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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1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2
庐山文化遗产主要分为有形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物质文化遗产。无形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表达、民间科技、社会习俗、认识记录几个方面。有形物质文化遗产中又包括:遗址遗迹、建筑物、纪念性景观、地方土特产品、文献与遗物几方面,具体有形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下:庐山遗址遗迹中包括古人类生活遗址(如亭子墩新石器晚期村落遗址)、军事遗址、古战场(如庐山植物园内的日军轰炸弹坑)等。建筑物有宗教庙堂(如东林寺、罗汉寺、白龙坛、广佛寺、天王庙、太乙宫等一百多个)、佛塔(如舍利塔、天池塔、普超塔等十几个)、碑林(如白鹿洞碑刻等六处)、历史建筑小品(如琵琶亭、静观亭等几十处)、传统建筑(如匡庐诗社等)、桥梁(华封桥等十多处)、近现代建筑(如波黎公馆等十多处)等。纪念性景观包括洞穴(如莲花洞等十多处)、泉(如墨仙泉等十多处)、水井(如金井、修井炼丹井)、岩石(如刘仙石等)、潭池(如出木池等十多处)等。地方土特产品包括菜品饮食(如石鱼、云雾茶、石鸡、石耳)、手工艺品(如星子金星砚)等。文献与遗物包括古旧图书资料(《庐山志》等)、宗教典籍(《华严经》等)、书画(五百罗汉图、唐伯虎《庐山图》等)。
2庐山文化遗产保护
2.1庐山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2.1.1法律不健全。虽然2006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说明了我国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可是仍然没有达到法律高度。另外关于江西省下达的关于文物保护的文件,没有制定详细的符合当地现状和地方特点的措施,《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内也没有具体指出文化遗产的损坏惩罚及处理办法。
2.1.2管理体制混乱。从古至今,庐山在直属管辖范围方面一直比较混乱,近代以来,前前后后调整多达20次。“一山多治”的尴尬局面,把庐山从一个整体变得支离破碎,导致资源浪费,并且损害了人们对庐山的地理认知。
2.1.3人口压力问题。山上常住人口,加上外来人口和游客,给庐山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且人们的遗产保护意识薄弱,使得资源上的损耗及环境污染等方面都不容小视。庐山周边区域的城市化发展也在逐年提高,山上和周边人口数量带来的压力已经非常之大,人们生活用地比如农田菜地的开垦,工业上工厂的建立及污染物的排放都不同程度地给庐山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负面影响。
2.1.4旅游业的影响。旅游虽然在很多方面能为城市带来很大的正面影响,但是旅游业对于文化遗产的负面影响也不容轻视,游客对于文物的直接破坏表现在:攀爬拍照、乱写乱涂鸦乱刻字、乱扔垃圾、折损植物等等方面;间接破坏表现在:汽车尾气污染、白色污染、水污染以及生态环境平衡被打破等。
2.1.5自然因素影响。如2005年9月受台风影响,庐山出现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暴雨,使得多处景点遭到洪水、泥石流的破坏。对于自然界来说一些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如风化现象、微生物的生长、温度的变化、风雨、湿度等等,但对于文化遗产而言可能是慢性毒药。
2.2庐山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针对上面谈到的关于遗产保护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对策:
2.2.1普查文化遗产。关于庐山世界文化遗产普查,是由主管部门组织对庐山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一次全面的大调查运动。这样不仅能系统地认知,更可能深入发掘一些未知的文化遗产,甚至还能更加详细地获悉每个资源每件遗产的说明,统筹规划,查漏补缺。庐山遗产种类繁多,这样能使我们对它有一个通透的了解。
2.2.2完善法律法规。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比较成功的案例。比如意大利,一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早就颁布了许多法令来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这是我们不得不认真学习。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立法体系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两方面问题。首先国家层面上,我国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相对落后,至今连一套完整的“国家文化遗产登录法”都没有定制。其次在地方层面上,可效仿四川省颁布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针对庐山区,江西省也可颁布类似“江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对庐山风景区的所有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保护。
2.2.3平衡各主体利益。文化遗产保护中利益相关群体很多,从政府各部门到当地居民、企业、个体经营户、游客等等,都是风景名胜区的利益关系者。各利益主体所关注的问题不同,他们有的注重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有的是关注旅游业带来的利润最大化,有的是关注自然风光,如何权衡各关系之间与文化遗产的利益关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2.2.4优化管理体制。庐山的管理是“一山多治”的混乱局面,必须统筹规划。从上级到下级系统的管理,从大局出发,摒弃私念,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多方配合,一起共同创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和庐山风景区现状的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体系,是当下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2.2.5研究保护技术。不光是从立法和管理体制上说,我们还应加强技术层面上的保护措施。技术保护的话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需要培养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利用教育资源优势,多方位培养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保护科技学科专业人才;其次要运用传统保护技术的同时开发新型现代的保护技术,比如在遗产保存方面互联网、3D立体模型、数字图像技术等等。
