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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职称论文范文1
要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和所有施工参与者的共同职责,推全面行质量管理势在必行,首先就要对单位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技术水平和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立QC小组之后,编制一系列培训学习资料,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解决施工队伍文化素质低,质量意识淡薄,技术素质差的实际情况,具体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1)通过培训,要求全体施工人员熟练掌握每一道施工工序工艺和其每一项的技术要求,保证各自心中有数,熟练了解每一个细节具体该怎么做,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
(2)通过新旧管理制度对比,使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认识到旧制度的不足之处,从思想上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模式,主动出击,采用预防为主与事前把关相结合的方法,把不合格的施工工序扼杀在萌芽状态,为保证本道工序的质量,采用中间不定期检查和工序验收,复查上道工序质量,为下道工序顺利进行做好准备。工程质量是设计和施工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出来的。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要接受操作手、施工机械、原材料、施工工艺、检测手段、施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只要其中有一个环节因素发生变化,相应的过程质量就会随之改变,以至于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以预防为主的观念是整个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观点,必须运用科学手段对整个施工环节的每道工序进行预防性的质量控制。
(3)使全体施工人员认识到质量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为客户服务好,尽最大可能满足客户的要求。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工程管理的核心是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部要制定和完善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人员的主要职责,明确分工,有分有合。编制并完善项目奖罚规定,一旦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立即查明事发原因,谁的责任谁负责,严格按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决不枯息迁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把质量管理的每项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的身上,制定明确相应的责任制度,特别是一些直接控制工程质量的人员身上,各级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如: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实行“一定四包”责任制,“一定”就是定项目,“四包”就是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效益。此外还要抓住工程质量的几个关键工序,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如制定“材料进场收验制度”,对外来的一切工程原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验收,从源头保证材料质量合格。分层压实是路基施工过程中控制的重点,避免了路基弯沉值不达标;沥青面层各项指标是工程检测的重中之重,各工序实行质量监督、检查、验收,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制定相应的表格,专门设立人员检测,实行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的自觉性,促生产,争效益,保质量。
3做好质量信息工作收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反映出工程质量的环节就是工程质量信息,工程质量信息包括检查记录、基本数据、原始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另外还包括国内外同行的有关质量信息。搞好质量管理必须及时掌握大量准确又齐全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帮助公路施工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及时了解到自身的质量问题,及时有效的采取改进措施,处理及时系统全面的掌握质量信息外,还需要对各种信息进行科学管理,建立起质量卡片和档案,这样才能在公路工程全面质量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开展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进行戴明环(PDCA)循环,截至到目前,我们先后进行了2个戴明环(PDCA)循环,已经成功解决了以下三方面的问题:1.沥青面层用料亏损;2.路基高填方弯沉值偏大;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灰剂量不稳定。项目部QC(质量管理)小组以“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成本风险及其控制措施”为课题,通过分析对比、模拟计算,通过对路基、基层标高的严格控制,减少了沥青混凝土的消耗量,为工程节约了施工成本,大大提高了工程效益。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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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因素分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很多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本文主要从以下几点展开论述:
(1)施工设备。设备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它直接影响着施工的质量,如果相关的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就会给建筑单位带来严重的质量问题;
(2)施工人员。笔者指出,建筑单位要想真正意义上的提高施工的质量,就必须科学、合理的分配施工人员,此外,还要针对施工人员展开有针对性的工作;
(3)施工环境。水利工程施工中,自然环境的变化引人注目,面对不同的环境,建筑单位必须采取可行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的提高施工的质量;
(4)施工材料。
1.2解决措施分析
1.2.1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就水利工程质量控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施工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程序。水利工程施工不是毫无根据的展开的,相反的,它必须要遵循国家有关水利建设的相关法规和条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落实工程设计审批制度;其次,为达到预期的施工目标,企业必须建立相关的、切实可行的目标,这既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依据以及方法、制度,也有利于实现建筑单位的全面发展;再次,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应引起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施工能否顺利完成,最基本的就是看全体工程工作人员够不够重视这项工程。
