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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汇报材料范文1
【关键词】学前教育 质量 路径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6-0214-02
一、引言
学前教育是终生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在幼儿成长过程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优质的学前教育对促进幼儿早期全面健康发展,夯实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如何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民生问题。本文以天河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为例,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路径进行初探,旨在为有效开展区域性学前教育实践提供初步经验。
二、天河区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1985年建区,下辖21条街道,现有常住人口约150万。天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予以推进,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初步构建了覆盖较广、质量较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13年底《天河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完成时,天河区共有各类幼儿园18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8所,占32%;民办幼儿园123所,占比68%;省、市、区一级幼儿园占14.3%,达到规范化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占80%以上。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99.98%,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学率达到100%,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和广州市第一经济大区,天河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区学前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自2014年至今,天河区学前教育紧紧抓住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通过多种方法措施,积极探索全面提高天河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路径,使区域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整体呈现出质量优良、示范引领、特色鲜明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天河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路径
1.打造专业管理团队
打造区域专业管理团队。为适应天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优化提升服务,2014年4月,天河区成立了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组建由幼教专业为主、计算机、英语专业为辅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打造区域学前教育专业管理团队。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以建立专家指导库为切入口,以着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内涵发展、创建特色、打造品牌为抓手,为区内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专业化、特质化、且具指导性和前瞻性的服务,全面提升区域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打造园长队伍管理团队。领导保育教育工作是园长的中心工作,也是园长专业能力的核心体现。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紧紧抓住园长在幼儿园建设发展中的“领头羊”作用,积极打造高素质的园长管理团队。根据全区不同层次幼儿园园长专业水平差异,制定差异化提升培训方案,对园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训培训。开设园长培训班,聘请国内外专家讲座,组建研修小组,建立新老帮带体系,组织到园所跟岗学习,参加北京、上海、杭州、长春等地组织的高级园长班,等等,多途径、多形式推动园长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园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实践证明,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园长迅速成为幼儿园教育管理的行家里手、优质发展的促进者和引领者,有的快速成长为省、市、区名园长,有的甚至还拥有了自己的名园长工作室。
2.狠抓基础常规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制度先行。完善的制度是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天河区学前教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且着力在“细化”上下功夫, 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定《天河区幼儿园一日活动细则》,规范幼儿园日常管理,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制定《天河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落实优劳优酬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制定《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职责的意见》,理顺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关系;制定《天河区民办幼儿园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加强动态监管。通过实地调研、视导检查等形式,对区内不同办学主体和办学层次的幼儿园进行全面了解,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制约幼儿园发展的实际问题,形成《天河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区内集体办园和民办园现存问题的汇报》及《天河区临时学前儿童看护点汇报材料》等汇报材料,为幼儿园向区委区政府争取政策及财政支持。同时,通过开展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专题讲座和现场培训,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常规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幼儿园依法治园意识,提升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3.多措并举提升质量
