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风险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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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风险论文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1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立武.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中外企业文化,2004(1).

[2]高增安.国际贸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02(4).

[3]任晓燕,任哓鸿.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商场现代化,2007(9).

[4]危英.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佳选择.求索,2004(11).

[5]余文华.进出口贸易中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运用模式.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人学学报),2005(1).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调查评估追偿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面临着较大风险,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强大的网络对国外买方的资信等进行调查评估;在企业的收汇过程发生异常时,及时进行追偿债务或赔付款项;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在全球经济危机冲击下,一些国家的对外偿付能力、汇率稳定性等都受到很大影响,国外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在增大。在国际市场上买家拖欠、拒收等违约风险剧增,而部分国家的信贷紧缩政策更加大了这些企业拖欠货款的风险,甚至不少企业还面临着海外买家破产的局面。曾经是国际上著名的一流银行频繁陷入困境,对即使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货款收回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因此出口收汇风险成为我国外贸出口企业面对的最大外部风险,出口收汇安全成为出口企业普遍担心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企业出口困难加大的情况下,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国家政策和财政为后盾,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一种政策安排。它对于出口企业的积极作用表现在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和融资服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出口信用风险,减少风险损失,提高其在国际市场发展的能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出口企业提供收汇的安全保障,可以补偿企业由于买家的商业信用风险或买家所在地发生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从而保障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国外买方风险进行调查评估

在跨国交易中对交易对象的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分析,都是降低交易风险的基础。而我国的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对境外客户的资信调查和分析。许多出口企业在信用交易前对境外客户的注册资本、盈亏状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经营作风和经营历史等情况的未作深入了解,缺乏对客户周全、真实、详尽的企业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会对国外买方及所在国家的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可以指导出口企业选择更有利的贸易对象和贸易条件,避免和防止收汇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先进的网络资信系统和相关国际级合作伙伴,以及专业的调查评估人员,因而对于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能有较准确的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信息资源,因此它可以随时检查国外买方的业务量、信用等级等,使得出口商更多地了解其客户和潜在的商业伙伴,还可以帮助出口商建立预警机制。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信保专门成立了金融危机跟踪研究机构,强化了风险监测和管控机制,加大了对欧美买家信用风险的监控力度,并随时向企业风险动态、国别风险和行业风险等信息;对出现信用风险异动状况的国外买家列入“黑名单”,及时向投保企业发出预警;加大了对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跟踪和定期排查力度,及时与企业沟通信息,帮助企业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借助遍布全球的资信调查渠道,及时为广大出口企业调查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提供专业的资信报告,适时向市场和企业推出《金融危机下的国家风险监控报告》。

在当今欧美等传统低风险出口市场面临衰退之时,非洲、中东、南亚、南美等地区仍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面对这些新兴市场国家政治不稳、效率低下、法制不健全、外汇管制苛刻等不利因素,以及企业在开拓新兴市场时面临信息匮乏、风险无法保障的难题,中国信保充分运用专业化和国际合作优势,帮助企业全面调查、分析和把控出口风险,结合国家外交和外经贸政策,倾力支持企业开拓这些新兴市场。

二、帮助出口企业对外追偿欠款

2008年7月14日,中国信保收到一家公司提交的可能损失通知,通报德国买家拖欠其货款高达2000多万美元。中国信保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理赔追偿专案小组,迅速制定海外调查减损方案和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中国信保追偿专家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最终在11月12日,被保险人书面确认收回全部拖欠款项及利息2109万美元。据了解,这是自中国信保成立以来,出口贸易险项下发生的单一损失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追回款金额最高的案件。1

