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离婚协议公证书

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1

公证书就是国家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依照公证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无疑义后,依法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

《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公证员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文书。”《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证书编号;(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三)公证证词;(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处印章和钢印;(五)公证日期。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强制执行标的名称、种类、数量等。公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以上是制作公证文书的法律依据。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最后结论,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取得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公证书与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不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都是对已经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进行裁决,而公证书则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目的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公证书由首部、正文(证词)、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文书名称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公证书”

2.文书编号在“公证书”的右下方用阿拉伯数字写年度的全称。接着写公证机关简称和编号。如:“(1 99×)×公证字第×号。

在首部,一般不写当事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但是,继承、收养亲属关系的公证书的首部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身份事项。

(二)正文

正文也叫证词,是公证书的核心部分和主要内容。证词应根据证明事项来写,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不同,因而其证词的写法也不尽相同。但不论公证何种事项,都应写得清楚、准确,真实、合法。

公证证明事项的具体内容,有些全部体现在公证书的证词里,如:出生、生存、死亡、收养、婚姻关系、亲属关系公证等。至于法律行为公证,公证书的公证词文字只是寥寥数语。例如:“兹证明×××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予书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这类公证可以印成填空式的文书用纸。但收养子女、财产继承等类公证书,则应根据具体情况,逐件制作。

成批的公证事项(内容同一),如供电局与农村乡镇全面签订《供用电合同》,可以把填空式的公证词拟好,附印到合同(协议后)的后面,这样办证时就大大简化了手续。

(三)尾部

1.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如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是哪个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便落款该 公证机关,但必须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因为它是代表国家公证。

2.文书签署人的职务和签名先写“公证员”然后由公证员签名或盖章。

3.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公证书一般应一事一证,其好处是既方便申请人使用,又方便公证员制作,同时,也避免了因公证事项过多而引起歧义。如果申请人申请公证证明的事项出于同一使用目的,也可以几事一证。

 当事人的姓名要写准确,对曾用名、又名、别名等,根据需要,可用括号注明。对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的称谓,在公证书上应采用全国统一的称谓即父、母、夫、妻、儿、女等。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名称,在公证书上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其后则可写简称。

在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一般只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的名称。如名称有变化,则应写出生时的名称。当事人的年龄,一律以出生年月日代替,出生日期一般采用公历,必要时,可用括号注明农历日期。

公证书均需编号。应当注意的是:一宗公证事务需办几种公证书的,应按顺序每件编一个号;如果几件内容办成一份公证书的,应按件计,编一个号。

公证书分原本、正本、副本三种。签发稿是原本。填空式的无签发稿即无原本,只有正本和副本两种。不论有无原本,均需制作一份正本存卷,以作备查。发给当事人的是正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存执的是副本。原本、正本、副本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本与副本在形式上也应一致。副本的份数,应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公证书的封面右上方,要加盖“原本”、“正本”、“副本”的戳记,无封面的盖在首页。“原本”也可不盖戳记。

 对于经历、学历、结婚等公证书,应一律贴照片。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贴在公证员签名的左上方,贴照片后须加盖钢印。

 公证文书按顺序装订好后,应当将除封面、封底以外的所有各项页合在一起,然后在左下角加盖钢印。

【 范 文 】

1.遗嘱继承公证书(第一式)

公证书

()××字第××号

继承人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县××乡××村。

被继承人 ×××,男,(或女),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遗嘱继承公证书(第二式)

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其本人所立遗嘱上签名(盖章)。

附:立遗嘱人遗嘱

遗嘱

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座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在××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遗嘱可由当事人拟写,不拘于此格式。

3.收养人公证书(第一式)

公证书

()××字第××号

收养人 ×××,男,××××年×月×日出生,现居××省××市××街××号。

×××,女,××××年×月×日出生,现居××省××市××街××号。

被收养人 ×××(原名×××),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被收养人的生母:×××,××××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兹证明×××、×××与×××、×××商定并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于××××年××月××日收养×××、×××之子(女)×××为养子(养女),×××、×××为×××的养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4.收养人公证书(第二式)

公证书

(××××)××字第××号

收养人 ×××,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被收养人 ×××,男(或女),××××年×月×日出生。兹证明×××于××××年××月××日生于×××医院,其父母愿将此婴儿送养他人,并托医院办理。收养人×××、×××与该医院协商,决定于××××年××月××日收养此婴儿,并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5.离婚公证书

