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格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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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格言

法制格言范文1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事业部zdx,很感谢公司的这种文化价值锤炼链,让我们用总结和分享的方式来检阅自己、提升自己,从而更好地为组织添砖加瓦,为组织增值,为组织的每一位事业伙伴增值。今天,我选择的关键词是“客户”。我的演讲题目是:《格物致知,道法自然》。

各位同事,风火人的使命宣言第一句就说:我们相信我们首先要对客户、客户的客户,以及所有购买我们的智慧产品和接受我们的整合与应用传播服务的人负责。所以,为满足客户以及客户的客户需求,我们所作的一切都必须高要求、高品质,迅速而准确。

彼得·德鲁克说:企业经营管理最可怕的是把错误的事情做得很好。风火人的服务观是:我们的成就,来自于各户对我们服务价值的认同;我们的商业模式,都是源自客户的需求,以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为基础与前提。因此,判断风火人做得对错的标准就是客户满意度,判断风火人的价值标准就是我们的商业模式是否来自客户的需求。同事们,我们都知道,做智慧产品不可能一挥而就,我们通常需要反复修改,哪怕只是一点颜色,一个字体,这除了我们本身的专业要求之外,就是客户的需求。校稿完毕,客户满意,我们全家欢喜,但有时,我们反复修整,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几近完美,殊不知客户说我们“真离谱,一点都不切实际。”我们可能会很生气,觉得开发商没有审美水准,但静下心来,我们不防想想:我们的创作基点是什么?我们的创作方向是什么?客户需要的是能引起他们客户反应的作品,而我们创作的,可能仅仅是一件自认为是大雅的艺术品,所以,我们始终在把一件错误的事情努力做的更好。这是德鲁克先生最担心的,也是我们最害怕的。我们的创作来源生活,反映生活,又要超越生活,客户希望如此,客户的客户也希望如此,而我们,更应该坚持如此。我们的一切服务理念都应该源于客户,源于消费者最本真的需求。我们首先是以“应客户所用”为第一导向的,其次是以“如何应用资源转为价值”为第一命题的,因此,风火人的智慧服务始终具有方向性强、目的性明确的特质,同时也具有与实践活动的关系密切,且直接体现着人的需求,明显地诉求着心理学、美学、生态学、智慧学等内容的特质。同事们,方向比执行重要、战略比战术重要,每次创作前,让我们去项目地走走,去熟识当地的风土人情,去熟识消费者最本真的需求,认真听取并思考、深加工客户的需求,然后我们再开始做正确的事情。

同事们,格物致知,道法自然。只要我们熟识了消费者最本真的需求,只要我们清楚了客户的价值需要,我们的创作就会如行云流水,浑然天成。也只有我们分清了客户及其客户的价值取向,并坚持风火人的精神及价值观,我们才能更好地将个人价值转为组织价值;才能更科学地将资源价值转为商业价值;才能更准确地将组织价值转为客户价值。我们是智造,而非制造。

格物致知,道法自然,我们坚信每一个风火人,都会坚持把正确的事情做得更好。

法制格言范文2

关键词:婚检;孕检;强制;自愿

【中图分类号】G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460-02

1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1994年正式实行强制婚检登记制度,经过近10年的实践,强制婚检体制暴露出种种弊端,有鉴于此,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实行多年的“强制”婚检改成了“自愿”婚检。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取消强制婚检的呼声持续不断。此后,婚检逐渐开始走市场化和福利化道路,但总体上看婚检率并未恢复到乐观的水平。而婚姻领域失去了疾病防控的一道屏障,而生育环节也缺少了一道优生检查入口,失去了一个控制新生缺陷的良好机会。从严格强制到放任自流,婚检领域重现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监管怪圈”。本文尝试从政府管理理念转型等视角出发,借助政治哲学分析方式,对我国婚检体制变革的路径和趋势提出新的分析框架。

2制约我国当下婚检法律体制理性变革的原因分析

我国当下婚检制度领域在制度绩效上的低度徘徊表明,在单纯的“管制”与“放任”模式之外,存在多领域、深层的交叉渗透原因对当下的婚检制度变革构成了影响,导致了婚检法律体制理性变革,通过梳理和归纳分析,这些原因主要包括:

