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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镇化调查报告范文1
要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必须弄清农民人口现状,找到农民市民化的有效途径。面对巨量农村人口,单纯的大城市化或单纯的小城镇化,都难以解决问题,“中城市化”道路是可行的选择。
当前中国农民人口结构的几个总量特征
农民人口城乡结构
全国农业户籍人口为8.8亿:根据公安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数据,全国农业户籍人口为88521万人。
全国乡村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6.3亿。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数据,2011年全国乡村人口65656万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乡村人口中非农业户籍人口占乡村总人口比重为4.32%,则乡村人口中农业户籍人口占乡村总人口比重为95.68%;以此比例推算,2011年全国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为62820刀人。
全国城镇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2.6亿、2011年全国农业户籍人口88521万人,减去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62820万人,则全国城镇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25701万人。
乡村人口结构
全国乡村常住人口中农民工为1.3亿,农民工中本地农民工以及绝大部分在“乡外县内”务工的农民工常住乡村,为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而绝大部分在“县外省内”以及“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常住城市,为城市常住农业户籍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乡外县内”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的20.2%,约为3204.3万,本地农民工9415万,总计12619.3万农民工常住乡村。
根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农民工(全部为16岁及以上,绝大部分在60岁以下)中16-20岁的比重为6.3%。若16-20岁的人口比重按年龄平均分布,则16-18岁的比重约为3.78%,19-59岁的比重约为96.22%,以此比例推算出2011年19-59岁的乡村常住农民工为12142.3万人。
19-59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37836.5万人,减去19岁及以上的乡村常住农民工12142.3万人,则乡村全职农业劳动力(全职从事农业生产的19-59岁的劳动力)为25 694.2万人。
.全国乡村人口中非农业户籍人口为2836万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乡村人口中非农业户籍人口占乡村总人口比重为4.32%。以此比例推算,2011年乡村人口中的非农业户口人数约为2836万人
城镇农民人口结构
常住城市的农民工为1.3亿人。根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外出农民工中,“县外省内”与“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79.8%,约12658.7万人。
根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有30%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有70%在地级市、县级市及建制镇务工。
常住城市的非农民工农业户籍人口为1.3亿人。全国城镇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25 701万人,那么常住城市的农民工就为12658.7万人,则常住城市的不属于农民工的农业户籍人口为13042.3万人。
城乡农民素质结构
城市常住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近90%,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者超过60%;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为10%。
根据2011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外出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比重最高,为62.9%,小学及以下、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其比重分别为11.6%、12.7%、5.8%、7.0%。常住城市的农民工是外出农民工的主体(79.8%),外出农民工的文化结构从根本上反映了城市常住农民工的文化结构:即近90%城市常住农民工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10%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
农村常住劳动力中幸刀中以上文化程度者近70%,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者超过50%;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约占30%。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0)》,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初中程度的比重最大,约为52.44%,比外出农民工低约10%;高中程度的比重为12.05%,与外出农民工相当;中专程度的比重为2.93%,比外出农民工低2.87%;大专及以上的比重为2.41%,比外出农民工低4.59%;小学及以下的比重为30.17%,比外出农民工高18.5%;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明显低于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的界定,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文化结构可以近似反映出乡村常住劳动力(即16-59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的文化结构。
城乡农民年龄结构
乡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1亿。2011年末全国乡村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约为1.08亿,占全国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的58.38%,比城市高出16%;高龄老年人增加更为迅速,到2009年底,乡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增加到了1100万,占乡村老年人总数的11.3%。
乡村15岁及以下儿童约为1.3亿.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11年中国乡村0-15岁的人口比重为20.22%,则2011年全国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中,0-15岁的人口总量达12702.2万。根据全国妇联课题组测算,乡村留守儿童(0-17岁)达到6102.55万。
16-59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约为4亿。测算方式见本文“乡村人口结构”部分。21-40岁的乡村农业壮劳力约为1.2亿。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全国乡村人口中21-40岁的人口比重为29.11%,以此比例推算出2011年21-4G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为18286.9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本地农民工中21-40岁的比重为41.8%,外出农民工21-40岁的比重为73.1%;以此比例推算,2011年常住乡村的12619.3万农民工中,21-40岁的农民工总量约为6277.8万人。因此,2011年全国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的21-40岁的壮年劳动力为12009.1万人。
城市农民T超过80%在40岁以下。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1年外出农民工中40岁以下的比重达到81.8%,40岁以上占18.2%。以此比例推算,目前,在我国12658.7万城市常住农民工中,40岁以下的农民工为10354.8万人。40岁以下的农民工为2303.9万人.
