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1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在北京联合举行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会。按照要求《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试行。《基本规范》的,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而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基本规范》的颁布不仅是对内部控制的规范,也是对内部审计的指引。
一、《基本规范》对内部审计的指引意义
1、内部审计地位作用重要
《基本规范》明确提出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没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内部控制的实施只能是空谈,内部环境这一要素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等,其中内部审计是一个重点。这就要求要突出内部审计的作用,充分重视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
2、内部审计中要引入全控制
《基本规范》强调要树立全员、全过程的内部控制理念。它一方面明确指出了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表明企业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由单一会计控制向全员、全过程控制的观念转变,对于防范经营风险、深化企业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一理念也是对内部审计发展的指引。
二、内部审计现状与《基本规范》指引之间的差距
1、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仍显不足
当前内部审计的内部结构设置、工作现状仍有不合理之处。第一,结构设置不尽合理。目前,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大部分是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也有一部分企业归口副总经理管理,这种做法较之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有很大进步,但仍显不足。第二,工作现状不如人意。企业内部审计是企业的一个部门,受企业管理当局领导,审计部门的人员配给、职位晋升、绩效考评、经费支持均由管理层控制,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管理工具,而我们说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企业的内审部门不是管理层的内审部门。这两个缺陷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内审的独立性,结合《基本规范》中内部环境的要求,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必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内部审计的全控制程序仍有空白
就当前企业内部审计而言,不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为企业发展战略、经营决策、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咨询的服务职能更无从谈起。首先,就参与面而言,一般企业内审仅只是内审部门和相关责任领导的工作。其他员工很少参与或不参与内部审计,部分员工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仍存在不足,错误地认为审计就是查账,内审就是企业自己查自己的账,是内审部门的工作,只需要专业的内审人员来完成,其他人无需参与也没有能力参与。其次,当前企业的全过程控制也有限制,主要是认识局限的影响。领导层没有认识到内审预防问题的作用,没有让内审参与决策和执行阶段的风险控制,只是让内审在执行之后出来监督总结,这种做法是没有发挥内审应有作用的,内审部门无法在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开展有效的内部审计。
三、内部审计如何以《基本规范》为指引发展完善
1、要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地位,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就如何加强企业内部审计而言,提高内审部门的地位是关键。独立性的强弱根本上取决于内审部门在企业的地位,其隶属关系、领导层次、所处何种地位才是决定独立性强弱的因素。隶属关系越上层,领导层次越高,所处地位越高独立性越强,反之,则越弱。现代企业制度下,一般有三种隶属领导方式,董事会领导、总经理领导、监事会领导。事实证明监事会往往力量有限,监事会领导模式内审独立性得不到保障。总经理领导模式容易导致内审部门成为管理层的管理工具,这也限制了内审部门独立性的发挥。而董事会领导模式则既能保证内审部门有较高地位,也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内审部门的独立作用,可以充分的发挥内审的控制作用,进而创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为《基本规范》的实施提供基础。
2、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职能,实现内部审计的全控制
要健全内部审计职能实现全控制,第一要从员工认识入手。认识主要在于领导层,领导层是否认识到内审的真正作用,是否赋予内审的相关职权是关键;可以通过领导层的认识来带动普通员工认识的提高,使企业从上到下都意识到内审需要全员参与配合。正确的认识对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都能有积极的作用。第二要从落实入手。在认识提高之后,必然会形成一些保障的制度措施,企业往往不缺乏制度和措施,最缺乏的是执行力,内部审计的全控制制度措施一旦确立,执行就是关键的问题,由谁来执行,怎样执行,执行要达到什么效果,为了保障效果需要采取什么监督办法,等等。执行才能使内部审计的全控制成为现实。
3、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密切联系表明,内部审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我国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相关法规的过程中,也应明确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并注重内部控制法规的切实执行,从而促进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职能发挥,为内部审计提供发展的平台。
4、加强内部审计准则建设
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准则对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有重要意义。基于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与IIA准则的几个主要差异,本文对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改进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更为灵活的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
我国可以借鉴IIA内部审计职业规范框架的方式,把内部审计的定义、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规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规范,分类列示,便于对其中部分内容的及时修订。
(2)扩充内部审计的功能
虽然总体上我国内部审计工作更多体现“监督评价”职能,离“咨询”职能仍有差距,但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的一项活动,具有很强的个体性,各个组织进行的状况会有差异。内部审计准则作为职业规范标准,应具有指导意义,需要兼顾前瞻性的要求,所以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也不能忽视内部审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也要为我国部分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执行“咨询”工作提供相应的基本规范。