2.1未严格区分婚检和孕检:婚检和孕检是两个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问题,但目前立法和理论上将二者混合讨论,两个研究目标在研究方法、价值理念、制度设计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交叉混合研究模式必然陷入困顿和模糊。

2.2法律冲突导致适用上的无序和方向性误解:2003年以前,婚检由《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母婴保健实施条例》等混合规范。2003年10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放弃了婚检的立场,但《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实施条例》中仍然保留有相应的婚检内容,法律更新的非同步性导致现实中对于如何适用法律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2.3政府管理理念转型障碍:在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国家权力深入到了公民生老病死的各个环节,婚检仅仅是上述模式的一个缩影,然而随着改革趋向从保姆式政府向引导型政府转变,政府权力不断放开,“社会需要更多的治理而不是更大的政府”。而婚检的自由化实际正是权力归还的表现。新《婚姻登记条例》以“自愿婚检代替强制婚检”受到各方广泛赞誉。民众普遍认为结婚是私事,是男女双方的事,国家的公权力不得干预的。这一点也成为支持婚检制度变革的主要理由。因此,强制婚检的复辟显然违背了我国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规律。

2.4部门利益不当干预:在婚检体制改革过程中,受利益冲突影响最大的是原来执行婚检职能的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强制婚检取消后,将近40亿元的市场损失使得相关部门对自愿婚检频频进行批判,甚至通过代言机制,在全国两会上进行呼吁,但其在数据使用方面却存在明显的疏漏。部门利益者的立场决定了其参与婚检体制变革的讨论具有自身的局限性,从而出现部门利益驱动下的医学界观点遮掩了事实,导致舆论导向的偏离。

3解决问题的对策

3.1讨论的前提:我国当代婚检体制之争实际上是以婚检的名义,涵盖了孕检的内容。应当承认,婚姻与生育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婚检与孕检的混合一定意义上有其现实原因。但出发点上来看,婚检起源于《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疾病”的规定,而孕检则源于《母婴保健法》中有关代际伦理的规定,二者本不相同。

3.2婚检与孕检涵义的区别:婚检是以两性婚姻生活保障为基本出发点的婚前健康检查。婚检的主要作用在于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和阻断疾病传播,婚姻使得两性亲密接触,具有在双方以及家庭内部传播疾病的可能,并且身体健康状况对婚姻生活具有较大影响,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在确保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婚姻当事人应具有对对方身体健康状况的知情权,而任何一方也应负有向对方告知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义务。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婚检本身是必要的,而孕检是指通过医疗检查手段,对具有生育意愿和生育可能的当事人进行健康检查,排除不利于新生儿健康的不利因素,防止新生缺陷,提高人口质量,促进优生优育。从概念上看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3.3婚检制度设计与配套改革:尽管从实践角度来看,在理性意义上,当事人并不缺乏要求对方提供婚检状况的需求,但受诸传统意识习惯、婚姻的情感属性等因素影响,实际婚检率并不乐观。考虑到婚检对当事人有益无害,故应当通过各方制度整合,合理推动婚检率的提高。具体可以考虑:

(1)通过私法权利体系提供相应的制度激励和支持。在《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确立结婚“健康交换”制度,明确规定结婚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相对方当事人有义务进行婚前检查,违反婚检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并导致离婚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严重者(如故意传播性病等)还可以附加刑事责任。

(2)推进婚检运营的市场化。即不制定婚检机构,凡符合卫生部规定标准的医疗机构都可以参与婚检健康检查,其出具的健康证明都可以作为婚检的有效证明。

(3)从“免费政策”到“人文关怀”。据调查显示,婚检费用并非婚检障碍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婚检的私人属性上来看,原则上婚检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目前各地推行的免费婚检表明,单纯的免费对于提高和拉动婚检率的作用有限。

(4)扩大婚检的宣传。发挥公共媒体的宣传功能,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婚检对自身的好处,变“要我婚检”的外在干预为“我要婚检”的内在需求。

法制格言范文3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驱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是刑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

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法制格言范文4

您是怎么样参与社会公益的?

