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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结构工程范文1
会议收到论文报告58篇并印发了文集,有140人参加会议,在第一天的大会和第二天的分组会上分别有17位和26位专家作了报告,另外还安排了半天时间进行自由发言和讨论。会议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不同观点之间也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
鉴于这一会议的论坛性质,以下仅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及建议作一归纳,提交与会专家考虑并审议。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
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我国建筑物和桥梁等土建结构的设计规范在这些方面的安全设置水准,总体上要比国外同类规范低得多。
1.1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
与结构构件安全水准关系最大的二个因素是:1)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荷载标准值),比如同样是办公楼,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现已确定在新的规范里将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则为240和250公斤;2)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数体现了结构构件在给定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数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公路桥涵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安全系数,体现了安全储备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我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活荷载与恒载(如结构自重)的分项系数分别为1.4和1.2,而美国则分别为1.7和1.4,英国1.6和1.4;这样根据我国规范设计办公楼时,所依据的楼层设计荷载(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值大约只有英美的52%(考虑人员和设施等活载)和85%(对结构自重等恒载),而设计时据以确定构件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有关)却要比英美规范高出的10~15%,二者都使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下降。日本与德国的设计规范在某些方面比英美还要保守些。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设计多根据发达国家的规范,就如我国解放前和建国初期的结构设计方法参照美国规范一样。至于中国的香港和台湾,至今仍分别以英国和参考美国规范为依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建筑物的活荷载标准值上,与国外的差别并没有象办公楼、公寓、宿舍中这样大。不同材料、不同类型的结构在安全设置水准上与国际间的差距并不相同,比如钢结构的差距可能相对小些。
公路桥梁结构的情况也与房屋建筑结构类似,除车载标准外,荷载分项安全系数(我国规范对车载取1.4,比国际著名的美国AASHTO规范的1.75约低25%)与材料强度分项安全系数均规定较低。
尽管我国设计规范所设定的安全贮备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国外同类工程的,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设计墨守陈规,在结构方案、材料选用、分析计算、结构构造上缺乏创新。
1.2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除了结构构件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外,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是结构出现某处的局部破坏不至于导致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的能力,或者说是结构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依靠结构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对付地震、爆炸等灾害荷载或因人为差错导致的灾难后果,可以减轻灾害损失。唐山地震造成的巨大伤亡与当地房屋结构缺乏整体牢固性有很大关系。2001年石家庄发生故意破坏的恶性爆炸事件,一栋住宅楼因土炸药爆炸造成的墙体局部破坏,竟导致整栋楼的连续倒塌,也是房屋设计牢固性不足的表现。
1.3结构的耐久安全性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过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不同见解
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与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历史条件有关。但是,能够对土建结构取用较低的安全水准并基本满足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需求,而且业已历经了较长时间的考验,这是国内土建科技人员经过巨大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储备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对不足。如果适当提高安全设置水准将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国内发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败和不善以及严重的人为错误所致。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国内近几年来已对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准组织过几次讨论,在如何调整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这次科技论坛上同样反映了这些不同的见解:
1)认为我国现行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是足够的,并已为长期实践所证明,而国外就没有这种经验。我国取得的这一成功经验决不能轻易丢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着英美的高标准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费,除个别需调整外,总体上不必变动。
2)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度设置水准尽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即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常”条件下,据此建成的上百亿平米的建筑物绝大多数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这些规范规定的水准仍然适用;但是理想的“三正常”很难做到,同时为了缩小与先进国际标准的差距以及鉴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质供应条件业已改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应适当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适度,因为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
3)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应该大体与国际水准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土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出现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后果将愈益严重,而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经费投入在整个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现在已愈来愈低,材料供应也十分充裕。过去的低安全水准只是适应了以往短缺型计划经济年代的需要,但决不是没有风险,如果规范的安全水准较高,曾经发生过的有些安全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规范的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为“三正常”的提法所掩盖。在建的工程要为将来的现代化社会服务,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标准。低的安全质量标准在参与将来的国际竞争中也难以被承认,即使结构设计的安全设置水准能够提高到与发达国家一样,由于我们的施工质量总体较差,结构的安全性依然会有差距。
3、结构设计规范的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
