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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1
县卫生局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一名计生兼职干部负责搞好全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同时,县卫生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xx县卫生局关于2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年初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任务
1、组织医务人员尤其是计生服务人员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条例,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增强了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2、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对农村采取节育措施的对象实行免费服务,即农民到医院接受免费四项手术共60.*万元。特别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制定三项政策支持计生工作:一是对两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免去门槛费,仅此一项为他们多报销30万元医药费。二是为支持计生部门工作将县计生服务站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三是孕产妇住院分娩时审查准生证,计划外生育的不予报销补助。为配合乡镇搞好计划生育突击活动,从县医院、保健所等单位抽调外科大夫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帮助卫生院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受到乡镇的好评。
3、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在接受孕产妇时,均能按相关要求认真查验计划生育证明,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孩次、户籍地、现住地等情况,对无生育证的,在产妇入院3日内通知其居住地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并且和公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打击和杜绝私生和非法生育,防止出具虚假出生证明、节育手术证明等,以促进计划生育。
4、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检查、鉴定和治疗等工作。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
今年以来,县卫生局多次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整顿,并要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学习省、市打击“两非”通告,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在今年下半年进行的全县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继续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检查内容。特别是对非法从事引流产和助产接生的现象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420家,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对28所医疗保健机构督促申办《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对超范围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勒令停止违法行为;对非法宣传从事产科的5家个体诊所,销毁没收广告牌;对2家地下黑诊所依法进行取缔,处罚款3000元,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杜绝计划外检查、生育的非法行为,创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抓好全系统各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2
其实,以前常常在乡下一些地方的墙壁上看到过这句宣传口号,可谓司空见惯的老熟语,犹如“老熟人”了。可今天,不知自己哪根筋抽风了,不禁想对这句老熟语挑挑毛病,恰似忽然发现这个多少年的“老熟人”似乎总有点不那么对劲。
请读者诸君千万别误会。计划生育,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本人坚决拥护,且身体力行――我们夫妻便只生了一个女孩,尽管父母大人很有想法,一再鼓动我们“想办法”再生一个,但我们夫妻却不为所动,觉得一个女孩也挺好的。我们脑子里并没有“男孩女孩不一样”的封建意识。“错批一人,多生几亿”,这是个深刻教训。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和强国富民,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实在是很必要的。
但要说“计划生育,人人有责”,我却不敢苟同:那些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老年人总该没有计划生育的责任吧?那些还没有生育能力的孩子也没有计划生育的责任吧?还有那些虽然处于生育年龄,却由于某些疾病,不能生育的男女,又有哪门子计划生育的责任呢?他们正为没有生育能力苦恼不堪呢,遑论计划生育?似乎有些跑题了,赶紧打住。
如果这句宣传口号改成“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人人有责”,可能要好一些。因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是指“自己亲自生孩子”这种狭义,而是包括涉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方方面面以及许许多多的问题,其涵义要广泛得多。但严格地说,“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人人有责”这句话,也并不是很恰当的,一些特殊群体的人,他们或者没有做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比如小孩子;或者没有做计划生育工作的条件与能力――比如一些特殊群体的人。
其实, 笔者并非单单与这句宣传计划生育的标语“过不去”,而是感到我们许多方面各种各样的口号,其中有不少口号“有病”,一些口号甚至实在“病得不轻”。笔者姑且将那些“病态”口号称作“问题口号”。平心而论,一些好的口号,确实起到了良好的宣传鼓舞作用,具有很大的号召力和凝聚力。问题在于,在我们社会,各种“问题口号”实在太多,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其社会消极作用实在不可低估。
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3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计生“三项制度”惠民政策,加强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计生干部对党的惠民政策落实执行力度,促进工作方法和作风的转变,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和平时所掌握各乡镇开展该项工作、日常群众对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自查等情况,对照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相关政策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乡镇计生办查阅档案、与金融部门核对发放花名册、财政与金融核对拨付专款情况,并进村入户抽样调查群众对“三项制度”知晓率、“三项制度”奖励扶助金发放形式和落实、目标人群确认、村级评议、张榜公示等情况。确保惠民政策资金通过州“一卡通”平台发放到户到人率达100%,享受对象目标人群村级评议、公示率为100%,“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年审到位率为100%,奖励标准的知晓率为99%,政策知晓率为98%。
二、“三项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对象及奖励扶助金兑现核实情况