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2

由于《物权法》规定了房屋登记机构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方式,以及房屋登记机构对于第三人过错引起的登记错误的先行赔偿责任,因此,为避免登记错误,防范登记风险,大多登记机构都将关于身份、委托等事项的真实性认定交由公证机构进行,即在委托申请房屋登记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但是,如果公证错误,公证机构撤销公证后房屋登记机构该如何控制登记风险呢?笔者就曾遇到一个这样的案例。

2005年9月,袁某与高某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达成了协议,位于某小区的一套公寓房归袁某所有,之后袁某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2006年11月,高某伪造袁某身份证,仍以夫妻名义,办理委托买卖房屋公证,通过中介公司将该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王某系贷款购房,随即与银行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公证处发现高某伪造证件骗取公证行为后,依法撤销了委托公证书。袁某据此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要求撤销颁发给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该房屋已设立抵押权,为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登记机构未予撤销。2007年2月,高某以登记机构行政不作为为理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登记机构撤销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法院依职权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参加了诉讼。同年3月,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构颁发给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此时,王某因与银行抵押贷款发生纠纷,被银行诉至法院,法院查封了该房屋。2008年8月,银行凭法院调解书要求执行该房屋。袁某提出异议,后法院裁定,解除查封。至此,房屋登记机构撤销了王某房屋所有权证,依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调解书为袁某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而公证书自始无效,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依据也就不足了。根据原《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报不实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但是,由于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因此登记机构不可凭撤销公证的材料依职权主动注销权证。按照《公证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公证机构仅承担过错责任,如是因当事人过错引起的错误公证,则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公证机构并不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因此,如登记机构贸然注销权证,可能会将责任转嫁到登记机构自身。为达到撤销王某权证目的,袁某诉至法院,法院虽依职权追加王某为第三人,但并未追加抵押权人银行。作为登记机构,为避免风险,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申请参加到诉讼中,主张自身权利。在这方面,登记机构工作有所疏忽。但之后的系列行为,则充分体现了登记机构为避免风险而表现出的足够谨慎,值得借鉴。在法院判决撤销颁发给王某的权证后,抵押权人得知了有关情况,开始通过诉讼以保障抵押权的实行。王某也对高某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调解下,高某将退回房款留足给抵押权人银行,并对王某进行了赔偿,登记机构注销了王某房屋所有权证,依法院法律文书为袁某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始至终,房屋登记机构避免了可能承担的一切风险,也避免了善意各方利益受损,虽过程繁复,但多为必要。

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3

王德松被释放后,总觉得对不起妻子,便与妻子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将婚后购买的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约定为她个人所有,并办理了公证手续。

此后,由于王德松多次应聘未果,他开始酗酒,还对刘晓娟实施家庭暴力。刘晓娟提出离婚,王德松同意,但他提出在《离婚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将房子归自己所有,他可以补偿刘晓娟79万元,85万元存款一人一半。刘晓娟为了早点摆脱折磨,同意了丈夫的要求。

没过两天,王德松又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对刘晓娟说:“我觉得给你的补偿太多了,我只同意给60万元。愿意你就签字,不愿意你可以到法院。”刘晓娟只想速战速决,于是又在新的协议书上签了字。可双方约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王德松又爽约了,他说如果刘晓娟非要离婚,就净身出户!

刘晓娟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王德松支付抚养费,家中的房产和存款都归她所有,王德松还要支付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开庭时,王德松不认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内容,表示是在事发后的特殊情况下受到刘晓娟胁迫,违反其意志所签;而双方曾签有两份《离婚协议书》,应按照第二份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准予离婚。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因双方约定归刘晓娟单方所有并作了公证,王德松虽然否认其效力,但没能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因此该《公证书》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签署的两份《离婚协议书》,因协议离婚未成,故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法院宣判:鉴于王德松存在和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婚后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刘晓娟所有,存款85万元中45万元归刘晓娟所有,剩余40万元归王德松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刘晓娟行使,王德松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另外,法院酌定王德松赔偿刘晓娟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4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 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4) 自愿离婚协议书。

(5) 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曾令诸多离婚当事人所苦恼的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的要求,已不 再需要提交。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

(1)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

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本人的《结婚证》(应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4)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3.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有:

(1)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应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在实践中,离婚当事人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要求:

