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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观念论文范文1
(一)预设性与生成性的矛盾
个性化教学过程中是教学生成重要还是教学预设重要?这是教师在个性化课堂教学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如F小学教师在“科学”学科中学习“电气的作用”时,向学生提出了如下问题:利用2节电池怎样使小车跑得更快?于是,让学生去进行试验和探究,有的学生用两节电池去做“串联”与“并联”的实验,观察小车到底是串联时跑得更快,还是并联时跑得更快,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能进行串联和并联并进行“试车”。但是,在日本专家加藤幸次和中泽米子等看来:“为什么只是规定让学生用两节电池却不是3节电池或其他数量的电池,比如10节电池呢?”此例说明,教师过分强调了对教学过程的教学预设,预先对教学的整个过程“该发生什么?”“不该发生什么?”“会怎么样?”“结论是什么?”等等都在“掌控”之中,从而使学生缺少对问题的思考和探究,缺少了更多的创造空间。
(二)学生主体和教师中心之间的矛盾
新课改主张和倡导新的教学理念,并明确指出:“行为主体应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体,教师则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指导者与评价者,而不是学生学习成绩的“裁判者”“法官”,更不是课堂教学的“主宰”。目前,仍然存在的状况:如F小学二年级《数学》“乘法的分配律”教学中的提问:用文字表述下面式子:“(a+b)×c=a×c+b×c”,有些学生回答:“a加b乘以c等于a乘以c加上b乘以c”,这个答案其实没有错,但由于与教师的答案不符,被教师阻止回答,并“正确的”替学生说出了乘法的分配律应该是“两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分别同这个数相乘,再把所得的积相加,结果不变。”在此,笔者认为,第一,教师没有尊重学生和学生的话语权和个性化回答的权利。第二,教师没有真正转变自己的角色观念,仍以“课堂教学中心”自居,缺乏从学生视角去思考问题,从而出现教师“越俎代庖”,剥夺了学生的学习选择权。
(三)划一性与选择性的悖论
开放式个性化教学强调由教师的“教”走向学生的“学”,教师的教案走向学生的“学案”,由教师的教教材到教师“用教材教”,将学生转变为学习的主体,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合作者,教师需要改变教案的划一性,关注学生的学案的可选择性,让学生掌握学习的节奏,让学生具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开放式个性化教学对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的关注,重视学生的体验和探究,但是在教师如何将学案的可选择性充分发挥出来的过程中又往往会出现教师教案的划一性的弊端,如规定学生的探究的问题和范围,不能有效体现学生的可选择性。
二、教师观念文化的障碍因素分析
(一)传统教育观念的阻碍
我国古代,老子就主张以“一为本”,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且,唐朝的颜师古也主张:“一统者,万物之统皆归于一也。”汉朝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一统思想一直左右着人们认识事物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以至于在更多的时候“强调统一”“强调一致”,绝对不允许有其他的异端文化和分歧观念的存在和个性差异,以至于在今天的课堂教学中,往往强调书本上的答案一致性,学生解答问题的方法的“统一性”和“同一”。在过于保守的去个性化教学文化权威面前,教师的个性抗争显得“不堪一击”。在教育学理论中,“一”被彻底地内化为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精神”和“灵魂”。如学生座位要排列整齐和一体化,让学生把手放在背后面,回答问题必须举手;教师提问的答案也是统一化和标准化的,否则就是错误的或是“大逆不道”。在长期的“去个性化”“同一的”“标准化的”教育情境下,教师的个性缺席,学生的差异被泯灭。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下,导致开放式教育文化理念的缺失。开放式教育理念是开展个性化教学的前提,“将开放式看做是自变量,将个性化视为因变量。”。不难发现,教师在个性化教学过程中,具有了一定的开放式的教学思想和教学观念,但是,由于对开放式个性化教学理念的精神实质并没有清楚的理解和内化为个体行为,所以,出现个性化教学视域下的集体化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甚至出现违反个性化教学主旨的教师教学行为。
(二)教学思维的固化
(1)剥夺了学生探究的需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早就指出,学习是当前重要的一种生存能力,正如终身学习“四大支柱”:学会做事(learntodo)、学会认知(learntoknow)、学会生存(learntobe)、学会共同生活(learntolivetogether)等倡导的学习对学生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也明确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改变“接受学习”和“死记硬背”的现状,倡导学生去“参与”和“探究”以及“动手”,去“自主学习”、自我监控、自我指导和自我强化。然而,由于“教师中心”“课堂中心”“教材中心”等的影响,一方面,教师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中心地位”和尊严。另一方面,出于关心学生,正如F小学数学教师担心学生出错,而打断学生的个性化回答而教师自己将“乘法的交换律”告诉学生,这样做恰恰是剥夺了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权利,剥夺了学生“探究的需要”“获得新的学习体验的需要”及“获得认可和欣赏的需要”。
(2)对学生自己评价思维的忽视。