我县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对象及奖励扶助金兑现核实、发放等各项工作。一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当年确认对象1698人,其中:通过年审,退出20人,继续享受对象1504人,新增194人,兑现2019年奖励金146.304万元。二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当年确认对象84人,其中:通过年审,退出3人,继续扶助对象81人,新增3人,兑现2019年扶助金82.8万元;三是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当年确认对象目标人群143户,兑现2020年奖励金48.9万元。四是县级财政资金帮扶。为6名特扶对象代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0.30万元;对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特扶对象57人,发放每人每月240元的护理补贴,共计发放16.416万元;为独生子女父母666人,兑现奖励金6.8087万元;2021年通过核查我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无一起错报和漏报,误差率为零。
三、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在国庆、中秋、春节和藏历新年之际,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全县6镇1乡及敬老院走访慰问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170人次,及时了解诉求,协调解决困难。送去节日问候和诚挚的祝福,并送去了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人民币3.36万元;2020年人寿保险公司为计生特扶家庭报销住院补贴1.5万元。
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4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2011年度迎检工作在即,我村计划生育迎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在,就我村目前迎检工作的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我村在第八届换届选举中产生新的领导班子和计生专干,大家在通过不断的学习计生工作后,认识到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整个社会都息息相关。根据计生委的工作要求,设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并设立档案柜,药具柜等基础设施。
二、深入实际调查摸底,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民生工程
四、加强药具管理、定期为所需育龄妇女发放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加强对药具的管理。开展避孕药物药具的“知情选择”,我们社区设立药具柜,对药品单独存放,品种齐全,没有过期药品。社区干部在工作期间深入实际调查,对需要药具的育龄妇女登记造册,
定期为所需育龄妇女发放药具和定期进行妇检工作。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我们社区干部与派出所配合深入辖区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尽量做到不重不漏,对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及时查验,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变化信息,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齐抓共管,享受同服务,同管理,同待遇。
我社区,分别在杨山、39地块安置小区、船山头和百鸟亭安置小区,配了四名计生信息员。通过梳理,我们也发现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百鸟亭安置小区和39地块内人口多,出租户和购置房人员较散,相对而言流动和流出人员较复杂,信息员在开展计生工作时有些顾不暇接,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一情况我村两委正在商议增加信息员一事。又如,现在我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有部分第一胎生育女孩的育龄家庭就有生育二胎的倾向。我们会随时上门耐心做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等 。
六、规范工作程序,严肃行政审批和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工作
对《生殖保健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等项工作的审批和发放程序、相关证明材料、档案管理方面,进行认真的审批和办理。
1、在《生殖保健证》申请发放管理上,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建立档案。
2、在《生育证》发放管理上,存档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清理,并区别农民夫妻再生育、再婚夫妻再生育、因子女病残的夫妻再生育等多种情况,认真核对发放《生育证》的必备条件和相关材料,并在档案管理上进行了规范。
3、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上,严格掌握审批条件、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自从调整每月独生子女费后,前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明显增多,这是一非常好的的现象,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有很大帮助。
4、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管理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时申请随时办理,各种证明材料齐全,并及时建立档案。
七、存在不足问题
今年我社区的计生工作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形势下仍然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解决,一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二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有待提高; 四是由于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五是人员紧张,工作量大,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5
现阶段,对超生对象最严厉的惩罚即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个别计生干部和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社会抚养费据为己有。同时,部分超生对象为了达到目的,利用人情关系、金钱贿赂计生主管人员,企图“绕过”政策,使超计划生育“合法化”。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国家级山区贫困县,2005年不符合二胎条件的宋某请计生干部李某帮忙办理一个二胎准生证,在宋某父亲的“打点”下,李某违反政策,帮助宋某夫妇违规取得了准生证。此外,2010年竹山县村干部王某和汪某伙同乡镇计生干部周某,在收取社会抚养费时,利用手中的职权,给超生缴款对象打“白条”,收入不上账,随后将社会抚养费私分。
计划生育是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一项重要国策,自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得到有效控制,生活质量逐年提升,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显著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受传统生育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这些地区计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
案件分析
用人缺乏考核。在竹山县这样的偏远地区,村干部和乡镇计生干部的选用和提拔很少进行严格的人事考核。由此,使一些品行不端、心术不正、贪欲膨胀、有劣迹的人得到了重用,为职务犯罪埋下祸根。如上文所提到的周某,早在1998年就因贪污,被竹山县检察院立案查处。可是,周某不仅没有因此调离原工作岗位,反而在2002年升任该乡计生办主任,结果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同时,某些计生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受“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等腐朽思想支配,对物质占有欲望上升,产生了职务犯罪的内因条件,片面认为“我给你办事,就该有好处”,干部辛苦分点钱理所应当,因此实施犯罪。
