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子商务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医药电子商务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医药电子商务

医药电子商务范文1

一、医药电子商务的定义

医药电子商务,指的是采用数字化的电子方式进行和医药相关的商业数据交换等一系列的活动,主要指使用Web提供的通讯方式在网络上进行线上交易,包括通过Internet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医药产品的售卖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开放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目前,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已广泛涉及到医疗器械、制药工艺、分析仪器和药品等方面的交易。

二、我国电子商务医药市场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在近年获得了飞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下面一些问题:①医药电商的法律规范问题存在某些缺陷。②医药产业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且参差不齐:真正意义上的医药电子商务指的是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医药流通模式,这要求参与的企业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这样才能保证不同的医药个体之间能够建立直接有效的沟通。由于我国医药行业的信息建设周期还不长,目前很多医药企业只实现了部分的信息化,企业内部和外部之间难以实现信息化的统一管理。尽管一些大型医药企业,如同仁堂、海虹药业等已实现了企业资源管理(ERP),但国内大多数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还非常低,企业的基础设施构建并不完备,同时掌握药品和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还非常缺乏。③我国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现代物流体系,第三方医药物流不成熟。由于我国医药产业的集中度非常低,物流配送基本都是采用的分散配送方式,影响了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全面统一开展。同时,第三方医药物流应该是一个专业化的物流体系,它是医药领域中供需方以外的企业来提供的一种物流服务。只有第三方物流发展初具规模化系统化,医药流通企业才能专注于自己的主业,并通过信息化全面实现资金结算和业务沟通,使流通领域的运作更加方便高效。④尚未形成电子支付的思维习惯:我国电子支付方式占总支付方式较少的比例,降低了医药电子商务的效率。目前我国医药生产设备大部分交易为非电子支付型,即线上营销,线下支付;小部分为电子支付型,即线上营销,线上支付。电子支付型是医药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方向,但这种交易方式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安全认证系统的建立等。因此,目前我国大多数医药电子商务为非支付型电子商务,涉及的业务和交易无关,如医药信息的和查询、商务在线谈判、合同文本的形成和传送等。网上银行的发展和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完备将会有效地解决医药电子商务中的在线支付问题。

三、电子商务医药市场模式分类

电子商务医药市场可以分成四种模式: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usmer):企业对消费者主要指的是线上药店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网上零售随着网络的出现迅速发展,例如,保健品厂在网上将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指的是企业和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信息和服务的沟通交换。企业对政府机构(BusinesstoGovenrment):企业对政府机构包括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所有的事务交易。比如,制药厂向政府管理部门申报批文。同时,政府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处理企业的申报业务等。消费者对政府机构(ConusmertoGovernment):消费者对政府机构的形式目前已经出现。比如,消费者向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药品质量问题;政府管理部门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效仿商业服务模式,通过网上来进行投诉的处理。目前,医药电子商务主要采取其中两种模式:一是BtoB模式,它是医药电子商务的主要方式,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5%;二是BtoC模式,这种模式业务相对BtoB比较少,只占整个交易额的15%左右。

四、电子商务医药市场模式的发展

电子商务医药市场从萌芽至今已发展20多年,最早在1996年,医药企业开始运用互联网对售卖的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之后医药信息网开始出现,BtoB和BtoC的服务模式开始形成,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收集、产品广告的以及药品服用的指导等基本服务,属于医药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1998年随着信息管理水平的提高,医药信息服务上升为业务管理的高度,医药电子商务得到了更深层次的发展。很多医药信息网已不满足于收集与信息,而是利用软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检索和分类、数据分析、市场调研和预测、企业战略制定等一系列信息服务,帮助医药企业优化企业流程、规范企业管理、提高管理能力,例如SAP、IBM、用友等企业。1999年,医药电子商务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政府对电子商务的运用。政府创建了采购招标网,并创立了政府对企业的GtoB商品交易模式。该模式由政府创建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给给医疗机构和企业,让其实现网上交易,从而起到降本成本的作用并利于政府监管。该模式出现后受到各界关注,并在原基础上不断的创新,推出了“挂网限价”和“阳光采购”等有效模式。非政府机构在此基础上也开始招标业务,它们作为第三方,建立招标采购平台,吸引医药企业进行在线交易。由于第三方的大量介入,为加强管理,国家在2004年出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审批暂行规定》,对申请建立网上平台的第三方企业进行严格审核。截止到2007年7月,仅有五家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获得国家批准,例如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肥徽之堂医药信息有限公司等。2005年以后,随着我国药品电子商务的政策逐步放开,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消费者出售OTC药的“网络药店”开始大量出现。我国网上药店从2005年第一家正式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京卫大药房开始,到2011年9月,全国获得资格证书的药房已有86家,其中直接网络销售的有47家。随着网络药店的数量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获取更大的点击率和效益,很多网络药店已经不仅仅单纯的售卖药品,并开始提供免费药品信息、专家在线咨询等业务,以增加消费者的满意度。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已经发展20余年,其中GtoB、BtoB以及BtoC的模式发展的较为成熟,分别形成了基于GtoB的网上招标采购模式、基于BtoB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和基于BtoC的网上药店,并且整体的功能性也从原先的单一性向综合化发展。