1.2.2切实提高监管部门的管理效率作为专门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建立部门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中有主要责任。然而,在过去的一些建筑工程中,人们常常会忽视监理的这一作用,甚至的,有的只给相关部门监理责任而不给权利,这使得监理部门根本无法展开工作。为此,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相关建设单位一定要重视监理问题,比如在监理部门实施赏罚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工作积极性、提高监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等,这既有利于使施工单位从心理上重视现场监理,也有利于提高监理部门的安全质量管理效率,最大程度上的为项目管理服务,促进水利工程施工有效管理的展开。值得重视的,监理必须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为依据,这样的监理才能称得上是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2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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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建设程序的履行问题,对于施工项目来说,如果没有经过施工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施工图纸审查不严、使用不合格图纸施工、质量风险失控等行为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埋下隐患。
1.2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勘察技术不齐全、验收记录五无签字、设计计算书有错项等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的标准要求,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3质量管理技术水平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不同地区、不同建设单位之间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综合水平方面,工程技术人员没有透彻理解标准性规范,没有深入掌握技术内容,欠缺技术管理经验等。
2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
2.1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首先对施工图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需要参考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进行核实,同时在抗震、消防等方面与施工设计要求进行对比。通过对施工图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施工设计图,如果需要变更施工设计图,需要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相应的审查核实,经过审查合格后,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对施工图纸进行更改。其次监督检查质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主体,其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工程项目质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数量比较多,所有的日常检查工作对于这些部门来说,不可能在较长的周期内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通常情况下,通过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政府部门的委托要求,质量监督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制度,同时制定质量监督管理方案,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检查施工现场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的质量等。再次检验工程项目质量,对现场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参照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开展质量检查,同时对水泥、钢筋、砂石等原材料进行相应的抽样检测。
2.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首先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需要对勘察设计进行质量管理,通常情况下,对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勘察设计质量的保障、勘察设计进度的控制等,需要结合国家勘察设计的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甲方对勘察设计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其次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对进场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工序、工程关键部位等施工的每道工序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同时督管理人员需要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进行验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控制。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对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等需要工程监理工程单位进行总结,同时对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为检查工程质量奠定基础。最后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对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质量管理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部门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进行相应的引导,但是设计、建设、施工单位依然承担质量管理的职能,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各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需要履行职责,以第三方的身份强制性监督工程建设。
