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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制度论文范文1
Inwantstheabstract:Thegovernmentprocurementraisesthefinancialfundsuseefficiency,reducesthewaste,suppressesthecorrupteffectiveway,butthepresentourcountrydidnothavetheunificationlegaladjustment,causesthegovernmentprocurementtolacktheunificationthelegalbasis.Thisarticlemainlyproposedtwoviewsonthegovernmentprocurementlegalregime''''sconstruction:First,establishmentgovernmentprocurementfundamentallaw;second,perfectgovernmentprocurementnecessarymethod.
keyword:Theconstructionestablishesagovernment;Governmentofficepurchase;Legalregime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政府采购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为了开展日常财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手段、方法和程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服务和工程的行为。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使在国内、国际市场上都具有相当规模的我国政府采购,缺乏完善、统一的法律制度规范。近几年来,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但由于政出多门,没有进行统一的论证和科学的制度设计,条块分割情况十分严重,政府采购仍处于较混乱的状态。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论文。
在我国不同地区和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文件中,对政府采购的界定、政府采购主体、政府采购包括的内容、管理政府采购的机构等都规定的不尽相同。如对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规定,财政部规定:“财政部负责全国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北京市规定:“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市财政局所属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上海市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是本市政府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审议政府采购目录、协调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采购委员会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在其它方面,也存在同样的差异,因此导致了管理上的混乱和采购上的不规范。建立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可以克服上述弊端,统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建立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需要
在日常工作中,不仅每一级政府都会参与物资和劳务的采购,而且数量可观,金额巨大。但许多官员或一般公众对采购程序却知之甚少,这就给采购人员使用种种方式来操纵结果提供了可能。厂商为了销售常常采取各种利诱手段诱使采购者购买质低价高的商品,导致腐败现象发生。建立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使政府采购过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增加惩罚欺诈行为和行贿受贿的条款,可以对腐败现象进行有效防治,从而促进政府采购过程的廉洁。
(三)建立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有效利用财政资金的需要
由于缺乏统一、完备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各自为政,环节多,单价高,采购方式不规范、不透明,导致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据有关专家对政府采购试点地区招标采购的情况分析,节约率普遍在10%-15%以上,部分项目达到30%-50%。对于滚存赤字已达千亿元的我国财政来说,实行政府采购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很难达到上述效果。尽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颁布实施有关规定,但由于其效力低,内容差异大,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公”原则
“三公”原则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世界各国管理公共支出的一个共同原则,因为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机关使用纳税人税款和其它公共专项投资签订的买卖合同,在采购中必须对纳税人以及社会公众负责。因此,要求政府采购依据的法律、政策、采购项目、合同条件、投标人资格预审和评价投标的标准等都必须对社会公开,以便公众和检察、监督机构进行审查、监督。公平原则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投标商都能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并受到同等待遇。也就是说,对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提供商等,应一视同仁,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但为发展本国经济,推进国内就业而歧视外国竞争者的情况除外。因为只有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发挥竞争的作用,才能保证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公正原则是指评标过程中应客观公正,防止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以真正发挥市场机制在政府支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在支出管理领域的最佳结合。(二)坚持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也是各国常见的采购原则。效率包括经济效率和管理效率两个方面,经济效率要求政府在采购过程中,能大幅度的节约开支,强化预算约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市场机制与财政政策的最佳结合。管理效率原则要求政府经常公布招标信息,减少中间环节,及时购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劳务,使财政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规范支出管理,提高支出效能。
(三)坚持竞争性原则
世界各国都将竞争性原则作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政府采购的目标主要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提供商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通过卖方之间的竞争,一方面可以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服务和技术等,并且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政府采购的买方市场,从而使用户能以较低价格采购到质量较高的商品,实现政府采购高效率的目标。
