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士德读后感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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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士德读后感范文1

她说,要耐心等待花开,因为每个学生都有花期!等待是美丽的,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对学生她用心关注,细心体察,真诚呵护,以爱博爱。对工作她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多年走来,始终如一,在平凡的岁月里怀着一份美丽的心情守望,且行且歌,播散智慧,收获芬芳!

这是我被评为2011年“感动田柳二中优秀教师”时的颁奖词,亦是对我二十年从教路的最好的注脚。

师范毕业后,我远离了繁华的城市,如一棵无名的小草,默默扎根于家乡的土地。7000多个朝夕于斯的风雨晨昏,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都给予了这片我深爱的土地,为家乡的教育事业添上了一抹最真的微绿。

二十年来,我一直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任教两个班的语文课,在繁重的工作里,我投入了全部的爱和热情,凭借着执着和努力,用美好的青春虔诚地书写着“师德”两个字。

难忘那年的冬天,班里一名学生在寒假里迷了上网,整日呆在网吧里,父母苦劝不听。我知道:如果不及时把孩子找回来,这个孩子就会像折断了翅膀的鸟儿,今生有可能再也飞不起来了,决不能让孩子迷失了。为了找回这个孩子,我问遍了所有的学生,终于知道了他的网名,于是,我又连续几夜坐在电脑前匿名与这个学生聊天。偌大的微机室里,手和脚冻得生疼,可我没有放弃,聊自己求学的经历,聊学生感兴趣的话题,最终学生回校了,看到老师憔悴不堪的模样,知道老师为自己付出的心血,这个孩子痛哭流涕,立志苦读,中考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寿光二中,圆了他家里几代人的梦想。当他的父亲握着我的手老泪纵横时,我更懂得了爱的力量有多大。

因是一所农村学校,留守孩子和学困生尤其多,我始终用爱心去点亮每一个学生的心灯,用爱心去演绎师爱和母爱。很多留守孩子和学困生在我细微地关爱下成了我的知心朋友,我的真诚、宽容和坦诚,赢得了所有学生的心。我还因势而导,在学生中把爱心传递,小到同学之间互相鼓励的微笑,大到一方有难时的一千元的捐款,在我的班级里,处处充满着温情,人人传递着爱心。

作为班主任,我努力去做一个拥有爱心的智者,通过不断学习,我的班级管理水平日益提升。比如用赞赏引领孩子健康地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功。何谓学生的成功?我认为不只是他考出了高分,考上了重点高中,更重要的是通过老师的教育和引导,以一种健康、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和生活,有理想有追求,在自己擅长的某些方面有所发展、有所创新,体现他在班集体中的个人价值,甚至是在社会中的价值。在我的赞赏下,每个学生都等来了属于他的花期。

作为一名农村教师,寂寞常会如影相随,因为我们的人生舞台就是那三尺讲台和一群农家孩子。图书室里查阅资料,网上筛选信息,灯下批阅试卷,每日繁琐而平淡,人生中自然少了更多的精彩。可我们在寂寞中也得到了多少美丽啊。我们把生命交给了书籍和寂寥,把生命交给了我们所爱的学生,于是,生命中便沉淀下淡泊与超脱,当迎来一季季桃李盛开时,在长久的寂寞后,我们终会拥有一份别样的美丽。

浮士德读后感范文2

郑献清2012/05/11

借用肖川老师的一段话就是,“教师,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生活者。”而让自己幸福是人生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追求。“一个能感受到生活幸福的人,一定会更多地珍惜生活、善待自我、友爱他人和奉献社会;而相反,一个感受到生活不幸的人,就可能心灰意冷、自暴自弃,严重的还会仇视他人、敌视社会,成为社会的潜在威胁。”有了幸福感,受益的首先是我们自己;其次,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们的亲人;最后,是我们的学生,整个社会和国家。“你快乐,所以我快乐。”这种说法固然很有一种让人感动的无私奉献意味,但若将之推向极端,却是把快乐幸福的决定权放在了别人手里。所以,在说“你快乐,所以我快乐”的同时,不要忘了“我的快乐,也可以让你的心情好起来;我的幸福,也可以让你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更何况“教师是任何一个社会中庞大的和有影响力的一个职业群体,这个群体的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的高低,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整体福利”(肖川)。

所以,首先让我们自己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一个有幸福感的教师,幸福地生活,幸福地工作吧。可是,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幸福感的教师呢?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首先要学会编织一张洒满阳光的人际网。一个人不管有多大的梦想,有多高的能力,如果没有一个支持性的环境,他的绩效与感受必然会受影响。因此,我们无论朴素地教书,还是勇敢地教改,都须赢得、同事的理解、家长的支持和学生的肯定。做教育、做研究先做人,在合群中成就你自己,发展壮大你自己。做一个热情的人、真诚的人、善良的人、宽容的人,一个受人欢迎的教师,应该成为我每天的努力与一生的追求。善待同事,与同事和睦相处,只有同事间,情感交融,关系和谐,才能保证在愉悦的心情状态下去生活,去工作!在漫长的教育生涯中寻几位导师。导师不只在教育经验上多于自己,更重要的是人生阅历长于自己,与导师保持联系,聆听他们的教诲,让教育的火炬在自己的手中传递,无疑是温情而温暖的。

做个幸福的教师,一定要培养自身良好的心态。

正如教育专家袁卫星老师所说:“对于幸福的教师来说,教育不是牺牲,而是享受;教育不是重复,而是创造;教育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生活的本身。教师的一生不一定要干成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它应当如百合,展开是一朵花,凝聚成一枚果;它应当如星辰,远望像一盏灯,近看是一团火……”

