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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总结还范文1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特点;对策
一、水利监理工作的特点
水利工程监理通常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通过组织、技术、合同、经济等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工期以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有效地控制,以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能够按工程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水利监理工作的特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水利工程监理属于智力密集型的服务,相关水利监理人员依托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计划、协调、组织、监督以及控制,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的顺利实施;二是水利工程监理是工程管理与工程技术统一结合,水利工程监理人员既要拥有较为丰富的水利工程理论基础知识,同时还要具备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技术经验和出色的协调能力;三是水利工程监理具有公正性和独立性的特点,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需要相对独立地建立组织,站在公正立场上维护双方利益,在双方存在争执时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水利工程监理的发展情况
中国水利工程监理开始说始于1982年建设的鲁布革水电站,此项工程首次引进了招标承包以及业主建设项目管理模式,首次实践即获得了成功,在工期、成本、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较高效果。鲁布革水电站工程监理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1988年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此后,我国多项大型水电工程也采取了工程监理制,均获得了成功。1996年水利部以文件的形势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指出:“所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部实行建设监理制,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要逐步采用建设监理制”。2007年,水利部又在此基础上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水利工程监理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已经全面实行了建设监理制,水利工程监理制的实施在保证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升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水利工程监理依然不是十分规范,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等待我们解决。
三、水利工程监理中依然存在的问题
1、监理的职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某些施工单位对监管工作认识不清,认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之外其他工作无权干涉。事实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水利工程监理人员拥有包括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开工审批的权、设备审查的权等多项权利,但在实践中有部分权利并未得到全面发挥。二是对业主的行为还没有充分规范。工程项目中业的重点在于进行监理管理,而不应该过多干预监理工作。业主不必要的干预是造成一些纠纷和误解的产生原因。三是某些人员错误地将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当做“监工”,将旁站监督以及检查当做了是监理的全部工作,无形中减少了工程监理的工作面和工作深度。
2、工程质量责任划分依然不够明确
在水利工程实际建设中,工程一旦出现问题,水利工程监理往往是首当其冲,所有工程施工问题全部会找到监理。这是工程管理责任划分不清造成的。事实上,水利工程监理是依照业主授权,按照监理合同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对项目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质量责任更多应体现在设计阶段;在施工阶段,由于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均明确规定了承包商要对质量负责,所以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和监理共同承担责任。
3、监理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等多种知识。必须讲过专业的培训和学习,才能取得相应资质。然而由于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原因,很多优秀人才难以长期留住,而监理工作有仅需人员,造成有些人员仅仅进行了一些短期培训后就投入工作,甚至没有执业资格证书,缺乏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必然对监理服务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加强水利工程监理的对策
1、进一步强化监理资质管理,规范监理管理工作
应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坚决取缔将那些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靠降低监理费率来恶意承揽业务,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业主以及质监部门必须严格审验监理资质,对于那些转包监理业务的单位一旦发现查实,应不予备案。要严格遵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有关规,严格遵循监理规范,严重在规范的框架内开展监理工作,从根本上避免随意性的监理工作。努力建设国产权清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健康发展的市场主体。
2、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一是要保证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得到真正落实,严谨总监出现空挂名现象以及多项目兼任现象。应重点加强招投标后续管理,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约定机制,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一旦发现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情况,要相关部门责任。二是要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员全部要都要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的相关认证,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3、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提升队伍的监理能力
应应适时对从相关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对相关人员的从业人员强化培训,能够收到较明显的效果;相关人员也应更加主动地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技能,通过学习不断的拓宽知识面,提高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步提升预见能力、洞察能力和分析问题协调问题的能力。
4、加强监理工作的廉洁自律,公正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水利工程监理总结还范文2
一、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重视合同管理
1.责成承包商建立健全施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损失往往是非常严重并且难以弥补和修复,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防患于未然。众所周知,工程质量是靠施工单位做出来的,工程施工管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应首先责成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承包商在施工人员、机械配备、组织管理、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并设置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管理小组。同时提请或协助业主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对施工的技术标准、执行规范等加以说明,明确随时随地接受、协助施工监理的复检校核工作。
2.承包商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承包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也就是说,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各项目的检查复核均不能在任何方面,以任何理由解除承包商对水利工程质量所负的全部责任。因此,承包商要正确处理好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牢牢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以质量促效益,主动接受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施工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避免人员素质、施工方案、操作方法、环境条件等因素对水利工程质量产生的影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返工和延长工期等。