关于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几个判断
巨量农民亟须市民化
全国8.8亿农业户籍人口全部需要市民化,享受市民化的国民待遇,但现阶段最迫切需要市民化的是已在城镇常住的2.6亿农业户籍人口,这些人口尚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其中,我国现有的12658.7万“县外省内”务工与“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生活,特别是3279万“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大部分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其子女也已长期生活在城市,基本不可能返回乡村,但大部分没有享受市民待遇,其市民化要求强烈。
另外,若按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要求,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约60%,城镇常住人口将达8.5亿人,则2012-2020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达1.6亿人(每年新增乡村转移人口约1800万),也需要逐步市民化。其中首先是常住乡村的12619.3万农民工,虽然其兼顾农业生产,但已在非农产业就业,文化素质、就业能力较强,市民化条件较好,市民化的要求较为迫切。
农民工文化结构与市民化需求不匹配
虽然农民工比农村居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要高,但相对城市市民而言,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仍然较低,与市民化的需求相差较大。2011年全部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下同)的比重仅为23%,特别是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低达20.5%,而在城镇就业人员中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50%,城镇失业人员中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53.6%;全部农民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仅为5.3%,而城镇就业人员中的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24.3%。我国农民工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进城后就业竞争力低,就业稳定性差,极大地制约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农业生产力文化素质10年间改善微小
由于文化程度较高的乡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乡村智力资源严重外流,导致乡村全职农民整体文化程度长期处在较低水平。2001年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为39%,而根据笔者测算,2011年全国35.6%的乡村全职农民的文化素质仍停留在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农业生产者文化素质10年来改善微小。
农业生产尚未出现空心化、老龄化现象
近年来,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乡村地区青年人大量减少,个别地区出现“撂荒”现象,但从全国整体上看,大量农民工的离去目前并没有导致我国农业生产的“空心化”(即大面积乡村无人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农业劳动力存量仍然充足。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国耕地面积为20.27亿亩,201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为16.79亿亩,而2011年全国19-59岁的乡村全职农业劳动力为25694.2万人,乡村全职农业劳动力的人均耕地面积为7.89亩、人均粮食播种面积为6.53亩,另有1-3亿常住乡村的农民T可以兼顾农业生产,乡村现有农业劳动力数量完全能够支撑我国农业生产与粮食生产。在土地面积不增的情况下,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农业生产也未出现“老龄化”。虽然我国乡村老人日益增多,但2011年全国乡村地区仍有1.2亿壮年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壮年劳动力的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17亩左右。
乡村老龄化程度重于城市
2011年开展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根据中央农村工作办公室2009年调查,农村老龄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老龄化水平是城市的2.3倍,老龄人口抚养比例是城市的2.8倍。
“中城市化”是比较可行的战略抉择
大城市化带动农民市民化已经没有空间
城市规模与劳动生产率之间是一种倒u形关系,城市人口规模超过一定阈值后,城市生产就会走向规模不经济。根据国内外学者研究,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50万,其规模经济完全消失。而我国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人口规模已经远超过最佳规模,虽然在一些方面仍比中小城市有规模效益,但在整体上与理想城市规模相比,已经大量出现规模不经济问题,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城市甚至已经达到或超过土地资源承载极限。据《京津冀发展报告(2013)―承载力测度与对策》的研究与测算,京津冀地区土地资源最大人口承载力可达17080.75万-1901.07万人,最大人口密度可达1023.97-1145.08人/平方公里,而北京市2011年人口密度达到1230人/平方公里,已经超出了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天津市2011年人口密度已经达到1134人/平方公里,也已经接近承受的极限。特别是在水资源方面,2011年北京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19立方米,天津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1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00立方米的标准,属于重度缺水。我国大城市化带动农民市民化已经基本没有空间。
大城市中大量农民工长期得不到市民待遇,处于人在城市但不能融入城市的“非农民、非市民”的“半市民化”状态,也说明大城市化带动农民市民化已经遇到“天花板”。
小城镇化带动农民市民化长期徘徊不前
小城镇由于定位、布局、体制等问题,资源、产业、人口等难以集聚,形不成规模经济和城市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小城镇产业规模较小,产业结构简单,就业岗位缺乏;重视工业轻视商业,往往“有城无市”,没有持续的消费能力和发达的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较为薄弱,生产效率与生活质量较低。这些问题致使我国小城镇长期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对农民市民化的带动作用不大。2002年我国乡镇企业解决了1.33亿乡村劳动力就业,而到2011年我国在乡村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民工还是1.3亿。这说明,近10年来,小城镇化基本没有带动农民的市民化,难以承担城市化的任务。
“中城市化”可能是带动农民市民化的主要途径
针对我国2.6亿农业户籍人口常住城镇、1.3亿农民工进城务工但常住乡村兼顾农业生产、2.3亿乡村老人与儿童尚需照顾的农民人口结构,在我国大城市化基本没有空间、小城镇化非农就业无法增长的情况下,应该转向以中等城市为主体的“中城市化”战略,即以中等城市和百强县城为基本单元,以建制镇为支点,建设分布式城市网络,淡化县级行政功能,优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统一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利用200个左右中等城市和县城已有的成熟基础设施与发展空间,低成本吸纳中等城市既有和从大城市析出的城市常住农民工以及其他常住城市的农业户籍人口,逐步减缓我国主要大城市的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问题。加强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农民工以及在“乡外县内”务工的农民工等在市镇落户定居,实现产业聚集、人口聚集、服务聚集。小城镇化是城乡分离的,小城镇仅具半城市功能。与小城镇不同,作为中城市化的支点,建制镇是市镇,即与中等城市的功能是一体的,二者不是行政联系,而是产业分工协作的统一经济区。
需要说明的是,“中城市化”战略与“市管县”、“省管县”是完全不同的。县域经济社会从本质上说,是城乡分割的,而且以传统农村为主。“市管县”、“省管县”虽然重视县域的发展,但从根本上说,是在城乡分割的框架下强化县级行政能力,因而无论是市还是省,对县域经济社会的城市化作用都是有限的。而“中城市化”战略一开始就打破县域框架,弱化县级行政能力,走市镇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路子。县在“中城市化”战略中只是一个地理或区域概念,而不是行政概念。
中等城市的适度规模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业生产与城市社区的集聚效应,利用已有的良好产业基础、教育科研条件,发展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利用已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开展城市建设,低成本解决住房等生活问题,大幅度减低农民市民化与公共服务的高昂成本;有利于根据生产生活需要,规划和发展低碳、智能、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公共交通为主解决市民出行问题;有利于避免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等弊病与规模不经济。