(3)对我国执行IIA实务标准作出规范
我国现代内部审计在起步之后,取得了较大发展,但离国际内部审计先进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内部审计的发展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息息相关,良好的内部审计职业规范能够极大地促使内部审计实务的进展,而制定出合适的内部审计职业规范更需要深入了解内部审计实务,分析实务现状,深入认识内部审计的性质。只有做好这两个方面,我国的内部审计才能更好地为组织目标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2
(一)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规范
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的牵制发展而来的。最早提及内部控制的职业文献是192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和联邦储备委员会(frb)修订的《会计报表的验证》(verific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最早定义内部控制的是1936年在上述基础上再次修订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查》(examin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y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ants)。它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具有权威的coso委员会这样描述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运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由此可见,保证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
长期以来,我们所提及的会计信息,大多是指财务会计信息,也即会计准则所规范的企业对外会计信息,更简化而直接的说,就是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会计报表(如税法规定的应交税金明细表等),充其量包含到对这3张报表形成过程进行评判的审计报告。在一定的情况下,对这3张报表的分析报告也属这一范畴。从我们对会计信息真实公允进行判定的结果来看,我们关注的是会计核算的结果,且把会计信息局限在对外提供的3张报表之中,忽视了会计信息形成的源头。而真正的、可怕的失真就是来自会计信息源头——经济业务或活动的虚拟和伪造。内部控制的提出,使我们开始关注到会计信息范围和源头。注册会计师为了解除审计责任,减少审计风险,逐步深入地注意到在企业一般“作业”层面上的信息及其产生过程。可见,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业”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产生的源头。如此,注册会计师要完成审计责任,降低审计成本,减少审计风险,必须将一部分自己无法履行的信息真实性的责任分解给企业管理当局即董事会及经理层。从而在社会公众、小股东和政府的帮助下构筑了“内部控制”,并使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其实,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是理所当然。因为,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就是验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保护资产安全,这也是作为股东代表和企业管理当局的董事会的责任。同时,实施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素质,提高股东收益,也正是董事会所企望的利益所在。
回顾内部控制的历史可以看出,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的牵制发展而来的,内部牵制思想产生于古埃及的国库管理。再看现在,对内部控制的关注不仅是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更有政府监管部门。在我国,1997年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2001年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2001年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无不表明,内部控制已成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企业经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保证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是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一直依靠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内部的勾稽关系或逻辑关系来维系的。我们通过制定会计准则来规范对外会计信息,且把会计信息真实的责任局限在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范围内。事实证明,这样做很难保证会计信息中的掩盖与欺诈。现在,提出内部控制强调的是从会计信息源头(即经济业务、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和责任性的控制,让企业管理当局、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一起承担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责任,这样的控制将会是有效的。同样,对会计信息真实的保证措施必然是制定相关规范。目前,对外信息的规范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虽然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失真与欺诈现象(不可否认世界各国的这方面的准则是合适的),但究此原因,人们已清楚地认识到,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信息方面责任不清及诚信缺失是主要的原因。因此,通过对“内部”(其实是指未规范的会计信息,详见下文的解释)会计信息的规范,从而达到对会计信息全面规范,迫使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真实的责任“回归”,是必要和紧迫的。美国“安然事件”之后,布什总统提出了10点计划,紧紧围绕:(1)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信息;(2)使公司官员负有更大的责任;(3)发展一个更强有力的和更独立的审计系统三大核心原则,其关键就是在使公司官员对会计信息的真实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只有公司管理当局对此具有责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
(二)会计信息的全面规范
长期以来,会计界一直沿袭“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部分组成的”之观点,并认为财务会计提供对外(或外部)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提供对内《或内部》会计信息,即专为企业管理者服务的信息。然而,我们对企业会计工作现状稍作考察,不难发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在程序上、方法上乃至理论上是难以准确而清晰界定的,更别说会计信息上的如此武断的划分。有谁能肯定对内信息仅由管理会计提供的?比如说前述的企业成本、费用这个对内信息就是财务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及观点而提供的;再比如,会计的凭证、账簿资料一般不对外提供,但它们所记载的信息都是由财务会计的理论、方法和程序所决定的。更不容否认的是,对外会计信息都能对外了,自然也就对内了,已为企业内部所用了,你还能说它是对外信息吗?因此,我们认为,对会计信息这样的划分和认识是不正确的,是一种想象,是一种误解。借用习惯的“对内会计信息”说法,我们觉得对内或内部会计信息涵盖了企业会计系统所提供的所有会计信息。会计信息首先是对内的,然后才是有选择的(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外的。也就是说,如果坚持采用“对外”和“对内”的传统名词,对外会计信息只是内部会计信息的一部分而已。据此可以看出,内部会计信息的质量决定着对外会计信息的质量。我们认为,会计信息可以根据规范状况,将其分为已规范的会计信息和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同时我们也强调,对外会计信息出现了“失真”等现象,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没有被全面规范。那部分未被规范的(很多人认为无需规范的)“内部”会计信息,是指那些无需对外陈述或无需详细对外陈述的会计信息。这类会计信息因为都不对外,最易于被掩盖和造假。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实施全面规范,将那些至今尚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全都加以规范。只有将所谓的“内部”会计信息规范严格,才能保证对外会计信息真实和充分。据此,我们可以说,会计信息只有“对外会计信息”的说法,而无“对内(内部)会计信息”的说法,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的“内部”会计信息就是所有会计信息。