2.3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首先控制人。所谓控制人,通常情况下是指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同时进一步强化他们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技能知识等综合素质,在工程质量控制的过程中,人的控制是关键。一是组织开展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在上岗之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施工工艺,同时做好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通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借助完善的责任制度,在质量保证的范围内,进一步确保工程项目的各项业务活动有序进行。三是在企业内部引入奖惩机制,衡量每个人的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等,通过奖惩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每个人的综合素质。其次材料控制。一是在材料采购环节控制材料的质量,原材料是在源头上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控制的关键措施,通过对货物进行对比,进一步选择和确定优质的材料供应商。在对材料进行采购之前,通常情况下需要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对于大宗材料来说,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于瓷砖等装饰材料,为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色差等质量问题,一般都是一次性订货。二是从运输、储存环节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在原材料进行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材料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合理的搬运工具,并且确定妥善的储存场所,对于储存的材料,需要委派专人进行管理。三是对进场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材料使用前,需要进行复检,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使用。四是对于材料的使用、回收、丢弃等,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再次控制设备。一是采购或租赁的设备,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厂家或租赁人,采购的设备需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对于淘汰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二是对于设备的型号、性能和运行状况等,在设备进场的时候,监理单位需要对其进行复核检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作业。三是对于垂直运输机械人员、安装拆卸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等需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进一步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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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防洪工程的建设特点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不同于其它水利工程,是在保证黄河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对防洪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消除险点隐患。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普遍存在时间紧(要考虑主汛期和凌汛期,汛前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汛后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凌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任务重(工程量大)的特点,参建各方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施工单位
根据投标时的工程量和工期情况,选定精良的设备和得力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选派部分施工人员提前进驻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好地方关系。进行铺工放样,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批,为工程开工创造条件。
2.2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初期,抽调得力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搞好工程开工前的迁占赔偿、四通一平等工作,协调好地方关系,签订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为工程开工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3监理单位
依据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进场设备和人员重新进行审核,看其是否与投标时相一致,能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如不能,要及时采取措施,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确保不误工程所需。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存在转包和分包的现象。
2.4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监督参建各方在其资质等级允许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
3建立质量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1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建设任务的最终承担者,是与工程质量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单位,施工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洪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通过招标选择实力强的施工单位承担防洪工程建设任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建立组织、制订制度、编制计划、明确责任、检查落实等程序和措施,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要从思想、组织、制度、方案、措施、方法等方面实施全员的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认真落实质量检查制度,填写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认真执行施工质量“三检制”,搞好工序质量控制,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搞好旁站监理,搞好工序质量控制。加强对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监理,参与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把好质量关。不经监理验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3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
实行建设监理制后,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随时的、连续的,但不能完全代替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派驻质量检查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各阶段特别是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检查,协助监理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发挥质量管理的主导作用,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搞好工程建设质量。
