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制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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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制论文

社会管制论文范文1

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

社会实践是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从最初的筹划、实施到最后的完成和总结会耗费大量的人力,需要较长的时间。当前有许多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存在盲目性和从众心理,仅仅凭着一股热情出发,没有做好充足的思想和心理准备,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有可能会半途而废,一无所获。除此之外,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齐头并进却又良莠不齐,如果大学生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没有科学正确的理想信念做指导,在实践中就很容易受到拜金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影响,这样一来社会实践不仅会失去意义,更不利于大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校教育的职责是要将当代大学生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后继力量,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主旨贯穿融入到社会实践中,使之成为我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不仅能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真正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而且能够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实现大学生自觉主动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作为指导自身行为准则的教育效果。

2、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的实施环节

社会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外化途径,也是价值认知、认同的根本途径,对大学生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基础性作用⑤。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社会实践的实施环节是大学生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步骤,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带动、宣传作用。十报告通过“三个倡导”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凝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崇尚的基本价值取向。我们所主张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的实施环节,就是将十报告中的“三个倡导”与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奋斗目标;以“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思想基础;以“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自身行为准则。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中实施环节的重要作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更强的实践性,更易于被当代大学生理解、接受并内化成为自身的价值信念,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3、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的总结环节

我们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社会实践的实施环节的同时,不应忽视实践的总结环节,只有通过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进行总结、提炼,才能更好的发挥社会实践的效果。首先,在社会实践的总结中,大学生应该认真总结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的所思所想,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性、科学性和指导性。通过这一思想总结的过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将由浅层的、表面的、感性的认识上升为深刻的、内部的、理性的认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到自身的理想信念中,并通过行为活动实现这一价值观念的外化。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从社会实践的总结环节入手,通过总结,发现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不足和亟待改进的方面,努力实现社会实践的优化。

二、社会实践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开展形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内容,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对这一价值观的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认知及思想认同的层面,更重要的是将其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领悟在实践中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从而实现知与行的有效转化和对接,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1、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充分发挥和调动大学生积极性,将大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与广大农村现实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活动,为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路径,有利于大学生在基层社会实践中了解基层,接受教育,增长才干。由于农业生产劳动的方式以及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特殊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在广大农村地区显得较为薄弱。结合这一实际情况,大学生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能够通过自身的感悟和创造,将已经内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展现出来,更加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的宣讲和传播。与此同时,在整个实践的过程中,大学生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会产生更深刻的理解和深入的思考,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与践行。因此高校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大学生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者与践行者,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的传播与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

2、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是大学生出于自愿,基于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道义,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理念、目标导向方面都具有内在一致性。首先,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具有一致性。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强调的是个人对于他人、社会的贡献价值,宣扬为集体利益、志愿贡献的价值理念;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也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出发,倡导广大公民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国家、社会的进步发展担负起应尽的公民义务。此外,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也具有一致性。大学生参加志愿活动就是要在奉献和服务中形成正确的认知,树立理性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则是加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通过价值观教育,培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坚定理想信念,使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因此,高校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鼓励大学生积极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在服务社会中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主题式的社会调查

社会管制论文范文2

一、政治资源及其配置

尽管中西方学者对政治资源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⑤]但就其内涵和外延而言并无实质性的不同,即都认为政治资源本质上是政治行为主体实现政治利益的工具,是政治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道理很简单,由于利益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只有在社会中借助一定的工具才能实现。政治资源的手段性和“可用于影响他人行为”的潜力,使政治资源天然地成为人们获取政治利益的工具,也成为政治系统维持的基础。

政治资源作为一种工具,本身没有价值倾向。但是政治资源存在一定的目的指向,当它被政治行为主体运用于不同的政治目的时,就具备了不同的价值倾向。政治资源的价值倾向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需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政治资源所涵盖的内容不同,政治行为主体的目的指向也不同。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政治资源的主导价值必须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诉求相契合,其前提和基础是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而政治资源配置的公平程度取决于政治资源配置的机制,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配置体系。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在考察事物及其在头脑中的反映时,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连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失方面去考察。”[2]

政府配置体系[⑥]的核心结构是权力结构,其主要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我国是单一制中央集权制国家。“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宪法确定两个原则,一是确保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二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同的经济背景下,这两个原则的重要性和优先性存在着差异,决定了政治资源配置的内容和方式也存在不同。

计划经济体制下强调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政治资源配置几乎完全依赖于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这一时期,中央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将全国的资源集中于中央,由中央制定全国统一的计划以决定资源的配置,然后以指标的形式按部门、按地区加以分解,用指令方式层层下达到基层,由基层政府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政治资源配置权,掌握的政治资源也十分有限,仅仅满足于实现中央政府的指令。同时,由于国家的工业化战略,一是在政治资源的获取方面,政府从农村汲取资源用于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资源由农村不断流向城市;二是在政治资源的配置上,实行城市和乡村两种体制。比如,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城镇逐步建立了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的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仍很薄弱甚至是空白。体制的障碍使政治资源的配置更加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差距,这是政治资源不公平配置的第一个方面。由于发展的锁定效应,[⑦]这一差距不但没有弥合而且日益扩大。

****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强调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分权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分权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不仅仅是行政性分权,而且更是经济性分权。”[4]地方政府获得极大的经济管理权,也获得了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相对独立的自。由此,地方政府掌握的政治资源不断增加,政治资源的配置权限也日益扩张,政治资源的配置方式逐渐由中央集聚统一分配式向地方自主裁量扩散式转变。而且由于政治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欲望日趋强烈,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竞争不断加剧,地方政府拥有的政治资源及配置权限远远超过了与其权责配置相一致的限度。中央政府的财力下降,宏观调控职能无法发挥,而且又缺乏对地方政府有效监管机制,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逐步失衡,影响了政治资源配置的公平。

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之后,特别是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又出现了新的格局。分税制逐步提高了中央级财政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明确了稳定的事权范围和税收体系,中央重新集聚政治资源。这一次政治资源的集聚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因为80年代鼓励地方政府之间经济竞争的做法以惯性在延续。由于改革理念[⑧]和政策倾斜[⑨]的影响,政治资源、发展机会不断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而且由于市场经济的“马太效应”,政治资源配置的区域差距不断扩大。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自利性造成了其在追求社会公平时制度创新动力不足,这引起了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政府目标而为本地企业争利。”[5]这形成了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分利联盟,市场体制中的政治资源更多的流向地方政府和受地方政府庇护的企业。在政府配置体系的主导下,政治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又呈现出两个方面:一是政治资源配置的区域差距日益扩大;二是财富向政府及其庇护的企业集中,表现为政府财政收入和公司盈利的超常增长和弱势群体的不断扩大,导致贫富差距日益拉大。

英国经济学家博兰尼指出:中国的市场经济是镶嵌在中央和地方层级权力结构中的。[⑩]因此,市场经济在政治资源配置中的协调作用受政府、政策、体制的约束。市场经济的兴起和个人产权的确立,培育了独立的经济主体,增强了人民的权利意识;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规律,完善了市场竞争程序,使竞争意识深入人心,市场在政治资源配置中的协调作用逐渐显现。

“中国公民社会正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迅速崛起,并且对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6]社会配置体系可以约束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这要求将权力逐步下放给社会[11],把权利真正赋予给人民。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直接受害者是公民,公民有强烈的公平诉求,因此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需要以公民为主体的社会约束。但是,目前公民权利无法有效保障,群众缺乏控制政府的有效手段;公民社会刚刚兴起,民间组织的力量弱小分散、发展很不平衡,无力对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产生有效的约束。

上述可见,以政府为主导的政治资源配置体系,缺乏市场体系的协调和社会体系的约束,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日益强烈,主要呈现三种趋势:农村日益贫困,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资本向东部地区集聚,区域差距不断扩大;财富逐渐向少部分人集中,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二、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导致社会的断裂

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造成了社会中的三大差距。这三大差距同时存在,交互作用,形成一种破坏力导致了社会的断裂。[12]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城乡差距不断扩大造成了城市与乡村的断裂