所谓会计信息全面规范,就是对企业所有会计信息形成的全员(全体企业人员)、全过程(从源头到结果)、全方位(业务、职责乃至程序、方法)进行的规范。笔者认为,现在所谓对内部会计信息的规范就是实现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全面规范,将那些至今尚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全都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外会计信息真实和充分。
对未规范的会计信息的规范是内部控制的政策和基础,也是内部控制的有效保障,当然这部分会计信息规范必须符合内部控制的规律和要求,相对于对外会计信息规范在目标、程序乃至要求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具有一定的“内部”特征:(1)在目标上,这类规范必须以内部控制目标为基本的目标和标准;(2)在制定程序上,这类规范的基本规范应由财政部或相关机构制定,而具体规范和制度应由企业依据基本规范自行制定;(3)在要求上,主要的标准是“有”还是“没有”制度或条例,“符合”还是“不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体规范“遵循”还是“不遵循”基本规范;(4)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结论,主要是定性的陈述而非定量的说明,以表达企业规范是否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我们认为,这部分会计信息在原有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将更加注重会计监督。会计控制程序和制度方面,除了具备真实性、相关性、一致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和谨慎性等会计信息一般原则要求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则:(1)内外一致原则,即对外那部分会计信息必须与原有会计信息相一致,不得粉饰与调整;(2)与控制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的生成、报告等程序和方法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及管理水平相协调,并使之达到有效控制的目标;(3)保密性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由于揭示企业内部管理动态,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必须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不同等级的保密;(4)授权控制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因散布在企业的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上,会计信息必须为各部门各层次组织所提供和控制;(5)职位不相容原则,即在信息生成、报告及控制(监督)过程中,分设岗位及人员互相牵制完成职责,以免权利过于集中而出现失真;(6)针对性原则,这部分会计信息可以通过“再加工”,针对企业管理或内部控制中的局部问题和典型问题,提供专题信息报告(含分析报告)。据此,我们结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提出关于未规范的(即不对外的)会计信息规范的粗略框架。
关于内部控制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表明:内部会计信息规范已将会计规范是从仅对会计行为的规范拓展到对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会计的历史告诉我们,会计源于管理,又为管理所用,会计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研究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时更深切地感到,会计与企业管理的这种“血缘”关系难以分割。据此,笔者觉得,在研究企业内部控制以及内部会计信息规范时,还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1)企业目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高目标,它统领着内部控制目标以及内部会计信息规范(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相应的,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服从于企业的目标。在研究中不容忽视。
(2)内部控制的第一要素是控制环境,而控制环境的认识和分析,必然运用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最新理论。因此,我们必须将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内部控制研究,才能使内部控制更有效。我们不仅要重视内部控制研究前提的客观性(指符合中国国情),更要重视引用理论的实用性(即可行性)。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3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市公司 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
一、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意义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等在北京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自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确立了我国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拉开了我国全面、系统地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序幕,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1)其有助于推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发行上市的吸引力,有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同时也是我国探索改进和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方法与管理水平的有益尝试,是提高中国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目前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日益成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入门证”和“通行证”。美国《萨班斯法案》实施后,一些原计划在美国上市的国内大型企业也绕道香港地区上市。因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将会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有利条件。