一直以来,教师就是学生考试成绩的“法官”和“裁判者”,在家长和教师面前,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往往是“最听教师的话”,而且教师也是最喜欢“听话的学生”,因此,导致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在左右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影响着学生的心理与行为以及学生的思想发展。由于忽视了学生自己的评价,从而形成了教师与学生、学生与父母、教师与父母的一种矛盾状态,导致了一种学生自我评价意识缺失的状态。
(3)对不同个性和差异的忽略。
个性化教学强调关注个性化,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学习选择性。由于教师在集体化教学思维的影响下,更加愿意关注共性的内容,关注学生的共同学习和基础性学习,将更多的时间放在学生的共同学习上,而对学生的发展性学习或者拓展性学习以及学生的差异性学习方面,教师常常是疏于指导和引领。如F小学的个性化教学实践中,大部分教师往往会重视学生的集体化学习,而对学生个性化学习情况往往“不去过问”,不管学生的“对”与“错”,就像数学学科中学生出现“那些简单的错误”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教师固有的共性思维,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因此,教师不能关注到哪些学生真正掌握了学习指南上的内容,哪些学生还没有掌握学习指南上的学习课题。
(4)集体化教学导致固化的教学组织形式。
一直以来,学校的学生座位都是“秧田式”排列的,因此,教师对于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显得“得心应手”、“驾轻就熟”,但是面对小组合作学习,面对灵活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师往往显得“手脚无措”、“无所适从”。一方面,面对学生的小组合作学习,教师“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能有效的去指导学生去进行学习,另一方面,面对学生小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教师往往也不能进行做到恰当的指导和引领。所以,笔者认为,由于传统的教学思维的影响,小组合作学习的形式,对于个性化教学实践中的教师来说还是需要进一步去突破的一个重大难题。
(三)考试文化的强势存在
公元605年隋朝开始科举考试以来,考试逐渐成为我国教育的一大特色,为了“一举成名天下知”,许多学校放弃了更多的人才培养目标,将教育转变成为考试的一种工具,以至于在考试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学校的考试文化。有学者认为:“延续了千余年的考试文化是课程评价改革的深层桎梏。”笔者在对F小学一个从事27年的语文学科LYH老师访谈时问到:“您认为哪些因素在影响您的个性化教学?”他的回答:“我认为中高考的指挥棒片面地追求高分对个性化教学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个性化教学当中,我们会全面地关注学生的身心,素质的培养,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们尊重差异,重视能力。过于关注知识传授和考试分数,往往会干扰学生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所以,强势存在的考试文化在不断的考验和影响着教师的教学判断力,影响着教师的教学个性的发挥,以至于在这样的背景下,学习的选择权也就无关紧要了,“因为考试已经帮教师和学生选择好了。”因此,个性化教学过程中往往出现教师的代替学生的选择,正如F小学教师在进行数学公式的学习过程中,主动替学生说出正确的答案,而不愿意让学生有自己个性化的回答和差异性的答案。
(四)办学理念的“趋同”
教师文化是学校文化的一部分,学校文化也会深刻地影响教师文化。当前,我国学校教育特色就是一种“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局面,以至于被认为是:没有特色就是中国教育的特色。从学校布局一样到学校岗位设置一样,从学校教室布置一样到学校课程一样再到学校教学方式一样,从学校文化一样到学校培养方式和目标一样等等,都表现出“同化一”和“标准化”的教育模式,从而使学校特色丢失,也限制了教师个性的发挥和导致产生学生的去个性化。在主流文化“趋同化”的学校文化的背景下,导致教师与学生都绝对不允许有差异和个性化出现的文化,那么,差异往往被看做“大逆不道”,差异也不看做“洪水猛兽”,差异还被认为“离经叛道”,差异更被当作“异端邪说”,这样以来,差异就无形中消失了。在趋同化的学校文化背景下,教师就很难实现个性化的表达,个性化的教学设计,个性化的教学过程。因此,学校文化对教师的影响也是影响教师个性化教学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教师观念文化的推进策略
(一)深化开放式的学校教育文化理念
1.形成开放式的学校理念。
形成学校开放式的教育理念,是开展个性化教学,形成开放式的教师群体文化的重要方面,一个学校的发展不是教师个体的个性化教学理念的形成,而是全体教师的个性化生成,通过对F小学教师“您觉得开放式理念与个性化教学具有多大的关系?”的调查,发现没有教师选择“不太大”和“没有关系”,而选择“很大”的比例达到“93.33%”,而选择一般的则为“6.67%”,可见,开放式教育理念与个性化教学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个性化教学过程中,学校需要进一步去“打开班级的墙壁”、“打开年级的墙壁”、“打开教师的墙壁”、“打开部门的墙壁”,“促进学生之间、教师之间、部门人员之间的合作”。
2.形塑开放的课堂教学理念。
在形成适应个性化教学的教师文化过程中,教师需要形成开放式的课堂教学理念,只有从作为上位层次的意识层面和观念层面上去进行变革,才能从行为上去形成适应个性化教学的教师文化,因此,我们教师需要“从根本上根除一本教材、一个大纲、一间教室、一位教师、一个教条、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单一教学模式。”并逐步形成开放的教学环境,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来,形成开放教学空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而促进个性化教学的生成。
