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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个人总结范文1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一人一卡,建立专门台账,切实掌握全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积极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去。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从11月6日到11月30日开展全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为重点,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步骤:
1、数据核查。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相关数据为基础,由市人事局按生源地进行分解,并通报给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进行逐人核查。
2、登记调查。由市人事局统一公告,宣传相关政策,使未就业毕业生及时了解登记地点、登记办法和相关政策。组织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生源地进行登记,逐人填写《河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登记卡》(附件1)。各县市区也要通过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入户普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信函通知等形式,对辖区内摸排统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了解,摸清他们的就业情况,掌握就业意向,并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卡》。
(二)汇总分析。整个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桃城区入户普查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情况由区人事部门汇总上报。对调查摸底情况按照逐级汇总的办法,由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并梳理核实后,填写《河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河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并形成一个包括未就业毕业生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内容的分析报告。各县市区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河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及汇总情况报送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由市人事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此基础上,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一人一卡台帐,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
(三)征集岗位。从11月15日到12月底,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见习岗位。这次岗位征集将以大力收集用人岗位信息作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采取机关事业单位征集一批,动员企业挤出一批,各类项目开发一批等多种方式,征集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1、征集就业岗位。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采取主动上门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征集就业岗位。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对外。
2、征集见习岗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冀人社[2009]142号),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大面向各类用人单位征集见习岗位的工作力度,确保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
3、开发公益岗位。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意见(暂行)》衡劳社[2009]25号文件精神,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确保有就业愿望困难大学生的保障性安置。
(四)供需对接。从12月10日到明年1月份,将征集到的就业和见习岗位通过报纸以及人事和劳动部门所属网站向社会,通过各种就业服务帮扶措施和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高校毕业生与岗位对接。
1、市县两级都要组织不同形式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有效对接。
2、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随时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对接服务。
3、由劳动部门牵头,通过多种途径见习岗位信息,市县两级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并落实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
4、由劳动部门牵头,市县两级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托底安置。
(五)总结表彰。各县市区在2010年1月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事局。省、市相关部门采取适当形式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有关要求
毕业生登记个人总结范文2
首先,夯实资金平台。一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和平台的支持。除了按年度直接投入50万元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外,还采取鼓励民间资本、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多种社会资本投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多渠道面向社会、企业募集创业资金,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二是与金融机构联合,合理优化信用担保政策,适当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种类和额度。将个体经营人员的贷款额度调至不超过5万元、微利项目创业人员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三是增加资金扶助。对于符合江油社会和产业发展,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和项目,给予最高2万元的无偿性扶持;四是引入江油市工业发展基金促进创业。将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纳入江油市工业发展基金予以支持。
其次是完善创业政策。一是加大创业宣传引导力度,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为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上半年,通过举办人才招聘会、创业工作会、创业论坛、印发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活动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二是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四项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基础上,根据江油实际,及时调整,进一步补充、落实和细化创业政策,出台了“江油市201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是优化创业机制。江油在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机制之外,一是完善了创业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创业破产救助制度;二是组织政府官员、企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使创业培训机制更加规范化;三是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以专利发明、创新技术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折合入股;四是完善创业同、创业孵化配套机制,今年创建了2个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同或创业孵化基地。定期公布创业项目指导性目录,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按行业特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允许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类收费,免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企业设立登记费,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等。