4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4.1增强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提高参建各方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有关的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缺陷处罚办法等印发到全体质检人员和各施工班组,认真进行学习,增强参建各方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同时,对难度较大项目的质检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使其掌握质量检查标准、质量评定的具体内容和控制方法,研究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保证工程检查规范化,质量评定标准化。
制订质量检查制度、工作制度、检查方式和奖惩措施,落实质检任务,使质检人员任务目标、责任和权力明确,调动广大质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质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2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作为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据此进行质量管理。单元、分部工程检验严格实行“三检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抽检,对隐蔽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及时进行报验。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实施监理,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和监理工作档案,强化基础工作,对每一个质量行为提出监理要求,并对实际发生的质量行为登记造册,保持所有质量管理和控制资料的齐全、完整。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工,注重文字往来,数据说话,杜绝扯皮现象的发生。
4.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执行班组初检,填写初检记录,由专职质检员复检,最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初检记录必须齐全、准确,无初检记录或初检记录不全的单元工程不得进行复检。对隐蔽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及时报现场监理验收。与现场监理人员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全过程接受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检查,不放过任何一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在相应的监理阶段中,编制监理规划,在规划中突出质量控制内容。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进行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工序及时进行返工。定期对质检仪器、工具进行校核、率定和鉴定,防止非人为因素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结算时要有监理人员的质量合格签字,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结算工程款。
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定期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选择适当的时机,召开现场会,介绍先进经验,加大工作交流力度,共同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职能,在监督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督,树立监督的权威性,采取巡回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工程管理职称论文范文5
1.1.2路面出现纵向裂缝,严重时裂缝变宽,裂缝向土路肩边缘伸展,裂缝处呈现错台,形成滑裂面。
1.1.3路面出现横向通裂,裂缝处出现错台。
1.2形成原因
1.2.1设计方面
1.2.1.1地质勘测资料不全,特别是一些需要进行地基处理的原沟塘地段没有堪查清楚,对横向地层分布情况也钻孔较少或静力触探布点不足,设计依据不充分。
1.2.1.2设计拟采取的软基处理方法不当,设计处理深度不够,处理效果不明显。
1.2.1.3软土地基处理设计不设渐变段造成处理路段与非处理路段交界处形成沉降突变。
1.2.1.4等载或超载预压路段预压期预计不足。
1.2.1.5软土地基路段高填土路基未按规范规定设置反压护道或反压护道宽度不足,造成填筑过程及运营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地面侧向变形,强度降低甚至导致滑动破坏。
1.2.1.6高填土路段,特别是严重缺土路段,对填料的调查选择欠周到,设计取土坑沿深度方向土质变化未能列明,造成施工中不同土类的填料混填或分段填筑,且因不同土类的可压缩性和抗水性能的变异,形成不均匀沉降。
1.2.1.7高填土路堤设置的暗埋式通道设计长度不足,不能满足超宽碾压要求。
1.2.1.8路基排水设计不完善。
1.2.2施工方面:
1.2.2.1软基处理未达到设计深度,原材料进场未按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检验,导致处理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1.2.2.2软土地基路段路堤填土速度过快。
1.2.2.3使用不适宜的填料又未采取相应的改良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1.2.2.4不同土类的填料混填或分段填筑形成抗水性、压缩性的变异。
1.2.2.5填挖交界或非全宽填筑或分段填筑时交接面未作妥善处置形成的沉降差。
1.2.2.6施工中不注意路基排水,遇雨浸泡路基,后续施工中又未能及时复压。
1.2.2.7路堤填料含水量控制不严,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要求。
1.2.2.8分层填土辗压时压实层厚度偏厚,压实质量差。
1.2.2.9分层填土未经初步找平,压实不均匀。
1.2.2.10施工检测取样未按规程操作,实测压实度存在虚假现象。
1.2.2.11巨粒土或粗粒土中所含漂石粒径过大难以压实均匀。
1.2.2.12高塑性粘性土填筑路堤工序不连续,造成工后压实度下降。
1.2.2.13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未按规范操作。
1.3防治措施
1.3.1设计方面:
1.3.1.1对路线经过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应进行详细探查,尤其必须对特殊路基的设计提供更为详实的资料。
1.3.1.2软土地基处理设计
必须根据不同的路堤高度(折算成附加荷载),不同的软土埋深、层厚和土性,分段计算分析在天然地基状态下的稳定与沉降情况。进行计算分析经过多方案比选确定满足稳定和工后沉降标准要求的方案。
软土地基处理设计必需设置渐变段以避免路基沉降突变,渐变段的设计应按特殊设计要求进行,并需对侧向变形作出考虑。
1.3.1.3基底设计
为利于实行填前压实,若遇地表湿软,设计可考虑换土或掺石灰、水泥或铺设土工布等措施;地下水位高或常年积水路段,除需完善降、排水设施外还宜设置隔水层(如用砂砾、碎石等渗水材料)。
1.3.1.4路基填料的采用应对拟定取土坑或借土料场沿深度方向的土层分布、土性、含水量进行调查,并列表说明,避免不同土性填料的混填或分段填筑。
避免使用不宜于填筑路堤的填料,确有困难时必须提出改性措施及技术质量指标,但不能用于易产生稳定问题和下沉等敏感的部位。
1.3.1.5高填土路堤设计应考虑采用土肩及边坡防护或用急流槽将水引离路堤,保证高填土路堤边坡稳定,护坡道的宽度应依照有无软土地基、填料的性质、取用的边坡坡率进行综合设计。
1.3.1.6为减少粘性土路堤结构的压缩变形,在采用掺灰处理的基础上可再掺加少量水泥(掺灰剂量宜适当调整),设计工艺上采用先掺灰(提倡采用生石灰粉)改良土性再掺水泥进一步改良土性以提高路堤结构刚度。
1.3.2施工:
1.3.2.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交通部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自检要求,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在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真实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数据、分项工程自检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
