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评估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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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评估报告

履职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高血压;冠心病;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5-0271-01

高血压为临床常见病,血压升高为疾病主要特征,易导致脏器功能病变?诱发各种危险性疾病?冠心病为高血压患者常见并发症,病发率高,严重者危及生命健康[1]?近年来,我院将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用于患者临床治疗中,效果明显?对此,将我院接收患者作为研究成员,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 抽选2012年8月-2014年9月,我院接收高血压合并冠心病患者100例,按入院顺序分成两组(医治组?对照组),医治组患者50例,包括:男性患者29例,女性患者21例,年龄位于55-82岁阶段内,平均(60.8±1.8)岁;病程位于2-14年阶段内,平均(4.3±0.3)岁;对照组患者50例,包括:男性患者30例,女性患者20例,年龄位于58-85岁阶段内,平均(62.9±1.9)岁;病程位于3-16年阶段内,平均(5.6±0.6)岁?两组患者临床资料差异性不鲜明,可进行针对性比对(P>0.05)?

1.2临床诊断 (1)患者均符合高血压?冠心病疾病诊断;(2)患者均自愿参与本组研究实验,且签署临床意向书?

1.3方法:医治组患者借助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药物治疗,药物方式为口服服用,药物剂量为5-10.0mg,每天给药1次;对照组患者借助硝苯地平药物治疗,药物方式为口服服用,药物剂量为25.0-30.0mg,每天给药1次?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期间均停止使用其他影响血压类药物,并于治疗2个月后比对治疗效果?

1.4观察项目 (1)比对两组患者临床治疗结果,标准[2]:患者临床症状消失,心电图恢复正常,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75.0%以上为治愈;患者临床症状缓解,心电图逐渐恢复,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50.0%以上为好转;患者临床症状?心电图未转变,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不足50.0%为无效;(2)比对两组患者临床不良反应?

1.5统计学方法:借助SPSS18.0软件对本文相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利用%对结果中相关计数资料进行表示,在本文中对计数资料进χ2检验,若结果显示P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临床结果比对 结果显示,两组患者不同药物治疗后临床症状?心绞痛发作次数均转变,医治组患者治疗好转率(96.0%)和对照组(80.0%)相比,差异性鲜明(P

2.2两组患者临床不良反应比对 结果显示,两组患者不同药物治疗期间均出现不良反应,医治组患者水肿?头晕?失眠等不良反应总率(2.0%)和对照组(16.0%)相比,差异性鲜明(P

3讨论

近年来,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深,高血压合并冠心病病发率持续上涨,危害患者生命健康?目前,临床均借助常用硝苯地平类药物治疗,虽然药物治疗后效果明显,但不良反应相对较多,逐渐被广大患者摒弃?因此,探讨合理?有效药物治疗意义重大?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为复方剂药物,由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组成,氨氯地平药物选择性能相对较高,可直接作用于患者血管内部,阻止钙离子大量释放,扩张患者毛细血管,改善血液流动现状,将患者血压控制在稳定范围内;同时,该药物还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血管周围阻力,降低心肌承受力,缓解疾病临床症状[3];阿托伐他汀钙片可控制胆固醇分泌总量,降低血脂水平,保护神经功能,延缓动脉硬化进度,抗炎作用突出?两者联合组成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药物治疗高血压合并冠心病,协同性更佳?从本组研究结果得知: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治疗组好转率?不良反应总率和硝苯地平药物治疗组相比,差异性鲜明(P

综上,借助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治疗高血压合并冠心病患者,安全?有效,不良反应轻微,意义重大,值得使用?

参考文献

[1] 漆军华.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治疗高血压合并冠心病的临床价值[J].河北医学,2012,14(06):835-837.

[2] 刘希德,刘佳.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治疗高血压合并冠心病的疗效观察[J].当代医学,2012,32(26):144-145.

[3] 余盛龙,陈次滨.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治疗高血压合并冠心病的疗效观察[J].广东医学,2011,26(18):2458-2460.

