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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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论文

户籍制度论文范文1

1.农村常驻儿童教育问题突出

城乡二元模式促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造成大量农村留守儿童。“意见”打破“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模式并且保证随迁子女在迁入地的受教育权利,将再一次促进曾经因为顾及子女教育而未进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此前,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受教育权利受到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并且得不到与城市孩子相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公平受到“户籍”的阻碍,因而绝大部分进程务工人员将孩子留在家里。而今,孩子可以随着父母迁入务工地,并且在务工地接受与城市儿童相同的教育,无疑导致务工人员将留守儿童随迁入城。新户籍制度相对地保障了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给曾经的留守儿童带来接受优质教育的希望。与“随迁”或曾留守的儿童相比,农村常驻儿童则成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常驻儿童的家境比较贫寒,世代农耕,经济收入全部指望几亩田地。家庭经济稍微宽松的儿童已由“留守”向“随迁”或“流动”转变,而常驻儿童家庭经济不乐观,只能指望已经萎缩的农村学校。相比留守儿童,新户籍制度给常驻儿童带来更多的是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相较之后的失望。大批学生流向城镇、乡村教育走向衰落的同时,农村常驻儿童的教育权利及教育公平问题越来越突出。乡村学校的撤点并校,使得农村优势资源过于向城镇地区集中,导致农村常驻儿童失去了一些教育机会,这对乡村常驻儿童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

2.学校教育“离农效应”进一步强化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教育价值取向:农本主义价值取向和城市主义价值取向,前者更多为“为农”模式,后者更多为“离农”模式。教育价值取向的“离农效应”强化主要表现在:首先,新户籍制度在推动进一步城市化中,使更多的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看到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为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化的需要,更多的农村人受教育的目的转向“离开农村进城”或者“跳出农门”。在当前情形之下,对农村教育的关注就是如何比照城市教育,使之朝向城市教育模式。农村教育依然陷入“读了大学回到农村即是没有出息”之悖论,更多的大学生即使在大城市碌碌无为也不愿意回去建设乡村。其次,在教育者方面,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解体,农村教育已经不能依旧为“农村服务”。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人也应该全部离开农村,因此农村教育目标在于“离开农村”,或者产生“农民无用论”抑或“农村无前途论”。第三,长远发展上,“城乡二元户籍”给农村教育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危机感。农村教育主要是指在农村经济社区环境里,对农村居民(或农民)及其子女进行的教育。长远来看,农村已经从户籍上消失,农村在当前情况之下早晚面临消逝,随着这一思想的蔓延,新户籍使“离农效应”进一步强化。

3.农村教育与乡村文化渐行渐远

文化是物质环境和各种知识的结合体,农村教育的变迁也同其他事物一样,都是一种综合体,然而当下农村教育的变迁逐步驱离乡村文化。在整个现代化的过程中,乡村不可避免地被边缘化,显然造成农村教育与乡村文化的不和谐。首先,在课程结构上,主要以考试为主,农村学校教材采用与城市学校一样,既没有乡土教材也没有显现出乡村文化价值体现,农村教育已经步履维艰。乡村文化价值的显现不仅仅是乡土教材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乡村教育课程建设的问题,即在整体乡村教育教材中应该体现对乡村社会与乡村文化价值的充分关注与尊重。其次,在教学过程上,在学校课堂教学中,几乎所有的教室用普通话教学,然而农村学校学生有着惯用方言,在教学过程中学到的东西需要学生通过自己的“转化”,语言障碍往往难以使所学内容与生活相连,亦更加难以运用。再次,学校地理位置的设置上,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撤点并校”和寄宿制学校轰轰烈烈进行,农村学校的校舍距离农村越来越远。乡村越来越多地成为一个地域概念,成了一个没有实质内涵或者说缺少文化底蕴的空洞符号。作为文化生命的乡村已经终结,乡村社会成为文化的看客,不再具有自我文化生长与更新的能力和机制。学校与村庄渐行渐远,甚至没有了村庄的味道,“一村一校”逐步成为美好的回忆。

二、农村教育困境背后的多重原因

农村学校的教育困境是多重的,新户籍制度催生农村留守儿童转变为城市流动儿童,为留守儿童开启了“教育的春天”。对于常驻农村的儿童而言,他们所受到的教育比较落后,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农村儿童越跟不上城市教育步伐,便对城市教育和城市生活有了更进一步的期待和向往,致使城市教育价值取向在农村蔓延和越演越烈。农村人走向城市,村庄在形式上逐步衰落,农村人吸取城市文化,城市文化在农村滋长,同时农村失去已有的文化之“根”,使现存的农村文化失去长期以来的传统之“根”,村庄在实质上衰落。农村学校教育是城市的复制和翻版,农村教育“有根”文化缺失而“无根”文化滋长。