推进“中城市化”的几点建议
把新兴、绿色产业的发展重点放到中等城市
把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放到中等城市,依托中等城市的特色资源与产业基础,发展各具特色的高度专业化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一批高成长性、高增长率、高收入水平的中等城市,迅速缩小中等城市与大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提高中等城市的就业吸引力与就业容纳能力。
大力发展中等城市绿色产业,推广清洁、低碳、高效的生产技术,打造一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宜居宜业的高品质中等城市。
以中等城市为主导,市、镇经济社会一体化布局,形成一批工业镇、农业镇、商贸镇、服务镇等。
围绕城市需求发展第三产业
大力发展购物、休闲、娱乐、旅游、商务等专业市场,大型购物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等现代化商业设施,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活跃城市消费市场,拉动城市消费,提升中小城市生活质量。
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等生产业,在促进制造业发展的同时,改善城市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增长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利用人口老龄化、“124”的家庭结构(即一个孩子两个中年人四个老人)以及家务劳动社会化等带来的养老、家政、医疗陪护等巨大服务需求,引导和扶持中小城市家庭与社区服务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推动农业生产公司化
在培养职业农民与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公司化,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公司性质的现代农场、农庄、农业园区、农业合作社、农工商综合体等,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建设绿色加工基地,向特色、高效、品牌农业转变。在公司化的基础上,农民收入逐步实现工资化。凡是实现收人工资化的农民,无论是务工还是务农,一律享有市民待遇。
农民实行超前免费中专教育
针对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难以在城市稳定就业、无法在城市长期生存的状况,实行农民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青壮年农民附加3年免费中等专科职业教育,保障农民掌握一技之能,形成与城市化一致的文化结构。2009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跟踪调查”显示,在接受过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外出劳动力中,有稳定受雇岗位的占72.3%,而在未接受过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外出劳动力中,这一比重只有59.6%;接受过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的平均外出时间为283天,比未接受过的平均外出时间多出16.6天。
建立市镇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中小城市放开落户限制的基础上,以推进基本公共社会福利的均等化为突破口,逐步消除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不平等待遇和差距,建立市镇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重点以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确保农民工及其子女能够平等接受教育、医疗、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农村城镇化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 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湖北经济快速增长,已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最大引擎。与中部六省相比,湖北城镇化率最高,2013年达到54.51%。但中部各省纷纷加快了城镇化建设速度,竞争态势明显。然而,湖北的城镇化也面临发展瓶颈,存在着区域不均衡、产业吸纳能力不足、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率增速乏力等诸多问题,未来城镇化之路并不平坦,其发展过程面临诸多挑战。
一、湖北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2013年末,湖北常住人口5799万人(指常住本省半年以上人口),其中城镇人口3161.03万人,乡村人口2637.97万人,以此数据为基准统计的城镇化水平达到54.51%,继续位居中部第一,略高于全国53.7%的平均水平。
现以2008―2012年间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数据显示,与中部六省相比,湖北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年均提高2.1个百分点,较发展速度第二的河南高0.53个百分点。但是,近两年,其他省份也加快了城镇化建设。2012年,江西城镇化率为47.5%,较2011年提高1.8个百分点,居当年六省第一,湖北以1.7个百分点与安徽并列第二(见表1)。
二、湖北城镇化面临的困难
1、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
湖北地处我国地理第二阶梯与第三阶梯过渡地带,平原、丘陵、山脉并存,各市州面积、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矿产资源、经济实力、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各方面差别都很大,导致人口分布、城市规模、城乡联系不均衡,尤其是东部与西部差别最大。
武汉市“一城独大”,科教实力、经济总量冠盖全省,宜昌市和襄樊市这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正处于成长期,区域辐射能力不强,从而导致了湖北省城镇化的空间不均衡。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大多聚集在武汉周边以及以“襄荆宜”高速公路和沪蓉高速为轴的中心城市周围。而鄂西山区,尤其是恩施地区、鄂东北大别山区由于地理位置、环境恶劣等原因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再从城镇化内部结构来看,城镇化率45%以上的县市只有19个,而30%以下的地区占整个湖北省一半以上。此外,平原地区和西部山区城镇布局松散,小城镇体系层次不分明。
2、城镇第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
湖北轻重工业结构失调,民营经济成长缓慢,大部分区域三产业不发达,导致第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多,中小城镇第一产业比重大,效率低,不利于资源集约利用。欠发达的农业致使第二产业发展缓慢,无法形成产业聚合力,影响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造成大量中小城镇城镇化不完全。
3、户籍城镇化率不高
在统计局的人口统计数据中,城镇化率往往是以在城镇常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作为基准统计的,其中存在某些公民虽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另一些公民的权利并不平等,故这种城镇化率不能真实反映城镇化的全部特性,因而暂可认为这是一种名义城镇化率。众所周知,我国实行户籍制度,只有户籍上为非农业人口,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城镇人口,因此他们的公民权利是平等的。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2013年3月6日下午召开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透露,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口人口所占比重达35.29%。而据公安部统计,湖北省户籍城镇化率2012年为34.56%,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是从上述数据也可看出,不管是全国还是湖北省,户籍城镇化率与名义城镇化率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
过低的户籍城镇化率,表明大量农民工在未取得非农户籍的情况下,已涌向城镇工作、生活。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他们的某些权利是所居住城市不能给予的。因此使用名义城镇化率,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数据失真,并带来相关的政策决策与现实脱节的不良后果。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城镇化速度落后于工业化速度,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速度又远落后于我们的城镇化速度。
4、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不匹配