五、电子商务医药市场新模式的发展对策

传统医药流通领域的交易成本较高且信息不对称,电子商务使得药品信息得到有效的和传递,减少库存,进一步降低成本,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促进了医药健康发展。

1.传统流通中的利益集团的重新定位。传统医药流通领域中有4个利益集团:生产企业、医药公司、医院药房和最终消费者。要想发展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实现医药领域的信息现代化,就要对国内传统医药领域的利益集团重新定位和分配。24小时商业运作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大大增加了商业机会,减轻企业对实物设施的依赖,实现了医药信息流的通畅。这些发展趋势必然对医药利益集团产生影响。对此,医药公司已经感受到变革带来的压力,其究竟是充当商和经销商身份,或是充当物流企业,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市场选择。

2.整合资源,实现信息的双向传递。传统的医药模式是BtoBtoBtoC(生产to企业to医院/药店to消费者),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则直接是BtoB或BtoC,减少了众多的销售环节和成本。医药企业都在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入ERP(企业资源计划)和HIS(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而企业和企业之间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一致的数据交换标准。为了整合医药资源,增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医药供应链上的利益集团一定要利用国内已成型的电子商务服务和软件(如海虹企业自助开发的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对自身的管理和销售进行重新定位和布局,使有限的企业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增加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电子商务医药市场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主要表现为网站会员费、交易服务费、网站广告费等模式。对于即将涉足电子商务领域的医药企业来说,要制定合理的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找准市场切入点,分清企业的主次缓急,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状况的战略,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研发、生产、经营、咨询等方面,企业必定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支撑点。关于信息流、物流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信息流推动物流还是物流带动信息流,网络服务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增加信息传播方式,做好信息中介服务,即时满足客户需求。做到了以上几点,必将赢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客户的关注和信赖。

六、结语

医药电子商务范文2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医药领域; 必要性; 措施

医药电子商务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利润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一种结合医药与信息技术的全新商务形式。医药电子商务的诞生,是两大朝阳行业——制药业与计算机电信行业的结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经出现便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备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规避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1  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  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  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 TO 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  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 to 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医药电子商务范文3

  集成了信息、增值业务、第三方物流的中国民生医药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日前开始运营。这是我国首家按GSP标准建立的专业化、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特大型公用医药物流中心。

在电子商务中,药品这种特殊商品,具备严格统一完善的技术标准、名称、质量体系,而且流通量大,单位价值高,非常适合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购销。但据有关专家介绍,以往的医药类电子商务网站往往以提供信息为主,更多的是“企业的门面”,真正实现交易的没有多少。

“只有信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全新的医药流通模式,而这种模式需要互联网作为基础来解决”,北京金象大药房的负责人表示。

现在,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中国民生医药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第一家试点企业,不仅大量的行业信息,还提供了遍及医药制造、医药产品、监管法规、药品信息以及遍布全国的生产、流通信息20余万条。

上下游企业都对这种“网上药交会”赞不绝口。一家医药企业的销售代表表示,必须全面提供销售、采购、招商、、科研成果、资源合作等医药行业的完整业务需求,并具备、查询、通知、业务配对等功能,才叫真正的电子商务。现在,通过该网站,企业不仅可以查到药品的订单,还可以查询药品的流向以及某个区域对于某种药品的需求程度。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数据库服务,做到以销定产。

医药电子商务范文4

一是医药经营企业散、小、多、乱的情况仍然存在,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二是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源缺乏有效的统筹,难以支撑医药产业的飞速发展。在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源迟迟不能融入医药流通行业的前提下,医药流通成本居高不下,行业净利润仅为1%左右。三是缺乏与医药流通市场需求相匹配的软硬件及物流供应商。以医院的院内物流为例,在医药分家大形势的推动下,医院药房将逐渐从利润中心转变为成本中心,医院物流外包的模式将逐渐盛行。在大型公立医院动辄需要上千万的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却很难找到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软件、设备等相关服务供应商。