1.新户籍制度催生农村学校生源困境

新户籍制度最直接的变革是促进人口的流动,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 102.55万。随着新户籍制度对于流动儿童教育权利的保护,农村留守儿童逐步随着父母进入城市接受城市教育。“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同时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改革“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是此次改革的重点,这一政策刺激有能力的或者能力比较强的进城务工者将留守在家的子女随迁进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户籍制度为农村留守儿童带来“教育的春天”。且不说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之后收到的教育具体如何,但是最起码在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之间,有主动选择的权利。相对来说,新户籍制度对于随迁子女的教育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部分留守儿童随迁入城,农村学校教育尤其是农村的教学点更是难以维持,甚至会出现倒闭现象。一些优秀的留守儿童随迁入城接受城市教育,由此而削弱原本已经与城市教师难以企及的农村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对于祖祖辈辈世代务农,也缺乏城市就业能力,更无法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致使农村人不愿也不能进城,这一类人群的子女成为农村常驻儿童,不管农村教育衰败到何种程度,他们始终只能在灰心、失望中顽强坚守。

2.城市教育价值取向对农村人的诱惑

农村教育只是城市教育的翻版,农村学校课程和教学内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脱离农村生产和生活实际的问题,不少农村学校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奋斗目标,重普通文化的知识传授、轻职业生活技能,农村教育“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农村学校教育更多的教育目的是帮助学生顺利“过独木桥”并且“跳出农门”。即教育的整个目的就是使学生和他原本的生活环境格格不入,就是使他们不断疏远这种环境……他自己祖祖辈辈所创造的文明在他眼里被看成是愚蠢的、原始的和毫无用途的,他自己所受的教育就是要他与他的传统文化决裂。农村学校教育有用之处不在于教给学生农村生活和生存的技能、心态和技巧,而在于诱惑学生埋头纸堆通过高考“独木桥”进入城市学习和生活;新户籍制度下,大量的农村人流向城市,并且有一部分人通过在城市打拼而获得城市户口,过上了农村人羡慕已久的生活,农村学校教育为了满足人们追求城市生活的需求,在教学上侧重城市价值取向而相对忽略农村价值取向;“农村无用论”在农村学校的蔓延,农村不仅仅在各个方面的硬件上比不上城市,在如今信息化和城市化逐步发达之下,农村文化已然没有价值,甚至有教师认为“走不出农村的学生不是好学生”,“读书就是为了出人头地”,而最终的表现形式都是需要逃离农村的生产和生活。

3.村庄衰落与学校“有根”文化缺失

更多的农村人进入城市大熔炉,吸取城市文化,村庄在形式上衰落。生活在农村的农村人难以抗拒城市诱惑,城市文化更进一步在农村滋长,农村文化被边缘化和异化,村庄在文化实质上衰落。村庄越来越小并越来越离散是当前农村的外在特征,村庄生活进一步接近城市,甚至更多的人不愿意从事农村生产。农村教育本应植根农村生产和生活,但是如今的农村教育已然脱离农村传统和已有的生产生活实际。新户籍制度的根本是要鼓励农村群体转向城市,致使城市文化横亘在农村之上,农村文化被淹没甚至被遗弃,农村教育已经不能引导和发展农村已有文化,反之使农村失去已有文化之“根”。农村学校原本有传播、继承和发展农村文化的职能,农村学校是农村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有时候还是唯一的文化策源地,他对于农村的智力生活、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当前农村学校教育不仅仅没有承担起作为农村文化策源地的身份,反而在新户籍制度之下更进一步催促农村学校传播城市教育,进而使农村学校教育的传播根源异化。现存的农村文化失去长期以来的传统之“根”,村庄在实质上衰落,农村学校教育“有根”文化缺失而“无根”文化滋长。

三、农村教育的困境脱离及其出路

新户籍制度的颁发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给原已艰难的农村学校教育带来困境。应保证常驻儿童教育权利,开展适合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的教育活动,以防止农村学校教育盲目向城市取向转变。

1.保证常驻儿童教育权利

教育的权利的执行与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公平,新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农村教育的意义之一就是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公共教育服务,让农村孩子能够得到与城镇孩子一样的教育,拥有更好的教育保障和发展机会。新户籍制度的颁发和执行依赖于农村的发展,而农村的发展依赖于农村的人才储备量,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改变常驻儿童的教育状况。第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应该竭尽所能保证农村常驻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特别要使农村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师资、设备条件与城市均衡发展。这就需要国家在教育投入方面向农村倾斜,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使农村家庭子女也能够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第二,积极探索、建立公平有效的教师流动机制和管理办法,更好地解决教师合理流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城镇教师合理地向农村流动,切实保障流动教师在农村学校的工资待遇及福利水平,解除他们在农村教育教学的后顾之忧,使农村常驻儿童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第三,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式以解决农村师资缺乏和学生较少的现状。针对当前存在的包班制现状、农村复式教学、一师一校等等,采取一定的教师培训、教法指导,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总之,农村常驻儿童教育权利应该在政策上予以保证,在教学质量上予以提高,在生活上予以关怀。

2.城乡教育取向的相互融合

城市取向模式和乡土取向模式,两种模式没有绝对好,亦没有绝对坏,两种取向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育者尤其是学校教师对于两种取向应该心知肚明。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来说,更多的留守儿童进入城市,会让他们产生对城市教育的向往,有攀比心理的学生,在仅仅看到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外在差距之下,会对农村教育失望而向往城市教育。城市教育取向也有一定的不足:首先,城市教育本身针对城市,忽略农村本土生活,教育出来的学生总会犯“五谷不分”的错误;其次,在农村秉承城市教育取向,实则是给濒临边缘化的农村教育再一次雪上加霜,使之更加边缘化,从而再一次减少农村生源。纯粹的乡土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农村现代化是我国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纯粹的乡土模式不能适应现代化需要。而纯粹的城市教育模式又完全脱离农村,应该将二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相互融合才能促进农村教育的现代化。