我国正在有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顺利实现这种转变,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如果不能够顺利的实现这种转变,也将不会继续保持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而会形成一个断裂社会。”[7]城市与乡村的断裂主要表现在生产与价值两个方面。

1、从生产角度而言,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不断降低,城市对农村的依赖程度日益减弱。在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业小规模经营无法适应产业化生产,低下的生产力和落后的家庭经营只能维持简单的生产循环,农民无法从农业生产中获利。如果计算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付出的机会成本,再考虑农业物资(比如化肥、农药)价格的影响,农民投入的生产成本大于甚至远远大于其生产收益。于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大量土地抛荒。在城市,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开发、厂区建设等不断蚕食农村和农民的生存空间:主要是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计划经济时期,城市需要农村的粮食和资本用于工业建设和和城市发展,农业承担着工业发展资本积累的任务,农业生产及农业社会对整个国民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时期,城市只需要农业有限的土地和廉价的劳动力,大量耕地变成了工业用地、大量农民变成了农民工,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遭到破坏,农民日益边缘化。

(2)就价值而言,进城务工的农民无法获得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不被城市社会所接纳。工业化过程往往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但是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往往带有很多规定性的限制,比如须持有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迁证明、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等。改革开放后,允许农村居民进城务工或经商,但农村居民仍然没有在城市定居的权利,只是实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制度在弱化城乡间壁垒的同时,也强化了城市与农村户口之间的隔离。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些城市和地区(比如云南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差别,统称“居民户”,但这只是从形式上试图缓解城乡之间的断裂。就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方面来看,城乡断裂不断加剧。从称谓来看,进城务工农民被称为“农民工”。“农民”代表的不是一种职业的差别,而是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进城务工的农民不但被排斥在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而且被排斥在城市的日常生活之外。他们的权利得不到制度的保障,身份得不到社会的认同,价值得不到城市的承认。他们虽然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但始终游离在城市之外。

(二)区域差距不断扩大造成了东部与中西部的断裂

(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大幅度提高;但同时区域发展差距却出现了日益扩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GDP总量和人均GDP分化加大,二是三次产业结构变化较大,三是可支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8]这种不平衡的区域发展趋势在相互的交流与合作中表现出经济发展特性的分离。由于经济发展的锁定效应,在市场空间二元结构中,东部地区经济增长出现乘数式扩张,中西部地区在经济格局中却处于被动和依附状态,很难摆脱落后局面。如果这一状况始终得不到改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会出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断裂[13]。

在经济发展层面,东部和中西部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出现削弱的倾向。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改革理念和政策倾斜,政治资源配置倾向于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当时开放程度的限制,国家为了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需要集中资本和资源用于区位环境和基础条件更好的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积极支持国家的发展战略,在资本和资源集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初期,没有中西部的支持,就没有东部的优先发展。但是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市场化的推进,而且由于出口导向性战略和东部巨大的市场潜能的影响,东部地区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和投资流入量逐年提高,在资金、生产、流通等各环节东部地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愈加密切。“由于西部地区市场落后,投入要素更加稀缺,更加稀缺的投入要素与经济增长收缩机制粘合在一起,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就会出现乘数式收缩。”[9]不但东部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不断扩大,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也逐渐减弱,出现了断裂的倾向。

就社会发展层面来讲,这是经济发展区域差距的结果,主要表现在可支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2年,东部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中西部地区高30%;到2004年,已经比其他地区高出40%。[10]可支配收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进而影响人们的社会满意度和社会认同感。区域差距过于悬殊影响中西部地区人们的满意度,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却由于居住地不同而无法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的社会认同感会逐渐减弱,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四)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造成了社会各阶层间的断裂

社会学上通常采用经济资源、权力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拥有量指标来进行社会的阶级阶层划分。[11]经济资源、权力资源和文化资源都可以用来谋求政治利益,因此,它们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政治资源的不同形态。也就是说政治资源的拥有量是社会阶层划分的标准。依据这一标准,划分出了我国社会的十大阶层[12]。这十大阶层在劳动分工、权力等级、生产关系和制度分隔中处于不同的位置,影响了他们政治资源的拥有情况。

政治资源的拥有量决定了人们获取政治利益(权力和权利)的能力,获取政治利益的能力又影响人们获取经济利益的水平,获取经济利益的水平造成了人们个人收入的差别,个人收入的差别不断扩大出现各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贫富悬殊的背后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的能力上失衡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各阶层政治权利的失衡,也就是政治资源配置的不平等。

政治资源配置的不平等一般分为累积性不平等和弥散性不平等。根据罗伯特·达尔的论述:累积性不平等更多的出现在农业社会,但是“随着收入和大众消费的持续提高,技术、识字、教育、富裕和大众传播也进一步扩散”,农业社会逐步向工业社会过渡,“它们成了较少累积性、更为弥散性的了”。[14]而我国的情况却与此不符。改革开放初,我国政治资源配置呈现弥散性不平等的趋势,进入90年代特别是推行市场经济以来,弥散性不平等的趋势逐渐减弱,累积性不平等却日益强化,呈现“较少弥散性,更为累积性”的特征。

改革开放初,在体制转型的推动下政治资源不断扩散,农民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公民有了自由经商的权利、基层政府和企业获得了更多的经营自和可供支配的资源。社会的各部分虽然拥有的政治资源的性质不同,但是都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政治资源为自己谋求相应的利益,政治资源配置呈现出弥散性不平等。进入90年代特别是推行市场经济以来,弥散性不平等的趋势逐渐减弱,累积性不平等却日益强化。阶层的分化造成了贫富差距,权利的失衡加剧了政治资源配置中的累积性不平等。如农民虽然拥有相应的法定政治资源(权利),但是由于自身的贫困和保障制度的缺失或执行中的梗阻,他们无能力或无机会享有法定的政治资源(权利)。这更加剧了他们的贫困。而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使政治资源配置更趋向不公平,农民更无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利,导致恶性循环。

我国政治资源配置呈现“较少弥散性,更为累积性”特征。“更为累积性”使得社会上拥有重要政治资源的个人或阶层,拥有更多的其他资源,即“强者愈强”。比如拥有权力和资本的个人或阶层比其他个人或阶层更容易获得社会荣誉和社会尊重。“较少弥散性”使得拥有其他资源的个人或阶层,依赖自己拥有的资源获取社会上重要资源的机会越来越少、难度越来越大,即“弱者愈弱”。比如现代的大学生虽然拥有知识资源,利用这一资源获取工作机会的难度却越来越大。据社科院2008年社会蓝皮书报道:去年500多万大学毕业生,约有100万未顺利实现就业。[15]我国政治资源配置的“较少弥散性,更为累积性”特征使得“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紧张度不断提高,社会各阶层间断裂趋势不断加剧。

当代中国社会的断裂已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成为现实。这不仅体现在客观的经济社会地位方面,同时也逐步显现在价值文化态度方面。这种内化于心的社会不公平意识,会造成社会的疏离感加强、社会预期值下降、社会群体的自我认同感减弱,这会激化各阶层的冲突倾向和冲突意识。根据有关学者的调查显示,“当前大多数中国人(大约2/3)都具有阶层利益冲突意识。”[13]目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在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变迁,整个社会出现了剧烈、持续、深刻的分化,表现为社会异质性的增加、社会不平等程度扩大和不和谐因素的增长。”[14]社会的断裂既是社会结构变迁的原因,也是社会结构变迁的表现。

三、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导致了社会的断裂,社会断裂的倾向和由此产生的不断增强的社会冲突意识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从这一个因果链条中,可以发现: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是引起社会不和谐的根源性原因。因此,如何实现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资源如何配置又取决于由政府、市场和社会构成的政治资源配置体系。因此应在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在政治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构建由“市场体制、服务政府和公民社会”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体系。