做个幸福的教师,一定要学会享受学生

对于教师来说,是否能时时处处感到幸福是很重要的,因为只有教师幸福,学生才会感到幸福。在教学中通常我们最头痛这两种学生:一种是调皮捣蛋,行为有偏差的学生,一种是怎么教也教不会的学生,面对这两种学生一定要学会宽容和耐心,原本我一直对学生很严厉,对他们所犯错误有时会忍不住重罚,自从我儿子降生之后,我发现我的儿子和所有调皮捣蛋的孩子一样,我对他说不的事他偏偏去做,我要求他去做的事,他偏不听,儿子让我学会耐心和慢教育,所以现在我面对学生时,就会始终想着两句话,那就是“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这样的情感使我对孩子少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苛求,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指责,多了一份尊重。俗话说:教师的活儿是良心活儿,家长把天真烂漫、聪明伶俐的孩子交给我培养,这是对我的极大信任。我又怎么能不全身心地去爱他们呢?孩子的心是未经雕琢的璞玉,美丽而又稚嫩。当我们肯俯下身来,走进他们的世界,就会发现,原来许多成人眼中的错误缘于我们对孩子的误解。教育是技术,更是艺术,只有师生心灵相通,才能共同奏响教育的和弦之音。

做个幸福的教师,一定要学会享受课堂

课堂是教师生命最重要的舞台,一个懂得享受上课的人,课堂便自然会成为其享受幸福的重要舞台,营造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课堂,和学生一起痛苦、一起欢乐,你就会少了许多教学的焦虑和烦恼。

做个幸福的教师,一定要学会学会自我调节。

教师工作性质决定了每天的忙忙碌碌,很多时候在办公室忙不完,还得回家接着继续忙,比如很多老师回家还得写教案、批改作业等,有时遇到班上出了点事连睡觉也不安宁,做梦都在想着怎样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或者怎样开展班上的活动。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使得很多老师都心力交瘁、未老先衰,和同龄人比起来显得那么的憔悴和苍老。老师也是人,也得吃饭、睡觉、享受生活,老师更应该好好地活着、幸福的活着,让自己每天都精力充沛、活力十足,这样的老师才能教出活蹦乱跳、天真可爱的学生。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因过度的操劳导致自己经常生病,上班时经常都面带土色,说话也有气无力的,这样的老师怎能教出乐观向上、健康美丽的学生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自我调节,让自己时刻都是健康的、快乐的、幸福的,因为我们的幸福快乐,我们的学生也一定会幸福快乐的。

浮士德读后感范文3

读后感一:志气青年,当如居里夫人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同学那儿借到一本《居里夫人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居里夫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女科学家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她勤奋的一生给了我深刻的启示。

 

居里夫人生长在波兰的亡国时期。她以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中学。由于经济上的困难,她不得不去当家庭教师,以歉取深造的学费。她到法国进入大学后,一个住单身宿舍,经常以干面包充饥,以至引起严重贫血晕过去。在提炼震惊世界的“镭”的过程中,她长年累月在潮湿的木板房里工作。为了提取一克钝镭,她竟煮了一百多吨沥青。后来,居里不幸因车祸死亡,她忍受了巨大的悲痛,继续实验。她终于以一个侨居异国的波兰女子的身份登上了大学讲坛,为她的祖国赢得了荣誉,对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

 

当代许多青年想有居里夫人的才能,羡慕居里夫人的荣誉,却不曾经想过这些是从何而来的。居里夫人的经历告诉人们,一切真正美好的东西都是从斗争甚至牺牲中获得的,而美好的将来也要以同样的方法去创造。

 

科学的道路是崎岖的,只有那些不畏艰险的人,才能攀登上光辉的顶点。居里夫人以超人的毅力执着地追求,使她登上了一个又一个科学的顶峰,两次获得诺贝尔奖。她的一生对我们的启示是: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她对祖国深沉的爱,是她排除忘难、努力奋进的力量源泉。

 

这本书使我懂得:每个有志气的中国青年,都应该像居里夫人那样,做一个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斗士,为祖国美好的前程,为人类的未来献身。这才是生命存在的真正价值。

 

读后感二:科学需要我们付出百分之百的艰苦努力

 

这两天读完了《居里夫人自传》不经深有感慨,而这感慨之中,更多的是一种感动。

 

居里夫人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她同时也是一位谦虚的人。她之所以写自传,是因为她实在不好意思扫了她一位美国朋友的兴。如此可见,她是一位多么谦虚的人啊!

 

从居里夫人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普通的女孩,出生在波兰首都华沙,由于自己的努力奋斗,又以优异的成绩在高中毕业后前往巴黎大学学习,并在那里与皮埃尔—— 居里喜结良缘,夫妇二人情投意合,在极艰苦的条件下,发现了镭和钋。并且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冲到前线,成为了救死扶伤的医生……

 

多么伟大的科学家啊,她的发明不是为了功名利禄,而仅仅是为了给人类造福,使人类有更高质量的生活!

 

居里夫人的一生,荣膺两次诺贝尔奖,对于女性来讲,真是前无古人的事迹啊! 而即使这样,她也并不骄傲,反而更加努力的学习、拼搏,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科技成果,这难道还不令人钦佩吗?

 

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如果他的谦虚,不能使人感到震撼的话,那么居里夫人呢?像他这样伟大的人,都那么谦虚,那么我们这些普通人呢?在取得一点小成绩后,又有什么资本骄傲呢? 我们岂不是应该更谦虚吗?

 

读居里夫人,我没有读懂她的全部,但我读懂了她的谦虚——一种朴实而又高贵的虚!

 

 

读后感三:付出方有回报

 

在寒假中,我有幸“认识”了一位伟大而励志的人物,她就是居里夫人,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性。

 

居里夫人可谓是近代科学史上的一个奇迹。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奇异的经历。她容貌秀丽,但却出身贫寒,但她却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勇气与毅力谱写了史无前例的科学篇章,对人类作出了不可想象的巨大贡献,但从居里夫人的女儿艾芙·居里笔下得知,居里夫人并不把自己看作“着名科学家”,也不把这些事情告诉女儿们。她在简陋的条件下,经过三年多的坚持和努力和最后提炼出了镭,为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让不看好他们的那些人给以沉重的打击!