履职评估报告范文2

 

一、引言

 

稳健性评估是指在金融稳定监测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对获得的信息资料和数据,运用一定技术和方法得出定性或定量评估结论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是识别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潜在风险,评估金融体系抵御负面冲击的能力。稳健性评估在“监测分析评估预防、救助和处置”的金融稳定工作框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它既是非现场监测职能的延伸,又为早期介入措施、救助行动和风险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研判依据。

 

近年来,稳健性评估在金融稳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深入地监测和评估金融风险状态已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一个重要支柱。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创新日益深入,金融体系复杂性不断加深,稳定当局迫切需要前瞻性地发现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潜在风险,并提前选择适当的应对措施,开展稳健性评估、特别是深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业务实施现场评估,毫无疑问是实现这一工作目标的最有力手段之一。从国际实践看,199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推出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作为国家层面金融稳健性评估的典型代表,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稳健性评估框架。FSAP为各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评估提供了一套综合且客观的分析方法,涵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部门,结合短期脆弱性评估和长期结构性评估,使参评国对金融系统主要风险和脆弱性的观测更为清晰,也有助于发现参评国金融监管和金融基础设施与国际最佳实践的差距,促进参评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金融稳定当局在开展稳健性评估过程中,在借鉴FSAP评估框架的同时,更加重视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特别是作为稳健性评估的一个重要工具——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压力测试得到广泛运用,如美国危机期间的SCAP、2013年以来的CCAR、欧盟层面的EBA/SSM压力测试等。从国内实践看,我国的稳健性评估也经历了一个由非现场向现场的转变过程。在国家层面上,我国于2003—2005年开展了首轮运用FSAP标准对金融稳定状态的自评估工作,2005年10月首份《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5)》,确立了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框架。这一时期的学术研究和探索也主要侧重于稳健性评估的技术、方法和指标体系等方面。2009年8月至2011年11月,我国接受了首次FSAP评估,在这一过程中,FSAP的评估方法、技术、组织实施和评估结论得出的过程,对我国金融稳定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启发和借鉴。此后,我国参考FSAP评估框架,在开展金融机构非现场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动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使其成为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维护金融稳定的一项常规履职手段。在区域层面上,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统一部署,不断探索稳健性评估的方式方法,丰富金融稳定履职手段。金融稳定工作逐步从非现场监测转向现场评估,向“贴近机构、贴近市场”的方向推进。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已完成对600余家金融机构的现场评估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案例素材。实践证明,稳健性评估对于全面了解金融机构运营状况和稳健性经营水平,及时发现和防控金融风险隐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济南分行)2011年以来开展的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工作为例,深入总结梳理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的经验、机理、工作框架,对有效稳健性评估的构建要素和工作方向进行了分析归纳,对深入推动金融稳定评估工作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二、稳健性现场评估的探索与实践

 

2011年以来,济南分行按照总行安排,结合区域金融稳定履职需要,对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一系列稳健性现场评估,在现场评估的发起、实施、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稳健性现场评估作为一项常规履职手段,逐步形成规范的工作框架、组织流程和技术方法,评估的影响力和对于区域金融稳定履职的贡献显著提升。

 

(一)起步:将现场评估引入金融稳定工作框架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纷纷强化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采取了一系列宏观审慎管理措施,为金融稳定履职提供了全新视角。同时,伴随着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跨业态创新逐步深入,风险来源和成因越来越复杂,风险蔓延范围更加广泛,丰富金融稳定工作手段成为一个全新的课题。2010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工作意见中提出,要对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积极探索开展现场评估。但此前,各级金融稳定部门从未有过现场检查或评估工作经验,一支习惯了非现场调度数据、依靠监管信息共享开展监测分析的工作队伍,普遍面临着如何开展现场评估、有何方式方法以及现场评估究竟能发挥何种效用等问题和困惑。

 