(1)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

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加盖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的公章

或者户口专用章。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

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者有关

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者迁移证明。

(4)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提交临时身份证

(5)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

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6)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

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7)照片应当为证件照,同一底版。

(8)如果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有正规翻译资质的翻

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文本。

(9)结婚证遗失情况。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正常办理。两

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当事人应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查询结婚登记档案、

让其出具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5

简单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将个人财产法律化,不管将来婚姻走向如何,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被对方分割,就即便将来发生婚变,也不会让对方分走。但是,从另外一种层面来说,财产公证保护的是个人利益,把爱情和婚姻推向了保护自我的一个极端,不免让人怀疑:爱情和财产是否分得开?

面对婚前财产公证,你准备好了吗?

控诉篇:婚前财产公证,让谁爱?又让谁恨?

讲述人:李小姐

年龄:28岁

职业:报关员

控诉理由:婚前财产公证让我爱不下去又恨不起来

眼前的李小姐,说起婚前财产公证,牙关依旧咬得紧紧的,叹息许久才说:“三年的感情啊,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原来,李小姐和男朋友是在工作中认识的,她是海关报关员,男朋友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李小姐服务态度好,在相处中,男方很快爱上了她,并使出所有浪漫招数追求李小姐,两人年龄相近,条件相当,于是很快走到了一起。想起当初刚恋爱那会儿,李小姐的脸上依然会现出被爱的甜蜜,她说:“那时候的他,就算我要天上的星星也舍得摘下来,有时为了让加班的我吃上一口热饭,他宁可站在办公楼下面等到大半夜,人是冷的,可心窝里的饭却依然温着……唉,怎么想,也想不到……”随着一声叹息,李小姐说起了婚前财产公证带给自己的“伤害”。

交往三年之久,决定走进婚姻时,男朋友突然吱唔着说出要做财产公证。李小姐听到这句话时,以为对方在开玩笑,等她确定不是时,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怎么算,都算不到会有今天,她不可置信地问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男朋友的回答很“官方”,他说:“父母要求的。”听闻此言,李小姐的心瞬间凉下去,对方父母自己拜见过多次,且一直当亲生父母来对待,却不料会是这种结局。

最后一次见面时,李小姐当着男朋友父母的面儿说起财产公证的事,她一再表示:“你们家的财产我不会要,就算走到离婚那步,我也不会抢一分,只是做财产公证这件事我不能答应!那么多姐妹结婚,没听说哪个做财产公证的,偏偏让我遇上了,这种事说出去多丢人呢!”然而让她想不到的是,男朋友的父母颇无奈地解释说:“我们不是强求你做公证,也不是不相信你的为人,只是他的大哥曾经吃过这方面的亏,所以……”说到这里,李小姐才弄明白,原来男朋友的大哥曾经因为失婚而失去大半财产,所以两位老人希望小儿子不要重蹈覆辙。

李小姐说:“尽管情有可原,但毕竟那是他大哥的事情,怎么可以随便嫁接到我们身上来呢?毕竟,财产公证很伤感情的,特别是男朋友的态度,他坚持听父母的,不免让人怀疑我们三年的感情究竟算什么?真是爱不下去又恨不起来啊!”说到这儿,她的眼神一片迷惘,显然对于财产公证这件事,至今也没想明白。

[编者说]

婚前财产公证,简单的六个字,说出来却足够伤人。特别是由有钱一方提出来,那感觉就像在提前做财产谈判――以后过好了则已,过不好你走你的,再无牵扯。

[本刊观点]

说到底,财产这关好过,爱情这关不好过,以爱的名义不做财产公证说得过去,以财产的名义让爱情妥协却太难。

支持篇:门当户对,你有你的金山,我有我的银两

讲述人:郑小姐

年龄:32岁

职业:服装店老板

支持理由:好夫妻明算账

郑小姐名下不仅有两家实体服装店,还有一个网上小店,每月固定走货量十万,收入颇丰,固定资产有两套房产,一辆跑车,小资日子洒脱至极。在30岁那年,郑小姐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两人都属大龄男女,走到一起不容易,所以彼此都很珍惜,但是相处了一年多,男方始终不开口谈婚姻,这令郑小姐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有朋友点了郑小姐一句:“人家赚那么多钱,自然怕你分家产喽。”一语惊醒梦中人,郑小姐的男朋友经营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年收入过百万,郑小姐那点家底跟人家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郑小姐当时对点醒自己的朋友说了句:“不就是钱吗?我又不缺!大不了做婚前财产公证呗!”话虽如此,可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真心话,多少是赌气,只有她自己明白。坦白来说,作为一个女人,最想要的还是一个现世安稳,谁也不希望未走进婚姻却已经开始算计财产,然而郑小姐毕竟也算事业小有所成,在物质这方面也能自给自足,加上男朋友的为人处事都是她所欣赏的,所以她决定,跟对方谈一下财产公证,借此打消男朋友对财产的顾虑。