3.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除工程承包合同外,还必然存在着一种买卖关系,承包商往往以营利为目的,用最少的成本完成工程的施工,得到最大的利润。有些承包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不能完全自觉地履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较大隐患或重大损失。因此,要使承包商能保证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准确无误地进行放样和施工,除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分部、分项加强检查外,还要加强合同管理,督促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形成以水利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以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为准绳,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的规范化作业。养成以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自检为主,监理复核作为评定工程资料结果的良好习惯。
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职责
1.根据项目监理大纲制定施工监理细则。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中,质量控制是最根本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是由业主通过合同关系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来实现的,所以水利工程监理人员日常、大量、繁重的任务就是质量的控制问题,因此,应制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2.施工监督细则内容。建设项目监理制在外国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尚属刚刚起步,并逐渐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迈进,因而要使水利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使参建各方明确监理工作的性质、作用、方法和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每个分部工程实际情况、质量标准等制定监理计划和细则。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中,要明确施工监理人员的职责、工作方法、步骤、手段以及施工的精度要求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等。
3.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水利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合同管理经验及行业规范标准并持有注册资格证书,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指导承包商加强管理,掌握水利工程施工新技术,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施工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水利工程现场的施工控制点进行查勘确认,审核设计阶段提供的施工技术总结报告及成果资料;审查检查承包商进场的施工人员资质及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书相符,对于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人员及施工机械,限期予以撤换;审核检查承包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人员、机械、材料的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实测查验,对水利工程重要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施工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对已完工序进行验收;按照合同规定,按月或按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进行结算,督促业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对于承包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发出工地指示及监理通知;配合工程验收,组织已完水利工程的施工检测;整理汇编己完水利工程的监理资料。
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作为施工监理人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每一个部位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捡查、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对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更应加强施工检查和监督工作,以免给业主和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水利工程监理总结还范文3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
中图分类号:X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环境监理是伴随着工程监理和环境保护产生的一项全新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依据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环保行为以及责、权、利进行协调与约束,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最终达到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种效益的统一。
1.水利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
1.1以生态影响为主相对于工业项目来讲,水利水电工程的污染影响主要限于施工期各类污染和蓄水后的水质变化,而其他诸如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破坏、库区及其周边植被的破坏和生态结构的改变、库区“消落带”问题、上下游水生和陆生生态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局地小气候变化等,都属于生态影响的范畴。
1.2影响范围广水利水电工程发生于点上,但其生态环境影响却涉及上下游广大的区域,甚至可能上及源头下至河口,也可能通过跨流域输水输电而产生区域性影响。因此,它的影响范围特别广泛。
1.3影响时间持久首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周期长;其次,工程使用寿命长;第三,生态影响相对于污染影响具有更多的不可逆性,况且人类对于生态系统结构的认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要么是认识到问题发生而无能为力,要么是问题发生了还根本不知情。另外,水利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始于勘探、选线,发生在施工期、营运期,在工程寿命终结甚至拆除大坝后依然可能延续。
1.4施工期影响更突出从对水利水电工程主要环境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许多“致命性”的环境问题是在筹备、施工阶段产生的,或者是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如果建立和实施文明的施工制度和措施,那么这些问题就可能得到杜绝、控制或减轻。
2.水利工程监理中相关的问题
2.1项目法人不能依法办事,招投标存在不良行为
水利工程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政府是投资人。由投资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管一体模式,形成了建设管理链条中项目法人以上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 项目法人以下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使居于建设管理核心的责任主体出现了难以有效监督的灰色地带,项目法人单位性质不清,项目法人责任难以落实。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2.2监理单位专业水平不高
监理单位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监理单位自身产权关系不清晰。监理单位有些是按照国有企业模式成立,也有些是事业单位编制,这些组织形式在监理实践中有产权关系不清晰的问题。二是监理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有的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不够明确,监理实施中出现许多抄袭印象。三是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
2.3建设各方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二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
3.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环境监理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特点引入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①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完全融入整个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有助于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环境问题,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使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治理污染变为主动预防和过程治理;②环境监理单位独立于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之外,所以能确保环境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公正地按照工程环境保护要求进行。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独特性,使得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①能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环境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②环境监理作为经济独立的一方参与与工程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决策,能实现决策的公正性,有助于工程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③环境监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成果促进了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实现了环境的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的保护,使水利工程在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保证了环境效益不受损害.