开展保教质量量化考核。根据《天河区幼儿园保教质量分级量化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对全区188所幼儿园进行分级量化考核,对考核获得优秀的幼儿园在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在全区通报,督促整改。保教质量分级量化考核的全面开展,使幼儿园进一步转变了办园理念,规范了办园行为,形成了科学的质量观。
启动新一轮结对帮扶。出台《天河区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方案》,指导公办园与民办园、优质园与薄弱园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以强带弱,公民互助。公办园和优质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帮助被帮扶园优化课程设置、深化教学科研、帮助教师成长、提升保教质量,扎实推进帮扶工作,使薄弱幼儿园在规范办园、优质保教、提升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
发挥教育科研引领作用。以中心教研组为载体,积极推动园际联盟主题式研究,构建幼儿园教师教学研究共同体,形成“结网互动,优势拉动,整体推动”科研运作模式,达到了“科研兴园、科研兴教”的发展目的。邀请区科研办老师对区内幼儿园开展申报课题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幼儿园课题研究水平。大力推广已结题的10多项省、市、区级课题研究成果,及时跟进区内幼儿园12个在研省、市、区级课题开展情况,积极指导13个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课题。
还原“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推动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项目为契机,还原游戏在幼儿园一日活动的基本地位。聘请国内外专家和省级园名园长,开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系列专题讲座。通过50多场、8000人次参加的专题培训学习,幼儿园及广大教师更新了教育观念,予教育目标与游戏活动之中,区域性“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教育教学模式全面推动,促进了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4.切实开展督导评估
开展规范化幼儿园评估。以学前教育均衡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师队伍专业化为目标,通过检查幼儿园办园设施、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卫生安全等指标,对全区未达标的40多间幼儿园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推动幼儿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新建园按照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建设;指导10多间达到规范化办园条件的幼儿园通过了规范化评估,督促30多间未达到规范化办园条件的幼儿园积极整改,规范办园行为,尽快申请规范化评估,2016年实现全区规范化幼儿园达95%以上目标。
开展等级幼儿园评估。聘请学前教育专家对区内幼儿园进行视导,积极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及指导工作。3所省级幼儿园通过省级复评;2所符合市级评估基本要求的区级幼儿园上市级;28所符合区级评估基本要求的区级幼儿园上区级。指导30多所拟申报区级评估的幼儿园进行评估申报;指导暂不符合评估要求、办园条件较好的10所幼儿园走特色发展之路。
5.着力打造特色品牌。
生存教育特色。天河区金穗幼儿园以幼儿生存教育为发展特色,建构特色课程,建设生存挑战教育环境,打造消防应急体验场所。2015年6月,该园生存教育特色课程获得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立项。2015年12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广州市应急与安全学前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市推广金穗应急与安全学前教育经验,CCTV12和广州电视台均予以报道。
混龄教育特色。天河区新陶幼儿园于2002年开始混龄特色教育,混龄特色教育模式逐步成熟。积极推广新陶幼儿园混龄特色教育经验,在天河区荟雅幼儿园等6所小规模公办园开展混龄特色教育,联合进行“小规模幼儿园混龄教育研究”课题研究,为儿童构建更为全面的混龄交往社会生活环境。
艺术教育特色。天河区东方路一条街人口密集,聚集有4所公办幼儿园。该地段幼儿家长收入较高,让孩子接受艺术熏陶愿望强烈。2015年,天河区少年宫在这4所幼儿园开设分教点,协助幼儿园开展艺术特色教育。天府幼儿园“音乐舞蹈”、天晖幼儿园“双语教育”、东方熹园幼儿园“自然美术”、华港幼儿园“琴棋书画”等特色教育互为补充,组团发展,共同打造东方路小片区艺术特色。
篮球教育特色。天河区盈溪幼儿园以篮球为发展特色,创设篮球特色园环境,编制篮球训练园本课程,聘请专业篮球老师对师生开展幼儿小篮球技能培训和训练。通过对中、大班小篮球项目开展3个月前后测查数据进行对比,幼儿30秒单手拍球次数提高39%,15米往返运球时间降低12%,30秒双手交替拍球提高24%,幼儿体质体能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结语
打造专业管理团队,狠抓基础常规管理, 多措并举提升质量, 切实开展督导评估,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是天河对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路径的初步尝试和有益探索。实践证明,上述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路径的积极探索,有效地促进了区域学前教育整体质量稳步提升:2014―2015年期间,3所幼儿园通过省一级幼儿园复评, 2所幼儿园通过市一级幼儿园评估,38所幼儿园通过市一级幼儿园评估,成功申报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 8所幼儿成为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被广东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参考文献:
幼儿园园长汇报材料范文2
一、理――理清角色和职责
新任副园长首先要理清自己的角色和职责,将自己区别于园长、区别于一般教师,从而找准位置、看清方向、干好工作。
1.理清角色。
幼儿园副园长既是领导者又是被领导者,既是决策者又是被执行者,既是主角又是配角,在幼儿园管理中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
