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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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文1

【关键词】 事业单位 财务制度 财务规则

一、引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规范性,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事业单位持久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2年2月7日第68号部令,对旧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7年起实施)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旧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不再完全适应现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近些年来,我国财政部门加大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与科学化,强化了监督职能,这也给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所以,我国财政部门适时性地对旧有规则进行了修订,从而能够加强财务工作的可行性与规范性,强化预算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稳定生产与健康发展。

二、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1989年前,我国都没有形成一套事业单位的财务体系,那时事业单位所依据的财务标准与制度,都是与行政单位的财务体制相融合的,或是以行政单位的有关标准作为依据来执行的。直到1989年1月,财政部才首次颁发了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若干规定,随后又相继颁布了诸多辅助的财务管理制度,例如全额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自收自支单位财管制度,由此,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则与制度得到了初步构建。

1996年10月5日,财政部颁发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于转年的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则一经颁布就逐步实施到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践工作中来,它健全了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建设,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程序性与规范性,不断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朝着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努力迈进,同时也保障了事业单位的持久发展。但伴随时展与社会进步,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的财务工作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改变,旧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事业单位的发展与要求。所以,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质量,强化财务运行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及时、适时地对旧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修订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也是我国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工作时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三、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优点与特点

1、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财政体制的改革成果相辅相成

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各项财政改革相继展开,包含有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这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带来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它影响着单位预算、收支、资产、财务核算手段与方法等诸多环节的工作。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的各项财政改革逐渐趋于稳定,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各项改革的成果进行了最为全面与深刻的体现,它创新了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内容,充实了财务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促进着事业单位自身的稳定、健康发展。

2、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强化了财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以及精细性

现如今,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也被逐渐应用到了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方面,这既给财务工作带来了一定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它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可靠性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由于财务信息是单位进行政策制定与预算管控最为主要的依据,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对其的重视程度。而新的财务规则中遵循的是大收大支综合预算管理理念,这有效完善了预算测算依据,强化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与控制,很好地反映出了决算与预算的完整性。同时新规则也加强了财务制度方面的建设,保障了财务工作规范性,实现了资产的有效合理配置,提升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强化了财务控制与监督。

3、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为制定会计制度提供支持

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正在逐步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而新修订的财务规则给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分别提供出不同的制度供以选择,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事业单位进一步的会计制度制定提供了支持。

四、相对旧有规则,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产生的主要变化

比较而言,新旧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则在文字以及内容等方面存在着近五十余条规定的变化,同时还增添了二十条左右的内容,概况地讲,新规则首先弥补与健全了原规则使用过程中的部分缺陷,其次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财务改革与财务管理的成果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连结起来,最后重点强调了财务控制、绩效考核以及资产监督等方面的职能。具体而言,主要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职能

在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当中,一共增添了一章四条“财务监督”的内容,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内容、监督制度以及监督机制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其中第59条对财务监督具体方式进行了明确,即事业单位应该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的方式展开工作;第60条明确了信息公开、建立监督依据等方面内容,即事业单位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经济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合规性与合法性。

2、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的开支标准与开支范围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文2

摘 要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从分析新规则的特点和要求入手,指出当前财务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规则背景下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 新规则 事业单位 财务制度

一、引言

事业单位一直以来担负着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往事业单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其职能的发挥,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新的改革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管理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就成为了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内容。就其财务制度而言,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主要依据1997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但旧的规则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因此2012年4月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正式开始实施。如何在新的规则框架内构建满足事业单位需要的财务制度就成为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新规则下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面临的新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旧规则的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财务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方面已经与实际相脱节,凸显新规则实施的迫切性。与传统的财务规则相比,新的规则更能适应当前事业单位的工作实际,提高工作效益,同时也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突出了财务监督的重要作用

随着事业单位面临形势日趋复杂化和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提高单位财务监督工作地位已经成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一是监督过程的全覆盖。突出了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的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结合等等,体现了新规则下对财务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二是监督制度的全要素。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密切协同,突出了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进而使财务监督更加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三是监督地位的独立性。实现监督的最大效能,就是要遵循监督工作独立性原则,确保能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降低其他方面因素的影响。