佛门有个习惯,就是多做少说。我有几个小徒弟,专门收集公益信息,专门负责一对一去落实。收集了信息后,我们会根据信息的程度,让网友来帮忙甄别、梳理,根据需要去做。我一般都是捐字捐画捐款,也会出去做讲座。同学们来听我的讲座就对了,我的讲座没有很多大道理,没有压力,只有各种各样的好声音。

您怎样看待新媒体?

僧人们一定要运用好网络,我是一个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最大的收获者。我想假如腾讯早发明两千年,唐僧取经不妨可以通过QQ文件发过来,就不用走得那么辛苦了。

您怎么看待网络公益?

网络时代的公益慈善有了新的格局:那就是网络公益的出现,每个网民、每个网友,不再是公益慈善的旁观者,而是参与者、创造者,公益事业是否能做好,都与每个网友的节操很有关系。每个人都要做时代的合伙人、命运的合伙人和自己良心的合伙人。

做公益和到寺庙烧香拜佛是一样的吗?

一样的。做公益的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良心的支柱,慈善是内心的温暖,是对世界人心的理解。公益是一种全民公益,有你有我有大家,大家共同来推动,才叫公益。

参与企业活动会不会有商业宣传的嫌疑?

企业家做公益是对社会的承担,也是对自己命运的责任,我觉得不必去在意社会上各方面的质疑,那是一种提醒和监督。

有些企业家做公益为自己想出名?

我赞成企业家更多地为社会做公益。陈光标做公益很高调,他是一种个性化,我有一次见到陈光标,我发现他的唱功非常好。陈光标做企业很高调,那是因为你没听过陈光标唱歌,那调更高。做慈善的企业家,正是一个温暖社会的人,我们应该给他掌声。

您平时上网的时候怎么看待网上的谣言?

我很少收到这些消息。微博有一个小小的功能叫“取消关注”,当我发现有些人说话不客观,一个小小的取消关注就行了。大家都知道延参法师就是峨眉山的几只小猴子成就了的。我本来是一个乡下人,谁家都有几门子乡下亲戚,乡下亲戚是需要保护的。所以我在网络上是受大家保护的人。

你现在关注哪些社会问题?

我生活在中小城市,更多关注到老年人空巢的问题,80后、90后奔波在人生路上匆匆忙忙,而老人家需要生活的温暖。我希望大家用好手机,多给老人发私信、发微信。

有人说您是正能量法师,您认可吗?

我是一个幸福的僧人。在网络慈善的道路上,我算是一个旁观者、热心人。我在这个时代上活着,纯粹是废物利用。

法制格言范文5

关键词:商品批发价格指数 编制 方法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5954(2013)12-88-04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北京市已进入大流通经济时代,加强和完善流通价格统计工作对于科学规范地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完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提高价格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把握地区经济的总量、结构、速度以及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价格指标体系提高通胀监测与决策水平

商品批发是商品流转的重要环节,北京市属于消费型特大城市,大量的消费品需要从外埠购进,同时,生产所需的原料也具有很高的对外依存度,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有助于从流通环节监测通胀水平,为全面观察出厂、批发、消费价格走势并为政策调控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2.为批发行业发展提供参考支持

商品批发在北京市经济中占比大,地位重要,准确把握批发业经济的总量、结构、速度以及效益需要配套的价格指数。建立价格统计制度,监测价格变化趋势与变化幅度,有助于了解行业效益情况,分析研究行业发展,为政府制定行业规划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参考。

3.科学准确进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

2012年北京市批发与零售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为16.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5%,其中,批发与零售业又以批发业为主,在第三产业中仅次于金融业。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能够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支持,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掌握批发业增加值总量与实际增速。

4.提高价格指数编制水平,填补价格指标体系空白

商品批发以大批量买进卖出为特征,基本属于实物交易,商品特征清晰,类别易于界定,比较方便编制指数。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流通领域价格指数编制起步晚,基础差,空白多,因此探索研究编制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有助于积累指数编制经验,提高编制水平,同时,可以逐步填补空白,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

