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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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汇报材料

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1

监管职责分工情况的汇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办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 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 ,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2

在巡视工作中药械安全监管股专题汇报材料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桂荣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们药械安全监管股紧紧抓住打假制劣这一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既突出了重点,又保证了检查面,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械安全与市场规范

(一)加强药械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效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用药、用械安全。二是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我县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GSP认证成果,增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结合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GSP到期换证的实际,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香县城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GSP跟踪检查,确保了GSP再认证工作,并针对各个药店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监管记录,提出监管建议让各药店进行整改。三是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从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标准、产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要求等内容进行日常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使用秩序,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在原有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积极推进、注重实效、逐步完善”的原则,对香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与卫生局联发相关文件。营造“用药、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督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步入有章可循、制度管人的轨道。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药械综合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使医疗机构责任人增强规范使用药械意识,严格审查、验收程序,起到了警示在先、预防为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体系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规范化。

(三)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成效。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局结合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对部份学校医务室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为全面推进**县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全覆盖,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促进监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保障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暨申报配数据终端分配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3〕1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云食药监市〔2013〕13号,项目实施重点放在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单体药店,我县已有23家零售药店经省局审批通过。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3〕9号)精神,结合我县药品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建章立制,完善药品流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州局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文件”要求,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的监督检查。四是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高的品种进行清理,正本清源。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澄清混乱,正本清源。

二、相关具体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药械抽样工作。一是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样23批次,其中化学药品抽样8批次、中成药抽样17批次,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0批。二是医疗器械抽样,根据州局2013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分配表,完成州局下达的医疗器械抽验任务3批次。

(二)证照管理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工作。共完成到期换证的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换证材料上报工作。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2家。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店的GSP申报工作;完成2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GSP申报工作。

(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1家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

(五)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情况:到2013年6月共新办了4家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1家。

(六)进一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经我局与县卫生局协调后将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纳入《卫生责任目标书》。截至6月,我县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9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基层没有专职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任务繁重,工作起来力不从心,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二)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不高。农民群众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部分农村涉药单位尚需进一步健全贮存设施设备,提高储存和养护条件。

(三)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整治药械市场秩序。结合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对药械流通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实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对广大群众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3

关键词:施工安全;工程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A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工程监理不但要对施工质量实行监理,还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的措施进行监理。现场施工的薄弱环节较为多,具体有基础工程的土石方施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以及机械设施等。我们应该对这些易发生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并实行重点监控,才能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和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项目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1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1项目总监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审核《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作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2)项目总监作为项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工作,组织编写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签署意见。

(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4)负责组织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安全检查情况。

(6)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整理《安全监理工作台账》,并报总监审核。

(1)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题方案中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写批复意见。

(3)参加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讨论。

(4)参加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5)施工过程中,结合监理巡检和旁站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现象,使用废弃施工工艺、淘汰材料、机具并及时提出、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的进程必须监督、旁站及事后检查,签署整改通知单。

(6)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多次督促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应向总监汇报。由总监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

1.3监理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监理员应在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下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现场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汇报。

(3)参加由项目总监或总监理代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

2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2.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检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食堂、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应当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验、检查。根据检验、检查结果,决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施工中使用和决定能否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检查施工要求,监理机构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监理机构下达停工指令后,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报告。在监理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建立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管理机构和落实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对施工方案需设计计算的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与体系及事故处理程序,并督促其实施。

(3)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监理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发出暂停工令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可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4)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起重吊装、深基坑、高支模作业、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安、拆、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附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在实施中加强监督。

(5)要求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对外购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7)处理已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施工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并上报相关部门。

(8)高空作业时应对塔吊司机、指挥、测量放线者的行为控制。

①事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并持证上岗。否则影响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甚至引发质量事故。

②对于测量放线人员,一定要控制人的思想活动,人的情绪稳定,确保质量,做到万无一失。

③为了避免人的失误,应以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加强纪律教育,对具有专业性较强技术知识,反复进行交底,严禁违章作业。