(二)突出了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建立

新规则对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要求。一是对预算管理制度,突出了其严肃性,如在第十条中就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务制度的规范性;二是充实了绩效管理的内容。新规则充分借鉴了企业绩效管理的有效做法,引入了绩效管理的内容,从而更加直观科学地衡量单位财务管理质量;三是引入风险控制机制。要求单位管理者必须树立风险意识,能够及时发现、处理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降低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三)突出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事业单位大多在一线、在基层,是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共资源科学、合理、高效的使用,降低浪费。新规则在这一方面也给予了重点强调,如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就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而在流动资产方面,则要求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三、当前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陈旧难以适应新规则的要求

新的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提出了新标准,要求转变以往粗放式、开放式的财务管理思想,树立成本控制、绩效管理等新观念。但从现实的情况看,许多事业单位人员的思维方式依然受到传统观念的惯性影响,还难以适应新规则的要求。一是成本观念还未树立。对精细化节约化管理模式的认识不到位,在财务制度建设中还有着大、粗、疏的问题,没有树立成本意识、风险意识,影响了工作整体效益;二是对财务监督重视不够。特别是单位管理层对财务监督的作用还不重视,依然沿袭传统的观念,使财务监督沦为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预算管理难以在单位有效执行

预算管理是新时期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但不少事业单位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相关制度的执行还不到位。一是单位管理层没有树立预算管理的观念,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不强,对财务风险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预算编制不严格,规范性、实用性、准确性不高,往往是照搬往年的方案;三是预算执行不严格,开支的随意性大,特别是对于日常资金的使用相当随便;四是预算考核走过场。对部门能否按照预算方案执行给予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设定严格的奖惩标准,导致了恶性循环。

(三)资产管理依然是财务管理的难点

资产管理一直以来就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由于其流动性强、自然消耗难以评估,因此,常常出现管理混乱等问题。一些事业单位虽然也执行了资产登记管理等制度,但从实际来看收效甚微。而在一些投资方面,由于缺少相关的制度约束,投资审批流程不科学,投资评估监管不严格,使得财务风险不断加大。

(四)财务监督职能的发挥还有待提高

许多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形同虚设,形式主义严重。一方面,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往往既是财务人员也担负着监管职能,不相容职务没有有效分离,难以实现监管;而内部审计人员由于独立性意识不强,评判难以做到公正、公平;另一方面,外部监督不到位。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外部监督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而政府的有关部门受到人力、精力的制约,对资金管理不能做到全面实时,影响了监管的质量。

四、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的认识

在提高事业单位观念认识方面要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端正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的思想。单位领导要站在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高度,正确认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的积极作用,克服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思想;所属部门和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密切与财务部门的配合,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效益;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在财务人员的选拔、使用、培训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尊重财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影响其履行职责,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树立科学的财务制度观念,认真学习新规则的具体内容,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变传统的不适应现实环境的做法,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

(二)加大事业单位预算制度执行力度

加大对预算制度执行的力度是新规则条件下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的重点。一是要健全预算编制制度。事业单位要特别注重对预算编制的认识,采取科学的编制方法,尤其要注意对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把握,确保预算方案的准确可行,为单位资金使用提供可靠依据;二是严肃预算执行计划。在预算执行阶段,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防止随意改变预算计划的做法,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财政定额补助资金的使用方面要坚持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挪用、挤占等问题;三是完善预算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预算评估体系,及时对能够按照预算编制使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随意改变预算方案的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严肃预算管理制度,为单位营造规范的财务制度环境。

(三)健全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

要重点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一是切实做好职责分离,固定资产账目由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两部门相互配合,协同管理。在重大国有资产的购置环节,设置国有资产管理审批制度,减少盲目、重复购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流程,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环节和内容。做好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清查盘点和处置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上。三是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确定合理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其实际价值,并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四)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机制