3.教育文化寻根与村落合体

户籍制度论文范文2

1.1安装时的维护安装电脑硬件时要小心仔细,掌握好专业的安装技术,防止人为带来的机器损坏,合理的安装对电脑的散热功能及使用寿命的延长有很好的作用。软盘在安装时,应合理划分安装区域,C盘安装操作系统及有关应用软件(现在多使用Win-dows7操作系统);D盘一般安装工具软件;别的空间的则根据需要,主要用于存放个人文件。同时,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还要把GHOST镜像软件和C盘的镜像文件备份至D盘GHOST文件夹里;还要把系统盘内“我的文档”及收藏夹等个人设置转移到非系统盘。

1.2使用中的维护首先,计算机要放置在远离含有电磁场如家电等设备的周围,以保证其工作电压的稳定;电脑工作室应保证温度、湿度、清洁度的要求,并做好工作室的散热通风;在使用中要不随便移动机箱,经常清理机箱中的积尘;电脑运行时不要随意关闭电源或拔下信号线;不可任意删除或修改未知的源文件,可以安装保护卡或者软件,来防止硬盘的源数据被误删或修改,还能预防计算机被病毒侵袭,保证安全的模式进入系统以及控制面板,有效保护C盘和D盘。1.3故障中的维护维修

1.3.1原因分析计算机故障时,首先要对计算机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其难点在于对故障的定位,明确了问题根源,才可正确进行维修,其优先次序为:先软件后硬件;先后主板;先做测试后分析;先查明原因再维修;先简单后复杂。

1.3.2针对性处理

(1)计算机的核心硬件一般没有严重的问题,由于使用者的操作不当,光驱、鼠标还有键盘是经常出现问题的部件。不要在光驱指示灯亮着时按弹出按钮,会损伤机芯机构组件,舱门会无法打开或读盘能力下降。鼠标及鼠标垫如果清洁不当,污垢会影响微动开关及光电的接收,带来按钮误按及定位不准等问题;同时,也不可大力敲击键盘,防止其进水,进水后要完全风干后再使用。

(2)电脑在开机后黑屏、蓝屏甚至有报警声,主要是由于硬件的故障;首先,要查看电脑的内存、显卡、CPU、主板、电源、风扇;而开、关机死循环的现象,不仅与内存异常有关,还有可能计算机已感染病毒。如果内存有故障,首先,可拿高纯度酒精或橡皮擦轻轻擦拭内存条上的金手指来去除氧化层,接着清理内存槽内的灰尘并确认安装牢固。若问题仍然存在,可拔出内存,插入其它内存槽内,如仍有问题则可能内存已损坏,可将其更换。若更换后故障依旧,可能是病毒感染,需格式化C盘并重装系统。光驱也无法正常启动可能是CMOS被感染,取出电池,让CMOS放电,重装系统后,为清理问题,可进行全盘杀毒。

(3)电脑蓝屏同时其桌面锁定,鼠标无法操作,热启动也无法执行时,很多是系统自身的问题,病毒感染,软件不兼容性,硬件接触不良都会造成死机。此时按下小键盘中的Num-Lock键,指示灯有变化则假死机,首先打开任务管理器,关闭无响应的程序;按键没有指示,就要复位冷启动,启动后将杀毒软件升级到最新病毒库并全盘杀毒。检查软件、升级或卸载存在冲突的软件,防止安装软件的不兼容性。如果是硬件接触不良的问题,可采用前文所述的清洁方法。

(4)计算机突然自动关机或经常行重启:①因为电脑散热不佳,为保护硬件及主板,要及时切断电源;②电源管理及病毒软件的原因。首先检查散热风扇的工作状态有无异常,酌情对其注油或更换,其后检查电源是否老化或异常。此外,还要定期清洁风扇、使用优质的导热硅脂、UPS等进行预防。如果不是硬件原因,首先要使用Windows的安装光盘进入系统,然后对电脑进行全盘杀毒。计算机使用中显示“找不到硬件”或出现蓝屏,杀毒后仍存在此现象,可升级或卸载重装驱动程序。

(5)网络出现问题时,首先检查网线插口是否松动,IP地址有无改动或本地连接是否禁用,需对其重新设置。计算机的网络问题在感染病毒后,其网络功能也会会遭到破坏。在进行病毒查杀后,要对系统进行维护及重装,平时还要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可有效避免病毒破坏后数据损坏或者丢失。

2病毒防治

2.1病毒概述计算机病毒都携带有毒码,一旦进入程序,就会带来破坏。计算机病毒包含蠕虫病毒、系统病毒、后门病毒、脚本病毒、宏病毒、木马病毒、捆绑病毒、U盘病毒等。计算机病毒从其破坏的严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良性和恶性病毒,恶性病毒会严重破坏计算机的数据,甚至窃取数据。病毒攻击的对象也有所不同,有的攻击微型计算机,有的攻击服务器等等。