1.3.2.2对于地下水的埋置深度和地面水对填方路基的稳定性及施工影响,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补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隔水,疏水措施。
1.3.2.3地基处理要点
1)施工顺序:无论何种处理方法,都应按设计要求先开沟排水,再清表整平原地面,做好填前压实,并整出一定的横坡度。
设计竖向排水体处理的地基,应在铺设下半层砂或砂砾垫层后,方可打设排水体。排水体顶端,应按设计预留一定的长度(30cm左右),最后再铺设上半层砂或砂砾层。
设计采用复合地基处理的地基,应在原地面整平后,采用轻型碾压机械适当碾压,使之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后,再作地基处理。
沟塘必须在清淤换填分层碾压至相邻地面高程后,方可进行地基处理。
2)所有用于地基处理的材料,都必须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采购、堆放和使用。
3)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要求
软基采用塑料排水板处理时,其机械设备性能应符合接地压力与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相适应;打设塑料排水板严禁出现扭结、断裂和撕破滤膜等现象。剪断板体时,要预留足够的外露长度。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板体的打设标高。土工织物铺设时,要求做到绷拉无皱折。
水泥搅拌桩处理时,其施工机械应按水泥喷入的形态(即粉喷法或湿喷法),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组合。采用粉喷法,其粉体发送器必须配有粉料计量装置,并准确记录水泥的瞬时喷入量和累计喷入量,施工前应先以实际使用的水泥,进行室内配方试验,符合设计要求后应进行不少于5根的成桩工艺试验,取得满足设计喷入量的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气压力、单位时间喷灰量等技术参数;确定搅拌的均匀性;掌握下钻桩提升的阻力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措施;根据地层、地质情况确定复喷范围。复搅深度必须保证大于6m,粉喷桩的检测可采用静力触探或钻芯取样试验法。
挤密碎石桩处理时,需采用DE40-60系列管式振动沉桩机,内置平底活页式桩尖,桩管直径一般为377mm或426mm,并设有二次投料口,最大沉桩深度能达20m.施工顺序从四周边开始向中心进行,相邻两根桩必须跳跃间打。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挖除桩管带出的泥土,孔口泥土不得掉入孔口。施工中应记录沉桩深度、制桩时间,每次碎石灌入量,反插次数等,并按规定作质量自检记录,施工中如发现土层有较大变化,投料量或沉桩速度异常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监理。
1.3.2.4路堤填筑要点
1)路堤填筑与速率控制:地基处理完成后,应适时进行路堤填筑。对于竖向排水体处理地基完成后,即可填筑;对于水泥搅拌桩处理的地基,应在一个月后填筑。其填筑速率要动态控制,当日变形量沉降不大于10mm/d,水平位移不大于3mm/d时,一般可以正常填筑;若日变形(沉降和位移)陡增,就必须增加测次,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停止加载或减缓填土速率或卸载等)。
2)填筑宽度,应按设计施工坡率超宽碾压要求控制。摊铺厚度,要拉线控制,并经常检查。
3)堆载预压与沉降补方:堆载预压时间越长,工后沉降就越小。因此,对有预压要求的路段,在施工中应尽可能早地安排堆载。堆载顶面要平整密实有横坡。沉降后应及时补方,一次补方厚度不应超过一层填筑的厚度,并适当压实。施工单位每月均应测定沉降量,并向监理报告一次。严禁在预压期不补填,而在预压后期,或在路面施工时一次补填的做法,以免引起过大的沉降发生。
4)位移观测:对于路堤施工的安全稳定,位移的观测比沉降观测更重要。施工时必须按规定埋设位移观测桩,并坚持正常观测记录。
1.3.2.5细粒土(含粉土、粘性土等)易受降雨及气温等的综合影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安排工期,组织连续施工,雨后必须复压,过冬要注意覆盖,后续施工前必须复验。
1.3.2.6应针对粉性土在填筑过程中的稳定性(如雨水冲刷等)进行分析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1.3.2.7路基施工过程应针对不同性质的填料及辗压工具性能选用不同的压实厚度,如轻型钢轮压路机适用于各种填料的预压整平,重型钢轮压路机适用于细粒土、砂类土和砾石土,重型轮胎压路机适用于各类土,尤其是细粒土,羊足碾则需与钢轮压路机配合使用,对细粒土的压实效果较佳,振动压路机则宜于用作砂类土、砾(碎)石土和巨粒土,若用于细粒土的碾压则效果相对较差。
1.3.2.8填料的含水量对压实效果影响极大,施工前应根据标准击实试验取得的数据,按照施工气候条件及试压结果作出适量调整。
工程管理职称论文范文6
1.1纳入国家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村镇校舍、民宅工程实施了有效管理
对限额以上的村镇校舍及部分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云南全省各乡镇建设工程投资额和工程面积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范畴的校舍、民宅工程基本纳入了各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处在受控状态。绝大多数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纳入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监管,抗震设防能力达到了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同时针对学校、民宅工程的特殊情况,重点抓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的监管。
1.2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项目存在较多问题
限额以下村镇校舍和绝大多数民宅工程,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未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无质量安全监督、无施工许可。广大乡镇因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力量薄弱,无正规勘察、设计、施工,致使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随着城市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民宅建筑的体量越来越大,高度越来越高,地理位置越来越重要,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影响越来越大。抗震设防的重要性与监管缺失的矛盾日益突出,解决这些矛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要解决这些矛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校舍、民宅工程管理全局,深化改革,实现政府监管职能转变,向社会提供社会急需的有差异的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就是抗震设防管理。
2提高村镇校舍、民宅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建议
2.1进一步加强纳入国家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工程的管理
对可以纳入国家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工程,建议将以下四类工程纳入现行的建管体系:
﹙1﹚校舍工程、
﹙2﹚四层以上(15m2以上)建筑、
﹙3﹚临城市主干道建筑、