3结论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3
随着测量速度的提升,测量形式也由量变引起质变,由单点测量革命性的进化到面测量阶段。数据也由少量的特征点的数据升华到海量数据的点云阶段。从硬件方面来说,1995年Cyrax推出世界上第一个点云获取的三维激光扫描仪的原型产品,当时点云获取速度100点/s;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最新一代的产品中,扫描仪的点云数据获取速度达到100万点/s。从软件方面来说,随着硬件的提升,点云数据量急剧膨胀,如何浏览、处理、分析和展示海量的点云,成为软件研发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如何在点云中提取需要的信息并最终以成果的形式加以呈现,是点云技术运用的关键。点云处理软件的研究,也是逆向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面。目前,通用的成熟的点云处理软件,主要包括Polyworks,Geomagic等。
2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中点云的应用
建筑文化遗产负载着历史与文化信息,总是以各种形式各种载体体现在现实空间之中。建筑文化遗产不是永存的,随着岁月的变迁和外界环境的变化,建筑文化遗产会慢慢消逝。尤其是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急剧变化,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原有的建筑遗存消失的速度大大加快,如果不能及时加以发掘和保护,则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消逝。而给建筑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尤其是数字档案,无疑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的一个前期环节。随着科技的进步,给建筑文化遗产建立数字档案的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点云作为一种新的测量技术,又被称作“实景复制”,是一种非常适合建筑文化遗产的技术手段。点云技术应用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有如下优势:首先,非接触的数据获取方式,在不触及文化遗产的条件下进行保护研究,从而减少保护干预中的不必要破坏,提高复原遗产古貌的准确性;其次,扫描速度快,获取数据的外业工作时间大大缩短,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强度,减少了重复测量的次数,节省了人工;第三,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获取的数据精度高,减少了传统人工获取数据的偶然性误差;第四,改变了传统的数据采集方式,无需搭建脚手架,直接在地面获取完整数据,提高了工作安全性;第五,数据记录全面翔实,且展示成果多样。由于点云技术在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上述独特的特性,因此自2000年以来,点云技术逐渐被应用到国内的一些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和实践之中。代表性的有麦积山石窟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颐和园标志建筑———佛香阁精细测绘、中国古建筑精细测绘———晋祠圣母殿精细测绘、中国古建筑精细测绘———山西万荣稷王庙、山西平遥镇国寺天王殿与万佛殿精细测绘、北京先农坛太岁殿古建筑精细测绘、武当山南岩宫两仪殿精细测绘与三维建模技术研究、三维激光扫描测量建模技术研究及在故宫古建筑测绘中的应用(国家测绘局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另外,长城、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乐山大佛、佛光寺、普乐寺、宁波保国寺、开平碉楼等一批国内的历史建筑、石窟、寺庙等建筑文化遗产,都有了点云技术的运用[2~5]。
3点云的精度
作为基础数据,点云的质量直接影响后期处理的成果的精度。点云的精度一般包含了单点测量精度、角度精度、表面模型的精度、标靶的精度、双轴补偿器的精度等。国内学者对于扫描仪的精度指标,已经有了一些探究[6~8]。其中,前三者与数据获取的硬件设备紧密相关;而模型表面精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软件的算法。距离精度是指沿着激光发射装置和被测物体的连线的方向上,测量值和真值之间的偏差。点位精度是指垂直于激光发射装置和被测物体的连线的方向上,测量值的与真值之间的偏差。距离精度和点位精度,统称为点云的范围噪音。范围噪音与数据获取的硬件设备的精度直接相关,也与外界环境,比如温度、气压和被测物体本身的反射率相关。并且,由于激光测量的误差始终存在,决定了范围噪音随着硬件技术的提升只能尽可能的减小,不能完全杜绝。图1显示了同一个被测物体(横线代表被测的墙面)的高范围噪音和低范围噪音的数据,其中的小圆点代表了点云数据中的一个点[9]。需要强调的是,范围噪音是一个基于单点测量的精度的概念,它是多次重复测量的单点精度和重复性的度量,不是整体点云的绝对的准确度。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描述点云的处理结果精度的概念:模型表面精度。所谓模型表面精度,是指利用软件对点云中的大量的散点进行统计分析后,建立表面模型,得到的模型与真值之间的偏差。以图1中的两个数据为例,分别对两个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模型之后,拟合出来的模型平面将非常接近。并且拟合出来的结果与真实墙面之间的偏差要大大小于范围噪音。也就是说,由于模型表面精度是对大量散点统计计算后得出的结果,因此其比范围噪音在数值上更小,也即模型表面精度要优于范围噪音。模型表面精度与点云的质量有关,也与软件中的算法有关。