3.构筑敞亮的师生关系。
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中曾经指出,“教育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尤其是老一代对年轻一代),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交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的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在开放的教育理念中和个性化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敞亮的“我-你”的关系,而不是“我-他”关系,是一种开放的心灵对话和学习合作,是一种“学习共同体”的构建,在此过程中,教师不仅展示自身的个性,而且,教师也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多元是尊重的,并倡导学生的个性的丰满和人格的完善。
4.开放的教学资源观。
在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学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理念被提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过程中,需要改变那种过去传统的教学资源观,即仅仅将教科书、教学参考书作为教学资源,而需要注重更加宽泛的教学资源,将教师自身等也纳入到教学资源,特别是在当前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条件下,“云教育”的产生,开放的学习时间和空间彻底摆脱了传统教育的诸多限制,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学习环境和有效地整合跨区域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开放的教育资源观的形成,改变现有的教师文化观念,教师能更加个性化的“教”和学生个性化的“学”,从而促进个性化教学。
(二)个性化教学背景下的教师文化特征
1.教师文化的共享性。
首先体现在教师之间的互惠互利,指教师之间成功经验的共享或是遇到困境或问题时的共同承担。第二,体现在教师之间的相互发展。教师之间能通过“同伴”关系来促进相互之间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网络等信息手段比较发达的时期,可以通过QQ、微信、微博、E-mail以及云平台等信息工具来进行对话与交流,分享其教育教学中的点点滴滴,从而改变过去那种缺乏交流与封闭的状态,促进共同的发展。第三,体现在教师的反思。教师的反思不仅来自“吾日三省吾身”,来自教师自我对教育教学过程的反思与总结,也体现在通过学科组的教师、年级组的教师、学校其他教师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享”而得到的一种“反思”。
2.教师文化的创新性。
陶行知曾说“处处都是创造之地,时时都是创造之时。”教师文化的创新性,首先体现在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的创新。教师勇于接受新的教育教学观念,如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新的学习观、教师观、学生观、学习资源观、知识观、课程观、评价观、师生观等等,能主动去适应去接受。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主动形成与创新自己的教学观念,使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符合或者超越当前教育教学所需要的观念。二是教师角色的转变与更新。新课程改革时代,新课程需要教师由课程计划的执行者转变成为课程的建构者、由教学的管理者变为学生发展的指导者与合作者、由裁判学生成绩的“法官”转变为学生成长的促进者等角色的转变。三是体现在教师能使用新的教学方法、教学媒体等教学方式的创新。
3.教师文化的合作性。
哈格里夫斯指出“个人主义的教师文化”与“巴尔干状态的教师文化”,从而走向合作性的教师文化。首先是教师的合作,一是教师之间“形式上的合作”。在学校中教师往往是属于某个学科小组,某个年级组等某个小团体,这些团体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二是教师之间“内容上的合作”,主要是指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教学过程中的合作,包括教师的集体备课、上课过程中的分工合作,教学评价中的合作,学习过程中的伙伴学习等合作。第二,大学教师与中小学教师的合作。大学具有专业的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培训等特点,能给中小学教师更多的专业指导,但是中小学具有更多的教师实习环境和研究场所,通过对中小学的研究,大学教师能更加适合对教师进行指导。因此,两者充分的合作能给教师带来更多的益处。第三,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合作。学校、家庭都是教育的重要场所,为了改变“5+2=0”的现象(即五天的在校学习和两天的在家休息结果出现学生的学习效果为零),教师需要与家长合作共同教育学生,从而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第四,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合作。教学与教学管理都是学校的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的,通过教学管理能进一步促进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教师文化的专业自主性。
