。“一控两减”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化和绿色防治推广程度不高,农用地膜、反光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还不健全,回收处置措施推广力度不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薄弱。

7.水污染防治管理人员、设备配备不足。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入河排污、土壤污染、海洋环境等方面的新职能转入,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人员设备标准化配备不到位,不能满足新形势需要。

三、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目标和有关建议

1.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村广播以及短信、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方位、无缝隙开展“美化环境、人人有责”宣传教育,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广大群众的思想共识。通畅市民举报热线,切实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着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体系。

2.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收。我市农业人口众多,日产生活垃圾体量较大,部分村庄村民随手堆放、丢弃垃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农村生活垃圾清收处理难度大于城镇。莱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投入运营,目前实际日进厂垃圾在540吨左右,距离实际产能尚有较大空间。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垃圾清运频次,组织村庄保洁员及时清扫零散垃圾,做到随弃随集、日收日清,力争绝大部分城乡垃圾都能统一运送到专业场所进行科学处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作物滴灌技术等节水技术、有机缓释肥和低毒农药使用的推广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使先进技术落实到农户。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诱捕器杀虫技术、生物反应堆应用技术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应用力度。大力发展标准化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进一步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布局和规划,解决农村畜禽养殖散、乱问题,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扶持一批。

4.打造五龙河水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目标到单位、到个人,实行突发性典型问题联查联处,切实保障五龙河水环境治理的长效化。持续做好五龙河各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在五龙河清淤期间,生态环境和水务部门要做好各种应急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效预防水质污染。强化污水处理厂、重点化工企业、硫酸软骨素行业等排污单位的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废水和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现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在沐浴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有效地保护我市的水源地水质。协调督促相关镇街加快污水管网的敷设力度,尽快调试运行已建成的镇街污水处理站,进一步改善五龙河全域水排放现状。

5.强化污染源监管治理力度。生态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抓好 “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强化建筑扬尘、开采扬尘、路面扬尘、工业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6个方面的综合治理,有效减轻大气环境污染。应着力打造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夜查与昼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偷排废水、擅自燃用散煤现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各个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确保满负荷运行,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1、成立机构,严格标准。去年10月10日,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区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的批复》意区按程序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后,区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重组办“广煤重组办[2013]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序启动、监管有效、安全保障”的总体要求,区成立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煤管、安监、公安、国土、人社、监察、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验收办公室于区煤管局,负责煤矿复产复工的日常工作开展。验收办公室下设专家组和综合管理组,专家组由一通三防组、采掘组、机电运输组、地测防治水组等4个隐患排查及验收小组组成。为提高隐患排查及验收工作质量,我区专门聘请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的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方面专家全程负责各煤矿隐患排查、方案审查和复产复工验收。根据川煤重组办[2013]10号、川安委[2013]27号、28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2013]7号),将省上的生产矿井22条复产验收标准细化为55条验收标准;将建设矿井12条复工验收标准细化为44条验收标准,并制作下发《区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流程图》,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细化和明了,便于煤矿掌握和操作。

2、组织隐患排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

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启动以来,区内各煤矿按照复工程序,制定了《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组织所有职工进行了不少于72学时的新工人培训,全区共培训新工人565人,所有煤矿均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入井进行侦察和排放瓦斯,然后全面进行井上井下隐患自查。全区煤矿自查隐患共236条,在煤矿自查基础上,省专家组逐矿进行隐患排查,另查出隐患320条。春节收假后,各煤矿自查隐患130条,区复产复工验收办组织对7户煤矿进行了隐患复查,另查出隐患94条。各煤矿编制《隐患整改方案》报区复产复工验收办批准后启动整改,整改工作按“四落实”原则有条不紊推进。区煤管局实行定人联矿方式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导,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3、逗硬验收,按程序复工。3月份以来,按照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2013]7号)确定的煤矿复产复工程序,经煤申请,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聘请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煤矿技术专家,会同区公安、安监环保、国土、人社局等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7户煤矿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现已批复5户煤矿复产复工。蔡山洞煤矿因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瓦斯抽采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影响未复产,长胜煤矿验收不合格未予复工。祥和煤矿经验收因利用越界巷道未批复。