 

在我心中,居里夫人最耀眼闪亮的是勇气和毅力。居里夫人的一生可谓是充满崎岖与坎坷,但她就只是靠这两个字才会成功。她在永恒的奉献中度过了后半生,这件事不得不然人佩服。但令人极惋惜的是她完成历史交给她的任务后就辞世了,把这科学的重任托付给了未来,托付给了这世界。

 

浮士德读后感范文4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初中生名著读后感600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初中生名著读后感600字1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初中生名著读后感600字2这就是《浮土德》触动了我的一句话,也是浮士德性格“肯定”、“善”、“否定”、“恶”的发展历程的概括。

《浮士德》被称为欧洲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诗剧,分上下两部,共一万二千余行。浮士德本是十六世纪德国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在传说中,浮士德是一个追求世俗享受而把灵魂卖给魔鬼的术士。歌德借用这一题材,把浮土德塑造成一个德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形象。作品写浮士德一生从书斋、市民社会小世界走向政治、历史大舞台的过程,其中经历了求知生活、感情生活、政治生活、艺术生活、改造大自然这五个阶段,从而总结了诗人自己一生的生活经验,也概括了文艺复兴以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探索的历史。

浮士德是一个虚构的象征性形象。但是他有鲜明的个性,那就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探索的精神。他的内心充满矛盾:一方面满足现状,享受现世幸福,另一方面不断追求更高的理想。他一生中有过迷惘,有过错误,但是由于他的自强不息,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最后能够找到人生真理的答案,要做一个“每天争取上进和生存的人”,并被天使接到天堂,见到了圣母。

魔鬼在诗剧中作恶造孽,引诱浮士德堕落,但实际上却促进了浮士德的前进与成长。套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如果浮士德是一匹马,那么魔鬼被派遣到这个世上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它赶快前进。正是他帮助浮士德走出书斋,投身于实际生活,也是他促使浮士德在克服自身错误的同时摸索前进,魔鬼其实成为了浮士德在前进道路上不可分离的伴侣。

歌德的创作过程长达六十年。他从青年时代起即构思此诗,直到临死前不久才告完成。可以说,这本身即是一种追求,对文学的一种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正是这种追求,使歌德在晚年仍不断地学习新事物,探索新问题。而《浮士德》正是这种追求所带来结果的最好验证,可以说,是这种追求造就了《浮士德》几百年来的经久不衰。

生命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使目己的人生高度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得到提升。每个人在人生追求中都会遇到各种无法逃避的问题,必须选择,而不断追求,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的性格,将使其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理想。

也许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浮士德,但每一个人都不能缺少浮士德顽强向上、热爱生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的品质。

初中生名著读后感600字3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

看看哪!命运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一个少女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让一个汉子丑,他便丑得怪无人样。

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两个外表有着天壤之别的人,仿佛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然而,他们却有着同样一颗善良的心。她,给抢过她的他送水,他,给心灰意冷,生意破灭的她以抚慰,他为她轻过命,她为他流过泪,因为命运的戏弄,他们都各自经受着活着的煎熬,因为命运的无知,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拥有两种人生的他们走到了一起。

命运不见得是悲惨的,但它一定是折磨人的。

爱,它有近万种诠释,《巴黎圣母院》中所释放出的爱的光线可完全移于爱斯美拉达,一读即知,爱斯美拉达所受着五个人的五种不同的爱。

罗朗塔楼隐修女,她的爱叫做恨,她越是恨被认为是吉卜塞人的爱斯美拉达,就越表明她有多爱她,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日日看守的红鞋的主人,就是她最爱的女儿,她最恨的吉卜塞女郎—爱斯美拉达。

诗人格兰古瓦的爱叫尊重,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他有着诗人都具的那颗单纯的心;弗比斯的爱叫游戏,他是唯一一个她所钟爱的人,然而却是把爱情当作一场电影的不正派者;卡席莫多的爱叫做远离,他明白自己的丑陋,不接近她,给她最大的帮助、爱护,给了爱斯美拉达感动的借口;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个人,克洛德·弗罗洛,圣母院副主教,他的爱叫恐怖,占有,撕杀,罪恶。为了得到爱,他宁愿让爱死去,他的心是可怕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懂得自己拥有,或别人失去。

爱,和命运,他们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

初中生名著读后感600字4在阅读《爱的教育》时,虽然没有流,但却有种流泪的冲动,整个过程就伴随着这种酸酸的感觉。但我知道,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

使我默然,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无论残疾、贫穷、富贵,亦或者是成绩差的。他——恩里科都能与他们不分你我的玩耍,那么开心,那么快乐。所以,他有这么多好朋友。或许我能找借口说:“他,一个4年纪的学生,当然能这样,当他慢慢长大后,可就不一定咯!”真是一个可笑的借口,在我4年纪时,我能如此做吗?或许,我又能找出个借口说:“你瞧啊,他的爸爸妈妈是如何教育他的,而我的父母呢。”呵,这更令我无地自容了,父母何时教我这样要分阶级来交朋友了啊?”

奶奶的娘家在杭州偏远的一个村子里,我基本上每年只去一次,从小到大也就没去过几次,在我的潜意识中,总有些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是没见识的人,跟他们一点共同语言也没有,每次去,我也就只会对他们叫几声,记得那年春节,我正闲着很无聊,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女孩走过来想和我一起玩。

我心里其实是很想玩的,但一看那人,脸上被风刮的很干燥,身上的新衣服在一个早上的时间已经残不忍睹,这时,她的形象在我心理早已大大打折了。理所当然,我拒绝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可不希望字成为这么脏西西的孩子。她似乎很失望地走了。

望着她,我心理也挺难过的,但我还是觉得,当一个干干津津的人,总不当一个脏西西的人还好啊!但当我看完《爱的教育》后,我突然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我想朋友是不分贫穷贵贱的,更不能因为他的外表而忽略他的内在,只有一个驱壳的人能有什么用呢,此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去交朋友,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是在爱抱怨别人没有真心对我……我想,我需要从新开始认识自己,我想成为一个像恩里科这样的人,是的,我相信自己可以,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曾经有人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在我心中已有一个答案,然这却不是那唯一的答案,就让我们将这个答案永远留在心中吧,让我们永远都记住这个“爱”。

初中生名著读后感600字5名著《给教师的建议》一书是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写给从事教育事业的教师的,全书共100条建议,每一条建议都是教育家给教师指路的,阐述着教书育人的真理,确实给我们教师在教学方面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给教师的建议》一书给我们展现了教师教育人生态度的一种凝练,使我们明确怎样去做一个优秀的教书育人者。