一方面要健全单位内部监管。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避免出现形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流程上注重监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突出财务监督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管力度。要积极配合政府财政部门以及社会相关机构对单位的监督检察,及时公布单位财务信息,用外部力量净化单位财务管理环境,构建科学规范的财务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刚.行政事业单位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探.甘肃林业.2012(1).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文3

【关键词】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 财务制度 市属高校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

2012年2月7日,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第68号令颁布。北京市市属高校一直按照旧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执行。2012年12月19日,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23日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文对比研究的意义

本文在新、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之间差异研究的基础上,探究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之间的差异,有重要意义。在以前年度,北京市市属高校一直遵照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执行财务管理,对比、分析、总结两种制度的差异,有利于高校财务管理者把握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差异对比分析

整体章节上,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由十一章、四十七条组成,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共有十四章,七十六条。新修订编入财务管理体制、成本费用管理、财务监督。

具体条款内容上的变化如下:

1.第三章预算管理增加了对决算管理的规定。高等学校决算是指高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预算即计划,参考往年资金量,用来实现本年度教育、科研目标的预计资金量。决算即控制,控制和评价计划的实施,为下一年的预算提供合理的依据。该章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原则、程序和预算调整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实务中,预算和决算是高校财务工作的核心。除了基本经费预算,还要申报大量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的预算。

2.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具体规定了收入和支出的分类。事业收入中的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教辅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培训费以及考务费等,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国库零余额账户或财政专户,财政返还学宿费时记入事业收入。实务中,收到学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学宿费零余额过渡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其他应付款(学宿费零余额过渡科目),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收款/财政局应返还事业收入,贷:事业收入(按部门/项目分类);财政返还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财政局应返还事业收入。新《制度》明确界定了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支出管理中新增了国库集中支付、支出绩效、政府定点采购、票据管理的内容。

3.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调整了专用基金的分类。删除了修购基金和医疗基金,新增了学生奖助基金。北京市的大部分事业单位已经进行了医疗体制改革,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而新增学生奖助基金,可见国家财政确实倾向于教育,切实减轻贫困大学生经济负担。

4.第八章资产管理,完善了流动性资产管理,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要求应收款项不得长期挂账。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考虑到了物价上涨的现实情况。明确了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将一般设备变更为通用设备,将图书变为图书、档案,将其他固定资产变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新分类更贴近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实际。例如,某实验购买的实验动物,可以明确地归类,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市属高校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固定资产动态库,强化资产管理。

5.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是完全新增的内容,要求高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在未来逐步采用权责发生制,计提折旧和摊销,细化财务核算和管理。

6.新增第十三章财务监督,规定了高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以及监督方式,强调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作用和重要性。

四、在新高校财务制度下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会计科目的规范与衔接

在新增了成本费用管理,收入、支出、专用基金等部分也新增或修改了很多内容。原市教委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需要以新制度为标准进行一定修改。市教委应固定一级或二级科目,但是将二级或二级以下科目的增减权限释放给各个高校,各高校可以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下级科目,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北京市属高校为例,高校需要完成财政局、市教委、统计局等很多上级单位需要的报表和数据,规范会计科目和报表统计口径,可以提高高校财务工作的效率,提高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例如,高校考试试卷的印刷费,可以记入印刷费,也可以记入本专科教学业务费。

(二)高校如何应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提升

提高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需要相应改变。要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保管、盘点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在账务中,不可能一步就改革为和企业会计制度一样的实行计提折旧的程序,应将折旧计入成本作为补偿。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将价值做实,虚提折旧,先走一步。经过不断实践中的验证和经验积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资产管理会越来越科学、全面。

(三)如何实施成本费用管理

在高等学校会计实务中实施成本费用管理,可以实施项目管理。各项成本、费用形成项目账,各个课题或者科研专项形成项目账。两者形成网格式交叉,有利于项目负责人查询项目收支情况,以及管理者从全局的高度查看各个项目的成本费用分类、比例等。