(四)坚持合理保护民族工业原则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的适度放开并有效保护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目前为止,只有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的成员国,才按照协议的要求开放国内政府采
购市场,大多数国家还只是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竞争,以保护民族工业。如美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国内产品优先原则,日本和其它国家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更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国内的政府采购市场,适当限制外国产品的数量(尤其是电子、汽车等幼稚产品),以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三、政府采购需要建立统一的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体现和重要依托,对政府采购进行法制化管理是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管理的主要方式。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发展,一些国家和区域组织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规则,如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政府采购协议》、欧盟制定的《关于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的示范法》、世界银行实施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贷款采购指南》等。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足,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有些地方和部门才开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但至今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专门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政府采购实务中,采购部门都是根据不同的采购行为,适用不同行政部门的规章、办法、规定和条例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发展,政府采购活动急需进一步规范,要求健全政府采购的统一法律制度。
首先,政府采购基本法是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政府采购的最主要依据。具体内容应包括:总则、采购方式及程序、监督、履约、纠纷的解决、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总则部分应明确规定本法的宗旨、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政府采购的主要管理部门及其职责。采购方式及程序部分应规定采购的主要方式、其它方式及其程序。主要方式应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因为这种方式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是一种有组织的、公开的、规范的竞争。监督部分应规定质疑和投诉,主要内容是作为公众、检察、监督机构有权对采购项目、合同条件、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采购从业人员资格、采购管理和经办人员行为规范等提出质疑和投诉,以充分体现公开原则,节约财政资金。履约部分主要规定采购人员代表政府和投标人订立合同后,签约双方应如何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规则等。纠纷的解决主要是规定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后,是诉讼还是仲裁解决,或是采取一般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或裁或审。法律责任部分既应包括招标投标中的法律责任,又应该包括履约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既应规定招标方的责任,又应规定投标方的责任;既应规定单位的责任,又应规定直接责任人员和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其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即除了政府采购基本法外,还应有与之相配套的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等。
招标投标是政府采购中最富有竞争的一种采购方式,能给采购者带来价格低、质量高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有利于节约国有资金,提高采购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专门法律,特别是从事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有了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法律。
产品质量是政府采购质量的重要标志。被采购产品质量过硬,被采购服务优质上乘,被采购方信誉可靠,才能实现政府采购的经济、高效目标,才能达到节约财政开支,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的目的。因此,产品质量法也应是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政府采购的法律形式,合同法也就成为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政府采购的订立过程与一般合同的订立过程不同,它不像一般合同那样完全是双方当事人自由意思的表示,而是一个完全公开的过程,受公众及有关部门监督检察的过程,也是一个招标投标的竞争过程。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为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应是政府采购基本法的补充,当政府采购基本法没有规定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采购制度论文范文2
关键词:绿色采购;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
Abstract:Withtheinternationalrecyclingeconomy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modeofdevelopmentandevolutionofgovernmentprocurementincreasingattentiontoenvironmentalprotectionandecologicalbalance,constantlymovinginamoreenvironment-friendly,moreharmoniousdirection.Governmentgreenprocurementinthecurrentenvironmentisbecomingincreasinglyseriousandgrowingscaleofgovernmentprocurementsituation,withimportan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ThisarticleontheGovernment''''sgreenprocurementforabriefanalysisoftheneedforresearch,andonthatbasistobuildonourgovernmentgreenprocurementsystemproposals.
