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剂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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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剂工作总结

医院制剂工作总结范文1

2007年建立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工作实施以来,xx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执法档案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细则,经过我们的努力2007年的执法档案工作顺利完成,受到了良好的成效。2008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同志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建档人员情况

根据我院业务科室干警人数和办案情况,今年共为17人建立执法档案17本,其中,公诉科2人2本、民行科2人2本、控申科2人2本、侦查监督科2人2本、反渎职侵权局2人2本、监所科1人1本、反贪局4人4本、院领导2人2本。

二、建档案件及评价情况

从年初建档至今,反渎职侵权局建档案件1件,评价1件,质量为良好;公诉科建档案件17件,评价6件(其余暂时没判决),质量均为良好;侦查监督科建档案件9件,都没有下判决,暂时没有评价;民行、监所暂时没有案件;控申科暂时没有案件;反贪局暂时没有案件;院领导建档案件2件,暂时没下判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对于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将执法档案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档案工作,定期为业务科室和建档人员召开会议,使干警对执法档案都有足够的认识,确保执法档案的有序进行。

医院制剂工作总结范文2

开创基层药监工作新局面

———**县药监局2003年工作总结

2003年是药监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的第一年,也是夺取抗击“非典”斗争和确保完成药监工作九大任务“双胜利”的攻坚年。在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县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抓一加强”的工作重点,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打好抗击“非典”推进全年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三大战役,圆满完成2003年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03年的工作情况及2004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03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党组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药监管理不动摇,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全力以赴抗击“非典”。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局遵照省、市局的部署,把做好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考验局党组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基层药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治工作预案,对各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将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人,按照守工有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三到位”:

一是思想到位。我局及时传达及时、贯彻省市局和地方党政部门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明确防治责任,狠抓措施落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上来,做到既不掉以轻心,又不惊慌失措,有条不紊、毫不松懈地抓好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实行24小时不离岗,双体日推行两班轮休,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以应对突发事件。接到群众举报,城区15分钟内抵达现场,农村乡镇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在“五一”期间,全局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局领导带头在办公室打地铺值班,严防死守,全力以赴投入抗击“非典”斗争。

二是监管到位。针对防治期间药品市场波动的态势,我局把做好防治“非典”工作与公安联合执法行动结合,与各项检查结合,与药品抽检结合,与药品市场整流器规结合,与稽查执法罚没收入结合,与督促帮助企业“双G”认证结合,确保防治任务的完成和药品市场的稳定。自4月20日——6月25日,我局共出动人员1041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务15家次,零售企业170家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12家次,县级以下医疗机构99家次,医疗机构制剂单位8家次,查处案件49起,罚没收入4,5万元。联合有关部门对城区几大药品经营单们和医疗机构的防护服、口罩和消毒剂进行综合检查,积极组织县医药公司等药品经营生产单们做好防治“非典”药品的应急储备工作,切实保障药械供应。

三是宣传到位。我局认真做好防治“非典”期间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快捷。电视台一套、四套于5月1日、5月5日两次报道我局对药械市场监管情况;省广播电台两次、电视台一次、电视台四次报道我局防治“非典”药品监管工作和销毁假劣药械的现场新闻;《晚报》简报,及时上报省,市局及地方党政部门,受到领导的好评。我局还做好全局人员自身保护的宣传教育,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科学的态度对“非典”,并做好家庭及身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要求工作人员顾大局,识大体,讲奉献,义无反顾地履行防治“非典”期间的药品市场检查监管的职责,受到上级领导和地方干群的充分肯定。

(二)认真履行药监职能,全面推进今年工作。

为了夺取抗击“非典”斗争和确保省、市局党组年初提出今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双胜利,我局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工作,一手抓日常监管的开展,统筹兼顾,妥善安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稳健运行。

(1)保持高压态势,严打假劣药械。

我局坚持“五不放过”原则,把开展药品市场整规活动引向深入。今年重点开展医疗机构用药及其制剂,基层经营使用的过期失效药品,篡改生产批号和使用说明书的药品,通过邮政渠道寄递的假劣药品,卫生院和诊所不按规定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等5次检查整治工作。我局按照“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查源踪,严厉打击”的方针,坚持“人民用药安全胜于生命,药品监管责任重泰山”的理念,对专项监督检查的项目进行认真的检查。我县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全体药品执法人员起早摸,连续作战,一查到底,不留死角。认真执行《药品抽验工作管理规定》,不断规范抽组行为,已完成抽组360批次,其中不含合格药品17批次已立案查处;全年共完成快速鉴别86批,送检2批均为不合格药品。今年药品专项监督检查以来,我局共出动荡2559人次,检查单信730家,现场监督自毁过期,无效,破损变质药品578种,1080批次,总值9万多元,集中销毁600多种1320批次,总值8万多元,其中包括查获的防“非典”假药“强力抗病毒精油”盒及不合格中药贯众70多公斤。共查处案件72起,其中入库6。043万元,比去年同期罚没收入4。6万元增加7。2万元。