通过成功追偿为被保险人减少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其追偿过程体现出中国信保的集高效、优质、专业于一身的理赔追偿手段,能够有效增强出口企业抵抗国际金融危机风险的能力。如在此案件中,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德国、西班牙两地买方、项目方、担保方和融资银行等多个债务关系人。中国信保在前期追偿中充分发挥中国信保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和谈判能力,协助被保险人向买家及各担保方施加追偿压力;同时,利用海外追偿网络的专业力量和当地优势,密切跟踪项目验收完工进度和融资款项到位情况,落实物权保留、担保效力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手续。随着全球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并迅速席卷欧洲各国,欧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瞬息万变,中国信保及时调整追偿策略和追偿手段。中国信保的追偿专家一方面依托追偿渠道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一方面持续向买家负责人直接施加追偿压力。为了克服时差对工作效率的影响,追偿人员保持每天晚上与追偿渠道进行书面和电话的沟通,确保掌握最新动态并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在中国信保追偿的积极介入下,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斡旋,终于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三、出口企业可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获得损失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无论是政策性风险还是商业性风险,一旦发生都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有时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企业的赔付比例为损失的80%至90%。出口信用保险会使企业在出口贸易损失发生时得到补偿,这就减少了出口企业的损失,保证了出口企业的平稳运行。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在买方发生破产、拖欠货款等商业风险时,卖方可及时获得损失赔偿。”泉州一家出口企业负责人说。今年初,该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累计出运了40多万美元的货物。刚开始对方正常付款,但到了10月份,买家反馈说,资金流动比较紧张,需要延期付款,该出口企业向福建出口信保公司通报了可能损失。出口信保公司介入调查后,发现买家已于11月初正式申请破产保护,已无追偿可能,因此进入赔付程序。2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面临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据专家估计,今后数年我国仍将处于贸易摩擦高发期,企业出口将面临诸多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出口企业还面临买家拖欠、破产甚至欺诈风险。信用保险作为规避应收账款风险最直接有效的工具,能够为我国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有利于出口企业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目前,中国信保提供专门的“资信评估业务”,利用公司的国内外数据收集渠道和科学技术手段,帮助企业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客户做全面的资信评估,从而防患于未然,提高企业的竞争和赢利能力。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出口企业筛选优质客户,稳定业务结构。如“好孩子”集团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针对中国信保对买家的客观评估,对不同信贷类别的客户定下相应的发展战略,这让该集团能更加系统地发展海外市场。在中国信保的管理及信息支持下,公司开始着手优化公司的客户群体。在三年时间里,该公司申报量突破千万的海外买家已由3个增至2007年的6个。客户结构的优化帮助企业分散了业务风险,为“好孩子”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增长明显。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共接到索赔案件936起,涉及金额2.34亿美元。3虽然整体经营风险在升高,但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信保公司不会因为国际金融风险的提高而上调信保产品的费率和免赔额等,帮助出口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始终是公司坚持的目标,仍将积极为出口企业提供保障。

在当前国际贸易信用风险显著加大的情况下,中国信保不断采取措施和地方政府合作,实施针对性措施,支持辖区内企业参加信用保险。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说,强化风险意识更为重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才能保障企业安全收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口企业应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作为自己开展业务的参谋,根据保险规定和履行保险手续的程序,健全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核算和监督,降低企业出口创汇成本。

参考文献:

[1]靳茂,充分利用信用保险,积极应对次贷危机.中国经贸.2008(6):58-60

[2]潘乐,“好孩子”怎样利用信保防范海外买家风险.国际融资.2008(6):52

[3]杨玉真,善用出口信用保险,拓展企业出口渠道.商场现代化.2008(3中旬刊):112-113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3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企业 物流金融 风险控制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相关概述

(一)第三方物流概述

第三方物流的内涵。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社会分工不断细化,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型企业开始回归主营业务,专注于自身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将诸如包装、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库存管理等业务外包给专门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在此背景下,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所谓的第三方物流,即企业为了将精力集中于主要业务的经营,将原有的内部物流活动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处理,并运用一体化的信息系统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物流活动进行全程管控。

(二)物流金融服务概述

1.物流金融的概念。物流金融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物流金融贯穿于物流供应链活动的整个过程,第三方物流企业运用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有效组织和调节资金流在物流运作过程中的运动,涉及各类存贷款、信托、投资、证券、保险、抵押质押及其他金融服务,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狭义上来说,物流金融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处于供应链上游、中游、下游的不同企业提供融资和代客结算等金融服务,以促进资金的高效流转和整个供应链的平稳运行。