面对郑小姐的坦荡,男朋友先是一愣,后来便笑了,或许他也想不到,郑小姐会是如此坦荡之人,最后他一脸感激地说:“我不是非要计较财产,也不是不敢给你婚期,只是觉得我们还需要了解……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你不是那种贪财的女人,你爱的是我这个人,那么我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在郑小姐的坚决要求下,两人做了财产公证,婚期很快敲定,男朋友不仅送了她一辆新跑车,还送了一枚1克拉的钻戒,做了新娘的郑小姐可谓幸福至极,说起财产公证这段佳话,她不仅不恼,反而一脸的骄傲:“好夫妻明算账,他有他的金山,我有我的银两,大家都不差钱儿,何必让真爱死在财产计较上呢?”

[编者说]

你有,我有,大家都有,于是大家都不计较。其实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婚前财产这件事情上历来就没有不计较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能不能想得开。钱再多,也没有感情真,越计较,失去的反而会越多。

[本刊观点]

正所谓门当户对,找一个条件相当的人婚配,能避免不少财产纠纷,旗鼓相当的婚姻不仅能给男女双方带来幸福,更不失自信。

质疑篇:财产公证,该计较财产还是爱情?

讲述人:苛先生

年龄:29岁

职业:公司项目经理

质疑理由:她计较的是自己的财产还是我对她的爱?

苛先生在一家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虽说工作辛苦了些,但收入还算可以,至少在同龄人中算是高的,工资加上分红,每月都在万元以上,比起月收入三五千的普通小白领,也算丰厚,可就算如此,想在青岛买房子还是有些差强人意,1万多元1平米的房价,积攒多年也顶多拿得出首付。

苛先生说:“其实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钱拿个首付不成问题,可她却非说要一次付完,不想支付银行的高利息。”他嘴里的“她”,指的是相处两年的女朋友小优,小优在一家设计公司,收入不高,但人漂亮,苛先生很爱她,也答应给她最好的生活。可是,作为刚毕业没几年的新人,想一步登天过上小富即满的幸福日子,自然也没那么容易。

然而,小优却说什么也坚持要付上全房款才肯结婚。于是,苛先生不得四处求借,就算如此,还是差了将近20万的房款填不上。这时女朋友说话了,小优说:“20万我家里可以出,但我妈说有个条件……房产证将来要写我的名字,最好公证一下。如果你同意,我妈就出了这20万,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就去继续借,反正是婚前财产,你也可以公证的,不过我可不会掏一分钱……”小优的这番话让苛先生从头冷到脚,过去无论多苦多难,他从未想过让小优付出一丁点儿,甚至还想过如何将房子装成她喜欢的样子,更不承想过房子还要算成什么个人婚前财产!听到女朋友说“婚前财产”这四个字时,他对结婚突然失去了热情。

看似这桩感情出现冷战是因为20万的房款缺口,其实只有苛先生自己明白,问题出在女朋友小优的计较上。不过一套总价不到80万的房子而已,对方未拿一分钱却已经开始计算房产归属权,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女人,他觉得需要好好冷静,好好考虑一下何去何从。

苛先生说:“我爱她,毋庸置疑,但她爱不爱我,我真的不敢确定,如果爱我,为什么非要逼着我全款买下房子?就算全款买房是对的,那么又何必拿20万来要挟我?她在乎的究竟是她娘家的那20万?还是将来和我一起走过的每个日子?我对她的爱难道一文不值吗?这些问题让我头痛,这婚先不结了……”

[编者说]

财产有价,爱无价。换个说法,爱在财产面前应当是清高的,至上的,独一无二的。可一旦爱败给了财产,一切皆不存在,到那时,爱甚至会比财产还俗气。

[本刊观点]