(3)抓“两网”建设,让农民受惠。

药品监管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局从县情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建设,使千家万户农民从中受益。我局与各乡镇沟通协调,明确乡镇分管卫生的领导为本地药品监管的负责人,并向县人大,医疗机构聘请5名药品特邀监督员,向各乡镇卫生院、卫协聘请64名农村药品协管员,在村级医疗和村干部中聘请200名农村药品报告员,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逐步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为了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构建“两网”建设,积极推行农村药品进货渠道,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9月份以来,已有9个乡镇推行农村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统一配送制度,占全县乡镇数的50%,占农村医疗机构的60%,占总人口的70%。使农村药品质量从源头得到治理,切实保障家民用药安全有效。在配送过程中,做到价格合理,质量保证,品种齐全,配送及时,服务周到,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通过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达到了提高村医药品使用的法律意识和药学知识,堵住了向非正常渠道进货,减少流通环节,方便了用户,社会各界普遍拥护。

(3)努力帮促药业发展,加快“双G”的步伐。

我局认真贯彻“监、帮、促”的工作方针,大力促进医药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帮助实施异地GMP改造迁址扩建项目和该厂与政府签订联合开发书峰青黛产业化生产基地合同等,协助做好生产中药饮片上报市、省局立项审批通过验收工作;深入药业有限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新药品种,帮助解决该厂GMP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皮防病院制剂室按规范生产制剂,做好制剂品种的注册资料准备工作。指导帮助县医药公司等单位做好GSP认证验收工作;出动100多人次,持续近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辖区内63家零售药店的现场检查及年检资料报送工作,帮助批发各家新开办药店做好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器械的经营管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初,在三个突发事件面前,我局人心不散,工作不乱,从“抓作风,打基础、上水平、见成效”入手,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常抓有懈。

一是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我局认真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条例》),紧紧扭住“两个务必”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学习中做到“四有”、“三落实”,即有签到、有记工员录、有心得、有交流;做到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领会好、掌握好、贯彻好十六大精神,带头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学习型的基层药监机关。通过学习教育,进上步增强全局人员的政治坚定性和工作责任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二是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展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的实施方案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及2003年任务分解》,建立并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制度,党员干部谈话制度、戒勉谈话制度及“一帮一”联系制度等,设立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机关效能建设方面,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上班签到制度,承诺制度,首问首接制度等,违规者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使各项工作更加紧序运转,努力提高依法治药水平和办事效率。

三是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辅导与培训,邀请省局法规处领导来我局举办专题讲座,派出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鼓励参加继续教育,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岗位培训与系统培训结合起来,达到学习中认真钻研、深刻领会,工作中准确运用,依法办事。现在全局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今年有6人参加全国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部顺利通过,一支思想过硬、技术精、作风正的药监队伍正在我县形成。

二、2003年工作经验及体会

从2003年工作实践中,我局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1、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指导工作,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心中装着老百姓,才能满腔热情地做好药品市场监管、“双网”建设、“双G认证”等工作,为发展药监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创新,因地制宜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是深化药品监督管理改革的必由之路。

3、正确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密切沟通,依靠群众,是搞好药品监督工作的基础。

4、加强建章立制,狠抓紧制度落实,把行政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的轨道,是加强机关交通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5、加快“双G”认证步伐,大力支持药业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是药监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

6、注重法制建设,推行执法责任制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是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关键。

三、2004年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局的部署,经局党组研究,2004年的工作任务可概括为“树立一个思想,注重二个加强,抓好三项具体工作,做到四个坚持。”

(一)树立一个思想。

即紧紧围绕药监中心工作,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全局工作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我县药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促进药监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注重二个加强。

1、不断加强打击假劣药械的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实施全程监管。(1)、从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购销入手,强化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2)、继续抓好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强药品市场管理;(3)、成立县药学会,隶属我局管理,充分发挥药学会的学术作用,把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净化、优化农村药品市场。(4)、继续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立药品“配送”长效机制。(5)、指导帮助有关企业回快“双G”认证步伐,确保如期完成。(6)、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搞好制剂品种整顿,加强对特殊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7)、继续抓好药品抽验和药品快速鉴别工作。(8)认真总结药品监管的新经验、新方法,及时推广。