(2)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其有助于克服上市公司存在的公司内部控制失控、失效等问题,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内部管理风险。《基本规范》构建了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有助于遏制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发生、发展。(3)其有助于改善公众投资者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投资者信心。长期以来,由于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导致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被侵犯与投资者利益损失,削弱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基本规范》有助于从根本上降低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造成的对投资者的利益侵害,有助于培育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存在的问题
1、执行成本与效率问题
自美国《萨班斯法案》实施以后,许多欧洲企业放弃了美国上市计划,原因就是按照其制定内部控制体制成本过高。该法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务主管表示,自从公司实施《萨法》要求的流程控制以后,其部门就再也没有按时下过班:“现在哪怕只是支出几百块钱的一笔款项,也要签上二十个名字,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伦敦证券交易所亚太区总裁祝晓健也表示:上市公司高管为实行萨班斯法案可能要额外投人30%的时间。在我国上市公司实施《基本规范》时也要考虑这个问题,即如何避免大幅度增加企业执行规范的成本与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
2、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监管统一协调问题
从1996年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先后颁布了二十几个法律法规或行业准则,确定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与监督检查等,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这形成了长期以来我国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政出多门”的局面,其背后固然是不同类型企业对于内部控制有着的不同要求,但是更多地是相关监管层对所辖领域内部控制的不同理解。只有各监管部门不各自为政,将对企业监管要求统一到《基本规范》上来,才能减少企业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困难。但从《基本规范》的部门看,作为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重要部门国资委未参与其中,这至少说明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认识还没有统一。在实际工作中,《基本规范》和国资委的《中央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如何统一协调的问题还尚未解决。
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础薄弱
在我国,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情况参差不齐也使得基本规范的实施困难重重,不同企业基础不同,合规成本、难易度也就不同。在面对原则性较强的基本规范时,内部控制基础好的企业相对来说会游刃有余,而没有好的管理基础,对内部控制五要素接触不多的企业,其合规工作可能会比较棘手。而对于尚处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企业而言,家族企业的痕迹会使得实施更加困难。另外,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减缓,甚至出现负增长。经济全球化下的我国企业也受到很大影响,企业利润缩减,许多企业不得不通过裁员、压缩开支来应对这次金融风暴,而实施《基本规范》必然会增加企业的营运成本,在这个时候推行可能会遭到许多企业的抵触。
三、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对策
1、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应成为游离于企业运作之外的额外负担,而应当成为企业控制风险、提高绩效的重要措施
要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作为一个改善企业业绩的契机。《基本规范》的出台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我国上市公司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的同时,也要力求提高上市公司的发展效率。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和有关监管措施的出台,必须考虑企业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必须考虑企业的实施成本。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应遵循成本最小化下的效率最大化原则,尽量避免执行程序的冗长繁琐,避免执行规则的不经济带来的市场发展的低效率。
2、《基本规范》除包括上市公司外,还鼓励非上市公司与其他大中型企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从避免监管重叠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角度出发,实行有主、有辅,多方协调监管的形式更适合我国实际情况,更有利于集中资源优势发挥不同机构在监管中的独特作用。明确各相关机构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与监管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协调合作关系,是实现上市公司切实执行《基本规范》的重要保障。
3、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础差异较大,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具有资质与丰富经验的咨询机构协助企业搭建内部控制体系
由于我国不同上市公司之间的管理水平及基础差异较大,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内控管理模式是项目实施的首要前提,对于首次实施内控管理的公司,由于对于基本规范的框架还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和咨询机构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可以提高内控制度在制订和执行方面的可行性。将内部控制工作融人企业日常工作,与企业日常运营相结合,减少内部控制实施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4、公司领导层的意识转变
在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企业领导层内部控制意识的转变,由被动合规变主动合规,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项目的支持与重视是内部控制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企业领导者要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观”:内部控制只是企业的一种方法与手段,而不是企业的目标,但与目标有着一致性。内部控制能控制风险、消除弊端、保证信息质量、提高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的价值创造。只有当企业领导层意识到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绩效、控制运营风险的有效手段时,内部控制才能切实发挥其效用。当然,靠监管机构多方的推动也是重要的因素,可以将内部控制工作效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与维护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王如燕,李冬梅,王金凤.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刘华.审计案例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3]梁瑞红.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4)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4