为爱闹分手的恋人是可惜的,为财产闹分手的恋人是可耻的,让爱败给财产,这是人性的一种失败,唯一的原因――爱得不真也不深。

主动篇:婚前财产公证,送给爱的一份大礼

讲述人:乔先生

年龄:30岁

职业:证券公司分析师

主动理由:爱她,就给她一份安心大礼

乔先生是在29岁那年认识现在的妻子小敏的,小敏是他的客户,名下有200万的资金供他操作,合作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人话很少,除了必要的信息沟通之外,几乎不谈任何个人话题。直到那天,乔先生发现账户里多出500万,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几番试探之下才知道,原来小敏刚离婚,前夫一次付给她500万分手费,一时之间小敏不知投资做点什么,索性打进股市账户,由乔先生代自己操作。

看着眼前一脸憔悴的小敏,乔先生莫名产生了怜悯之心,他好心地劝说对方不应该这样冒险,股市毕竟不安全,还是一分为二的好,存一部分,留一部分。在他的帮助之下,小敏买了一部分保本基金,虽然乔先生因此会失去公司一大笔提成,但他的诚心还是博得了小敏的赏识,两人因此成为朋友,经常一起吃饭,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经过了解,乔先生发现小敏年龄不大,但上次不幸的婚姻却带给她很深的打击,很难相信男人,正因为如此,他觉得自己更加有责任对她的资金负责。在他的精心打理下,小敏账户上的数字一直翻新,这令小敏很高兴,免不了私下给他多些佣金,可乔先生总是拒绝,他说:“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责任。”

经过半年相处,小敏渐渐开始相信乔先生,而乔先生也喜欢上了文静又识大体的小敏,两人开始试着交往。一年后,小敏在一次醉酒时吐出心声,说自己爱他却怕结婚再受伤害,还说有一次相亲被男方问及财产很害怕的故事。这些话让乔先生想了很久,终于,他决定娶小敏,唯一的贺礼就是一份婚前财产公证书。他说:“我爱的是这个女人,不是她的财产。”在乔先生的坚持下,两人做了财产公证,而小敏也从这份公证书上看到了乔先生的一颗真心。

婚礼上,乔先生一往情深地对妻子说:“因为爱你,所以就要让你安心。”在他看来,因为爱她,所以就必须给她一份安心大礼,让财产公证开道,让爱情住进心里来。不得不说,乔先生的坦荡是多数普通人所欠缺的,对财产漠然是因为对爱情执着,嫁给这样的好男人,相信小敏这次是真的找到了幸福。

[编者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产当道,爱情却成了财产的拦路虎,但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石,虽不能说有情饮水饱,至少也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同理,如果两个人爱到坦荡,财产公证也未必就能破坏一份感情,就像香港大美女李嘉欣,嫁入豪门之前以1亿身价买断与娘家关系,这份决绝除了自信之外,更是坚信爱情和婚姻会长久。

[本刊观点]

财产公证唯一能说明的问题就是,谁的财产多,谁的财产少,往大处想,只是一堆数据,往小处想,是两个人的一场财产较量,非要把它跟爱情划上等号,其实是不可取的。有财产的一方未必就是骄傲的,没财产的一方未必就是卑微的,不应以财产论英雄。

[链接一]推崇婚前财产公证,再爱也不忘‘本’的明星们

章子怡曾传欲嫁华纳股东Vivi Nevo,未婚夫Vivi Nevo现年42岁,个子不高,却坐拥47亿美金(约300亿人民币)身家。昨日有传闻称Vivi Nevo下月将与章子怡签婚前协议书,确保不会发生分家产的闹剧。双方约定一旦离婚,女方可获得一定的赡养费,而不会分到财产,虽说这段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但两人对婚前财产的态度可见是相当重视。

与前夫伍伟杰离婚,对一向乐观积极的翁虹是一次自信心的重创,就在翁虹38岁生日宴会上,翁虹经好朋友介绍,认识了现任老公刘伦浩。恋爱四个月后,翁虹就“闪婚”了。 2007年1月17日,翁虹和刘伦浩瞒着所有亲友,在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为了防止重蹈前一段失败婚姻的覆辙,翁虹和刘伦浩签订了婚前协议书,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作出约束,其中第一条就是“不能随便提出离婚或者分手”,此外还有“吵架时不能翻旧账”,遇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必须以双方感情为第一优先”。