4.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模式
4.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及实施机构体系
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具有与其它工程不同的特点,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是一般工程所无法比拟的,如三峡工程、小浪底工程、龙滩水电站工程等对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和红水河流域都有巨大的环境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理工作。
4.2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
4.2.1施工区环境监理
施工区环境监理的工作性质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到施工区现场对承包商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要通知承包商环境管理员限期处理.同时,对要求限期处理的环境问题,按期进行检查验收。
4.2.2移民区环境监理
移民安置区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可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自下而上是由移民安置所在地环保人员填写环境报表,总结移民安置过程中和安置后环境状况,并逐级上报,最终报送移民环境监理;自上而下的方式是由环境监理工程师根据移民工程的进展情况,直接到移民安置点巡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然后报告业主移民局,移民局再通知省移民办公室,由省、县、乡、村往下传送。
4.3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4.3.1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的关系
环境监理是工程监理的组成部分,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环境监理独立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是否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但在有违反环境保护情况或出现环境重大问题时要报告给工程监理,由工程监理的总工程师签署修改意见,处理好后实施.另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环境方面的问题,也可责令环境监理进行检查监督。
4.3.2环境监理与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
环境监理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两者之外的一方,同时与两者又有着一定的联系。一方面,环境监理与业主间是一种委托协作的合同关系,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进行环境保护的监督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与承包商是工作关系,监督其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状况.环境监理在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是联系业主和承包商的纽带:业主对于环保条款的要求由监理负责监督承包商执行,而承包商的具体环保实施情况又经监理方向业主传达反映。由此,在环境监理的帮助下,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才得以顺利进行。
5.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是一把“双刃剑”,会对区域环境与生态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环境监理工作是实施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必要保障,可以减轻工程施工对区域环境的负面影响。只有坚持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坚持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参考文献:
[1]刘华春,杨智,钱伟.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中环境监理的重要性[J].治淮,2009,(12).
[2]季耀波,芮建良,高智.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重点[J].大坝与安全,2011,(02).
水利工程监理总结还范文4
1比较法在高职教学中必不可少
(1)是高等教育挖掘知识内涵与外延的方法。人们对于某一方面的知识不是停留在固定节点上的,这就要求我们挖掘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加深认识、扩大视野,而在实践应用上往往使用比较法。横向上通过对各种知识点的比较,找准知识点,把握交叉联系点,发现不同点,总结其特点;纵向上通过对知识点历史沿革的比较,进一步深化挖掘。(2)是实现高等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手段。有人认为学校里学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实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专业设置与实际应用有偏差,教学与应用不能有效对接;二是学校教育过多重视理论,学生被关在理论研究的圈子里出不来;三是学校与社会相隔离,较少把精力投放到社会实践中去;四是学生走出社会后有一部分人转行做了其他事业,不满意自己在学校学的知识,过分夸大教学与实际脱离,有意识地鼓吹所学无用。凡此种种,都要求我们在学校期间就与社会挂钩,经过学生在实践中对理论和实际的比较,使学生发现在学校所学知识确实有它的实用性,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优势。(3)能够促进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知识都在逐渐演变发展完善,同一时间点上,当类似知识发生碰撞时就必须比较鉴别,或致相互补充到最后水融,共同发展。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循环往复相互促进,推动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4)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方法。人们认识事物都是从无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对于单个问题也不需要用尽人类所有知识,这就需要我们去比较判别,遴选自己需要的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积累、升华,而在此过程中就依靠我们去把握发展趋势,合理预测未来,尽量少走或者不走弯路。通过辩证比较的思维甄别和在实践中检验、比较、排除、提炼、反复比较研究实践,就能把握事物发展可能趋势,合理预测未来的发展,逐步形成新的可靠地理论知识体系,这就是运用比较法形成的创新思维。
2比较法的层次和方法论
2.1比较法的层次比较法第一个层次是叙述的比较法,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将本专业知识叙述清楚明白,既有条理、有深度,又能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横向比较法,将自有知识体系与平行的各科体系相比较,研究同样的课题在不同行业体系下的不同表现,评价本学科的优劣。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纵向比较法,从历史到现在以至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比较,找出事物发展规律,对将来进行合理预测。第三个层次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建立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行业环境下,在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较高层次。