二、国内外相关成果简要综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大约有80个国家(地区)编制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从资料检索情况来看,德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披露信息较多。此外,通过资料收集与独立检索,印度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也比较完善。

德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商品范围包括国产与进口,采价日为每月5日,1030个调查点,406种代表规格品,3575笔数据,调查对象为法人,采集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包括消费税。该指数通过拉氏公式计算,编制定基指数,五年一个基期轮换。

印度批发价格指数自1939年开始编制,历史悠久,基本上10年轮换一次基期,商品篮子主要包括初级产品、燃油与动力、制造业产品,最新调查方案中调查商品数量为676个,价格采集笔数为5482笔。

国内方面,农业部编制并定期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与相关机构合作编制了中国白酒批发价格指数。此外,商务部在全国建立了义乌小商品价格指数、成都中药材价格指数、柯桥纺织价格指数(浙江绍兴)、中关村电子产品价格指数等。

目前影响较大,形成指数的主要是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该网每天收集500家批发市场、489种农产品的价格信息。与现行CPI与PPI一样,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也具有总指数与分类指数,是一个包括全国批发价格个体指数、农产品小类批发价格指数、农产品大类批发价格指数和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的指数群。

根据对国内外批发价格指数的研究分析,借鉴有关经验,在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中,选取的商品种类应立足本地市场,反映区域特点,商品调查数量与价格采集数量不宜过多,对于批发销售额比重高的类别,调查目录应该细化,价格采集数量多,反之分类宜粗不宜细。应充分利用部门数据,最大程度减轻被调查对象负担与基层统计部门负担。

三、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探讨

(一)调查范围与内容

1.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界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批发业既包括拥有货物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交易活动,也包括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收取佣金的商品、商品代售活动等。批发业9个中类中,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拟定为从事农、林、牧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以及其他批发业活动的单位,不包括从事贸易经济与的单位。即调查范围为具有实物交易行为的商品批发范畴,不含服务项目。

2.批发活动界定

商品批发活动具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必须以批量销售为基础;二是购买方不以最终消费为目的。商品批发一般包括批发给生产经营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批发给其他商业单位用于转卖的商品;直接出口的商品等。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产品流通环节逐渐减少,部分企业直接通过厂家官方网站电子商务渠道对消费者进行零售,这种情况不在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

3.调查价格界定

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采集从事各类商品批发活动的单位进行批发活动产生的商品实际交易价格。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点选择

1.调查方法

由于批发行业分类较多,且从事该行业的单位众多,情况复杂,不可能对全部单位进行调查。价格调查一般为非全面调查。因此,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考虑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规模以上单位,采用重点调查方法,选取规模较大、批发收入较高的单位。同时,考虑基本分类(小类)覆盖情况、企业经济类型、企业所在区域等情况,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选取部分单位作为重点调查的补充。

2.选取原则

调查企业的选取是开展价格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样本企业选取原则如下:

(1)抽选的调查企业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所选调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全市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2)抽选企业时优先选择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经营稳定的企业。(3)抽选企业时兼顾企业的经济类型,既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企业,也包括民营、个体企业等。(4)抽选企业时考虑企业的发展趋势和业务情况,如考虑选取部分从事网上批发业务的企业。(5)抽选企业时考虑商品分类的覆盖面。

3.具体步骤

首先,从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取得规模以上批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作为重点调查企业抽选的样本框,从中了解各批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经济类型、主营业务收入等。

其次,对样本库中的企业进行整理,将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高的企业作为调查的重点企业。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大到小进行排序,通过主观选样选取主营业务收入较大的企业,最终确定重点调查企业样本。

最后,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类型、所在区域以及从事具体的批发商品、基本分类(小类)的覆盖情况等,在重点调查样本之外,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典型调查作为已选样本的有效补充。

(三)调查项目选择

调查企业确定后,需要确定各调查企业的调查项目。由于现行统计中分类较粗,没有基础的商品批发额统计,需要开展一次性调查获取商品批发额。根据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业2012年年报数据,在拟调查的8个中类中,所属的各小类均有不低于万元的批发额,因此可以对全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进行调查,在了解情况后确定调查项目。