2.2病毒的传播途径计算机病毒主要通过磁盘及网络的途径来传播,磁盘主要是指软盘、硬盘、光盘、U盘、移动存储卡、移动硬盘等。在没有大力推行网络的年代,磁盘是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磁盘在复制,修改或删除染毒文件时,都可能会感染病毒,磁盘成为带毒体后,交叉使用后,病毒会扩散传播到其它计算机上。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病毒传播的主要方式,具有传播快、扩散广、隐蔽性高的特点,能快速感染链接此网站的计算机。

2.3病毒的作用机理计算机病毒有寄生性、传播性、潜伏蔽性、破坏性等特点,它们通常不独立存在,而是寄存在程序上,只有执行该程序时,病毒才会破坏程序,未执行该程序时病毒则会处于潜伏状态;此外,部分病毒并不在程序执行时就立刻产生破坏,而是根据代码设定好的时间或设定好的发生条件触发下,才会爆发产生破坏,如黑色星期五病毒。病毒不仅本身会破坏,还会不断复制,并会潜伏隐蔽,甚至不能被杀毒软件检测出,尤其是一些新型病毒。计算机病毒不仅占用CPU和内存资源增加系统负荷,破坏计算机中的数据或文件,影响显示,盗听通信等;计算机本身也会不正常启动、运行速度降低、磁盘空间变小、文件内容和长度发生变化、经常有死机现象、计算机设备工作异常、文件非正常调用、网络资源异常等。

2.4防治措施

2.4.1网络病毒的防治网络是病毒传播的主要方式,管理好网络环境是防治网络病毒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对员工做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教育,规范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同时,还要注意软件的流通,网络流通和磁盘流通都会造成病毒的扩散。企业操作系统上的数据,应当设定不同文件的访问权限,如读写、管理、删除、修改等权限。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查收来源不明的文件或邮件时,尤其是移动存储硬盘上的文件,要先进行病毒扫描;日常工作中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其遭到病毒攻击,对于系统中的漏洞也要及时更新,防止病毒感染;要选择具有“网页防火墙”功能的软件,保证其远离带有病毒的网络链接。

2.4.2工作站病毒的防治企业的工作站非常重要,也是主要被病毒侵入的入口处。首先,工作站要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同时还要定期检测病毒,并定期备份工作站的重要数据和文件。在远程资料在接收前,应先对其进行病毒查杀,确认安全后才可执行。在工作站运行中,一旦检测到病毒,应立刻停止工作,进行文件杀毒,还应全盘进行杀毒。除了杀毒软件,计算机上还可安装防毒芯片,保护工作站不受病毒感染,同时保持病毒库处于最新状态,两者结合,保证工作站的防毒。

2.4.3服务器病毒的防治服务器是企业计算机体系的核心,如果其感染病毒会导致企业所有的计算机崩溃,因而服务器的病毒防治十分重要,防治工作除了要扫描服务器自身的文件,还要对其进行在线的实时扫描,监控并阻止病毒通过网络或文件侵入服务器。同时,还要定期备份服务器内的重要数据和文件,防止中毒后其内容的丢失。

2.4.4网络病毒的防治网络病毒不仅会侵入单个计算机,还会影响企业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为有效防治网络病毒,不仅要使用杀毒软件,还要设置Web过滤、邮件、文件扫描等功能,使其功能充分启用,并设置其自动更新功能,保证新病毒和病毒变种无法被及时查杀;同时,还要设定好浏览器的安全级别,防止安全级别过低带来的恶意代码和控件中毒,但安全级别不宜过高。目前,一些病毒通过邮件附件传播,杀毒软件进行邮件扫描时不能完全起到用处,尤其是邮件附件中存在的可执行文件或带“宏”的文档,必须先存储扫描后再打开。对于不明链接,不明邮件、不明网页、不明广告以及不明联系人发送的网络信息,要确保计算机杀毒软件开启时打开。

3结束语

户籍制度论文范文3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护理安全还应包括护士的执业安全,即在执业过程中不发生允许范围与限度之外的不良因素的影响和损害。本文主要从护理人员的角度来讨论护理安全。

2护理核心制度的内容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护理会诊制度、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缺陷报告讨论分析和管理制度、术前患者访视制度、护理文件管理制度和护理病历讨论制度。

3落实护理核心制度的意义

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对医学知识的普及,在就医过程中患者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医患矛盾也逐渐增多,此时医疗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是护理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制度,它是一切护理制度的根本,是护士的医疗行为准则。在医疗活动中,只有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才能确保护理安全,只有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不落实护理核心制度的危害

不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就不能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才,同时也是对护士护理的不重视,更是对病人的不重视。不落实护理核心制度会对护理工作产生影响,缺乏规范的护理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从而影响护理工作的进行,影响护理安全,不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5具体核心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具体例举了没有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和抢救工作制度而在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5.1分级护理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分级护理制度未落实,观察病情的水平有限,不能按分级护理的要求巡问病室,对病人的动态情况掌握不够,专科护理水平有限,对病情的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限。如护士未能正确评估病人,未及时记录并按要求为病人翻身,受压部位皮肤擦伤,病情不允许翻身,恶液质,低蛋白血症,高度水肿,某些特殊病例等极易发生疮,如镇静剂中毒的病人极易发生压疮。

