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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特别是在推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各种利益矛盾频繁发生,广大人民群众通常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工作便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予以高度重视,将此类问题列入二oo八年常委会议题,并在今天的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勇《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汇报》。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去年以来我县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监督法》和《陕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决定开展执法检查,成立由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的四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城关、毛坝、高桥、洄水、蒿坪、红椿等六个片区召开评议会,开展工作视察、问卷调查。在评议会前,各乡(镇)人大对本乡(镇)有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解,组织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座谈,形成评议材料,参加片区评议会。县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领导,有关人大代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等分别参加评议。县人大办下发了执法检查通知。法制民政工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提出了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公正效率这一主题,确定了检查的十个重点内容,抽调有关法律骨干组成了问题核实组,深入县人民法院对评议中揭摆出来的案件、“三类”(上诉、抗诉、申诉)案件的处理、办案责任制的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等情况进行调查。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在电视、网站上予以公告后,干部、群众和有关案件当事人纷纷提供情况,执法检查组掌握了大量信息。县人民法院按照要求,同步开展了自查并报送了结果,邀请有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进行座谈,注重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专项工作汇报做了准备。从而使执法检查工作真正在全县各地深入开展,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评价。
近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通过判决、调解和执行×××多件民商事案件,尽最大可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稳定社会、构建和谐、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特点有:一是加强了队伍管理和教育,转变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了法官的素质建设,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三是抓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应对了繁重的工作局面;四是抓制度建设,提高了管理效能;五是抓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法庭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六是接受监督意识有了增强。
三、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召开评议会、工作视察、问卷调查、人民群众反映、重点问题核实和法院自查报告等方面情况汇总,集中反映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是公正与效率方面的问题,具体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差,处理案件草率,粗心大意,有些案件出现纰漏较多,影响了法官整体执法水平。
2、个别法官心术不正,执法理念发生偏差,特权思想严重,在办案中有吃请和收受好处等不正当行为,诉讼负担明减暗增,败坏了法官的声誉,影响了法官的形象。
3、部分法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水平低,不思进取,四平八稳,凭“经验”办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审判工作的需要,办案质量较差。
4、有的法官执法随意性大,证据采信有偏袒,裁判案件有不公、执行案件乱表态,有执法不严、畏难情绪,工作没到位,措施没跟上,钻法律空子,规避“执行难”,久拖不执行、执行不到位问题存在。
5、制度缺位导致监督不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全面、不彻底。县法院制度虽建的不少,但案件监督机制不完善,案件把关制度不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未起到应有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6、司法保障不到位。法官的职级待遇落实的不够好,特别是内设机构职级不明确,一定程度上未真正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法律援助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援助保障不够,“打官司难、“告状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对法院的工作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在执法检查中,重点抽查了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特殊侵权、遗产继承、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等几类案件,并将这些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提出了纠正建议,特将这几件案例材料附后,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一并审议。
四、分析问题原因
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在公正与效率方面出了问题,使司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打了折扣,溯根求源,存在这些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缘于法律规定。民商事案件主体双方属于平等地位,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采取“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没有证据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实际中,有些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平常不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当需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缺乏必要证据,法院判案凭证据,没有证据,法院就不能支持诉讼主张。这样,即或有理却无据,导致有冤得不到伸,而判决结果令当事人不服。
2、缘于诉讼制度。法院属于诉讼环节的最后阶段,特殊的诉讼地位赋予法官一定的权限,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又较大,掌管案件裁判大权的法官极易滋生特权思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难免受法官意志左右,在裁判幅度上出现失衡,导致裁判不公问题虽禁不绝。
3、缘于案件复杂。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呈急遽上升趋势,种类繁多,案情复杂,需要适用法律法规宽泛,甚至还有涉及法学原理、公序良俗处理问题的案件,加上法官办案力量不足,受办案时限限制,仓促上案、疲于应付、准备不足、处理问题草率,难免出现办案质量低下、执法不严的问题。
4、缘于队伍结构。现行法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未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专而不专”现象客观存在,只是在法院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探索,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突出。整体法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有些法官进取心差,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工作马虎、懒惰,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对基本案情没有吃透,加之在处理案件时渗杂人为因素,使一些本不复杂的案件也会出现久拖不决、裁判不公、甚至错案的问题。
5、缘于制度缺位。县人民法院虽出台了不少制度,类似《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对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办案责任制度不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遏制错案的发生惩戒不够,客观上出现漏洞,容易钻制度缺位的空子。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全面,普遍反映基层法庭基本坚持了这一制度,反响较好,而近年来县法院机关却没有很好落实这一制度,一方面使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陪审员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未在审判工作很好地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监督缺位、缺失,几起有各种问题的典型案件正是出现在这些地方。