自1984年国家建委和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以来,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已从80年代末期起抛弃了传统的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从而统一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可靠度设计方法;其它的工程部门如公路、铁路、港口、水利的结构设计规范也正在或计划作这样的转变。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是参考国际上的相应标准ISO2394并经过国内科技人员努力后得以实施的。将可靠度设计方法用于结构设计规范,在国际学术界内通常被看成是一种发展趋势,但在工程内界则存在不同看法。尽管有了ISO2394,国外却鲜有重要或著名的结构设计规范已直接采用了可靠度设计方法,至今仍采用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或称荷载抗力系数法。在我国,对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设计方法以及企图将我国各个行业的各种结构设计规范都用可靠度方法统一起来的做法,虽然工程设计界颇有微词,但学术界持赞成和肯定者是主流,不过仍不时有人对可靠度方法用于设计规范的适用性提出质疑。这次科技论坛上则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对规范可靠度方法的意见分歧。
对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持肯定意见的专家认为这是重大的科技进步,可靠度方法对安全度的概率定义要比定值的安全系数更清晰、更科学、更合理,当然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本身尚有不少缺陷,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结构设计规范所面向的是类型多样的复杂群体,在安全度上需要考虑的不确定性与不确知性非常复杂,并不是“从统计数学观点出发的概率定义”所能科学描述或处理;规范可靠度方法在我国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它并没有给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带来明显实效,反而造成了安全概念上的某些混乱;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说,结构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标和虚假的失效概率表达后变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数那样从安全储备出发的度量方法更为直观和便于处理具体工程的安全问题;现行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们认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数方法更适用于规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一种参考,在综合判断安全系数的合理取值时予以考虑。
二、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结构的适用性,而且更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
1、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
大多数土建结构由混凝土建造。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困扰土建基础设施工程的世界性问题,并非我国所特有,但是至今尚未引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设计与施工部门的足够重视。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混凝土应是非常耐久的材料。直到7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才逐渐发现原先建成的基础设施工程在一些环境下出现过早损坏。美国许多城市的混凝土基础设施工程和港口工程建成后不到二、三十年甚至在更短的时期内就出现劣化;据1998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一份材料估计,他们需要有1.3万亿美元来处理美国国内基础设施工程存在的问题,仅修理与更换公路桥梁的混凝土桥面板一项就需800亿美无,而现在联邦政府每年为此的拨款只有50~60亿美元。另有资料指出,美国因除冰盐引起钢筋锈蚀需限载通行的公路桥梁已占这一环境下桥梁的1/4。发达国家为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投入了大量科研经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公路桥梁为对付除冰盐侵蚀及冻融损害,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50年代的2.5cm逐渐增加到4cm、6cm直到80年代后的7cm,而混凝土强度的最低等级也从50年代的C25增到后来的C40,桥面板混凝土从不要求外加引气剂、不设防水层到必须引气以及需要设置高级防水胶膜并引入环氧涂膜钢筋。而我国遭受盐冻侵蚀地区的公路桥梁在耐久性设计方面至今仍无明确要求,对混凝土保护层和强度的要求仅为2.5cm与C25,与上面提到的加拿大50年代水准一致。国内按这种标准设计的一座大桥,建成后仅8年,由于盐冻侵蚀,现已不得不部分拆除重建。
我国建设部于80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国内大多数工业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即需大修,处于严酷环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寿命仅15~20年。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环境相对较好,一般可维持50年以上,但室外的阳台、雨罩等露天构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仅有30~40年。桥梁、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耐久性问题更为严重,由于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过薄且密实性差,许多工程建成后几年就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海港码头一般使用十年左右就因混凝土顺筋开裂和剥落,需要大修。京津地区的城市立交桥由于冬天洒除冰盐及冰冻作用,使用十几年后就出现问题,有的不得不限载、大修或拆除。盐冻也对混凝土路面造成伤害,东北地区一条高等级公路只经过一个冬天就大面积剥蚀。我国铁路隧道用低强度的C15混凝土作衬砌材料,密实度和抗渗性差,不耐地下水与机车废气侵蚀,开裂与渗漏严重;对几个路局所辖的隧道进行抽样调查表明,漏水的占50.4%,其中1/3渗漏严重,并导致钢轨等配件锈蚀以及电力牵引地段漏电,影响正常运行,而1999年颁布的铁路隧道设计规范仍未能对隧道的耐久性问题采取适当的对策,如适当提高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和在混凝土中掺入化学纤维等。
耐久性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在于我们许多正在建设的工程仍未吸取国际和国内的大量惨痛教训,还沿着老路重蹈覆辙。一些北方城市新建成的立交桥和高速公路桥,仍没有在材料性能和结构构造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冻融和盐害的综合措施。甚至大型工程如2000年投入运行的珠海莲花跨海大桥,其主体结构在浪溅区仍采用不耐海水干湿交替侵蚀的C30混凝土与3~4cm厚的保护层厚度。
有专家估计,我国“大干”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还可延续20年,由于忽视耐久性,迎接我们的还会有“大修”20年的,这个可能不用很久就将到来,其耗费将倍增于当初这些工程施工建设时的投资。
使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问题进一步加剧的原因有:
1)由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习惯上以单一的强度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导致水泥工业对水泥强度的不适当追求,使水泥细度增加,早强的矿物成份比例提高,这些都不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国对水泥质量的检验在强度上只要求不低于规定的最低许可值,而国外则同时还要求不高于规定的最高值,如果强度超过了也被认为不合格,这种要求还有利于水泥产品质量的均匀性。
2)工程施工单位不适当地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政府行政领导对工程进度的不适当干预。混凝土的耐久性质量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施工养护期加以保证,早产有损生命健康的概念同样适用于混凝土。国内媒体上大加宣传的所谓几个月就修成一条大路、建成一座大桥、或盖成一幢高楼的工程以及抢工献礼工程,很可能就是今后注定要花掉更多资金进行大修的短命工程。提前完成合同规定施工期的在国外要被罚款,因为意味着工程质量有遭到损害的可能。
3)环境的不断恶化,如废气、酸雨,我国的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的30%。