青年创业可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石家庄市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日前,石市通过《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石市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给个人的优惠
青年创业可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市财政从今年起在预算中每年拿出1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每年不少于30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重点支持创业辅导基地和各类创业辅导机构建设。
石家庄市凡45周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和45周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可申请“河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纳入省、市和县(市)、区政府信用平台,贷款本息偿还有保障的贷款项目,可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利率。
创业孵化基地可免1~2年租金
今后,石市还将扩大创业培训对象。凡是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和残疾人等所有有创业培训需求的人员,均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
石市还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资金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对特别困难的创业者可免1~2年租金。石市还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高校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不到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
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免人事费
石市要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奖励等。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有关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登记失业者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每人3000元)。
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人事,并免收2年费。对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退休费发放的年限,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人事期间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企业的照顾
符合条件高新企业可减征企业所得税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主体进入。
毕业生登记个人总结范文3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档案管理 转递
高等院校毕业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记录大学毕业生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情况,是高等学校进一步教育、考查、培养更高层次人才的第一手资料,更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考核培养人才的主要依据。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完善的大背景下,高等院校学生档案工作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因此,深入探讨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准确、完整地提供人才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甚至于对完善国家人事档案管理都有着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近年来,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针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颁发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关于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应当设立档案馆。(参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由于没有相关的约束条文,各个高校的学生档案管理体制并不统一:有的高校将学生档案放在综合档案室实行综合管理;有的把学生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放在人事处一起管理;有的干脆把学生档案放在各个院系,由辅导员分散管理。就笔者所在学校目前在校生人数已达到11000人,而学校设立的档案室只安排不到两名的相关人员进行临时管理。毕业生档案是在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由系部辅导员移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再由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安排一至两位老师采取晚上、周末加班等方式在极短时间里将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转递。因为学校没有为档案室分配明确的定员编制,也没有具体的办公经费及制订工作量考核标准,所以,造成一些部门和个人也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专项管理。于是,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就在这不规范的环境中勉强运行,其结果不言而喻。
2.学生档案管理缺乏规范化
高校学生在校阶段产生的档案材料,如果没有及时归入档案,就会出现问题。就以笔者所在院校在2009届毕业生档案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例:(1)归档材料手续不符合要求。比如有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没有学生本人签名;存在没有盖学校印章,用系部印章取而代之的登记表;辅导员因疏忽忘记将高校登记表放入到学生档案袋。(2)档案材料没有明确的排序要求,资料容易混乱。最常见材料有以下几种: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奖学金申请表――如果同一类型材料(表格)多次出现,就会出现排序杂乱无章的问题。(3)书写用笔不规范。我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时,发现有一部分档案材料采用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按要求应该是纯黑色钢笔或水笔等。
3.档案管理模式老套,缺乏信息化
大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是其所有档案的一部分,它记录大学毕业生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情况。由于档案袋的容量有限,加之一些档案材料需要保密特殊性,就目前纸质档案材料而言,还真是有点勉为其难,尽管各行各业迈向信息化发展,然而,我们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却有点“返祖还原”现象,从事过生源数据上报的同志都知道高中阶段都已经有电子录检表(以江苏省为例:上报数据至教育厅时,需事先在扩展项1里面查清楚该学生在录检表的哪一本哪一页哪一行),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档案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方法手段滞后于信息时代。
4.档案转递单位不明确,用人单位接受档案管理不规范
(1)随着就业政策改革,毕业生到中小型企业、外资企业、私营和民营企业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有些单位和学生不清楚档案的管理制度,以为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转递单位直接就是工作单位,但是这其中绝大多数单位没有机要接受权,导致档案不能正常转递甚至丢失。
(2)学校按要求转递档案,但是由于接受单位没有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而造成档案丢失的现象,例如研究生档案需要分两次寄出――学生收到调档通知函件要求寄出当时的档案政审,学生毕业时再寄出后面产生的档案材料,有的单位收到档案后没有把两次档案合并在一起或者没有及时地将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档案退回,这也容易造成档案丢失。
二、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1.加强相关法规建设,确保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有效开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久前颁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法》,不过里面缺少具体对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具体工作细则的说明。这一空白,使得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法》的指导下,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尽快出台诸如《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细则条例》此类法规,明确具体的单位负责毕业生档案,确保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步伐的加快,再加上刚刚过去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未就业比重快速提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做实、做牢,确保档案准确无误转递。