2.物流金融的特点。物流金融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标准化。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对出质产品的包装及质量的检查验收、出质债权的规范性、监管内容及流程等都有严格限制和规定标准。二是信息化。第三方物流企业依靠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预测市场需求、在出资方和融资方之间进行信息双向沟通、实时有效监控质押物等工作。三是远程化。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覆盖地区很广,即使面对地理距离遥远的融资方,第三方物流企业也能通过旗下分支机构为其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并利用计算机实现远程操作和监控。四是广泛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客户群体很广泛,处于供应链各环节的企业,只要有需求,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可以为其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出质产品或债券的形式也很多样,从动产到不动产、从生产原料到仓单都可以纳入范畴。

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

替代采购模式。替代采购是一种比较初级、简单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首先代替融资企业向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并垫付货款(不包括物流费用),融资企业交纳保证金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再根据保证金的比例向融资企业发放部分或全部产品直至融资企业结清所欠款项。

代客结算模式。代客结算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最早推出的物流金融服务之一。具体又可分为代收货款模式和垫付货款模式。在代收货款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的要求将用户采购的产品送货上门并代供应商收取货款,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供应商的应收货款。在垫付货款模式中,供应商与用户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和《物流服务合同》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向供应商采购用户所需的产品并垫付部分或全部货款(不包括物流费用),用户收到货物后在一定的期限内结清第三方物流企业事先垫付的款项。

仓单质押模式。仓单质押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最早的融资模式,现已发展得非常成熟。具体又可分为静态仓单质押模式和动态仓单质押模式。静态仓单质押模式是该模式的基础。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助银行对融资企业进行贷款资格认证和审核后,三方签订正式协议。融资企业将协议规定的货物量运到指定的仓库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验收入库、现场开立专用仓单,融资企业对仓单做质押背书,第三方物流企业盖章后将仓单送交银行,银行根据质押物的市值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融资企业每次到仓库提货,必须首先向银行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银行同意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解押指令及提货通知单后,融资企业方可提货。动态仓单质押模式对静态仓单质押模式进行了改良,由银行设立一个库存警戒线以便进行更好的控制。当仓库中的质押物数量处于库存警戒线上方时,融资企业按原有的流程进行货物自由的出入库。当质押物数量处于库存警戒线之间时,经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允许,融资企业方可提货。当质押物数量处于库存警戒线下方时,融资企业必须补充同等差额的货物入库或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经银行同意后才可提货。

保兑仓模式。保兑仓模式涉及的主体较多,包括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和融资企业。四方签订正式协议后,融资企业向银行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银行开具承兑汇票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担保承兑,生产企业收到承兑汇票后,将货物发到银行指定的仓库,货物入库后按仓单质押模式进行接下来的操作,循环往复直到融资企业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与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的金额相等,汇票到期后由银行兑付。

融通仓模式。融通仓模式实质是对仓单质押模式的一种简化和延伸。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银行的资格认证和审核后,可获得相应额度的贷款,并以此向融资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质押贷款服务。银行不再参与对融资企业的审批和过程监管,而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控制仓单质押的全过程,融资企业只需经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批准即可提货。

物流保理模式。物流保理模式适用于国内企业进口原材料或商品并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情况。在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国内进口企业、国外出口企业四方签订正式协议后,国内进口企业向银行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申请开具信用证,银行对该企业和国外出口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评估后,向国外出口企业开具信用证,并在国外出口企业提交质押单据后预先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受银行的委托代为报关、提货、入库质押监管。国内进口企业可一次性或多次还款,在银行审批后经第三方物流企业到仓库提货。

我国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部分第三方物流企业已经开始探索发展物流金融服务,国内较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开展了与仓单质押业务相关的物流金融服务,积极与各大银行合作建立定点融资仓库、提升仓储管理专业水平、完善物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物流金融涵盖的客户对象持续扩大,提供的产品种类不断创新。

然而,由于我国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的起步较晚,企业自身的规模、资本实力和运营经验远不及国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因而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由于我国法律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不能像国外企业那样通过收购或投资银行从事金融业务,只能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这使得物流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受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波动性较大。其次,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中由于规范标准缺乏、技术储备不足,导致流程进展控制不力,业务操作复杂混乱,银行、融资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和有效监管。此外,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缺乏风险管理的意识和科学手段,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较高的监管成本使企业的收益和利润降低。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为供应链上的各企业提供多种物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扩大,风险相应增加。具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内部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是由于组织结构老化落后、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员工综合素质不足、管理层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二是市场风险,在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或是汇率浮动改变变现能力时产生。三是安全风险,质押物品存储在仓库的期间很可能因为仓库本身安全管理措施不足、管理人员的诚信问题或融资企业提单诈骗等原因发生损失。四是客户资信风险,部分融资企业可能不按合同还款甚至恶意骗取贷款,使金融物流服务遭遇信任危机。