2、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以执法人员为重点,以《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既重视在职自学,又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三)、抓好三项具体工作。

1、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收支管理,量入为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2、抓好全县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宣传报道,特别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治药的社会氛围。

3、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年内要完成办公楼建设,逐步完善执法和技术装备,为执法监督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紧围绕药监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做好我县药监工作的切入点。

2、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我县中草药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做好辖区内青草药资源保护与开发普查工作,对能够形成规模开发产业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

医院制剂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小康、和谐”的总体要求,把保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医药产业结构得以优化调整;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药品整治目标

1、生产环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室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风险产品和特殊药品监管明显加强;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预警、快速应对。

2、流通环节:药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违法药品广告等虚假宣传、非法收购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杜绝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无制售假药的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3、使用环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得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合理。

(三)医疗器械整治目标

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进一步规范,严格一次性无菌器械的购进、储存和使用质量管理,杜绝使用无注册证、应淘汰以及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整治重点

(一)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

1、按照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部署,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打击制售假药工作。

2、卫生、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通过互联网、邮寄方式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邮政信箱、物流公司等假药流通赖以存在的渠道以及互联网等销售假药的媒介进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市场检查,依法打击涉嫌犯罪行为。

3、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共同开展“诊所”、“药店”和医疗机构周边地区非法收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

(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1、工商部门要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广告活动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聚众讲座、非法出版物、小区内分发非法小报、免费体验等虚假药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与药品监督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相关查处情况。药监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对药监部门移送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工商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药品广告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记录,建立企业不良信息档案。

2、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媒体等单位开展检查,对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进行督察;实施“反广告”策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舆论上形成对违法广告的强大压力,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者和媒体的责任。

3、药监部门要结合企业认证、换发许可证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将涉及违法宣传、违规信息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列入监管重点。对应采取暂停销售的药品要坚决停售。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

1、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等部门配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的行为。

2、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按照相关职责的归属进行处理。对标示为食品冒充药品的,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对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对标示为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对标示为保健用品冒充药品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汇总并移送该产品审批部门处理;对未标示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假药依法查处。

(四)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1、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

2、药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环节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四、整治措施

(一)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强化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

1、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医药园区建设,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2、药监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鼓励连锁化经营。逐步建立药品购进品种、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3、对我市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二)加强药品生产环节和特殊药品监管

1、药监部门要逐步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重点对原辅料购进、检验、成品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的监管,要结合全省换证工作,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100%覆盖的跟踪检查,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再确认,重新核准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重点加强对三精药业双黄连注射剂原料药提取各环节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的管理。实施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相关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依照《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特殊药品生产、流通的日常监管,规范生产流通行为,消除不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

1、药监部门要落实我市抽验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初筛作用。加大对降糖降压、补肾强壮、风湿咳嗽、皮肤病、镇定安神等易被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成药品监管力度。逐步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完善药品追溯系统。

2、药监部门要对企业购销渠道、购销凭证、仓储条件等加强检查,重点查处超方式、超范围、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换发工作,严格准入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发证照;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准入关口,从严审批;认真开展好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工作,防止管理质量下滑。

3、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药监部门要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积极配合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省、市、县级监测网络,连通基层单位、医疗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及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力度,提高不良反应报告质量。

(四)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1、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检查力度,全面清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重点打击各种形式的无证、挂靠经营,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降低经营条件、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许可事项等违法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2、加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查验医疗机构使用产品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是否注册、质量是否合格,杜绝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无证的医疗器械。

(五)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督

认真执行《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对重点野生药材资源实施动态监测和濒危预警,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回执法,加大对非法收购、运输野生药材的处罚力度。对因管理不严,执法不力,造成辖区内非法收购、运输野生药材猖獗,野生药材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六)提高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级别分类、工作职责、预警和报告,以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处置方法。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药品突发事件或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情况紧急案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并下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全市整治工作。

(二)企业(单位)自查阶段。要求辖区内涉药企业(单位)自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督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四)总结阶段。各地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经委、科信局、工商局、邮政局(以下简称“七部门”)组成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七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构建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评议考核,进一步确保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无障碍开展,工作目标全方位落实。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本辖区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机构,建立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和工作方案,将“辖区责任”落到实处。各地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开展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二)明确监管责任。各地要强化对本地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在认真分析本地药品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将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七部门要围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行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