从数量上看,湖北城镇化取得了很大成绩;从空间形态尺度来看,湖北整体上已进入到初级城市型社会;但从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城乡协调标准看,目前中国离城市型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也就是说,中国城镇化质量并没有与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城镇化推进的资源代价较大;二是城镇化建设依赖土地现象严重;三是城镇化进程的不协调性日益凸显;四是城镇化进程对特色文化重视不够;五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六是新型城镇化面临多方面的制度障碍。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延误城镇化进程,而且还会为今后城镇化留下相当大的隐患。
三、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湖北城镇化发展正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在初步完成城镇化初级阶段任务后,现在应适时向城镇化的中级阶段迈进,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克难攻艰,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当前除需继续提高城镇化率外,尚需要着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尤其是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就像一道阻碍城乡劳动力、城间劳动力有效流通的玻璃门。须知,户籍不改,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就没有真正归宿,转移就不稳定,这将使农民不能分享城镇化及国家改革发展之利益。长此以往,会使中国社会裂痕不断扩大,最终将使发展陷于停滞。因此,把“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变为享有平等社会权利的“城镇居民”,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行为。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创新思维、平衡各方利益,朝城乡一体化、迁徙自由化的总方向上前进,以剥离户口所附着的福利歧视、建设公共福利制度、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理想为其行动指南,改革嵌入户籍制度之中的其他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推进城镇化进程。同时,改革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地方财政有稳定可靠的税源,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财政基础。
2、探索特色城镇化协调发展模式
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人的城镇化和土地的城镇化。不要只注重人的城镇化,而忽视土地的城镇化;或者表面上重视人的城镇化,暗地里却盘算土地城镇化。虽说人的城镇化是根本,但也只有建立在公民权利平等、迁徙自由基础上的城镇化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土地的城镇化在这里是个借用词,但也不难理解。众所周知,现有体制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权属不同,经济属性也不同,利益分配机制更不同。其实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土地的城镇化隐含土地国有化的前提,也是农村土地转变成城市土地的过程。
做好城镇化工作终究要协调好人和土地的城镇化这两方面的因素,只重视前者,容易出现数字锦标主义,发展不可持续;只重视后者,又容易产生借助城镇化的旗号导致房地产化的后果。这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在政府、经济组织、个人三方面之间达成责任与权利的平衡,这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之道。在此过程中,希望各级市场主体创新思维,发展出多种多样的城镇化模式。
湖北占据“九省通衢”之地利,但也面临“九省特色”之尴尬,各区域环境不同,资源各异,按统一模式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合实际。因此,充分挖掘当地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化路线,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较为适宜。
以武汉为代表的大城市,应充分发挥科教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创业之路,做强经济实力,为全省城镇化做好表率。以大冶、宜陵为代表的百强县市应下好民营经济这盘棋,为湖北县域经济的倔起起到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各地发展各种特色小镇、都市田园、生态农业、农业科技园区、区域(如沟域、沿边、沿江等)经济也应是城镇化的有益补充。
3、城镇化进程应讲求可持续发展
湖北的城镇化随着经济发展而来,随着改革开放而加快,这个趋势已不可逆转。但阻碍其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目前还是不合时宜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个制度相伴随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歧视制度。十报告首提户籍改革,正当其时。户籍改革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助力器,正逐渐形成共识。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户籍改革绝不是决定城镇化进程的全能钥匙、唯一方法,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据四川省统计局2014年7月25日的《2014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93.7%的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愿意落户城市的只有10.7%。对于这一现象四川省统计局分析,对农村既有利益的拥护和对城市社会保障的顾虑是不愿转户的主要原因。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房没有保障、失业或找不到工作是进城务工人员转为城镇户口担心的三大问题。如果转为城镇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希望家中土地维持现状不变和有偿流转的比例占59.3%,希望农村住房维持现状不变的占57.4%。
也就是说,担心养老无保障、担心失去农村土地和房屋、没有城市住房是农民不愿意落户城镇的三大主要原因。越到大都市,子女进城读书问题越突出;越到小城市,住房问题、拖欠工资问题越突出。应该说四川统计局这个调查可信度较高,湖北的情况大致也是如此。这就正好解释了全国城镇化率与户籍城镇化率为何有较大差距的原因。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如果缺乏统筹考虑、科学规划、顶层设计,将会带来很多问题甚至隐患。如将会导致很长时期内的农村居民“两栖人”状况:人在城市,心在农村;土地和农房即使荒废也不放弃,或者在城市赚钱回老家盖房,影响其在城市安居乐业的动力。它可能导致的后果也是严重的,直接影响孩子的就地上学,造成旷日持久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现象;因为种粮是副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所以土壤、种子、品质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筛选,从产量到品质,都没精力投入,将直接影响粮食安全;直接影响财富积累和城市安居,因为很多人赚了钱还是回乡盖房,农村房屋长年空置,在城市生活却无房可住。此外,各级城市政府在整个城镇化过程中,如果城市所获得已发展的土地有限,将无力提供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最终影响城镇化进程。
另外,如果强行推进城镇化,为一时城镇化率的提高而自喜,不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的个人意愿及放弃土地承包权的缓冲期,只要此人一在城市落户,就取消其农村土地承包权,那么进城农民落户城市意愿将受阻,如果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及时跟上,一旦遇到风险,他们就会怨气冲天,长期来看,将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城镇化进程应与相伴随
长期来看,高质量的城镇化进程需要相伴随。如前所述,人的城镇化与土地的城镇化是城镇化工作的两个方面,短期看,可分开处理,长期看,又相互联系。人的城镇化是共识、是目标,而土地的城镇化是手段、是工具。一方面,没有经济手段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另一方面,人们也没必要将目标和手段作单一化理解,人的城镇化的终极目标应是市民化(隐含权利平等化),但是全体国民是否要全部市民化,对于一个大国来说,似乎没必要,也绝无可能。土地的城镇化的结果是否为土地全部归属国家所有,也还有待论证。是否应该在一个统一市场下有各种市场主体(即除国有主体之外,还应有其他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深圳新一轮的(或合法外土地权属改变)即含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可以预计,只要农民的土地自由流转和房屋的家庭财产化没有实现,农民身在城市心在家乡的状况就将很难改变。解决上述城镇化问题,则需要大家创新思维、解放思想,同时也考验政府的决心。耕地、宅基地退出机制是农民是否愿意进城落户的一个关键因素。而这个关键因素,既取决于土地、农房能否成为农民独立的财产权利,又取决于土地、农房是否能够建立不局限于“村集体内部”的城乡统一交易市场。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应破题。
【参考文献】
[1] 江易华、程琼:湖北省城镇化现状及对策分析[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1(6).