Keywords:greenprocurement;circulareconomy;sustainabledevelopment;governmentprocurement;EnvironmentalProtection
前言
随着各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共财政改革趋势的不断增强,政府采购制度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在政府采购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明显的趋势不容忽视,就是政府采购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不断朝着与环境、人类更友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政府绿色采购就是指政府在依法采购规定的产品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将环境标准、评估方法和实施程序纳入并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体系之中,优先选择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确保采购到环境友好型产品,以推动社会与人类的可持续及和谐发展。
由于环境问题所具有的社会共同特征,决定了其必将成为人类购买活动所涉及与影响的一个重要领域,合理利用政府采购行为可以有效地调节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明确提出“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改革,积极开发、采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2004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次世界性国际绿色采购会议签署了《Sendai绿色采购宣言》,强调了利用采购的影响力为低污染产品和供应商创建市场的重要性,鼓励各国政府机构积极实施绿色采购计划,提出要建设国际绿色采购网络,以便加强国际交流。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在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一些国际组织也相继成立了绿色采购联合会,一些著名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大公司也自愿实施绿色采购活动。政府绿色采购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和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已开始成为世界性趋势。
1.政府绿色采购的必要性分析
政府采购目标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可分为财政性目标、政治性目标、市场性目标和政策性目标。其中政策性目标主要包括保护民族产业、促进就业、保护环境、稳定物价、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等。1969年美国行政会议指出,政府采购是政府调节经济和社会的基本手段,是政府解决贫困、种族歧视、浪费资源、环境破坏、经济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重要方法。政府绿色采购在深刻诠释了政府采购社会政策性目标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三位一体”。
1.1政府绿色采购可以有效调控宏观经济——经济效益
现阶段各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对社会经济领域产生的影响日益加深。据统计,欧盟各国政府每年采购额约1万亿欧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日本中央政府每年采购额已达到14万亿日元[①]。我国自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平均每年以近500亿的采购规模递增。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其采购产品的数量、品种、频率等指标,可以有效地反映出公共财政政策的变化趋势,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在宏观上达到调节国民经济的目的。政府绿色采购的内涵非常丰富,范围几乎覆盖了政府办公的所有领域。政府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某些产品必须达到最低环保和节能标准,而对某些产品的标准规定则只体现了政府鼓励的倾向性意图。政府根据环保产业政策和经济技术政策,认为需要给予一定扶持的新兴产业或项目,在政府采购招标方案中会倾向多考虑它们的产品,这样既可注入财力,又可在社会上产生示范效应,鼓励、刺激环保企业发展,而且通过制定适应政府需求的弹性采购计划,可以调节部分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可见,政府绿色采购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其采购行为既会影响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消费取向,也会影响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行业的发展取向。政府只要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增加绿色产品的购买力度,必然会对市场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供给产生重大影响,这也正是许多国家将政府绿色采购作为调控宏观经济发展重要手段的原因。
1.2政府绿色采购可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环境效益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世界各国也都非常重视环境问题,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以期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领域。政府采购一项重要的政策性目标就是保护环境,政府可以利用采购的规模优势和采购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绿色消费的导向作用,落实政府保护环境的政策意图,积极引导改变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合理配置、利用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首先,政府绿色采购可以积极影响供应商,供应商为了赢得政府这个市场上最大的客户,肯定会采取积极措施增强其产品的绿色度,提高企业的绿色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尽可能地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其次,政府绿色采购因其量大面广,可以培养扶植一大批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有效地促进绿色产业和清洁技术的发展,进而形成国民经济的可持续生产体系。再次,政府绿色采购对普通消费者有着强烈的示范作用,可以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和习惯,倡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适度的消费规模,减少因不合理消费对环境造成的压力,进而有效地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据联合国统计署调查,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②]。尽管这些国家的公众绿色消费行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政府绿色采购在其中无疑发挥了重要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最后,政府绿色采购可以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政府采购程序,如运用电子技术,包括电子邮件、电子信息交换等,采购信息并在网上完成部分或整个采购过程。这样不但解决了传统采购方式中难以克服的时间和空间问题,使得采购活动更加灵活、高效,更为重要的是大幅度降低了采购成本,尽量减少了资源浪费。
1.3政府绿色采购可以充分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效益