5.2查对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查对制度未落实主要表现在处理医嘱,执行医嘱及进行各种治疗前后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而是凭经验、,印象作主观判断或带侥幸心理匆忙行事,出现给错药、错误给药途径、错误给药时间、错误给药剂量等。这类问题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如注射青霉素、中草药针剂、生物制剂的过敏性休克;口服药误作静脉注射:泰诺、瑞素、能全力等注入静脉;肌内注射、气道湿化液误作静脉注射;血透病人或用肝素等抗凝药物的病人当天肌内注射后引发局部血肿的问题。

5.3抢救工作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抢救工作制度未落实应急能力不高,主要表现技术操作有章不循,抢救仪器设备掌握不熟练,药物知识掌握不够,遇紧急情况时的应急能力不高。如在临床中出现①未能妥善固定、安装错误、滑脱、扭曲、阻塞、断裂、引流物的量与性质未能准确及时记录。如:胸腔闭式引流管可能出现的问题:胸腔闭式引流管断裂、胸管固定不妥、胸管放置时间较长,缝线脱落,胸管滑脱;水封瓶的长管和短管接错,误将短管接在胸腔管上,引发气胸;更换水封瓶时无菌操作不严而致污染、吸入气溶胶;水封瓶液体倒流。鼻饲管可能出现的问题:喂饲前未能验证胃管是否在胃内、鼻饲管不在胃内而盘曲在咽喉部、未发现病人已经严重胃潴留而继续喂饲引发病人呕吐窒息;鼻饲管堵塞,鼻饲管固定不妥、滑出,翻身时拉出或病人不能耐受自己将管拔出;鼻饲管断裂;鼻饲与静脉用药混淆。②不能一针见血、抽错病人、抽血的试管出错、抽血量过少或过多而不能进行化验、溶血,以及血液被污染、抽血部位选择不当,如在颈外静脉抽血后按压不当造成意外等。尤其是一些特殊的病人,如出血、贫血病人,小儿,老年人,极易因重抽血而增加病人痛苦引发纠纷和投诉。③输液泵未能按要求工作,造成药物应用的错误,尤其是在用血管活性药、化疗药、湿化气道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监护仪、呼吸机的报警限设置有误或报警功能完全丧失,在临床上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6根据出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来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实现护理安全,杜绝问题发生

6.1成立护理安全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检查。

医院和科室设立护理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护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护理部并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护理质控体系,成立了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加强各级质控组织的职能落实,更新补充和完善护理工作制度,明确护理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质量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质量考核办法。实行每周护士长夜查房一次,每月全院护理质量检查一次,每季度组织护士长护理业务或管理查房一次,定期召开全院护士长例会,及时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交流经验。

6.2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加强危重病人防护,制定护理预案。

认真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履行三查七对制度,工作时做到尽心尽责,对危重病人、重点病人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巡视观察,防止并发症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对重危患者、烦躁不合作的患者应加强保护,并适当约束和镇静,防止坠床,防止引流管的脱落。病室通风不够,会增加院内感染的机会,易增加患者对护理的投诉。病室患者多,不利于保护患者的隐私,易引起患者心理和生理上的不舒适感,所以要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加强病室环境通风。同时制定护理应急预案、管理规范、操作标准和流程:如心脏猝死的应急预案,输液不良反应等应急预案;输血的管理规范;各项操作标准,各种疾病的护理常规,抢救室的工作流程等并组织学习落实。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转科、急诊收住病人时,双方认真交接,并做好相应记录。

6.3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人员素质。

不断学习和巩固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专业技术操作水平,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提高应急能力,妥善和正确处理各种情况,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护理业务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不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除常规的护理操作技术外,还应熟练侵入性操作技术,深静脉穿刺术、如:气管插管术。要熟练握抢救仪器:如除颤器、呼吸机、心电图机、监护仪的操作使用。鼓励年青护士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多途径、多渠道的学习以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在职培训,督促检查各科内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工休座谈会是否按规定开展。组织护理业务学习,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鼓励护理人员撰写论文。有计划地选派护士长、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参观学习。

6.4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好带教工作。

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做好带教工作,在护理过程中和病人沟通要耐心、礼貌、灵活,忌简单,禁刺激和伤害性语言。带教老师要跟随实习生进行操作,这样不但可以锻炼实习生的胆量,提高操作成功率,也会增加病人对实习生的信任,一旦操作失败,老师要向病人道歉,并亲自完成操作。实习生的工作差错由带教老师负全责。杜绝护理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带教老师应选择业务好、责任心强、善于交流的优秀护经过规范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能担任。坚持教学讲课,提高实习护生的理论知识。

6.5及时评价和考核。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护理部质量管护士长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要把护理安全放在首位,检危病人的护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每周组织科内质量管理小组对科室护理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并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每月重点抽查,并给每位护士长打分考核。每季度组织全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检查:核心制度、护理常规、病人健康教育的落实情况;对急救物品、药理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评价和考核。品、剧毒、麻药的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门急诊、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液净化中心、供应中心等重点科室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将护理安全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实行监管。护理部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讲评全院的护理安全检查情况,同时作书面反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其作为下一步的必查内容。