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尽快编制桥梁、隧道、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耐久性设计的技术条例,修订补充现行规范中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种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在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必须有使用寿命的要求和论证。当前在建的众多工程在耐久性上之所以仍然沿着重蹈覆辙的道路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耐久性上没有可资遵循的新依据。更为严重的是现行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本身就对耐久性有害。为了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在混凝土中合理使用粉煤灰、矿渣等矿物掺合料是重要的技术手段,国外有的规范甚至规定在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入粉煤灰等掺合料,而我国的铁路混凝土桥隧施工规范仍在明文禁止使用。此外,工程技术界还存在长期形成的一些过时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造成阻力。例如,顾虑会影响混凝土强度而不愿使用引气剂,而引气本应作为改善混凝土耐久性和工作性的常规手段;又如,希望加大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应是提高混凝土抗裂和耐久性能的重要途径。
在修订规范的耐久性要求上,交通部于2001年颁布的港工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已为其它土建工程行业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我们一方面要参照国内外已有的资料和经验,尽快编写出相应的设计施工技术文件以应急需,另一方面则要安排系统的研究项目,加大耐久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国际上结构工程学科最为重要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而我国在这一方面相当落后。混凝土的耐久性研究离不开原材料和环境等特定条件,需要考虑本国的特点,是不能完全依赖国外研究成果的。
重视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产混凝土所需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均需大量消耗国土资源并破坏植被与河床,水泥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占人类活动排放总量的1/5~1/6,而我国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已居世界第二。我国现在每年生产5亿多吨水泥,与之相伴的是年耗20多亿方的砂石,长此以往实难以为继。延长结构使用寿命意味着节约材料,而耐久的混凝土一般又应是水泥用量较低和矿物掺合料(工业废料)用量较高的混凝土,所以耐久的混凝土正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国际上对桥梁、隧道等土木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多为100年,有的如英国为120年。考虑到耐久性不足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国际上近年来有要求将这些工程的最低工作寿命进一步延长的趋势,如提出城市环境中的桥梁至少应有150年。
2.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正常检测与维护
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有些工程倒塌事故,例如最近四川宜宾的南门大桥发生桥面坍落事故,就是因为桥面结构与主拱之间的吊杆在连接处发生锈蚀,如果有定期的检测要求,这样的事故很有可能避免。有些国家对于结构的损坏可能导致公众安全的建筑物与桥、隧等公共工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外墙面砖等建筑部件,因其坠落后容易伤及公众,也有强制定期检测的要求。我国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设置水准又相对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较多隐患,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作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现在国内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诊治,也有大量已建的违章工程需要评估,更有许多工程发生病害需要诊断和加固,各地已涌现了不少从事土建工程诊断、治理与加固的队伍,并有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的趋势。出现问题和病害以后再来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更加强调预防。对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检测和评估,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有从业人员的注册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在管理体制上予以规范。
从国家对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需要有工程整个使用期限即全寿命费用支出的论证。只注意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投资支出,很少考虑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维护与修理的长期费用,不但可能损害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经济上算总账会很不合算。在发达国家,由于新建工程少,用于维修的费用往往更为主要,英国1978年的土建维修费上升到1965年的3.7倍,1980年的维修费占当年土建费用总支出的2/3。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大兴土木,可是过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经或过早老化。国内40%公路桥梁的桥龄已大于25年,加上进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载严重,以往的设计标准又低,路、桥的维修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养护维修费用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安全隐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费用。在土建工程的投资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已建工程维修的费用。
为加速路桥等公共工程建设,国家现在鼓励投资公司出资并给以一定期限如30年的经营收入作为补偿。如果对重要土建工程有必须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估的法规,就能保证这些工程在一定期限后归还国家管理和经营时的良好功能,对于设计工作寿命为100年的桥梁,至少还可正常使用70年,而不至于30年到期后国家接收的已是一个破旧的工程。
三、技术规范的作用与管理
这次科技论坛对于土建结构工程技术规范的定位、作用与管理也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往往视技术规范为法,将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条文来对待。技术规范或规程,与各种技术条例、技术要求、工法、指南等技术文件一样都是技术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当工程各方(业主、设计、施工企业)认同作为设计与施工的依据并在契约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将技术问题法制化并强制执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然,政府部门从国家和公众的整体利益出发,需要在安全、环保等重大原则上对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但法规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具体技术途径和方法,后者是技术标准的任务。政府也可以原则认可或批准某些重要的技术规范或其中某些内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着强烈的个性,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具体特点去解决设计与施工问题。所以规范作为技术标准宜强调其指导性而不是强制性。如果规范条文看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条文,就有可能束缚设计施工人员的主动创造性并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土建工程在结构设计上与国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与技术上的创新,这与以往过分强调规范的法律地位从而形成所谓“结构设计就是规范加计算”的倾向不无关联。我国的技术规范在编写风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倾向,极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规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或允许并鼓励使用者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另辟蹊径。如果在设计施工中要取代规范中已经落后过时甚至有害的技术规定,则无异于违法行为。相反,只要墨守规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在客观上降低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与职责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参与今后的国际竞争。为了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并杜绝钻规范条文的空子进行偷工减料,应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共识并作出规定,即遵守了规范条文并不意味着就可免除法律责任。国外有些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
