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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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幼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1

新制度主义者认为,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由国家权力或某个组织用明确的形式确定,并要求人们实施,如各种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具有明确性、强制性。非正式制度,是社会认可的约定俗成、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惯、道德伦理等,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二者都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存在重要影响。

(一)非正式制度的潜在影响

1.社会对幼儿教师专业认同度不高

由于幼儿自理能力差需要照顾,幼儿教师的劳动比较琐碎辛苦,在“学高为师”、“体脑分工”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不少人将幼儿教师视为高级保姆,认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看护孩子,不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术。这种偏见降低了幼儿教师的本职认同感,消损了专业发展的动力,容易滋生职业倦怠。

2.对幼儿教师队伍的社会评价走低

专业化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终身化”,意味着从业年限越长、经验越丰富,价值就越高。现实中,幼儿教师待遇偏低,难以吸引、留住高素质人才,学前专业本科毕业生大量改行,幼儿园只好频繁招收刚毕业的学生,弥补教师流失造成的师资不足。另外,劳动法要求为从业达到一定年限的教师购买保险,一些民营幼儿园为了降低人力成本,规避劳动法的相关要求,常短期雇用年轻的幼儿教师,加剧了幼儿教师的流失。基于以上原因,幼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非常不合理,呈现出过分年轻化的特点,经验丰富的幼儿教师占比很低。这容易留给社会一种印象:幼儿教师是吃青春饭的职业,不需要经验,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对幼儿教师低评。评价的偏低又反过来会影响教师专业学习的热情。

3.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意识淡薄

缺乏社会认同的职业地位与工作待遇,造成教师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归属感的缺失,难以将幼儿教育当成事业来追求。同时,教师自学、重构知识的能力较差,缺乏自我反思的习惯,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二)正式制度的显在制约

1.幼儿教师的准入制度不严

虽然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幼儿教师持证上岗,但各种违规人事安排仍然存在:通过多种途径随意摊派幼儿代课老师;随意抽调合格幼儿教师到小学代课;为降低教育成本,幼儿园往往不愿录用高学历或正规幼师毕业生,而雇用一些低学历的教师。现在,农村幼儿园主要由镇(乡)、村小学开办,实质上是小学的附属机构。小学管理者对幼教不熟悉,往往对幼儿园不闻不问或无暇顾及。农村幼儿教师部分从小学抽调,部分由学校自主招聘。前者往往是工作不胜任的教师,势必也不能带来幼儿教育的高质量。因此,农村幼儿教师中真正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少之又少。

2.缺乏相对独立的职称晋升体系

职称作为教师专业化水平认定和评判的标尺,直接关系到教师的职业地位和经济利益,幼儿教师晋升职称走的是小学职称系列。在各级教育中,学前教育是唯一没有独立职称晋升系列的教育体系。“幼儿教师职称晋升及其独立性的丧失,不仅意味着幼儿教师专业资质的丧失,更是整个学前教育专业属性的丧失。”伴随机关与事业单位后勤部门社会化改革的推进,公办园的公办性质也在不断弱化,有些还被完全“改制”(公有转为私有),幼儿教师的事业编制也基本不再增加甚至不断压缩。幼儿园以合同工形式招聘教师,幼儿教师成为流水般的“打工者”,根本没有职称评聘的资格。职称晋升通道不畅,自然会挫伤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可以说,职称晋升体系的缺失,带来的是幼儿教师专业自的丧失。

3.幼儿教师评价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幼儿教师评价制度主要还是以奖惩为目的的评价制度。这种评价制度存在着以下弊端:其一,将评价结果作为评优、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依据,教师不能坦白解剖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其二,这种制度的动力来自行政自上而下的推动,教师内在动力不足,难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其三,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通常会采用他人评价的方式,自我评价缺失或流于形式,缺少自我反馈,不利于教师根据评价标准调整和规范自身行为和角色内化;其四,缺少信息反馈和双向交流,促进教师发展的功能未能实现。