农村城镇化调查报告范文3
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十三五’城镇化指标”备受关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据此估算在“十三五”时期年增长率需保持1%以上。而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14年16至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71万人,连续第三年出现了绝对数量下降;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为2.8%,比2011?2012年的5%以上有较大下滑。再加上一些局部的“逆城市化”现象,如农村出来的大学生“不愿意留在城市而是希望回去”等。因此,有媒体认为中国“城镇化在放缓”,这一指标的“完成难度大”。
上述观点只从劳动力、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出发,统计数据来源也比较单一,同时存在对中国城市化的基本规律和国情特点认识不足的问题,值得商榷。
一是“城镇化放缓”与实际不符。“城镇化放缓”不是一个新问题,一直有两种声音。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报告认为,中国高速城市化将在2013年左右结束。可同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却预测2020年将达到60%左右。实践证明,后者更符合实际情况。
“放缓论”关注的劳动年龄人口等统计数据变化是事实,但宜放到中国城市化“语境”中去解读。中国城市化的基本国情是“农业人口多”,这是巨大的历史包袱,但也意味着“城市化的后劲足和可持续性强”。庞大的农业人口和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是我国城市化持续快速推进的现实基础与条件,因此“放缓”只是局部的而非整体的,是相对而非绝对的。
同时,“放缓论”只是一家之言,更多的预测则是“看涨”。例如,2009年住建部预测中国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要进行30到35年左右;2012年《中国展望报告》认为“到2030年,城市居民占总人数的比例将从1/2上升到2/3”;据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相关研究,在2050年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之前,中国城镇化年增长率将维持在1.2%左右。
二是要看到文化的重要作用。中国有深厚的宗法文化传统,血缘、宗亲、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并呈现出“一人进城,举家城市化”的特点。
随着第一代人扎下根来或奋斗成功,各种在城市中“聚族而居”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广州、上海、北京的农民工中,有49.8%的新生代农民工是通过亲友熟人找到工作;有10.4%的受访者表示其所在企业有“老乡会”,受访者中的58.1%都加入其中。实际上,这并不局限于农民工,包括“海归”们也热衷于搞各种“同学会”,并客观影响着城市人口的集聚与流动。无处不在的宗法文化及其强大作用,超出了各种统计理论与方法的阈限,这也是不能简单以统计数据判断中国城市化的重要原因。 2012年《中国展望报告》认为“到2030年,城市居民占总人数的比例将从1/2上升到2/3”。
三是对城镇化要有新的理解。目前统计数据主要以“空间”意义上的“城镇常住人口”为对象,可这一“界定”忽视了“生产生活方式”是划分城乡更重要、更基本的依据。在信息化3.0和互联网+的背景下,“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间的传统联系已被“虚拟空间”打乱和重构,因此,在界定“城镇化”时,既要考虑一个人实际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也要关注他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的性质是“工商还是农牧”。
2014年阿里巴巴提出“千县万村,电商到农村去”,特别是2015年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农村电商迅速兴起。浙江2014年底已形成62个淘宝村,有6万人就业。此外,在农村还有很多从事“都市农业”“农业旅游”等的“城市人”。尽管这些增长很快的人群数量不详,但实际上都已完成“城市化”。
四是要找到农民工“不进城”的根源。“民工荒”不是一个新问题,这固然和快速发展的中西部 “截留”有关,但根子却在于很多城市发展战略出了问题。
1990年代以来,出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压力,很多城市都制定了“去工业化”和“大力发展服务经济”战略,核心是完成从“一二三”到“三二一”的产业变革。然而,在推进过程中却遭遇两大挑战:“去工业化”抬高了“就业门槛”,随着传统制造业等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被转移出去,大批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农民工已“无工可打”,而且服务业的“蛋糕”也没有想象得那么大。
不过,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据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报告,在工业化4.0和国家日益重视实体经济的背景下,未来我国都市产业结构调整将进入反复震荡期,预计第二产业比例不会出现大幅下滑,在局部还会出现上升趋势。这对农民工进城将是一个利好消息。
农村城镇化调查报告范文4
近期高层频频表态,透露出经济转型过程中,城镇化被寄予厚望。
国务院副总理4月2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开幕式上发出强音:继续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是关键;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转方式的主攻方向,扩大内需是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城镇化是中国内需最大的潜力所在。
寄望城镇化拉动内需,不无道理。城镇化会带来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不仅交通、通信、供电、供气和供水等基础设施投资和住房投资需求增加,而且随着农民变市民,城镇人口特别是中等收入阶层人数的增加,也会提升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消费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27%,而2000年这一数字仅为36.2%。根据今年全国“两会”制定的发展目标,2012年末全国城镇化率预期达到52.07%,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认为,中国城镇化水平的峰值在70%~75%,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0%左右,到2030年会接近67%。今后20年,中国还将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常住人口还要增加3亿左右。
城镇化趋势不可逆转,但这并不意味着现行的城镇化推进路径和方式已经成熟。3月底的2012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即表示,中国城镇化率的快速增长,依靠低成本的强力推进,包括土地和劳动力的低成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欠账、相当一部分人员社会保障残缺不全,以及公共服务能力明显落后于城市扩张,“目前的城镇化推进的路径和方式难以持续”。
城镇化的实质应该是,将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转变为有就业、有住所、有社会福利和高素质的市民,并且逐步成为中等收入者。但中国的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
如何真正实现人口城镇化、找到真正适合的推进路径,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模式之辩
关于中国城镇化模式,历来有“大城市为主”和“小城镇为主”之争。前者认为,应该多发展大城市、超大城市,认为这是世界潮流;后者认为中国应以小城镇为主。
现状是,一些大城市虽然工作机会多,但交通拥挤、房价上涨,生活成本太高;而小城镇很难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造成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加之国际市场的变化,增加就业机会面临困难。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曾表示,要把大中小城市网络化,通过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大中小城市的同城化,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合理分工,大城市提供市场,中等城市界定产业分工,小城市、小城镇增强居住功能,形成合理经济圈和生活半径,既能转移农业人口,又能避免某种城市过大过小的弊端。
“过去的城市化形成了大城市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应该再发展一些二级城市,成为新的中心,使移民愿意去。”称。
盘点近年来出台的九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和成都(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沙、株洲、湘潭(长株潭)城市群,都不同程度地在城镇化模式上做出尝试。
不过,希望移民转向小城市居住的政策初衷要成为现实,还有漫长的距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去年对20多个城市7000多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外出农民工希望在地级市以上、在大中城市定居的占到一半以上,希望在县城和小城镇定居的还不到40%,选择今后要回到农村定居的还不到1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告诉记者,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中国城镇化布局正在跟随工业化布局,建设城市群的思路是正确的,但是,中国区域发展需要大的调整。