企图不断加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来解决屡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将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部分条文抽出来,明确列为强制性条文,同时规定各个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须通过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任的其他企事业设计单位的审查,而审查的主要内容就在于对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其任务已类似于执法;这种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国土建工程事故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别是管理环节上的腐败;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员素质低,又难以短期解决;过分强调规范的地位与作用,未能建立与规范配套的完整标准体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为详尽具体的技术文件,可以用来指导和规范设计与施工的各个具体环节,也有一定的关系。从设计角度看,出现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没有按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而是方案性的错误或忽略主要的设计条件;也有一些工程则因过去的设计标准过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应有的例行检测而导致失效。其实,要做到设计规范强制条文的要求最为容易,为此请专业人士审查似无必要。重要的工程设计应规定请专业单位全面审核,其要点也应在结构方案、构造方法与计算分析的原则上。从结构设计的国家规范中抽出的强制性条文不免支离破碎,个别条文的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某些地区和某些工程的具体特点,反而造成麻烦。
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技术力量悬殊,环境条件各异,客观上要求规范能给设计人员更多灵活性,少一些强制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在规范的指导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去解决问题。总之,在规范标准上,要摆脱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过分强求统一、较少考虑个性和缺乏实事求是灵活性的倾向。要提倡和鼓励各省市编制地方性规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标准上,可有不同的设置水准。比如上海、北京、广州这些大城市应该高些,在抗震防灾要求上,更应区别对待。全国性的规范订得愈详细,其适用性可能变得愈差,造成的混乱也可能愈多;特别象岩土工程那样的规范更是如此。
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越多,也意味着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技术问题上需要承担的责任越重,而这些本来不该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设置水准上,政府需要干预的也应是保证公众安全的最低要求。对于土建结构的抗震设计,政府有关部门至今仍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抗震的设防标准(建抗586号文件)。事实上,如将商品房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约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价相当有限,在众多城市中可能仅及居民用于室内装修费用的几分之一。政府的这一规定无异于限制居民只能购置抗震安全质量标准最低的房屋,如果发生地震造成损害,有关部门如何解释?
规范等技术标准的管理体制亟待改善。建国以来,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管并指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每本规范编写和修订工作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有些在经费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证,平时基本上没有专门人员去搜集了解规范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修改补充规范条文;面对新的结构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艺,规范的过时条文不但成为推广新技术的阻力,而且有被误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发达国家有关土建结构工程的规范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技术标准多由行业协会或专业学会编制及管理,规范的翻新周期短,不象我们要长达10年以上。我国的学会与协会重复设置,分工不明,并且至今还依附于某一政府部门,基本上只起到政府职能部门非官方代言人的作用,距离独立和富有活力的健全机构还差的很远,如何发挥这些机构在技术标准编写和管理中的作用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建议随着改革的深入,整顿合并有关的学会、协会,加强其职能,并逐渐成为技术标准编制管理的主体。
四、准备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考虑的建议
为了改善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这次论坛中提出了以下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考虑,:
1、桥梁、隧道、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已是当前亟待采取措施应对的重大问题。否则,一些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将得不到有效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会蒙受巨大损失,并将给生产和公众生活带来长期困扰。
建议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主管土建工程设计标准的部门,能对工程的耐久性要求作重点审查,明确土建工程的设计应有最低使用寿命的要求,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正常使用寿命和耐久性设计的独立章节与论证;
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混凝土工程耐久性的基础理论研究给予重点支持;
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在近期内编订有关法规标准给以立项资助;
建议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建筑学部在其咨询研究项目中,联络国内有关专家,促进土建结构耐久性设计指导性技术条例的编制。
2、土建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应有定期的检测和正常的维护修理加以保证。对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国尚无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的法规。在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上有重新建、轻维修的倾向,不利于工程寿命和投资效益。
建议对桥、隧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内实施强制性的定期安全检测。为此,需要制定法规,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估,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监管体制。凡属已建工程的安全诊断也可一并归入这一行业。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桥、隧、道路等土建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上,根据需要,加大工程维修费的比例。