4. 教师培训制度建设滞后

培训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总体来说,幼儿教师培训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约着教师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幼儿教师培训机会较少,层次相对偏低。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由于教育经费紧张,民办园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但他们又是亟须专业提升的群体,因为民办园教师学历和职称层次较低。同时,由于规模小、教师配置少,幼儿园根本没有搭建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工作平台。教师只能在没有专业分工的“看孩子”层面上辛劳地忙碌,很少有与主流教育者交流学习的机会,逐步丧失了发展的可能性。所幸,近三年来在国家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背景下,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受到同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

(2)培训课程设置单一,存在着“城市化”倾向。很多地方把培训等同于高质量讲座,争先恐后地邀请学前教育理论界的专家开展讲座,讲座的质量不可谓不高,参训者听着激动,回去之后却实效性不强。在当前的幼儿教师培训中,城市幼儿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混培”现象非常突出,课程设置是以城市优秀教师为参照对象而设计的,不符合农村幼儿教师的实际,针对性较差。

5. 幼儿教育科研制度缺失

教育科研的自觉与否,是区别教书匠与教育家的分水岭。良好的教育科研制度,有利于培养幼儿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提升他们对教育教学现象进行反思、探索和研究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当前幼儿园教育科研制度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1)科研制度缺失或不健全。目前很多幼儿园“缺失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② 很多幼儿园教育科研缺少规划,随意性较强,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和针对性。课题来源主要靠上级下放,幼儿园自身开展课题研究的内在动力不强。在科研组织上,大部分幼儿园都缺少科研机构和组织,由教研室充当教育科研管理的职能。长期“重教研轻科研”使科研工作边缘化,属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部分,教育科研成了装点门面的“装饰品”。

(2)幼儿教师科研意识及能力不强。许多幼儿教师日常教学更多依靠经验,很少对自身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与提升,也难以运用教育理论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入分析。这容易导致幼儿教师对教育问题失去敏感和兴趣,宝贵的实践经验得不到及时的总结,使幼儿教师错失各种专业发展契机,使教师的自我提高“心有余而力不足”。

(3)科研存在“虚假繁荣”。一些幼儿园为了追求科研课题的数量,热衷于申报课题,却不能认真展开课题研究,而将主要精力放在课题申报和结题上,研究过程缺失。很多科研不是“做”出来的,而是“写”出来的。从统计数据上来看,课题很多,但这种虚假的研究是对教育科研价值的贬低与亵渎,对目前与未来的幼教实践有害无利。

建立健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助于教师专业发展更加有效和规范地进行。

(一)理念先行,推动非正式制度建设

非正式制度更多地表现为理念、价值观等,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引导社会对幼教专业化的认识,提高幼儿教师待遇,营造有利于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强化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意识。专业化意味着不可取代,只有在教育实践中展示了幼儿教师不可替代的专业性后,社会才能予以认同。要搭建幼儿教师自我展示的平台,产生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统筹兼顾,构建科学的正式制度

1.建立幼儿教师的资格认定和注册制度

建立规范的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作为幼儿教师准入的基本依据,对拟进入幼儿教师队伍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严禁未经认定的人员进入幼教队伍。针对幼儿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各地可允许中小学教师或者其他岗位的教职工进入队伍,但必须经过系统的转岗培训和严格的准入考试,以保证幼教队伍的专业性。

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度,推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制度。在终身制背景下,一旦获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制度对教师便没有了任何约束力,缺乏对教师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为不断推动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教师资格证届满时,由本人提出申请,除特殊承认的教师外,申请教师需要接受一定学时的教师资格证更新课程培训,课程修满后可予以注册,未完成培训任务、教育教学能力不达标的教师不予注册。

2.确立独立的职称评聘制度

在幼儿教师职称评聘方面,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探索设置独立的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和晋升的专业标准体系,确立并制定符合事业发展需要和我国实际情况的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和职业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渠道;二是参照其他行业,将民办幼儿园教师也纳入职称晋升通道,发挥职称的专业约束和激励功能。