(一)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体系之市场体制

所谓市场体制,就是“不通过中央指令而凭借交易方式中的相互作用,以对人的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协调的一种制度。”[15]市场体制是约束人的行为、实现社会协调的一种方法,也是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市场体制具有保持稳定和实现合作的重要作用。

1、保持社会稳定

稳定的社会秩序是政治资源公平配置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1)经济发展为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推动了经济的建设,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力,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物质财富。“物质财富是政治资源的根本。”[16]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人民的收入不断增长,一方面为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方面减少了社会摩擦、缓解了社会冲突,维护了稳定的社会秩序。

(2)市场体制的交易规则限制了人们需求的限度。资源是稀缺的,但人的需求却是不断增长的。任何阶层,任何组织,只要有机会,都有垄断政治资源的倾向。因为资源是稀缺的,一个阶层想垄断政治资源,都必须损害其它阶层的利益。如果损害的程度超过了其承受限度,必然会引起矛盾,导致社会不和谐。市场体制通过人们提供有价值的商品而能获得的货币总和,限制个人或阶层的需求限度。也就是说市场体制实行的等价交换规则限定:一旦达到了货币拥有量的上限,每个人只好确定自己具体的需要。即每个人的货币支付水平决定了其需求的层次。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人们依靠冲突、暴力等手段来满足需求。

2、实现社会合作

为了认识市场体制的社会合作功能,需要考察人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为了实现自身需要的满足,但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人们生产能力和生产工具的制约,人不能单独进行生产,而必须与他人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在这种联系与关系中实现合作生产。市场体制就是“这种联系与关系”的一种形式。市场体制中每一个参与者通过合作与其他成千上万的人发生联系,“市场体制将合作的细枝末节都组织起来了,将成千上万的任务准确的传达到每一个具体角色”。[17]

市场体制组织了合作,但它不是为了实现合作而存在的。市场体制服务于每一个参与者的各种各样的目的,每一个参与者之间的合作都带有自我满足的动力基因和目的指向。单靠市场体制无法实现合作中的公平,“所有被提到的合作,都需要有大量来自政府的帮助。”[18]政府不但在实现社会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在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体系中也居于主导地位。

(二)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体系之服务政府

1、服务政府

服务政府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型或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19]服务政府需要市场的协调和社会的合作,以公民为中心,建设职能有限的责任政府。

服务政府是公民政府。服务政府以公民为中心,向公民负责。这就要求服务政府成为公共利益的鲜明代表,不分阶层团体、身份地位,为市场体制和公民社会的全体参与者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关怀弱势群体;努力实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通过合法的程序和科学的手段,为全社会提供公平性、制度性和可持续性的公共服务。

服务政府是责任政府。责任政府包含个体、集体和制度三个层次。[16]个体意义上的责任,就是要求领导者必须有行为准则,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集体意义上的责任,就是在明确角色的基础上,让政府官员和(或)政府组织权责一致;同时,政府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受制度安排的影响。

服务政府是职能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职能的范围取决于市场体制和公民社会的需要。在我国,市场体制的需要是指弥补市场自身固有缺陷和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而出现的功能缺陷;公民社会的需要是指人们对社会的渴求和建设公民社会良好制度环境的需要。同时,政府能力也是制约服务政府职能的范围的重要因素。

2、服务政府是实现政治资源公平配置的主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

(1)服务政府在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服务政府要求以公共服务为主旨重构中央和地方关系,实现政治资源配置格局的公平化。服务政府要求以公共产品提供为重点完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财权与公共服务职责相对称、财力与公共支出相对称。这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的方法、方式上进行改革,通过职能转变和制度创新,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2)服务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服务政府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由政府职能决定的。政府职能是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起的作用。”政府的职能不仅仅包括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还包括社会职能,即文化教育职能、社会服务和保障职能。[20]政府在维护政治统治、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加强社会的建设与管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推动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政府既是政治资源配置的主体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这种双重身份,有利于政府协调政治资源的配置与和谐社会构建之间的关系,实现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政治资源公平配置体系之公民社会

市场体制和服务政府都是政治资源配置体系的组成部分。市场体制立于个人需求的满足和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它无法避免市场的垄断、无法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无法有效约束个人的极端自私行为,出现市场失灵;服务政府拥有公共权力,权力具有无限扩张的特性,如果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会出现不合理增长及一定程度的失控,导致政府失效。为了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政治资源的公平配置体系还需要公民社会的有效约束。

公民社会的有效约束途径是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公民在认同现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为提高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与绩效而进行的各种有秩序的活动”。[21]但是由于分散的公民与有组织的政府之间政治资源拥有严重不对称,公民的政治参与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这要求把分散的公民在基于一定利益共识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建立代表各种不同利益需求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是公民社会的基础和主体,民间组织的发展代表着公民社会的兴起。公民有了更多的参与渠道、更多的政治资源影响政府决策。政府决策趋于民主,政治资源的配置也趋于公平。市场体制、服务政府的发展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完善导致了社会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权力的不断扩展形成了对政府权力的有效制约,限制了政治资源的不公平配置。

社会管制论文范文3

改进学校食堂管理和运营机制是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学习,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学校的后勤部门应加强对食堂的管理,要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堂管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始终是学校与后勤管理部门的责任。虽然改革了学校食堂的运营机制,但学校作为甲方,既承担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改变,因此,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食堂菜品质量安全卫生和餐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认真把好经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关以及各方面的素质相关合同关,严禁腐败行为,对违约违法经营、诱发事端的食堂经营单位和个人,学校及时与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转变相关人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坚决防止与杜绝诱发事故的苗头和隐患。加强内部管理,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学校食堂工作

学校食堂改革始终要坚持为教育,为师生服务的方向为原则,应注意结合具体情况。因此,因地制宜、积极稳定推进学校食堂改革方案,要特别注意纠正各种错误倾向。不能随意改进企业和个体经营人员承包食堂,以包代管,一包了之。注意纠正“随意涨价”的错误认识。经营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学生食堂的主要功能是为师生,更主要的是为师生服务,既要考虑经营者利益,又要讲究职业道德。学生食堂的主要功能是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是有明显的公益性。更要兼顾广大师生利益,决不允许不顾学生兼受能力,以涨价、质量差,在采购原材料时发生差别。来推动经营,来衡量食堂工作的标志,保质保量,价格适当,是搞好食堂改革的关键。学校食堂改革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对食堂的就餐价格实行最高限制。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对学生的健康安全关心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及后勤部门要积极宣传《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产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中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按卫生程序操作,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在安全卫生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食堂经营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各食堂检查、评估。对食堂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承包单位或个人的责任。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同时为防止发生意外,建立健全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和疫、病情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

四、严格学校饮食经营准入制度,实行食物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对学校食堂经营者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是提高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水平的关键,学校食堂经营部门要建立餐饮经营准入制度。全面审核投资方面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投资能力、资质信誉以及道德素质。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坚决杜绝有其他不正之风发生。切实保护师生利益,以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质量要求和处理处罚办法,严把卫生准入关。学校食堂在采购正常使用的主副食品时,必须要到合法的经营单位采购饮食物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看有关饮食物资经营的执照。特别是要确认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验看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对大宗饮食物资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对零星饮食物资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货比三家,对食品包装原料要验看他的生产日期、合格标志、保质期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制度。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应报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或饮食服务实体等有关部门备案。学校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办法,对采购的全过程进行严密的监控,坚决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并制定严格的监督措施,发现问题,迅速、严肃追究处理。加强对食堂所选择定点供货单位生产加工、储备、配送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重视在传染病多发季节的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堂饮食物资的卫生、安全、质量。对学生食堂制定管理细则,加大管理力度,切合实际的提高学生食堂经营水平,确保万无一失。

社会管制论文范文4

棚民的对徽州山区的无序垦殖和恶性开采,对徽州山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并直接影响到了所在山区原有社会生产与生活秩序,形成了较为严峻的“棚民”与土著居民对立的社会问题。

关于徽州棚民问题的研究,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尚嫌不够深入。本文拟通过对徽州方志、家谱、档案、碑刻和文书等材料的分析,对棚民进入徽州山区后,给徽州山区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与破坏,以及徽州本土官民的应对措施,进行系统剖析和论述。