2.2比较法的方法论(1)研究出发点。首先是按照知识原样“复制”,从知识概念、定义用语、适用范围、理论层次、框架结构,到沿革释义,做到清晰可辨,理解透彻。(2)收集可信且可用的信息。在本知识点的熟练掌握之后,收集与之相关知识领域内容,加以甄别整理,逐条归类重组。要求资料全面详尽、来源广泛、具有可比性。(3)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这一过程要求我们在吸取他方知识的过程中不要离开原知识点,要围绕知识源点进行比较鉴别,比较优劣,判别哪些属于过时的,哪些属于共同带有普遍性的,哪些属于行业特殊的。(4)归纳与创新。完成比较之后进行列表归纳整理其概念及其产生背景、沿革变迁过程,解答如何运用本知识点,找出运用本知识点应注意事项,预测发展趋势方向。
3比较法的可比性
我们关注比较法就在于比较是有现实意义的,就在于其可比性。比较法实践中,要关注比较的实质内容相似性和差异性,在平行行业上、地域上、历史上、规则上、表达上、应用领域上、适用范围上等是否具有共同性和差异性,是否可以相互比较,这些都是在运用比较法进行比较的首要任务。从知识点的概念、规则、描述、释义、适用范围、界限、深度上判别可比性,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知识点的内涵到外延上判别可比性。
4比较法在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上的运用
4.1选取研究对象我们选取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比较法特点,逐步逐层进行研究。
4.2收集相关监理规范现有水利监理行业关联紧密的同类的《监理规范》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水利规范》),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还有一个是能源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以下简称《电力规范》)。
4.3分析监理规范的可比性三者都是监理规范,建设部的规范起着纲领性的作用,水利部和能源部的监理规范行业性特点比较明显,但都是在建设领域对建筑设计、建造、施工等的规范性指导,都是对监理的行为、监理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和约束,不论是规范上还是功能上都具有较大的同一性,能够进行相互比较。
4.4熟练掌握《水利规范》知识水利规范主要从监理人员组织及监理人员,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等方面阐述水利工程监理的权利、义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程序。监理阶段侧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分别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编写的要点及主要内容提出了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统一了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并对规范条文予以说明。教学中我们按照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让学生懂得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按照这三个层次设置知识检验点。熟练掌握水利规范文本本身是对知识源的有效辨别,为以后的具体的知识点的比较创造了必要条件。
4.5横向比较三规范主要讲述从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分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工作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大致相同,重点突出的内容又各不相同,而且责任、工作范围略有区别。《建设规范》增加并详述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监理工作,《电力规范》监理工作扩展到从协助施工招投标至缺陷责任期,把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专门明确,而且还设章节专门对监理赔偿、奖励、考核作了规定,管理上更加缜密。
4.6纵向比较监理概念引进到我们国内后被发展到了强制性监理。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应用实践,我们不仅仅熟练掌握了监理工作的理论精髓,而且做到了灵活运用,在不同行业又有其更进一步的理解。从《水利规范》讲述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结束的监理工作,到《建设规范》增加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任务,《电力规范》再加进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内容。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和第三章就专门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工作是在国家法制条件下的监理,是不断更新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纵向比较,我们更加全面清醒的认识到水利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便于更加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
4.7相似比较不同监理规范对同一概念的解释和范围界定有细微区别。比如,国家施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不论哪个行业要求都一样,但对其具体工作又有细微差别。例如对待工地第一次会议,《水利规范》由总监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规范》表述为:“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电力规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不进行细化,用一句话概括表述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行使业主授予的监理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表述不同不同,对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责任的界定却是相同的。通过相似比较,我们能够发现尽管是同一概念,各行业对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求是不一样的。
4.8综合比较(1)监理规范内涵和外延的综合比较。《建设规范》中花大量篇幅阐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做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没有提到安全文明建设监理工作,没有提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但是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却有着方面内容,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已经为监理工作扩充了内涵和外延。《水利规范》中没有设备监造方面的论述,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正在实施运用,将来难免步入常态化工作。安全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都是同样被纳入工作范围。《电力规范》同样没有关于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内容的表述,明确了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而且增加了监理工作考核,实行奖惩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以考核促管理、以奖惩观实效,更重要的是考核制度实际上是将监理机构和人员纳入了业主方内部的管理体系。通过监理内容内涵与外延的综合比较,借鉴同行的经验,提供规范性的补充作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2)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对于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我们以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授权来举例说明。《水利规范》可设置副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实际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其职责范围由第3.3.4条用九条否定条文加以限制。《建设规范》可设总监代表,履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工作,同样用第3.2.4条用五条否定条文简明扼要地加以限制。《电力规范》只能在工作必要时临时授权。而且限制授权范围,对总监的要求就更严格,要求总监对监理机构的现场管理更加细致。