对此,济南分行2011年在全辖组织开展了现场评估研讨,内容全面涵盖现场评估目标、作用、法律依据、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范围、内容、成果运用、报告撰写等方面。后来又召开鲁中7市、半岛5市和省会城市圈5市金融稳定论坛,就现场评估工作定位、指标体系、工作方法、程序流程、结果运用等问题再次进行深入探讨,取得了一系列工作共识。这些工作共识包括:稳健性现场评估总体上既要参考现场检查建立相关工作原则、机制和操作流程,又要与传统意义上的合规性检查相区别,在评估内容上,要从宏观审慎管理视角出发,关注影响行业和金融体系稳健性并可能导致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各种脆弱性因素和潜在风险隐患,同时注重与最新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二)驱动:对风险事件的透视

 

2010年底,辖区发生一起涉及多家银行和企业的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A银行深陷其中,声誉受到很大损害。案发时,其总资产逾800亿元,资本充足率14.24%,不良贷款率1.12%,各项业务和监管指标均居于全国同类机构前列。这样一家指标与形象良好的银行,为何却爆发特大案件,形成巨大风险?案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案情到底是如何发展的,对A银行本身以及其他法人金融机构的影响程度如何,A银行内部管理怎样,案件发生的内部原因和深层次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是身处风险处置一线的人民银行金融稳定部门亟须深入了解的。

 

出于案件侦办要求和保密考虑,A银行涉案信息披露较为慎重,人民银行获取的信息极为有限并且大多来自外部媒体。由此,进驻A银行实施现场评估,以揭示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成为顺理成章的工作策略选择。在明确了工作目标、原则和充分的前期酝酿后,济南分行认真研究拟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2011年5月抽调法律、货币信贷、金融稳定、会计、支付结算、科技、内审、征信8个专业共21人组成现场检查评估工作组。工作组认真学习银行业机构稳健性评估涉及的各类文件、监管标准和相关资料,组织开展了多项针对性业务培训。经过充分的准备后,工作组于2011年9月中旬正式进驻A银行开展现场检查评估。截至当年11月末,累计投入工作量987人天,对A银行开展了全面评估,最终形成20余万字的工作底稿和8万字的评估报告。通过评估,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部门对案情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管理问题乃至公司治理缺陷有了深入了解,同时对现场评估工作的优势有了切身体会,即现场评估有别于监管部门的合规检查,不仅仅是发现具体的合规性问题,更重要的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不仅对金融机构的稳健性状况进行总体判断,还应推而广之,对问题的性质和潜在影响进行研判,站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角度采取进一步的防范措施。

 

对A银行的全面评估得到了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后续评估项目的组织开展提供了经验借鉴。2011—2012年,济南分行根据山东风险防控状况,先后组织或直接实施了对10家股份制银行、14家城商行、21家农村合作机构、2家村镇银行、3家保险公司、1家法人信托公司、3家证券公司的全面评估以及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表外业务专项评估工作。通过上述一系列评估,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部门深入了解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新模式、风险特点和成因,掌握不同类型机构的风险敞口以及风险在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之间传递的可能性和渠道,为全面掌握区域金融风险状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大量的评估实践中,济南分行现场评估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评估工作经验也充分体现在人民银行2012年组织编写的《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中。

 

(三)发展:将风险监测线索转化为评估项目

 

2012年下半年以来,济南分行通过非现场监测发现,在经济增速放缓、转型升级压力逐步加大的背景下,山东省内部分区域、行业和重点企业暴露问题不断增多,省内担保圈问题陆续浮现。这些问题揭示出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产质量不实问题突出。为全面掌握商业银行真实的信用风险状况,2013年以来,济南分行先后选取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和齐商银行两家有代表性的机构,组织开展了资产质量真实性专项评估。通过评估发现了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确切的资产质量底数,掌握了风险暴露的真实水平及变化趋势,对被评估机构提出了如实反映资产质量状况和规范资产质量管理的整改要求。

 