关键词:内部控制;费用粘性;自利行为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一、引言
费用粘性是指随着业务量上升一定幅度时,费用增加一定的幅度,但是当业务量下降相同的幅度,费用下降的幅度低于费用增加的幅度。费用粘性的产生会影响成本管理的效率,为此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时,要降低费用粘性,使费用粘性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强企业长期发展的能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费用粘性的产生的原因之一在于管理者存在机会主义,由于管理者的自利行为,导致未能够被利用的资源被保留下来了,最终成为一种成本,导致了费用粘性的产生。
本文通过选取2011年参加内部控制规范试点范围内的106家企业的财务数据,构建模型来探究一下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在2011年前后的费用粘性程度的变化,研究内部控制水平提高能否降低费用粘性。
二、研究假设
由于2011年,试点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根据准则加强了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的内控水平和2011年以前相比应有所提高了。大量学者研究表明炔靠刂浦柿康奶岣理者与股东之间的成本下降了,基于以上理论我们可以假设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会降低内部控制试点公司的费用粘性。我们提出假设:
H: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在2011年以后的费用粘性程度有所降低。
三、样本选择
为了研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前后对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费用粘性的变化的假设,我们在216家自愿参加试点的公司中首先剔除不具有费用粘性行业的公司,样本数据选择了106个公司,我们选取2007-2015九年财务报表数据,由于有的年份数据缺失,共选取了596个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样本数据来源于RESSET金融数据库,本文数据使用Eviews5.0软件进行处理。
四、实证模型
为了验证2011年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前后对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费用粘性的影响,我们加入虚拟变量时间年y这个变量,来检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对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费用粘性的影响效果。
模型:Ln(Expense i , t /Expense i , t- 1) = α+ β1 Ln ( Revenue i , t / Revenue i , t- 1) +β2 d i ,t Ln (Revenue i , t / Revenue i , t- 1 ) +β3d i ,t y Ln (Revenue i , t / Revenue i , t- 1 ) + εi , t
当时间年份t为2011,2012,2013,2014,2015时,y的值取1,当时间年份t取2007,2008,2009,2010时,y的值取取0。如果内部控制试点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后,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能够降低费用粘性,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的费用粘性应该有所降低,则β3的值应该大于0,反之,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不能降低费用粘性则β3的值小于0。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我们采用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对假设H的检验结果如下:
由图表我们可以看出,β3为0.3620,P值为0.0036,说明在1%的水平上显著,由于β3大于0,说明在内部控制试点公司在2011年实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后,由于内部控制试点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的上升,管理者的自利行为下降,成本减少,进而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的费用粘性程度下降了,验证了假设H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可以降低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的费用粘性。
六、本文结论和不足
本文通过研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前后106家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费用粘性的变化,发现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在2011年以后的费用粘性程度有所降低。通过本文的结论我们可以看出2011年我国开始进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点实施以后,试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进行充分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高,降低了管理者的自利行为,降低了费用粘性。同时也为我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提供了一条途径,为了提高费用的效率,我们可以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使得费用随着收入的变化可以快速调整,降低费用粘性。
本文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由于内部控制规范试点的数量较小,不同行业数据太少,不同地区的数据也较少,我们没有研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对不同行业费用粘性的影响程度,也没有研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对不同地区费用粘性的影响程度。其次,由于我国自2011年开始进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点,所以样本数据较少,使得结论的证据不够充分,需要以后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5
关键词 内部控制;治理结构;风险管理
一、前言