4点云的数据处理
点云作为基础数据,记录了目标对象的坐标信息、反射率信息和纹理信息。而对点云的处理,主要分为色彩的处理、点状和线状特征的提取和体特征的提取。点云作为客观世界的真实记录,色彩还原是基础的步骤。原始的点云数据一般都是单色或者假彩色。单色是给点云赋予了单一的色彩,而假彩色则是根据一定的规则,比如点云中点的反射率的强弱(返回激光与出射激光之间的能量比值)或是点的高度,有规律的赋予每个点彩色信息。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而言,一般需要还原为真彩色的点云数据。通常,采用高分辨率的数码相机记录下真实的色彩和纹理,通过软件,进行纹理映射,将点云还原成真彩色。对于点状和线状特征的提取,一般在现有的点云处理软件都可以实现。点状特征比较容易提取,可直接在点云中捕捉。线状特征可直接通过捕捉关键点生成,也可通过软件中的一些算法实现。比如利用徕卡的基于CAD的CloudWorx插件,可在CAD中打开点云数据,进行切片处理,得到的点云切片可通过软件自带的拟合功能,将直线、圆、弧段等线状特征通过计算自动拟合生成。对于体特征的提取,如果对象是规则的几何体,可通过点、线、平面、柱体、台体、球体等或它们的组合加以实现。而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中的非规则对象,特别是中国古典建筑和雕塑等对象,其表面是复杂曲面,无法通过规则的几何体进行表面建模,就需要专门的软件进行体特征的提取。这类软件主要有Polyworks和Geomagic等。其方法是通过一定的算法,构建对象表面的三角格网,从而形成对象的表面模型。再通过专门的虚拟现实软件,比如3Dmax或Skyline等展示平台,可以将建筑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展现。图2显示了点云技术对一座钟亭的数据处理流程和成果形式。
5成果形式
点云在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类[1]:
5.1原始点云
点云数据是实际物体的真实尺寸的复原,是目前最完整、最精细和最快捷的对建筑文化遗产现状进行档案保存的手段。点云数据不但包含了对象物体的空间尺寸信息和反射率信息,还可以精细的保留对象物体的纹理色彩信息;结合其他定位仪器可以将整个对象数据放置在一定的空间坐标系内。通过点云处理软件,我们可以在点云中实现漫游、浏览和对物体尺寸、角度、面积、体积等的量测。彻底替代了传统的用皮尺测量的方法,直接将对象物体移到电脑中,利用点云在电脑中完成传统的数据测绘工作,是完全地将实景复制到了电脑中。
5.2线画图件
作为传统的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建筑文化遗产的成果之一,是各种的线画图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这些图件可以表示建筑物文化内部的结构或构造形式、分层情况,说明建筑物的长、宽、高的尺寸,地面标高,层顶的形式,门窗洞口的位置和形式,外墙装饰的设计形式和各部位的联系、材料及其高度等。利用点云数据,在CAD中使用基于CAD的点云处理插件,可以方便的做出建筑物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和正射影像图。不但制图速度大大提高,也提高了制图精度,还大大减少了外业人员的工作量。
5.3网络
利用各种点云软件和三维展示平台,扫描的点云可以在互联网上,让远端用户通过互联网有如置身于真实的现场环境之中。的点云不但可以网上浏览,还可以实现基于互联网的量测、标注等。有利于数据共享和现有文物的网上展示。尤其是对于一些不宜长期向公众开放的文物景点,通过网上的彩色点云数据,可以满足公众的网上虚拟浏览的需求。
5.4数字化模型
点云技术比较适用于建筑文化遗产中的古典建筑、古墓葬、石窟、佛像、雕塑等的虚拟再现。扫描获取的数据可以利用专门的点云处理软件进行建模,构建表面格网模型,再通过纹理映射或是导入到其他三维软件中进行纹理贴图,最终得到建筑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的模型。
5.5建筑文化遗产的视频资料
结合点云处理软件的空间漫游和电影动画制作功能,在扫描后的点云中设置漫游路径,可以实现有如真实空间中的漫游效果。通过点云处理软件自带的记录功能,可以将漫游过程录制成视频文件,这是虚拟漫游的很好的工具,也有利于作为成果进行保存、宣传和展示。
6研究和应用探讨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
中华历经了五千年的发展,中华儿女创造了深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了让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人民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展开保护行动。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保护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命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是由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列》中首次提出的,而真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定义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二、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传统文化的宝贵记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因此它值得我们珍惜、呵护。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几千年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证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促进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是民族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
三、 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并发扬下去呢?