(二)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是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人有时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会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而委托人因为信息不足无法得知,因而蒙受损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物流金融服务时,既是合作企业的人,又是银行的委托人。第三方物流企业比银行掌握更多合作企业的信息,又有质押物或保证金作担保,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为了保证长远的发展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一般会与银行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向银行提供合作企业的真实信息,确保了物流金融服务的顺利进行,这些都降低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所面临的道德风险。然而,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面向众多的客户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多项委托关系并存的局面及协议、合同中存在的漏洞都使得物流企业无法完全避免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时,由于涉及的主体众多,当质押物在各主体间流动时,很可能就其所有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这是物流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涉及物流金融服务的条款还不完善,如对仓单的内容、转让、遗失和法律效力等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问题发生时物流企业无法可依。此外,我国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并购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保证企业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经营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内部经营管理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物流金融服务运作模式,分别制定标准、量化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 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并辅之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严格的业务流程操作,实现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针对市场风险和安全风险,应建立灵活迅速的市场产品信息收集及反馈体统,实现实时有效监控;对质押物的选择,尽量以适用范围广、价格涨跌幅度不明显、处置简单、质量稳定的产品为主,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完成对质押物的科学估价,然后确定合适的质押贷款比例。针对客户资信风险,要建立合作企业资信评估指标系统,加强对合作企业的信用管理,与其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与银行合作实行融资项目的信用及风险评估。

(二)道德风险控制策略

为了有效避免道德风险,物流企业应建立合适的客户评判标准体系,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并按照合作时间的长短划分不同的信任等级。此外,为减少委托对委托人的损害,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服务合同中应重点关注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三方之间的有效合作;二是建立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负激励督促三方各自履行相应义务。

(三)法律风险控制策略

我国必须加快对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改革和完善法律法规中有关物流金融服务的相关条款规定或制定专门的物流金融服务法,使物流企业在面对所有权纠纷或业务流程中的相关问题时有法可依。物流企业与合作企业、银行签订合同时,要事先研读涉及物流金融服务的相关条款,找出其中的空白、互相矛盾及不明之处,写进合同,防止三方中的任一方有法律漏洞可钻,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服务需要有效识别和评估风险,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保证物流金融服务的持续进行,实现自身、供应链上各企业及银行的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俞特.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研究[J].物流商论,2012(4)

2.袁光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服务的分析与决策[J].企业管理,2011(8)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4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风险 预防 措施 法律思考

一、合同风险分析概述

建筑施工合同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是由合同自身的多种因素导致的,施工项目合同成立的基础是建设工程,而这类工程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复杂性与技术性,合同风险的种类,主要包括资金风险、外部环境引起的风险,以及技术性的风险。防范这些不定因素给工程带来损失的有效方式之一,就是对施工合同进行科学的规范,完善其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力求实现当事人利益的平衡。

施工项目的规则包括很多,当事人无法利用合同文本,来预设全部的施工过程规则,实际上,在所有可能产生的施工风险中,只有少数风险会对施工进程产生实质性的威胁,同时,许多危险性高的风险因素,都是由较低风险偶合产生的,这就引导我们从基础工作着手,将风险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防止危害后果的产生,要注意防微杜渐,将风险消除在萌芽中。

二、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种类

由于施工企业工程投资大、周期长,受外界环境和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合同风险按其表现形式或产生原因分为环境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合同签订履行风险四类。

(一)环境风险

(1)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干扰因素多,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及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2)政治、经济、自然环境风险。例如:发生战争,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新的法律颁布,洪水、地鹰、非典等,这种风险是不可避免又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

(3)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的习俗和对工程项目的态度、当地的运输和生活供应条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二)技术风险

(1)现代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特殊的施工设备。

(2)承包商的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不足,投标报价失误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不善。

(三)来自业主的信用风险

(1)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2)业主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或拒不支付。