副园长是园长的副手,是被领导者,应听从园长的统一安排和分工,深刻领会园长对幼儿园的发展规划,理解其决策的依据和意义,摆正位置,甘当园长的“左臂右膀”,时时处处事事维护园长的尊严。当园长遇到决策困难时,要帮助分析利弊得失,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当园长推行决策遇到困境时,要挺身而出、排忧解难,起到“保驾”的作用。
2.理清职责。
每所幼儿园副园长的职责,根据园本特点略有差别,但总体来说应有以下职责:协助园长履行园长各项工作职责;认真传达贯彻园长及园务会各项决议,根据园长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带领并指导保教人员制订好各种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贯彻《纲要》、《指南》精神,有计划地开展专题教研或科研活动,组织教改试验和观察教育活动;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班上生活管理、卫生保健、教育活动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好各个节日庆祝活动,做好全园性幼儿活动和各类会议的筹备和接待工作;园长因公外出、学习或因病休息等原因暂时离岗,副园长通过电话汇报情况,得到园长批准后,由副园长行使园长职责等。
二、看――看懂园史和现状
每一所幼儿园都有其独有的园史和现状,新上任副园长要了解园所历史和经验,了解园所现状和现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脚踏实地地才能有效行动。
1.查看资料。
新任副园长可以通过查阅园史、解读园报、查看常规管理材料等,理解、感受幼儿园办园理念、办园宗旨、园风、教风、学风等宏观理念,并对幼儿园之前的办园方式和管理模式有透彻而全面的了解。
2.查看现状。
新任副园长要将查看现状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执行,经常在园内进行巡视,了解幼儿园设施设备和房屋结构情况,了解幼儿园内部和周边有无可疑物品或可疑人物。通过查看现场,了解最真实最前沿的第一线索及现状。
三、学――学习理论和经验
1.岗位业务学习。
积极参加《园长培训》、《保健知识培训》、《安全管理培训》等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参加优质课、教坛新秀评比、公开观摩等现场教学业务学习;抓住外出学习机会,聆听专家讲座,感受教育智慧。通过培训学习明确自己的角色,熟悉幼儿园安全、保健、教育教学等不同条线的规范和要求,了解先进的管理理念,掌握常用的政策法规,使自己在学习中不断成长。
2.书本理论学习。
不论工作再忙,每天都要抽出时间进行书本理论学习,学习一些教育理论、法律知识等。让书本解开工作中遇到的疑惑,让书本拓宽教育视野,引领走向更高教育境界。
3.同行经验学习。
“三人行必有我师”,在自己单位或周边学校,有许多工作经验或管理经验好的领导,新任副园长要善于在同行中发现自己的“良师”,并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集人所长,助己成长。
四、做――落实计划和方案
新任副园长在言行举止间要时时刻刻用领导者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用主人翁的意识开展一切活动,心中有大局才能干大事。
1.做事求实效。
新任副园长对于自己分管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结束有总结。计划要周密,注重操作性;检查要细致,增强指导性;总结要全面,坚持激励性。当事件行动计划和方案出台后,告知全体教职员工,使大家都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使全体教职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提高办事效率。副园长工作涉及幼儿园的方方面面,除了低头拉车外,还要学会抬头看路。如果发现道路平坦、越走越宽阔,就要大胆往前闯;如果发现道路泥泞、阻拦不断,就要及时调整方向,调整做事策略。
2.用人讲信任。
新任副园长在工作中必须严于律己,对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高标准严要求,为老师做出表率,在老师中树立起形象,树立起威信,让老师自觉地跟着你走。在做到严于律己的同时,还要学会宽以待人,信任他人。善于发现教职工的长处和优点,该放权的放权,该放手的放手,该放心的放心,大胆让教师干,给教职工自,相信她们的能力,鼓励他们个性的发展。
五、思――反思行为和实践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的幼教理论层出不穷,新任副园长要保持清醒头脑,努力跟上时代步伐,经常反思工作、学习和生活,把反思当做一种文化,在反思中园长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勇于开拓,大胆创新,让幼儿园得到长足发展。
1.当工作忙不过来时,反思是不是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
如果副园长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就应该检查一下,是不是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情。身为副园长应该做到:不颠倒工作主次,做到抓大放小,抓急放缓;关心但不干预他人分管的工作。处理任何事情都要自问能不能取消,能不能合并,能不能用更简便的方法,能不能交给他人去做,以提高工作效率。
2.当职工有话不愿意说时,反思是不是有了不好的作风。
幼儿园园长汇报材料范文3
民办幼儿园年度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xx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年度,我们xx十分重视民办幼儿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办园行为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安全管理为重点,促进我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幼儿园x所,在园幼儿xx-x人,有教职员工xx人,其中,教师xx人,共有专用校车x部,校车手续齐全,符合接送幼儿要求。
二、主要作法
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幼儿园都具有合法的办园资格,《办园章程》内容完备,依法办园。能自觉接受xx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我们把x所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归各中心小学进行管理,中心小学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村小和幼儿园工作。并与派出所、卫生院协商,校车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卫生由卫生院防疫站进行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为了使幼儿园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我们把幼儿园的管理纳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围,同分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各项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他们各自的目标和职责,使他们管理有目标,工作有头绪。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幼儿园管理检查细则》,每学期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分管领导工作的依据。