(一)建立健全法制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渠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围内,不断完善当前法律法规,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立法者可以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属性的基本结构特征,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规范。明确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及内容,并将它们法律化和规范化,这样才方便对它们的管理和开发。对即将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要严格要求申请程序,并将之规范化、法定化,明确拥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性手段进行保护。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包括法定许可制度、一般许可制度、特殊许可制度三类,并且对使用者应当承担的相应的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免费使用,不经许可但可通过付费使用,经许可且需付费使用。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期限。对于故意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更严重者要动用刑法制裁。只制定法律法规而不实行是远远不够的,执法者要行动起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增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各尽其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展开保护行动,让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部门的保护圈内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重要的是,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不断增强权利人知识产权意识。权利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权利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现有基础上,设计出更加长远的保护和发展方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生产化、经营化和商业化,最大限度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合法权益。其次,权利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学会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管理。最后,权利人要及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进行登记,属于商业机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强技术防范。
(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行动。尽管现在国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归属人管理,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也同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保护者。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产生极大的影响力,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全民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动中,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种人民世代相承的,是群众生活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族土壤中,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因此,它不能脱离生产生活而独立存在,它存在于特定的民族群体生活中,所以,应当以群众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命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在保护和维护人类的文明,守候人类的精神家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迫在眉睫,它可以激发民族文化创造力,提升国家的软实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它们是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文明的魁宝。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对于发扬中华民族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增进中外文化交流都具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作者单位:河南省柘城县文化馆)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h-ttp: //trave.省略 /20051205/n240880319.shtm.l 2010-04-01/2010-08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5