通过学习《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使我们不知不觉的穿过时空隧道走进了1918年12月28日,去详细了解作者的出生地,工作的地方,使人有一种急于认识这位大教育家的欲望。苏霍姆林斯基从出生到上小学一直到工作,成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他总是积极向上的,勤恳的,一生写作了41部教育专着,1200篇童话,生前被评为乌克兰功勋师,获得2枚列宁勋章,多枚马卡连科奖章。

应该说,苏确实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他把自己的全部的生命活力都投入到了前苏联的教育事业上,这一点是公认的,是我们现代教师应该学习的精神。当前,国际上的各种竞争例如经济、科技、军事等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又赖于教育去培养,所以尽快造就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广泛适应能力的各种人才就成为教育改革和现代学校关注的中心课题。

而今,我国的中学生正处于新旧体制常常发生碰撞,许多问题不可能尽如人意和适时解决,各行各业的改革都步履艰难的背景下,受应试教育的驱使中学生被迫投入竞争,随着父母离异的、破损家庭的增多,以及社会环境的某些消极影响,造成了中学生的种种心理问题。面对中学生存在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仅仅靠原有的教育教学与德育工作难于应付局面。

为了改变学校教育的被动状态,社会、学校、家长都在呼唤心理学直接参与学校教育工作。陈学诗、沈渔村、李心天等一批专家、学者呼吁为促进人们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全人格、预防心理疾病⑤应广泛开展心理卫生科普宣传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中小学增加心理卫生课⑥,所以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教育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

通过有效的途径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学生的心理得以正常发展。心理困惑得到疏导,不良心理与行为得到矫治,学生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积极性高、思维活跃,学习上没有心理负担与压力,爱学、会学并富有创造性。个性健全发展,能够适应学校、社会的要求,完善自我。在此基础上,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

浮士德读后感范文5

《西游记》是古代浪漫的主义长篇小说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它也是浪漫的杰作。它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和光辉想象的长篇小说。今天小编整理了《西游记》2021中学生读后感心得感想五篇供大家参考,共同阅读吧!

西游记2021中学生读后感1沙僧是一个对师父言听计从忠诚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憨厚诚稳,他沉默踏实,他刚毅木衲。如果人们要找一个忠实而不会背叛的朋友。他一定就是合适人选。看着他挑着别人“扔”给他的负担—行李。我就觉的他真的是太憨厚了,他真的很会吃苦,让人敬佩。

唐三藏,一个被称为圣贤的人,他拥有着常人不曾有过的慈悲行为,让我很感动,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在于不相信自己的徒弟,他不相信孙悟空的话,可以在三打白骨精看出。对于自己的爱徒竟然不相信。这怎么可以作为一名师傅呢?对于徒儿最基础的信赖都没有,真让人……可是他也有他的好。他的头脑非常聪明,会从别人的立场来为他思考。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他不仅对徒弟要求严格,而且也从不懈怠自己。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就是这么一个高僧。

猪八戒,他可是一个肥肥胖胖的猪妖。可是他可是一只心地善良的猪妖。他虽为僧侣,可是还是吃肉,那可不是吗?他若像他的师傅那样能够不吃肉,只吃蔬菜,也不会那么白白胖胖了。他喜欢和猴哥对着干。所以说他有点调皮。不过他贪恋美色,因而受到了菩萨们的惩罚,这件事的教训终于让他改掉了坏毛病,也让他变的可爱了!嘿嘿

现在该介绍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他想必大家也知道了吧!那就是伟大的孙悟空,他为猴正直,他代表着正义。因为他武艺高强,在取经途中,派不少用处。他不要回报的为人们和师傅做事,他的品质,让我无话可说。我最佩服他的就是他那七十二变,和那筋斗云了!一个跟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又有谁人不会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呢?何况他还是斗战胜佛!

西游记2021中学生读后感2这几天,我重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是明清时期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方极乐世界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名唐玄奘,他虽善良却胆小怕事。在取经的过程中,他前后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孙悟空—睛、敢做敢当而正义大胆、火眼金且本领高强。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取经路上帮了唐僧不少大忙。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觉得孙悟空很厉害。认为要是自己有孙悟空那么厉害也可以让我去取经。不过长大以后发现我错了,如果唐僧一行人没有去西天取经的勇气,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成功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勇气,有它才能开始这人生的旅程。

记得有次,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老师,但是我不敢,因为那个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很严厉,一直不敢接近。所以那个问题一直没法弄懂。终于,我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走进了老师办公室,老师当时在批改作业,看见我便放下了手中的事。我小心翼翼的把作业本递过去,说:“老师,第5页的第2题我不太懂,想请教一下。”老师并没有像我以为的用那么严肃的像冰块的神情对我,而是用稍带一点指责的语气说:“怎么这么晚才来问我?学了都过了几天了。”随后,便向我讲解了这道题。之后,我突然发现老师好像没以前那么严厉了。如果我当时没有问老师,或许我现在还不明白这道题怎么解呢!

勇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慈悲是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太没勇气了。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西游记2021中学生读后感3《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精彩的故事和深刻的人生哲理,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我喜欢这本书里的正面人物,尤其是孙悟空,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被他师父唐僧赶走了两次,但是孙悟空没有怨恨他师父,依旧对他忠心耿耿。假如有一天其他国家又向我国发起了战争,如果我们也是军队中一员,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忠诚,要爱国,舍生忘死地击退敌人,宁死也不做战场上的逃兵!

唐僧一行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见义勇为,帮助了路上的许许多多的人,使天下恢复了太平。我们要是想争当新时代好队员,必须要像他们一样助人为乐,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不能视而不见,要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因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我们没有一个慈善的心,将来就算腰缠万贯,也不会得到大家的认同!

唐僧一行人在取经道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道磨难,但是他们勇气可嘉,坚持不懈地闯下去,最终成功取得了真经。我们新时代的花朵们,也应该向他们一样,做任何事要有勇气和自信,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达到胜利的彼岸!

在《三打白骨精精中》,白骨精换了三种不同的模样,想要把唐僧骗走。但是孙悟空都没有被蒙蔽,一眼就认出了她是个妖怪。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孙悟空学习,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能一看到表面现象就下结论,要善于发现内在。所谓“人不可貌相”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读完了《西游记》,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要向榜样看齐!