﹙4﹚单体建筑面积超1000m2的房屋工程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对上述四类工程,纳入国家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还应办理县建设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由投资者向乡镇工程管理机构申请报建手续,乡镇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审批、跟踪管理、竣工验收。村镇范围内所有上述四类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前要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工程应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建筑材料合格证明和施工管理资料,以及施工队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业主要组织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2完善不能纳入国家建设工程管理体系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积极探索不能纳入国家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校舍、民宅工程的项目抗震设防管理体制,建议如下:
1)制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将技术指南中重要部分作为地方性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严格执行,其他条文作为推荐性条文建议执行。制定地方性管理办法,今后新建、扩建、改建的村镇校舍、民宅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符合技术指南中作为地方性的强制性标准。对新标准和新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提高校舍等重要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参照国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定,按照重要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1度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提高上述公共服务设施的抗震设防能力。
2)明确乡、镇一级政府为村镇校舍、民宅工程的监管主体,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改变过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做到"两个坚持"结合: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乡镇一级政府在村镇校舍、民宅工程抗震设防安全质量方面监管职责;二是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落实市、县(区)政府相关审批部门的监管责任[2]。按照突出重点、管理下放的原则,委托乡镇政府对村镇校舍、民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企业进行设计和施工,各乡镇要加强设计、施工的资质管理、“村镇建设工程承包责任书”管理,同时也要加强对工程的施工许可、地基验槽、基础验收、砌筑墙体、安装预制板、拌制混凝土、防水层施工、搭拆脚手架、竣工验收备案等重要工序方面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强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服务。为保证村镇校舍、民宅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应加大培训力度。一是组织力量编制符合村镇校舍、民宅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培训教材,教材应涵盖村镇校舍、民宅工程中与规划管理、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技术标准、村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地震抗震设防等方面相关的内容,为做好培训奠定基础。二是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层次进行培训。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师资力量的培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镇、村一级干部、村镇建设管理员的培训,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工匠的培训。各地应根据农村工匠人数多、集中培训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抽调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村组织培训,通过手把手的培训方式使广大农村工匠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方面的知识。
3)建立完善管理手段,将民宅抗震设防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执行情况与土地的转让、建筑规划、房地产产权手续及工商管理等作有机联系,实行系统化管理。要建立完善管理手段,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镇校舍、民宅工程的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等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涉及到的发改、国土、住建、规划、房地产产权手续及工商管理等负责项目审批、验收及管理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村镇校舍、民宅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等级评价作为对工程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等级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项目,坚决不予立项或办理相关的审批、验收及房地产产权手续。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或限制村镇校舍、民宅工程抗震设防工程的审批、验收。
4)大力宣传村镇校舍、民宅工程防震抗震知识,做好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农村民宅建设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各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和科普知识的普及力度,把地震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到农户,组织引导农民建造安全的住房。要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农村、小集镇房屋建设抗震设防等级低,安全性差的状况,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抗震安全、经济实用、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农村民居工程地震安全建设规划,加强对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自建房抗震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建设抗震、环保的住房。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加快实施“地震安全民居示范工程”。
2.3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既有校舍、民宅在使用中的抗震设防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使用中的质量安全。按照相关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政府要组织完成既有村镇校舍、民宅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的,要做好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相关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及时改造和加固村镇各类危、旧校舍、民居。地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查险加固工作,积极推广建设工程中抗震设防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