6、缘于执法环境。由于诸多原因,法官的政治待遇落实的不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县委、人大、政府虽尽最大可能的改善了法官工作、生活条件,着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率先在全市提高办案经费,着实为审判工作解决了不少困难,调动了法官一定的工作积极性,但法院内设机构副科级职级未落实。
五、几点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现本着帮助法院进一步规范执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维护法院权威的目的,对县人民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要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在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要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统一执法思想,在认识上要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办案、为谁服务”的问题,要让“政治上信得过、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专业上很精通”的法官担重任、挑大梁,要把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手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提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要出台更为优惠配套的政策,进一步激发法官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激情。大兴学习之风,要把昂扬向上的竞争机制引入队伍管理之中,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官充分展示才华和用武之地,真正形成法官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使审判工作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愿望。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2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XX年11月至12月,在常委会副主任999999的带领下,组织了省、市、区三级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执行《99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一周年的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视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汇报;进行了“城管执法一日巡视”视察活动,亲身体验了城市管理执法过程;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座谈会。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汇总后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一年来,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为重点”的城区工作方针,围绕构筑“两高”、“两区”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99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视队伍建设,有力地提高了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执法成效初步凸现。去年年末,99市对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考评,我区获总分第一。?
(一)城市管理“99模式”实现新拓展。 区委、区政府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及保障机制,在建立公安城管执法保障警队的基础上成立了法院城管联络室,构筑了“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综合执法的新体制,有效解决了对抗执法、妨碍公务和执行难的问题。区城管局等职能部门还不断创新城管执法案审运作机制,制定了《99区城管执法集中案审(暂行)办法》,建立起分散查案、专职办案、集中审案的运作程序,实行查案、办案、审案“三分离”,确保办案质量。在全市创立了银行在区城管执法局设立罚没款专缴窗口的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既规范了程序,又方便了当事人,得到市里肯定。?
(二)市容秩序管理取得新突破。 为提高市容秩序日常管理水平,区政府制定《99区市容秩序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实施了新的市容管理考评办法。XX年较好地完成了9999999等马路市场(摊群)和铁路沿线、水厂水源地、8888街10余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物的拆除工作。重点整治了街、街、街等区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市“牛皮癣”和无证设摊、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稳步提高临街车辆停放管理水平,组建三车管理公司,实现车辆停放秩序、安全防盗、扶贫帮困三重效应有机结合,全区80条三类以上列管道路管理车辆被盗率下降50%以上。群众关注的菜市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除“四害”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不断深入,城市市容市貌的整体形象有了一定的改善。?
(三)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区政府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以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抓学习,严制度,强管理,多管齐下,取得明显实效。先后制订完善了37项规章制度和18项岗位职责,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并完善激励考核办法,激发队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99城管精神得到发扬,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直属五中队(天一中队)作为全市唯一的省级城管执法文明中队受到表彰并树为标兵。?
二、城管执法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依据不够充分。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
(二)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城市执法未形成合力,运转不够畅通。例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政府101号令,工商、规划、环保、交警等部门应将部分行政执法权移交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由于行政处罚权在移交过程中缺少必要、规范的操作程序,使审批、管理、执法三者脱节,各部门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共识,在执法过程中,时有出现行动不够统一,处罚不够到位等现象,以致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综合效能的发挥。
(三)执法环境不够理想。由于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加上部分群众对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支持,因此,围攻起哄、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执法保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城管执法职能的拓展和执法成本的不断增加,执法力量配置明显不足,经费保障存在缺口。?
(五)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的思想观念还未能适应现代化城区管理的要求,区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面貌与“城市管理看99”、“两区两高”的目标有一定的差距,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城管部门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99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围绕宣教对象,设计有效载体、运用各种形式、调动多方力量,不断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使市民自觉执行“十不规范”,积极支持城管行政执法,共同营造城管执法的良好氛围,为城管工作的发展提供积极的社会支撑。?
(二)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完善、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及长效机制的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应对措施,不断创新解决办法。求真务实,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以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和保障我区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
(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与执法部门的使命感、责任感,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城市管理任务,又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要以实现广大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互动为前提,在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架起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要大力推行亲民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化解矛盾,促进城市管理。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规范。要大力推行公正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