西游记2021中学生读后感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小说《西游记》,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书的内容非常精彩,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尽艰辛,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对人物形象的描写突出了每个人的特点,刻画得栩栩如生,读着书仿佛这些人物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唐僧固执但诚心向佛、信念坚定;孙悟空毛燥、急脾气但勇敢、本领高强、正义感强;猪八戒懒惰、贪吃但真性情,沙和尚木讷但老实善良;白龙马也是一条勇敢、善良的小白龙。还有其他各个人物、妖怪每个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各有特点。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身怀绝技,坚韧勇敢,打败了许多妖怪。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辨认出人和妖怪,而唐僧不能,所以常被唐僧误会,经常被唐僧用紧箍咒教训。孙悟空虽然经常被师父误会,但对师父一片赤诚之心,怀着报恩的心一路保护师父最终取得真经。

在“取经团”里,虽然孙悟空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若是没有其他成员的配合,单靠他一人单打独斗也是难以取得真经的。降妖除魔最重要的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大,有多强,而是整个团队齐心协力,万众一心。团队合作是一件需要团队成员密切配合的事情,如果在一个团队里有一个人跟不上掉队了,那就会使整个团队失败,这就需要整个团队的坚持、理解、配合。我也经历过团队合作,去年我们学校组织我们五年级去军训,在军训的过程中都是考验大家团队合作的。比如我们军训中的一个游戏,每个人拿一根杆子,手掌放在杆子顶端,杆子底端放在地上,其中一个同学喊:“1,2,3,放”。我们每个人要同时把手放开,并要接住前面同学放开的那个杆子,但不能一把抓住杆子中间,要把手放到那个杆子的顶端才算成功,如果其中有个人快了或者慢了,那就会影响其他人,让这个游戏失败。一开始我们不是这个人太快,就是那个人太慢,但我们没有放弃,正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经过了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我们终于都掌握了其中的技巧与规律,后面的尝试都很成功。这告诉我们在团队合作中坚持、配合和相互理解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让我对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想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还会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这会让我终生受益。

西游记2021中学生读后感5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而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它光怪陆离色彩斑斓它又振奋人心。读完《西游记》最感动于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描绘了英姿飒爽舍小我求大我的一群英雄。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的理想而奋斗的人。

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惜与一切进行斗争。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看似很热闹很精彩,我却隐隐感到一层悲剧成分:他即使在神通广大在与命运的搏斗中总显得无助单薄。人是无法与由这时代决定的宿命对抗的。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显出其英雄本色。如今真正与命运进行生死搏杀的人很少,即使有也不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很少有人会像贝多芬那样为了多留给后人一些精神粮食而去"扼住命运的咽喉",更不会有人像哈姆雷特那样高呼一声: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天生我偏要把他整理好。

正因为大多数人为了琐屑的目标而努力,所以当今真正的英雄几乎没有没有人能登高一呼或以身作法告诉人类更高层次的价值究竟是什么。英雄的哈姆雷特向人们昭示了人的价值,英雄的浮士德则用他一生的追求告诉了人们生存的价值。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真正意义上的英雄总是出现在人类发展的时代交接点,在千年更替的时刻,人类不该对英雄主义精神漠然视之。现今社会太需要这种千金难求的精神了。

浮士德读后感范文6

三《条例》限制赔偿政策的事实根据论―答记者问见解的问题性

(一)“特殊立法政策”的内容和事实根据

(二)“特殊立法政策”的事实根据论的问题性

(三) 对其他相关问题的评论

四 放弃现行法律适用原则的必要性和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代替方案

(一) 放弃“区分不同案件分别适用法律”原则的必要性

(二) 解决医疗侵权赔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代替方案

结论

三 《条例》限制赔偿政策的事实根据论―答记者问见解的问题性[44]

如前所述,答记着问强调, 条例“体现了国家对医疗事故处理及其损害赔偿的特殊立法政策”。那么, 答记者问所说的特殊立法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 在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上, 条例所体现的立法政策与民法通则所体现的立法政策有什么不同呢? 条例所体现的特殊立法政策又是以什么事实为根据的呢? 被作为根据的那些“事实”是否符合客观现实呢? 即便符合客观现实, 以这些事实为根据, 是否能够证明条例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限制性规定具有政策上的合理性呢? 这些就是本节要检讨的问题。

(一) 条例所体现的特殊立法政策的内容及该政策的事实根据

条例第1条规定,制定条例的目的是“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条例起草者卫生部的汇报指出, 修改办法的经济补偿制度的原则是“既要使受损害的患者得到合理赔偿,也要有利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45]。答记者问的表述与卫生部汇报的见解基本相同, 但更为直截了当。它指出, 条例之所以要对赔偿金额作出限制, 就是“为了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 换言之, 如果不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作出现行条例所作出的限制, 如果法院对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案件适用体现了实际赔偿原则的民法通则的规定, 那么, 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就会受到不利的影响[46]。由此可见, 答记者问所强调的特殊立法政策的“特殊”之处, 亦即在赔偿政策上条例与民法通则的不同之处,在于条例以保障和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这一公共利益来限制患者或其遗属原本根据民法通则所体现的实际赔偿原则所可能得到的赔偿这一个别利益。笔者在此将该政策简称为“公益限制赔偿政策”。

根据答记者问的说明, 条例所体现的公益限制赔偿政策是以下述被政策制定者所认定的四项事实为根据的。① 医疗行为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② 我国医疗行业具有公共福利性, ③ 我国医疗机构的承受能力有限, ④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照条例起草者卫生部的汇报可以发现, 答记者问所提出的事实根据论,除了其中的第①项似乎是答记者问自己的看法(笔者不知道卫生部是否在其他正式场合表达过这样的见解)以外,基本上反映了卫生部在汇报中所表达的见解[47]。

以下, 笔者对“公益限制赔偿政策”的事实根据论进行分析和评论。

(二) “公益限制赔偿政策”的事实根据论的问题性

1. 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不能说明条例限制赔偿的正当性。

答记者问没有说明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与限制赔偿到底有何关系。笔者在此姑且作出两种推测[48],然后分别加以评论。

