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监管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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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管论文

风险监管论文范文1

关键词: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三大支柱风险监管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公布的资本协议,曾被认为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神圣条约。”然而在过去十几年中,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法和金融市场的运作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该协议对发达国家已越来越不适用。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粗线条的新资本协议草案,2001年1月公布了详细的新协议草案,各国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对新协议草案提出许多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一年半时间研究,终于在2002年7月10日就许多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委员会计划于2003年第四季度确定新资本协议以便各国于2006年底实施新协议。在2003年至2006年间,银行和监管当局将根据新协议的各项标准,建立和调整各项体系和程序。新协议一旦问世,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有关国际金融组织会把新协议视为新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中国家必须认真研究新协议的影响。另一方面,借鉴国际上先进的金融经验加强金融监管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在目前形势下,我国需要切实更新监管理念强化资本监管。本文拟通过对新资本协议的介绍从法律角度来初步探讨其对我国银行风险监管的影响。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由于债务危机的影响,信用风险给国际银行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管理。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一套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极大地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进程。在近十几年中,随着巴塞尔委员会根据形势变化推出相关标准,资本与风险紧密联系的原则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监管原则之一。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更加具有风险敏感性的新资本协议。新协议将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要求资本监管更为准确的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规定

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1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关于信用风险的计量。新协议提出了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对于风险管理水平较低一些的银行,新协议建议其采用标准法来计量风险,计算银行资本充足率。根据标准法的要求,银行将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来确定各项资产的信用风险权利。当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披露达到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后,银行可采用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测算的风险要素计算法定资本要求。其中,初级法仅允许银行测算与每个借款人相关的违约概率,其他数值由监管部门提供,高级法则允许银行测算其他必须的数值。类似的,在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委员会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方案以备选择。

2、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具体包括:(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原则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原则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3)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的处理。

3、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委员会强调,市场纪律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新协议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内容。监管当局应评价银行的披露体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新协议还将披露划分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委员会建议,复杂的国际活跃银行要全面公开披露核心及补充信息。关于披露频率,委员会认为最好每半年一次,对于过时失去意义的披露信息,如风险暴露,最好每季度一次。不经常披露信息的银行要公开解释其政策。委员会鼓励利用电子等手段提供的机会,多渠道的披露信息。

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1、第一支柱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1)外部信用评级机构评级问题。第一支柱提出的风险计算量方法中标准法最简单。但是标准法的实施依赖于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每个信用评级机构都有尽量提高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内在冲动,毕竟客户可以自由选择聘请评级机构,支付评级费用,但是这种扭曲评级结果的冲动,通常会因为评级机构需要保持自己在市场及投资者中的威望而有所收敛,毕竟投资者会间接推动客户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选择。然而,这种非市场化的监管需求推动的评级却可能会加大客户对信用评级结束果进行随意挑拣的冲动,降低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盈利能力起决定作用的市场威望的重要性。为了限制这种对评级结果进行随意挑拣的行为,监管当局应该在使用评级结果时,确保信用评级机构仍然会将自己的市场威望视若生命。在这个意义上,监管当局应该全面考虑对特定评级对象的各类评级结果,当评级结果不一致时,应当对最低结果给予更多的重视。

(2)监管方式转变问题。相对标准法而言,内部评级法对监管能力的要求高得多,它要求监管当局有能力评估和监督这些复杂的风险管理系统。这要求监管者对各种方法的先进性和合理与否有明确的判断。如果监管机构不能给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创造空间,就会阻碍银行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不利于本国银行竞争力的提高。反之,如果新的方法在不合理的情况下被使用,可能导致在一定范围内风险失控。内部评价法的运用实质上是银行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监管方式由“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过去,银行监管局限于资产负债情况,监测由其反映的风险水平,衡量资本充足率和各类资产负债比率是否符合量化的标准,实质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现在,监管领域的发展转向了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模型是否合理,完善和有效,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对风险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度量,监测和控制,是否有充足的资本金抵御银行面临的风险等。这种基于风险的审慎监管关注的是银行如何度量和管理风险及其管理能力。就像医生,给病人开药方,让病人把药拿回家去吃。新协议通过从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这一循序渐进的资本计算方法,力求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不断改进和完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能更精确地度量风险。相应的,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应从原来的单一最低资本充足水平转向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上来。

2、第二支柱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引入第二支柱对完善整个监管框架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引入了监管当局的检查,而且有助于鼓励银行保持事前和事中的谨慎操作,但是,第二支柱的实施也向监管当局提出了一些挑战。首先,改进监管程序的紧迫性尤为明显,在发生银行危机的国家,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计算之所以不真实,就是由于监管法规不可靠和公共部门有意宽容。众所周知,银行管理部门对银行面临的风险最了解,并对管理风险负最终责任。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并不是要取代银行管理部门的判断和经验,更不是要把保持资本充足的责任转移到自己身上。因此,监管部门应在程序上下功夫通过程序正义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持银行业整体的稳定,而不是某家银行的安全。其次,由于监管当局的责任增大,自扩大,相应有必要提高对监管部门自身的约束要求,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监管不是万能的,监管当局与一般市场主体(银行)一样,具有内在的利益冲动。随着监管当局的权力增加,其“设租”动力也在相应增强。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为防止监管当局滥用其监管权力,监管当局应采取措施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另一方面应从外部加强对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3、第三支柱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有效的市场纪律需要可靠而及时的信息,以使其交易对手进行完善的风险评估。新协议将信息披露作为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一个内在要求,代表了国际金融业和国际监管的新的发展方向。详言之,信息披露对强化监管的作用在于:(1)信息披露制度直接作用于风险行为产生的根源体现了委托人对内部信息要求的意志和权力,削弱了人的信息优势,使监管者处于更有利地位;对风险行为的控制不应只注重行为本身,强调信息披露的约束机制比管制可能更有效。(2)信息披露有利于打开银行内部“黑匣”,披露制度的存在对人起到威慑作用,使其衡量到风险行为的成本过大而放弃冒险。惩罚不是约束的目的,更多的信息披露构成对人的警示作用更符合约束的本质要求,使监管从事后性快向事前性转变,最终达到尽可能减少风险的目的。(3)信息披露制度是其他一切约束机制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约束机制总是由一定的信息触动之后产生反应,信息披露的质量制约各种约束制度的有效性。(4)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一种灵活的约束手段,可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赋予经营者更大的活动空间和操作权限,这符合金融业灵活、迅速的经营特色,保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据优势。(5)由信息披露所构成的社会公共舆论监督是有效监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减少监管中的道德风险。强调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适当构造也必然能够构造公众监督机制,监管者的行为将受到关注,不符合监管宗旨的行为将得到纠正。从而可以降低监管组织的交易成本,提高组织效率。2