2.及时收集、有效整理
毕业生档案记录的虽然是他们大学期间数年的成长历程,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笔者个人建议要从他们被录取进校那一天起就做好建档工作,入学后立即根据其系部、专业群体性特点,按照国家档案法规的要求,收齐有关材料。以后一经形成,尽快存入。就目前而言,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和地方的各种竞赛、技能、等级(计算机、英语)、职业资格落英缤纷,社会实践活动层出不穷,入党入团、评优获奖屡见不鲜,每一份材料、每一张证书都是大学生们能力与成长的记录。档案管理者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理念,定期地向有关职能部门索取、征集学生材料。尤其毕业之际是毕业生档案材料形成的最集中、最重要的时间段,这个时期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总结和评价,形成的材料大致有: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等。
3.尽可能多地把信息化技术应用于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
笔者所在院校通过毕业生上网直接输入学号和姓名查询派遣单位和档案转递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比没有用系统相比学生档案转递后查询量减少50%。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了信息管理的重复劳动,减轻档案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还大大提高了毕业生档案查询的效率。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1)在学生毕业前做好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发放就业指导手册、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组织模拟签约以及档案管理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毕业生的档案意识,让毕业生充分认识到人事档案不是可有可无的,对毕业生今后的就业、生活等各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毕业生登记个人总结范文4
二、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抓就业
2、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版权所有
3、实行“开放式”推行“多证制”,创造新型职业教育教学培养模式
三、存在的问题
四、20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200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毕业班班主任和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省水利厅和云南农业大学及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院200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2006届毕业生只有2003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45人(其中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有4人),男生30人,女生15人。截止2006年8月25日初次统计,毕业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的有5人,毕业生签约率11.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有33人,就业意向率73.3%,本人暂不工作,要求回生源地报考公务员的毕业生有7人,总之,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4.4%。
二、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抓就业版权所有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既涉及到国家长远利益,又涉及到社会千家万户。切实有效地做好毕业生工作,关系到厅、校联合办学的持续发展。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发展和稳定大事来抓:
①贯彻落实《云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云南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南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学院领导挂帅的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生工作加强领导、及时进行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签订了以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③学院设置院办公室和招生就业服务机构(水校招生就业处),共同为毕业生提供服务。
④建立学院招生分配激励机制。学院教职工招收一名学生或推荐一名学生就业奖励100元。
以上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抓就业的新局面。
二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学院从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入手,将社会需求和就业形势与毕业生择业观念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认清当前就形势,树立就业信心,面对现实,摆正位置,正确定位就业目标。本着背靠行业,依托系统,面向社会的就业原则,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组织有序,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学院水利系请省水利厅专家、学者到校,先后为毕业生举行“监理工程实例”和“投标文件编制”专题讲座。通过讲座,引导毕业生树立行业工作的苦乐观、爱岗敬业,乐与奉献的就业观。
②继续采取生产实习与毕业生就业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用人单位的规模层次,有目的的选送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标准的学生去实习,既锻炼了学生,又使用人单位考核了学生,学生通过实习留在用人单位就业。今年我院毕业生人数少出现了用人单位供不应求的可喜局面。
③收集用人需求信息和托宽就业渠道和市场。学院建立了“需求信息公告”制度,在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公布招聘信息和通知,真正做到快速、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信息。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到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帮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实行双向选择,签订协议。另外在推荐工作中,尽可能地帮助和推销毕业生中就业压力较大的部分女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
④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班主任、专业教师等方面的作用,实行全体教职工“全员参与就业的做法”。在工作中,院长、书记还是普通教职工,都在利用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联系用人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汇总到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班主任和一些专业教师关心了解毕业学生就业情况,耐心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初步形成全体教职工关心学生就业,参与学生就业指导的良好局面。
⑤由学院办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农大招生就业处举办的各种就业指导讲座。如《大学生择业心理调适》、《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与问题解答》。2006年4月8日组织毕业生参加了在云南农业大学球x场举办的“云南农业大学2006届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学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感受就业氛围,了解用人单位需求,定位好自己的就业目标。同时学院还制做了展版宣传学院。
⑥学院党总支把做好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本届毕业生中发展正式党员3人,预备党员3人。他们在就业过程中积极主动,带动全体同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⑦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工作,针对助学贷款的学生,宣传有关政策,回答学生的疑问,加强诚信教育,按贷款银行要求,指导他们办理还款相关手续。
⑧及时传达落实各级各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在院领导的带头下,认真做好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岗位与就业机会的咨询和优质服务,努力开拓就业新渠道。
三实行“开放式”推行“多证制”,创造新型教学培养模式