主要是指教师职业所具有的专业理念、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自从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教师是一种专业以来,被社会广泛认同。首先,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属于某种专业,如语文教师属于语言学科的专业,物理教师属于物理学科的专业,特别是大学教师更加突出其比较强的专业性。其次,教师一生的大部分时间在从事某一种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在工作上也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正因为教师文化的专业性,所以教师文化也凸显出其自主性,面对教师的工作,教师具有自己的独到的专业判断,具有自主的教学行为。但是,“时至今日,各种干预、扰乱、冲击教师专业化的势力盘根错节,教师专业自主的声音非常薄弱,造成了当今口号横行、专业弃守,乃至教师文化衰微的尴尬局面。”因此,在当前教学行政权力需要进一步“淡化”,教师的专业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专业自与教育行政权之间,需要进一步划清边界权力的边界,从而实现教师的专业自,做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5.教师文化的开放性。
当前,教师文化是具有时代信息特征的多元性的开放文化,它要求教师在专业发展中不断与外界交换信息,以适应变化发展的社会主导文化和教育发展的亚主导文化,从而形成追求胜任与卓越的教育品质。可见,个性化教学视域下的教师文化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在个性化教学背景下,教师需要改变过去那种保守、封闭的现状,积极实现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到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转变,积极形成开放的、多元的教学。
(三)教师文化变迁规律及扬弃教育文化传统
文化变迁是指文化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文化特质、文化因素的量的渐变以及进而都的文化结构、文化模式的变化,其一般规律是从量变到质变、从自发到自觉、从外部到内部等这样发生的一个过程。固然,教师文化的发展也是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从文化继承———文化选择———文化冲突———文化整合等过程。可见,在构建适应个性化教学的教师文化过程中,一方面需要看到集体化教学视域下的教师文化与个性化教学视域下的教师文化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个性化教学视域下的教师文化与之前的教师文化具有继承性和发展性,所以不能片面的去构建适应个性化教学的教师文化,需要在扬弃的前提下进行构建,即一方面需要对传统的教师文化进行反思和审视,对个性化教学视域下的教师文化特点进行理解,另一方面,不能讲以前的优秀的教师文化传统全部抛弃,成为“虚无主义”也是不可取的。因此,在构建适应个性化教学的教师文化过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教师文化发展的规律,理解教师文化变迁的原因,也理解教师文化变迁的规律和过程,从而做到有序的进行。
四、结语
史学观念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股权筹资债券筹资杠杆收购税收筹划
1引言
并购是历史的大趋势。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斯蒂格勒曾经说过:“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是仅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自19世纪末开始出现公司兼并行为以来,迄今为止西方国家经历了五次兼并浪潮,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公司并购活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和频繁。作为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节约经营成本、优化资本构成的一个有效手段,并购日益受到跨国公司的青睐。应当注意的是,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而且由于并购会导致企业巨大的现金流出,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所以往往要向外界筹资。可供企业选择的筹资方式很多,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筹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内部留存、增资扩股、金融机构信贷、企业发行债券、卖方融资和杠杆收购等方式。但归纳起来,无非是股权筹资和债券筹资两种形式,且企业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筹集并购所需资金,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称为资金成本。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也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从税收的角度尽量降低并购成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相关概念界定
2.1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行为,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兼并。兼并(Merger)含有吞并、吸收、合并之意。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兼并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并获得对它们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2)收购。收购(Acquisition)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份的购买行为。收购涵盖的内容较广,其结果可能是拥有目标企业几乎全部的股份或资产,从而将其吞并;也可以是获得企业较大一部分股份或资产,从而控制该企业;还有可能是仅拥有一部分股份或资产,而成为该企业股东中的一个。