3、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发挥学会、协会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和管理中的作用;逐步淡化技术规范条文的强制性质;鼓励编制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企业标准,适应不同地区在环境地质和经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并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土建结构工程范文2
[关键词]土建工程;结构工程;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U3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5-0082-01
引言
土建工程在我国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时代的进步它也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创新。土建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但是,在土建结构的安全性问题上还存在很大的管理问题,如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人员的思想意识上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根本,安全管理实施不到位,就会对施工人员存在生命安全的威胁,为工程本身留下安全隐患。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土建结构工程设计规范的安全准则,进而对我国土建结构工程安全准则的评价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提高我国土建结构工程安全性的具体建议,以供相关单位参考、借鉴。
一、土建结构工程设计规范安全准则
1、整体结构工程具备牢固性
整体结构牢固性,亦为结构的整体牢固性,它是指结构工程的整体不会因局部破坏而产生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依靠结构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对付地震、爆炸等灾害荷载或因人为差错导致的灾难后果,可以减轻灾害损失。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
2、构件应具备的承载能力安全准则
首先,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其次,制定规定的材料强度分项系数和荷载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数体现了结构构件在给定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数设计方法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我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活荷载与恒载的分项系数分别为1.4和1.2,这样根据我国规范设计办公楼时,所依据的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值大约只有英美的0.52和0.85倍,而设计时据以确定构件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却要比英美规范高出的0.1和0.15倍,二者都使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下降。日本与德国的设计规范在某些方面比英美还要保守些。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设计多根据发达国家的规范,就如我国解放前和建国初期的结构设计方法参照美国规范一样。至于中国的香港和台湾,至今仍分别以英国和参考美国规范为依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建筑物的活荷载标准值上,与国外的差别并没有象办公楼、公寓、宿舍中这样大。
3、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安全性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对环境因素作用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过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二、对我国调整结构安全准则的评价
1、尽管我国规范的结构工程的安全度准则不完善,但我国大多数建成的上百亿平米的建筑物,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全面遵守标准规范有关规定的条件下,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这些工程结构安全准则仍然适用;但是理想的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很难做到,同时为了缩小与先进国际标准的差距以及鉴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质供应条件业已改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应适当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适度,因为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
2、我国现行的工程结构安全准则是足够的,并已为长期实践所证明。我国取得的这一成功经验决不能轻易丢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着英美的高标准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费,除个别需调整外,总体上不必变动。
3、我国应对工程结构安全准则进行不断的完善,使其准则大体与国际水准相近,走国际化路线。
三、提高我国土建结构工程安全性的建议
1、参考科学安全准则,应用合理的技术规范
在土建结构的规范标准下,要提倡各个省市对于规范进行地方性的编制,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标准上可以有不同的设置水准。假使全国性的规范制定的越是详细订就会使得一些地方性的适用性变得越差,不仅会造成规范的使用混乱,还可能造成建筑规范的使用本末倒置,起到相反的作用。在技术的标准中,我们的强制性越强就会导致相关部门承担的责任越大,对于具体的技术承担的责任越重,这样对于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不公平的。我们要求的规范中的要求应该是最低的要求,在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上,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也应该保证尽量的做到最低的要求,但是要保证公众的安全。政府部门还要发挥在技术标准上编制和修订中的作用,逐步的淡化技术规范的强制性,对于地方性的编制规范,要适当的采用不同的要求,从而去适应不同的地区在地质、经济和技术上的差异,鼓励工作人员去勇于去进行技术上的创新。
2、对土建结构工程的新技进行推广
裂缝、盐冻、渗漏和侵蚀,这些都是土建结构的危害,在这其中最影响安全性和使用性的就是裂缝,为此,可以应用探测的方式去确定裂缝的病害,在传统的探测方法中,我们可以使用的是超声波法和声波等,在土建结构的强度检测上,我们主要应用的方法是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以及射线法等,我们可以利用这种检测来反映土建结构的表层强度等级。在一些安全检测中,我们可以用取芯法来对其他的强度测试方法进行校正,在土建结构的内部,对缺陷检测主要是采用超声波法和射线法,应用超声波法进行检测时要求两个被测物有两个相对临界面,而且对于他们的穿透深度也是有限制的,于此同时,还会受到结构物材料中的钢筋和含水量的影响;应用射线法时,它的现场测试难度也是非常大的,并且对测试者也有辐射。
3、不断更新和改造安全监测设施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都是以效应量的变化趋势去作为评估结构安全性的依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样的观测设施还是比较缺乏的,有些地方甚至是没有监测设施的,这就会导致在安全检测和评估分析时,我们只能靠一些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和专家去进行现场的检查,然后才对照规范去开展复核和计算,最后根据类似的工程去开展安全性的评价。从安全性的评价复杂性可以看出,我们可以采用观测资料和现场检测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去进行评估,争取全面的、正确的去评价一个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参考文献
[1] 孟洁.李中华.有关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分析[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03-23.
土建结构工程范文3
关键词:土建结构;土木工程;安全性