审批流于形式。有的乡镇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将任务分解或指派给下属后,对具体实行情况不闻不问,而计生工作人员又将一部分工作交给村干部。“层层转包”造成工作无人审批管理,导致部分干部“白条”收费,将公款据为己有。有的领导没有仔细检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真实,只是听听汇报,流于形式。此外,资金审批的不规范导致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对发票、收据及现金的管理随意性大,且无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如此一来,造成假发票、假收据无法被及时发现,成为造成职务犯罪的漏洞之一。
监管存在漏洞。首先,主管部门对计生干部监管不力。主管部门多只关注计划生育工作的结果,对工作过程疏于监管。如在李某案中,李某作为二胎生育申请审批的最后把关人,承担着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的重要职责。但由于缺乏监管,李某在工作中故意“放水”,导致违规审批,许可生育二胎的情况发生。另外,在村干部协助政府开展计生工作时,同样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有的村干部协助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采用“白条”收费、不开收据等方式,贪污抚养费,有的村干部则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勾结,合伙贪污。
对策建议
对策一: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内外监督。竹山县地处偏远,生育观念落后。部分群众“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为了生育男孩不惜利用手段,四处托人找关系送礼,重金贿赂,这使一些计生干部在人情和利益面前丧失了原则,走向犯罪的道路。为应对这样的状况,首先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使计生国策深入人心,更新生育观念,尽量避免超计划生育现象。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拒绝“白条”。
此外,还要加强内外监督机制。计生系统各职能部门应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向群众公布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防范高标准征收、乱收、收款不入账等情况发生。同时,计生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各乡镇计生办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计生办财务进行检查。每年会同县审计局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专票征收、是否专账管理、是否专款专用。
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6
为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明纪律,加强责任追究,调动和激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1、书记、镇长:对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2、分管领导:做好书记、镇长的参谋,指导和督查计生办、各办事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工作。
3、办事处书记、主任:对本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全面、及时、有序安排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办事处的班子成员:做好办事处书记、主任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参谋,对责任区内的村级计划生育负责。
(二)办事处班子成员
在办事处书记、主任领导下,按照分工和责任区,负责抓好“三查”、长效节育、补救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重点对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整治村转化等工作。
(三)计生办主任、计生专干、服务站人员
1、计生办主任:做好分管领导的参谋,负责计生办公室管理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孕环情、“四项”节育措施的落实、再生育审批、“两非”行为案件信息,严格再生育对象未孕“空腹”审批制度,规范案件、案卷的程序;负责考核相关数据提供,搞好线条工作汇报材料及总结。
2、计生专干:负责做好辖区内各村的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和基础工作;落实再生育对象每季一次“三服务”的孕情跟踪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全面掌握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及再生育对象孕情动态信息,及时报告;参与做好流、引产等补救措施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措施、打击“两非”行为等工作。
3、服务站人员:负责做好服务站日常工作,对服务的对象做好服务和甄别,落实再生育对象两月一次随访的孕情跟踪管理责任,落实B超机、药具、药物管理制度。如人为原因造成违法生育,严格追究责任。
(四)驻村(联系办事处)干部、大学生村官
全面掌握所在村计划生育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落实“三查”通知发放、“三查”对象参检、遗留催检、再生育对象孕情跟踪管理责任;及时发现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及时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流、引产等补救措施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措施等落实工作;搞好所驻村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考核与奖惩
(一)计划生育率达91%以上
办事处计划生育率达到考核指标的,拨给工作经费3000元/人,每上升一个百分点的追加工作经费500元/人。
计划生育率低于考核指标的,一票否决,取消全部计生工作经费。
自发文之日起,所驻(联系)村出现违法多生一胎的,取消驻(联系)村干部全年福利待遇,出现二例以上(含二例)违法生育的,取消驻(联系)村干部全年福利待遇,建议人事组织部门予以调离。。
(二)一年两期“三查”率均达到99%以上(考核时间为:第一期:3月底,第二期:9月底。)
办事处“三查”率达到考核指标,对遗留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且落实管理对策措施的,拨给工作经费2000元/人;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罚工作经费500元/人;
所驻(联系)村“三查”率达不到考核指标的,对驻(联系)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全年福利待遇。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
当年出现违法生育,必须依法立案、查处、按标准征收,征收率、符合率均达到90%以上。加大对历年遗留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及时足额上交镇财政。
(四)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落实
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0%的,拨给工作经费1000元/人。
落实强制流产的,每例拨给工作经费2000元。
落实强制引产工作属市内的,每例拨给工作经费5000元;属市外省内的,每例拨给工作费8000元;属省外的,每例拨给工作经费12000元。
得到举报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出现违法多生一胎的,每例扣罚工作经费20000元,并坚决给予责任倒查,属失职、渎职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责任追究
以上四项考核指标达不到的,对办事处书记、主任及联系办事处的班子成员实行责任倒查。驻(联系)村干部所驻(联系)村达不到以上四项考核指标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