为了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于2008年6月28日联合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简称《基本规范》),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基本规范合理借鉴了以美国COSO报告为代表的国外内部控制框架,并根据我国国情进行了较大调整和改进。规范的内容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检查五个要素展开,强调围绕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并将内部控制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其中心目标是“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在突出重点的情况下,具体内部控制规范着重就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的重要业务及事项进行了规范,体现了将关注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规避风险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二、上市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继2008年3月美国第五大投资公司贝尔斯登被兼并以及7月房利美和房地美事件后。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美国银行收购美林证券、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被接管再次震动了美国和世界金融市场。这些不禁使我们回想起安然破产和巴林银行倒闭等事件,因为,从深层分析,这些都与内部控制实施中的缺陷和问题直接相关。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和内部控制上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对风险的认识不够清楚等原因最终导致一个又一个的巨头倒下。
我国股市中德隆系崩盘不仅牵连上市公司20余家,且市值超过200亿元。江苏琼花事件同样造成新生中小板流通市值损失一度超过5.42亿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些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据美国最新的职务调查资料显示,约有46.2%的欺诈事件之所以能够发生是由于公司未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另外还有39.9%的案件发生主要是由于内部控制没能有效发挥作用,而标准的控制机制难以发现与阻止的欺诈案件是不到11%的。正如Adrian Cadbury爵士――内部控制的权威人士,曾经讲过:“公司的败绩都是由内部控制失败引起的”。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上市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所有权和控制权的矛盾,会计系统复杂,管理组织呈网络结构,信息化程度较高,经营和财务风险呈多样化。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问题最为综合、最为突出。
三、基本规范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影响
多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一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国有股一股独大、真正意义上的股权代表缺位、董事长和总经理重合、人力资源政策不尽合理、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与激励机制等现象最为常见。公司治理的这些问题导致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违规炒作期货造成5.54亿美元巨额亏损,尽管公司制订了较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但管理层肆意践踏,导致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上市公司的控制环境存在执行难以及信息不通畅等问题已成为内部控制发展的重要障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公司内部监管提供了思路,同时加强了外部监管。这一系列的努力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 明确了保障资产安全的目标
相对于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的目标,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资产安全是内部控制的根本,而对于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而言,应将这两个目标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主要目标,只有真正做到了这两点,才能够去谈如何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通过对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企业衍生工具等方面的内容加以规定,基本规范对公司资产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透明的要求,将企业资产的安全性置于重要地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2 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治理结构
作为联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纽带,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①加强了董事会独立性。使董事会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内部经营者,限制董事会成员与高级经理层交叉任职,避免管理层控制董事会的局面。②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通过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适当外部化,引入外部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整体素质,以期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量,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股东权益。③建立专门委员会。以独立董事为主体的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等,可以充分利用独立董事们所具备的专家知识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建议及合理的控制。④提高了监事会的监控能力,有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整体提高。
3 强化了流程控制与权限管理
在基本规范中,健全的治理结构、科学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是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前提,是影响、制约内部环境的重要因素。基本规范反映出了对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关人员和相关业务的设计应遵循内部牵制原则。例如,在货币资金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中,提出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同时在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控制上,内部控制规范针对具体的业务提出了具体的内部控制措施,例如,在采购与付款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规范了请购与审批行为的控制、采购与验收行为的控制以及付款行为的控制。合法的经济行为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源头,强化流程控制和权限管理使各层次职权明确,有利于培养公司企业文化,优化内部治理环境和效果。