三、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现在监管理念是风险查处占上风,为什么大家都说人民银行是消除队,是警察?主要是因为人民银行在查处风险。在风险查处理念下始终走不出防范风险、查处风险、处置风险的怪圈,现在要转移到风险监管上来。首要改变的是观念,要向风险评价转变,分析评价商业银行自身的控险能力、化险能力、排险能力,对商业银行的健全性、系统的安全性等做出一个综合性的评价,指出其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并责令其组织实施和改正。在风险评价的理念下,监管者以第三者身份出现,就不会疲于奔命,干些建台帐,跟踪检查等工作。监管当局要站在客观的角度,对银行运行的整个系统进行评价,看整个系统的风险程度有多大。

2、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银行业发展水平和监管能力都很低。我国目前仍存在使用“一逾两呆”的贷款分类法,贷款五级分类才刚刚试行,而对十国集团国家一些大银行的调查表明银行内部评级法中仅是营运贷款就平均分为10级。我国短期内仍需采用标准法,但我国缺乏外部评级机构,而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建立和发展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另一方面,数年之后,众多国际大银行纷纷采用内部评级法,若我国跟不上,将在国际竞争中咱于不利地位。因此,我国应从现在起就着手开发内部评级法,建立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目前,信用模型尚不成熟,普遍适用的内部评级标准尚未建立,我国监管当局应指导商业银行在考虑自身的资本状况、经营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的情形下建立各自的评价体系,尽可能使其能全面,灵敏地揭示和控制风险。监管当局也可根据本国普遍情况提出一个示范模型,但重点应放在对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模型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指引。

3、由于会计信息不完备,真实性有待提高等因素,我国银行业在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方面,都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市场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资料深入分析银行的风险状况。目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规律规范体现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中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等,上述法律规范除了证监会编报规则第2号处,其他法律规范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都是原则性的,没有具体要求。因此,我们应在信息披露的标准、内容、方式、手段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把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纳入到监管当局日常的监管程序之中,对不能遵守的银行,应根据不披露的性质、影响的时间长短做出反应,轻则对银行进行建议、批评,重则罚款、停业整顿。

参考文献: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新马塞尔资本协议概述》200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译。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新的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1999年6月,朱平译。

3、罗平、孟长安《国际金融组织对新资本协议的反应》,《金融时报》2001、11、10。

4、李文泓:《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的转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6。

5、陈卫东:《新马塞尔资本协议评析》,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3。

6、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4。

风险监管论文范文2

操作风险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在量化方面存在一定难度,通过强化内控,改善操作工具和方法等方式可以降低操作风险。操作风险防范中最重要的防范道德风险,即防范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信贷从业者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主观上损害雇主和客户的利益的可能性。其次,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由于主观和非主观原因对商业银行形成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借款人未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要求使用或归还贷款,未履行相关义务,从而给贷款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发生将给商业银行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各家商业银行在个人信贷业务受理过程中,都把信用风险防控作为防控要点,对申请人的资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严格调查审查。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建立模型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现在国际上比较著名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有CreditMet-ricsTM模型、CreditMonitorTM模型、CreditPortfolioViewTM模型、LoanAnalysisSystemTM模型等。最后,市场条件的变化给个人信贷带来市场风险。市场中对个人信贷产生影响的变量较多,如利率的变动、政策的调整、通货膨胀的高低和汇率的浮动等,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产生影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商业银行更应该注意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给商业银行个人信贷经营带来的政策性风险。比如,我国自2009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仅影响了个人信贷营销,同时也对个人信贷的系统性风险防控带来了挑战。又如2007年新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客观上影响了银行对个人抵质押资产的处置。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防范的现状和问题