(二)扎实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区从2013年12月13日起,开展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为主题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共检查煤矿13矿次,查出安全隐患197条,已督促煤矿完成整改179条,整改率91%。通过活动开展,全区煤矿业主更进一步认清了安全形势,主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区内煤矿从区外新引进煤矿仅节后专业技术人员达7人,充实了煤矿技术力量,同时也主动加大投入,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安全隐患。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也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三)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煤矿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进一步提升矿井应急能力。我局组织全区7户煤矿(长胜煤矿因复工验收不合格,未能及时开展演练工作),按照《区2014煤矿防灾救灾演练实施方案》要求,在4月16日至4月30日分别开展了以防治水、防灭火和防治瓦斯的防灾救灾演练,通过演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了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锻炼了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煤矿平安、持续、科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川安委[2013]35号文件精神,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矿严格落实煤矿井下收尺制度、头面核定制度、交换图制度、密闭管理制度、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下井人员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把密闭墙四对口、作业范围、入井人数、火工用品核定使用等作为检点,真正从源头加强管理。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区修订了驻矿员管理办法,明确驻矿员职责和工作范围,在源头监管上狠下功夫,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4月份以来,我区将煤矿密闭墙管理作为检点,到煤矿检查时,将密闭台帐、图纸复印后,下井人员人手一份,与驻矿员一道,用红色油漆对全区煤矿井下的所有密闭进行统一编号,检查人员在密闭墙上签名,备注检查时间,对查出的未上台账的密闭现场编号登记后,责令煤矿按实际重新制作台账和密闭图纸,经矿长、驻矿员、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煤管局存档。同时为了规范管理,区煤管局统一制作了密闭管理牌板。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煤矿生产建设行为。在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抽查中,我区的密闭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现场检查人员和各位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深化举措,确保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有序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2号)的要求,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为深入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根据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督导工作会议要求,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订了攻坚战宣传培训、安全生产大会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开采、水害普查治理、瓦斯治理、劳动用工管理、“打非治违”、信息化平台建设等9个方面的工作实施细则。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主投资信心不足。煤炭行情持续疲软,煤炭价格大幅度下降,煤炭售价普遍低于生产成本,严重挫伤了煤矿业主投资积极性。

二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滞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自救器有效时间内,满足人员步行出井的矿井可以不建紧急避险硐室,区内部分矿井(小井沟煤矿、杉垣煤业等)经市安监局组织论证后,未予以设计和建设。按2013年2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川安装[2013]23号文件要求,上述矿井又必须建设紧急避险系统,时间上对建设矿井极为不利。

三是人员流失严重。从2012年“8·29”肖家湾煤矿事故后,煤矿一直处于半停工(产)或全部停工(产)状态,矿井关停时间过长,熟练工人大量流失从事其他产业,煤矿出现了招工难的困境;管理人员跳槽现象严重,新组建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在短期内很难立即适应。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因停工停产影响,部分证照存在过期现象。

四是煤矿整顿关闭难度极大。去年区关闭了3户煤矿企业,关闭煤矿采用缴纳互助金的办法,在煤矿去年没有产出、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各煤矿积极响应国家关闭政策,按35元/吨缴纳了互助金。今年区又有一户关闭任务,煤矿已无力承受资金压力。并且要关闭的矿井在去年也缴纳了互助金,还投入了整改资金,关闭难度极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存在一些困难,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协调下,我们定能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一是在区煤管局现有6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上,继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总工程师和通风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二是要求所有煤矿配备2名以上全日制煤炭专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督促各煤矿必须配备专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为了抓好事故源头控制,有效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我区拟从6月下旬组织开展区域性老窑、采空区、含水体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每个矿井划定积水警戒线和禁采线,督促煤矿落实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攻坚战”各项工作。从而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在本质安全方面上台阶,坚决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矿区安全、和谐、稳定。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督促煤矿加大投入,按规划设计,全面开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确保蔡山洞煤矿在6月底前,杉垣煤矿、小井沟煤矿、大田湾煤矿在今年底内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生产矿井复产验收时和建设矿井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标准化作为常态化管理,坚决制止煤矿为达标而达标、达标后就松劲的不良行为发生,对达不到标准的煤矿坚决不准进行生产。

(五)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及开展回头查活动。截止目前,蔡山洞煤矿、祥和煤矿、长胜煤矿尚未复产复工。计划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上3户煤矿的复产复工验收及批复工作。验收时严格按照煤矿企业自查验收、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专家验收、部门把关和区委、区政府审批的程序,坚持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批复一个。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复工。同时对已经复产复工的煤矿开展复查工作,对标准降低,达不到生产建设条件的,将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和建设。