前言:土建结构的安全性就是指防止破坏倒塌的一种能力,它也是结构工程非常重要的质量标准,而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也是主要由于施工的水平和结构的设计,并且与结构的正确维护、检测有关,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合理设置及运用有相当的关联性。
一、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
1.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现已确定在新的规范里将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则为240和250公斤;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数体现了结构构件在给定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数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公路桥涵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安全系数,体现了安全储备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
2.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不但结构构件要有很好的承载能力,而且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的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是指结构出现局部损坏,但不至于导致大范围倒塌的能力,换一种说法讲是结构能适应与其不相称的破坏。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是依靠结构优良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预防地震、爆炸、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差错导致的巨大灾难,尽量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例如汶川地震造成的巨大伤亡与当地房屋结构缺乏整体牢固性有很大关系。又如,前段日子的上海的楼趴趴,这也是典型的房屋设计牢固性缺失。
3.结构的整体安全性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的规范主要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上了,只考虑工程的耐久性,而对环境耐久性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的考虑有着严重的不足。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的危害很严重,其严重程度早已超过了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造成的危害,这是应该被重视的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制定规范规定于安全性相关的要求,例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等,但是都显著低于国外的相关规范,相当于加拿大50年代的水平。它损害了结构的承载力的安全性,从某种程度上提高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也是对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的使用寿命很有宜的。
二、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见解
在我国的结构设计规范中,关于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是比较弱势的,这和我国的长期处于经济短缺以及计划体制不完善的情况有一定的关系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较低的土建结构的安全水准是完全可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求,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也接受了一些考验,这些情况下的结构承载力可以承受外界的压力和我国土建科技人员的巨大努力是分不开的;因安全储备比较低,所以对于外界破坏力的抵御能力是有限的,出现质量问题的现象也是正常的。如果能适当的提高安全设置水准,那么就会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以及提高工程的抗御灾害的能力。在我国,发生过许多的工程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在管理上出现腐败,用假冒伪劣产品,材料不合格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太差造成的。现在提出的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最主要的是基于客观的形势变化。由于我们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为了以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求能满足今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发展需要,成为标志性的建筑。
三、提高土建结构工程安全性的措施
土建结构工程范文4
关键词:土建工程,结构设计,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论文参考。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牐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 牐牰越峁构こ痰纳杓评此担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我国建筑物土建结构的设计规范在这些方面的安全设置水准,总体上要比国外同类规范低得多。
牐 1.1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
牐犛虢峁构辜安全水准关系最大的二个因素是:1)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荷载标准值),比如同样是办公楼,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现已确定在新的规范里将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则为240和250公斤;2) 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在可靠度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
牐牐牼芪夜设计规范所设定的安全贮备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国外同类工程的,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设计墨守陈规,在结构方案、材料选用、分析计算、结构构造上缺乏创新。
牐 1.2 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牐牫了结构构件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外,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是结构出现某处的局部破坏不至于导致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的能力,或者说是结构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依靠结构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对付地震、爆炸等灾害荷载或因人为差错导致的灾难后果,可以减轻灾害损失。
牐 1.3 结构的耐久安全性
牐犖夜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过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牐 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不同见解
牐牐犖夜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与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历史条件有关。但是,能够对土建结构取用较低的安全水准并基本满足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需求,而且业已历经了较长时间的考验,这是国内土建科技人员经过巨大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储备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对不足。论文参考。如果适当提高安全设置水准将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国内发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败和不善以及严重的人为错误所致。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科技论文。
牐牐1)认为我国现行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是足够的,并已为长期实践所证明,而国外就没有这种经验。我国取得的这一成功经验决不能轻易丢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着英美的高标准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费,除个别需调整外,总体上不必变动。