(9)机械控制:塔吊稳定、测量仪器精度情况。

①经常观察基础有无变形等异常情况。

②塔吊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附着固定。

③塔吊运行要按操作规程作业。

④严禁超负荷运行,指挥与操作人员应配合一致。

⑤要常检查仪器有无异常,定期校正并检查仪器的定期检验证书。

3结束语

目前还有比较多的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工程进度和质量,而忽视施工安全,安全措施不健全,安全隐患多。作为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4

施工安全管理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直至建设项目的完成。我们知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要对提高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处于现在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发展形式和要求下,我们需要提高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方法,并总结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2.1安全管理的预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围绕着整个建筑项目的进行,只有各个因素相互配合和谐的运作下,才能最终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影响整体项目的运行和实施,这也是我国目前急需进步和改善的问题。从古至今,安全管理原理就一直发展着,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的管理模式,我们依靠科技和人才的不断壮大,开发出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平台和方法。我们需要分析危险的存在性,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这样做才能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除或是减少危险。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不安全状况是必然的,有的是偶然的,只有研发出一套比较可靠的安全对策才能从根本上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和状况的发生。

2.2安全管理的构成要素

我们都知道,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械、环境。因此,只有合理,科学的使这三个因素之间互相协调和又各自独立,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和最优。当这三者之间能够达到这样的一种状态,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系数提高了,安全管理规范和有序了,从而带动建设项目的健康快速顺利和谐的发展,提高了施工企业的自身发展,也提高了我国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领域的地位。

2.3安全管理与企业的关系

工程施工安全在各行业都是一个收到关注的重要问题,这都一直提醒我们在追求工程进度的时候,在压缩投入资金的时候,不要忘记了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形象,更重要的是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说,提高我国的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极为重要。我们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的应用,它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企业职工的安全。对于我国的在建筑行业里的发展,我们都强调责任。在建筑行业中它的意义非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紧紧围绕着责任这两个字来展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更深的体会到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工作人员的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3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3.1重视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部分,然而这一小部分却不容小觑,因为施工安全管理对于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进行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在我们的周边,可以听到一些关于施工单位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事情,这种事故的后果十分影响施工人员的情绪和安全,使得建设项目的进度收到干扰和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在严重的情况下,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钱财的损失,导致施工单位的信誉和名声受到不好的连带影响。因此,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十分重要的和必要的。

3.2安全管理的实施

提高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也是一个施工单位进步的表现,更是我国建筑行业上升一个台阶的重要的垫脚石。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和到位,也直接提高了施工的安全质量。企业要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用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各项安全管理指标和要求,严格抓好施工过程中管理。安全第一,首先是以人为主,要见安全工作真正的落实到人的身上去。

3.3安全设施的投入

施工部门有很多个,我们有必要和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施工人员对与施工安全的保护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安全警惕和防范意识。确保安全设施的投资落实到位,加到对于安全管理和设施的资金投入,安全问题不能不重视,安全设施不能不增加和完善,保障安全设施处于一个可安全使用的状态,并要定期养护和维修。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和向上机汇报情况,有不足之处改之,如果因为安全设施的不足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接下来的所造成的损失会比安全设施投入的多得多,所以,加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设施的资金和人才的投入至关重要。

3.4安全监督与检查

做好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安全员要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施工队伍,每一个施工工人的身上去。工程项目部要专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对施工团队进行检查和管理,定期组织各个班组的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于违规操作或者是违反纪律的加以处罚,让更多的人提高安全操作规范的意识。施工周期长的要历经春夏秋冬,所以要做好气候变化的安全对应工作,雨前雨后,高温低温等等安全准备工作。对于某些工程的关键部位,要配备专业和关键的设施,制定合适和合理有效的安全策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直到真正的解决。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材料的完整,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3.5安全工作的宣传

加强对外的安全工作宣传,建立一个好的施工安全工作的平台,实现施工现场人人懂安全,引导施工人员更好的开展施工作业,这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步的体现。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实现全面控制和有效防范。也可以通过安全奖励的办法督促安全生产,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4总结

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向高层化、大跨度、大底盘的复杂结构的方向发展,大量的超高层、深基坑,大体积建筑物的出现给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极大挑战,也给现代工程项目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带来发展契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从政府、企业等各个方面找出原因, 认真分析, 不断进行改和加以完善, 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一、现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一)制定质量计划