(六)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在我区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煤矿资产清理工作专家组,对参与兼并重组的各煤矿企业的账面资产、实际资产、井下煤炭资源、灾害情况、井下设施设备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评估,确定煤矿重组后各业主在总公司占的股份份额;组织签订煤矿入股协议,成立意民煤电筹备工作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四个一”标准筹备和组建新的意民煤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明确新组建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矿井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七)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9月份倒风季节矿井通风系统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煤矿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状况、风机房设施、防雷设施、矿井通风系统以及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倒风季节煤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在汛期到来前,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检查,督促各煤矿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开展矿区井上下水患调查,弄清矿井水文地质灾害情况,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井下探防水措施和探水专用设备设施。同时对斜井开拓矿井,重点检查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将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作为铁的规定,要求煤矿企业遇“打大雷、下大雨”天气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6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和各镇街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特别是中小学D级危房)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学及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否有一名副校长(园长)分工负责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考核;否认真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对不良行为学生有帮助的措施;否对学生在校的重要时段和重要地点进行监控管理;学校建筑和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D级危房整改,校舍安全及学校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特别是学校经过房屋等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的D级危房,学校是否采取立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否采取立即封闭等措施,对D级危房的整治是否有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二)特别是普九”期间修建的房子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是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否有制度杜绝学生在寝室和教室内使用各种微波炉、电热杯、电热棒等;否针对学生在清明等传统节日上坟扫墓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情况。全面检查各学校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否反复教育广大师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车辆,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各学校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实施监测情况;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校车存在管理不规范、超载等问题严重)否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更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等警示教育。否建立了学校校车运行情况管理台帐;校园周边及学生行走的主要通道的交通警示标志是否齐备;否有交通管理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四)依法清理学校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学校饮食、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对学校水源(含二次供水)食堂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学生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藏、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堂是否烹饪出售食用菌、四季豆、凉菜等存在隐患的食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食堂是否严格实行定期消毒制度;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二次供水是否管理到位;学校有无预防突发性流行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校园周边的饮食、副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否销售“三无”或过期食品。否建立了对学校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五)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坚持排查制度,常用设施设备。各学校对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厕所化粪池沼气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是否经常组织排查;对有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否建立了对以上设施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否按有关规定每年进行检测,六)防雷、防汛安全。各学校防雷、防汛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否组织对广大师生开展以“防雷防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否举办“防雷防洪防汛”相关安全知识讲座,否向师生介绍了预防雷电的常识,室内防雷的措施,人被击伤后的应急措施以及防汛相关知识,否要求学生在没有父母等大人陪同下不得独自到河边玩耍或看洪水;雷雨期间不得看电视或接电话等等。否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了防洪撤退应急演练,要求全体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按照防洪撤退路线有序撤离。否建立了防雷防洪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措施等。

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七)防地质自然灾害情况。对学校周边和校园内可能受到滑坡、塌方、雷击、泥石流、洪水等危害的校舍是否请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舍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通过墙报(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站、班会(队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八)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和当地镇街政府联合对校园周边存在河、溪、池、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否对排查出有溺水危险的地方及时报告区教委和当地镇、街政府、村社;否采取督促危险水源相关业主落实警示标志和在410月期间坚持在有溺水危险区域进行巡逻、劝阻等防护设施;校园内是否有警示标语。对学生进行反复告诫,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塘、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严禁学生擅自下水游泳、洗澡等教育,否有防溺水工作预案、

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对无照经营的小食部、书摊、游戏厅、网吧是否坚决予以取缔;否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建筑物安全整治,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情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不安定因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黄赌毒现象等问题;否全面清理整治了学校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学校大门、财务室、食堂、储藏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校园内是否要求做到人走灯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绝缘靴,十)学校电路电线安全情况。学校是否建立规范和安全使用电路电线制度;学校电工是否配备具有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配电室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制度;学校电工是否按规定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千万要注意学校用电高峰时期超负荷,特别要注意“普九”期间安装的电线电路质量等问题)防止移动电火花产生,保持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等工作;学校电工是否经常对校园内规范使用电线电路、电气设备、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等用电设施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学校电工在检修用电设施设备时是否按规定坚持二人以上共同操作的安全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建立电线电路安全隐患定

期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制定有按照重在防范、从紧从严的原则,十一)学校危化品安全情况。学校实验室管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对危化品使用的重点部位、重点物品检查整治方案;否建立有坚决堵塞和消除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对危化品的购买、使用、按要求配备存放危化品的设施等实行流向登记制度;否按规定有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期间检查、危化品的取用、危化品的销毁、危化品安全保卫的具体措施;否确保学校危化品“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坚决防止危化品落入手中。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堂课必须是安全知识教育课,十二)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按安全教育课时规定安排开课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要求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落实情况;否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的情况(要有图片和资料等文字说明)

四、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副区长牟小云任组长,区政府成立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任谢钢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区教委副主任龚家伦任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任务与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进行:全区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学校、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要亲自安排部署,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9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区教委。

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三)联合执法整治阶段(9月1日—9月9日)学校房屋、构筑物、设施设备、地质灾害、交通等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多部门合作。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学校地质自然灾害防范:区国土分局配合实施;

学校校舍安全:区房管局配合实施;

区建委、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交通安全:区交警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区消防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电线电路安全:供电部门配合实施;

学校防雷防汛设施安全:区气象局配合实施;

学校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配合实施;

学校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区卫生局配合实施;

各镇街政府、各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区综治办配合实施;

区教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是否落实,四)检查考核阶段(年9月10日—9月20日)考核检查内容除本方案中提出的专项整治的内容外。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到位情况,

检查痕迹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五)回头看”阶段(年9月21日—12月15日)区政府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要对上学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回顾,对存在隐患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出新学年安全工作的整改方案,做到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切实巩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果,总结成功的经验,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承载着家庭与社会的殷切期望,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承担着国家未来发展的历史使命。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人文校园、数字校园、文明校园”等六个校园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工作机构。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人员培训,保障安全工作经费,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

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原则。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建立安全隐患监控网络,对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做到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安全隐患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协调,积极配合,争取早日解决。

构建长效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四)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点)基本情况,并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以此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广大师生安全的重点突出隐患,又要进一步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个月的第一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周,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建立起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学校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校刊、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健康成长”宣传活动,五)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学校在开展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常识,营造学校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重视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