另一个实例,近些年来金融机构同业业务迅猛发展,特别2013年以来业务模式更趋复杂,部分机构与监管部门玩起“猫鼠游戏”。由于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多以省外银行机构、信托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为主,交易环节复杂,贷后管理和风险管控的难度较大。2013年9月以来,济南分行通过非现场监测系统发现,辖内某城商行同业存放持续放量增长,增速远高于同业水平,且业务操作模式非常具有典型性。该监测发现为深入分析当前同业业务的风险特点和跨机构、跨区域、跨市场的风险传递状况及其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提供了“解剖麻雀”的机会。经过初步调查后,济南分行决定对该城商行开展同业业务专项现场评估,以全面掌握同业业务的运作模式、新特点和潜在隐患。该项评估共投入工作量70余人天,对同业业务规避监管、虚增规模、风险管理薄弱等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充分揭示,督促被评估机构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估报告得到了总行金融稳定局和分行党委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了解其他法人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济南分行进一步扩大了同业业务专项评估范围,责成部分中心支行组成工作组,对同业业务规模较大、业务种类较全面的2家农商行和1家农信联社开展了延伸评估。评估结束后,济南分行向总行提出了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相关政策建议。这些工作成果,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提供了实践上的依据和借鉴。

 

以上两个项目体现了评估由案件(事件)推动向监测推动的转变,由对单家金融机构的评估推及到对行业、区域和金融体系突出风险点的总体评估,体现出金融稳定工作关口前移、实现早期介入的发展趋势。

 

(四)深化:推动现场评估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2011年至今,济南分行先后对百余家金融机构开展了现场评估,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小贷等多类机构,以及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同业业务、信息系统、公司治理、流动性、利率风险等多个领域,共形成评估报告100余份,先后5次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济南分行在实施稳健性评估项目时,要求各级行组织成立以分管金融稳定工作的行长(主任)任组长的稳健性现场评估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原则。在金融稳定部门设立了现场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行内各业务条线,在行内建立了主查人制度,将金融稳定、法律、货币信贷、会计、支付结算、科技、内审、征信等专业纳入现场评估队伍,根据具体评估项目的实际需要,抽调相应业务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现场评估工作组。持续的实践探索与总结提炼,使济南分行在稳健性评估项目的启动与准备、现场评估实施、评估成果转化与运用、配套机制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方法体系,推动现场评估框架逐步完善,为依法合规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济南分行先后参与了金融稳定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金融机构现场评估工作手册》等制度文件的编写工作,对于现场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出了贡献。

 

三、有效稳健性现场评估的构建要素

 

有效的稳健性评估应在微观审慎监管基础上,从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来发现和防范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域的风险隐患,通过对金融机构的风险传染性、抗冲击性以及宏观金融管理政策执行和监管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体现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能目标、特色和优势。基于以上认识和实践探索,济南分行总结提炼出有效稳健性评估的以下构建要素。

 

(一)项目启动:选取有价值的评估项目

 

金融稳健性评估不同于监管部门的合规性检查,在内容方面重点关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对金融体系运行环境做出评价并识别出潜在的脆弱性和风险隐患,这是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的独特价值。开展有效的稳健性评估应首先对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来源有持续深入的把握,以准确地将具有潜在威胁的突出风险点转化为主要评估内容。济南分行探索开展的一系列稳健性评估项目的启动主要体现为事件驱动和监测驱动两种。事件驱动主要由突发性案件或事件、负面冲击等重大事项引发,评估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案件发生的根源及背后深层次原因,为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借鉴,杜绝风险的扩散和蔓延,有效防范可能后续发生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监测驱动主要是对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金融领域中脆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风险,通过现场评估进一步深入掌握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的脆弱性和风险状况,使金融稳定部门准确分析研判风险的来源、性质、规模、传导途径和可能引发的负面后果,为下一步采取早期纠正等提前介入措施提供客观依据。此外,根据上级行部署和本行年度工作计划,也会启动部分评估项目。

 