收购和广义兼并的内涵非常接近,因此学术界和实业界都经常把兼并和收购合称为并购(MergerandAcquisition)。并购实际上包括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所有产权交易活动。
(3)并购的主体和客体。在企业并购中,并购主体被称为收购企业、兼并企业、出价企业;而并购客体被称为目标企业、被兼并企业、被收购企业。
2.2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筹资方式。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利息,分享红利等。股权融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的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3负债融资
负债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筹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负债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负债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负债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2.4税收筹划
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对纳税人来说是耳熟能详的,而在我国,则处于初始阶段,理论界对税收筹划的描述也不尽一致。一种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筹划应作更宽泛的理解,如通过具体的税收筹划活动节税、节省税收罚款、节省税收滞纳金等;而狭义的税收筹划仅指通过具体的税收筹划活动节税。
3企业并购的税收动因
随着并购活动的纵深发展,出于单一动机的并购活动已不多见。在诸多动因的并购活动中,节税问题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在现有的税法条件下,税收对并购的刺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标企业资产价值的改变是促使并购发生的强有力的纳税动因。根据会计惯例,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其资产的历史成本。尽管可能也会提供有关重置成本的信息,但折旧的计提仍然是以资产的历史成本为依据的。如果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大大超过其历史成本(这种情况经常会发生,尤其在通货膨胀时期),那么通过卖出交易将资产重新估价就可以产生更大的折旧避税额。在企业并购的购买法下,为了反映购买价格,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将增加,结果收购企业所享受的折旧避税额超过目标企业在同样的资产上所享受到的。从而并购后企业新的所有者可以享受到增加的折旧避税额,而原来目标企业的所有者也可以通过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价格获得一部分相关收益。
第二,企业可以利用税法中的亏损递延条款来达到合理减轻税负的目的。当某企业在一年中出现了亏损,该企业就不仅可以免付当年的所得税,而且它的亏损还可以向后递延,以抵消以后几年的盈余。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的递延年限均为5年。这样,如果企业在一年中严重亏损,或连续几年不盈利,拥有相当数量的累计亏损,就往往会被考虑作为兼并对象,或者该企业考虑兼并盈利企业,以利用其在纳税方面的优势。
第三,当收购企业以可转换债券方式收购目标企业时,即收购企业将目标企业的股票转换为可转换债券发行一段时间后再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这在税法上可以在收入中预先减去可转换债券利息,具有抵税效应,同时可以保留这些债券的资本收益,在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再支付,使企业享受延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收益。
第四,当并购活动发生时,如果参与并购的双方不是以现金支付,而是以股权交换的方式进行,将目标企业的股票按一定比率转换为收购企业的股票。这样,由于在整个过程中,交易双方的股东既未收到现金,也未实现资本利得,所以这一过程是免税的。通过这种并购方式,在不纳税的情况下,企业实现了资产的流动和转移。
第五,税收的其他刺激。企业在并购中,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并购企业组织形式、并购行业、目标企业所在地以及对并购的筹资方式、交易方式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取做出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可以尽可能的节约纳税成本,使税后收益长期稳定增长,从而进一步促使了企业并购行为的发生。总而言之,税收在并购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在并购的决策和实施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策划对象。如何依法纳税并主动利用税收杠杆将企业并购的各个环节同减轻税负结合起来以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
4并购融资中税收筹划的实务操作