一、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和数量分布

关于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清代安徽道宪杨懋恬在《查禁棚民案稿》中云:“查徽属山多田少,棚民租垦山场,由来已久,大约始于前明,沿于国初,盛于乾隆年间。”[4]对照上面所引康熙《婺源县治》的序文,杨懋恬关于徽州棚民起源于明代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正如杨懋恬所指出的那样,徽州山区棚民最盛的时期是清代中叶的乾隆时期。婺源县棚民有明确记载的最早时间是乾隆三年(1738),其他如歙县、休宁、祁门、黟县和绩溪等大体也介于乾隆初年前后。考虑到祁门地当徽州府往安徽省盛会安庆孔道,故安庆进入此地的棚民应当不会晚于婺源。

进入徽州山区垦殖和经营的棚民数量,以毗邻的安庆等府为最多,其次为邻省的江西和浙江,远者甚至还有来自福建的棚民。“该民等籍隶(安庆府)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桐城等处,间有江西、浙江民人,徽属距伊等原籍甚近。”[5]

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租地种植苞芦和挖山烧炭等活动,曾经和当地土著居民产生了严重矛盾,导致纷争和诉讼不断,但这种矛盾都还是小范围的。直到嘉庆十二年(1807)才因休宁县耆民程元通赴京控告棚民方会中等逞凶酿成命案,棚民和土著居民的矛盾方才引起朝廷的重视。但徽州山区究竟聚集了多少棚民,不同的记载,数量也差异较大。据办理抚剿徽州棚民事宜的高廷瑶估计,约有万余人,“棚民之多,以万计也”。[6]还是高廷瑶,在办理棚民事宜后,他又说:“余思徽郡属境,俱有棚民,不下数十万人。”[7]而据杨懋恬饬令徽属各县确查,其具体数字8681丁口。徽州府六县棚民的具体分布如下表:

所在县|棚民所搭棚数|棚民丁口数

歙县|334|1415

休宁|395|2522

婺源|74|295

祁门|579|3465

黟县|9|69

绩溪|172|915

合计|1563|8681

以上统计相对较为精细,但由于徽州是高山纵横,加上棚民本身想方设法隐匿不报,因此,其数据难以完全与实际完全一致。至少黟县的数据就不够准确。根据黟县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嘉庆十年(1805))和嘉庆十六年(1811))连续颁布的四份关于严禁棚民造窑烧砖、水口烧煤、租山开垦和开煤烧灰等禁令的情况来看,黟县的棚民之害应是相当严重的,其棚民数量绝非表上统计的69丁口。又据道光四年(1824))安徽巡抚陶澍编查皖南棚民保甲事宜统计,此时,在大量棚民已被驱逐和勒令退山回原籍的情况下,编入保甲的徽州棚民依然还有156户,具体分布是:[8]

所在县名|棚民户数|选充棚头数|备注

歙县|156|17|

休宁|231|24|

祁门|432|24|

黟县|10|1|

绩溪|12|——|居住分散,不便编设棚头。

合计|841|66|

不管是数万还是数十万,清代中叶以后徽州棚民的数量不会是一个小数字。我们今天在徽州调查期间,发现很多以“棚”为名的村落,如祁门乔山,休宁回溪、南塘,以及歙县柘林、蓝田等地,都有大量以“棚”为村的村落。这些棚村在乾隆以前是没有的。更为要紧的是,这些棚民聚居村,至今竟然还能操着一口流利的安庆方言。可见,当年棚民的数量是极其可观的。

二、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进行无序甚至野蛮开开垦与开发,给徽州原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徽州“郡之地隘,斗绝在其中。厥土骍刚而不化,高水湍悍,少瀦蓄,地寡泽而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一骤雨过,山涨暴出,其粪壤之苗又荡然空矣。大山之所,多垦为田,层累而上指,至十余级不盈一亩,快牛剡利不得田其间。”[9]如此恶劣而脆弱的生态环境,使得徽州的粮食生产始终不能自给。“徽介万山中,地狭人稠,耕获三不膳一。即丰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论岁饥也。”[10]因此,徽州经济结构中,以养山植树、贩运木材为主的山林经济产业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一经济结构早在宋代即已形成,“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浙河。”[11]“祁门水入于鄱,民以茗、漆、纸、木行江西。……休宁山中宜杉,土人稀作田,多以种杉为业。杉又易生之物,故取之难穷”[12]山场林木不仅是徽州人赖以维生的主要资源,而且,由于它们可以涵养水源,使徽州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保持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状态。

棚民的大规模进入,并进行无序的垦山种田和煤炭等矿物开采,造成了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乾隆年间,安庆人携苞芦入境,租山垦种,而土著愚民间亦效尤。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尽童,田尤受害。雨集则砂石并陨,雨止则水源理竭,不可复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涝不能泻,原田多被涨没。一邑之患,莫甚于此。”[13]休宁人程元通在赴京控诉棚民罪状时,就曾声泪俱下地陈述棚民对休宁山区生态的破坏。他说“我们住居地方,环抱皆山,祸遭流匪方会中等向无业地棍程金谷等盗租山场,搭棚纠集多人,私行开垦,种植苞谷,以致山倾石泻,涨塞河道,山上坟茔尽行挖掘,山下田庐皆受其害”。[14]

在徽州一府六县棚民聚集人数最多的祁门山区,因棚民租山种植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灾难也最为剧烈。祁门西乡箬坑,向为王氏宗族聚居地,在棚民到来之前,这里的居民安居乐业,过着一种相对富足的生活,“我环溪基迁于宋,迹发于明,聚族而居,历年有所。向来田少山多,居人之日用饮食,取给于田者,不敌取给于山。当年兴养成材,年年木弃取,络绎不绝。所以家有生机,人皆乐利,……无不衣食余饶。”[15]然自乾隆三十年(1765)棚民进入之后,这里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居民平静富有的生活环境也如明日黄花,“自乾隆三十年以后,异民临境,遍山锄种,近日地方效尤。每遇蛟水,山崩土裂,石走沙驰,堆积田园,国课永累。且住后来龙山场,合族公业,亦尽开挖锄种。人居其下,命脉攸关。此日坑河满积,一雨则村内洪水横流,祠前沙石壅塞。目击心伤,人皆切齿。”[16]祁门北乡的程氏宗族聚居村善和也是倍受棚民之害最烈的地区之一,同箬坑一样,山场林业是善和经济的命脉,诚如《窦山公家议》所云:“田之所出,效近而利微;山之所产,效远而利大。今治山者递年所需,不为无费。然后利甚大,有非田租可伦。”[17]就是这样一个仕宦、商贾辈出的山村,清代乾嘉时期,也遭遇到了棚民的大肆侵袭。为此,全族父老集议,由程钝根主笔撰写了程氏宗族驱逐棚民的檄文——《驱棚除害记》。在这篇驱逐棚民的檄文中,程钝根历数了棚民的九大危害,其中前三项均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危害。“伐茂林,挖根株,山成濯濯,萌蘖不生,樵采无地,为害一也;山赖树木为荫,荫去则雨露无滋。泥土枯槁,蒙泉易竭。虽时非亢旱,而源涸流微,不足以资灌溉,以至频年岁比不登,民苦饥谨,为害二也;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排,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18]

可见,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租山垦殖苞芦和赁山挖煤烧灰,直接造成了徽州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据有关史料,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植被的大量破坏。徽州历史上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境内山峦重嶂,河川纵横,森林植被面积广阔,所谓“重冈複岭参天际人,岩谷幽阻林莽丛茂”。[19]茂密的山场林木,不仅涵养水源,使徽州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还给徽州带来丰厚的财富资源。清代中叶以降,棚民的大规模入境,进行野蛮的垦殖与开采,使得徽州大量的山场林木遭到砍伐,植被覆盖率急剧降低,特别是在一些棚民聚居较为集中的山村,不少林木丰茂之山被砍削殆尽。“自棚民租种以来,凡自棚民租种以来,凡崚嶒险峻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则沙土不能停留。……不但不植不留,而且根株尽掘,甚至草莱屡被烧锄,萌芽绝望。”[20]在黟县,棚民“或开土党凿石,或租种苞芦,草木不留,山石立断,一邑之生灵受害。”[21]

