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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法治工作计划范文1
一、以“*”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一)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4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各乡镇和部门都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为确保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年初,县普法办根据实际需要先后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农村普法实施方案》等5个单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总体规划,制作了《“*”普法依法治县目标责任状》,并与8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书》。为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评价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共举办法制讲座2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次,乡镇、部门党委(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6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了“月学一法”的学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3所学校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0余人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5月,县普法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党校、县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共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计3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先后开展了以普法中心户为重点的普法培训,全县共培训中心户1300余人,普法中心户以院落为单位组织普法活动5000余人次,赠送普法教材600本,下发普法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制知识咨询活动20场次。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增进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以考促学,确保普法落到实处。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于4月份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考试。全县共有79个单位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人数4424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6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125人,事业单位3223人,企业管理人员40人,圆满地完成了考务任务,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诉讼23件,非诉讼调解35件,公证法律援助9件,司法鉴定2件,援助对象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22件,农民工3件,残疾人46件,困难群众9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30件,代书15份,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半年任务指标。
二是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年初以来与县普法办通力协作,将《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纳入到“*”普法宣传之中,为使社会上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今年春节向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务工读本》共计12000册;“三八”、“六一”、“5.22”助残日与妇联、教育系统、残联分别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三、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月初,为强化全县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恩司基字[*]4号《*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来*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今年,我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为司法所购置增添电脑4台、打印机5台、民调桌椅5套、沙发5套、办公桌4张、办公椅76把等新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顺利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4月23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一行4人,对翔凤镇司法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群众评议等方式,翔凤镇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设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达到了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标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迎奥运,创环境”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23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组织中心户长培训8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8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公民与公民间纠纷839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6件。纠纷分类情况:婚姻家庭纠纷270件,邻里纠纷313件,合同纠纷73件,赔偿纠纷53件,劳动纠纷21件,村务管理纠纷10件,土地承包纠纷107件,征地拆迁纠纷35件,计划生育纠纷4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3件,其他纠纷85件,防止民转刑12件3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8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次。
(三)采取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原有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名。分散到8个所,平均人员不足2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来*司法局党组决定撤销7个法律服务所,全县合并为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整合后的城区翔凤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办公经费1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新的办公设施,其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42件,其中诉讼案件32件和非诉讼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件。建立常年法律顾问点6家,写作法律文书31份,,开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4件次,减收费4200元,总计收费55800元,挽回经济损失84.3万元,其中仅百福司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一案,就为其挽回经济30多万元,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缓刑3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10人,侵犯财产性犯罪15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人,贪污贿赂罪9人,其他3人,城镇户口21人,农村户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县8个乡镇的矫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安置帮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给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办法。全县共接待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其中刑释人员5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通过对回归人员的安置,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继续对全县*年-*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认真做好*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脱管现象发生,使安置率达到了100%,帮教率达到了100%。
五、认真做好公证、律师及司法鉴定工作
(一)公证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错证,大大提升了公证工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为来凤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武汉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在该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武汉大道二期工程顺利施工奠定了基础。
(二)律师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工作
我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来凤唯一的司法鉴定所,于*年12月24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开展法医司法鉴定服务,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该所现有专职鉴定人员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针对女性鉴定人员的空缺,目前该鉴定所又组织了2名女性医生进行了法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现正在申报执业资质。半年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件,无一件错鉴,为司法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学习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综治工作
根据《来*翔凤镇辖区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签订的《*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设置了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和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公示栏,半年组织了2次育龄妇女培训学习,群众政策知晓率达l00%。《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卡》建立规范,按月运转,登记准确率达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二是机关及部分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够,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活动;
2、继续开展“*”普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残联法治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集中整治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实行部门联动、社会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使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得到遏制,占路经营集市得到清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规范,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线路班车正常的经营行为,全面提高客运服务质量。
(二)严厉打击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道路通行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四)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
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先行对外环路以内区域的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再对外环路以外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整治效果。本次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1、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从事非法营运、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私自改装机动车车体的车辆和人员情况,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打好基础。
(1)摸清各种车辆的营运状况,包括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的机动三轮车和无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面包车以及货运出租汽车超范围经营的具体情况。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的实际存有数量以及私自改装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2月份。
(3)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2月份。
(4)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军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对名单所列残疾(军)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他们及其家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避免发生。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