金融稳健性评估可以采用全面评估、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出于特定工作目的和形势的需要,评估可以区别采用柔性的“调研式评估”和刚性的“检查式评估”等不同形式。在评估对象选择上,既可以针对单个金融机构或其特定业务进行,也可进一步引申为行业性评估和轮动评估。考虑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履职需要,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更侧重于从行业和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企业文化以及业务流程、系统、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其分支机构则侧重于从内部风险控制和稳健经营的角度对业务操作、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稳健性评估作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评估内容也应当包括金融机构传染性风险、抗冲击性以及金融管理政策执行和监管有效性方面的评估。考虑到与国际、行业规范相接轨,评估依据应覆盖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其他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自律性管理规定。

 

(二)组织实施:建立严格规范的评估流程

 

尽管现场评估项目在金融机构类型、业务和风险特点以及适用现场评估方法等方面不完全相同,但总体上应遵循准备、实施、报告、档案整理四个阶段,流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在具体实施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

 

现场评估准备是整个评估过程的基础。本阶段工作包括立项并确定评估对象、成立现场评估组、撰写现场评估方案、制发现场评估通知、收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评估资料和现场评估前培训等步骤。近年来济南分行在自行开展的全部现场评估项目中均要求被评估机构开展自评估,并要求对方在进驻其现场前提供自评估报告,该做法充实了评估准备阶段工作,为下一步现场评估的顺利有效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在现场评估实施阶段,工作重点是实地了解被评估对象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状况,围绕评估目标组织开展相应的评估措施,本阶段发现的问题、确认的风险点将作为撰写报告的依据和素材,是评估效果和质量的集中体现。现场评估实施主要包括进场会谈、现场评估、召开评估组会议、拟写评估事实确认书和结束驻场工作等步骤。

 

现场评估报告阶段是总结评估问题、对评估事实进行定性和评价,形成评估事实结论的阶段,具体包括撰写现场评估报告、制发现场评估意见书和跟踪整改情况等步骤。

 

评估档案整理是现场评估成果的体现,现场评估各个阶段的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均应作为现场评估的重要文件加以保存和管理。现场评估档案整理包括立卷建档、编写档案目录、整理现场阶段相关文书、建立电子版现场评估档案等步骤。整理好的评估档案便于在开展后续评估或相关评估时查询,为后期的评估工作提供借鉴;也有利于对评估对象开展持续的、趋势性的分析、判断或评价,根据历次评估结果确定对评估对象的监测重点。

 

(三)结论输出:运用定量和定性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对于确保稳健性评估的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评估方法大致可分为定性和定量两大类。以合规性、调研性为主的评估项目侧重于使用定性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可采取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组织会谈、穿行测试等方法和程序,通过合规性评价和风险点提示得出评估结论,通常不输出量化的评估结果。其中,调阅资料是开展现场评估的最基本途径,也是现场评估区别于其他非现场工作的主要优势,调阅资料既包括直接调取与评估内容相关的纸质材料,如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审计报告、会计账册、相关会议纪要、经授权的客户信用信息和监管意见等,也包括查询电子档案和根据授权登录各项业务系统和内部管理系统。设计制作调查问卷和组织会谈也是现场评估的重要手段,以FSAP为例,2009—201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我国开展的首次FSAP评估中,我方共向评估团提供了近百万字FSAP问卷答复材料,与其进行了400余场会谈,使其对我国金融体系有了更加深入、客观的认识和理解。济南分行开展现场评估实践中充分运用了设计调查问卷和组织会谈的评估方法,现场评估工作组通过合理设计调查问卷,向被评估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有关客户以及外部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就金融机构经营异常变化、媒体关注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等,通过组织会谈方式进行现场核实。此外,在专项业务评估、内控评估等项目中,现场评估工作组还通过重新执行、证据追踪、穿行测试、实地观察等方法,从符合性和实质性两个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等进行深入测评。

 