其次是水土流失的加剧。植被受到破坏的直接后果,必然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黟县知县吴甸华在嘉庆十六年七月颁布的《禁租山开垦示》的禁令中,对棚民租山开垦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有着深刻的揭示,禁令指出:“石山戴土,一经垦松,适遇暴雨,沙石滚下,其势猛悍,山下成熟田亩,多被冲压,以致失业。邑境内现有虚粮,或因此故。其为农田害,一也;山坡溜水,有涧达溪,垦后夹沙带石,壅滞滩河。舟楫难行,竹簰亦碍。其为水道害,二也。”[22]水土流失不仅使得徽州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而且阻碍了道路的畅通,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徽州府通往省会安庆的必经之路——祁门大洪岭山道,就因棚民于道路两旁砍伐树木、种植苞芦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而一度变得“木濯草斩,泥松沙削……积塞道途”。[23]至于因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更是触目惊心。如果说祁门社景村嘉庆九年(1804)的《奉府宪示禁》所说的“棚内有祸人之,每逢霉雨,河壅溪涨,遂使良田高平低没,……将来住宅墓址难免无虞”,[24]还只是一种预测的话,那么,在祁门箬坑和休宁田,由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则已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在箬坑,箬溪“水为一村血脉,屡岁洪水暴涨,人则栖息无所,物亦渍湿难堪。且祠内污泥壅积,灵爽何所凭依?沿坑屋宇,长在水中,居者宁无痛恨?”[25]在休宁浯田,因遭棚民开垦,导致“溪圳尽塞,河水泛滥,田园交涨,房屋冲坍。”[26]

最后是自然灾害频繁。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徽州的自然灾害逐渐变得频繁起来,尤其是在棚敏为害最烈的山区僻壤,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在歙县北乡,“迩为外郡流民赁以开垦,凿石刨山,兴种包芦。土人始惑于利,既则效尤。寝致山皮剥削,石阞沙倾,霉月淋,乱石随水而下,淤塞溪流,磕撞途径,田庐涨没。”[27]祁门在棚民涌入山区进行野蛮开垦最烈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曾经发生了一次大洪灾,这次洪灾一共造成了六千人溺毙。这年五月,“初六日,夜大风雨。初七日清晨,东北诸乡蛟水齐发,城中洪水陡起,长三丈余。县署前水深二丈五尺余,学宫水深二丈八尺余。冲圮谯楼、仓廒、民田、庐舍、雉堞数处,乡间梁坝皆坏。为从来未有之灾”。[28]虽然这次祁门历史上最严重的水灾不一定全部因棚民垦山而发生,但棚民滥砍乱伐开山种田所导致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降低,至少说是引发这次损失惨重的洪灾的重要因素之一。

棚民在开发徽州山区、发展山区经济方面是有贡献的。但是,比起其对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来,这一开发山区活动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它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消除,直接导致了徽州山区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三、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

徽州社会原本是一个宗族聚居的社会,宗族和乡村民间会社组织,在当时的徽州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如赵吉士所指出的那样,新安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有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数十世不改。”[29]徽州乡村这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在棚民大规模涌入下,发生了变动。社会治安形势也变得异常的严峻起来。

概括而言,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徽州平静的社会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乱。在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之前,徽州人按照历史上沉淀下来的相沿数十百世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过着一种以宗族血缘组织为共同体的乡村社会生活,“农力最为勤苦,缘地势陡绝。……大山之所落,力垦为田,层累而上十余级不盈一亩。刀耕火种,望收成于万一。深山穷民,仰给杂粮。早出偕耕于山,耦樵于林,以警狼虎;暮则相与荷锄,负薪以归。……家多故旧,自六朝唐宋以来,千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谊,讲世好,村落家构祖祠,岁时合族以祭。贫民亦安土怀生,虽单寒亦不肯卖子流庸。婚配论门第,重别臧获之等”。[30]棚民来到徽州山区后,相当地宗族成员私自租山耕种或开采,并与当地居民通婚,所谓“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31]棚民初来时,由于徽州山场大部分实行宗族成员股份制经营,故族中一些贪利之辈,便将自己的股份租与棚民垦种、开采,“初起于租山者之贪利,荒山百亩,所值无多,而棚户可出千金数百金租种。棚户亦因垦地成熟后,布种苞芦,获利倍蓰。是以趋之若骛,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年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复别租他山,以至沙土冲泻,淤塞河道农田。伐木搭棚,毁伤坟茔薪木。本不利于地方,历来奉文查禁,无如人情见利必趋,不肖之土民阳奉阴违,无业之异民遂争先恐后,日聚日多”。[32]这种局面最终导致了当地土著居民和棚民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先宗族社会的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破。

第二,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棚民的野蛮开垦与开采,在经济与社会文化上,与当地土著居民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各种土棚纷争与诉讼事项增多,加上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异籍赌棍、乞乞丐组织也随棚民一道进入徽州,致使赌博、盗窃、强讨强索事件屡屡发生,直接造成了徽州社会治安形势的恶化。棚民“越境租地,开垦山场,其人刁玩成习,强悍为多,居民每不胜其扰。是以占地侵山,动成讼案。……近年以来,棚民恃无所钩稽,故智复萌,斗殴、抢夺之风又炽”。[33]乾隆中期以来,举凡祁门洪迎瑞、洪大由案,休宁程金官案,直至休宁程元通赴京呈控等土棚相争案件,都是徽州社会治安恶化、土棚矛盾激化的直接反映。至于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赌博、乞讨、盗抢之徒,更使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在休宁,“迩年,时有无籍游民,多属少年壮丁,结党成群,借丐为名,强讨恶索。小窃叉鸡,其名曰单。其单有首,散则莫其踪,聚则难清其数。一遇婚娶丧祭,遂行纠集男妇,户开则升堂入室,户并则抛石击门,强索酒食,议折银钱。稍不遂欲,动辄滋端”。[34]祁门新安,“地当孔道,商贾往来,行李络绎。向则肃然,安居无事。近则恶丐结党联群,有号石埭陈贵地方王喇子、庐州王陈草包等等,名为甲头,以约束丐为辞,实则四党扰害,眷党旬肥。……外来匪徒,以讨乞为名,恃强滋扰,最为民害”。[35]祁门多通包括新安、彭龙、桃源等地立于嘉庆、道光年间的禁止赌博和流丐入境碑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棚民以及随之而进入徽州的乞丐、赌徒和黑社会组织,给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所造成的影响。

第三,良田受损,物价特别是米价腾贵,给徽州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难。徽州本来就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山区,粮食不能自给,每年居民所必需的粮食要有三分之二靠从境外输入。棚民入境垦山、挖矿,不仅使居民的良田受损,赋税、柴薪供给受到影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需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因为河道被棚民垦山造成的水土流失所堵塞,致使境外粮食不能即使运进徽州,导致粮价飞涨,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正如《驱棚除害记》所列举的棚民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九大灾害中所指出的那样,“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牌,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山河田亩多被{上为“入”字,下为“水”字}积,欲图开复,费倍买田。耕农多叹失业,贫户永累虚供,穷困日甚,为害四也;久之衣食无出,饥寒为非。法律虽严,莫可禁止,为害五也;河积水涨,桥崩屋坏,往来病涉,栖息遭危,为害六也”。[36]“柴薪价值,较之数年前顿增几倍。居民樵苏之利,当然无存”。[37]显然,因棚民对生态的破坏,给徽州土著居民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接导致了他们生活的贫困化。