(1)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这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的残疾人、伤残军人宣传国家有关车辆、交通安全、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
责任单位:残联、民政局、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3)新闻单位成立专题报道组,开设专栏,宣传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2月份。
3、制定稳控工作预案。此次整治工作涉及的问题复杂,触及的矛盾尖锐,须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前预测、安排和防控,做到关口前移,力争将各种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提前做好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残联。
(2)制定工作预案,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一包一”的工作体系,避免出现上访事件。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4、通告。市政府于2月底《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进行全文刊发,交通、公安、城管行政执法、公路、农机、市场管理等部门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召开会。市政府于2月底召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会。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0日)。本阶段采取先易后难、压茬进行的办法,强力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各职能部门坚持把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年工作,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把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推向深入。
1、规范公交车正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公交车车内卫生差,公交车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公交车站环境卫生差,公交车车体广告乱,公交车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公交车运行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牌、站点不够规范等问题,规划建设公交停车场,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打造公交服务品牌。
(1)集中开展公交车及公交车站卫生整洁专项活动。
督导公交企业集中开展“车容整洁从我做起”活动,与全体驾驶员签订活动责任书,车内外卫生每天至少清理2次,座套至少10天换洗一次,全力做好站点、站牌卫生整洁和公交车车容车貌及公交车站的卫生整洁工作;研究制定卫生保洁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加密公交车运行班次,延长公交车辆运行首末班时间,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督导公交企业严格按照公交车班次安排和限定时间运行,加强行业监管,协调公交企业相互配合,确保公交车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集中对公交站牌、站点进行科学规范。
安排专人对市区所有公交站牌、站点逐一现场察看,统筹考虑,科学调整,确保公交站牌、站点布局合理,方便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研究制定公交车考核及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完善细化公交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设立投诉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服务质量提升;研究制定公交车各种奖励、补贴发放办法,严格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真正做到依靠制度规范公交车管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5)整治公交车车体广告。
对公交车的车体广告进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公交车车体广告清除补偿办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6)整治公交车乱停乱靠。
加大公交车站外上下客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公交车乱停乱靠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7)全面落实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老年人、残废军人、视力和下肢残疾人等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方便其出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8)转变公交车经营方式,全面推行公车公营,规范经营管理。
在部分线路已实行公车公营的基础上,督促公交企业将目前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公交车全面推行公车公营,使公交车经营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4月份。
(9)规划建设公交车停车场。
完成市区范围内公交车停车场建设规划,新落实公交车停车场2处。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4月份。
(10)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
更新公交车16辆;新开通2条公交线路,投放公交车16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1)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让客运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在增加公交车运行密度的基础上,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2)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
引导公交企业以争创“红飘带”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满意在公交”服务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公交车服务质量,使群众的满意率大幅提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13)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公交正常运营。
强化对公交正常运营的行业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促进公交企业服务到位。组织好对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2、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
(1)在对市中心区进行调查摸底和实地勘察基础上,提出临时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意见,确定好5处临时停车场和四条背街小巷,增加临时停车位650个。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市公安局、建设局和所属街道、园区共同现场确定临时停车场地,并研究确定场地改造、建设及管理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3)市物价部门负责尽快制定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临时停车场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物价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临时停车场验收合格后对社会开放,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媒体上临时停车场信息,做好各类车辆的停车疏导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物价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5)在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车辆密集区域,规划设置标识明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满足城市交通和管理的需要。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划定部分路段禁行标识。
(1)确定市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
将市区路以北、南京路以南、郑州路以东、福州路以西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确定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研究制定禁行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设置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
在确定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设置禁行标志。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
《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进行全文刊发;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3月份。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反禁行标志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确保禁行效果。
根据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警力,集中搞好市区主要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4、整治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坚持疏堵并举,双管齐下。规范出租车正常的经营行为,重点解决出租车内卫生差、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出租车不打计价器等问题,增上出租车,打造出租服务品牌。同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客运出租市场秩序。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抽调车辆,分组划片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4月份。
(2)为下肢肢体残疾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制作配备标志。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3月份。
(3)增上出租车,缓解客运压力。
报批增上出租车手续,科学研究制定增上出租车方案;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批复,做好增上出租车工作,使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通畅。新上出租车采取公车公营的方式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0月份。
5、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逐步对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规范非公路标识,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4月份。
6、集中清理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及市场。彻底清除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经营、乱搭乱建棚屋、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1)加强国道、省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国道、省道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公路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2)加强县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3)加强乡道、村道穿村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4)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重点清理迁移在国道、省道及县道上设有的集市。对于没有办理市场登记注册的无证集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对于手续齐全、但随着规模扩大而占用道路经营的集市,引导业户退路进场经营;对于手续齐全但沿路开设的集市,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设立新区域,实施整体迁移;对其他占路经营集市进行规范,引导退路经营。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市场管理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
7、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使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
(1)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突出抓好大型货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整治。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查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人等农机安全违章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机局。
完成时间:6月份。
(3)对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和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采取流动巡查和错时管理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整治效果。对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采取现场、非现场等执法方式进行处理,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责令其驶离人行道;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方式,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同时,以教育规范为主,对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采取督促经营门店责任人规范摆放或执法人员协助规范的方式,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3月份。
(三)完善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交通秩序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