具体调查方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采取网报形式。通过一次性调查,主要收集调查产品,同时获取编制权数所需的基础资料。

除要求企业填报所列各类的批发额外,还要填报各基本分类下批发额最高的三种具体产品,以便完善批发业价格调查目录,确定各调查企业的调查项目。

(四)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产品调查目录编制办法

为保证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统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为基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批发业9个中类55个小类的基本框架下,针对批发业各下属行业的不同特点,按照各个行业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特征,遵循代表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连续性原则、应用性原则,确定各行业商品属类情况,结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编制初步的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产品调查目录。

(五)权数来源及测算方法

在价格指数计算中,权数是重要的内容,它是衡量某类别对总指数影响程度的指标,其变化举足轻重。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的权数通过对各类别批发额计算得出,采用分摊权数结合一次性调查数据补充。分摊权数,就是利用商业经济调查数据得到小类及以上的权数数据,小类以下的权数需通过一次性调查数据计算得到。

考虑批发业发展比较稳定,参考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的办法,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的权数拟五年调整一次。如果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也可适时对其进行修正。通常情况下,考虑到企业填报负担,在为获取基础数据测算权数而开展的一次性调查方案设计中,采集被调查企业最近三年数据资料,结合小类及以上统计资料,由远及近进行加权,对于越接近的年份,给予越大的权重,三年中各年批发销售额权重比例依次为20%、30%、50%。

(六)价格采集及处理方法

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主要综合考虑实体批发、网上批发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以及技术手段的可行性选用网上填报、手持PDA采价等不同价格采集方法。同时,面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综合考虑使用已经编制的部分行业批发价格指数以及网上电子商务数据等纳入计算。

1.实体批发商品价格采集及处理办法

(1)调查频率。由于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反映流通环节价格变化情况,为系统地观测价格传导变化,为监测流通环节通胀水平并为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数据资料,考虑与上游出厂价格、下游零售价格调查周期保持一致,采取按月调查的方式。一般而言,采集一个特定时期的价格有两种方法,一是采集时期价格,二是采集时点价格。考虑到商品批发价格调查的目录与工业生产者价格和居民消费者价格调查目录有很大部分重叠,且这两个专业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特别是工业生产者价格有从采集时期价格变为采集时点价格的经验,因此,价格采集频率可根据商品类别属性差别而不同。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每月选取2天或3天进行调查,将调查的批发价格简均作为月度的价格;其他商品则每月选取1天进行价格调查。

(2)价格选择。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采集实际成交价格,不考虑批发的用途是再次批发还是零售。

商品的批发价格,特别是家庭用品等通常会受批发量的影响,所以在采集价格时选取某种批量发生较多的商品价格作为代表,固定该种商品持续采集价格,不计算各批量平均价格,以减少结构性价格影响。

(3)采集报送方式。目前,北京市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通过网上平台集中采集数据已有多年经验,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联网直报成为统计数据采集的重要手段。就实体批发商品企业而言,通过联网直报系统采集价格数据。

2.网上批发商品价格采集及处理办法

网上批发商品价格采集方面,价格采集与数据来源渠道可以更灵活。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借助国家统计局与相关商务网站已经或将要达成的合作协议,建立与国家统计局的共享机制取得基础数据。

目前,价格数据的来源越来越广泛,其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批发价格方面,兰格钢铁网、卓创资讯水泥网等专业网站提供价格数据,中国批发网、阿里巴巴等综合批发网站也有价格数据。国家统计局已经与上述一些网站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通过建立与国家统计局的共享机制,取得北京地区网上批发商品价格原始价格数据,与现行实体商品批发价格一起纳入价格指数计算。

3.直接利用有关部门分类价格指数

在价格指数编制过程中,前述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根据各省批发市场状况,结合各省报价的品种数量、报价质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选择出样本省份。北京作为省市,选取了新发地批发市场、京丰岳各庄批发市场等14个大型批发市场作为调查点。从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看,该指数先采用简均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再通过加权平均方式,对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综合汇总出总指数。综合各方面情况看,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调查是比较全面的,对北京市场的调查能反映北京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因此,在编制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过程中,考虑直接利用“信息网”计算出的北京地区的各小类指数,作为《批发服务业价格产品调查目录》中5121~5124等类别下对应的指数,不必再开展调查。此外,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编制的中国白酒批发价格指数中,也涉及对北京地区白酒批发价格的调查,可以直接利用相关调查结果。