(3)业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动辄提出罚款或扣款。

(四)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

(1)合同类型本身存在的风险

合同类型不同,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可调价总合同,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业主承担工程项目成本上升的风险。

(2)合同条款的风险

第一,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而导致的风险;第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第三,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台同中的遗漏或错误。用词含糊、规定不具体、不严密等都会带来风险;第四,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合同条款。

(3)履约风险

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各样的情况交织,增加了合同风险,此类风险是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只有在发生时采取及时、有力的攒施,才能使风险损失降低。

三、预防合同风险的基本措施

(一)施工企业方面

(1)施工企业应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建筑市场管理力度的加大,合同管理也日趋规范,合同在建筑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同时市场中各种各样的合同欺诈行为也不少,因此,施工企业应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和培育一批精干的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税收等相关知识的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而且这些人员必须是复合型的人才,必须懂得合同谈判策略和技巧,专门负责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并对已订立的施工合同实施监督、管理和控制。

(2)对业主、招标动机和招标条件要认真调查研究

对承揽民营企业、独资企业的建设项目,在议标或施工合同谈判前,应从侧面深入调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和该工程的资金到位情况、经营作风以及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是否具备有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是否有政府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和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了解其主要业绩。

在响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做出有利于承包人的选择,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件和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后,再决定是否做出承诺,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3)建立健全程序把关机制

一个大中型施工企业每年签订的各类总承包施工合同几十个上百个,各项目部围绕承包施工合同签订各类采购、租赁、劳务等小合同上千个,其数量繁多,涉及金额庞大,施工企业不得不建立健全合同程序把关机制,尽最大努力降低市场风险。现实中某些施工企业的做法值得借鉴,合同程序把关机制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总承包施工合同由公司牵头把关,前后有七人会签,即分公司(或项目)经理、公司合同主管、公司经营部长、法律顾问、公司副总经济师、经营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经过7个人仔细审核把关,不少日后有可能出现的疏漏、隐患,就被消除在签约之前,大大减少了诉讼风险;二是项目部签订的采购、劳务合同,由项目部专人起草、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最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其中,50万元以上或内容生疏的重要合同,必须报经公司法律顾问审定;三是尽力做好对联营项目部分包及各类采购合同的管理,重点是对资金、安全、质量、工期和公章5个环节的监管,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4)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灵敏的预防法律风险网络

除大型施工企业本部设立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外,分支机构、子公司均应设立相应机构或人员,并与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发生联系,如企业中的经营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材料设备部门及各级项目部,均应有专人负责合同的审查与管理,并向法律事务机构以各种形式定期随时通报与合同风险有关的工作,以便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准确无误地掌握总体情况,适时介入,采取行动,加以控制,必要时,向法定代表人发出预警。 “这样结成横向与纵向交错的法律风险预警网络,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化解在形成阶段。

(5)选择一个好的交易合作伙伴

一是拟选择与之合作的伙伴有资质。建筑市场涉及的主体很多,只要与之合作,就必须审查其有无相应的资质,有资质方可考虑合作,无资质就不能与之合作,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无效合同而遭致损失;二是拟选择与之合作的伙伴的确有实力。实力主要是指资金、人才和物资等方面,核心是资金实力强,施工企业可通过银行、同行、市场口碑等渠道,了解掌握发包方实力状况,以便正确决策,不能轻信建设方,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体联营伙伴在资金方面的承诺,他们在创业初期经常利用建筑市场的不规范,采取“空手套自狼”的方式搞资本运作,以时间换空问,以图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个时期建设方的行为最具有投机性和社会风险性,施工企业要务必提高警惕,切莫陷入圈套;三是拟选择与之合作的伙伴市场口碑好。主要是了解考察市场对其的社会评价情况,包括其在商务中是否重约守信,有无欺诈记录?在交易活动中,尤其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是否有善意履行随附义务?口碑好,就可与之合作,口碑不好,则坚决放弃。

(二)合同方面

(1)合同谈判要坚持有理有节,注意谈判策略

承包人对发包人和招(议)标条件进行了调查研究之后,才可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在合同谈判时,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对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存在条款不完备、不具体、不平等,缺乏对发包人的权力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人的保护性条款,因此承包人要尽可能地提出修改意见,因为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后,就会存在一些隐含风险,最终将导致施工单位的巨大损失。为了防止和减少合同谈判过程中的失误,施工企业在谈判过程中应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