徽州古村落目前仍有许多居民在其中生活,长期以来形成了自然的生活状态和生产系统,使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从本质上无法分割。这也是这类空间存在持续活力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以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联系作为线索进行保护、修缮、改建和扩建,有利于在古村落的保护与更新过程中维系空间活力,强化场所意义和可识别性,使文化遗产不仅能被理解和认同,更重要的是,由于空间活力的维系,当地居民的生活状态和居住质量也能够得到改善,从而使古村落的发展被纳入一个有机的延续过程,提升空间品质,而不是简单的文物式保护(所谓“空间活力”在有关城市空间设计的评论文本中被广泛地谈及,通常是指人的行为与空间之间互动关系的活跃程度,强调人处于空间中的感受和体验,既是空间性能的重要量度,也是场所价值的体现。因此,空间要素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与人的活动紧密相关。对应到古村落保护更新的实践,强调“空间活力”的意义在于,使空间中各要素有序运行并有机协调,形成有意义的场所和氛围,从而使社会不同的人群共享文化遗产空间)。从本质上看,以空间为切入点的意义在于,空间是一种多重性的观念系统,作为容纳人和人的活动的空间,交织着人、自然、社会之间多重复杂的关系。空间本身的构成机制暗示着社会文化层面的内在关系和社会心理特征。〔2〕在徽州传统村落中,社群活动和与之相适应的空间形态共同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主体的文化活动与空间环境产生了关联:村落中的建筑和空间组织秩序在主体活动中被持续附着无形的文化价值。因此,从空间活力的角度看待徽州古村落的保护与更新,既不单从技术层面单独思考建筑保护与修缮原则;也不将非物质的文化从其根植的物质环境中剥离,单就文化本身做讨论。而是从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入手,在当代文化语境下摸索主体与空间的联系,寻求主体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一方面,从物质空间环境来看,其空间活力的获得需要文化因素使空间和空间中的发生的事件产生联系。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物质空间环境中的文化活动事件构成了意识中的线索,通过这条线索,古村落空间和空间中的事件被组织在一起,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了对空间整体的集体记忆和经验,历史的氛围得以代入现实的场景。〔3〕但在诸多保护实践中,往往孤立考虑文物建筑本身的物质层面,忽略了空间的组织结构在长期的文化活动中被赋予的意义。比如在旧城区改造中,屯溪柏树老街被规划为商贸休闲中心,成片徽派古民宅被拆毁,仅余程氏三宅和程大位纪念馆两个孤立的古迹,自成一体。又如在一些散处在徽州山区尚未列入“百村千幢”保护范围的徽州古村落里的民居建筑被拆除搬迁到集中保护点中。这无疑使维护原有古村落历史文化元素和传统风貌更加困难。更重要的不止是物质上传统风貌的消失,而是如何延续这些民居建筑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如何使这些脱离了原有文化环境的建筑融入新的背景,重构成有组织的相互关系等问题。因为宗祠和民居这种类型化的建筑群是在村落居民日常生活和民俗文化活动中被赋予意义,从而形成具有活力和可识别性的空间场域。只有在这个场域中,空间组织秩序和这个空间所承载的文化才得到认同和强化。而由于未以连续的方式去连接各个空间要素,徒具其形的孤立物质遗存脱离了原有的系统,无法唤起人们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感,也缺失了原有的场所意义和空间活力。另一方面,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依赖于物质空间环境作为存在基础,无法从其根植的物质环境中剥离。在徽州古村落中进行的民俗文化活动之所以保持了原生态性,没有被娱乐化为模拟的舞台表演,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这些文化活动是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中发展出的稳定模式,依赖于村落空间的特定的地点和自然物候特定的时间。如上古芦溪傩舞是徽州土著居民为了驱逐鬼疫,在腊月进行一种原始祭仪。到了明清时期芦溪傩更为盛行,并增添了祈求丰年和祷告平安的内容,在时间上也由腊月发展到立春、上元和端午。这种文化活动使参与活动的主体获得有关场所意义的认知。空间环境与参与其中的人相辅相成,互为必要。空间要素构成了场所中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人们行为活动网络的聚集点。〔4〕比如徽州村落中的宗祠、街道、广场或公共设施等。主体对特定空间秩序的认知以心理和行为活动为参照标准,无法体现于孤立的空间环境或孤立的文化表演之中。主体对空间差异的经验和感受,构筑起主体与空间之间的开放性联系。由此可见,一个传统空间之所以能在当下仍具有活力,原因在于人对空间的使用将空间要素串联在一起,这些有意味的文化活动积淀在空间组合秩序和建筑形制中,并在不同层次上赋予其特定的象征意义,形成一个层级明确的空间关系系统。主体在这个真实的场所中展开文化活动,意味着将无形的文化作为线索亲身体验历史遗存的物质环境,并在参与中重构历史文脉和集体记忆。
回溯历史我们可以了解到,徽州古村落的变迁与演进机制是对自然地理条件、民风习俗、建筑文化的协调和综合的结果,直至今天仍保持着活力。徽州古村落及其徽派建筑表现出内在的调和渗透以及整体的统一境界。人、建筑空间和周围自然景观被作为整体处理,体现着天人合一的观念:比如徽州传统聚落在选址布局、环境营建、民居建造时非常讲究风水因素。村落通常都依据“枕山环水,负阴抱阳”的选址模式,选择在山间谷地依山傍水,因势而建。因此,徽州传统聚落所处的生态自然环境都十分理想,外有青山绿水,内有小桥人家。同时,由于这个空间所承载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根植于农业社会,所以农耕与自然环境的联系确立了传统民俗文化与自然时令秩序、自然地理条件的耦合关系。徽州的岁时节日习俗与节气直接关联,主要集中在上元节、小年、除夕、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不同的节庆有各自的民俗活动,元宵节的节庆活动多为遍巡衢巷的戏曲舞蹈,清明节、中元节则多进行傩舞之类祭祀类活动。可见在徽州人试图去规整和解析人与自然环境潜在规律的过程中,自然被赋予人文内涵。于是,自然环境已经超越了仅仅对其自身的理解和认知,而不自觉地和社会相观照,成为了一个沉淀着多层次涵义的复合概念。与此同时,自然本性被尊崇,空间整体环境的营造和民俗文化的发展实则创造着自然和人、外在世界和内在精神的协调合一,进而形成一种情感空间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客观存在。宗法伦理观念是徽州古村落构成的内在凝聚力。徽州古村落远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期,如受良渚文化影响的歙县新州遗址等以及干栏式建筑雏形。古时的山越人性情剽悍、鲜知礼节、豪放尚武。至隋唐宋元时期,中原百姓的大量迁徙,聚族而居。凭借文化优势,中原大族很快成为当地望族,加之徽州相对封闭的自然地理条件,开始形成相应的宗族观念和宗族文化,于是在选址与建村模式上强调防御特征和宗族秩序。〔5〕后受新安理学影响,特别是“理”———封建伦理纲常的教化作用,徽州宗族多聚族而居,严于上下之别。据《徽州府志》载,“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虽数世而不改,宵小不敢肆焉。”这保证了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同时也不断地在日常生活中强化着理学的地位,村落中严谨的空间组合秩序正是这种宗法伦理关系的物化表现。