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舍建设,做到坚固、实用、够用,坚决不使用危房,清除园内危险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断添置、更新设备设施,保障教学活动的需要;添置足够的幼儿转 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摆放科学,消毒严格;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要严格把关,进行出入登记;添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毒柜、灭火器等。
做好卫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儿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采购必须索证,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幼儿疾病晨检制度,建立疾病幼儿登记册,对重病幼儿要及时送诊,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保证幼儿饮用水和食品的绝对卫生与安全,饮用水必须由卫生部门检验;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得聘用有传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员。
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接送登记。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定期维修与检测,并到交-警部门备案;学校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校车司机都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相应车的驾龄、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中心学校统一印制了《幼儿接送签字表》,规范了幼儿接送手续。
加强档案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注重师资建设,组织园长培训。中心学校十分重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聘任关,从今年起,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师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学期,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园长培训,请卫生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收效很大。xx幼儿园还迎接了全市卫生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现场会。
三、主要问题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2、保育员未受过专业培训。
3、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拓展阅读:申办民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办、审批程序
(一)申办民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民办幼儿园应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幼儿园名称、组织机构和办园章程,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
3、民办幼儿园应配备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观念强、熟悉幼儿教育业务、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专职领导班子,园长应具有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有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以主要精力投入幼儿园管理工作。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身体健康。
4、民办幼儿园的园舍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活动室通风、采光良好。供应膳食的幼儿园,食堂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不得在高污染区设置幼儿园,不得将简易建筑、危房及其它不适于保教活动的房屋用作园舍。租用园舍应具有法律效力、租期在3年以上的契约。
5、举办者应有与建园规模相适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办园流动资金(不包括向幼儿收费部分),开办注册资金(含资产投资)10万元以上;园舍建筑面积人均不小于 1.2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人均不小于2平方米;有基本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需要的玩具、教具。
(二)申办、审批程序
1、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城区直接向县教育局民办教育股申报,乡镇向拟办园所在乡镇中学递交书面申办报告。乡镇中学依据办园基本条件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并同意其办园申请者,乡镇中学向县教育局专题报告。县教育局复查审核,如同意筹办,发给民办幼儿园筹办通知书。
2、县教育局同意筹办民办幼儿园的申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民办幼儿园行政许可申请表;
(5)幼儿园章程(内容包括:①幼儿园名称、地址;②办园宗旨、规模、形式等;③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幼儿园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
幼儿园园长汇报材料范文4
办园理念:优质+规范+特色
办园宗旨:发展孩子 服务家长 成就教师
培养目标:激发兴趣、开发能力、培养习惯
实幼精神: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
一、 围绕“一车两轮、家园共育共进”的共建思路,结合幼儿园实际,我园制定“五定”“五建”
“五定”:
1定期召开家长会;(新学期开学各班必须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小中大班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家长会上园领导或反观保教主任和教师将办园方向、办园水平和教改成果及举措告诉家长,介绍幼儿现状及保教并重,科学育人的方法,请有经验的家长作交流,老师和家长互通情况,共同探讨教子方法。)