参考文献

[1]乔春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设计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兼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J].会计之友,2010(06).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优化;会计科目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结构的逐渐复杂化,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层次的增多,事业单位在其下属单位资金管理和资金分配上就产生了一定的问题[1]。上层单位想要满足各层次单位资金需求,完成单位的运行就必须以企业经营的方式从市场中获取资金进而作为单位的资金补充[2]。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其隶属于广东省地质局,由于广东省地质局财政拨款无法满足整个单位运行,故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在完成公益类地质项目外由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及韶关市地质工程公司两个单位到经营市场承接工勘、施工项目弥补单位运行中资金匮乏的问题。由于两个单位隶属于事业单位,其在制度上与传统企业相比存在差异性,进一步导致其财务核算制度的灵活性不够。

一、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问题思考

1.缺乏会计基础规范

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的日常工作管理为例子,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会计基础规范性较低的问题。近几年随着我国事业范围规模的逐渐扩大以及社会制度的逐渐完善,事业单位为了满足运营资金需求不得不构建事业单位附属企业,而无论是从国家的角度还是从事业单位所在地区域,均没有对事业单位隶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基础规范[3]。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根据我国财政部的对事业单位的要求确定基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以具体业务收付实现制为根本,对单位内部的整体财务实施财务管理。因此,就目前而言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在其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缺乏会计基础规范的问题。

2.会计核算延误

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近几年为了保障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从根本上构建了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及韶关市地质工程公司两个直属单位。在实际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发现由于事业单位和企业运行之间存在财务差异性,导致事业单位和隶属企业之间在实施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由于核算内容和核算流程的差异性造成会计核算时间延误,进而影响整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进度,为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带来了弊端。

3.会计科目不健全

对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科目设置进行分析,其存在科目设置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事业单位为了满足企业自身运行,在实施市场资金获取的过程中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构建了分科目的会计直属单位,直属单位在日常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会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构建会计科目,该会计核算审核科目与事业单位自身的会计科目设置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例如,在财政收支业务核算的过程中隶属公司制定了存货会计审核制度,但事业单位内部并没有相关的存货会计审核制度,仅仅是对单位内的基本运行资金或项目投资进行资金审核,进而导致二者之间存在科目设置完善的问题。

4.会计资金分配不合理

事业单位为了更好的实现综合发展构建了以单位发展为根本的会计资金分配,其中包含事业单位的自身运营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投资以及事业单位的根本发展价值等。但是,从市场发展资源和市场价值的角度出发事业单位并不具备完善的对市场获益公司的资金管理,且在资金的源头处理上也缺乏相对应的资金分配制度,这导致事业单位在其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管理的过程中,无法将短缺的资金合理进行公共服务和运行市场获利的分析,进而严重制约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管理效率,影响事业单位的发展。

5.业务并账整体性差

就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而言由于其隶属于广东省地质局,因此其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上级审批,进而实现自身财务资金的支持。但是,其自主经营的企业中并不需要上级单位审批,可以直接对自己获取从上级单位获取的资金进行合理审批,进而为经营的隶属企业提供市场经营资金。但是,在长期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发现,由于事业单位经营的企业受到市场财务的影响,二者在账目并账的过程中容易产生账目大小一致等问题,严重影响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并账处理。而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二者所直属的财务法律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也导致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并账整体性较差。

二、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优化

1.规范会计基础

为进一步统一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经营的两个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在其实际优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规范会计基础的方式,以基础规范为依托,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基础制度的统一。如以传统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为根本,在其基础上联合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进而实现制度的整体整合,建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统一性。在完善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由于事业单位隶属企业与传统企业经营需求不同必须从市场公共服务价值入手,以公共服务为根本,实现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优化,进而实现为我国事业单位的整体改进和发展提供财务制度保障。

2.加强会计核算时效性

为进一步优化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核制度对其会计核算的时效性进行优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根本,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信息化标准,进而利用信息技术的高效性加强会计核算的时效性。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在加强会计核算时效性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广东省的会计核算标准建立软件会计核算处理模型,在统一的会计标准的基础上以模型优化的方法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优化。此外,还可以通过健全信息系统评价的方式对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及其隶属公司进行整体处理,进而实现我国事业单位整体会计核算信息化,缩短核算时间差异性,优化核算时效性。