牐2)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度设置水准尽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即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常”条件下,据此建成的上百亿平米的建筑物绝大多数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这些规范规定的水准仍然适用;但是理想的“三正常”很难做到,同时为了缩小与先进国际标准的差距以及鉴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质供应条件业已改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应适当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适度,因为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
牐3)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应该大体与国际水准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科技论文。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土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出现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后果将愈益严重,而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经费投入在整个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现在已愈来愈低,材料供应也十分充裕。过去的低安全水准只是适应了以往短缺型计划经济年代的需要,但决不是没有风险,如果规范的安全水准较高,曾经发生过的有些安全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规范的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为“三正常”的提法所掩盖。论文参考。在建的工程要为将来的现代化社会服务,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标准。科技论文。低的安全质量标准在参与将来的国际竞争中也难以被承认,即使结构设计的安全设置水准能够提高到与发达国家一样,由于我们的施工质量总体较差,结构的安全性依然会有差距。
牐 3、结构设计规范的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
土建结构工程范文5
关键词:土建工程; 框架结构; 施工;
前言
框架结构施工质量的控制点非常多,如原料质量的甄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各项原料配比,搅拌程度,以及后期浇筑和维护。在实际施工总,应积极提高施工人员的工程理解水平和各项素质,如管理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尽管建筑工作总体上知识含量不高,但是如果从质量意识角度入手,从关注细节入手,对于提高框架结构施工质量应大有裨益。
一、框架结构常见问题分析
1、梁柱问题 在土建工程中,梁柱的施工异常重要,而且非常复杂,因为节点够着相对而言并不单一,钢筋的分布也十分密集,在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往往施工难度非常之大。尤其在施工中间柱时,往往由于钢筋交错程度高,钢筋非常不便于绑扎,很多工程中,通常利用整体沉梁,导致节点下面的钢筋绑扎不到位,有的甚至在梁的节点处没有放置箍筋或少量放置箍筋,这样对整个工程都会形成严重的安全以及质量问题。有的土建工程框架结构中的梁柱节点施工中,施工人员非常了解节点内部箍筋绑扎十分困难,便采取相关非规范手段进行箍筋的拼合,比如利用两个开口箍筋进行组合,甚至在所有节点区域均采用开口箍筋,这样的措施,完全不符合规范上的技术要求。因为,箍筋的密实性以及其末端弯钩的技术要求,是有效约束混凝土的必要条件。在实际施工当中,运用分层套箍法,是比较好的方法,但是其需要将节点区域的模板进行拆除,才能保证箍筋的牢固度,这样施工起来,极其不方便,施工难度相当大。而有些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普遍采用原位绑扎法,所谓原位绑扎法,即通过梁底模的安装完毕后,在其上面进行钢筋的绑扎,然后安装侧模板,通常这样施工会造成相关的质量缺陷。首先,容易造成坍塌事故,因为在安装底模之后,没安装侧模,这样会导致板的模板安装不完全,致使整个模板支撑系统极其不稳固,通常情况下,坍塌就因此发生。其次梁柱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钢筋常常堆放在施工楼层附近,而且需要二次运输,所以在这样情况下,堆放以及运输钢筋时,很不安全。最后,模板以及钢筋的绑扎相互间交叉作业,对于工序施工有序的管理极不方便,经常出现窝工,导致施工效率低下。
2、模板施工问题 模板工程是保证混凝土结构构件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达到设计要求的抗震设防能力。所以,模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能力。构件轴线位移原因:①翻样不认真或技术交底不清,模板拼装时组合件未能按规定到位。②轴线测放产生误差。③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无限位措施或限位不牢,发生偏位后又未及时纠正,造成累积误差。④支模时,未拉水平、竖向通线,且无竖向垂直度控制措施。⑤模板刚度差,未设水平拉杆或水平拉杆间距过大。⑥混凝土浇筑时未均匀对称下料,或一次浇筑高度过高造成侧压力过大挤偏模板。⑦对拉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造成轴线偏位。
二、框架结构施工优化策略
1、梁柱节点施工质量控制。由于梁柱节点钢筋分布密集,箍筋绑扎困难,便存在节点不放箍筋或少放箍筋的现象,给工程留下隐患,这种现象在先立模后绑轧钢筋在整体下沉的施工方法别容易出现。出现后有时也采取补救措施,通常是采用从对面两侧加开口箍筋的做法,且开口箍筋数量不足也不易绑扎到位,且不符合必须封闭箍筋的要求。施工人员意识到先立模后整体沉梁的施工方法不易绑扎节点区的箍筋,便采用先支梁底模后绑扎梁钢筋在支立梁侧模及平板模的方法,这样做虽然可以保证节点核心区箍筋的布放,但存在弊端:一是先立梁底模再绑扎钢筋时,施工操作人员安全度差,钢筋摆放不易,操作不便:一是交叉作业多,木工立好梁底模就要等梁钢筋绑扎完后再立梁侧模及平板模,给施工组织安排带来困难,常出现离工现象,工效较低:二是先立梁底模,各个梁模是单独的,没有联系(拉结),造成模板结构本身的安全性较差,产生安全隐患。梁靠近支座处剪力最大,而箍筋就是为了抵抗剪力而配置的。从抗震设防考虑,如果箍筋离开支座太远或密箍区长度不足,都会造成支座处受力薄弱,甚至造成剪切破坏。距支座的第一个箍筋根据构造要求离开支座应不大于 50mm。众所周知,梁的箍筋返工最麻烦,所以必须在梁骨架落入梁模之前,对照设计图纸,全面复查各处有无错漏,复查结果完全正确之后才可将梁骨架落入模里,对于确实已落人梁模而梁箍筋又需加密的,必须返工加密。
2、模板施工。模板轴线测放后,组织专人进行技术复核验收,确认无误后才能支模。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必须设可靠的限位措施,如采用现浇楼板混凝土上预埋短钢筋固定钢支撑,以保证底部位置准确。支模时要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垂直度控制线,以保证模板水平,竖向位置准确。根据混凝土结构特点,对模板进行专门设计,以保证模板及其支架具有足够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 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⑴底板反粱及墙体浇筑。在地下室的施工过程中,其墙体在第一次浇筑底板时,必须留置施工缝,施工缝的具体外置必须保证在反梁 30cm 以上的位置,首先将减石子砂浆(与混凝土配比相应)添置于施工缝内,然后再进行浇筑,分层振捣。高层建筑地下室相关墙体进行浇筑时,必须严格控制浇筑厚度,一般而言,浇筑厚度为振捣棒的长度值而定,有的采用 50 棒,有的采用 30 棒,一般取振捣棒有效长度的 1.25 倍为宜在振捣过程中,必须保证振捣棒振捣密实,而且在振捣过程中不得接触预埋件和钢筋。对于钢筋比较密集的节点部位,必须更换小直径的振捣棒,并加密振捣。
⑵墙、柱混凝土的浇筑。在墙板的浇筑过程中,必须采取分层浇筑方案,并分散性布置下料点,保证浇筑过程既连续又循环。控制堆料的高度,一般在 1m 以下为宜。保证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在2m 以下,如果超过 2m ,则必须用串筒或其他设备来保证洞口两侧的混凝土高度一致,在下灰过程中,保证下灰的统一性,并采取同时振捣,防止洞口的形变产生,对于大洞下部模板(通常是 1:1)应采取补充振捣措施,便于避免漏振。柱以及墙体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必须首先清除底部的软弱层,将于混凝土配比相当的水泥砂浆进行填充,填充厚度为 50cm- 100cm,这样可避免底部出现混凝土烂根。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必须连续,在进行分层浇筑时,每层混凝土浇筑时间间隔必须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内,并且每一层都需要振捣,直到无气泡产生。
⑶梁板混凝土。采取同时浇筑的方式,在浇筑过程中,必须从一端下灰,并且配置振捣器进行振捣,充分保障混凝土的推进方向是由梁底起,梁前止,计算梁高来采取相应的分层浇筑,浇筑进行到板底后,采取联合板浇筑措施。梁板混凝土必须进行流水段的划分,按流水段来进行梁板的建筑。对于梁而言,可采用插入式振捣器进行振捣,振捣方式为快插慢拔,保障这道均匀,对于板来说,以平板式振捣器进行振捣为宜,充分保证表面平整度,可利用木抹子进行抹平,抹平时注意顺序,应为从前到后的顺序。