4.引入PDA手持采价器采价探索

除应用联网直报系统取得原始数据、利用相关网站数据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外,PDA手持采价器可以作为批发市场集中数据采集的有效手段补充。

对无法应用联网直报系统的企业或个体户,如大型的服装批发市场,由采价员应用PDA手持采集器进行采价。

(七)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从价格指数的规范性、可比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遵循国际主流方法以及国内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办法,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采用定基指数编制方法,形成包括大中小类分类指数以及重要分组指数在内的指数群。

1.规格品价格计算方法

为有效规避不同采价点寻找相同或相似规格品的问题,保证每个采价点的价格具有可比性,通过单个规格品的价格相对数的几何平均法进行总指数的计算,更符合价格指数调查与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因此,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计算方法采用现行PPI计算方法,能更好地观察价格传导并服务于宏观决策。

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Gi1,Gi2,……Gin分别为i代表产品下第一个至第n个规格品报告期(t)价格与上期(t-1)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而后,计算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

其中:K1,K2,…… Kn分别为第i个基本分类下第一个至第n个代表产品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2.基本分类及以上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的计算:

其中:K1,K2,…… Kn分别为第i个基本分类下第一个至第n个代表产品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基本分类定基指数的计算:

I=J1×J2×……×Jt

其中:J1,J2,…… Jt分别表示基期至报告期期间各期的月环比指数。

基本分类以上各类及总的定基指数逐级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

其中:L:定基指数;W:权数;P:价格;t:报告期;t-1:报告期的上一时期;

:本期环比指数。

(八)主要指数分类与形成

考虑商品批发价格指数除了服务国民经济核算外,还应加强在价格监测方面的作用,并做好上下游间的比较分析。因此,按照商品性质与功能等,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分为生产资料批发价格指数、生活资料批发价格指数。同时,生产资料中细分为矿产品、原料产品、加工产品;生活资料中细分为食品、衣着、一般日用品、耐用消费品。通过借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分类,结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类,形成包括7个中类、50个小类,以及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分组在内的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群。

参考文献

[1] Index of wholesale prices,Statistisches Bundesamt,Wiesbaden2012,published in 07.09.2012。

[2] WPI_Manual,India,印度国家统计及纲领推行局网站,http://mospi.gov.in。

法制格言范文6

公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正义,是依法行政的神圣使命和法定职责。在当今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不仅是全体公民的热切期盼,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在水行政执法中要做到规范执法,对每起案件的调查处理都要体现公平、公正、适度。一是执法者要认真学习研究《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并正确运用,做到严格按照相关法条处理案件。二是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类问题一视同仁。不偏私,不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注重平衡适度。在行政执法中,必须注意权力与义务、局部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裁决应符合法律的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度的,处理和处罚结果也是适当、正确的。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树立执法服务理念

一是要树立执法为民、人文执法的理念。改变传统的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的错误执法观念,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以宣传教育为主,强制执法为辅,倡导把违法违规当事人当作服务对象,以优质服务促进文明执法,在文明公正的执法中体现服务。最近颁布实施的《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对涉企行政执法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在认真学习理解的基础上,努力践行执法为民,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一方面要通过水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途径,帮助企业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其提升法制观念,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针对企业、群众的法律需求,向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注重执法环节的告知程序,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一个案件从立案、调查、处理、结案,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要求,避免因不合乎程序的告知和无故的拖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避免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发生。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把行政执法与服务经济发展有机融合在一起,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是源头管理、行政执法是后期补救措施的理念,为消除和减少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对非主观故意、初次违法违规、情节显著轻微或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说服教育为主,不予处罚。用为民服务的真诚举动,创造宽松和谐的执法环境。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坚决杜绝“冷、硬、生、横”的执法方式。杜绝以罚代管、利益执法、狭隘执法。

三、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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