因此,为促进医药流通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提高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实现医药流通行业相关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将积极通过对医药智能物流平台的分析,探索基于医药全流程电子商务的医药智能物流平台建设。

1 平台业务

1.1平台市场定位

广义的智能物流平台将面向巨大的社会物流需求,按照服务的范围可以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园区性,按照货物的种类可以分为消费品、大宗商品和危险品等,按照服务类型可以划分为仓储类、公路运输类、港口服务等,不同的类别将对应不同的市场需求,解决不同的实际问题。然而一味追求大而全,不仅浪费平台资源,也容易使平台缺乏自身的特色。因此,医药智能物流平台将明确的定位于服务医药流通的行业型物流服务平台,提供从生产厂家到终端消费者的整个医药销售流通环节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并不提供实体的仓储、运输等服务,而是以第三方的身份,以医药流通行业的专业背景和行业资源,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来整合物流资源,提升行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因此,与线下实体物流服务不同,智能物流平台将为他们提供服务,而不是抢夺市场份额。

1.2 平台服务对象

医药智能物流平台参与主体包括业务主体、监管主体、运营主体。其中业务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企业、物流设备企业等。监管主体包括卫计委、药监、社保、药交所、交通、海关、税务等。

1.3 平台服务内容

医药智能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将主要提供六类的服务。一是医药物流行业相关信息的整理和,涉及医药物流供需信息、企业信息、物流绩效评价信息、医药行业动态信息等。二是基于全流程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协同服务,通过建立统一的编码标准和数据交互标准,实现平台上各用户之间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涉及从医药生产企业到医药流通企业、医疗机构间的订单交互、发票交互等。三是医药流通监管溯源服务,涉及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药品流向的明细、报表,确保药品流通信息的动态监管与事后追溯。四是数据服务,从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及智能物流平台的海量数据中挖掘价值信息,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和优化物流过程,提高医药产品流通效率。五是以物流资源为商品的在线交易撮合服务,从而整合医药行业物流资源,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六是增值与延伸服务,涉及企业信息化系统开发、供应链金融支撑、移动客户端应用、数据分析报告等服务于医药物流过程的定制化服务。

2 平台架构

2.1平台应用架构

平台采用4+1的应用架构,建设包括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业务协同平台、物流信息撮合平台和数据分析平台共计四个业务子平台,以及一个政府职能部门使用的监管溯源子平台。平台建设一个统一门户,并通过手机、平板、大屏幕等多种终端展示给最终用户。平台应用架构如图1所示。

(1)物流公共信息子平台

公共信息平台是一个为用户提供物流信息的展示、查询、交换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是整个智能物流平台的前台门户。该平台通过网络广泛连接到物流企业系统、监管部门系统、医疗机构系统和智能物流其他4个子平台,实现对运单、货物、运力、仓储、GIS、信用、供需、监管、统计等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从而达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规范透明、资源优化调配、监管安全高效的应用效果,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2)业务协同子平台

业务协同子平台,以基础数据标准和数据交互标准为基础,以数据交换系统为核心,以云端服务为技术手段,为实现外部系统(ERP、WMS、HIS系统)与药交所核心业务平台(交易、结算平台)互联互通,生产、配送、医疗机构、药交所三方平台、政府监管部门间业务协同,而建设的技术支撑平台。

(3)物流信息撮合子平台

物流信息撮合平台,通过对运力资源(航空、海运、公路、铁路、冷链运输等)、医药类仓储资源(含冷链)、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源、医药物流相关软硬件等的资源整合,以数据分析平台为后台支撑,通过整体解决方案为供需双方提供物流相关资源的信息撮合、交易服务和在线金融服务,包含撮合管理、评价管理、结算管理、在线融资等功能模块.

(4)数据分析子平台

通过数据管理后台为用户提供数据存储、清洗、备份、统计、挖掘、可视化管理功能;基于智能物流各子平台数据,通过适当的统计分析方法提供如订单分析、库存分析、价格分析、路径分析等数据分析应用。为客户提高仓储、运输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强采购监管、提高库房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5)监管溯源子平台

监管溯源子平台,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药品器械交易数据、智能物流平台物流数据为基础,以数据分析平台为支撑,服务于三医联动,为食药监局、卫计委、医保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监管辅助服务。

2.2平台数据架构

平台数据架构分为5个数据域:交换数据、基础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它们之间通过搜索服务器、消息服务器交换数据,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生成数据,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管理数据。