筹资方式下税收筹划的主要切入点是税法规定企业的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对参与并购的企业同样适用。因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企业支付的股息则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这样一来,企业在进行筹资税收筹划时,就必须在筹集债务资本还是筹集股权资本之间做出选择。当然,企业对筹资方式的选择应当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不能仅仅考虑最大程度的减税。减税意味着要增加企业债务融资的比例,但是随着债务融资比例的上升,一方面企业的财务风险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即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企业自有资金利润率也未必会随着债务比例的上升而上升,而自有资本利润率的提高才是企业股东追求的目标。因为自有资本利润率越高,意味着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也越高。通常情况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提高负债比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这时,选择较高比例债务融资的融资方案就是可取的。反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成本率时,债务融资比例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反而下降,这时高债务比例的融资方案就未必可取。下面举例说明。
案例:A公司为实行并购须融资400万元,现有三种融资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完全以权益资本融资;方案二,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融资的比例为10:90;方案三,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融资的比例为50:50。利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选择融资方案呢?(假设融资后息税前利润有80万元和32万元两种可能。)
可以看出,当企业息税前利润额为80万元时,税前股东投资回报率>利率10%(即债务成本率)。股东税后投资回报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比例上升而相应上升(从14%上升到21%),这时应当选择方案三,即50%的债务资本融资和50%的权益资本融资,此时应纳税额也最小(为18万元);当企业息税前利润额为32万元时,税前股东投资回报率<利率10%(即债务成本率)。这时,债务比例越大,股东税后投资回报率反而越小(从5.6%下降到4.2%)。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方案三最大限度地节约了企业的税收成本(此时纳税额最少,为8.4万元),但却未必是最佳筹资方案。
史学观念论文范文3
[关键词] 图书馆学 基础理论 被引频次 论文
[分类号] G250
1 引言
1.1 从基础理论说起
基础理论是任何一门学科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要遇到和讨论的问题,图书馆学亦是如此。在我国图书馆学界,无论是上世纪20年代初图书馆学作为舶来品被引入我国时所承袭的美国图书馆学的经验实用主义作风,还是近20年来不绝于耳的对于理论研究的抨击声,都不能掩盖基础理论研究的光芒,更无法抹煞基础理论研究对于图书馆整体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无论我们正视与否,基础理论始终是伴随图书馆学研究左右的。
根据《辞海》的解释,“基础”是指事物发展的起点或根本。“理论”则是概念、原理的体系,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既由社会实践决定,又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科学的理论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并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和证明的理论,是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性的正确反映1349。“基础理论(basic theory)”就是支撑和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的概念、原理体系。参照这一阐释,我们可以理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涵义。黄宗忠曾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再探讨》一文中定义:“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就是图书馆学概念、原理的体系,是图书馆学的起点与根本,是图书馆学领域中的主体思想、宏观理论,是人们在图书馆的长期实践中对所观察到的图书馆现象、过程与外部关系所做出的基本的系统的解释,是历代人们对图书馆实践经验的概括,是图书馆知识的系统性结论,是图书馆本质、规律性的正确反映,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这一表述显得较为冗长,我们可以简练地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理解为支撑和决定图书馆及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根本的概念和原理体系。这个体系是由从人们对图书馆本质的主观认识抽象而来的概念和从观察实践过程中归纳、概括得出的原理构成的,是主观与客观在哲学层次上的高度统一。
1.2 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范畴的界定