施工阶段的质量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检验计划。每一安装项目均应编制与其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工序应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施工管理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分项方案、技术交底内容、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施工现场各班组,应严格按施工质量计划的施工顺序和控制方法现场施工,施工质量计划中注明实施要求。

(二)制定质量手册

1.工序控制

施工工序控制应按技术交底、质量计划及必要的作业指导进行。技术交底要确保施工关键点、难点、质量要求向施工员及安装工人明确,施工质量计划要明确安装各过程的安排和质量要求。必要时应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指导工人现场作业。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特殊工序应按明确的要求进行工序控制。作业人员应按公司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检验和试验

监理部应对安装过程的检验,编制书面的检验要求,质检员按书面的检验要求对安装过程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上道安装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安装,经检验不合格的安装过程或项目按安装过程中不合格的控制进行处理。

3.质量控制程序

(1)质量责任人:质检员负责按产品设计图、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安装工序质量检验计划,由监理部经理审批,审批后发给相关人员,必要时抄送业主。

(2)安装材料进场检验:进场材料由质检员负责进行外观和数量检查;验证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合格的作好标识,可用于安装。对验证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报公司处理。

(3)安装工序自检:安装过程中,工程队根据作业指导书及样板进行自检,并作必要的自检记录。

(4)安装工序抽检:根据安装工序检验计划的要求,按《安装质量检测评定表》规定的检验项目的胶缝的外观对比样板进行检验,做好质量记录并做出等级评定后签字。评定结果经监理部经理批准,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必须经主管品质的经理批准。

(5)检验和试验设备:监理部对工地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量具,应按计量器具的校准和管理要求,确保测量器具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安全施工的措施

(一)安全施工目标

因为在本工程建设施工与其他施工有所不同,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动作及正常的施工。对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尤为为重要。为了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而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达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且轻伤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的目标,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及措施。

(二)安全管理体系

1.纵向管理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和工程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均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施工队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横向管理

项目部全体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安全作业规范

建筑外墙施工企业的生产过程具有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度大、多工种交叉流水作业、施工张度大、露天及高处作业多、环境复杂多多变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装修施工的施工难度大,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多,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

在工程基础建设上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专职安全员、工长、班组长、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网格。每个人在网格中都有明确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是主要负责人,每位工长既是安全监督,也是其所负责的分项工程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班组长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总监工作,这样就形成人人注意安全、安全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是防止职工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为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宣传制度的安全教育制度,组织员工学习安全作业管理办法,以增加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消除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而安全检查则是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之一。在本工程中,将进行日常检、定期检、综合检、专业检等四种形式的检查、检查与整改相合的原则。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安全设施、查机械设备、查安全纪律以及劳保用品的使用。

三、保证工程进度的管理措施

1.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项目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规定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自始至终贯彻执行到施工管理全过程,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2.以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为原则。项目部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实施。

3.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

4.以总工期为依据,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分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分项分部施工进度计划等。)

5.将合同的条款要求,分别纳入相对的分包合同中,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完全处于承包控制范围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6.施工过程中各类工作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项目部还要以书面指示及时发给各工作班组执行。

7.项目部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协调保证措施

项目施工存在着多种因素的协调工作,既有项目部内部的,同时也有项目部外部的协调。针对协调的内容不同项目部将配备一名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的生产及对外协调工作,配备一名协调员进行项目内部诸因素的协调、协调的目的是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项目组织的运转效率,消除项目按计划施工的任何不利的因素、保证施工项目的进度。

(一)项目内部关系协调

项目经理协调项目内部人与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热情,使得人尽其才,用人之长,责任分明,使项目部精干、高效,政令畅通,由项目经理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诸如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动力等,求得项目的资源保证,从而使物尽其用,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有条不紊的施工。

(二)外部协调

由项目经理组成对外协调:重点协调业主、监理单位、其他施工单位。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调。

五、工期检查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的检查是计划执行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计划调整和分析总结依据。施工进度的跟踪检查,及时反馈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是施工进度控制之中不可缺少的系统。故在施工组织中应尤为重视。