第四,精神生活受到严重伤害。徽州向来重视阴阳居处环境的选择。在他们精神和内心世界里,祖先的坟墓风水直接关乎到后代子孙的幸福与否。棚民的滥砍乱伐,使土著居民祖先坟茔龙脉和荫木受到了破坏,“至于龙脉之伤戕,丁财折耗;古冢之平毁,坟墓遭殃,此尤祸之惨烈者。”[38]而且,在信仰和讲求风水堪舆风水的徽州,不仅是宗族祖先的坟茔,而且各县的县龙也因棚民的大肆砍伐而倍受荼毒。于是,休宁、婺源、祁门和黟县等士绅和官府,都纷纷发出了保县龙、禁棚民的呼吁和告示。棚民这种对徽州人精神和心灵世界的伤害,是直接导致土棚矛盾激化的一个最为直接的要素。正是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使得黟县知县吴甸华在连续发出三份禁令之后,还赋《安龙吟·禁种巴芦烧石煤以筦山脉钥水口也》诗,以示对棚民的憎恨与忿懣。诗云:“兹土安且敦,扶舆积之厚。连山络其脉,曲水环其口。秦县直至今,宁宇阅年久。如何牟利徒,甘受外奸诱。赁山恣垦发,邻患于焉狃。(休邑、祁门近奉宪驱逐棚民——原注。)不知崔嵬巅,冲沙裂石陡。石壅逈溪流,沙板失畦亩。山越况匪驯,是用驱之走。保民旧田河,完我好冈阜。或又石焚石,山骨目击剖。岂忘名在碑,何贪利斯薮。(嘉庆十年,有呈请示勒石——原注。)水驶山停之,钤束亮非偶。肯使郁厜(“厂”头下“義”字),化为缺培塿。渍言共惊诧,公吁来耆苟。任天即民福,因地乃官守。筦钥吾弗严,翳谁执其究。去弊当拔根,汛防议干掫。(屡禁烧煤,业已停止。恐日久废弛,因晋省请于抚宪,准移驻墩铺,分兵看守,为久远计。——原注。)但期长谧宁,无复自纷纠。两禁不可捍,有如山水寿。”[39]

总之,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是深刻的,即使在道光年间根据朝廷制定的章程和规定,大部分棚民被驱逐回原籍,少数棚民定居下来,他们也未能完全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他们的住宅还保留着原籍的建筑样式,“低小之屋,或以土为墙,或以草为瓦,四都源瑶、碣源之棚民,以及烧炭挖栲、种山蔔苞芦者,大率类此。不讲光线,仅蔽风雨,床与灶接,人与畜居。或一室一妇也,或十室八室而无二三妇也。”[40]他们的语言也基本保留着家乡的乡音方言。

四、徽州官府和乡绅对棚民的态度及其处置方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开进徽州山区,开垦与开采以后,引起了徽州地方官府和乡村士绅阶层的震动。如何对待和处置棚民这一陌生的社会群体,成为摆在徽州官府和士绅面前的一件棘手的问题。同时,僻居徽州深山老林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宗族社会社员,面对陌生棚民的无序开垦和野蛮开采,无论在心态和行为上,也都出现了急速的变化。

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对待和处置棚民的态度是有分歧的,即使是在嘉庆十二年(1807)休宁土棚相争酿成命案、程元通赴京控诉之后,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也对棚民持有不同的意见。就休宁、祁门、黟县和婺源知县而言,他们偏重于对棚民进行驱逐,以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就办理棚民事宜的芜湖道宪杨懋恬和高廷瑶,他们在奉命对棚民进行调查后,一方面坚决执行朝廷查禁棚民的政策,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棚民与传统的强租霸耕之凶恶匪棍不同。因此,杨懋恬认为,“各县寻常控案,每县不过数件、数十件而止。至黟县、婺源历久,土棚相安,从无控案。可见,各棚民俱系种地良民,并非凶恶匪棍,亦无不法扰害实迹。”[41]高廷瑶在会同芜湖道宪杨懋恬率兵四百前往徽州擒剿棚民时,就对棚民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认定程元通赴京呈控棚民之案有诬,并与诸知县协商,暂时驻兵县城,待廉得其实后再行定夺。他说:“此辈虽棚居,然力农事、长子孙,由来历久,迥与游民托名种山、支棚匿奸者不同。况附郭不及百里,果其聚众肆行,胡被害者不闻一人?而闾长里胥又皆毫无觉察?夫岂无畏牵连之祸?赴诉长官者,乃独不远数千里而京控?此其挟仇诬陷情弊彰矣。今不按虚实,而遽加之兵,彼被控者心怀疑惧,铤而走险,势将激成抗拒。兼以众兵涌入,难免秧及池鱼。我辈为县司牧,可不计出万全虑而后动乎?”[42]于是,高廷瑶亲自轻骑进入山区,“于是,保甲来迎,诸棚民跪谒者踵至。其远近男妇纷纷千百人夹道欢呼,绝无惊惧情状。……余与县尹留宿数日,徐察其迹,亲阅各棚民家,全无影响”。[43]

当然,由于聚居休宁浯田的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以“棚民方会中等纠集多人、踞种山场、逞凶酿命等情”,于嘉庆十二年亲自赴京呈控。引起了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不安。尽管安徽巡抚初彭龄奉命委勘后,认定程元通所控之词多有不实,“程元通系族长,年已七十六岁。程怡仁所递之词,系祠长程绍兰主意。词内所称掘濠筑垒、祖墓遭掘、程柏押毙、尸匿不交、程靳被捆无踪等情节,均属架捏”。[44]但是,清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是采取了以驱逐棚民退山回籍为主、编查棚民入保甲为辅的政策,制定了《棚民退山回籍章程》,这就是所谓的“十二年递解之法”。“除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编入保甲者,另册送部备查,毋庸勒令回籍外,其余棚民以租典地契内年限为断。其载有年限者,概俟限满后退山回籍。现在年限已满,及不载年限、承种已久者,令再种二年,于嘉庆十四年退山回籍。其近年承种,不载年限者,应令该抚转饬地方官,谕令严立年限,至迟不得逾十年各等语,并经修《户部则例》,一并载入在案”。[45]对租山招棚之山主,清王朝更采取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用《酌议棚民退还山场章程》制定者安徽巡抚初彭龄的话来说,就是“棚民固利其土膏,若无山主召租,亦无从托足,是棚民与山主实表里为奸。此次查办之后,若不严定专条,有犯从重科罪,恐日久玩生,复蹈故辙。应请嗣后如将山场混召异籍之人,搭棚开垦至五十亩者,无论公业私业,均照子孙盗卖祖遗祀产至五十亩者,照投献捏卖祖坟山地例,发边远充军。不及五十亩者,减一等,租价入官。承租之人不论山数多寡,照强占官民山场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减一等。父兄子弟同犯,以凡人首从论。族长、祠长失于查察,照不应重律科罪。令该族族长、祠长勒石公祠中,庶棚民绝迹,土民益臻宁辑”。这条规定不久即以例的方式,载入《大清律例》之中。

徽州乡村宗族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对棚民的蜂拥而至,采取了坚决的严禁和果断的驱逐举措。可以说,在清代中叶的驱逐棚民活动中,他们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包括清王朝中央和徽州地方官府最终能够下定决心驱逐棚民,这批乡绅们所做的努力是不可低估的。或者说没有乡绅的疾首顿足般的呼吁和影响,中央和地方官府在对待棚民的问题上或许不会那么坚决、果断和严厉。我们在文书、碑刻、谱牒和其他相关文献中,发现了数量可观的关于乡村宗族、会社和在野乡绅在禁止和驱逐棚民方面的史料。