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评估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稳健性现场评估必然由定性评估为主过渡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综合运用定性、定量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分析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增强现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在评估实践中,济南分行一直致力于量化评估体系的构建。一是探索构建稳健性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单体金融机构的全面评估,借鉴国内外商业银行稳健性评估方法选取了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状况、业务稳定性、同业竞争力、抗冲击性、可处置性以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等9大类指标体系,利用定性指标定量化处理和层次分析法等技术,对如何输出量化评估结论进行了探索。二是将压力测试作为稳健性现场评估的重要工具。压力测试作为识别和度量风险的一种评估方法,对于开展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现场评估工作中,济南分行注重运用压力测试工具,对金融机构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更精确的量化评估。在对全省城商行稳健性现场评估、同业业务专项评估、信贷资产质量真实性专项评估等项目中,针对具体评估内容和被评估机构特点,分别开展了流动性压力测试、同业业务变动冲击压力测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和资产质量下迁压力测试等项目,进一步提高了现场评估结论的准确度和客观性。

 

(四)成果运用:提升评估结论的影响力

 

现场评估成果的运用是稳健性评估的关键所在,如果不注重现场评估结果的运用,现场评估就失去了目的和意义。现场评估结果的运用是要通过发现和揭示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整改,杜绝风险从量变到质变、从微观到宏观的发展演变,防范具有系统性的风险因素真正发展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现场评估结果运用的好坏,关系到现场评估的效率及中央银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评估实践中,济南分行主要从微观机构和宏观管理两个方面推动评估结果运用。

 

在微观审慎层面,首先,济南分行通过召开正式的评估结果通报会,向被评估机构反馈评估结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脆弱性所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于严重的问题,视情况采取对高管人员诫勉谈话,进行风险提示。其次,将现场评估结果纳入辖区内“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中,在人民银行金融服务准入方面给予必要的限制,暂缓审批或接入某些金融基础设施,对其开展进一步的专项检查或纳入年度综合执法检查,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内容之一。再次,适当对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披露。可用的选项包括:选择性地向金融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级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将评估结果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向政府反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确保区域金融稳定;将评估结果通过金融稳定报告等形式有选择性地向社会披露,增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约束。对于涉及重大风险隐患或重要监管合规性的评估发现,及时将评估结果向行业监管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建议其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建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暂停其专项债务工具或资本工具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或暂缓接受、不接受其承销项目的注册等措施;对于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也可选择向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等方式,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约束。

 

在宏观审慎层面,一方面,可将现场评估结果作为制定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推动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决策依据。如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和信贷政策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房地产金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绩效考核机制、农信社资金运用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完善改革的决策依据;通过现场评估掌握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真实状况,也可以作为制定和落实宏观改革措施、跟踪评估改革成效的基础。另一方面,可将现场评估结果作为宏观审慎管理的参考因素。如结合人民银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进一步研究如何运用评估结果来设置金融机构稳健性参数,更好地体现对高风险机构和有重大问题机构的差别政策。此外,稳健性现场评估结论可以通过专题报告等形式纳入《金融稳定报告》中,有助于深入揭示金融体系存在的风险因素。

 

四、几点简要结论

 

一是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的稳健性评估不同于监管部门的合规性检查,在内容和目标方面重点关注系统性风险和稳健经营水平,旨在评价金融体系运行环境,识别出潜在风险和脆弱性,在宗旨上服务于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这既是现场评估区别于合规检查的显著特征,也是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的独特价值所在。经过多年实践,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已成为各级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履职的重要工具,在“监测分析评估预防、救助和处置”的金融稳定工作框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二是稳健性现场评估应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当前,各级人民银行开展的稳健性现场评估仍以定性评估为主,通过合规性评价和风险点提示得出评估结论,通常不输出量化的评估结果。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评估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稳健性现场评估必然由定性评估为主过渡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通过量化评估结论向金融机构提示风险,并作为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或监管措施的依据。因此,今后应充分借鉴FSAP分析和评估框架,着重加强稳健性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定性评估结论的量化方法、金融稳定压力测试等工具措施的研究和应用,逐步推动稳健性现场评估向量化评估发展。