4 增加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基本规范对会计信息的内部控制上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与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可能会对财务报告真实可靠性产生较大影响的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的控制规范;第二类是与财务报表编报相关的控制规范,包括财务报告编制、公允价值、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第三类是为实现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所必需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制度支持的控制规范,包括预算控制、人力资源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审计监督控制等。从这一说明来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主要是对财务报告的控制。因此,抓住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这条主线,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抓住了企业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重心和主体;同时,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可靠,是企业的法定责任,是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基础环节,加强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5 明确了公司业绩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的重要性
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基本规范对岗位职责和人力资源计划、招聘、培训、离职、考核、薪酬等一系列有关人事的活动和程序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上市公司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业绩评价体系和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59岁现象”的存在突出地反映了我国约束与激励机制的不合理,而人力资源政策则是解决委托一问题的关键。上市公司经理人员薪酬与业绩不相关,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也是公司内部治理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基本规范有利于建立市场化、动态化、长期性的激励机制,防止管理人员寻租及企业员工舞弊。使经理人员管理目标尽可能朝公司整体利益方向发展。对异质性人力资本的企业家和稀缺性管理经验的技术人才,给予股票期权是发挥证券市场的激励约束功能促进公司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除以上各方面外,基本规范还从筹资、对外投资、担保等重点内容规范了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强调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监管为促进、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按照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总结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6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 内控建设
一、企业内控建设的背景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逐渐成为经济管理界最热门的研究课题之一。从2001年来连续爆发的安然、世通和施乐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件,暴露了美国大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严重缺陷,并直接导致了《萨班斯法案》的出台。纵观我国经济现实,不少企业管理松弛、违法违规、内部控制薄弱、风险频发,导致资产损失、经营亏损、营私舞弊等现象十分严重,上市公司频发内控失效和财务舞弊案事件,从郑百文、中航油新加坡、四川长虹、科龙、三鹿集团奶粉事件,到最近发生的绿大地、紫鑫药业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以及财政部、审计署对企业的年度财务检查中频繁查出的各种财务问题,无不彰显我国企业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企业内部控制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防止、发现、抑制和纠正财务舞弊和财务造假至关重要。为此,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完善自我评价机制,接受审计监督,已成为相关监管部门和各类企业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出台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简称“五部委”)创建了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2008年5月22日,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该基本规范的,确立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框架。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又联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之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型企业提前执行。配套指引连同此前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于2011年10月11日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积累内控规范的实施经验和监管经验,证监会于2011年2月14日印发《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试点通知”中将2011年试点单位分为两类:一类为按规定实施类,按配套指引规定,68家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在2011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一类为自愿试点类,在上市公司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证监会机关和证监局的推荐,共选取216家①公司参加内控规范试点。
(三)SJ集团内部控制建设项目概况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根据“试点通知”及相关要求,作为陕西省2011年上市公司内控规范自愿试点单位之一的SJ(集团)上市公司(简称“SJ集团”),聘请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大华融智”)作为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笔者作为该咨询项目的乙方项目组成员,深度参与了其内控建设的全过程,希望该上市公司内控建设过程及经验能够为2012年及以后启动类似项目的企业提供有益参考。
二、企业内控建设的理论基础
(一)控制论
控制论主要研究各类系统的调节和控制规律。反馈方法是控制论中的主要方法之一,是指施控系统把控制信息输送出去,作用于被控系统,又将其作用结果信息返送回去,影响和调节信息的再输出,起到控制作用的一种方法。简单来说,就是运用反馈的概念去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在SJ集团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用内控缺陷查找、内控缺陷整改、内控自我评价、内控审计等反馈方法来检验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以促成其内部控制的日臻完善。
(二)内部控制理论
内部控制理论,主要研究内部控制的含义、目标、基本假设、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方法。它从20世纪40年代前的内部牵制,发展到20世纪40~70年代的内部控制,再到20世纪70~90年代的内部控制结构,最后发展成为20世纪90年代后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其中以COSO2004年9月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最为著名。该整合框架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效借鉴,也为我国企业实施该规范体系提供了最为有力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