(1) 答记者问也许是想说: 高风险性这一客观因素的存在, 降低了过失这一医疗侵权的主观因素在赔偿责任构成中的意义。人们应当承认以下两个事实, ① 在医疗过程中, 即使医务人员充分履行了注意义务, 也未必能够完全回避诊疗的失败及由此引起的患者人身损害的发生; ② 即使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方面确实存在过失, 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往往在一定程度上与该项医疗行为固有的风险性存在一定的关系。因此, 在设计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制度时, 应当考虑到医疗风险这一客观因素在损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 不应当把在客观上应当归因于医疗风险的那部分损失也算在医疗机构的头上。条例对赔偿数额作出限制反映了医疗事故损害与医疗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关系这一事实, 因此是合情合理的,是正当的。

笔者基于下述理由认为, 上述推论是不能成立的。① 医疗行为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这一事实认定本身不能反映现实中的医疗行为与医疗风险的关系的多样性。现实情况是,医疗行为不仅种类极其繁多而且存在于医疗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有的可能具有高度的风险( 比如确诊率极低的没有典型早期症状的某些疾病的早期诊断, 成功率极低的涉及人体某一重要器官的复杂手术,对抢救患者生命虽然必要但严重副作用的发生可能性极高的急救措施),有的则可能几乎没有风险(比如在遵守操作规范的情况下的一般注射,常规检验,医疗器械消毒,药房配药,病房发药等)② 这种推论误解了医疗风险与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关系, 因而是根本说不通的。众所周知, 我国的医疗侵权责任制度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而非严格责任原则。既然如此, 那么在医疗损害的发生被证明为与医疗过错和医疗风险(特指与医疗过错无关的风险)[49] 二者都有关系的场合, 医疗机构只应承担与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医疗侵权法上, 风险因素与民事责任不是成正比而是成反比, 风险因素对损害的形成所起的作用越大, 医疗机构因其医疗过错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就越小。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不是增加而是可能减轻医疗机构民事责任的因素。只有在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侵权领域, 高风险性才可能成为增加民事责任的因素。

(2) 答记者问也许是想说, 如果事先不通过制定法(比如条例)对赔偿范围和数额作出必要的限制, 那么医疗机构就会因害怕承担其不愿意承担或难以承担的高额赔偿责任而指示其医务人员以风险的有无或大小作为选择治疗方案的主要标准,尽可能选择无风险或较小风险的治疗方案; 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时就会缩手缩脚,不敢为了抢救患者的生命而冒必要的风险, 患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因此就可能得不到原本应当得到的医疗保障。所以, 条例限制赔偿标准,有助于调动医师救死扶伤的职业积极性, 最终将有利于患者疾病的救治。笔者认为, 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严重脱离实际的推论, 因而也是没有说服力的。

① 在对赔偿数额不作限制(尤其是不作低标准限制), 实行实际赔偿原则的情况下,医师果真会从积极变为消极, 对患者该治的不治, 该救的不救, 该冒的险不敢冒吗? 限制了赔偿数额,医师果真就会因此而积极工作, 勇于担负起治病救人的重任吗? 这一推论符合医疗侵权的实际状况吗? 依笔者之见, 在适用民法通则的实际赔偿原则或赔偿标准高于条例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情况下, 医师未必会因害怕出差错•承担较高的赔偿责任而该治的不敢治, 该救的不敢救, 该冒的险不敢冒。因为在许多场合, 采取这种消极回避态度反而会导致医疗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所构成的侵权。不仅如此, 因为这种消极态度可能具有放任的性质, 因而在其导致的侵权的违法性程度上也许比工作马虎或医术不良所引起的延误诊疗致人损害的侵权更为严重。② 医疗的宗旨是治病救人, 因而是不考虑风险违规乱干不行, 顾忌风险违规不干也不行的典型行业。医师必须遵循诊疗规范,充分履行注意义务,尽善管理。③ 限制或降低赔偿标准, 就算可能有调动医师积极性减少消极行医的效果, 也免不了产生降低医师的责任感, 纵容违规乱干的严重副作用。④ 按照风险论的逻辑, 条例规定的赔偿制度还不如办法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制度; 对广大患者而言, 他们的生命健康利益获得医疗保障的程度在条例时代反而会降低, 因为医务人员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性由于条例( 较之办法)加重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而降低了。

2. 即使我国医疗行业具有公共福利性质, 以此为据限制赔偿也是根本没有说服力的。

答记者问没有(卫生部汇报也没有)具体说明我国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有何含意, 更未具体说明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与条例的限制赔偿政策之间有何关系。笔者在此参考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和一些文章中的议论[50], 分别对这两个问题的内容作出以下的推测。

(1) 我国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公立医疗机构,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公益事业单位,它们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对患者而言, 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② 政府对公共医疗事业的财政投入将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为公共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 从而为广大患者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创造了一定的物质条件。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税收优惠和合理补助的政策,为这些机构的福利性医疗服务提供了一定的支持。③ 政府为了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福利, 减轻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在城镇为职工建立作为社会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农村推行和资助合作医疗制度, 邦助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在当地也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④ 政府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能力, 对医药品市场价格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适当的控制。

(2) 医疗行业具有公共福利性这一事实, 决定了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的特点。① 它是在非自愿( 公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在法律上有义务向需要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的并且是非完全等价( 公共医疗服务的提供不以完全的等价有偿为原则 ) 的基础上进行利益交换( 患者仍需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 的当事者之间发生的赔偿关系, 不同于在完全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利益交换的当事人即通常的民事活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赔偿关系。② 它是提供医疗服务利益的医疗机构和接受医疗服务利益的患者之间因前者的利益提供行为发生错误导致后者受到损失而引起的赔偿关系, 换言之, 是好心人办错事引起的赔偿关系, 不同于通常的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所引起的赔偿关系。③ 它在事实上又是以作为公共医疗的投资者的政府为第三人( 赔偿问题不仅可能影响到政府投资的效益,而且可能使政府投资本身受到损失)同时以利用该医疗机构的广大患者为第三人( 赔偿问题可能影响到该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从而影响到利用该医疗机构的广大患者的利益)的赔偿关系, 不同于仅仅涉及当事者双方利益或至多涉及特定私人第三者利益的赔偿关系。