而宗族力量在古徽州节庆和祭祀活动中同样居于主导性地位,因为古徽州的民俗活动往往由宗族的力量进行组织。比如徽州人每届清明即还乡祭拜祖先。由族长率领子孙呈上祭品,逐一祭扫。入晚,全族成员在祠堂内动用公共祠产共进酒食,并清理一年的祠产收支。歙县瞻淇村元宵节嬉鱼灯的习俗可以追溯到宋朝汪氏先人。汪氏先人认为“汪”字为“水”字旁,有鱼则水肥,因此在元宵节扎大鱼灯祈愿宗族兴旺。鱼灯游行到宗祠门口,都要朝宗祠拜三次,意味着对祖先的崇敬和祭拜。这种宗族观念迁延至今,比如按照族规叶村叠罗汉只有叶村洪姓人才能参加。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已扩展到洪姓以外的村民,但即便如此仍不接受外村人的加入。明清时期古徽州文风日盛,优化了徽州发展的文化基因,而徽商的雄厚财力则为其兴盛奠定了经济基础。商贾官宦纷纷返乡修住宅、办书院、立牌坊、建园林、扩祠堂,力求恢弘精美。黟县西递、歙县唐模、雄村、呈坎等乡村聚落,均建有书院、社祠、牌坊、文阁、园林等,从而深刻地影响了徽州古村落空间环境的构成。而徽商商业行为不免对当地的民俗文化亦有影响。比如早年徽州商人多以茶叶经销为主要贸易。而清明时节正是采茶收茶的季节,因此绩溪商人往往提早一个月回乡举行清明祭扫,以便错开时日。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农业经济状况下,古徽州处于一种封闭、稳定、连续的状态。徽州古村落的形成与演化机制和当地无形的文化因素密不可分,并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共同发展成一个独立与完整的体系。在特定时令,自然环境、物化的村落和人的活动被联系到一起,参与到整体文化场所的构建。在以理学为价值取向的徽州古村落中,对自然的肯定和崇宗敬祖的观念构成了村民意识的内核。这一精神内核清晰地外化在规划布局、建筑形制以及行为活动中,比如形成以宗祠等礼制建筑为核心的村落整体空间布局;或形成以宗祠为集聚中心的节庆仪式。反过来村民的意识又因为这个空间场域的持续作用被不断地强化。通过每日的起居行为,民居、田地、水系、街巷等空间要素被组织在一起,同时主体对空间脉络的经验性认知逐渐形成。在此基础上,主体潜移默化地对所生存环境的文化价值形成认同感。例如在每日生活用水的使用中,水系承载着大量的村民活动,同时被赋予实用和堪舆的双重内涵。例如黟县宏村在村中引入泉水挖掘“月沼”,形成九曲十弯的人工水系;唐模古村中檀干溪穿流而过,解决了生活用水需求,随着季节变化调节温度,并形成了清丽优美的自然景观要素。同时水系的地理位置和空间形态所蕴含的“保瑞避邪”的风水观点,随着日复一日的劳作渗透到村民朴素的天人合一理念中。又如古民居院落以天井为中心,厅堂和厢房向内围合,主次分明,而外立面则具有明显的内向性。以这样的空间秩序组织日常生活,能够清晰地获得空间所传递的信息:秩序感强烈的内部平面布局和空间尺度体现着徽州理学观念所强调的尊卑伦常,而高耸与围合的外墙轮廓则形成了一种对外的私密性,同时反映出家族的整体性和内向封闭的心理特征。在这种特定的建筑空间中展开的人的活动保存了社会生活实态,形成具有符号意味的整体记忆以及有机延续的场所。然而,徽州古村落空间不仅承载着历史的变迁,同时也是当地居民的现实生活场所。反观目前其文化遗产的留存现状,当这种传统空间注入当代生活模式时,生产生活方式如何与传统的空间构成相适应成为一个难解的困境。也就是说,代表着时代进程的现代生活方式,与徽州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始终处于难以调和的状态中:居民的生活渗入现代化方式或建立旅游新业态,虽然能够引导人们形成某种活动模式以激发空间的活力,但同时就更有丧失地域文化特征的危险,甚至破坏有机的社会生活形态;〔6〕反过来,对古村落的地域特色风貌一味强调,却又难以使传统空间焕发的活力,解决当地居民的现实生活需求。不难看出,这个问题之所以困扰难解的关键在于,在关于如何保护徽州文化遗产的实践中,规整与维护徽派建筑群的物态文化遗存始终处于主导性的地位,虽然古村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日益得到重视,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态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关联的研究却没有前两者深入。这种内在关联意味着自然物候、村落空间和人的活动三者相互作用。同时,由于原有村落空间的活力是建立在这种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依赖于人们对场所和文化认同,所以原本的互动关系一旦被割裂,即使徽州古村落的特色风貌得以再现,空间活力也难免逐渐被消解。事实上,许多有价值的徽州民俗活动和仪式是村落古迹不可剥离的一部分。然而这些活动对于节气时令的依附性来自于农耕文化的渗透力和稳定性。当农耕的生产方式出现了现代化的转变后,许多过去被视为神圣崇高的仪式因为失去了存在基础而娱乐化和庸俗化。同样,随着传统宗族观念的弱化,在宗族活动中被赋予意义的古村落空间及建筑难免流于物质形式上的保护,难以维系无形的文化价值和意义。〔7〕此外,虽然对古村落进行旅游开发,能够为保护地域建筑和文化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撑,促进对历史遗产的保护意识,但是过度的旅游包装和商业化破坏了徽州古村落的地域文化语境,以及原本自然的发展演进过程,使传统建筑空间和文化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错位。某些以传统建筑形式出现的新建筑,似乎传承着地域文化的内涵,但在似是而非的表象之下,强调的是以伪传统形式为卖点的经济收益。仿明清徽派民居群新建的一些建筑、街道,断章取义地模仿了一些符号化的细节,不仅误读了传统建筑与聚落所意指的社会内涵和美学涵义,更主观臆造了很多形式,和整体统一的传统聚落空间的格格不入,于是在建筑文化层面传达着一种模糊和错误的信息。另外,过度密集的游客严重超过了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浓厚的商业气息破坏了古村落空间的文化意境;原住居民出于各种原因不断外迁;原本宁静而有序的传统生活氛围逐渐被稀释;文化的延续和弘扬更无从谈起。事实上,即使立足于旅游包装的商业化观点,迎合浅显的审美趣味也并非一种良好的长期发展思路。因此,可以将古村落的物质遗存置于日常生活行为、节庆祭祀活动及传统手工艺制作等社会文化脉络中去理解和考量。由于受到上文所述的生活方式和旅游开发等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外在活动表现还是内在观念意识都存在着当代转型,所以各种空间要素的组织方式和辐射力一直处于自我调整的动态过程中。而基于空间活力的观点作为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的思路,有助于我们寻找自然、村落、人之间关联因素的动态变化。比如过度的旅游开发直接导致游客量超过空间的承载能力,随之而来的过度商业活动在原住居民原有生活场所上叠加,必然产生负向消极效应,空间环境的应用价值被严重破坏,加速空间环境走向衰败。这时空间活力可以作为限制性的警示,通过检视关联因素的动态变化将对物态空间和无形文化的开发和更新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在宗族观念日渐褪去的今天,这种世代传承的民间自发性活动仍具备完整清晰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叠罗汉活动最初是为了祭祀帮助乡人脱难的解元寺惠安法师,同时祈佑平安,驱邪纳福。