5结语
水利工程监理总结还范文5
关键词:兆河建设;工程监理;管理
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水利工程在传统农业生产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的应用范围和存在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水利水电工程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组成部分。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紧张问题日渐凸显,各地区都在充分挖掘本地水利资源空间,提高能源保障水平。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多位于河流、湖泊之上,地处偏远。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生活条件艰苦、交通运输不便等困难,同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水文、地形、地质、人文、交通、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乃至于政治情况都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在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时,必须全面、充分地考虑各方面因素,秉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兆河是安徽省水资源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巢湖和黄陂湖之间的联系纽带。兆河的正常开发与高效使用,对于改善周边地区自然环境,提高抗洪排涝水平和水利运输能力,增强当地经济发展动力,保障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兆河属于人工河道,安徽省对于兆河的开发、利用,源自于上个世纪50年代左右,迄今已经有六十多年的历史。六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兆河周边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原有河道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也因时间久远而发生损坏,不堪使用。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当地政府实施了兆河综合治理工程,下面就围绕河综合治理工程中施工监理相关内容进行系统阐述。
1 兆河综合治理工程基本情况
兆河属于人工河道工程,开挖于20世纪50年代,目前河道狭窄、排涝能力明显不足,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需要。鉴于此,当地针对兆河实施了一系列治理工程,主要目的在于加固堤防,疏通河道等。
2 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1 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配置
一是要构建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施工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内容、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上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及岗位职责。二是根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监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方式、方法,设定工作要件,用规范的制度约束监理人员工作行为,按照监理工作中各项要点和各个方面,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三是要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监理人员的工作成果和经济收入相挂钩,利用经济手段调动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2.2 对工程施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监理单位承担着对工程承包商的具体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等职责。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对于工程的具体实施有着重要影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是工程顺利实施,质量得到保障的基础前提。监理单位要从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物质准备方面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等文书、制度准备方面予以检查、督促和审核,相关结果要报送建设管理部门,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坚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更换。
2.3 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工程造价进行检查和督促
施工过程是工程监理开展工作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监理人员要依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等标准化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对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审核。其中,工程施工质量是监理工作的关键因素。下面就对工程质量监管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个方面,要对工程前期测量、放样作业质量进行检查、检测。有监理单位主导、施工单位配合,对工程现场全线的导线点、水准点控制网络进行复核、恢复,确保放线结果准确,数据精度合乎标准。
第二个方面,要做好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检验把关工作。要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如下监管:一是要对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等各项因素进行检查、审核,确认达到标准后下发通知单允许开工。二是对施工作业各道工序、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此外,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工程阶段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由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验不合格的必须予以整改。由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现场办公的原则,每天驻留在施工现场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每项工序和单项工程完工后均需监理人员签发认证文件,确保施工质量。三是要健全施工质量检测体系,严格履行工程质量检测手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通过第三方检测等方式,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技术单位对工程重点环节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原材料检测、混凝土配合比的坍落度、无侧限抗压强度、堤防填筑压实度、含水量等都是需要进行严格检测的技术指标。