2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每学期幼儿园举行1——2次“校园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参加半日教育活动,观看幼儿特色成果展示,参与班级听课并观察评价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家园互相交换意见,达到共育目的。)
3定期家访;(教师对幼儿进行家访是家园共育的又一个途径。教师们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走进幼儿的家庭,可采用实地家访、电话家访或重点个别家访等多种方式,去了解幼儿在家的表现,及时与家长沟通,具体指导)
4定期举办家长学校讲座;实验幼儿园家长学校定分期分批举办家长培训班,采取全园家长培训与年龄段家长培训相结合,实地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口头培训和书面资料培训想结合,让家长们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5定期召开家委会或举办家长座谈会(请家长及家委会成员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即
1建立“家园接送卡” (以最方便、快捷、透明的方式,充分交流信息,形成幼儿园家庭教育互动,便于及时有效地教育孩子。);
2建立“家长园地;(开设“家长意见簿““家园亲子栏’“家园直通车”,公开幼儿园课程标准及教育教学内容,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园在园一日活动情况)
3建立“幼儿个人成长记录册”;
4建立“园长接待日”;(幼儿园将园长的联系电话张贴上墙,并将每周五定为园长接待日,家长可以直接将意见、建议反映给园长,面对面的解决问题。)
5建立““家长意见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的意见,便于改正不足,提高办园水平。)
做细做实家园共育工作,因为制度的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围绕“家园共育”主题,开展多种形式互动,促进家园有效共育。
参与管理:调查问卷,向人民评议,家委会
“家园共育宣传月”:我们起草了《实验幼儿园家园共育实施方案》,利用家长园地、家园共育宣传版面达成共识。
“家园共育引领月”:我园举办了家长讲座及“幼儿成长册”制作的交流学习。
参与活动:主题活动:三八节、运动会 、儿童节、
“家园共育成长月”:我园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了亲子活动,开展了七个一活动:家长和幼儿共读一本书、共看一场电影、共唱一首歌、共绘一幅画、共做一件玩具、共讲一个故事、共做一个游戏等活动,密切家园关系。
参与评价:家长开放日,由参与者变成评价者
“家园共育开放月”:举行家长开放日、优秀班级家园活动ppt展示、举行了大班毕业典礼活动。
“家园共育互访月”:组织教师进行家访活动。
“家园共育交流月”:邀请有经验的家长撰写经验材料刊登在宣传栏和幼儿园网站上。
“家园共育展示月”:制作《家园共育专题片展示》片,以ppt形式做汇报。
“家园共育总结月”:评比家园工作的优秀班级和教师。
三、实幼家长工作“五字经”创新做法与体会、变“希望家长做”为“指导家长做”力争家园教育同向同步。
1. 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切入点,做细做实家长工作。
树立“发展孩子、成就教师、服务家长”的理念。通过幼儿每月主题活动引领家长;用我们细致的工作感动家长,赢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在教育幼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借助课题“绘本阅读”,引领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
向家长推荐相关的图书,采取家长之间互换图书的方式,进行家长与幼儿共读活动,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积极性,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3.坚持利用家长园地和网站实现家园多维互动。
利用自身丰富教育资源优势,在实验幼儿园博客圈和杏花岭实验幼儿园教师家园,建立网上家长学校,达到“沟通、交流、理解、合作、提高”的目的。
4.利用家长资源,拓展幼儿活动空间
幼儿园园长汇报材料范文5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园长汇报材料范文6
兴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近十年来,由于政府重视,浙江省绍兴市形成了以公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私人办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园格局。目前,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已达96%。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中心幼儿园,其中70%以上的幼儿园已达到市级乡镇示范幼儿园标准。全市有专任幼儿园教师5660人,学历合格率达96.11%,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0.49%,同时涌现出一批省、市、县名优教师。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一、政府重视,上下联动,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1.健全管理网络为保证幼儿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1996年,市政府编委办批准设立绍兴市幼儿教育办公室,后因机构改革一度被取消。国务院办公厅([]13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市教育局及时恢复了幼教办公室,现有1个行政、2个事业编制。同时市政府下发了()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幼教管理机构。不到半年时间,下属六县(市、区)都相应成立了幼儿教育办公室,全市各级幼教办主任均有明确的职级。目前,全市已有幼教专职干部和教研员22人。全市幼教工作管理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构建起行政和业务两个管理体系。在行政管理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镇文卫办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业务辅导上,市、县(市、区)幼教办都配备专职幼教教研员,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学校配备专职分管全乡镇幼儿教育的干部和教研员。全市建立了由教育局主管,民政、财政、发计、卫生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上下衔接、互相配合的管理体系。管理网络的健全,保证了幼教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提供政策保障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义务教育相比是弱势教育,要改变这种局面,政府重视是关键。