 

三是进一步提升稳健性现场评估的法律效力应提上议事日程。如前文所述,稳健性现场评估是各级人民银行立足于维护金融稳定的履职需要,突破现有履职手段不足的困境,逐步探索开展的创新性工作。随着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逐步深入,可以考虑制定相关金融规章制度,提高稳健性评估的法律效力,将评估权上升为一项法定的金融稳定履职手段。此外,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人民银行对证券业、保险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除特定职能(如反洗钱)外,无权要求其报送必要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和资料,对此类机构开展现场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与当前金融业混业经营、风险交叉传染的现实及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客观上影响了金融稳定履职效率。上述问题都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解决。

履职评估报告范文3

一、绩效管理对象

1.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

2.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3.局属各单位内设部室及其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实行绩效管理。

二、方法步骤

(一)处室、单位绩效管理

1.设立指标体系

处室、单位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由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创优工作和工作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组成,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

职能工作目标(权重为40%)。一般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3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50%、30%、20%。重点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承担的本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含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处室单位确定的)。常规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或单位法人登记中明确的主要职责及应当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责任。其他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承担的上级业务部门、市委、市政府或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管理工作目标(权重为30%)。由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及其他工作等4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20%、20%、20%、40%。其中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办事效率、遵纪守法等内容;其他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学习、调研、信息等综合性内容。

创新创优目标(权重为10%)。由创新创优成果体现、工作适时改进2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60%、40%。主要考评处室、单位创新创优成果及推广、未完成工作项目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工作满意度目标(权重为20%)。一般由局领导班子评议和中层以下人员评议2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40%、60%。

2.确定目标计划

每年年初,各处室、单位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职能工作目标计划,由各处室、单位按季进行细化分解,确定相应权重,报分管局领导审核;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拟定;创新创优目标计划,由各处室、单位自主申报。

3.绩效评估

(1)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评估

职能工作目标实行季度评估,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上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管理工作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实行年底一次性评估,在次年1月中旬前完成评估工作。

(2)工作满意度测评

工作满意度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征集内部或服务对象对被评估处室、单位效能建设的评价,测评表格式由局统一设定,此项工作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

4.总分计算及等次确定

(1)总分计算

处室、单位绩效总得分=职能工作总得分×40%+管理工作得分×30%+创新创优得分×10%+工作满意度得分×20%

职能工作总得分=一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二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三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四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

(2)等次确定

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

优秀:总得分≥90分;

良好:80分≤总得分<90分;

达标:70分≤总得分<80分;

诫勉:总得分<70分。

凡发生处室、单位人员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况的,当年度处室、单位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诫勉等次的,直接列为重点整改单位。

(二)个人绩效管理

1.设立指标体系

个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一般设工作考核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工作满意度目标3个一级指标,分别占60%、20%、20%。其中:工作考核目标,为个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遵守学习制度、工作纪律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工作满意度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为部门内部对被评估人的评价。

2.确定目标计划

每年年初,个人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工作考核目标计划,由个人根据处室内部分工,将任务按季分解后申报。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目标计划书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其他人员的目标计划书经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内部管理目标计划,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拟定。

3.绩效评估

工作考核目标按季评估,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上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内部管理目标由局督查组负责日常考核,做好相关记录,年底一次性考评打分。工作满意度目标,分为领导班子评价和中层以下人员评价2个层面,年底组织测评。

4.总分计算及等次确定

个人绩效总分=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60%+内部管理目标得分×20%+工作满意度得分×20%

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一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二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三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四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

工作满意度得分=领导班子评价平均分×40%+中层以下人员评价平均分×60%

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

优秀:总得分≥90分;

良好:80分≤总得分<90分;

达标:70分≤总得分<80分;