(2)注意施工合同与分包合同及其他采购合同衔接同步

在一个建筑产品形成的过程中,会产生几十个不同法律关系的合同,其中,施工企业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主合同,分包合同及其他采购合同是依附于施工合同而衍生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连带关系,共同点是一方提品或材料,另一方支付对价货币,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施工企业始终处于微妙的中间环节,因此,工程款和货款在支付时间上的同步显得非常重要,在现实中很多施工企业不明其中奥妙利害,一方面受建设方霸王条款的制约,往往约定巨额垫资至±0以后才回收工程款;另一方面与供货商约定“货到即付”或“货到一周内付清全部货款。”这样,把施工合同收回工程款与采购合同的支付货款在时间上完全割裂开来,使自己处于以资金为焦点的两头夹攻困境,经常出现在建设方拖欠巨额工程款的同时,众多供货商或农民工又纷纷施工单位的极不正常现象,已构成我国建设领域中诚信危机顽症。在我国现阶段过度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下,施工企业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只有在夹缝中求生存,坚持风险共担的原则,有意识地将施工合同的大风险,分散于施工合同相联系的众多的分包合同及其他采购合同中去,具体讲,其他小合同与施工大合同在付款时间上一定要同步,尤其是大型采购项目,如大型商品混凝土供应一出手就是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货款,在供应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上切记与施工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同步,以避免施工企业陷入被动而引发诉讼。

(3)要及时签订合同,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在工程实践中,往往有些业主利用施工单位急于揽到工程和合同意识不强的弱点,在施工合同未签订之前就要求承包人进场施工,甚至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后还迟迟不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仅凭口头协议施工。由于承包人未及时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因而造成承包人最后在与业主洽谈合同时处于被动的地位,使前期发生的有关工程费用因业主不予认可或强加于人而蒙受损失。又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要涉及到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4)合同起草审查

合同订立的预备阶段,对防范合同风险有着积极意义。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应当重视合同与相关文件的起草活动和审查活动。建设项目的招标合同,是指导实际招标活动的技术性依据,是建设工程各方订立合同的标准性文件。招标合同的内容,应当涵盖建设工程总体介绍、设计方式介绍、施工总量、建设资金到位的证明、投标方注意事项、款项支付规则、原料设备提供方法,以及评估办法等。

效果最佳的风险防控方式,应当是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特征,预先设定款项支付办法、招标和投标评价办法、原料和设施供应方式等。控制合同风险的核心阶段,就是起草和审查文件的阶段。抓好这一阶段的管理,可以便利后续施工活动的开展,并有效减少文件漏洞带来的麻烦。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冒名参与招标投标、串通压低价格、素要高价赔偿金、法律意识和经营诚信意识薄弱等现象经常发生。因此,依据项目特征,选取合适的招标和投标方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施工成本、有效回避技术层面和施工水平的风险。

(三)增强索赔意识,合理转移风险

施工企业对于可以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可以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但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合同双方的责权利也不可能绝对平等,承包人存在一定的风险也是必然的。因此,承包人对不可预测的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地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向承包人索赔比较方便,它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就较为困难,在现阶段,由于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地位还不平等,工程索赔制度尚未普及和推广,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意识都还不强。

四、结论

合同风险是施工企业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因此,必须重视对合同风险的预防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企业良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 勇 施工企业预防合同风险的法律思考[期刊论文]-建筑管理现代化2006(6)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5

[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国出口企业赊销交易的原因,指出了赊销交易的风险,提出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风险救济的风险管理措施。

[关键词]出口赊销交易风险措施

从2004年开始,中国已连续两年进出口贸易额超过一万亿美元,成为继美国、德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如此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企业的海外欠款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2004年出口总额的五分之一,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年均150亿美元的净值增加。如此巨额的海外欠款的主要原因就是赊销交易。