(3) 正是因为医疗行业具有公共福利性这一事实决定了因医疗事故而引起的医患之间的赔偿关系具有不同于通常的债务不履行或通常的侵权所引起的赔偿关系的特征, 所以条例起草者才将该事实作为调整这种赔偿关系的特殊政策的依据之一。如果不考虑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 如果不以该事实为依据制定特殊的赔偿政策, 而是完全根据或照搬民法通则所体现的实际赔偿原则, 那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结果, 不仅对于赔偿义务人医疗机构可能是不公正或不公平的, 而且会使国家利益和广大患者群众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笔者认为, 上述见解(假定确实存在), 根本不能说明条例限制赔偿政策的合理性。

(1) 答记者问在论证限制赔偿政策具有合理性时, 只提“我国医疗行业具有公共福利性”这一“事实”,不提我国的医疗行业和医疗服务在相当范围和相当程度上已经市场化和商品化, 我国的绝大多数公民还得不到医疗费负担方面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这两个有目共睹的现实。这种论法很难说是实事求是的。“我国医疗行业具有公共福利性”这一事实认定,本身就是非常片面的; 这一“事实”作为答记者问所支持的条例限制赔偿政策的前提之一, 本身就是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成立的。

① 众所周知, 在条例起草和出台之时, 更不用说在答记者问发表之时, 我国的医疗行业已经在相当范围内和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市场化。第一, 从我国医疗行业的主体来看, 被官方文件定性为“非营利性公益事业”[51] 单位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确实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它们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据说因其价格受到政府的控制, 所以对接受该服务的患者而言,具有一定程度的福利性。但是,在我国的医疗行业, 非公立的完全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早已出现, 其数量以及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占有的市场分额均有明显的增长趋势; 民间资本或外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各种形式的合资经营也已经成为常见的现象。它们扩大了完全商品化的医疗服务市场。由于它们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在价格上是放开的, 所以对接受其服务的患者而言, 没有福利性 ( 除非将来有一天把这类医疗服务也纳入作为社会保障的医疗保险的范围)。此外, 只有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才是中央或地方财政投入及有关的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象。营利性医疗机构当然是自筹资金、完全自负盈亏的企业[52] 。第二, 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的价格来看, 首先, 公立医疗机构配售给患者的药品和消耗性材料的价格往往高于或明显高于市场零售价(换言之,实际上往往高于或明显高于医院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的总和), 具有明显的营利性(据说其目的在于“以药养医”); 尽管医疗机构所采购的一定范围的药品的市场价格受到政府价格政策的控制(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方式), 但这种控制是为了保证基本医药商品的质价相符, 防止生产或销售企业设定虚高价格 (明显高于生产经营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总和的价格即暴利价格) 谋取不适当的高额利润[53]。因此这种政府控制价格与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划价格有本质的不同, 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即所谓“低价”, 而是比较合理的市场价格。所以, 这种价格控制, 虽然有利于消费者或患者正当利益的保障, 但并没有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性。其次, 基本诊疗服务项目( 比如普通门诊和急诊; 一定范围的检验和手术; 普通病房等一定范围的医疗设施及设备的利用)的价格,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价格政策的控制, 因而也许可以被认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福利性, 但具有明显的收益性或营利性( 即所谓创收 )的医保对象外的五花八门的高收费医疗服务( 比如高级专家门诊、特约诊疗卡服务、特需病房、外宾病房等)在较高等级的许多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甲等医院)中早已出现并有扩大的趋势。此外, 在许多医疗机构中, 原本属于护理业务范围内的一部分工作也已经由完全按市场价格向患者收费的护工服务所替代。所以, 被官方定性为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的公立医疗机构,在事实上正在愈益广泛地向患者提供没有福利性的甚至完全收益性或营利性的医疗服务。

② 从患者负担医疗费用的情况来看,第一, 加入了基本医保的患者,一般除了必须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外,还须支付超出其医保限额的医疗费用。他们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保对象外的医疗服务,或选择定点医保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因而完全自付医疗费的情况并不少见。同样是享受医保的患者,其享受医保的程度即自付医疗费占实际医疗费的比例可能不同; 符合特殊条件的一小部分患者,则可能基本上或完全免付远远大于一般医保患者所能免付的范围的医疗费[54]。第二, 更为重要的事实是, 我国所建立的社会基本医保制度,不是以全体居民为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比如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而是仅仅以城镇的职工(城镇中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本人为对象的医保制度[55],加入者的人数至今还不满我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56]。换言之, 我国城镇的相当数量的居民和农村的所有居民是不能享受基本医保的(即完全自费的或几乎完全自费的)社会群体(除非加入了商业医保,但商业医保不具有福利性)。政府虽然已决定在农村建立由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且不说这一制度才刚刚开始进行个别的试点(更不用说在一些贫困地区,甚至连最基本的医疗服务设施也不存在),就是全面铺开,它为广大农村居民所可能提供的医疗保障的程度也是极其微薄的[57]。要言之, 答记者问和卫生部汇报所强调的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对于我国的绝大多数居民来说, 即使在某种意义上(比如公立医疗机构的部分诊疗服务的价格受到政府的控制)也许可以被理解为存在,也只是非常有限的,微不足道的。

笔者之所以强调上述两个方面的事实, 并非为了批评现行的医疗福利政策, 而仅仅是为了指出以下两个多样性的存在。第一个多样性是医疗行业或医疗服务与医疗福利的关系的多样性。医疗行业既存在福利因素又存在非福利因素, 既存在公益因素又存在营利因素; 有的医疗服务具有福利性,有的医疗服务则没有福利性; 有的医疗服务具有较高程度的福利性, 有的医疗服务只有较低程度的福利性。第二个多样性是患者与医疗福利政策的关系的多样性。有的患者能够享受较多的医疗福利, 有的患者则只能享受较少的医疗福利, 有的患者则完全不能享受医疗福利; 能够享受医疗福利的患者既有可能选择具有福利性的医疗服务, 也有可能选择没有福利性的医疗服务; 享受基本医保的不同患者所享受的医保利益又可能存在种种差别甚至是巨大的差别。据此, 我们应当承认, 支持医疗事故赔偿限制政策的公共福利论无视这两个方面的多样性, 严重脱离了现实, 因而没有充分的说服力。