(1)交换数据:包含中间库、FTP文件、WEB服务数据,为平台提供数据源以及数据交换。

(2)基础数据:包含目录数据、支撑资源数据、元数据,提供数据标准、交换协议、基础数据等内容。

(3)业务数据:包含公共信息、信息撮合数据、监管溯源数据,作为平台的基础应用数据服务于应用子平台。

(4)管理数据:包含门户管理、数据管理、平台监控数据,提供详尽的业务、内容、分析、交换、日志等管理方面的数据。

(5)分析数据:包含业务分析、综合分析、应用模型,提供详尽的业务分析、智能分析、信用评价、监管预警数据。

2.3平台技术路线

2.3.1体系架构

平台体系架构采用SOA(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整体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系统总线、服务总线、应用系统和门户。通过将系统的不同功能模块包装成服务,并建立良好的接口与契约,以系统总线为统一调度,将功能有机的联系起来,构成可直接面向用户的应用程序。

2.3.2开发涉及的相关技术

(1)开发平台及应用服务器:平台开发延续使用当前主流的JAVA和C#平台,依托底层应用服务器Apache Tomcat、Apache Zookeeper、.Net Framework、Nginx分布式服务。

(2)操作系统:使用Windows 7以及Windows 10。

(3)数据库技术:使用Oracle 11g数据库管理系统。

(4)开发工具:JAVA平台使用Eclipse作为开发工具,C#平台使用微软Visual Studio2010或以上。

(5)后端开发框架:应用框架Spring、WEB框架SpringMVC、数据持久层框架Mybatis。

(6)代码管理及版本控制:选用SVN作为版本控制服务器,使用Maven作为JAVA平台代码管理工具。

医药电子商务范文5

Abstract: With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the application prospects of industrialization of e-commerce are very good. Medical e-commerce will be the future of medicine circulation in the information age. Through Internet nets, the combination of e-commerce technology and the related industries of traditional medicine, a virtual market covering the whole process of purchasing and selling medicine is established. It is the mainstream trend for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in the new era to provide a fair and transparent trading platform for buyers and sellers, optimize drug transaction service structure.

P键词: 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信息化平台建设;可行性建议

Key words: medical electronic commerce;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information platform construction;feasible 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5-0056-02

0 引言

随着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迅速发展,利用互联网(Internet)进行全球化、电子化、无纸化的商务活动已成一大趋势,这种商务行为称之“电子商务”。医药行业在国际上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在大数据发展下,近年来医药电子商务的兴起揭开了医药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序幕。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当前并长期处于酝酿和建设阶段,但由于市场需求的强力推动,网络资源的共享可从根本上提升药品流通渠道中成本节约、交易高效、资金安全等实际问题。

因此,实现以网络为中心的医药电子商务(如图1所示),建立一种新型、方便、高效、快捷的药品营销模式,已成为时展、经济全球化与网络化的必然趋势。

1 医药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在国际上,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已形成了B2B、B2C、O2O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同时,建立稳定的第三方网络配送、分销单位,形成简易化、准确化、安全高效的医药电子商务体系,达到了医药流通90%以上业务由电子信息实现[2]。在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规模将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2014年医药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约为187亿元,2016年医药市场规模达到290亿元,预测2017年医药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可达480亿元。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网络监测中心的《中国互联网医药信息和交易监测报告(2016年度)》显示,截至2016年9月,共批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8481个,批出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729个,其中A证(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批的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29个,占比3.98%;B证(地方药监局审批企业之间的交易平台)161个,占比22.09%;C证(地方药监局审批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平台)539个,占比73.94%。

由此可见,获得网上交易资格证书的企业和中国网上药店数量不断增加,行业内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加剧升温。

我国现有的医药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分为B2B、B2C两种运营模式。其中,采用B2C模式最多;B2B因企业之间信息化对接难,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医药电子商务O2O服务仍在探索中。

平台式B2C代表企业――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业务。

自营式B2C代表企业――健一网、好药师网。

B2B代表企业――九州通、刁参诚在线。

020代表企业――阿里健康、一心堂。

2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研究

2.1 观念守旧,思想转变困难

几千年来,我国国民在药品交易中形成了眼看、手摸、鼻闻、遵循医嘱或现场咨询等交易习惯,传统的销售渠道和模式根深蒂固。医药电子商务的产生打破了旧的利益平衡,这必然限制了医药电子商务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医药企业在药品交易、医药流通模式改革、医药电子商务意识方面需要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企业和消费者只有亲自体验到医药电子商务带来的药品多元、质量保证、价格实惠、服务到位等优势,才会产生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提升公众对网售药品的信任度,思想意识转变,最终才能达到医药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共赢的局面。