我们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既当好参谋,又做好实施工作,力求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幼儿教育。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市政府针对每一个阶段出现的问题,每隔2~3年就出台一个关于幼儿教育发展的重要文件。特别是[]13号文件下发后,市政府于2月就下发了《关于加强绍兴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绍政发[]11号),提出了我市幼儿教育的发展总目标是:初步构建0~6岁幼儿教育体系,全面启动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争取经过5~7年的努力,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随后,各县(市、区)也相应下发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文件,提出了各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了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
3.各方齐抓共管幼儿教育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特别要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我们对阻碍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棘手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从不回避。如:针对个别县以幼儿园改制为名,截留幼教经费挪作他用的问题;针对个别乡镇中心幼儿园被拍卖后,未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及时收回的问题;针对一些小区配套幼儿园难以落实“交钥匙”工程的问题;针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票据不规范等问题,我们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共同解决这些问题。上半年,绍兴市政协由副主席带队对全市各县(市、区)幼教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个别县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查组还以提案的形式将这些问题提交给绍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触动了各级政府,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的积极建言献策,一些阻碍幼教事业发展的不良倾向得到有效的遏制。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3号文件精神,我市建立了幼儿教育督导制度,把幼儿教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年度督导评估内容,并将督导评估结果通过媒体或通过下发督导评估通报予以公布,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政府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如全市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由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亲自挂帅,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督导组反馈意见,并当场对整改意见作出批示,使变相拍卖幼儿园和截留幼教经费等不正确的做法得到制止和纠正,及时收回了8所被拍卖的幼儿园,重新落实幼教专项经费250多万元。
二、抓住机遇,以评促建,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
我市虽然已普及幼儿教育,但农村幼儿园(班)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不尽如人意。从基础教育内部结构来看,幼儿教育与中小学教育不相适应;从幼教自身发展来看,城乡之间、镇村之间、园园之间发展不平衡。我们认为要使幼儿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要提升农村幼儿教育的水平,促进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均衡发展。为此,我们创设载体,激活机制,示范引导,以评促建,努力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化发展。
1.创设载体一是借“普九”东风,改善办园条件。1996年绍兴市就提出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政府办学的热情,第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全面展开。我们抓住这个机遇,把小学办学点撤并后空置的较好校舍改建成幼儿园,使不少幼儿园搬出了危房、老庙宇,改善了园舍条件。二是以“创强”为抓手,提升乡镇中心幼儿园档次。1998年绍兴市开展创建省教育强镇活动,利用这一契机,我们要求凡申报省教育强镇的乡镇必须创建一所达到市级农村示范幼儿园标准的中心幼儿园。这一措施极大地激发乡镇政府创办中心幼儿园的热情。如诸暨市31个乡镇1996年只有一所镇中心幼儿园,到底,所有乡镇均建起了中心幼儿园,投资200万元以上的中心幼儿园就达18所,总共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到底,绍兴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其中市级示范幼儿园占总数的70%。三是以创建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为载体,启动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绍兴市召开了农村幼儿园建设工作研讨会,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对首批市农村合格幼儿园进行命名挂牌。同时启动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创建活动。《绍兴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标准》的20条指标中,涉及幼儿教育的就有4条。其中有杜绝无证办园(所)、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师养老保险问题、要求80%幼儿园达到绍兴市农村合格幼儿园标准等。