除此之外,还要对各项工程线位、几何要素进行控制,认真检查建筑标高、控制点等要素。所有检测、检查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用数字说话,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签认,对部分工程缺陷要进行修整完善,不合格的要坚决返工。工程监理检测要秉持防患于未然的方针,无论采取何种技术手段,都是为了及时发现质量缺陷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返工与损失,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经济效益水平。
第三个方面,要做好工程进度与施工费用监理。现代社会,社会生产节奏加快,建筑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与工程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特别是水利工程往往还承担着许多民生保障职责,其施工进度更是会影响到工程社会效益水平。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结合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对工程施工进度予以审查。对于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的地方要提出明确意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就相关情况与业主进行沟通,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工程进度满足计划要求。
第四个方面,要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强化组织协调力度,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作。监理例会一般以月为单位,有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也要派人参加。会议围绕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过程以及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和费用等重要因素的影响,并研究解决办法,设计防范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如期竣工,质量、成本等关键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2.4 推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施工质量、进度和成本外,施工监理还承担着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责。作为工程项目实施的基础要素,施工安全一直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重视的问题。同时,水利工程对当地自然环境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优质的水利工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当地自然环境,反之,如果处置不当,也会给当地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监理单位根据兆河治理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并下发《工程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监理细则》、安全管理通知、安全专项检查通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为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单位组织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兆河治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有力举措,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行全方位监理,全过程监理,将监理工作落实到工程实施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中,确保安全监理无死角存留。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监理单位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建立以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部门抓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规范,明确各个岗位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将相关工作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与施工单位保持常态联系,落实安全工作重点。
二是做好安全施工技术文件审核、审查工作。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工作,从安全技术审查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安全管理监督措施几个方面来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把好安全检测关,对生产安全方面的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测,确保能够发挥正常效用。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强化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让施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理念,从生产技能、业务知识、工作态度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和环保生产打下基础。
3 兆河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梳理、总结这些缺陷和不足,制定出对应的解决办法,以推动监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3.1 改静态检查为动态控制,改事后验收为事先预防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出发,确定监管的重点项目,对于关键部位及重要工艺要全天候旁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而不要过多地强调事故的责任和原因,这样施工单位就愿意接近监理人员,不讳疾忌医,愿与监理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3.2 监理技术资料管理混乱
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涉及到许多技术和工程管理文件。由于管理上的不足,整理竣工档案时多有资料缺失现象发生,数据也有错误。针对这个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今后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3.3 监理规划缺乏灵活性