学院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标准相结合,提高毕业生实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实行“开放式”推行“多证制”的创新型教育教学培养模式。在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学院根据毕业生需求为毕业生分别设置了“质量检测员”、“工程监理员”、“工程施工员”、“工程造价员”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从业资格证书考前辅导班。通过考试毕业生中获得省水利厅颁发行业资格证书的有:
质量检测员工程监理员工程施工员工程造价员工程测量工
39人40人29人22人1人
持有多证的毕业生很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竟争力。
二、存在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还存在着“有业不就”现象。
一是有的毕业生就业观念没有完全解决,相互攀化,等待观望,由于不能很好地把握自身的就业定位,错过了很好的就业机会。二是部分学生不愿满足于随便找个工作,出现了就业不稳定,频繁换岗的情况。三是部分学生放弃就业机会,自愿回生源地报考公务员,他们的工作处于待定状态,对就业率也有一定的影响。四是部分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应试能力、使用人单位不尽满意。
2、毕业生就业观念还有待提高。学院要继续结合水利水电的行业情况,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专业思想教育。从导向上引导毕业生通过行业就业,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
3、由于水利水电行业的特殊性,用人单位不愿录用女生是造成女生就业率低的直接原因。
四、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结合我院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0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1、基本情况:学院2007年毕业生有三个毕业班级共计130人。期中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42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52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36人。
2、在2006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以提高就业率为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建立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运行机制。
3、认真对2007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材料收集、修改和校对,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做好毕业生就业日常服务工作。
4、全方位多渠道的收集就业信息,充分发挥教职工资源优势,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利用一切机会,尽量的为广大毕业生寻找更多的就业机会。
5、进一步探索毕业生生产实习、实训与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有效结合途径,为毕业生择业创造时间和空间。
6、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提高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率。
7、做好“专升本”学生的报名及服务工作。
8、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工作材料,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认真组织填写2007届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核对2007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离校信息登记表、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手续、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审核、登记办理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手续,整理和移交毕业生的档案材料等工作。
9、继续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跟踪统计工作。
毕业生登记个人总结范文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要求,科学构建公平、有序、群众满意的招生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意见和《关于做好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仑教〔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三、报名时间:20*年5月8—10日
四、报名办法: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就近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免疫接种卡等证件,流动人口子女还须带居住证或暂住证。
五、工作要求:
1.各街道、镇(乡)要确保3-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8%(城区100%)以上,学前一年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街道、镇(乡)集体幼儿园、三星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以及新建幼儿园,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提高饱和度,让更多的幼儿享受优质的幼儿教育。
2.公立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地附近居住小区的儿童入园就读。各幼儿园在优先满足本地幼儿入园且不突破教育局核定事业额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接纳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就读,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必须完成。
3.各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本辅导片内个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要根据个体幼儿园的实际接纳能力,适度控制招生规模,努力劝阻个别家长到无证幼儿园报名就读。
4.各幼儿园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可能发生的诸如排队等现象要制订必要的应对政策,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试。
(二)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2.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要求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文卫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报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备案。
3.报名时间:20*年5月8—10日。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报名。其中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属流动儿童少年的须随带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5.宁波东海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见附件三)
2.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含非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属流动儿童少年的须随带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3.招生原则:初中招生坚持就近划片与校校对口相结合的原则,免试入学。
4.小学毕业、初中招生交接等有关工作要求:
(1)6月20日前,各小学负责收齐本校所有毕业生的户籍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2)7月2日各小学向对口初中学校移交本校小学毕业生中地段生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登记卡》、户籍证明、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借读生、择校生的毕业信息资料在其确定初中就读学校后由所在小学另行转交。
(3)7月3日各小学(完小由所属中心小学负责)带本校小学毕业生中的地段生统一到对口初中学校集中报到。
(4)各小学毕业生中的借读生、择校生由学生家长自行确定初中借读、择校与否或回原籍地初中学校就读,如仍需借读、择校的,可自行到意向的初中学校登记报名,由初中学校确认入学资格。各初中学校对已经在本区公办小学借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原则上也应予以安排入学。
(5)原在区外小学借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可在本学期结束前一星期或下学期开学前一星期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
5.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方案见《20*年*区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方案》(仑教〔20*〕101号)。