2.构建框架国务院办公厅[]13号文件下发后,绍兴市政府在随即下发的相应文件中明确提出:“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办好一所以政府投入为主、独立设置的中心幼儿园。”为此,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新框架。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目前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全部由当地政府投入为主举办,主要有两种投入模式:一种是基础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投入,部分教师由教育部门公派;另一种是随着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由县、镇两级政府共同投入,凡乡镇政府建中心幼儿园,县教育局补贴建园费40%~60%,贫困山区予以重点扶植。二是创建中心村幼儿园。根据自然村的分布情况,凡在村庄相对集中的片、村,采取联合办园的方法建中心村幼儿园,要求规模在三个班以上,活动室、午睡室基本配套,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场地等。中心村幼儿园的建设采取多渠道投入模式,有各自然村集体联合建园、利用小学办学点撤并后空置的较好校舍改建、乡贤捐资、个私投入等模式。中心村幼儿园园长一律由县(市、区)教育局公派。绍兴市农村合格幼儿园评估重点主要放在这一类幼儿园。三是村办幼儿班或教学点。凡小村庄或山区村办的幼儿班,均作为中心村幼儿园的教学点。对偏僻小村庄的散居儿童,我们采取“幼教大篷车”形式,送教下乡,每周2~3次.我们拟经过3~5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彻底扭转农村幼儿教育发展较落后的现象。
3.示范辐射为充分利用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幼儿园相互交流的平台。一是“名园”带“民园”。设立教学辅导站,由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辅导一批民办幼儿园!帮助提高保教质量。二是“名园”办“民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凭借示范园的师资和管理经验办好民办分园。三是城乡“姐妹园”结对。城区幼儿园通过送教下乡、全天候开放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乡镇幼儿园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四是“上挂”和“下派”。每年从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抽调园长和骨干教师到城区公办幼儿园挂职、任教,从城区幼儿园抽调公办教师下派到乡镇中心园任教任职,此举有效地提升了农村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促进了城乡幼儿园教师的交流。
三、强化管理,重在建设,夯实幼儿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1.全面整顿,改善环境近几年,我们对幼儿园的管理做到堵疏结合,在大规模新建、改建、规范幼儿园的同时,依法加大对非法和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取缔无证办园。一是部门联动。教育部门联合公安、物价、建设、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幼儿园周边环境、园舍设施、电线电路、食品卫生和接送车问题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幼儿的安全。二是依靠乡镇。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依靠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托幼园所进行清理整顿。三是严肃执法。对于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整改不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如诸暨市教育局专门成立法制科,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幼儿园进行行政执法。有的没收违法所得,有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关闭,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刑事拘留。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全市共取缔和撤并低、散、小幼儿园300多所。
2.实施“交钥匙”工程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其房产属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局行使资产管理职能,市教育局行使行业主管职能。此项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国有资产的流失,仅绍兴市区就有20所配套幼儿园全部移交教育局办学.此举不仅节约了教育资金近5000万元,还大大扩充了优质教育资源.教育局接管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后,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承办:一是教育部门
直接举办。即由教育局选派园长、教师,保证办园经费,或扩大名园办学规模,由名园举办分园;二是实行国有民办。即由教育局选派园长、教师,办园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办法,不足部门由教育局补贴;三是民办。即由教育局招聘园长,由园长自行招聘教师,实行自收自支。3.坚决刹住“拍卖风”,一些县(市、区)借改制之名拍卖幼儿园,切断公办幼儿园经费。有一个县将一所投入上千万元的镇中心幼儿园拍卖掉,不少乡镇也想仿效。我们敏感地意识到,改制、拍卖风一旦蔓延,多年的努力将前功尽弃。为此,市教育局紧急发文,规定:凡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制必须由县教育局批准,否则公办教师全部撤回,不再给补贴经费;已经拍卖、出售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必须收回。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利用省、市示范幼儿园复查机会抓突破。如上虞市一所被拍卖的镇中心幼儿园,原是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我们利用示范复查的机会,五次和镇政府协商,历时一年终于将该幼儿园顺利收回。这所龙头幼儿园的收回,使其他几所被拍卖幼儿园的收回问题也迎刃而解。二是取消其市级农村示范幼儿园资格。个别幼儿园被拍卖后无法收回,已难以发挥示范作用,我们就取消其市级农村示范幼儿园的资格,并要求乡镇政府用拍卖所得的经费重新建造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市被拍卖的幼儿园已基本收回。
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我市财政实际,政府难以包揽幼儿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应该由政府、社会和受益者(家长)共同来承担。为此,我们在市区慎重地开展了幼儿园“国有民办”的改制试点,在借鉴山东青岛市及全国其他一些地方的经验、做法后,我们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以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幼儿园发展,二是有利于保护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三是有利于社会和群众)为前提。目前,这些幼儿园运作正常,不仅教师的收入提高了,而且办园条件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