3.健全会计科目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在其整体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健全会计科目的方式对其进行优化,进而满足不同制度和不同规定之间的差异性,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其在实现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自身和下属公司之间财务会计管理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在事业单位内构建单独的市场经营公司会计结算科目,并且在科目下设置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风险核算等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而以点带面的优化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4.合理分配会计资金

我国事业单位在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过程中需要从市场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为根本,实现事业单位资金分配的合理处理。此外,上级事业单位与下级事业单位之间需要从市场需求和运行需求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会计核算分配制度,用于事业单位的整体资金核算。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其在合理分配会计资金制度构建的过程中,首先,针对上级单位下批的资金进行整体管理、分项目投资;其次,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对两个直属经营的公司实施资金的分配,根据每一个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和风险投资需求等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最后,构建运营、经营、服务三位一体化管理的会计资金分配制度,与保障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会计核算的公平、公正性。

5.实现整体业务并账

为进一步实现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结算制度,从其整体业务并帐入手对其会计结算制度实施统一处理,进一步为事业单位的运营提供财务制度保障。在实施整体业务并帐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账目信息的统一性为根本,并且构建相同的账目处理流程。为了规避事业单位与其经营企业之间账目的差异性,可以在现有账目的基础上构建账目标准数据处理和格式处理,进而保障账目的整体风格一致性,完善会计工作的核算一致性。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在实现整体业务并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并账纳入其中,实现编制报表和编制账目专用报表记录的方式,实现事业单位整体业务并账的改革,以优化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结算制度,为我国事业单位的运行奠定基础。

三、结束语

就当前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中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来看,随着我国事业单位制度的逐渐深入改革,在其财务会计制度上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就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整体上未来想要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必须对下属单位的经营市场运行资金进行补充,进而实现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资金管理,完成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整体性。此外,事业单位在完善自身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过程中,还需要结合事业单位自身的制度,以财务核算的角度出发及时的更新和推进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穆雄飞.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6,03:(01)74-76.

[2]汪艺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思考[J].全国商情,2015,(05)22:83-84.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文5

关键词:林业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财会工作;影响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济业务的真实反映和监督是离不开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约束。而林业事业单位既是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又是社会经济的参与者,其财务工作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并以会计制度为核算标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不断深入,事业单位旧体制、旧制度已经越来越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当代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市场出现制度与社会发展上的矛盾。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制定、颁布、实施正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虽然在新制度中添加很多内容,丰富了会计准则,但对于林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有了更合理、更科学的规划,即针对新会计制度所带来的影响,林业事业单位要加快步伐与之相适应、相融合。

一、新会计制度阐述

(一)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资产类和负债类账户的核算方式

无论何时,资产核算都是会计报表中最重要的部分,应予以高度重视。在新会计制度中,使用“存货”、“在建工程”、“累计折旧、摊销”、“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代替原“材料”“产成品”会计科目。其中增加“存货”减少“材料”和“产成品”,是对于事业单位采购零星办公用品时进行支出不需要进行核算。因此,这项制度的实行,既可以简化事业单位对日常的核算工作;又可以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进行准确地成本核算;最后也可以对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使用年限进行明细核算,以此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准确度。在新制度的环境下,增设了“应付薪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交国库款”科目,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更能清晰呈现出来。这些会计科目既能表现出事业单位应履行的债务关系,也能体现出该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这样一来,也为相关利益者提供了投资决策的真实建议。