他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已经实现了经济集中度和人口集中度的重合,土地开发强度已经很大。未来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往中西部布局。
金融危机以来,在资源环境恶化、劳动力短缺等多重压力下,中国经济从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加速。
政策层面,国务院批准了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广东推出了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中西部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承接产业转移。
不过,记者在各地采访中发现,虽然有诸多鼓励政策,但是,产业转移更多的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要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运输成本、产业配套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说,同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近年来选择向中西部转移的纺织服装企业明显增多,但箱包企业并不多见,因为相对于转移后节约的生产成本,增加的运输成本更高。
考虑到东西部在基础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的差距,产业转移的进程不会快速完成。
“长三角、珠三角是从开埠以来就开始慢慢发展了。”刘守英认为,虽然近年来中西部工业化速度加快,但这不是一两年能完成的。
人口城镇化滞后
在中国城镇化过程中,一个突出特点是,城镇建成区快速增长,而集聚的人口则明显滞后。
按国际公认标准,衡量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关系的城镇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其合理区间在1至1.12。
而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从2000年到2010年,土地城镇化速率是人口城镇化速率的1.85倍。如果再考虑人在城市,但是没有城市户籍的人口,不能充分享用城镇用地的情况,实际上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还应该更快一些。
他称,国土资源部曾做过测算,按照现在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如果让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跟上来的话,2010年城镇化率应该达到59%。即人口城镇化率与土地相比,大概慢了10个百分点。
即便如此,常住人口口径的城镇化率也常被人为高估。国家统计局按国际惯例把一年中在城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都统计为城市人口,这其中就包括1亿多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而农民工及其家属,无论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还是在公民权利方面,都存在严重、明显的缺失。陈锡文曾多次表示,如果以农民工实际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纳入统计的城镇居民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
广东省政协4月6日公布的《广东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城市主要的公共服务项目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农民工与城市社区活动基本隔绝,只有17.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城里人。
农民工对政府在入户城镇、生存保障、保障房建设等方面满意度都较低。他们面临急需解决的生活问题依次是子女教育、条件艰苦、医疗问题等。
如何将农村居民转为享有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城镇居民,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陈锡文认为,中国可以借鉴发展水平相似国家的做法,设计一种允许过渡的制度,对选择未来留在城市和返乡的农民工,设计不同的社会保障,同时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样既给了农民工自我选择机会,也给了政府过渡的时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俊则表示,解决这一问题,政策上有三个层次,首先要建立以居住地为基本单元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其次,免费推进居住证制度,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子女就学、各种公共服务上要与当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再次,要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有序落户。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一年前出台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县级城市放开户籍登记,地级市对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放开户籍登记。
不过,韩俊认为,光放宽户口落户政策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要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第一靠就业,第二有比较好的公共服务”。
刘守英则表示,这一政策只是在原来县一级放开的基础上,增加了地级市,不会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核心的还是大城市的问题”。
制度改革待举
中国目前的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分处两条不同的轨道。政府通过征地卖地获得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建设,而原住民及农民工自发的城镇化却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要解决这一问题,制度改革不可避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公开表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最核心、最紧要的是要着力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通过制度设计,恢复农村生产要素和资源参与市场平等交换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
广东省政协前述报告认为,由于农村土地有偿流转机制不活,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降低了土地流转的速度及数量,加上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土地逐渐成为农村劳动力的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险屏障。
去年12月27日,国务院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制订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他表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刘守英认为,现有的征地制度虽然简单快捷,但也带来很多后遗症,原住民并未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合理推进城镇化,必须对征地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做大的调整,理论上和政策上都要有所突破,需要明确农民工、原住民、政府如何获得、政府如何使用这部分收益,“而这中间会存在激烈的争论”。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征地制度改革的理想模式,是赋予农民完全的土地财产权。首先,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允许农民在国家规划引导下,自主地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其次,对必须征为国有的土地,赋予农民谈判权,参照市场价协商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他认为,由于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大,改革不一定能一步到位。但方向应该明确下来,不能含含糊糊。改革方案,应有一定弹性,鼓励地方继续探索,避免“一刀切”的弊病。
对于政府经营土地获利,黄小虎认为,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政府成了市场主体,以管理手段实现经营目的,“这个问题不解决,单纯改革征地制度,很难改得彻底,而且落实起来也会阻力重重”。
他表示,改革政府经营土地制度,涉及干部制度、财税制度等更深层次的问题,难度更大。可以考虑分步实施,第一步应是把经营土地的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解出去,管理部门只负对城乡土地按统一规则实行管理的责任,经营土地的职能则交由另外的部门承担。
农村城镇化调查报告范文5
采访徐杨,非常偶然。
2月8日,因赶着从成都回北京过年,一大早我就去一家酒店餐厅吃早饭。餐厅里空荡荡的,一个厨师模样的小伙子坐在餐厅尽头摆弄手机,见我进来了,扭头朝厨房里喊道:“有人来吃饭了,快把粥端出来。”说完,又低下头继续玩手机。隔着两张桌子,我取了食物坐下就吃。
“大哥,好羡慕你呀,可以回家过年啦!”他突然迸出的一句话,让我感到很好奇。
“明天就过年了,你还没放假吗?”