三、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1.严肃执行招生计划。各中小学必须严肃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包括已在读年级),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且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不得随意设置门槛。同一年级新招收的流动儿童少年应混合编班。
2.均衡编班、规范办学。各中小学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意见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实验班等特殊班级。已经区教育局批准实行小班化教育实验的9所学校可继续实行小班化教育,其他学校均不得再开办任何形式的小班。严禁各中小学在招收地段生中以分班录取为由另行组织各种类型的测试。
3.分层有序招生。各中小学应优先满足本校服务区内的地段生及居住在本校服务区内持有《*区居住证》(包括长期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次应在不超过规定班额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接纳户籍不在本区的借读生入学,尤其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服务区内地段生较多的学校接纳借读生的比率应至少达到空余学额的62%以上;第三是在接纳的借读生人数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招收少量择校生。因区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外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4.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各中小学在确保服务区内地段生入学后,尽可能多地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至少达到空余学额的62%以上,然后方可招收少量择校生。各校招收择校生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下旬。从20*学年起,各初中学校招收的初一年级择校生将失去今后省级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初一年级择校生名单须于20*年9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备案。除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中途转校插班原则上不再接纳择校生就读。
5.为严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从20*年起,对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中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房产等证件的有效期作适当调整,有效期从原来的每年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6月30日,即6月30日之后户口迁入、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视作当年度的地段生,均作借读生或择校生处理。
6.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和初中新生班额原则上应分别控制在40名和45名左右,最高班额不得突破45名和50名,特殊情况需突破班额的须报教育业务科审批。实行小班化教育实验的小学和初中班额应分别控制在30~35名和35~40名之间。
7.统筹协调。各中小学应协同做好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升初中交接工作。各小学毕业生除户籍在本区的地段生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地段升入相应初中学校之外,各初中学校对已经在本区公办小学借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原则上也应予以安排入学。对小学毕业后未到对口初中报到的学生,各小学要协助初中及时摸清去向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8.重视特殊教育。各校要特别关心残疾儿童的入学,或本地随班就读,或帮助他们联系到市内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特困家庭子女必须落实各类减免政策,保证其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各校必须保证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四、外来工子女学校(民办性质)招生入学
1.各外来工子女学校(民办性质)的招生计划(见附件四)
2.招生对象及入学资格条件: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到就近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依法取得《暂住证》并暂住1年以上;(2)父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单位就业证明;(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有法定监护人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年8月15~31日。
4.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须带户口簿、学前教育登记卡或义务教育卡、转学证明、免疫接种卡、计划生育证明、暂住证、单位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到就近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报名登记。如所在学校无学额,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
5.各校的招生简章必须于20*年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批。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划片招生,仅限招小学生(除新碶街道东城学校外),不得超范围、跨区域招生,不得超计划设班,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面积未达到45平方米的教室不能开班;公办学校无法接纳的流动人口初中生,小港区域原则上到江南中学承办的枫林学校就读,新碶、大碶区域原则上到高塘中学就读,其他区域均到当地公办初中就读。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约1824人。共38班,48人/班,最多不超过50人/班。其中,*中学10班,柴桥中学10班,明港中学12班,泰河中学6班。
职业高中:约1550人。其中区内职高29班,约1450人;区外职高约100人。区外职高专业计划由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另行公布。
普通中专:约350人。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技工学校:约100人。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二、报名
1.报名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户籍初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3)在我区初中学校借读的非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年4月16~18日
3.报名地点:在本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含要求在本市高中借读的非*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往届生向原毕业初中学校报名;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户籍初中毕业生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报名。
4.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年*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考务费65元/人。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户籍初中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义务教育登记卡》、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体检表(或健康卡)、体育升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
(2)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区的各类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年*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对涉及其他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在外地借读并要求回*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4)考生报名序号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编排。报名序号采用8位数,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区代码17,第三、第四位数为学校代码,第五、第六位数是班级代码,第七、第八位数是考生顺序号,按从小到大顺序连续编排。报名序号编妥后,各初中学校按报名序号顺序编制《20*年*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名册》,于20*年4月28~30日上报区教育局中招办。