(一)许多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的认识片面,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许多银行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关注于防范信用风险,而对其他的风险认识不足。信用风险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忽略了其他风险的防范,则可能对商业银行的整体个人信贷资产质量带来不利影响。如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认识不足形成政策性风险,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影响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从而造成系统性坏账。此外,许多银行在业务发展和绩效考核的压力下,不能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银行自身制定的操作流程进行贷款的调查审批,在操作环节上造成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如给银行和个人带来巨大损失的“假按揭”、“假车贷”等,这些都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造成的内控缺失不无关系。(二)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水平不高。与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部分商业银行在个人信贷风险的识别和计量上存在着较大差距。当代先进的个人信贷风险识别和计量主要通过建立内部模型和海量个人信贷数据库,通过计算平均信贷资金成本,参考贷款利率、贷款时间等参数,计算个人信贷的内部综合收益率,并对比单笔贷款的实际情况,对单笔贷款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判断和评估。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的识别方面,还停留在客户经理主观的判断方面,对风险的计量方面更是无从谈起。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的控制能力也相对薄弱,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造成借款人人违约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商业银行个人信贷的风险对冲手段较少,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三)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落后,风险管理手段单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对应于日新月异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还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信息系统的落后一方面表现为信息完整性方面,如现在商业银行查询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个人贷款记录、个人对外保证担保和信用卡等情况,但是在工作单位,保险缴纳等方面并不清楚。信息系统落后另一方面表现在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标准化上,商业银行使用的信用信息系统在数据来源采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并未对所有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且各家商业银行对信用信息数据的使用标准方面也存在差异,个人信贷客户经理从系统中获得的信息并不一定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四)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风险防范缺乏金融创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创新,主要集中于营销产品的创新方面,对风险防范的金融创新不足,这也与我国银行业“重市场营销,轻风险管理”的传统观念有关。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个人信贷风险防控研究,还停留在对国外先进商业银行风险防控成果的学习阶段,并没有形成创新和开发风险防控工具的核心能力。而且,我国金融行业的顶尖人才短缺,特别是金融创新方面的人才匮乏,客观上影响了我国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创新和进步。

风险监管论文范文3

作者:吴宁

在风险识别方法上,目前中小企业应用比较多的是常识、经验、判断法,这种方法的应用主要基于企业之前开展的项目所积累起来的资料、数据、经验和教训,往往在应用时,对于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班子成员的个人常识、经验、判断有较高的要求。但是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管理相对开展较少,就单个企业而言,很难形成较为典型、客观的经验判断,而且,本身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也使得这种风险识别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很难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作用发挥比较有限。项目融资风险度量差异较大。项目融资风险度量是对项目融资风险和风险后果所进行的评估与定量分析。项目融资风险度量的任务就是对项目融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以及项目融资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等作出定量的估计或作出新情况的统计分布描述。进行定量分析需要使用到统计学的方法与一些主观估计的方法,而中小企业一般较为缺乏这类的分析人才,本身定量分析也是一个专业化、系统化的过程。因此,中小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在风险度量方面比较集中在定性分析上,对于风险的定量分析较少开展。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风险度量上往往根据经验结果,作出主观判断。由于各人的主观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判断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使得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风险度量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项目融资风险应对手段落后。在制定项目融资风险应对措施方面,需要对项目融资风险进行信息收集、调查研究、分析计算、科学实验和采取措施等一系列活动,作为企业必然要为此而进行一定的成本投入。而中小企业在风险应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其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前两个环节的工作缺失,导致在风险应对方面容易产生缺少必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有关风险的动态监控也没有有效开展,风险的应对处理方法还不够科学等问题。中小企业对于项目融资风险的应对,很多情况下不进行充分有效的风险评价,或是以设置少量的项目储备,例如提取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就认为可以包容全部风险,这一做法通常是不正确的。在风险处理方法方面,中小企业较常使用的是风险控制与风险自留,对于风险转移使用较少。往往由于风险评估方面的缺陷从而增致了其风险处理上的不科学。

选择具体的风险识别方法方面,中小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限制条件,以及所开展项目的具体特点,通过各种方法的比较来进行选择。除了中小企业现阶段较常使用的常识、经验判断方法外,建议可以采用核对表法来识别风险。采用核对表法来进行风险识别,主要是基于之前类似项目信息及其相关信息编制的风险识别核对表,核对表可以查阅的资料内容很多,如以前项目成功或失败的原因、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说明书、项目可用资源、项目其他方面规划的结果等。通过核对表所带来的过去经验的启示,有助于中小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开阔思路,而且采用这种方法进行风险识别,具有快而简单的优点。在风险分析方面,建议中小企业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作为其项目融资风险分析的首要前提。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每个项目都必须开展的,是对拟建项目在投资决策前所开展的全面技术经济研究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可行性研究需要分析和评价诸多与项目有关的风险因素,通过对项目的原材料供应、技术设备及人力资源的获取、项目产品或服务的需求状况、项目的环境效应等因素的分析,对项目做出综合性的技术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因此可以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作为项目融资风险分析的基础。中小企业在进行风险识别时需要认识到,风险识别不是一次,而应有规律地贯穿整个项目中。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风险度量方法。风险的度量一般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中虽然较多地开展了风险的定性分析,但是具体的分析方法与过程还有改进的必要,而对风险的定量分析更是缺失比较严重的方面。因此,中小企业要努力探索适合其自身条件要求、具有一定可行性的风险度量方法。对于项目融资风险进行定量分析是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中小企业虽然在开展这方面工作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完善地进行项目融资风险管理,还是要不断努力探索。通过损失度量方法、数据分析方法、损失建模、损失预测方法等量化风险管理技术。中小企业在这方面的具体实施上,可能难以依靠单个企业或是单个项目来开展进行,往往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外部专家配合等途径来推动实现。加强对项目融资风险的应对处理。现阶段,项目融资风险的处理手段主要包括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三种类型。