(二)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收入类和支出类账户的核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资金都在“财政补助收入”和“拨入专款”会计科目中反映出来,但二者常常出现重复核算、重复记账,因此,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一般资金来源不在“拨入专款”中体现,这样不仅减少了财务核算的工作量,也使其核算更加准确,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专款专用的资金,即特定项目采购的资金,就直接进入“拨入专款”科目项下进行核算。通过上述制度,除了对事业单位收入类科目的集中管理之外,还加强了对采购资金的监管,限制因采购产生的腐败现象。新会计制度中支出科目与收入科目同步变化。由于事业单位是财政集中拨付款项,是授权支付的一种方式,不需要该单位在报表中反映转拨和支出,因此去掉“拨出经费”、“专款支出”以及“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一方面在财政集中拨付款项的方式下,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各个所属事业单位账户中,不再层层拨付,故上级不需要“拨出经费”会计科目,予以取消该科目。另一方面“专款支出”是“事业支出”科目下子科目,属于支出类,归属于“在建工程”科目中,主要用于核算上级单位(财政部门等)拨出的专项款,且时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拨款的使用情况。因此新会计制度去除了“专款支出”科目,既减少核算工作的重复率,又强化了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财务报告的核算方式

在新制度的环境下,对财务报表核算的内容重新进行界定,不仅改变了报表体系,还完善了会计科目的批注说明。在新制度中,首先,对报表的结构、项目、排列等方面进行规整,如: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说明书;其次,规范了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最后,明确财务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设置、确认、计量、经济业务及报告等。此外,这些财报上的变化不但改进了财务报表的核算制度,也增强了林业事业单位报表的通用性。

二、林业事业单位中新会计制度的影响

(一)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会计核算主体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仅仅是关注预算经营活动,忽视林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对于单位的监管制度和管理水平存在漏洞。但在新制度中,财务工作不仅仅是记账、算账,更要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这种态势下,林业事业单位开始完善会计制度,重视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设备等的核算方式,严格遵守新会计制度,实现收支节约,同时也对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预算管理方式。

从新会计制度中可以看出,除了改变林业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的核算方式外,也改变了预算资金管理方式。主要是利用资金的获取时间和使用时间差,进行“核定收支、专项或定额补给、超额不补、结余结转”的预算管理方法,既迎合了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现状,又加强了其预算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财务报表体系

在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下,林业事业单位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一般情况下,财务报表只是呈现出资金收入、资金支出和转付,不能发挥财务报表的基本功能。然而,新制度规定了财务报表体系所涵盖的内容,如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对于林业事业单位来说,这样的财务报表体系不仅能够满足其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需要,还有助于使用者准确了解林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在某种程度上说,统一报表、统一核算、统一格式和类型也能增加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通用性。

(四)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会计要素

在新制度中,林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要素有所调整,其中资产是指林业事业单位能使用的资源和其他资产;负债狭义是指林业事业单位借入上级部分或银行的款项,需要偿还;收入则是指林业事业单位从社会各层中获取的财务资源;支出是林业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所耗用的资金。在新制度中,林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素发生很大的变化,不仅提高了林业事业单位财务业务核算水平,而且还加快了林业事业单位与国际上的财务制度接轨,因此,对于林业事业单位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结语

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财政的改革制度已相继订立并颁布,新会计制度的推行,对林业事业单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比旧制度,新的会计制度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如会计核算主体、预算管理方式、财务报表体系以及会计要素,这就要求林业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要与时俱进,关注新会计制度的变化,做好培训和学习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以此确保新会计制度有效地落实实施,为我国林业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柴晓波.林业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研究[J].财会学习,2017(15):175-176.

[2]冯斌.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引进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J].林业经济,2014(6):121-124.

[3]童宇航.我国林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范文6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8号。

生效日期:2012年4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管理(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结转和结余管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专用基金管理(专用主要包括修购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资产管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负债管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监督(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附则(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废止文件: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996〕8号)。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72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内容概览:总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资产(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净资产(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收入(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或者费用(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附则(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准则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废止文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发文文号:财会〔2012〕22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内容概览:总说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48个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按月度和年度编报,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按年度编报)、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废止文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

四、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488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概览: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80号)。

五、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489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概览: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81号)。

六、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第502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内部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第25号)。

七、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3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1号)。

八、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4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553号)。

九、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5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3号)。

十、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6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文物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2号)。

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7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与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4号)。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发文文号:财会〔2012〕21号。

生效日期:2014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