布兰妮2006年提出了和老公凯文离婚,很多人认为24岁的布兰妮可能得将自己的一半财产分给凯文,但事实上,她在婚前协议中已经表示,她6500万美元的财产不会给凯文一分一厘。这份协议长达60页,可以说保护了布兰妮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凯文结婚前就挣到了她大多数的家产。

[链接二]为爱放弃公证,最终又被财产所抛的明星们

吴奇隆与马雅舒结婚将近三年,惊传感情生变,已经签字离婚。而吴奇隆将名下共六栋房子过户给马雅舒,另外还付了赡养费将近新台币4200多万元,尽管传闻中说是女方出轨导致离婚,但因为他们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所以作为男人的吴奇隆不得不按台湾法律支付赡养费。

孙楠与买红妹是协议离婚,除了将两人当年的财产分割公之于众,孙楠还给买红妹及其子女留下了巨额财产,其中有五处房产 (含两套别墅)和3000万现金。另外孙楠还同意在离婚后每年支付近100万元的子女生活费。如此看来,这场离婚官司中,买红妹是最大赢家,事前两人到处秀恩爱,根本没想到会离婚,更没做过婚前财产公证,走到今天,孙楠失人又失财。

麦当娜是美国歌坛大姐大,当年下嫁比她小10岁的盖・里奇,结婚时两人共持有5亿多资产,其中多数为麦当娜个人财产,可是当八年后,两人感情降温直至离婚时,麦当娜支付盖・里奇1.5亿英磅的“分手费”,盖・里奇由一个穷小子一跃成为亿万富翁,不可谓不风光,所谓的感情在财产面前,就是这么不值钱!人走楼空,没有婚前财产公证,就算是大姐大也不得不挥手散金,失人失心失钱财!

[延伸阅读]

2011年2月上市的都市小说《婚前财产》,以写实手法描写了当下男女在婚姻抉择上的现实态度,全面展现当下男女的爱情观、婚姻观以及财产观,具有很强时代感。

内容简介:临近结婚,冉欣眉和男友陆子航因婚前财产发生争执,陆家要求她出三分之一房款,她则要求房产证写上自己的名字,房产之争将两人的关系彻底搞僵;同事肖琳是个离异女人,名下除了孩子还有房子跟一笔固定存款,在旁人眼中衣食无忧,却不知道,正是这种物质之累使她对再婚望而却步……

[众生观点谈]

观点一:

我愿意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就算他不提出来,我也会提出来,我不想日后人财两空,现在的感情和婚姻一样脆弱,我不能把所有赌注都放在对他的信任上,因为感情上的信任是靠不住的,说变就变。

观点二:

如果他做财产公证,我一定会提出分手的,因为一切都是从他本身的利益出发,我怀疑他对我是否是真感情,我会重新考虑是否合适继续在一起。

观点三:

在感情上很难接受,没结婚就想到了离婚,这样的婚姻是否能长久,真的很难说,就算当时碍于面子去公证了,心里依然会有芥蒂,人生最美好的港湾――家,从此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编者说]

《新婚姻法》的再次修改,更加充分地阐明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有人说这是在保护有钱一方的利益,更有人说这加重了有钱男人出轨的几率……矛头一时之间指向财产一方。其实大家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婚姻之前的财产你不曾参与,何必强求分享呢?与其在婚前财产上纠缠不清,不如抓紧时间努力工作,为自己多争取一份保身的资本,就算哪天婚姻走不下去了,至少还有一两样贴身家当取暖。

离婚协议公证书范文6

(一)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为中国公民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子女抚养等没有争议,可以在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二)如双方或一方离婚当事人在英国工作或学习,不便回国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委托国内亲友作为诉讼人向有关的中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前,离婚当事人应确定好起诉人(即原告)、应诉人(答辩人,即被告)。

(三)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仅为中国公民办理诉讼离婚委托书。已取得英国护照的原中国公民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四)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

(五)要求提供:

1、«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文件申请表»一份填表;

2、离婚当事人应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婚姻状况公证书;

3、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可事先草拟离婚文书:如«授权委托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均应填写)、«民事起诉状»(起诉人填写)或«民事答辩状»(应诉人填写);

2.在领事官指导下填写正式文书;

3.字迹务必工整。内容必须翔实,文内不得涂改;