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应对处理方面,也可以从这三种处理手段的应用上进行改进、提高。(1)项目融资风险控制方面。风险控制是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规避项目融资风险、消除项目融资风险,或采取应急措施将已经发生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风险控制实施时,对于中小企业的有关项目决策者的管理水平、专业知识提出较高的要求。但是不论如何具体实施,项目融资风险回避的基本原则是不变的,那就是要尽量做到:回避不必要的风险;回避远超过本企业承受能力的、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致命打击的风险;回避不可控制的、不可转移的、不可分散性较强的风险,在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并存的情况下,尽量以回避客观风险为主。中小企业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必然能对其风险应对产生积极的作用。(2)项目融资风险自留方面。中小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对于那些无法回避和转移的风险采取现实的态度,在不影响投资者根本利益或大局利益的前提下,将其承担下来。风险自留的关键就是要对项目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得出有关风险的发生概率与损失大小,判断、确认其是否是企业确实无法回避、转移而又在企业可接受范围的风险。当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但项目很有必要进行时,项目决策者就会采取风险自留策略。中小企业在采用风险自留方式来应对时,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解决好这部分风险所发生损失大小的判断,仅凭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的提取是不够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根本的做法还是需要对项目融资有关的风险进行恰当、全面的评估。(3)项目融资风险转移方面。相对于风险控制与风险自留而言,风险转移是中小企业项目融资活动中更为有效的项目风险处理手段。风险转移指的是风险承担者通过若干技术和经济手段将风险转嫁他人承担。虽然风险转移者的原因和手段各异,但其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力求将可能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转由他人来承担。在中小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可以将合同作为风险处理的首要手段和主要形式,利用合同方式进行风险转移。在项目融资中将各类风险具体化,通过合同的方式明确规定当事人应承担多大程度的风险、用何种方式来承担,因此,可以以项目合同、融资合同、担保、支持文件作为风险处理的实现形式贯穿项目的整个经济生命周期,彼此融合,从而使得项目融资有关的风险得以转移。通过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能够促使项目融资实施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降低项目融资风险水平,推动项目融资目标的实现。因此,尽管存在诸多条件上的限制,中小企业还是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条件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方面的措施,通过改进其中存在的问题来有效推动项目融资的顺利实现。

风险监管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能力之一。伴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复杂,与外资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中国商业银行业固有和新增风险进一步加大,银行业管理的内外部环境也更加复杂多变。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如何全面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金融风险管控的水平,是中国银行业尤其是商业银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济资本的引入将有助于我国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身决策能力,取得较高的利润回报率。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

论文关键词:经济资本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经济资本的数量额度和管理机制决定了银行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通过经济资本在各类风险、各个层面和各种业务之间进行分配。可以清楚地显示不同地区、部门、客户和产品的真实风险水平,实现资本与风险的匹配,防止业务的盲目扩张,从而推动资源分配机制的不断完善。

一、经济资本的含义以及计量

经济资本又称风险资本、风险经济资本,是基于银行全部风险的资本,是一种虚拟的、与银行非预期损失等额的资本。银行业务的风险损失分三类: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异常损失。银行资产损失曲线见图1。

损失概率分布

预期损失(ExpectedI.oss,EL)是指银行从事某项业务所产生的平均损失,计算公式为:EL=AE×LGDXEDF其中:AE为风险敞口;LGD为违约时的真实损失率;EDF为预期违约率。一般以准备金计入银行经营成本或在产品价格中补偿,已不构成真正的风险。灾难性损失发生概率极低,但损失巨大。非预期损失额就等于经济资本。也可将非预期损失称为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的计量是经济资本管理的核心,也是经济资本配置、计算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aAROC)及经济增加值(EVA)的基础。依照现代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经济资本也可相应地分为覆盖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覆盖市场风险的经济资本与覆盖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其计算基本公式为: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的非预期损失+市场风险的非预期损失+操作风险的非预期损失一重叠计算的损失从数量上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银行管理者总是希望银行需要持有的经济资本越少越好,越少的经济资本表明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水平越低。

二、经济资本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2006年底开始生效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出,资本作为银行抵御风险的最终保证,应在所有敞口上得到合理配置,资本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将资本要求与风险度量直接挂钩,这是新资本协议基本框架第二支柱内容的一部分。

(一)样本数据的采集

以某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一地级市分行为例,该银行2002年7月至2007年1月发生的全部公司贷款数据,共有370笔贷款。其中2007年1月31日仍具有余额的贷款227笔,没有余额的贷款143笔(已到期并本息结清)。将具有余额的227笔贷款作为一个组合,计算其非预期损失,其中11笔贷款已到期但本息未全部偿还,作违约处理。我们需要估计在2007年1月31日这一时点各债务人的年违约概率,并在这一时点计量该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

(二)违约概率的估计

该银行已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系统,根据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与其年违约概率之间的映射关系,可以分别确定2007年1月31日这一时点各债务人的年违约概率(见表1)。

(三)违约损失率的估计

我们采用该行上一期,即1998年1月至2002年6月的违约损失率38.2461%作为该分行2002年7月至2007年1月发生的公司贷款的预期违约损失率的估计值。按照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频带划分并要求每个频带内的贷款笔数不少于10笔,将贷款组合划分为8个频带,计算结果如下(见表2):

(四)样本数据的分组以及频带的划分

一旦确定了频带,便可估计出各频带内的预期违约个数和预期损失,并计算出贷款组合的违约损失分布。将不同频带内的贷款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计算整个贷款组合的违约损失分布,使用聚合信用风险模型结合表2的参数,计算得出整个贷款组合损失为1×L的概率P(1oss=n×L),n=0,1,2……从而得出损失分布图.如图2所示:

根据违约损失分布图计算出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在置信水平=99.9%下的非预期损失,结果如表3。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置信水平99.9%,计量出该贷款组合应配置的经济资本为12510.7万元。另外,按照预期损失的计算公式:预期损失(EL)=风险敞口(EAD)×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计算出的预期损失为5269.012万元,与表3中的预期损失5339.300万元相差不大,说明该方法是可行的。

三、在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在管理上,某些地方的银行就存在着重理论、轻操作,重宣传、轻落实,重推广、轻实践等问题。日常工作中,更多地关注表内贷款管理,对经济资本的管理幅度不能涵盖银行全部风险;与财务和资产风险的管理衔接性不够;较注重风险资产经济资本的事后定量计量,而不具备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的功能,没有形成对风险资产和资本回报的有效约束机制。