产生伊始在每逢闰年的元宵节举行,后扩展至每年的元宵节。不过闰年为大年,活动内容多,持续时间长,旅外族人要尽可能回村参与;非闰年为小年,活动套路略减,旅外族人不一定回村。叠罗汉系列活动的过程,限于篇幅,简述如下:正月初六,罗汉头在鸣锣放炮后带领众罗汉去解元寺请老郎牌位。此后直至初十开始按照传统程式排练。正月十五,罗汉和元宵灯会队伍正式开始游行,游村结束后,村民的集中活动被引入村中心的古戏台。在进行完供奉牌位、焚香化纸、罗汉走台等仪式后,晚间叠罗汉表演正式开始。其中有四个罗汉的“一柱牌坊”到十九个罗汉的“六柱牌坊”表演,也表现出当地“棠樾牌坊群”等物质环境风貌反过来对民俗文化的直接影响力。由此可看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关联对于延续徽州古村落空间活力的意义:一是,徽州古村落的空间活力是由物质建筑空间及其所承载的人类文化活动双向建构的。类似叶村叠罗汉的民俗文化活动,比如跳钟馗、芦溪傩、嬉鱼灯等;或类似三雕工艺、徽墨歙砚制作技艺、茶叶制作技艺等传统手工技艺都较完整地保存了古朴的原生态特征。在民俗节庆文化活动中,参与的演员都是当地村民,有的甚至限定为本族村民,由村民自发组织,自愿捐助筹集经费,也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在节庆时间内全村人参与到相应的民俗节庆祭祀活动内,形成各个层面的人群共同参与和村落空间的共享。正是由于在特有的地域空间中,原生态的文化活动与物质空间环境不可分离,所以这些多种类型的文化活动使自然环境、村落建筑、民俗技艺在不同层次上得到综合,同时增强了主体的文化体验和传统空间的活力。二是,通过文化活动,空间组织秩序和与其相关联的历史观念之间建立了匹配关系。虽然随着历史的变迁,民俗活动内涵和人们的意识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由于文化活动本身具备相对稳定的历史文化因素,再通过类似节庆祭祀等活动的定期演练,历史场景和空间要素相吻合。比如在叶村叠罗汉活动中,行进路线把宗祠、广场、民居、戏台等空间要素进行了一次文化意义上的串联,使之在新的层次上获得特定的象征内涵。由于传统信仰观念对当地人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样的文化活动能够与当地人心定且共有的价值观吻合,唤起当地人的集体记忆;同时也使非本村村民的空间使用者通过亲身参与节日文化活动获得文化认同感。从而形成功能明确、内涵丰富的场所,使空间活力显著增强。三是,人与人之间情感沟通和信息交流是提升空间活力的重要因素,而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关联增强了空间中交往节点的意义,增强了村落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富有人情味的邻里关系、产生停留愿望、领域感和场所的可识别性。庙宇、祠堂、戏台、井台等公共空间是人们日常休息、聚会、交流的场所。这些公共空间在日常生活中加深了人们之间的情感交流,又通过民俗节庆活动这种文化遗产类型被赋予历史和文化意义。比如在叶村叠罗汉活动中,解元寺、古戏台作为节日活动的空间节点被注入了地域特有的信仰观念,于是这些空间被人的交往活动激活了凝聚力。另外,传统手工技艺制作活动传承了传统的原材料和制作工序,贯穿在古村落特定的场所中,形成重要的空间节点和极具地域特色和传统风貌的文化遗存,使其依托的空间要素具有很强的辐射力和空间吸引力。四是,立足于类似节庆活动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中庙宇、宗祠等公共空间设施由于节庆活动定期的使用,有针对性地修缮和管理成为可能。而传统手工技艺制作活动也使相应的场所和设施得到有目的的改善和维护。同时,对季节时令的依附性使得节庆文化活动在相应的物候环境中展开,人的体验、自然景观、建筑环境构成互动性的联系,有助于综合治理与修复古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达到有机的、延续和传承,从而带动所在居民人居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虽然我国尚未形成整体保护的相关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但是应当在当前的徽州古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保护基础上,挖掘与整理古村落内的民俗活动、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文化的角度理解它们的延续基础和存在意义;并以其为线索增强古村落建筑空间的场所感知,以及各个空间要素的辐射力;从而使徽派建筑群的物态文化遗存和古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在文化活动氛围中被体验、分享和认同;最终在古村落环境保护与更新过程中获得最大的空间活力,提升空间品质。
作者:方睿 陈刚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开发;互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述或无形遗产,这一概念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兴起,并逐渐向世界范围内流传开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个体或一些群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期望的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探讨
目前,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有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存在一个共同点: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着不可调和性。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中,要走出 “非黑即白”的二元论的悖论,保护与旅游开发不是只能存在于对立的两面,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融通的地方的。保护可以是开发式的保护,开发也可以是保护式的开发。旅游开发其实可以成为保护的一种手段,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经济上保障,从实现更完善的保护;而保护也可以使旅游开发有更好的基础,提供更加优质的开发资源,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着一种互为手段、相互促进的同一性辩证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旅游开发的意义
(一)宣传促销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品牌价值