“放了,我要值班。过完年再回老家。”
聊天中,我知道他叫徐杨。23岁的他刚当爹没几个月。“尽管很想孩子,但要多挣点钱养家,所以春节假期我选择留下值班。”
看上去腼腆的徐杨,说起在城市逐梦的辛酸,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学生时代,徐杨就梦想着做一名厨师。15岁初中一毕业,他就跟父母说要做厨师。“本打算到成都找一个比较合适的大酒店从学徒开始做。可当时有个熟人在石家庄开餐厅,叫我去帮忙,每月给500元。他还跟我父母说我那个年龄算童工,大酒店不敢招。”就这样,徐杨怀揣着梦想来到了遥远的北方。因为有梦想,他做事很勤快。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一个老板才给他发了400元工资,还加上一句“勤快一点”。
“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回忆起当初的遭遇,徐杨至今都感到很委屈。“好不容易挨到年终,老板要我来年还来,并且要给我涨工资。一听说只加50元,我说,算了,我不来了,我要去读书。”徐杨话语中,透着炒了老板鱿鱼的。
大城市并不像想象中那般好闯。这坚定了徐杨学门技术的决心。于是,他又重新走进了学校。
“学电子轻巧,都是手上的活,将来进厂子不会很累。”在四川联合经济专修学院老师的劝说下,徐杨学了电子技术及应用。这个选择偏离了他的厨师梦想,打动他的也许是“不累”。
2008年,徐杨再一次离开成都,到广东中山一家空调企业实习,做了流水线上的一名员工,装空调上的冷凝器,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一样,每月1300元。可好景不长,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减少。“接连几个月我都只拿到900元工资。最后满半个月才拿了300元,连吃饭都不够。”2009年5月,徐杨又回到了成都,回到了最初的梦想。
“表哥在一家餐厅做厨师长,我到他那里切菜。餐厅不是很大,主要做四川家常菜。我在那里做了两年。”徐杨站起身去翻一翻加热的菜,回来坐下继续说。“餐厅给的工资太低,刚去时什么都不会,老板每月开900元我还能接受。平时要求加一点工资太难,每半年或一年加100元或200元。2010年涨到1100元,2011年我快走的时候,才加到1300元。工资太低了,我不干了,就要出来找工作。”
临走之前,老板同样用涨薪挽留。但只加200元这种挤牙膏式的涨薪,离徐杨的理想薪酬还差三四百元。“一千七八我还能接受,我觉得要求也不是很高。”
现在供职的这家快捷酒店满足了徐杨的诉求。刚入职时每月1800元,一年后按合同涨到2700元。“到外面我也能挣到这么多,只不过可能要比这里累一些。”
由于只做早餐和中午晚上的员工餐,徐杨业余时间很多。在熟人介绍下,勤快的他又在一家写字楼找了一份给地下停车场做保洁的兼职,每月收入1800元。
权益常受损,保障靠自己
“虽是兼职,有五险一金,也算正式职工,只不过是夜班员工。”徐杨在正规的企业都有劳动合同,但在个体餐厅工作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每次加薪都得自己跟老板提出来。“每次都是自己要求涨,看老板给多少,根据市场行情,我看合不合适。然后再谈一下,谈得合适的话就可以做,谈不拢的话,就换一家,现在招人的也很多。”
在社会发展和教育水平提升的双重作用下,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着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有着比父辈更高的期待,维权态度更加积极。
共青团四川省委的调查显示,32.81%的川籍新生代农民工属于无合同就业甚至仅从事不稳定的临时工作。当遇到工资被拖欠克扣时,多数川籍农民工希望以平和的方式来维权,39.95%表示将“与老板协商、调解”、36.9%表示“寻求法律帮助”、10.38%表示“到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调查显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45.46%选择“自己解决”、19.27%选择“向家人求助”,在寻找工作途径方面,有38.99%是依靠亲戚朋友介绍进入现在岗位的。
但是,农民工的就业一般集中于非公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长效的监督机制缺失,致使农民工权益受损,而在进行维权活动时,由于长效制度、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缺乏,又往往难以充分实现维权目标。
城市留不下,期待去创业
说起厨师培训,徐杨说:“刚开始也想过,进大一点的酒店或餐饮企业,学做工艺菜,做比较上档次的菜。但没有这方面的信息,不知道什么时候招人,所以一直没实现。现在有了孩子也耽搁不起了,要是再去当学徒的话,一个月一千多点的工资,孩子日常开支都不够。”
“趁孩子小,我在成都再干两年,存点钱,将来回老家在乐至县城做点小生意——卖凉菜。”说起未来打算,徐杨对自己的手艺信心满满。“在成都干,赚得起赔不起,铺面难找,租金也高。”
在四川,在中国,有徐杨这样经历和想法的“80后”、“90”后很多。
据共青团四川省委2012年《川籍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川籍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动机中的非经济取向明显提高,务工动机中“长见识”、“实现梦想”、“向往城市生活”、“为将来创业积累资金”所占比例为69.34%,与老一辈主要追求经济收入的特点相去甚远,务工动机由生存型转向发展型。
国家统计局2011年3月的一份《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课题报告也指出,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比较看重自己未来的发展。对于职业发展目标,有25.8%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掌握专业技术,有一技傍身”,还有26.3%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自主创业当老板”。因此,政府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能满足劳动力市场对技术工人的需求,也能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职业发展和收入问题。
政策多给力,融入更顺畅
然而,四川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鸣鸣博士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必然趋势。“从宏观政策环境看,十报告指出,要加强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联动,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无论从主观意愿还是客观需要,新生代农民工都是最容易城镇化的群体。” 张鸣鸣说,“事实上,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要目标的城镇化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这一群体尽快在城镇稳定就业。四川省新近出台的‘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就明确提出要从住房、就业服务等几个方面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传统村落;“空心化”;原因分析;治理策略
[作者简介]李枝秀(1976―),女,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江西南昌 330031)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乡愁符号的保护与传承研究”(14YS09)
一、引言
传统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传承了较长的历史沿革,至今仍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以农业文明特有的环境与资源条件为空间基础,以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政治经济社会结构为主体形态。以农耕社会的生活观念、价值尺度、民俗风习、文化心理、审美态度等为人文精神的村落聚落形态。[1]可见,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凝聚着丰富的艺术结晶,是乡愁符号的寄托地,是人们离不开的精神家园,具有重要的生活、历史、文化、科学及艺术价值。
然而,随着近年来城镇化的迅速推进等原因,传统村落的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造成常住人口大量减少,出现“人走村空”的现象,并由人口空心化逐渐 化为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等的整体空心化,不少传统村落呈现出颓败荒凉的景象,传统村落的数量亦急剧下降。据湖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的田野调查显示,在长江、黄河流域,传统村落的总数2004年为9707个,到2010年锐减至5709个,平均每年递减7.3%,每天消亡1.6个。[2]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需多管齐下,多方努力。重视分析传统村落“空心化”的原因所在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策略,使传统村落“人旺村兴”是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的关键所在。
二、传统村落“空心化”的原因分析
传统村落“空心化”主要是指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打工经商,传统村落主要由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乃至无人居住的现象。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我国大陆城镇人口达69079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51.27%,首次超过农村。与此同时,中国农村,包括大量的传统村落呈现空壳化趋势。传统村落中的人口涌向城市,使得不少传统村落被空置或遗弃。同时,由于道路交通的改善,人口流动的增多和信息网络覆盖面的扩大等原因,传统村落趋于边缘化,其传统价值观受到严重挑战。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传统村落传承与保护的制约性因素。