第二,在考核方式上,由于各行的考评办法与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的要求存在资产分类不一致、资本要求比例存在差异,所以导致和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事后考核机制仍然不是刚性的资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经济资本的导向性作用。

风险监管论文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述

所谓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

风险管理事关企业的存亡。不少企业家特别是投资商因忽视了风险管理或因对风险估计不足或判断错误,从而在经营或在投资活动中遭受巨额亏损,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通过转移风险,可将潜在的重大损失转移给他人,例如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进行恰当的分析,做出正确的预测,可采取断然措施以获取意外利益。如果企业很好地管理了它可能遭遇的风险,就会产生安定和充满信心的局面,企业的管理者就可以放心地研究并大胆地承担有利可图的业务。否则,就只能束手束脚,错过赢利的大好时机。例如,当承包商不得不考虑其工程用材料可能涨价,他就势必要囤积足够的材料,从而占用大量资金。如果他同业主签署的合同中,写有对通货膨胀的补救措施,如对材料按实结算或根据价格调值公式对材料差价给予补偿,则该承包商就不必为此而担忧,他可以将大笔资金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例如,承包商考虑按租赁办法解决施工所需机具问题,如果他忽视了租赁办法可能带来的除租金以外的麻烦问题,如损坏赔偿,他很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

当投资者或承包商做出投机冒险的决策时,如果能妥善地处理好采取这种决策时可能出现的一般风险,那么他就能更有效地处理该冒险举动中的特殊风险。例如,一个企业有充分把握防止或应付进入某一承包市场可能遇到的风险,他就可能更积极地扩大业务面,大胆地承揽大型工程。

风险管理能减弱企业的年利润和现金流量的波动。如果企业管理人员能把这种波动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其制定的计划将会更加周密完善、实用可行。

如果企业家事前已有高度的风险意识,即使企业遭到一定的损失,也会临危不乱,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确立企业的良好信誉,从而为企业的广泛开拓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风险管理还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其履行社会责任,自然也有助于企业发展与其他合作者的友好协作关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业间相互依赖日趋紧密,但彼此间的商业关系却因竞争激烈而变化无常。永恒的信任不复存在,新的损失风险也不断增加。因此风险研究与管理已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二、风险辨识与衡量

(一)风险辨识

辨识风险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项工作相当重要,它是整个风险管理系统的基础。缺乏这一基础,任何风险管理都是空中楼阁,毫无实现之可能。

风险辨识过程通常分6个步骤:

1.确认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

这项工作包括两项内容:即首先要辨认所发现或推测的因素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是确定无疑的,则无所谓风险。众所周知的结果不会构成风险。例如承包商已知工程所在国的物价高昂而仍然决定投标,则物价高昂便不会成为风险,因为承包商已经准备了对付高昂物价的办法,有备而投标。确认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的第二项内容就是确认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是确定无疑的,而不是凭空想像的。辨识风险的第一步工作就是确认不确定性和它的客观存在。

2.建立初步清单

建立初步清单是辨识风险的操作起点。清单中应明确列出客观存在的和潜在的各种风险,应包括各种影响生产率、操作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人们通常凭借企业经营者的经验对其作出判断。建立清单可采用商业清单办法或通过对一系列调查表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而制定。例如工程承包中材料保管和运输阶段的风险初步清单可按以下模式制定(见下表)。

材料保管和运输风险清

会计科目

材料、人员或活动

潜在损失

危险

存货

原材料

供应商的生产厂家保管

运至供应商仓库途中

存放于供应商仓库

运至承包商的预制构件厂

存放于构件厂仓库

运至加工车间

预制过程中

预制完毕养护

运至工地途中

存放于工地

进入工程整体

财产损失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净收入损失

责任损失

火灾,风暴

爆炸

其他自然危险

盗窃

其他人为危险

过失

违约

伤害雇员

汽车事故

初步检查清单通常作为风险管理工作的起点,作为确定更准确的清单的基础。多数情况下,清单中必须列出有分析或参考价值的各种数据。

3.确立各种风险事件并推测其结果

根据初步风险清单中开列的各种重要的风险来源,推测与其相关联的各种合理的可能性,包括赢利和损失、人身伤害、自然灾害、时间和成本、节约或超支等方面,重点应是资金的财务结果。

4.制定风险预测图

风险预测图采用二维结构(见下图)。

图中,第一维的不确定因素的评价与其发生概率相关,第二维的风险的评价与潜在的危害相关。这种二维图形是一种重要的图形表示,通过这种二维图形评价某一潜在风险的相对重要性。鉴于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并且与潜伏的危害性密切相关,因而可通过一种由曲线群构成的风险预测图表示。曲线群中每一曲线均表示相同的风险,但不确定性或者说其发生的概率与潜在的危害有所不同,因此各条曲线所反应的风险程度也就不同。曲线距离原点越远,风险就越大。

5.进行风险分类

对风险进行分类具有双重目的:首先,通过对风险进行分类能加深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其次,通过分类,辨清了风险的性质,从而有助于制定风险管理的目标。

风险分类有多种方法,有些人注重于开列清单,不管概率大小和轻重程度,统统罗列,有些人则根据其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分类列举;但许多人往往忽视了不同风险事件之间的联系。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依据风险的性质和可能的结果及彼此间可能发生的关系进行风险分类。这样的风险分类能更彻底地理解风险,预测其结果,且有助于发现与其关联的各方面的因素。常见的分类方法是以若干个目录组成框架形式,每个目录中都列出不同种类的风险,并针对各个风险进行全面检查。这样可避免仅重视某一个风险而忽视其他风险的现象。以工程承包为例(见表),分类框架可由6个风险目录组成,各个目录中均列出典型风险。虽然难免有某些遗漏,但毕竟多数典型的风险能反映出来。