政府采购具有非盈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通过政府采购行为以实现其政府职能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供某种使用或服务。同时,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特殊原则之一,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服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体现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就是其重要体现。首先,采购人应当在某些产品的招标信息时,明确提出自己对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其次,采购人应对供应商的业绩、信誉、技术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满足其确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供应商的活动必须有利于环境保护,不能造成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再次,决标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把破坏环境资源、不利于环境资源保护的供应商淘汰出局,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利于环境资源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和尊重社会政策的企业作为中标人。最后,采购人有权在与中标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要求中标企业承担保护环境资源的社会责任,并且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采购合同有违社会公共利益时,政府采购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环境保护还是保护民族工业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一。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都以保护本国环境资源为由,积极设置绿色采购非关税壁垒,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1994年达成的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明确界定了一个关于政府采购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多边框架,希望缔约方能够实现世界贸易的扩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改善并协调世界贸易再造的环境,同时希望随着政府采购竞争的扩大,加强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经济性和高效率。
2.构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等。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以上两条是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最直接、最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采购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如《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应当优先采购低耗能、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2004年,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制定了我国首份政府节能采购清单,并列举了汽车、电脑等8类100多种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成为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与环保的具体政策规定。可见,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涉及到政府绿色采购的有关内容,但只是散见于若干规定中,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未形成完整的框架体系和政策计划,也就是说在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体系中还缺少对绿色采购的明确规定,导致了在绿色采购执行过程中缺乏强制力和可操作性,造成了很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为进一步适应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本文认为,我国已具备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应在借鉴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构建自己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2.1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
第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可持续消费模式,为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环境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瓶颈,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鉴于以上形势,国家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要求必须改变原有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技术方式,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影响。而可持续消费既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国内外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看,政府绿色采购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四个切入点之一,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构筑绿色消费模式,促进绿色消费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
第二,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政府绿色采购已有规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和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中,为完善绿色采购法律体系创造了有利时机。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目标,一些单行法和地方性法规已涉及到政府绿色采购的内容,实际运作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再有,我国《政府采购法》已实施四年多,有关实施细则和制度正在酝酿完善过程中,这对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个难得的机遇,可以此为契机,抓紧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者从长远讲,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法》,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第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的广泛实施,绿色采购产品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培育了良好的市场条件。1993年,为响应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全球“生态标志”运动,我国开始实施环境标志计划和认证制度。环境标志计划较好地配合与支持了环境保护事业,在产品绿色标准制定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方面紧跟国际同类标准发展趋势,积极完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确保了我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逐渐成熟。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包括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等六大类,基本涵盖了政府采购的产品内容,既培育了绿色消费市场,促进了绿色技术和清洁技术发展,又扩大了绿色采购产品的市场规模。迄今,我国已批准颁布环境标志标准56项,1000多家企业,18000多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认证,形成了700亿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③]。
2.2构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几点建议