户籍制度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耕地管护;法律制度;缺陷;完善

管护好耕地关乎到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国计民生问题。因此我国非常重视加强耕地管护工作。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规定了“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耕地占补平衡”、“鼓励依法开发未利用土地”以及“土地整治”等措施加强耕地管护。经过十多年艰苦努力,我国耕地管护工作取得了创造了粮食“八连增”和数十年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骄人成绩。然而在看到这些成绩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在耕地管护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质量在急剧下降、集约化节约化利用程度不高等。分析耕地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探究其完善对策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耕地管护法律制度,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耕地管护中现存的问题

(一) 耕地管护法律制度存在不足

1.耕地产权关系界定不明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或转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种模糊的耕地产权关系和限制流转的规定一方面造成了耕地管护责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耕地管护;另一方造成耕地流转程序复杂,不利于耕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同时还造成征地补偿中农民受益最低,使得农民对耕地缺乏归属感,失去管护耕地的积极性。

2.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欠完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但是本法并没有制定严格、具体的开垦耕地质量验收标准,结果导致验收开垦耕地无标准可依。现实情况是一部分开垦出来的耕地质量跟不上被占用耕地的质量,另一部分被占用耕地以缴纳开垦费的方式解决,从而造成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并且已经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影响。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进口大米231.6万吨,同比增3.1倍,为2000年以来最高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明确指出:中国粮食自给率已经跌破90%。如果按一人一年吃800斤粮食,2012年相当于进口粮食养活了1.9亿中国人。

3.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建设规定欠科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然而本法也没有对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做出详细规定。

4.违法成本低、执法不严

虽然《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现实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极为常见,尤其是占用耕地建房、建坟。现实中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以罚代拆”,对于占用耕地建坟的则只能不了了之。这种处罚对违法者毫无威慑力,还会给农民造成一种错觉:只要有钱就可以违法。

(二)耕地违法督查力度不够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目前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乡(镇)、村一级还没有专门的土地违法监督检查机构。

(三)耕地管护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对耕地管护紧迫性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大力宣传,一些农民甚至是乡(镇)、村干部对我国耕地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太了解,对耕地管护的法律知识不知晓,还总以为我国地大物博,占用一些耕地没关系。一些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坟、建厂的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有的认为只要有钱、违法也没关系;一些乡村干部认为“兴办乡镇企业和建设公共设施占用耕地不是违法”;一些乡(镇)村土地管理人员认为“罚款就是执法”等等。所有这些都最终促成了目前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屡禁不止。

二、加强耕地管护的措施

鉴于上述耕地管护中存在的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笔者建议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明晰耕地产权关系

大量的实践证明,设计良好的土地产权制度可以促使人们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和管护土地资源。我国许多地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实践也已经证明:通过“确权赋能”、“承包地换股权、社保”等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明晰耕地产权关系,使农民真正享受到耕地保护金、养老保险补贴和公平的征地补偿金以及自由流转土地权利等,既可以调动农民管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又有利于耕地流转、促进集约化和节约化经营。

(二)完善耕地占补法律制度

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有关“土地复垦质量评价标准”的法律法规,土地复垦验收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验收复垦土地;同时进一步加大耕地占补中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切实保障被占用耕地及时、等数量、等质量地复垦。

(三)完善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规范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引导农民集中建设新居,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和按规定标准建房的原则。对于超标准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土地复垦费,对于不再居用的宅基地,必须限期自行复垦或者按照标准缴纳复垦费。乡镇企业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并尽量选址在废弃地,对于必须占用耕地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复垦费。

(四)健全耕地违法督察机构,提升耕地违法查处权力和力度

在国家已经建立的土地督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督察机构设置和职能。具体建议是:1.将土地违法督察机构归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以避免制度和机构重叠而造成冲突,不利于开展工作;2.在乡镇一级设置有编制、有专业人员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切实实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干部人事、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垂直领导关系;4.提升土地违法督察机构权力,在原有调查权、审核权、纠正权、建议权的基础上增加独立办案权、查处权和行政问责权;5.完善土地违法督察工作机制,实行例行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国家督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而形成全国上下贯通、效力充足的土地违法督察体系。

(五)加大耕地违法成本和执法力度

有研究表明:当行为人认为预期违法效益低于违法成本时,有可能放弃该违法行为。因此,加大惩处力度,使得违法占用耕地成本的最低水平保持在高于违法效益的水平之上是惩处和预防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此外在加大耕地违法成本的同时,还必须加强执法力度:对任何个人、任何集体或政府违法占用耕地,都必须一视同仁,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正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

户籍制度论文范文5

摘 要 现行的户籍制度与经济建设不相适应,因此,只有认清现行的户籍制度,才能加快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本论基于“三农”问题来分析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现行的户籍制度 “三农”问题 经济建设

一、前言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其中,农民问题是核心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低下、增收难,城乡贫富差距大,城乡居民享受的福利待遇差别大。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3/4,他们的生活情况基本反映了我国总体生活情况。因此,“三农”问题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瓶颈,要使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和快速的发展,就必须突破这个瓶颈。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它与目前的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

经济的高速发展,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制度,包括户籍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暴露出种种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通

现行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的迁徙做了限制,人为的划分了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弱化了价格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严重阻碍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通。

(二)阻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现行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通,增加了劳动力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不利于经济结构的升级。

(三)使农民成为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

实行的户籍制度加速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造成城乡在户籍、身份、福利待遇、就业、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差别,强化了城市人与农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使农村居民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一些部门和地方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更强化了农民的“二等公民”身份,强化了对农民的制度歧视,弱化了农民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农民在户口转移、劳动就业、接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着与城市市民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三、原因