风险分类

风险目录

典型的风险

不可预见损失

洪水、地震、火灾,狂风、闪电、塌方

有形的损失

结构破坏、设备损坏、劳务人员伤亡、材料设备发生火灾或被盗窃

财务和经济

通货膨胀、能否得到业主资金、汇率浮动、分包商的财务风险

政治和环境

法律和法规的变化、战争和内乱、注册和审批、污染和安全规则、没收、禁运

设计

设计失误、忽略、错误、规范不充分

与施工有关的事件

气候、劳务争端(Dispute)和罢工,劳动生产率、不同的现场条件、失误的工作、设计变更,设备缺陷(Defect)

上表仅为风险分类的一个实例。不同的项目,其分类的内容自然不会一样。但以框架形式分列能给人一目了然的效果,且能显示逻辑开发分类框架的优点。

6.建立风险目录摘要

这是风险辨识过程的最后一个步骤。通过建立风险目录摘要,可将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汇总并排列出轻重缓急,能给人一种总体风险印象图。而且能把全体项目人员都统一起来,使各人不再仅仅考虑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而且能自觉地意识到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的风险,还能预感到项目中各种风险之间的联系和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当然,风险目录摘要并非一成不变,风险管理人员应随着信息的变化和风险的演变而及时更新。下表为风险目录摘要的实例,供风险管理人员参考。

风险目录摘要清单范

项目名称

评述

日期

负责人

>风险事件<

风险事件摘要

风险条件变量

(二)风险衡量

辨识企业或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之后,应分别对各种风险进行衡量,从而进行比较,以确定各种风险的相对重要性。

衡量风险时应考虑两个方面:损失发生的频率或发生的次数和这些损失的严重性,而损失的严重性比其发生的频率或次数更为重要。例如工程完全毁损虽然只有一次,但这一次足可造成致命损伤;而局部塌方虽有多处或发生较为频繁,却不致使工程全部毁损。

衡量风险的潜在损失的最重要的方法是研究风险的概率分布。这也是当前国际工程风险管理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概率分布不仅能使人们能比较准确地衡量风险,还可能有助于选定风险管理决策。

三、风险分析与评估

风险分析是指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不确定性的过程,其目的是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风险分析和评估是风险辨识和管理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决策的基础。

在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将对项目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项目风险分析就是对将会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和影响程度进行恰如其分的分析和评估。通过对那些不太明显的不确定性的关注,对风险影响的揭示,对潜在风险的分析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或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之目的。

风险分析具有以下好处:

(1)使项目选定在成本估计和进度安排方面更现实、可靠。

(2)使决策人能更好地、更准确地认识风险、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及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

(3)有助于决策人制定更完备的应急计划,有效地选择风险防范措施。

(4)有助于决策人选定最合适的委托或承揽方式。

(5)能提高决策者的决策水平,加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开阔视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风险分析包括以下三个必不可少的主要步骤:

1.采集数据

首先必须采集与所要分析的风险相关的各种数据。这些数据可以从投资者或者承包商过去类似项目经验的历史记录中获得。所采集的数据必须是客观的、可统计的。

某些情况下,直接的历史数据资料还不够充分,尚需主观评价,特别是哪些对投资者来讲在技术、商务和环境方面都比较新的项目,需要通过专家调查方法获得具有经验性和专业知识的主观评价。

2.完成不确定性模型

以已经得到的有关风险的信息为基础,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的结果给以明确的定量化。通常用概率来表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能的结果体现在项目现金流表上,用货币表示。

3.对风险影响进行评价

在不同风险事件的不确定性已经模型化后,紧接着就要评价这些风险的全面影响。通过评价把不确定性与可能结果结合起来。

常见的风险分析方法有八种:即调查和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统计和概率法、敏感性分析法、蒙特卡罗模拟、CIM模型、影响图。其中前两种方法侧重于定性分析,中间三种侧重于定量分析,而后三种则侧重综合分析。

四、风险防范与对策

风险的防范手段有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两种最基本的手段:

采用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企业的预期损失或使这种损失更具有可测性,从而改变风险。这种手段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分隔及风险转移等。

采用财务措施处理业经发生的损失,包括购买保险、风险自留和自我保险等。

(一)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主要是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这种手段主要包括:

(1)拒绝承担风险

采取这种手段有时可能不得不做出一些必要的牺牲,但较之承担风险,这些牺牲比风险真正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小得多,甚至微不足道。例如投资因选址不慎而在河谷建造的工厂,而保险公司又不愿为其承担保险责任。当投资人意识到在河谷建厂将必不可避免要受到洪水威胁,且又别无防范措施时,他只好放弃该建厂项目。虽然他在建厂准备阶段耗费了不少投资,但与其厂房建成后被洪水冲毁,不如及早改弦易辙,另谋理想的厂址。这种破财消灾的办法在国际事务中也是常见的。

(2)放弃业经承担的风险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实践中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事实证明这是紧急自救的最佳办法。作为工程承包商,在投标决策阶段难免会因为某些失误而铸成大错。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有可能一败涂地。例如某承包商在投标承包一项皇宫建造项目的,误将纯金扶手译成镀金扶手,按镀金扶手报价,仅此一项就相差100多万美元,而承包商又不能以自己所犯的错误为由要求废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风险已经注定,只有寻找机会让业主自动提出放弃该项目。于是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求助于第三者游说,使国王自己主动下令放弃该项工程。这样承包商不仅避免了业已注定的风险,而且利用业主主动放弃项目进行索赔,从而获得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