2.2.1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环境政策目标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对政府绿色采购做了详细规定,还以联邦法令与总统行政命令作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基础;加拿大《环境责任采购法案》要求政府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日本和韩国则分别制定了《绿色采购法》和《鼓励采购环境友好产品法》;德国、奥地利等国家也都在有关法律中对政府绿色采购作了明确规定。可见,通过立法强制推行或鼓励政府绿色采购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可为实施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此外,各国确定政府采购保护环境资源的政策目标的方式有所不同,有的是在政府采购法中,有的是在环境保护法中,还有的是通过专门的行政法规进行明确;有些国家的环境政策目标是强制性的,有些国家只是指导或鼓励性的;有些国家对实现环境政策目标已经确立了具体的实施机制,有些国家仍停留在倡议阶段。目前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规定只是原则性的,且这些规定仅反映了政府采购的环境政策目标,没有具体的实质内容,作为支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法律依据远远不够。因此,现阶段可考虑在已有的政府采购大框架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办法,进一步明确绿色采购的环境政策目标,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当然,从长远来讲,还是要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2.2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公开绿色采购的环境信息
制定绿色采购标准、绿色采购清单是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核心。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则是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清单的重要基础。许多国家为了方便核查和审计,将环境标志产品作为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基础依据,要求选择政府采购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定并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如德国“蓝色天使标志”、日本“生态标志”等。环境信息是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指南、产品清单的重要依据,公开绿色采购信息可以增加政府绿色采购的透明度,便于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日本绿色采购产品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较为完善,其绿色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注重环境信息的获取、利用和,即积极获取有关产品生产和出售企业的环境信息,并按照一定的规范。我国可根据已实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合理选择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制定合理、完善的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便于采购者科学、有效采购。同时,可建立绿色采购产品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政府绿色采购的实际执行情况,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了解和掌握相关绿色信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绿色采购的信息渠道。
2.2.3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配套制度,健全绿色采购评估和监督机制
政府绿色采购必须有完善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实现政府采购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关于改善公共采购的环境表现的议会倡议》中建议各国政府:①以符合成员国的竞争和其他相关国内政策,以及他们的国际义务和承诺的方式确定自己的绿色公共采购政策。②采取具体步骤以确保将环境准则纳入到产品和服务的公共采购当中:③提供合适的政策框架将环境要求和价格、性能等要求以其纳入产品和服务的公共采购中;④引入财政、预算和审计等手段来确保公共采购的政策和实践考虑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⑤为参与公共采购和使用的政府人员,包括那些指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的人员、负责采购的人员以及使用产品和服务的人员提供信息、培训和技术支持;⑥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工具,以帮助各级政府可以实行绿色公共采购;⑦传播相关的信息,以促进和鼓励绿色公共采购的决定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和利益;⑧建立相应的程序来确认符合绿色公共采购要求的产品和服务;⑨鼓励建立测量和追踪绿色公共采购进展和结果的指引;⑩评估绿色公共采购政策,以确定它们具有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可见,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体系中,除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采购信息的获取和公开制度外,合适的政策框架、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评估、环保产品的界定等也非常重要。比如,为了实现政府绿色采购,采购人在做出采购决定前,必须考虑产品、服务或工程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的环境影响,比较不同产品、服务或工程在环保性能上的不同,评估产品、服务或工程的环境成本等环境因素等。我国《政府采购法》目前就缺乏对产品、服务或工程的环境性能和环境影响进行鉴定及评价的制度,更未建立起产品和服务周期的环境影响的档案和资料库。因此,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配套制度的重点应该放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评估、环保产品的界定以及绿色采购的监督、报告和追踪系统上,并探索建立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制订强化购买政策来推动绿色采购发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和评价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进展和效果。
注释:
①③陈燕平.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可持续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005年循环经济与绿色营销战略研讨会材料.
②赵英民.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J].环境保护,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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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制度论文范文4
关键词:内部控制作用,内容,措施
内部会计控制是科研单位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保护科研单位资产的安全、有效推动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会计控制是经济管理的基础,也是科研单位内部控制的基础,会计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单位内部控制的全局效果。
1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其范围相当广泛,其作用已远不止防弊纠错,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作用。
1.1能够促进财务物资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内部控制制度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采取各种控制手段,可以防止和减少财产物资被损坏,杜绝浪费、贪污、挪用和不合理使用等问题的发生。