土建结构工程范文6
【关键词】工程建设;土建结构;安全性;耐久性
长期以来,在国内多数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长期使用中,受设计水平、自然灾害、应力荷载、气候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的土建结构部分通常出现各种质量缺陷、病害,以至于土建结构的耐久性、安全性大幅降低,而此种影响也带有一定的隐蔽性、长期性,倘若没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及时加以治理,不仅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将危害到一线作业人员与项目业主的人身安全。以下,本文针对有关土建结构工程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标准、规定进行分析,同时提出有效提高土建结构质量的具体方法、措施。
1 有关土建结构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
1.1 土建结构的承载能力:
目前,对于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根据整个项目性质的不同,我国有关标准、规范中均列出了明确的要求,但相较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在具体系数、标准值等诸多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与使用中,土建结构所承受的实际荷载、设计中分项系数的大小,对于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有着直接影响。由此可见,若要保证土建结构的质量安全、长期耐用,不仅需要严格依据有关标准、规范中的计算方法、标准数值、分项系数来确定土建结构的荷载,同时还应在项目设计中留有一定的承载力空间,以承受不可预测荷载的作用,提高结构的安全系数。
1.2 土建结构质量的耐久性、安全性:
针对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我国有关标准、规范中虽然列有明确的要求,但其具体内容多半侧重于对结构强度、荷载、分项系数等力学数值的统一要求,而对于空气湿度、环境温度、酸雨、冻融等外部自然因素影响下的耐久性缺乏考虑,以至于在实际建设、施工土建结构的过程中,混凝土内部的钢筋出现腐蚀、生锈,从而大幅降低结构整体的耐久性,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加剧恶化,最终引起结构安全事故。因此,对于此种现象必须引起重视,以混凝土结构为例,虽然我国有关土建结构施工、设计的规范中已明确要求其最小保护层的厚度、混凝土材料的强度等级,但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工程标准仍显不足。
1.3 土建结构的整体性:
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不仅需要保证其具备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为抵御由地震、台风、爆炸等外部破坏所施加的应力、冲击力,土建结构内的各组构件应有着良好的牢固性、整体性,具体是指当部分土建结构遭到冲击、破坏时,保证余下部分的结构构件不会发生大范围损坏。对此,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各组构件的质量、强度,保证构件连接、结构整体的延展性、冗余度,以抵御、减缓结构外部所承受的灾害影响。
1.4 工程设计中的安全水准:
长期以来,受我国经济体制、历史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针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多数选用了安全水准较低的力学数值、物理系数等。在一定的时间内,国内多数土建结构工程的施工、使用过程中,在没有发生突况、自然灾害的条件下,结构整体的耐久性、安全性基本满足了设计标准、使用要求。然而,由于我国土建结构设计所采用的安全水准较低、缺少一定的储备空间,继而造成土建结构抵御外部灾害、意外作用的能力较差。对此,倘若结合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内的施工水平、技术能力,适当调高安全水准,能够有效提高土建结构的耐久性、安全性,从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频率、破坏程度。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有关安全水准的调整,应综合考虑土建结构存有质量病害、缺陷时的风险状况、社会效益、影响程度等多种因素,结合工程所属项目的性质、要求、特点,针对结构设计做出合理规划,在保证设计方案、图纸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安全储备,适当调高荷载标准值、承载力安全系数等。
2 有效提高土建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具体方法
2.1 加强技术性检测力度:
长期以来,国内许多土建结构工程在施工建设、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均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裂缝、剥蚀、渗漏等质量病害。其中,裂缝的出现对于土建结构的耐久性、安全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此,为及时发现、识别、处理结构缺陷,项目施工完毕后通常需要进行安全检测,利用声波跨孔技术、超声波技术等传统方法加以确定,同时还可利用射线法、回弹法、超生回弹综合法等技术手段检测土建结构的施工强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传统检测手段主要作用于土建结构的表层,难以确定结构内部的质量、强度。因此,在实际进行土建结构的施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工程的性质与设计标准,有针对性的选择检测方法、加大检测力度,同时还需结合取芯技术来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为后续的病害治理、项目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保证定期的维护、更新、改造:
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不仅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测力度,同时在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设计、管理人员对土建结构的质量、强度、承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分析、评估,以确定其使用状态。在此基础上,对于存有变形、裂缝、位移的土建结构,应定期进行养护、维修,而倘若质量病害的规模、程度较大,则需要利用各种加固、填缝技术加以治理或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后续使用的安全、可靠。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对于既有构筑物的监测手段、设施较为单一,为保证安全监测资料的准确性、全面性,有必要加大相关设施的更新、改造力度。
2.3 不断改进、完善有关技术规范:
目前,由于我国有关土建结构设计的标准、规范水准较低,缺少一定的安全储备,国内各地方省市政府应加大宣传、支持力度,鼓励相关部门、企业自行制定、改进、完善相关的技术性标准内容,根据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场地环境,以多个等级的形式,针对土建结构的力学数值标准、安全系数等内容加以分解、细化,以保证各类项目施工的规范性、统一性,而对于国家性、地方性技术规范,应结合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技术水平、经济条件、环境特点等多方面因素,适当调整、提高最低安全水准,从而为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工作打下基础、提供依据,从根本上保证了项目的安全性、耐久性。
2.4 加强重视外部环境影响:
多年来,国内许多混凝土结构工程在长期的使用中,受空气湿度、气候温度等外部因素影响,钢筋材料均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腐蚀、生锈现象,以至于安全事故的时有发生。对此,在设置土建结构的安全水准时,应综合考虑结构外部的自然、人为因素与突况,进一步强化土建结构自身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以提高安全水准、预留安全储备、完善项目设计等方法,提高土建结构的耐久性、安全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不仅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有关标准与规范,同时还需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加大管理、检测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土建结构质量,并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定期组织进行维护、改造,以避免质量缺陷、隐患的产生与恶化。
参考文献
[1] 姜彦, 王丽娜. 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技术规范分析[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