(2) 即使医疗行业所具有的公共福利性能够成为限制福利性医疗服务享受者的医疗事故赔偿请求权的正当理由之一, 现行条例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 由于没有反映以上笔者所指出的患者与医疗福利政策的关系的多样性这一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 所以它不仅违反了条例起草者卫生部所主张的公共福利论的逻辑, 而且从公共福利论的观点看, 它又是显失公正和公平的。

① 根据公共福利论的逻辑, 条例原本应当将患者所接受的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服务与医疗福利的关系(即是否具有福利性, 具有多少程度的福利性)作为确定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之一, 原本应当采取赔偿数额与自费程度成正比•与福利程度成反比的原则,使得自费程度较低的被害人较之自费程度较高的被害人,部分自费的被害人较之完全自费的被害人,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获得较低比例的赔偿数额。换言之, 使后者能够获得较高比例的赔偿数额。令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条例竟然没有作出这样的规定(条例仅将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作为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第49条第1款))。

② 公正性是良好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标准之一。如果答记者问和卫生部汇报所主张的公共福利论, 从所谓“患者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与该患者自付的医疗费用应当实现某种程度的等价性”的观点看, 确实还带有那么点“公正性或公平性”的意味的话, 那么, 卫生部在以我国医疗具有公共福利性为事实根据之一设计医疗事故的赔偿制度时, 就应当充分注意患者与医疗服务福利性的关系的多样性, 所设计的赔偿制度就应当能够保证各个医疗事故的被害患者都有可能按照所谓“等价性”原则获得相应数额的赔偿。很可惜, 现行条例的赔偿规定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的一刀切的错误。说的极端一点, 它使得医疗费用自付率百分之百的患者,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只能获得医疗费用自付率几乎接近于零的患者所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

③ 从立法技术论上看, 卫生部的失误在于, 她将医疗服务的福利性这个因案而异•极具多样化和个别化的事实,因而只能在各个案件的处理或裁判时才可能确定的事实,当作她在制定统一适用的赔偿标准时所依据的事实即所谓“立法事实”(具有一般性或唯一性并且在立法之时能够确定或预见的事实)。卫生部显然没有分清什么样的事实属于立法事实,可以被选择作为立法的依据, 什么样的事实不属于立法事实, 因而不应当被作为立法的依据,只能被选择作为法的实施机关在将法规范适用于特定案件时认定或考虑的事实。混淆二者,是立法上的大忌。如果将后者作为前者加以利用而不是作为一个因素或情节指示法的实施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加以认定或考虑, 那么,制定出来的法就不仅会因其事实根据的不可靠而可能成为脱离实际的有片面性的法, 而且在其适用中可能成为不公正的法。如前所述,为了避免条例制定的赔偿标准在适用中引起明显的不公正后果, 卫生部原本(如果她认为在政策上确实有此必要的话)应当将涉及福利性的问题作为医疗事故处理机关在具体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之一,同医疗事故等级等因素一起,在条例第49条第1款中加以规定。 (3) 即使我国医疗行业具有相当高度的、相当广泛的、对不同的患者而言相当均等的福利性( 比如达到了日本或一些欧州国家的程度), 以其为据限制医疗事故赔偿也是没有说服力的。

① 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 理所当然地受到现行宪法和一系列相关法律的保护。充分保障这一权利, 建立具有适当程度的公共福利性的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使每一位居民, 不论其经济能力如何, 都能得到相当质量的必要的医疗服务, 是政府在宪法上的责任。我国医疗行业保留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公共福利性,政府从财政上给予医疗事业必要的支持, 应当被理解为是人民权利的要求, 是政府对其宪法责任的履行, 而不应当被看成是政府对人民的恩惠。财政对医疗事业的投入, 并非来自政府自己的腰包, 而是人民自己创造的财富。在笔者看来, 以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为理由的医疗事故赔偿限制论, 似乎缺少人民的宪法权利和政府的宪法义务这一基本的宪法意识, 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看成是政府通过医疗机构的服务对百姓患者实施的恩惠。

② 如果说社会福利在有些资本主义国家(比如美国)的一个时期内, 曾被仅仅视为国家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的特殊照顾或恩惠(不是被视为福利享受者的法律上的权利)的话, 那么就应当说在社会主义国家,它当然应当被首先理解为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我国只要还坚持宣告自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 就必须坚持这种理解。以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为理由的医疗事故赔偿限制论, 似乎缺少鲜明的社会主义观念, 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医疗福利仅仅理解为政府所采取的一种爱民利民政策。

③ 任何社会福利政策,只有获得了完全意义上的法律保障才可能真正为人民带来切实可靠的福利。笔者在此所说的完全意义上的法律保障是指,不仅福利的提供要有法律保障, 而且在福利的享受者因福利的具体提供者的过错而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也要有充分的法律救济的保障。 否则, 提供福利的法律保障就失去了充分的现实意义, 人民享受的福利就只能是残缺不全的福利。以医疗行业的公共福利性为理由的医疗事故赔偿限制论, 似乎缺少全面法律保障的观点, 它弱化了法律救济的机能, 使本来就程度很低•范围很窄的医疗福利退化为残缺不全的福利。

④ 治病救人是医疗行业的根本宗旨, 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爱患者、 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和法定义务(执业医师法第3条,第22条)。患者托付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是他们作为人的最为宝贵的健康和生命的命运。医疗事故恰恰是起因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规失职, 恰恰是背离了患者的期待和信赖, 恰恰是危害了患者的健康或生命。对性质在总体上如此严重的侵权损害, 如果认为有必要设定赔偿的范围或标准的话, 毫无疑问, 至少不应当在范围上小于、在标准上低于其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医疗事故赔偿限制论怎么会如此的“理性”, 理性到无视医疗事故侵权在总体上的严重性质, 理性到搬出诸如医疗的公共福利性、医疗服务的不等价性之类的似是而非的理论( 无论是土产的还是进口的)。这些理论又怎么能够证明限制医疗事故赔偿的合理性或正当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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