目前普遍存在着编制好的监理规划不能修改的问题。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影响因素众多,工程进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因为一些没有预料到的问题,进而需要对工程进行调整,如果监理规划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就会与工程实际情况发生脱节,不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甚至会产生负面效果。针对这个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面对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修正监理规划,弥补其不足之处,确保规划符合实际需求。
3.4 深入推进监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逐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加深监理工作的深远度,改变单一的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低水平管理模式,切实做到“四控、两管、一协调”,与国际接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兆河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造价和安全方面予以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妥善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兆河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如期竣工,正是说明文章所论及的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处置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值得在同类水利工程中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监理总结还范文6
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单位人员主要来源于两类人员:一类是退休于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有非常丰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设计的实践经历和经验,一般都在重要的监理岗位上任职。但是这些人员一般年龄比较大、缺乏充沛的精力,对于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也相对较差。另一类监理人员主要是近年来本科、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这些人员年轻有活力也好学,但是缺乏监理管理与协调工作经验,也缺乏专业工程经验,他们大多为现场监理员。从总体上来看,目前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队伍缺乏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又懂得监理的且精力充沛的中青年人才的监理团队。
二、监理单位造价从业人员素质现状
监理单位造价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真正从事工程监理一线造价控制的人员中,大多数是工程技术人员出身,对水利工程造价知识认识不够全面和系统。具有相对全面造价知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水电造价工程师在工程监理一线工作的较少,没有真正做到施工过程监理造价控制的执证上岗,对于监理造价人员的造价控制得失没有明确的责任要求。
三、监理单位造价控制的工作内容现状
从目前来看,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监理造价控制主要从工程变更、索赔、计量、结算、偏差分析等方面展开工作,分析监理造价控制现状,主要在这几方面制约和影响着其造价控制。
①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主要指不同于合同预先约定的材料、技术指标、施工工艺和方法、工程项目数量、项目的构造、尺寸等方面发生的改变。工程变更的产生,多数都伴随着费用的变化,大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在处理工程变更时,对于影响较大费用增加的变更,会第一时间与业主进行沟通,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再发出变更指令。
②变更单价处理
监理变更单价审核的依据有: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相关定额、计价办法等。审核原则是:合同中已有单价项目套用合同单价执行;有类似单价的参照执行;没有单价的由施工单位上报单价,监理按照合同变更单价处理办法审核并报送业主批准后下达执行指令。很多时候出现的情况就是监理砍一刀、业主砍一刀,监理只是对施工的上报单价进行审核,只提出意见。而审核新单价的过程中,编制单价使用的定额、费用标准都比较老,比如说很多该水电站使用的定额就是1986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其审核编制的单价还是主要依据定额指导定价,受国家干预较大,没有完全市场化定价。
③索赔处理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造价控制中处理索赔,一般是费用和工期索赔(合同中约定了工期超前滞后,有经济奖惩规定的)。监理在索赔中主要是索赔事件的立项、跟踪调查、提出索赔初步处理意见、组织双方会议谈判,根据双方谈判的结果下达索赔处理结果。
④工程量计量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由监理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一般由各合同标段项目监理负责人负责。监理计量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的计量办法规定。计量有时还依据测量工程师的测量结果,例如开挖量计量的原则就是:规则断面依据设计图计算工程量,不规则断面以监理测量工程师收方量计算。对于现场签证项目的工程量,一般由现场监理或监理标段负责人签证量为结算工程量。在监理工程量计量环节,监理计量人员和计价人员一般是分开进行的。
⑤工程结算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对工程结算阶段造价控制,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监理对已完成工程量按一定比例预留工程量,等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结算时再对扣留工程量计量支付。这样监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制约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监理主要对施工单位上报竣工资料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大部分监理对前期支付工程量和相应价款都会建立支付台账并定期(多数工程按年度)和施工单位进行核对正确,主要的工作是审核总工程量和未进行支付工程量,并对未支付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
⑥偏差分析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造价控制过程中,监理对造价控制的偏差分析在很多时候并没有形成实质性的文件。不过在工程结束后,监理最后的总结报告中,监理会对工程造价控制做对比,并分析其主要原因,监理的总结报告是协助业主编造工程竣工报告用。很多工程并没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具有实质性的偏差分析,即在超合同目标时或预测可能超出合同目标时,进行纠偏。当然,这有业主对监理的授权方面的影响因素,也有监理本身的原因在里面,监理对待投资控制在没有目标压力的前提下,显得很随意,依附于业主,决定权完全在业主。
四、总结
本文从监理造价控制的从业现状、监理人员现状、监理造价人员现状和监理单位造价控制的具体工作内容现状等方面来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监理造价控制主要中存在的问题是:
①建设工程监理造价控制目标难以确定;
②监理造价控制中没有决策权,主动性不够,难于体现监理造价控制工作效力;③监理造价控制范围受限,应积极推行项目全过程监理造价控制;
④监理造价控制人员总体素质不够,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