现行的户籍制度之所以造成以上诸多问题,主要使因为 我国的户籍制度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登记制度,它承担着一些其他的社会功能。正是户籍制度的这些附加功能使得户籍制度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越不相适应。这些社会功能主要有:

(一)区分了城乡户口的差别

自“”引发的商品粮短缺,国家开始全面压缩城市人口。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给的商品粮,将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使得这个制度具有了真正的操作依据。1964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进一步划分了城市之间人口迁移的界限 。

(二)对人口的流动,尤其是农村到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进行限制

按照现行的户籍制度的规定,想要到城镇落户的农村居民必须分别申请改变户籍所在地和农业人口的身份。更有其他规定要求出门旅行者必须征得其户籍所在地的旅行批准,并在目的地进行暂住登记。这些限制有效地阻止了大多数农村公民在社会上向上发展的能力。虽然1958年以来,我国对迁移政策所进行的最重大调整,但仍然附加了一定的限制条件:一是只允许有条件的民工迁入,二是只允许迁入到县城以下的集镇。到1970年代,这种制度使得警察也利用户籍作为工具对某些公民或者团体、包括政治异见人士和某些普通罪犯进行监视,并常常成为政治运动整肃的对象。

(三)不同的户籍类别,对应不同的福利待遇

在公共福利方面,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福利和城市文明的成果。农村居民会因为其父辈身份而没有资格像城市居民那样享受到教育、就业和公费医疗保障、城市的各种公共产品及各企事业单位的公共福利等。 特别是在教育方面的歧视尤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征收教育费上。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都允许根据户籍身份对农民工子女加征教育费 。在政府制订的细则中,往往将收费定为每学期几百元人民币,占了外来人口年均收入的很大比例 。

四、对策

鉴于以上原因,本论文提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放宽人口迁徙的限制,降低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门槛。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应该准许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对于各类高等院校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的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找工作。

2.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同时,加快推进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的进程,逐步消除区域户口歧视以及粘附在现行户籍制度上的不公平制度。

3.切断户籍与福利待遇之间的关系,逐步弱化城市人与农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

参考文献:

户籍制度论文范文6

关键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 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 户籍制度 人力资本差异

1.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经济学家们认为理想的市场模式应该是完全竞争的,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发挥出自我调节功能,产生较高的效率。但是,1954年,学者克拉克・ 科尔(ClarkKerr)在其著作《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一文中首先指出,劳动力市场并非是完全竞争的,并提出了“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概念。1971年,多林格和皮奥里(Doeringer and Piore)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他们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次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其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这一理论构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核心理论。

为了验证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在我国是否存在,我国学者利用国家统计局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引入邓肯的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作为划分指标,得出我国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市场分割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教育年限、工作年限在主次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同作用,以及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比较,最终得出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随着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的结论。(郭从斌,2004)王美艳通过统计计量分析,认为对外来劳动力的歧视在呈现下降趋势(王美艳,2007)。

也有学者在沿袭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包括完全竞争的农村劳动力市场、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一级劳动力市场)和非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二级劳动力市场)(朱镜德,1999)。类似的,徐林清将我国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农村就业部门、城市非正规就业部门、城市正规就业部门(徐林清,2008)。王美艳在研究城乡劳动者的岗位分布和工资差异等情况时,将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四类,自我雇佣者、公有单位职工、非公有单位工人、非公有单位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王美艳,2005)。

针对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学者多将目光停留在对以户籍制度(张萍,2005等)为核心的制度性分割上。有学者认为,改革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由统销统购政策、体制、户籍制度和城乡福利制度等共同造成。而随着制度的根本变革,这种分割也已经慢慢改善并会最终消失(蔡,2000)。对于户籍制度产生的原因,有学者进一步分析给出了结论。俞德鹏在给出了三个户籍制度产生的表象原因后,指出了最根本的原因――城乡发展不协调背景下的城乡利益对立,同时还指出中国的户籍制度还有浓厚的世袭身份制特征(俞德鹏,1995)。有学者通过对劳动力计划迁移数量的计量分析,并对改革后不同阶段北京市就业歧视政策变迁的实例分析得出结论:在改革之前是政府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需求,改革后则是城市利益集团的影响得以维持。(蔡、都阳,2001)。

也有学者认为,城乡劳动力的人力资源差异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王美艳测量出外地与城市劳动力之间的全部工资差异中,人力资本差异解释了57%。(王美艳,2005)韩秀华做了二元教育体制下城乡教育差异的研究,主要分析了农民的教育投资、城乡职工在职培训的差异,并结合教育自身的特征等因素分析了城乡劳动力异质性的原因,并指出其对劳动力流动的负面影响(韩秀华,2008)。赵耀辉在对四川农村劳动力的实证研究中却得到了教育程度对外出就业影响的不显著性这一结果,并对这一特殊现象从外出就业成本的角度做了解释,包括劳动者受尊重程度、外出打工的临时成本、住房费用等维度的分析(赵耀辉,1997年)。