转包工程也是回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许多情况下,业主并不禁止转包。如果承包商经过分析认定工程已注定难逃亏损厄运,他只有采取转嫁风险的办法。有些项目对于某些承包商可能风险较大,但对于另一些承包商则并不一定有风险。因为不同的承包商具有不同的优势。例如中国一家承包商以低价标获取非洲某国的一项大型公路项目。该承包商在当地没有基地,所有物资及人员都必须由国内调拨。这种情况下,如果坚持独家实施该项目,势必亏损相当严重。该承包商经过分析比较,决定将工程的大部分转包给另一家在当地已有施工设备和人员的公司,只留下很小的一部分任务自己完成,从而转移了风险,而这一风险对于承接转包任务的承包商则不再是风险了,因为他具有足够的条件承接这项任务。

回避风险虽然是一种风险防范措施,但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因为回避风险固然能避免损失,但同时也失去了获利的机会。处处回避,事事回避,其结果只能是停止发展。如果企业家想生存图发展,又想回避其预测的某种风险,最好的办法是采用除回避以外的其他手段。

2.损失控制

风险防范的第二种手段是控制损失。损失控制包括两方面的工作:①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即损失预防;②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即遏制损失加剧,设法使损失最小化。

(1)预防损失

预防损失系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杜绝损失发生的可能。例如房屋建造者通过改变建筑用料以防止用料不当而倒塌;供应商通过扩大供应渠道以避免货物滞销;承包商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以防止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或罚款;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强化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等等。在商业交易中,交易的各方都把损失预防作为重要事项。业主要求承包商出具各种保函就是为了防止承包商不履约或履约不力;而承包商要求在合同条款中赋予其索赔权利也是为了防止业主违约或发生种种不测事件。

(2)减少损失

减少损失系指在风险损失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恶化或局限其扩展范围使其不再蔓延或扩展,也就是说使损失局部化。例如承包商在业主付款误期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情况下采取停工或撤出队伍并提出索赔要求甚至提讼;业主在确信某承包商无力继续实施其委托的工程时立即撤换承包商;施工事故发生后采取紧急救护;安装火灾警报系统;投资商控制内部核算;制定种种资金运筹方案等都是为了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3)损失控制

控制损失通常可采用以下办法:

①预防危险源的产生;

②减少构成危险的数量因素;

③防止已经存在的危险的扩散;

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

⑤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与保护对象隔离;

⑥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保护对象隔离;

⑦改变危险的有关基本特征;

⑧增强被保护对象对危险的抵抗力,如增强建筑物的防火和防震性能;

⑨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损害;

⑩稳定、修复、更新遭受损害的物体。

控制损失应采取主动,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应认真研究测定风险的根源。就某一行为或项目而言,应在计划、执行及施救各个阶段进行风险控制分析。控制损失的第一步是识别和分析已经发生或已经引起或将要引起的危险。分析应从两方面着手:

①损失分析。通常可采取建立信息人员网络和编制损失报表。分析损失报表时不能只考虑已造成损失的数据,应将侥幸事件或几乎失误或险些造成损失的事件和现象都列入报表并认真研究和分析。

②危险分析。危险分析包括对已经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危险和很可能造成损失或险些造成损失的危险的分析。除对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各方面因素进行必要的调查外,还应调查那些在早期损失中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其他危险重复发生的可能性。此外,还应调查其他同类企业或类似项目实施过程中曾经有过的危险或损失。

3.分离风险

分离风险系指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风险分离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设备采购。为了尽量减少因汇率波动而遭致的汇率风险,承包商可在若干不同的国家采购设备,付款采用多种货币。比如在德国采购支付马克,在日本采购支付日元,在美国采购支付美元等。这样即使发生大幅度波动,也不会全都导致损失风险。以日元、马克支付的采购可能因其升值而导致损失,但以美元支付的采购则可以因其贬值而获得节省开支的机会。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对材料进行分隔存放也是风险分离手段。因为分隔存放无疑分离了风险单位。各个风险单位不会具有同样的风险源,而且各自的风险源也不会互相影响。这样就可以避免材料集中于一处时可能遭受同样的损失。

4.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与风险分离不一样,后者是对风险单位进行分隔、限制以避免互相波及,从而发生连锁反应;而风险分散则是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例如企业内部扩张,增设实体以分散风险或企业兼并从而加大风险承受能力。对于工程承包商,风险分散应成为其经营的主要策略之一。例如多揽项目、广种博收即可避免单一项目上的过大风险。承包工程付款采用多种货币组合也是基于风险分散的原理。

5.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手段。经营实践中有些风险无法通过上述手段进行有效控制,经营者只好采取转移手段以保护自己。风险转移并非损失转嫁。这种手段也不能被认为是损人利己有损商业道德,因为有许多风险对一些人的确可能造成损失,但转移后并不一定同样给他人造成损失。其原因是各人的优劣势不一样,因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

风险转移的手段常用于工程承包中的分包和转包、技术转让或财产出租。合同、技术或财产的所有人通过分包或转包工程、转让技术或合同、出租设备或房屋等手段将应由其自身全部承担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至他人,从而减轻自身的风险压力。

(二)运用财务对策控制风险

1.风险的财务转移

所谓风险的财务转移,系指风险转移人寻求用外来资金补偿确实会发生或业已发生的风险。风险的财务转移包括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即通过保险进行转移,和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即通过合同条款达到转移之目的。

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的实施手段是购买保险。通过保险,投保人将自己本应承担的归咎责任(因他人过失而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本人过失或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的实施手段则是除保险以外的其他经济行为。例如,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可将其对公众在建筑物附近受到伤害的部分或全部责任转移至建筑承包商,这种转移属于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而建筑承包商则可以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又将这一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这种风险转移属于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