在棚民潮涌动的初期,徽州宗族、会社和乡绅即发出了强烈的禁止和驱逐的呼声。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二月,休宁北乡儒村吴氏宗族族长吴懋长、吴世宗、吴钟溪、吴家漳、吴世茂和监生吴地保、吴兴等即以棚民“匪数潜滋。或曰行究,或夜起狼偷,砍树药鱼,肆无顾忌”的名义,呈请到徽州府和休宁县,由恳请徽州府颁发禁示,“勒石永禁,保荫保族,以杜侵害”。[46]乾隆四十六年(1781),黟县知县在阖邑士绅的强烈请求下,以棚民“江西窑匠邹国仲等于芙蓉嶂山下窝僻之处、县龙正身地方,觅租北向地业,将来龙山塝劈入,造窑烧砖,火灼龙脉”为由,勒石颁布《保县龙脉示》,严令“有关县龙之处,永远不得自行出租与人开砌劈挖泥土、烧造砖瓦。附近居民,亦不许凿挖有关县龙石土,并种山药、种苕、埋苕窖等项损伤龙脉,一概禁止”。[47]乾隆五十年(1785),婺源汪口俞氏监生俞大璋等因汪口向山自“乾隆四十三年,无藉之徒盗行砍伐”,而集体向婺源知县彭家桂恳请颁示勒石严禁。[48]次年七月,汪口俞氏宗族族长、监生俞奎茂等十数名乡绅,再次就蓄树垂荫之向山林木,遭受“旦旦斧金,害及数十年冢也。累累鍬锄,坑逾数仞;天根斩削,地脉陵夷,所以财赋萧条,人文寥落。”敦请婺源知县予以勒石严禁。[49]在棚民为害最剧、土棚矛盾最烈的休宁浯田岭,乾隆五十九年(1794),聚居于此的程氏宗族乡绅程华苍等,“因异地棚民挖山垦种、地方无知贪其小利,滥召妄租”,使得“山遭残废,樵采无资,砂石下泻,田被涨荒。……深山大泽,异族盈千,啸聚成群,恐贻害匪浅”为由,恳请休宁知县“吁恩示禁、宁民杜害”。[50]

在棚民规模最大、为害最剧的嘉庆时期,徽州一府六县乡村士绅纷纷以各种不同方式,发起了禁逐棚民、保卫家园的运动。

在休宁聚居棚民最多的地区——浯田岭、江田村、岭南、牛岭、青山、方圩和横源七村,以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祠长程绍兰为首的乡绅组织,不远数千里,亲赴北京呈控棚民方会中等。在祁门,善和程氏宗族以附贡生程国华为首的乡绅,邀集合族父老,以棚民“开垦锄种为虑,嘉庆年间,恐请张宪驱逐棚匪五十四座,合境胥安”,[51]并亲撰《驱棚除害记》,历数棚民九大危害,云“棚匪之害地方也,甚于兵燹”。[52]在黄古田、环砂、渚口、社景、箬坑等棚民垦山最烈的地区,宗族和乡绅都奋然而起,组织起了规模庞大的乡村力量,对棚民进行驱逐。宗族、乡约和会社在这一时期发挥了积极的基层堡垒作用。祁门善和、环砂和休宁浯田岭的程氏宗族、休宁商山和儒村的吴氏宗族、祁门黄古田的汪氏宗族和箬坑的王履和堂养山会,祁门侯潭和婺源汪口的乡约,都在驱逐棚民、捍卫家园的运动中,起到了中坚的作用。

不过,在论述针对棚民这一社会问题时,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徽州乡村社会宗族和乡绅组织,必须借助地方官府的力量。无论是诉诸词讼,还是敦请官方出示严禁,这些组织和力量都离不开官府的支持。正是宗族、乡约、会社等组织与封建地方官府的协调与互动,才最终将棚民这一社会问题加以解决。尽管这种解决方式不一定完全满足宗族、乡约和会社以及乡绅的全部要求,但至少通过对棚民事件的处置,我们看到了徽州社会中的民间组织和乡绅势力在处理基层事务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清代中叶的棚民,作为徽州历史上最后一次可称为是移民的运动,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对徽州山区的滥砍乱伐、对徽州生态环境的破坏,直到百余年后,依然使徽州承受着这一恶果。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探究徽州由富变穷的根源时,就曾把深林资源的破坏当成了最为主要的原因,并将“兴树艺”作为振兴徽州经济的头等事务。他说:“自唐宋以来,(徽州)便号富州,今何忽贫瘠如此?当务之急,莫要于讲树艺之事。”因此,在肯定棚民对山区经济开发的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忽视他们对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及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实事求是地复原历史、阐释历史。

注释

[1][明]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十一《赠程君五十叙》。

[2]康熙《婺源县志》卷首《旧序·詹养沈序》。

[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6][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7][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8][清]陶澍:《陶澍集》上册《奏疏·日记·编查皖省棚民保甲折子》,岳鹿书社1998年版,第425页。

[9]康熙《徽州府志》卷二《舆地志下·风俗》。

[10]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汪伟奏疏》。

[11]淳熙《新安志》卷一《州郡·风俗》。

[12]淳熙《新安志》卷二《物产·木果》。

[13]同治《祁门县志》卷十二《水利志·水碓》。

[14]《嘉庆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赓音等为安徽休宁耆民程元通呈控棚民占山扰害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1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6]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7][明]程昌:《窦山公家议》卷五《山场议》。

[1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19]同治《祁门县志》卷三十六《杂志·祥异》。

[20][清]方椿楚《颂山房杂著》,转引自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21]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年知县苏禁水口烧煤示》。

[22]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禁租山开垦示》。

[23]《清道光二年十一月祁门大洪岭道路两侧山场永禁种植苞芦碑记》,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大坦乡大洪岭头。

[24]《清嘉庆九年五月十七日祁门社景黄一本堂奉府宪示禁碑》,原碑现置于安徽省祁门县横联乡社景村。

[2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26]《清嘉庆八年十月休宁浯田岭严禁棚民入山恳种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浯田岭一家杂货店墙壁上。

[27]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28]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杂记·祥异》。

[29][清]赵吉士:《寄苑寄所寄》卷十一《泛叶寄·故老杂记》。

[30]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3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32]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3]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4]《清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休宁县奉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35]《清道光五年闰六月初二日祁门奉宪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政府。

[36]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7]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9]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六《艺文志·诗》。

[40][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民情习惯·休宁风俗之习惯》。

[4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42][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4]《嘉庆十二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巡抚初彭龄为休宁县浯田岭等七处棚民已拆棚退山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4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46]《清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休宁县儒村奉赋宪禁示棚民砍树药鱼等不法事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儒村乡。

[47]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乾隆四十六年知县顾保县龙脉示》。

[48]《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知县严禁盗伐汪口村严禁盗伐向山林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49]《清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婺源汪口村奉邑尊示禁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50]《清乾隆五十九年四月休宁浯田岭严禁召租棚民种山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一杂货店墙壁中。

[51]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一本卷十二《东房新春显派泰支昂分世系》。

社会管制论文范文5

1.尊重并满足大学生的利益诉求“一种意识形态是否具备吸引力和凝聚力,取决于该意识形态所代表的利益诉求。”④这启示我们,大学生的利益诉求不容忽视。他们在校园中的关注点不仅仅限于学习成就这一传统利益。对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关注,容易引发他们关注社会现实,关注自身权益。我们对他们施行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充分尊重和满足他们的利益需求,将他们的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提升他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

2.激发并坚定大学生的情感归属情感归属问题在当代青年大学生群体中是一个突出又普遍的问题。大学生情感炽热、饱满,但缺点是容易冲动和丧失理智。如果处理不好情感归属问题,将会对其个人甚至是社会都会造成一定的困扰。我们希望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发他们的精神力量,形成饱满的热情和坚强的信念,从而推动他们对认知的践行。具体到激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可以培养他们的民族自豪感、爱国热情,也可以培养他们向往自由、平等,唤起他们对核心价值观的深层次情感。

3.接受并帮助形成大学生的价值共鸣“人们能接受某种意识形态而不是其他意识形态,并不是随心所欲或者是随机偶然的,而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正好能够表达人们心目中的价值期盼,并且给予人们的价值企盼合法性或者合理性论证。这就使人们很自然地接受这种思想观念和社会主张。”⑤这就表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要想获得大学生的普遍认同,就必须立足于符合大学生心目中的价值期盼这一目标。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发展阶段,并不具备成熟稳定的价值观,接受并帮助对大学生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共鸣,要切实考虑到这一问题。只有充分反映大学生群体的意志,才能激发大学生的思想和价值共鸣,进而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二、外化于行提升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自觉