2.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弊端

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危害,学者的视角各不相同。学者们基于地区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公平性视角做了不同的研究,包括地区发展的贫富差异、劳动者的工资率、劳资关系、保留工资率的差异等等。还有学者将视角放的更远,在探究如国企裁员困难的问题时,也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的影响纳入其中。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人们偏向于流向收入高的领域和地区,在这一过程中,地区间的贫富差距得以缩减,对于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对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流动与差异同时扩大的现象,学者从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障碍的角度给出了解释(蔡,2005)。

有学者基于贝克尔(Gary Stanley Becker)等人的内生剩余和人力资本相互作用的经济增长模型,分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量和结构的影响――一方面刺激了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却抑制了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本积累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农村人力资源数量不受控制的增加,但是质量却与将来的需求结构不匹配。(徐林清,2008)。

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劳动力自身发展的微观影响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王美艳,2005)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运用多项逻辑斯回归等模型,分析得出外来劳动力与城市本地劳动者就业岗位内工资差异的39%,由歧视等不可解释因素引起。姚先国和赖普清指出,农村和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包括户籍歧视、人力资本差异和就业的企业差异),还造成了劳资关系的差异(表现在薪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公会组织、晋升、培训、离职率等多方面),并给出了影响的比例,前者影响20%―30%;而后者影响70%―80%(姚先国,赖普清,2004)。田永坡使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 年的职业介绍数据库,建立半对数线性回归方程,得出户籍制度是影响劳动者保留工资的重要因素,户籍所带来的求职优势会抬高城市劳动力的保留工资,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城乡就业率的差异和城乡收入差距。表现为使得城市劳动者的失业率高于农村劳动者,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城乡的收入差距。(田永波,2010)在对城市和农村大学生比较中,学者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通过对大学生的实证调查分析,学者发现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村大学生的“就业门槛”,使得人力资本大打折扣(张建武,崔惠斌,2007)。

李萍、刘灿在分析我国国企减员难的原因时将矛头最终指向了劳动力市场分割。(李萍、刘灿,1996)

3.解决措施

面对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学者也基于其研究给出了不同的对策建议。大多从制度改革上着眼,具体的改进措施有改革户籍制度(蔡等,2001;王美艳,2005;李芝倩,2007;田永坡,2010),如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城乡户籍一体化(王美艳,2005;李芝倩,2007)。有人进一步指出,改变户籍制度有赖于政府和城市居民的认识变化、以及城市福利体制的社会化(蔡等,2001)。有些学者通过消除劳动力市场中对外劳动力歧视可以缓解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同时也给出了消除对外劳动力歧视的三个方法――大力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政府用法律与政策手段直接干预、增加外来劳动力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等(王美艳,2000)。认为劳动力异质性是造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的学者则指出,应对农村教育实行倾斜政策,保证城乡教育质量大体一致,从而减弱城乡的劳动力异质性。(韩秀华,2008)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劳动力流动的风险(李芝倩,2007;徐林清,2008)还有学者指出,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土地城市化虽然受到了一些负面的政策评价,但是其积极影响不应当无视,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在于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李芝倩,2007)。对于农村劳动力可能对城市劳动力的威胁,有学者提出应当对城市劳动力给出经济上的补偿,而非制度性的保护(蔡,2000)。

4.总结与评述

对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划分,学者大多沿袭了经典的二元结构,也有学者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三元”“四元”论等等。在此基础上,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学者多从制度性歧视和人力资本差异的角度给出解释,并针对各自原因的分析做了不同的改善建议。

总的来说,我国学者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不少,成果也颇为丰硕,但是基本上都是沿袭国外的传统理论,对于理论的创新不多。同时,还存在以下一些待改进的问题:

第一,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分析,微观研究较为缺乏。由前述可知,学者往往从户籍制度、人力资源投资等方面分析和解释劳动力市场分割这一问题。但是几乎没有学者研究过类似“外地劳动力的流入到底对城市当地的各种职业领域有多大的冲突”的基础性问题,也缺乏对个案的追踪调查和心理、行为的刻画等,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这方面还需加强。

第二,政策建议过多,实际操作性不强。不少学者在其针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中都提出了诸如“改革户籍制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等政策性的建议,但是这些政策建议如何落实、以及落实的同时可能出现哪些附加效应或者负面影响、是否已有改革的地区、改革的效果如何等都鲜有学者做出较为系统的研究。

第三,学者大多认为人力资源差异与户籍制度等制度性问题作为两个平行的因素研究其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影响。制度性的歧视造成了不平等,其中也包括教育的不平等,二元教育的格局已经对城乡劳动力差异产生了重大影响(韩秀华,2008)。那么制度性歧视和人力资源之间的影响关系是怎样的,相关性有多大,剔除这样的相关性影响,又分别对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有多大影响。这样的分析可以通过路径分析的方法来完成,此类有利于找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关键性因素,因此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四,目前我国学者对不同劳动力市场的特征与相互之间的差异还停留在沿袭国外经典及简单描述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这些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与特征,有利于研究出更好的劳动力适配模型,从而对劳动力的培训、流动方向等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从而对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而也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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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姚先国、赖普清.中国劳资关系的城乡户籍差异.经济研究,2004(7),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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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田永坡.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保留工资决定.人口与经济,2010(5),20-26.

[13]王美艳.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外来劳动力歧视的变化.中国劳动经济学,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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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朱镜德.中国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下的两阶段 乡―城迁移理论.中国人口科学,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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