由于图书馆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变化,而就科学研究本身而言,往往也囿于时代和观念的限制,每当有所突破时,伴随而来的必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变革,即便是像经济学那样成熟的学科也不例外,因此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并非一成不变。恰恰相反,这一领域的研究内容在不同时期有着明显不同的侧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然而,这种变化更多是集中体现在基础理论的研究内容上的,对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虽然时有变化,但其核心还是可以探知一二的。
我国图书馆学界对于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对于图书馆定义问题的讨论。20世纪80年代以来,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教材和专著的不断问世大大推进了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目前在图书馆学教学中使用较多的教科书主要有:《图书馆学概论(修订版)》(吴慰慈、董焱,2002)、《图书馆学基础》(吴慰慈,2004)、《现代图书馆学理论》(徐引篪、霍国庆,1999)、《图书馆学基础教程》(王子舟,2003)、《图书馆学导论》(于良芝,2003)。从这些教材的编排体系内容来看,对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最为集中的是图书馆学基本概念、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图书馆学体系结构、图书馆学学科性质、图书馆学研究方法以及图书馆学发展趋势这六大方面。其次,从比较早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著作中,如《图书馆学概论》(吴慰慈、邵巍,1985)、《图书馆学导论》(黄宗忠,1985)、《理论图书馆学教程》(倪波、苟昌荣,1986)、《图书馆学原理》(宓浩,1988)、《图书馆学引论》(金恩晖,1988)、《宏观图书馆学》(陈源蒸,1989)、《现代图书馆学教程》(郭星寿,1992)等,也可以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
但是应当注意到近20年来信息技术的异军突起给图书馆和图书馆事业带来的变革。变革改变了传统的操作方式,甚至思维方式,人们的自由意识和创新精神被极大地激发。特别是新世纪10年,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进行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次重建。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权利、图书馆制度、图书馆延伸服务等新名词被引入或提出,一方面扩充了原有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为基础理论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研究的重心。所以,在研究新世纪10年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论文时,不仅要重视研究范畴内那些对传统基础理论问题的新讨论,更要注重范畴内新问题的阐释。
1.3 关于高被引论文的选择
现代科技革命无疑加快了人们的步伐,科学研究也不例外,从每年在呈几何速度增长的学术论文的发表就可以看出。如何发掘和梳理这些学术结晶并体现其价值成为了问题。当然,研究的方法有很多,如综述、索引、目录、汇编等。但笔者认为,不妨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尝试,采用“以点带面”的研究和写作方法:已经发表了的学术论文就成为了一种固态的历史沉淀,那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选取新世纪10年来基础理论研究过程中的关键点,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数篇论文,加以深入分析研究,不仅可以凸显其中要点,还可以提纲挈领地勾勒出研究的整体脉络和发展态势。
这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文,其被引频次往往也相对较高,具有一定时效范围内的高影响力。笔者主要通过深入了解和掌握近10年基础理论领域的发展动态,在客观上以CNKI学术文献总库为基础,对前文中在对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范畴进行界定时提炼出的关键词短语进行检索,选择被引频次较高的文献,在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后遴选出具有代表性观点的文章予以论述。
2 10年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高频被引论文述要
继上世纪80年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低谷及90年代的重振以来,在进入新世纪后的这10年间,在信息技术的大背景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在进行着史无前例的艰难重建的同时走上了一条呼唤权利时代和人文关怀的道路。按照研究内容及特点可以将10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选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高被引论文,管中窥豹,回顾总结10年的发展历程。
2.1 2000―2003年:传统研究推陈出新,自由人文精神萌动
这一阶段被引频次较高的两篇论文是2000年初王子舟先后发表的《知识集合初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探索》和《知识集合再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阐释》,分别为88次和40次。这两篇文章吹响了新世纪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探讨的号角,“知识集合论”由此诞生。文章认为人的知识主要来自客观知识世界,知识集合是把客观知识按一定原则