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的另一种形式就是通过担保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保证书或保函。根据保证书或保函,保证人保证委托人对债权人履行某种明确的义务。保证人必须履行担保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依据保证书或保函向保证人索要罚金,然后保证人可以向委托人追偿其损失。通常情况下,保证人或担保人签发保证书或保函时,要求委托人提交一笔现金或债券或不动产作抵押,以备自己转嫁损失赔偿。通过这种形式,债权人可将债务人违约的风险转移给保证人。

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还有一种形式——风险中性化。这是一个平衡损失和收益机会的过程。例如承包商担心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进行套期交易,出口商担心外汇汇率波动而进行期货买卖等。不过采取风险中性化手段没有机会从投机风险中获益。因此,这种手段只是一种防身术,只能保证自己不受风险损失而已。

2.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不予转移。这种手段有时是无意识的,即当初并不曾预测到,不曾有意识地采取种种有效措施,以致最后只好由自己承受;但有时也可以是主动的,即经营者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若干风险主动留给自己。这种情况下,风险承受人通常已做好了处理风险的准备。

主动的或有计划的风险自留是否合理明智取决于风险自留决策的有关环境。不过应指出,风险是否自留,这是一项困难的抉择。

风险自留在一些情况下是惟一可能的对策。有时企业不能预防损失,回避又不可能,且没有转移的可能性,企业别无选择,只能自留风险。

决定风险自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留费用低于保险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2)企业的期望损失低于保险人的估计;

(3)企业有较多的风险单位(意味着单位风险小,且企业有能力准确地预测其损失);

(4)企业的最大潜在损失或最大期望损失较小;

(5)短期内企业有承受最大潜在损失或最大期望损失的经济能力;

(6)风险管理目标可以承受年度损失的重大差异;

(7)费用和损失支付分布于很长的时间里,因而导致很大的机会成本;

(8)投资机会很好;

(9)内部服务或非保险人服务优良。

如果实际情况与以上条件相反,无疑应放弃自留风险的决策。

风险监管论文范文6

1.投标评审不充分。

承包人对招标文件,项目情况认识分析不充分,或考虑因素不足造成投标报价失误。

2.清单报价中存在错误。

因业主提供清单存在错误,承包人未及时发现,往往会给承包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设计图纸质量不高。

设计图纸的不完善,变更频繁和不及时,专业间配合不协调等都会影响承包人工期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4.合同签订缺陷。

业主主导地位加上承包人经验不足,合同洽谈技巧不够,致使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善,不细致,不严密,有漏洞。业主制定苛刻条款,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造成风险承担不平衡。合同条款本身存在“文本陷阱”。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约定或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返工损失。

5.固定总价风险。

有些业主为了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省事,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这类合同无论是在价格上,还是在工程量上,承包人都将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6.国家政策调整。

国家宏观经济政,市场利率变化,计价政策性文件调整及企业相关收费标准变化,均给承包人带来一定风险。

7.业主资金不到位。

因业主资金问题造成工程款拖欠或拖延支付,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建设合同中若对此部分条款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难免要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8.生产要素市场价格变化。

合同签订前对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了解不充分,预判严重失误,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的支出。

9.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风险。

合同签订前对地质水文等不利因素欠考虑,业主提供的地质材料与现场实际不吻合,造成承包人地质处理和其他障碍物排除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及工期的延长。

10.项目管理不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不得当,项目经理水平有限,管理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对合同条款没有充分了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未能及时收集,分包商选择不合适,都将直接或间接造成经济损失。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风险应对

1.仔细认真投标评审。

对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认真分析评审。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及范围,充分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详细勘查现场情况,仔细审查复核图纸工程量清单,认真做好成本分析,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

2.充分考虑人材机因素带来的合同风险。

人材机要素价格市场动态变化,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成本大小,它是合同风险中相当重要的因素。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及时了解市场价格,预测其变化趋势,使报价准确合理,并且在实施中更应密切关注,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3.明确合同条款语义,避免歧义。

业主和承包方常常会对合同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通常情况下,承包人对合同条款理解错误造成的损失是有承包人自行承担的,因此承包人应对合同中语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向业主及时提出,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还要综合考虑现有建筑市场条件下,发包人借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置免除自身责任,增加承包人责任,排除承包人权利等显失公平的条款。

4.运用合同担保,避免欠款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承包人又急于揽到工程任务,出于生存考虑,往往无可奈何的答应业主垫资建设或接受无预付款支付的合同,使得承包人资金风险大大增加。为了确保垫付资金能够顺利收回,承包人应积极要求业主提供担保,在合同中设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约定担保期限、范围等,有效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充分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

任何风险的产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合同管理风险也一样,只要有风险因素的存在,风险就有可能随时发生。一般来说,风险分为三个阶段:萌芽阶段,累积阶段,发生和损失阶段。我们只有深入了解找到各阶段的特点,把握风险发展方向,采取相应针对性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1.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承包人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从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实施过程中各环的程序化、规范化质保体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流,使合同管理覆盖到生产经营各个层次。例如,通过审查发现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问题。确保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跟踪,对比分析,变更索赔每个环节都在体系内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承包人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牢记各项合同条款,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情况。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根据实际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制定各种术,经济和管理上的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其发生,或降低风险损失。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就意味着承包人获得了索赔机会,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正是影响工程造价好坏的重大因素。所以,深入研究搞好变更签证极其重要。承包人应当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对合同以外工作内容及时进行审查和分析,不但要收集好业主变更指令,还要及时记录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往来文件、信件资料等,作为工程变更费用调整、工程索赔的支持依据。

4.加强合同履行评价及总结工作。

工程结束后,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往往不为人们所重视。对合同履行过程的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很好的经验资料。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归档备案工作,还应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目标。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