4.注意:务必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填上填表时间。否则必须重新填写;

5.离婚讼诉当事人应写明:何时何种形式相识,离婚原因,对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有何意见等。如果离婚起诉人住在国内,在英国的离婚应诉人,也可持国内法院发出的«答辩状»到使领馆办理«授权委托书»和«答辩状»签字公证;

6.诉讼状内容包括:①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包括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意见)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7.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权限(供参考):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

8.如离婚当事人不能亲自到使领馆办理有关公证手续,有关法律文书如委托书、起诉状等,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即文件经英国当地相关部门公证和认证后,再送往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认证。

9.此外,离婚当事人也可向居住地的英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当事人欲回中国结婚,由英国当地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必须经中国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在送中国裁定前,根据认证程序办理,该“判决书”应先送英国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公证和认证后,再送往中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七)收费标准和办证时间

每份文件:12英镑。

* 大使馆和总领馆仅接受现金或money order,不接受信用卡和个人支票。

办证时间:10个工作日。

以上说明如有更改,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附件:提起离婚诉讼须知(摘要)

根据我国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时,必须完备下列手续:

一.诉讼的要求:

1.原、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

2.请求事项,包括离婚要求、受抚养子女的姓名、年龄、由何方抚养及抚养费分担的具体金额,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意见并离婚后住房安排的意见等。

3.要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可按下列要点陈述):

(1)何时何地相识恋爱?何时在何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何时起共同生活?住在何处?生育子女,包括现有子女的姓名、年龄、生活、学习或工作情况。

(2)婚后夫妻感情发展变化情况?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及事实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有无债仅、债务?夫妻关系的现状?是否进行过离婚协商,夫妻有无和好的可能?等等。

(3)如以前曾提出过离婚诉讼的,应写明何时起诉于何法院?何时处理结束的,处理结果如何?如有书面结论的,应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复印件。

(4)诉状须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诉状内容不得有谩骂和侮辱对方的言辞,更改处应加盖印章(签字)。

二.举证要求,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同时提供下列证据

1.提供家庭财产清单,注明财产的品名和数量,其中属男方或女方的婚姻前财产部分和属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部分应予分列,并注明财产现在何处,对共同财产如有分割要求,必须加予明确。

如有银行存款、国库券等,应提供开户银行的账号、种类、金额等有关证据。

2.应提供结婚住房的有关材料,注明是公房还是私房,如系单位自管公房的,应提供单位对安置住房的意见。

3.提供其它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或取证线索。

4.以上应提供的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包括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的承认材料。

涉外离婚授权委托书

我们,下列签署人:

陈[ ],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国[ ]市(省)[ ]区(县)[ ]路[ ]号。

李[ ],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国[ ]市(省)[ ]区(县)[ ]路[ ]号。

we, the undersigned,

chen [ ], female, born on [ ] (date), residing at no. [ ], [ ] rd [ ] city, [ ] country.

lee [ ] , female, born on [ ] (date), residing at no. [ ], [ ] rd [ ] city, [ ] country.

我们是李明的妻子和女儿。李明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死亡。在[ ](地点)留有房产。现我们代表我们本人及李明未成年的儿子李小明委托[ ]律师事务所(地址:[ ])律师[ ](姓名)为我们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们在[ ](地点)向有关当局办理继承上述遗产的一切事宜,领取李明的遗产执管证,并全权代表我们领取、执管、变卖和处理上述遗产。人所签的一切有关文件,我们均予承认。

we are the wife and daughter of mr. lee ming, who died on [ ] ( date) in (name of place) and left in [ ] (name of place) his real estate. we, on behalf of ourselves and the under-age son of lee xiaoming, do hereby appoint [ ] (name) attorney-at-law of [ ] law firm (add: [ ]) as our agent with full power to handle the cases on our behalf in [ ](name of place) in terms of applying to the authorities concerned in [ ] for our inheritance of the above-mentioned estate and for the certificate of management of the said estate, and as our plenipotentiary agent to acquire, hold, manage, sell or otherwise dispose of the estate. all the documents signed by the said agent in the process of handling the above-said affairs on our behalf will be duly recognized as valid.

人有转委托权。

we also authorize our agent to appoint a sub-agent with the said power to act on our behalf.

委托人: 陈[ ](签字)

李[ ](签字)

principals: chen [ ] (signature)

li [ ] (sig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