1.协调课外实践与课堂实践多样统一目前高校的实践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课外实践模式,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兼职、校园社团、勤工俭学岗位等活动形式;一种是课堂实践形式,包括师生之间的互动讨论、专题辩论、学生自主授课等形式。这两种形式各有千秋,都表现出一定的优缺点。大学生课外实践的目的相对来说比较倾向于赚取一定的劳动报酬,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优点是自主性强、独立自由,缺点在于花费时间太长,随意性大。课堂实践则需要在老师主导下,鼓励学生参与,优点是不受时空、经费、人数等条件限制,缺点在于学生参与度低,甚至被动参与、主动性不够。二者各有优缺点,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对于课外实践,学校可以适当地加强参与度,配合学生,并为其量身打造能够提升其价值观认同的实践机会。不少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仍然停留在自发的实践活动这一层面,没有站在教育意义上去理解。我们要改变这种固有的观点,以实践课程规律为指导,尽可能科学详尽地设计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建立适合大学自身特点的实践方式。重要的是,学校要对实践基地的创设和选择做出指导,可以与政府、学校等单位合作,提供带薪实践,在吃苦耐劳中体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提高敬业、诚信、友善等思想品德水平。对于课堂实践,学校要重点增强课堂内容的吸引力,并辅之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师生互动。在内容的选择上,最好选择与大学生生活贴近的一些话题。例如,之前的中央电视台举行的“家风”讨论,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的消防安全事故,都可以作为与学生互动的话题,学生在参与中不知不觉地加深了对我国爱国观念和法制观念的了解,也就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教师可采用不同的互动方式,例如提问或讨论,学生自主授课,研究性教学等等。

2.平衡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互有侧重职业能力素质拓展是近年来迫于就业压力而备受大学生欢迎的项目。各个高校也鼓励大学生在学习期间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为将来的就业提前做好准备。但是,如果学校的鼓励过于强烈的话,则会给大学生“就业比学习重要,考证比学习重要”的错觉。同时,还会助长实用主义、金钱主义等不良作风,给大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高校大学生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要各有侧重,不应过分偏颇。在职业教育中,不能只教授大学生职业技能,还要给予他们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适当引导。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敬业”的职业道德培养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作为重点,通过个人层面价值观的培养来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养、约束大学生的道德行为。2)在专业教育中,也不能只是以专业课教育为主,要适当地辅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可以将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课教育将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指导和践行目标,去指导大学生的专业课学习;同时在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也要注意认真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践行。

三、结语

社会管制论文范文6

关键词: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

社会体育指导员隶属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范畴之下,管理制度应该包括指导员的选拔、培训、考评、上岗等一系列的程序,本文探访了很多家馆,他们对指导员的聘用要求比较低,很多场馆只需要应聘者会就可以了,那么山西省体育管理部门对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有着比较详细的规定。

1、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准入

职业准入主要是指进入某一职业的最低标准。为了强化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的管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指示,2008年初,山西省建立了体育行业独有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是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省级体育产业。是实现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权威且唯一具体的执行机构。为了学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指导精神,强化山西省救生员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团队的建设,使健身市场规范化,推动大众健身活动的展开。2010年,山西省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鉴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规定,自2010年开始,山西商业化或开放性的场馆将地方统一印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2010年5月开始,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生员开始需要国家认证培训考核,持有教练和其他中国协会颁发的证书的指导员需要参与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相关事项。

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等级

第一: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由专业初级正规培训,培训学习到一定的学时,考取初级运动技术评估的毕(结)业证书;(2)获得体育中专学校的毕业证书。第二: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获得本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工作达到3年者,经过本职业中级培训学习到一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获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的等级证书,通过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学习到一定的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第三: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体育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拿到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之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5年;(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至少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学习到一定的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最后:国家级体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

社会体育指导员除了应该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所有的职业能力以外,还应该具备一些与相关的特殊标准。比如掌握比较全面的救生知识,运动训练技能、教育教学技能、心理沟通技能、社会交往技能以及比较扎实的运动生理学、解刨学、生物力学等基础的人体科学知识。

4、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现状

4.1、指导员准入制度的执行现状

本文系统调查了一些先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人员,从他们所工作的俱乐部中对招聘这一岗位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分析,现在一些俱乐部对于招聘要求很低,前去应聘的员工只要会俱乐部就接纳,更有甚者对于人员几乎没有要求,调研结果如下:可以发现,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准入制度不够规范,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了针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件,但是很多俱乐部并没有具体落实到位,也有可能是当地的体育行政部分没有监督到位。录用人员中,79人认为招聘时没有具体标准,会就可以,占到总人数的26.33%;甚至有23%的人在应聘时都没有考虑会不会,只要年轻,身体健康有活力的简单要求。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准入是比较混乱的,需要调整。

4.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

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管理者的角度分析,培训可以改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质量、整体素质;从社会体育指导员自身分析,培训可以增强指导能力。很多刚到指导岗位的人员需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增加一些工作经验,获得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现状进行了调查:可以发现,社会体育指导员所希望接受的培训和他们目前的培训是有着很大的差异的,从当前来看,大部分的指导员所接受的培训方式是自学,但是从他们所希望得到的培训方式来看,绝大部分的人员希望得到针对指导对象的专门性培训,说明目前针对指导员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很多培训流于形式,并不能起到增强指导员自身能力的作用。

4.3、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培训内容的满意情况

本文对部分社会指导员在参加培训时的满意情况进行了调查,从前面的课时数以及上课内容的配置可以发现,针对指导员的培训还不完善。可以发现指导员对培训过程的满意情况并不高,42%的人认为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56%的人认为应该加强培训中的教学技能培训,而不是仅培训一些基本技能;44.67%的人认为应该注重理论基础,尤其是运动人体科学以及针对不同群体的理论培训,而不仅仅是一些规则、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4.4、社会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国家针对于社会指导员的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活动主要有技能指导、健身咨询、运动计划指导、体育组织管理及社会体育研究等。本文针对社会指导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查,结果不难看出,指导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够明晰,当然这也与场馆的规模,效益以及对指导员的权责划分有关。62.33%的指导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知识的培训,传授等;70.33%的指导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健身技能的传授、教学、训练。只有25.33%的指导员认为自己的职责还包括馆的使用,维护等。说明体育管理部门对指导员职责需要进一步规范,对场馆的人员管理需要按照《标准》进一步落实。

4.5、社会指导员的社会保障

通过发达国家和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步研究讨论,辅以我国丰富的社会保障实践经验,正规的社会保障项目体系开始逐渐成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社区服务,这五个方面是不可或者缺的。其实员工最为关心的就是社会保险,山西省一些企业这一点做得就很到位,一般有关于社会保障的费用都会从员工工资扣除,之后由企业里统一上交。本文调查了指导员社会保险方面的具体情况,结果可以发现,社会指导员的社会保障并不理想,大约114人根本没有买保险,占总人数的38%;112人有“五险”占37.33%;只有24.67%的人有住房公积金。这里看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待遇不高,社会对这一岗位的重视程度较低;其次也反映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导致很多社会福利没办法落实到位。

5、结论

(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特点包括:他们的工作性质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同时在工作中需要具有超强的心理干预能力;并且善于和学员、社会进行有效的沟通;(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首先是指导员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职业准入不严格;对职业等级的划分是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划分,职业标准和职业职责不够明晰。其次是针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不够正规,培训内容,课时比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学员的培训满意度不高;(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划分不清,大部分的指导员都认为自己只需要,健身技能的传授、教学、训练。当然这也说明没有针对于指导员职责的明确规定。

作者:王家瑭 谢博贝 单位: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

参考文献:

[1]关于成立湖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通知[S].湖南省体育局,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