诫勉:总得分<70分。

凡个人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当年度个人绩效评估结果降为诫勉等次。

三、结果运用

1.内部绩效管理评估结果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反馈。并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后备干部培养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2.年度先进集体一般在获得优秀等次的处室、单位中产生。并按照处室、单位总数的30%比例评选年度先进处室、先进单位,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3.年度优秀个人一般在获得优秀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中产生。根据市效能办确定的绩效评估等次和优秀比例的有关规定评选优秀个人,并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评估结果为诫勉等次的处室、单位,取消所属人员评优资格。在局机关借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所在处室的绩效管理,其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作为年度评先的主要依据。

4.被确定为“诫勉”的处室、单位和个人。要向局长办公会议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并由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效能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办公室(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处)、人事处、监察室、国资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和相关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局组织人事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分。

履职评估报告范文4

2020年第三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形势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9家,其中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家;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23家,二类备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网络销售企业0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42家。

第三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使用单位10家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医疗器械经营环节:

1、企业不能定期开展有效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相关人员不熟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档案不齐全。

2、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在岗履职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3、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库存经营,经营场所和仓库经常无人值班,实施有效的日常监管难度较大。

4、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制度执行不好,多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突破零报告。

医疗器械使用环节:

1、个别医疗机构无专或兼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及未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

2、部分医疗机构未完全按医疗器械温湿度要求分类贮存;温湿度记录不全或记录不真实。

3、少数乡镇医疗机构不重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并积极上报。

三、安全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是企业的负责人只重视经营,不重视质量管理,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没有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上,执行流于形式;二是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各岗位人员不能在岗发挥应有作用;三是有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对象都是医疗机构,医院需要购进多少医疗器械,企业就采购多少,企业仓库基本没有库存,对企业的监管难度较大;四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重视搜集所销售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虽然都注册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很少有企业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一是一些医疗机构不重视学习培训医疗器械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没能认真核查本单位库存的医疗器械储存的温湿度,并分类存放;二是有的存放低温冷藏医疗器械的设施没有温湿度监测设备,有的没有温湿度记录或记录不全,温湿度超标也不能及时采取措施,监测温湿度流于形式;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不够重视,临床上出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不能及时搜集上报。

四、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超范围经营、不按要求贮藏陈列医疗器械、关键岗位人员不在职在岗等行为;二是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未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的贮藏要求储存等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风险防控管理;五是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履职评估报告范文5

关键词 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有效措施

建筑的结构是否合理,建筑的质量是否过关,以及日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出现问题,这些都取决于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是否发挥了效力。笔者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施工工期过长,采用的材料批次就不尽相同,并且施工的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使得工程出现的问题解决起来较棘手;二是市场的管理不规范,造成了一些缩短工期,偷工减料,监管不严,粗制滥造等不规范的行为出现。

为了杜绝上述问题的产生,政府监督部门务必加强质量监督的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一、规范建筑市场,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凡是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查明该企业有无不良记录,是否在建设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禁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活动。建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工程竣工时一并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稳定、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检测单位的监管

1.建设单位处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节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2.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为每项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资料员,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按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平配备上述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场原材料是否先试后用,实体检测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逃避质量管理工作,未严格按照质量施工规范施工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

3.对于监理单位,同样要求其按项目类型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及监理员。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分包单位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批,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及构配件进行严格的报验审批。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及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审查,并完善自身的监理资料。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监理资料及监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对监理资料缺失、没有履职到位的监理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

4.对于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首先应审查单位资质有无超范围经营。其次,要求其对每项工程项目配备固定的设计人员及勘察人员,避免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造成验收签字流于形式。

5.对于检测单位,除对其资质及经营范围审查外,还要检查其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检测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对其严肃查处。

三、规范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保证试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检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资料。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测

监督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配置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五、严格竣工验收监督,把好备案关和交付使用关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

2.严格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督,可确保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受到各方的重视,因此政府部门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章程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及时地反应出现的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予以解决,保证损失降低到最小并且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

履职评估报告范文6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__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