3.实施发展性的教师评价制度

就目的而言,有两种不同的教师评价制度:以奖惩为目的的教师评价制度;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的教师评价制度。前者是一种终结性的评价制度,根据对教师表现的评价结果,作出绩效奖励、职称评聘等决定。而“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形成性评价,立足点是教师的未来发展,将评价视为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一种手段”。③ 因此,应实施发展性幼儿教师评价制度。

实施发展性幼儿教师评价应注意:一是评价与奖惩脱钩,否则会使绝大多数教师对之怀疑和惧怕甚至抵制,可能影响领导和教师之间、教师和教师之间的团结。二是全员参与、全面评价,评价应面向全体教职工,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也不能游离在外,否则,教师易产生被监督和驱使的感觉,影响他们对评价的接受。三是要全体参与、民主公开,鼓励领导、教师同行、幼儿家长、教师自己参与评价。四是要保密,确保教师评价材料及结果的保密,只有评价者、评价对象、明文规定的负责人才有权接触这些材料,未经教师本人同意,不能泄露教师的评价信息。五是要注重信息的反馈,需要向幼儿教师提供反馈信息,从而促进幼儿教师的发展。总之,要秉持“平等关系”“过程参与”“结果质询”等理念,去实行教师专业发展评价。

4.优化现有的教师培训制度

(1)确立培训的经费保障制度。增加幼儿教师培训经费,在确定期限内实现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2)研究和制定幼儿教师编制标准。为每个片区幼儿园预留一定的编制指标专门用于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以保证幼儿教师有时间、有能力参与培训。教师培训期间,工资不低于所在幼儿园教师的平均水平,培训费予以报销,差旅费给予补助。

(3)实施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建立教师培训的全程监测机制,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评价,确保评估的公正性。政府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建立培训效果的跟踪问效制度,培训结束后进行跟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大力推行“园本培训”制度。“园本培训”应立足幼儿园工作实践,针对性强,与脱产培训优势互补,实现教师发展和幼儿园发展的统一。“园本培训”的有效性依赖于组织者对幼儿园情况的全面诊断和对幼儿教师的发动,否则,培训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5.建立科学的教育科研制度

教育科研是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相互结合推进的一种行为,“是上有所呼下有所应,同时也是下有行动上有所行的。”④ 这种特殊性为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便利,因为它是学校肌体内部的需求。要建立科学的教育科研制度,用制度引导科研,用制度管好科研。要求教师成为研究者,能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诊断,并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随着问题研究的深入,学习、反思成为必然,教师的知识被拓宽,经验得以丰富,教育智慧得以启迪。在制定教育科研制度时,要注意与教学制度、教师考核制度的联系,使各项制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既受外在因素的制约,也有内在机制的作用。外在因素作用强大,但过度强调外在制度则会漠视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性、独立性和内在动力。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影响因素,因此还要探寻影响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机制。“‘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制度框架内,隐含着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直接对话,而且是一种‘在场’的、活生生的‘相遇’。”⑤建立民主平等的管理文化,实现制度框架内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直接对话,让幼儿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体验民主、自由、平等,学校制度的功用发挥和学校决策的执行力度就会随之增大。通过对话,强化幼儿教师内心的专业认同感,培养其专业发展的信心,实现幼儿教师和幼儿园之间的相互理解,实现幼儿教师个人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的融合,才是解决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的关键。

总之,一方面要搭建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平台,另一方面也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只有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在沟通和对话中达成共识,幼儿园的价值追求才能内化为幼儿教师的价值追求,学校制度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教师的内在动力才能真正激发,幼儿教师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① 贾建国.关于我国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分析——从新制度主义的视角.教育探索〔J〕,2011(10):120

② 刘岩.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性因素探析.当代教育科学〔J〕,2010(1):36

③ 王斌华.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