如今社会愈发重视一个地方的品牌形象,而文化内涵又是品牌形象的核心。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可以增强区域旅游形象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极大的提高一个地区的旅游形象。通过把非遗元素有效的融入到旅游形象之中,旅游地的整体品牌形象一定会变得更加生动,也更容易为广大游客所喜爱。
(二)提升旅游产品层次,提升旅游地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其内容的多样性是作为旅游资源的基础,地域性是其独具魅力不可替代的前提,文化性为自然风光的深度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挖掘不同民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手工艺术等非物质文化资源,提升了旅游地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满足了游客的体验欲望,迎合了当代体验游的趋势。
(三)丰富旅游开发项目,增加旅游资源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文化艺术的精华所在。通过合理有序的开发和利用,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增添旅游活动的吸引力。如在古建筑的参观游览活动中加入传统手工艺制作、杂耍或传统节日庆典等的表演,必然丰富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景点的吸引力。
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一)旅游能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通过对非遗的旅游开发,一些被淡忘的民间文化被激活,出现了传统文化的复兴现象。如丽江的旅游开发使纳西族的民族音乐和东巴文化得到了重视、保护与传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使民族主体重新体味到自己文化的独特与重要,恢复自己民族的自信心,从而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
(二)旅游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保护资金
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途径,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充足资金。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深入,创造的经济效益也愈来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其保护措施不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无力施展,从而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挖掘与实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中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可以通过旅游活动的介入在实践中表现出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旅游开发成为旅游产品,首先实现其文化价值,向游客展现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其次是经济价值的转化,即通过旅游开发为旅游地带来经济收入,带来经济效益。最后是社会价值的实现,即旅游开发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从被本地区内部的人员认可,发展到被该地区外的游客了解和欣赏,使得遗产的价值得到更大规模的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方式途径
笔者从旅游开发的具体形式角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休闲演艺、节事旅游、旅游商品等开发模式,下面分别展开介绍。
(一)休闲演艺模式
非遗演艺产品是一种文化产品,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只有在充分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将主题、艺术形象与地方文脉相结合,并通过表演形式展现出来,才能形成非遗演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进行休闲演艺产品的旅游开发时,要牢记始终保持自己的特色。
(二)节事旅游模式
节事旅游是以各种节日、盛事、赛事等的庆祝和举办为核心吸引力的一种特殊旅游形式,节事旅游目前已日益成为各地旅游活动的常备项目,在各旅游景点屡见不鲜。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通过策划赛事、节庆、展览等节事旅游产品来进行旅游开发利用,并且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 非遗旅游商品
我们的非遗旅游商品的开发在全国各个旅游目的地历来是一个薄弱环节,许多游客抱怨景点的纪念品种类单一,做工粗糙,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文化内涵在里面。这与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的声誉是非常不符的。在这里要指出的一点是,我们在开发非遗商品时,应注意把非遗的工艺优势转化为旅游商品开发中的经济优势,把现代技术和理念融入非遗商品的生产中。
[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是同一性的,只要对非遗的旅游开发合理,科学,实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是完全有可能的。一方面,通过旅游开发促进非遗的保护,另一方面良好的遗产保护又会大大的促进旅游的发展,这种互动应该是以后非遗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必由之路。希望当地部门能够积极探索有益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模式,实现桂林市非遗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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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仲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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