一、赊销交易的原因

自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正在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当中,这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既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惊涛骇浪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国际市场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出口商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除了加强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等传统竞争力外,还必须提高一种新型的竞争力—出口赊销能力。出口赊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信用销售。国际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汇付和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也就是出口赊销的具体体现。信用证对出口企业有安全收汇的保障,但由于手续繁杂,银行费用高,所以很不受进口方的欢迎。再加上中国产品绝大多数为初级制成品,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差,在这种背景下,出口企业为了赢得客户,扩大市场份额,不得不采用出口赊销的方式。

二、出口赊销交易风险的因素分析

所谓风险,是一种可以通过分析,推算出其概率分布的不确定性事件,其结果可能是产生损失或收益。用函数式表示如下:

风险=f(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事件可能产生的损失或收益。)

出口赊销交易风险是指出口商在给进口商赊欠信用后,由于症状或商业原因所产生的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或部分或全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1.政治风险

出口赊销交易由于是跨国性的资本的转移,再加上路途遥远,进出口手续复杂,从签订交易至收回货款的时间较长,目标国常常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政治风险,如、战争、罢工及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政府官员不够廉洁等风险。

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在经济领域中各种导致企业的经营遭受损失的风险。由于出口赊销交易周期长,所以存在着外汇波动的风险,物价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和进口商支付能力变动的风险。一旦这些变动对进口商不利,如签约后物价下跌,那么对于信誉不佳的进口商来说,在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下,就可能故意寻找某种理由拒绝赎单;在先发货后T/T的汇付条件下和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下,就可能寻找种种借口拒付货款。一旦进口商拒绝赎单,那么出口商就只能将货物运回国内,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的损失;或将货物就地减价处理。而如果进口商提货后拒付货款,出口商则面临货、款两空的风险。即使对信誉较好的公司,如果突遇意外,导致其支付能力下降,出口商也可能面临不能及时收回货款的风险。

3.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信、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在合同订立中,一些不法进口商常常设置一些模糊条款,令出口商在不知不觉中违约,以达到进口商收取货物而不付款的目的。所以,出口商在合同签字前,一定要检查所有条款。合同是进出口双方规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具有法律威慑效力。如果违约,进口商清楚自己要付出很高的商业信誉代价和法律代价。

三、出口赊销风险管理措施

在对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后,出口商就应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出口赊销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出口赊销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救济四个方面。

1.风险识别

所谓风险识别,就是按照某一种风险分类的方法,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列出,进行初步的归纳分析。在出口赊销交易中,风险因素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合同风险,尤其要注意的是经济风险中的进口商信用风险。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采用适当的理论方法,结合过去类似风险发生的信息,分析发生损失的概率分布,并争取定量评估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做好出口赊销的风险评估,出口商应做好客户资信评估和制定措辞严谨的出口销售合同。出口商采用出口商业信用的基础是进口商的诚信。因此,做好客户资信调查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国际市场上,商人良莠不齐,如何才能辨别真伪呢?这需要从调查方式和调查内容两方面进行。调查方式很多,一般是通过银行,保险公司,驻外使、领馆,专业资信调查公司,或直接派人出国考察。调查的内容通常采用“5C”系统:一是品质(Character),指客户的信誉;二是能力(Capacity),指客户的偿债能力;三是资本(Capital),指客户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四是抵押(Collateral),指客户拒付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做抵押的资产;五是条件(Condition),指可能影响顾客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根据调查的情况,对客户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分析和评估。对资信状况好的客户,给予较大的信用额度。而对资信状况差的客户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采取主动放弃或拒绝承担风险的方法。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采用风险规避或风险转移等方法,主动控制风险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弱风险带来的损失,进行风险防范。在出口赊销交易中,主要应规避两种风险:一是资信状况很差的进口商;一是政治风险很大的国家。例如刚果(金)和津巴布韦等国,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于2005年11月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2005)》中,其风险在9级评估体系中参考评级为最高9级。那么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赊销业务中就应当坚决回避这些国家的客户。