(一)日检工作制

专业施工员是施工技术、进度、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建立以专业施工点为主的计划执行系与施工员为主的计划检查系这一对立统一的工作关系,是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重要方法。施工员每日进行观场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每日以书面的形式汇报项目经理,以便及时了解施工动态,监督和督促各施工班组按计划完成工作,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周汇报工作制

配合三周滚动计划的实施,建立每周进度汇报分析制。汇报分析会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参加检查、落实一周工作情况,并将检查分析的结果书面汇报监理单位、业主及存档。并提出建议及要求,在每周由业主或监理主持的协调会上解决。

(三)旬分析调整制度

项目部按旬进行分析、总结,并对进度的个别节点调整。进行必要的生产要素调动。由项目经理主持,公司项目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并将检查分析的结果书面汇报业主、监理单位并存档。

(四)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项目施工中每一天所发生有关事宜的真实记录,也是项目日常管理的工作要点。由专业施工员对每日发生的事宜及有关工程的情况按施工日志的要求真实填写汇总,书面报送项目经理及资料存档。在建立各级检查制度的基础上有效的控制施工进度,这是目的所在。所以在了解施工现状和实际进度后,如何进行进度控制是保证进度计划的关键,是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

(五)调整进度计划

由于外部因素影响造成进度无法实施即是计划与现场状况不符,就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同时也要及时积极的进行施工协调,此项计划一般在分析会上做出。

六、结语

总之,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是一项全面、全过程和全员参与的质量控制,是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管理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才能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交付建设单位一个满意优质的工程。

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6

【论文摘要】由于安全关系到施工作业人员以及整个项目的生命财产安全,显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管理中的重要性相当关键,本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了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可以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提供合理的建议。

1.引言

安全施工问题是关系到企业职工的幸福和经济效益,还涉及到许多社会问题,从实践表明,对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应当采取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考虑的原则。从施工开始就把人力、物力综合加以考虑,防患于未然,着眼于事先控制,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抓安全工作,要相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2)安全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原则。事前要充分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加以认真分析,制定施工方案,采取对策措施。(3)全员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整个安全管理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在整个安全管理中,使全体参与施工的人员自觉地共同遵守,保证安全施工。

2.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实施

对于施工安全实行来说,关键是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因此笔者认为落实每个人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是相当关键。

(1)实行由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岗们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本项目职工要实行安全技术和纪律教育,组织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制。认真执行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和实施和安全措施,经常督促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生伤亡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实现整改措施以及奖惩规定。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实行项目副经理总施工安全生产职责。由项目副经理认真执行本项目的领导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健康负全面直接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钢管架、工具夹、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安全达卫生要求。

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安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或安委会批准后负责执行。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司领导和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向公司质安部门填报季度报告书。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3)实行专职安全督导员生产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要求,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定时,应坚持原则,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停止施工,向项目经理汇报。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管工程的防火治安工作,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排山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与安全防护装置,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实行施工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工程的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对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但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注意防火工作,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实行材料员的安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对所购买的材料的安全性能负责。按规定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如:安全网、安全帽等。按规定做好材料保管,防止失窃、防止失火。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规定隔离存放。

(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组织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组织本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

(7)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蛮干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语,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乘吊笼上落.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按“四不标准”原则处理。

3.安全施工防护技术措施

为搞好本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将成立专门安全领导小组,工地设立安全监督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形成一个健全的三级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工地日常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明确各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本工程中的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实行强化安全教育,坚持“三级安全教育”,规范“三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中坚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采取改善施工劳动条件,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改善劳动环境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对施工人员实行人身安全保险,所有施工人员工均参与人身安全保险。加强施工安全监控,采用数码相机,照下安全生产过程,确保施工安全(包括地面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安全)。完善现场急救措施,对工地内将常驻兼职急救员,在出现紧急情况做好现场急救措施。同时与附近大医院保持联系,一有特殊情况打电话可立即到。

4.结语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落实每个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同结合在施工中加强施工安全防护,强化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叶刚.浅谈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9,28(02):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