(5)考生准考证号由区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编排。准考证号采用9位数,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数为市、区代码217,第四、第五位数是毕业年份*,第六至第九位数是考生顺序号。
三、考试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形式:
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及分科考试时间安排将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的招生文件另行公布。
2.考点、试场设置:
全区分4个考区,设10个考点,各考区设负责人,各考点设主考、主考务各1人。各考区、考点的负责人、主考、主考务负责做好本考区、考点的考试工作。《20*年*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秩序册》由区教育局另行印制。
四、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四类。其中普通高中志愿可按招生录取批次顺序、收费标准高低(正取生与三限生收费标准不一样,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收费不一样)等情况填报。我区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对同一批次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不实行限报政策。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区内职高、区外职高志愿之间不得兼报;普通中专、技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各类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如实输入计算机,做到表库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考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为准。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考生登记表》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名。不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考生登记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五、招生录取
1.坚持各项招生录取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公办普高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5)部分提前保送与统一学业考试招生相结合的原则。
2.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制度。*中学保送生招生方案见《关于*中学要求安排20*年保送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批复》(仑教〔20*〕29号)。保送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升学考试。
3.继续实行公办重高、普高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先将公办重高、普高招生计划(不包括“三限生”计划)的65%指标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含保送生)在全区初中毕业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余下的35%招生计划指标实行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区学校与非城区学校的均衡。
4.部分省一级重点中学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文件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5.对于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体育、艺术、科技(包括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特长生”),允许适当降低分数录取。特长生降分幅度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业考试的试卷难易度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水平确定,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直接录取,不考虑学业考试成绩;其他特长生均须结合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人/班。采取特长生与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的办法,各高中学校应在5月25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5月30日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包括备取考生名单)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备案。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高中学校,填写《20*年*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且必须有家长签名。
6.考生录取采取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当出现划线定位分数档相同考分的考生较多时,视该招生学校的总招生计划、相同考分的考生人数等情况将录取分数线略作上浮或下降。
7.加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实行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具体办法、要求按《20*年*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录取的实施办法》(仑教〔20*〕102号)执行。要求加分的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学校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并填写《20*年*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申报表》,加分办理截止20*年5月15日止,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认定加分。各初中学校汇总后,于20*年5月21~23日到区中招办统一办理。
8.普通高中各批次招收的学生名单必须由各校定期及时公布,有关补招的学生必须报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毕业生登记个人总结范文6
【关键词】档案管理;大学生; 档案工作1高校学生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针对高校的学生管理颁发了不少文件,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等。但到现在为止,没能看到专门针对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方面的法规。由于没有相关的条文约束,也没有统一的建档标准,致使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体制不一——有的把学生档案放在校综合档案室实行综合管理; 有的把学生档案放在人事处和干部人事档案一起管理;有的干脆把学生档案放在各个院系,实行分散管理。不管哪种方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都是归口部门的“附属品”,因为它既没有明确的定员编制,也没有具体的办公经费及工作量考核标准,所以,谁也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专项管理。于是,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在不规范的环境中运行,其结果必然是杂乱无序。
1.2学生档案管理缺乏标准化、规范化。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政”出多门,在缺少“标准与规范”“公权力”的约束下,产生的档案的“权威性”能不遭遇挑战抑或质疑。说的具体一点:(1)归档材料手续不完备——签章不符合要求。比如大学生、硕博士毕业生登记表,没有本人签名。更甚者,没有学校公章——用系所印章取而代之; 学生成绩单没有教务部门的公章, 用复印件替代的也时常看到。(2)档案材料页面没有日期记载。最常见的有: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奖学金申请表——如果同一类材料(表格)多次出现,便顺序不清、无法排序。(3)页面设置随心所欲。多样的纸张开本和页边距设置,为我们的书法艺术保留了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在档案管理中却要不折不扣地接受“标准化”的约束。大学生档案产生过程中人多手杂,随心所欲的取舍与发挥,其结果必然五花八门。用人单位对其人事档案规范整理时,页面参差不齐,纸张裁剪不能(可能裁掉超出边距的文字)、折叠不得;横装不是、竖装不能。严重影响了档案质量和档案的信息化处理。(4)书写用笔不规范。我们在整理大学生(录用者)人事档案时,经常发现他们填写档案材料时采用圆珠笔、纯蓝墨水、复写纸,也有的用铅笔。不规范的书写用笔显然有违《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节》[1]。
1.3档案管理模式老套、技术陈旧落后。大学生在学期间形成的档案是其人事档案的基础,不容分说,这份档案将记录其人生的起点。知识经济时代,档案电子化、信息化的浪潮汹涌澎湃——君不见,数年之前,高中毕业生的电子档案已经出现。令人不解的是进入大学以后的档案却是沿用了数百年的纸质档案。研究者已经注意到这种“返祖还原”现象,指出:目前还没有推出一套完整适用、统一规范的学生档案管理应用软件,学生档案的管理基本上还处于传统的、原始的、手工操作的实体管理模式中[2]。大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技术手段滞后于信息时代。
2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