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方法是风险转移。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利用风险融资手段,转移出口赊销交易风险。比如,通过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将赊销交易风险转移给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际上公认的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有效手段。当前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发达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涵盖率在20%~30%。我国承办出口信用的公司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风险控制的第三个方法是出口企业建立出口赊销管理制度。从商业发票开出的那天起,企业就要进行赊销款跟踪管理。货物一旦发出,就要立刻提醒客户;快到付款期限时,再及时向客户催收。同时,要管理好平时的业务资料,尤其是进口商确认付款的传真、信件和电子邮件等。除此以外,还要建立预警机制。一般来讲,任何的进口拖欠或欺诈,事先总有一些征兆,譬如:几天不回复传真、电子邮件等,打电话也没人接;突然增大购买量,一般是平时的三倍以上等。如果发生上述征兆之一,出口企业就要引起高度警觉,并对此征兆进行分析、判断,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降低风险的破坏程度。

4.风险救济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应收款项坏账坏账准备

[论文摘要]通过对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应收款项管理上违规操作的分析,说明应收款项的管理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进而对应收款项有关坏账和坏账准备及应收款项分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国有工业企业面对市场的瞬息万变,在运用商业手段进行促销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特别是应收款项的管理有可能对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在应收款项的管理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应收款项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管理好应收款项对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增加资金周转次数,创造良好的内部经营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激烈的竞争使企业必须想方设法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这样一来企业之间的货款拖欠日益严重,造成了企业应收款项增加。另外,由于销售和收款时间和地点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应收款项的增加。

二、应收款项的管理方法

应收款项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商业信用,那么对信用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在信用管理上尚处在探索阶段,现阶段企业最常用的信用政策是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是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企业在核算时按照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2.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免除,一般现金折扣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企业在核算时应采用总价法,即将未减去现金折扣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现金折扣只有客户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才可予以确认。

由于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我国一些企业迫于市场压力或为了追求短期账面利润,不惜通过大量赊销扩大销售。例如上市企业东方通信98年其应收账款比期初激增2.5亿,将同期1.6亿的净利润吞掉,使会计报表上的利润全部处于应收账款状态,没有现金保证;上市企业宇通客车在1998年其应收联营企业2048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3.4%。应收账款急增导致的结果是:一使企业账面利润与现金资源的差距扩大;二是使现金的机会成本提高,这些结果对企业极为不利,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是利息损失,另一方面,由于经营需要向银行借入资金,又要发生利息支出,企业受到双层损失,第三,这部分现金无法收回还可能失去较好的投资机会,使先进的机会成本提高。三是货币贬值损失扩大,假设通货膨胀率为20%,应收款项一年后的实际购买力下降20%,如果数额巨大,其损失不可估量,由于历史成本计价的原因这种损失无法在报表中体现出来。所以,应收款项的管理对企业而言非常重要,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与控制,降低财务风险是财务会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建立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严格坏账损失内部处理程序;加强企业应收款项管理的责任。这些措施在制度建设上保证了企业应收款项的安全性、经济性,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资产质量。

三、应收款项的控制分析

在对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必须分析应收款项的变化,从而确定企业应收款项管理与控制工作的优劣。

首先,运用ABC分类管理法按照多个标准(如客户信用等级、账龄、应收款项数量)进行分类,随时将应收款项置于企业的监督之下,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要相互及时传递信息。

其次,根据企业应收款项的变化,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1.把应收款项的增加额与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总额相对比分析。如果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较大,则应收款项蕴涵的风险较大;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则风险较小。

2.从应收款项增长的绝对值分析。如果其增长较大,同时又集中在几个主要客户,相对风险比较大,当这几个客户经营发生困难时,就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在应收款项中不同账龄应收款项的增长也对企业的财务风险有较大的影响,必须加以分析,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增长较多,企业的坏账风险就较大。

3.对应收款项回收情况的分析。通过应收款项登记簿、账龄分析表,了解应收款项的回笼情况:有多少款项尚在信用期内,有多少款项超过了信用期,超过时间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有多少款项会可能成为坏账。对此,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账政策。

四、加强对坏账损失的科学核算

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有关企业坏账损失的确认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

坏账准备是对坏账损失而计提的一种损失准备。目前对于它的估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1.赊销净额百分比法。该法是企业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针对当前经营情况,确定坏账损失占赊销净额的百分比,然后以期末实际赊销净额而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估计坏账损失=赊销净额×坏账损失占赊销净额的估计百分比

2.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该法同样由企业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确定坏账损失占应收款项余额的百分比(0.3%~0.5%)

估计坏账损失=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坏账损失占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