1.2能够促进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正确可靠的会计数据、资料是管理者了解过去、控制目前、预测未来、作出决策的必要条件,能够促进维护资产安全完整。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单位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内部控制系统通过制订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科学地进行职责分工,使会计资料在相互牵制的条件下产生,从而有效地防止错误和弊端,保证会计资料正确性和可靠性。
1.3能够促进国家法律法规有效遵循
国家制度的一系列财政纪律及法规,都需要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来落实,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以进行自我约束,遵循国家的财政纪律和法规。
1.4能够促进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
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地对单位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分工控制、协调和考核,促使企业各部及人员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保证单位的各项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
为了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应预先确立衡量实际绩效的标准;正确记录经济业执行情况,并将工作实绩与标准目标进行比较,借以发现差异并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以及各种因素对差异的影响程度;针对偏离目标和标准的现象,提出纠正的措施予以补救。还应注意一些特定控制程序的执行,如核对会计记录数字的准确性、保持调节表、日常编报资料和试算表,核准与控制各种凭证,同外部资料比较,将现金、有价证券和记录核对预算与执行结果比较等。论文参考,措施。论文参考,措施。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2.1组织机构的控制
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分工的科学性,部门岗位责任制,人员素质控制。在设置内部机构时,既要考虑工作的需要,也应兼顾内部控制的需要,使机构设置既精干又合理。对内部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要有整体规划。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保证各级人员具有与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相适应的素质,从而保证业务工作的质量。
2.2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授权和执行的职务要分离,执行和审查的职务要分离,保管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对各项业务的处理要能体现出互相监督的作用。相关的职务,必须进行分工负责,不能由一个包办兼任。在处理经济业务时,有关人员能够互相制约、相互监督。
2.3授权批准控制
各级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和批准,这些人员不允许接触这些业务,这一控制方式使每一个过程、环节责任、权利明确,使某些事件在发生时就得到控制。授权批准控制要求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同 时也要求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
2.4财会控制管理
为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完整,所采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可包括财务管理,如货币收支管理、费用、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等;财务物资管理,如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
2.5风险防范控制
内部控制应当有全球经济意识,要能敏感地认识到各类新生事物的价值,可以建立新型的资金供给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对资金的需求。但是创新活动具有很大风险,为防止风险、信用风险、合同风险等风险。风险防范是单位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单位应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建立应对机制和应对措施。论文参考,措施。
3 当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3.1 没有建立周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多数是用一般财经规章制度说成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只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提出开支范围及审批权限,它只能解决单位内紫金锭使用方向,而不能有效解决资金安全问题。长期以来科研单位的资金都依靠国家拨款,用完可以再要,致使个项目成本费用支出控制不住,浪费、重购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出现物资外流事件。
3.2 内部会计控制意识薄弱
他们仅把财会科室看作是单位的“钱袋子”,无论支出凭证是否合法合理,只要领导签字就能报销。财会人员未能获得监督管理资金资产的有效权限,财会人员合理建议和监督意见只能起到决策参考的效果,致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不能彻底杜绝。一些项目的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不呢个发挥相互制约、共同监督的作用。
3.3 货币资金和资产管理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主要负责人对财物安全负责的意识不强、缺乏明确规范的财务核算及内部审计制度。例如:出入库制度、账实盘点、库存限额、岗位分离,往来账核对等不能有效及时实施;一些科室经常强调科研的特殊性,有的一起未办入库手续就直接投入使用,还有科室强调工作忙,对某些资产长期不盘点,不对账,难免导致部分资产流失。
3.4 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
虽然多数单位财会人员的水平都适应本职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经常出现登记未按法规程序,核算未按正确方法等人为失误,个别财会还出现泄漏财务秘密或造假账申报项目等不良行为,致使财务正常运行受到影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事业单位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过去会计那种只知道“事后作账”、不管“事前、事中管理”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论文参考,措施。科学单位迫切需要财务人员在资本运作、经营性资产的监管管理等方面提供更科学的决策依据,因此加大会计人员人才培训,尽早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4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措施
4.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采用湿度控制的原则
由于科学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比较简单,运转环节少,并且多年形成一套固定的工作流程,加上人员结构大多是以“以老带新”,人员流动不像企业那么频繁,因此科学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总的来说还是做到比较好的。尽管科研单位经济业务单纯,但是资金来源复杂多样,承受的科研课题涉及国家的各个领域,除了遵守《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外,还需要按照资金来源遵守相关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每年需要接受多次各个方面的监察审计,不可控因素比较多;加上在投资、融资、租赁、经营等方面都有涉足;这就造成了如果内部控制制度过于严禁,常常会顾此失彼。因此在设计科学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时应该采取适度控制的原则。论文参考,措施。对于投资、融资、租赁、经营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应该采用严加控制原则。
4.2加强各方面的内部牵制制度