2.2 医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不健全

医药电子商务范文6

[关键词]医药电子商务;集散中心;熵权法;TOPSIS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4-0008-03

1 引 言

2012年11月底,我国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企业118家,其中B2C模式的企业68家,B2B模式的企业43家,第三方医药电子交易服务平台7家。目前,B2B医药企业以及大部分的B2C医药企业只提供信息平台,而国内现有的医药电子商务物流大部分由第三方承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仍存在获取资格证(主要是GSP)困难、难以监管以及安全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因此,通过在全国建立统一规划的现代医药电子商务集散中心,具有优化医药供应链的现实意义。

2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

从流通渠道看,我国医药流通渠道有以下四种:

渠道一: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含各级商)—医疗机构—消费者

渠道二: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含各级商)—零售药店—消费者

渠道三:生产企业—零售药店—消费者

渠道四: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消费者

其中,渠道一是我国医药流通的主要形式(见图1)。

近年,国内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所占份额很小(如图2所示)。2011年之前,医药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占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份额不到万分之一。2012年,仅占1/300。据SFDA公布的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医药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名单统计显示(见图3),国内现从事医药电子商务服务的区域分布很不均衡,仅珠三角和长三角两地就占了全国约50%以上的份额。

3 医药电子商务区域物流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改进的TOPSIS

31 医药电子商务区域物流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以全国31个省市为样本,结合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特征,建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特征的医药电子商务区域物流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限于数据的可得性及可测量性,选择了易于收集数据且可以较好地反映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状况的四个方面共12个指标:

一是经济发展水平:GDP,人均GDP,各地居民消费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二是医药发展水平:制造业就业人数,医药工业总产值。

三是网络信息发展水平: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就业人数,医药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数量。

四是物流发展水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产值、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人数,各地货运量,各地货物周转量。

考虑到指标选取的主观性及信息的重叠性,运用相关系数法剔除掉强相关的指标,筛选出8个指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产值,人均GDP,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人数,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就业人数,各地货运量,各地货物周转量,医药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数量,医药工业总产值)构建成医药电子商务区域物流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32 改进的TOPSIS

本文以“垂面”距离替代欧氏距离运用TOPSIS确立相对最优方案。对31个备选位置的评价矩阵标准化与加权后,推导得由di=|H-·Ti|=∑9j=1H-j×tij确立各方案的相对“垂面”距离。式中:Ti为将加权矩阵平移至理想解的平移矩阵,H-j为平移矩阵的负理想解。易得di值越小,方案越优。

4 我国区域医药电子商务物流竞争力分析

首先利用Z-score标准化处理原始评价矩阵,后运用熵权法,计算出医药电子商务区域物流竞争力评价指标的信息熵与权重如表1所示。

从表5可看出,一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的“垂面”距离均值(108)比总体“垂面”距离均值(174)小,二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的“垂面”距离均值(178)在总体“垂面”距离均值(174)的附近,而三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的“垂面”距离均值(219)比总体“垂面”距离均值(178)大,且一级和三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占少数,分别为194%和226%,而二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占总体的一半以上,占581%,满足一般统计分析规律,一级二级三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分布均匀。

医药电子商务集散中心建立在一级医药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处(广东省、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这些省市分布在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物流相关产业及基础设施发展良好的地区,并可以带动医药电子商务需求以及医药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在这些地区建立医药电子商务集散中心,不仅可以满足当地需求,也可以带动周边区域乃至全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如图4所示)。

5 建立医药电子商务集散中心的效果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医药电子商务集散中心,在改变传统医药流通体系的同时,可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可加大医药流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在全国建立区域性的集散中心,实现统一的管理,可加强GSP与GMP的认证与实施,保证药品的生产与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实现医药电子商务的商流、物流、信息流以及监管流的四流合一。

二是可规范我国第三方医药物流市场。在全国建立区域性的集散中心后,各物流公司可依托于集散中心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从而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合作联盟。

三是可降低医药电子商务流通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区域集散中心可以为各个医药生产厂家以及物流公司提供专门的仓储以及部分运输功能。集中的仓储与运输,可减少各厂家以及物流公司的零散成本,可有效降低医药流通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参考文献:

[1]华小义,谭景信.基于“垂面”距离的TOPSIS法——正交投影法[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1):114-119.

[2]姜旭.关于柳州市物流产业的经济分析[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9(10):62-66.

[3]周雪梅.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研究[D].上海:上海海事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