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的出现是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村落的转型撤并、农民的异地脱贫以及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城市二元体制日渐松动等因素造成,概括起来,主要为三大力量驱动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的产生和发展。
一为土地,户籍管理的驱动力。尽管我国的土地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在城乡实行的仍为二元土地制,城乡土地在产权用途,市场等方面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农村土地仍存在产权主体不明确,新建房屋宅基地审批制度不健全,村庄土地规划不完善,耕地资源价值被低估,导致占用耕地建房等耕地非农用途转移严重,宅基地超标占地,一户多宅现象等突出;而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制度与违规滥用乱占调控等法规手段滞后,这些农村土地管理改革上的漏洞助推了农村土地空心化的蔓延。[3]从户籍制度来看,一方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乡村人口不断涌入城镇。但由于户口和福利待遇,就学和就业机会直接挂钩,进城农民难以在制度上获得生存保障。因此守住农村旧宅基地成为理性选择,“两栖占地”,农村住宅“季节性闲置”现象普遍。[4]
二为城镇化外援吸引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1.2%的速度递增,农村人口以年均1千多万的规模涌入城镇,成为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方式。[5]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最大的原因在于在城里打工收入远远高于务农收入。大多数传统村落位置偏僻,经济落后,就业门路少,辛辛苦苦种田一年,还不如外出打工一个月挣得多,即便以苗族风情闻名中外的贵州省雷山县的西江苗寨,外出打工仍是挣钱的主要门路。正如一位当地人所说:“如果一定说西江富裕了,老百姓的生活好了,那应该归功于打工。”[6]
三为村庄自身离心力。说白了,就是传统村落留不住人,缺乏吸引力。如前所述,传统村落大多位置偏僻,交通不方便,生活不方便,生活条件差,就业门路少,缺少文化娱乐设施,教育卫生条件差是不少传统村落的现实写照。在城镇化,信息化飞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外来文化向农村渗透的力度愈来愈强,传统村落中的人口尤其青壮年人已越来越向往现代化城镇生活,传统村落慢节奏生活方式的吸引力日渐衰弱。
三、传统村落“空心化”治理策略
传统村落“空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城镇化背景下,资源有效配置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有助于传统村落人口质量的提升,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增加他们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但传统村落“空心化”也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源流失、人才资源不足;资产流失,农业产业空洞化;农业资源浪费;农村人口结构失调等一系列消极影响。[7]对传统村落而言,“空心化”还导致村落建筑无人居住修缮乃至倒塌,使传统手工业、地理地标、民间文学、民间戏曲等具有文化特质产品的平台也不复存在。从传统村落的传承与保护角度而言,原住民与其居住的村落是一个整体,他们是村落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村落文化的传承者,只有他们才能真正传承传统村落特有的民俗、信仰、技艺、人文环境等文化遗产;也只有他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些文化遗产的意义与价值。因而只有留下原住民,才是真正留住了传统村落的传承发展之根。为此,必须从制度、基础设施、就业等宏观,微观层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策略。让传统村落的原始民“留得住、富得起、心得定”,从而有效地担当起传统村落传承与保护的责任。
第一,宏观政策机制的创新。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村面临着农业农户规模小、农民自组织能力差、农业基础脆弱、发展能力差等现实困境。对此,一要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经营方式来建设现代农业;二要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农村制度。通过改革户籍制度,使城乡人员流动规模有序,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和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这种保障制度让农民过上温饱的日子,不能让农民富足。对于传统村落的原住民,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或政策扶持,让他们可以不离乡就可以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
第二,微观发展力度的加大。要留住传统村落的原住民,除了在宏观政策方面加以创新外,还应在满足原住民的生活、精神需求,改善其生活、生产条件等微观发展层面加大力度。一要加大传统村落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增收致富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二要加大传统村落的居住、环境改造力度。传统村落由于年代久远,年久失修,不少古民居成为危房,加之污水排放,垃圾处理设施的滞后等因素,造成传统村落中的原住民要么迁出村落,要么拆掉旧房盖新房,对古建筑不维修,任其荒芜破败。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原住民传统建筑中生活不方便的问题。要在保持传统村落整体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改善内部的基础生活设施和外部的生活、卫生条件,满足村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三要拓宽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就业渠道。传统村落的文化延续是种活态的传承,失去了原住民,活态传承终归为一句空话。为此,必须把传统村落的传承与保护与原住民的脱贫致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加大对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拓宽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就业渠道。既要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吸引原住民在当地就业,也要积极变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瞄准市场需求,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成立农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总之,就是要让原住民在原住地有业就,能致富。只有保存好传统村落的传承土壤、传统村落的物质与文化要求才能在原住民的积极参与中得以维护。
第三,积极探索保护新路。在宏观机制的创新,微观发展力度的加大的基础上,还应积极探索政府、媒体、企业和古村落原住民多方协作的传承与保护的新路。一是政府部门对传统村落要进行细致的调查筛选,等级分类,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主体。城乡发展部门要按照“生产空间制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思路对古村落进行规划保护。二是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传统村落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的浓厚氛围。三是传统村落的开发企业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规划进行保护和利用,突出传统村的特色,实现聚落保存,古屋重生,闲置空间的有效利用。四是要激发传统村落原住民的积极性与参与性,让他们积极投身到传统村落的历史记忆、地方方言、乡规民约、祖训家规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地方戏曲、手工制作、乡间小吃、传统习俗等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当中去。[8]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但人是最为根本的因素。传统村落的“空心化”现象使其传承与保护失去了根。为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导向,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留住原住民,破解传统村落“空心化”难题。让传统村落与原住民在相互的看护与守望中得以保护传承,并在这种传承保护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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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莉,董亮,李慧.失却乡愁.我们情何以堪─传统村落保护迫在眉睫[N].光明日报,2014-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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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卢向虎,朱淑芳,张正河.中国农村人口城乡迁移规模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6,(1).
[6]侯仰军.传统村落要留下原住民[N].光明日报,2015-0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