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他的核心是“内部牵制”,是指对具体业务进行分工时,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而必须由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与之衔接的部门能自动地对前面已完成工作进行正确性检查。它由适当授权、不相容工作的责任分工、凭证和记录、接近控制、独立检查等环节组成。这种制约包括上、下级之间的互相制约、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如物资采购业务,批准进行采购与直接办理采购,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这两个职务由同一个人担当,即出现该员工既有权决定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又可以决定采购价格、采购时间等,如果没有其他岗位或人员的监督、制约,就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4.3加强财务内部控制
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对内能够向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的诸多信息,对外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用于投资等决策信息,要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需进行的控制。做好财务内部控制,直接的影响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财产的安全。建立科学、严密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安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基础。财务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建立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的制约;2、明确凭单的填制、传递、装订、保管的程序和责任;3、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直接接触;4、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等。
4.4加强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控制都同样来自单位内部。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结构和风险,内部审计越薄弱内部控制风险越大。内部审计重在检查和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它不是侧重某一活动的评价结果,而是注重建立一种监督机制。建立健立稽核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是预防舞弊、根治腐败的根本策略。内部审计既要监督企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适应宏观经济目标发展;又要对内当好参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纠正违规、化解风险。管理者应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切实加强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将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真正发挥内审人员的作用,监督和保护单位的资产、财产安全,监督企业朝着合理、合法的良性方面发展。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独立于单位其他部门的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门负责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审查结果向单位最高管理者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越仔细,内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能增强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与可靠性。
综上所述,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但是审计的基础,而且是各项财产的安全保证,是防止贪污和浪费的重要措施,对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合法性起着保证作用,能起到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及时发现工作漏洞的作用。论文参考,措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有效施行,依赖于农业科研单位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营造的优良控制环境。现代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个先进的内部管理制度已经被实践所证明,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不控则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改进法人治理机制的重要保证。
采购制度论文范文5
关键词:采购业务 小型企业 决策导航图 原材料
一、关于编制分录决策方法的研究简介
在参考文献1①、参考文献 2②、参考文献3③、参考文献4④中作者在提出关于会计核算智能化的会计核算方法的同时,并且寻找到了编制会计分录的一定条理和规律。在此基础上参考文献的作者们又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如参考文献5⑤、参考文献6⑥中说明了这种思想的实际运用。参考文献7⑦的作者运用了一系列的数学分析方法,比如离散数学、关系演算等方法分析了编制会计核算分录中的规律,试图从理论上解释这种决策的方法。
在参考文献8⑧中比较全面地说明了这种方法在各类经营核算中的应用。我们学习了这本著作,认为其中学习会计的方法是比较好的,但是这些方法依然比较严格,对于会计制度健全的大型企业是很实用的,但是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小企业则对经济业务的要求太严格,对小企业就不是那么的实用。所以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讨论,能够在可以使不妨碍这种方法的准确性、条理性的前提下,减少这些方法对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冗余,使其更加精炼,让初期从事会计工作者有更好、更快的方式去熟练掌握会计核算方法,并进行会计业务的核算。
二、对于采购业务核算分录决策方法的建议
基于以上想法,我们准备对参考文献8⑧中的第三章的方法进行了改进。如图1所示,在进行经济业务核算的时候首先要判断是否是采购业务活动,它是第一决策层。根据会计基本常识可以知道,采购物资的用途决定了采购核算分录中的一个科目,因此它可以作为第二决策层。显然交易方式和付款方式共同决定了分录中所使用的第二个科目
三、采购业务核算的分录表
依据图2,我们以原材料采购为例做出类似于参考文献8中决策导航图的样式,并且由此得到相应的分录表。
从图1、图2可以看出经过简化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对经济业务的要求相对宽松,更方便了会计初学者用更好、更快的方式去熟练掌握会计核算方法,并进行会计业务的核算,同时也减少了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冗余,使得智能化的会计软件既能适合会计制度健全的大型企业,同时也适合会计制度不太健全的小型企业,让会计智能化软件的适用范围更广。这就是我们对参考文献8⑧的一些改进。在此我们还要感谢王文莲教授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对这篇文章进行指导,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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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制度论文范文6
采购对账流程如下
采购对账操作指引
1. 目的
规范对账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涉及部门
财务部、采购部、物控部、仓库、生产外协组、整单外发组、品质部
3. 定义
采购对账是指特创财务对账人员与按期间对账的各类供应商(物料供应商,外协供应商,设备配件辅料供应商)核对月度往来应付款项的工作。
4. 对账期间
特创公司对账期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对账日期计算以特创ERP系统入库日期为准。如:供应商25日发货,特创ERP系统25日以后入库的物料,将纳入后一个对账期间。
5. 对账单收集时间
供应商发送对账单的时间:所有按期间对账的供应商应在每月的26日至30日将对账单(excel格式电子档和打印并盖章的对账单)通过邮件和传真发送给特创财务部对应的财务对账人员。如供应商不能在对账单收集期间将对账单发给特创财务对账人员,则该对账期间内应核对往来明细合并到后一对账期间并将该供应商应付款项在正常的付款期间内顺延。
6. 特创财务对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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