有序组合起来的集成体,是人类获取知识的重要媒介,所以图书馆的实质就是知识集合。知识集合的观点蕴含着很强的哲学思辨,体现出了强烈的创新意识。张广钦的《试论图书馆的哲学内涵》(被引24次)一文,从“图书馆哲学的定位、图书馆哲学内涵的层次、图书馆哲学与其相关问题的关系、研究图书馆哲学的意义4个角度和层次对图书馆哲学进行了分析。文中作者认为“图书馆哲学的‘哲学’,不是狭义的哲学,而是一种理论,一种知识体系在图书馆学研究中应用的表述”;“图书馆哲学可以分为3个层次,低层次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中层次为建立在低层次基础上的更深一步的研究;高层次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最终目标,即目前尚未全面展开的图书馆学专门哲学研究。”同时还指出研究图书馆学哲学的两点意义:理论研究的缺失和学科发展的要求。这些观点新颖独到,值得深入思索和探讨。黄宗忠的《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被引22次)一文认为:“图书馆学体系就是图书馆学内容分类、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图书馆学各个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的整体,是理论(原理)与应用(技术)的有机结合。黄宗忠通过对不同人物在不同时期建立的图书馆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厘清了现代图书馆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学术史价值。在随后的《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下)》中,他又探讨了重构图书馆学体系的必要性、依据与原则,并重构图书馆学体系――由理论图书馆学和应用图书馆学两个门类组成的新图书馆学体系。该体系的建立表明黄宗忠摒弃了他本人在20世纪80年代所构建的三分法体系,而将技术图书馆学纳入到应用图书馆学分支中。这一调整使体系更加符合逻辑,也体现出作者大胆创新的意识。但该文并没有对学科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探讨,有所缺憾。
范并思在《论加强公共图书馆问题研究》(被引33次)一文中,提出公共图书馆研究虽然始终是图书馆学的研究焦点,但在我国研究得还远远不够。通过深入探究,他指出这是由于图书馆学的基础薄弱和公共图书馆研究人才欠缺而引起的,因此呼吁图书馆界应在新时期加强开展相关问题研究。这篇文章列举并引用了大量的文献事实,对此后公共图书馆的研究更加深入具体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文章中对如何加强这一领域问题的研究只作了宏观层面的探讨,并没有深入分析研究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蒋永福2001年发表的《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一文被引高达95次,文章将图书馆学置于新的研究视角之下,从宏观上将图书馆学理论分为“科学图书馆学”和“人文图书馆学”两大系别,指出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长期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缺乏人性关怀。“人文图书馆学”赋予了图书馆更多的人性关怀与和谐氛围,在越来越重视人本位的时代,两大系别只有平衡发展,才能体现图书馆的完整性,因此“加强人文图书馆学的研究”这一观点是与时俱进又切合实际的。2002年初,李国新发表《对“图书馆自由”的理论思考》(被引81次)一文,对他本人在2000年首次提出的“图书馆自由”概念进行了又一次审视和阐释。作者认为“起源于西方的‘图书馆自由’的核心精神,就图书馆来说,是强调收集和提供资料的自由;对利用者来说,是强调从图书馆获得资料和信息的自由”。图书馆自由’观念的理论基础是现代民权理论中的‘思想自由’的原则”。…自由’总是与对自由的限制相伴而行”。可以看出,作者关于“图书馆自由”的观点有着一套完善的理论支撑和严密的逻辑结构,因此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这也大概是此观点一出就得到了较广泛的关注和赞同,并随即成为理论研究热点问题的原因所在。
2.2 2004―2007年:探讨研究对象,倡导职业精神
熊伟在《图书馆广义本体论导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体系的重建》一文中提出图书馆存在及运动的广义本体论研究可能是传统图书馆学向当代图书馆学体系转换的一种解决方案。以广义本体论为基础,可以构建当代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体系,进而可以揭示当代图书馆学的学科体系结构。作者这种以广义本体论的大视野来观察图书馆本质的方法新颖大胆,颇具挑战性。柯平、王平在《基于知识资源论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研究》(被引37次)一文中,将知识资源作为图书馆学的学科基点探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认为这一体系表现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三层结构:第一层是理论研究溯源,第二层是基点、原理和哲学,第三层才是基础理论的具体内容。知识资源论的观点同样是从知识角度研究图书馆学,并沿着知识论一知识基础论一知识社会论一知识交流论一知识组织论一知识集合论一知识管理论这一脉络演化形成的,是在演化过程中对其他观点分析优劣、吸取精华得出的。2007年初,马恒通在《知识传播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新探》一文中以知识传播为基础,提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馆藏知识传播这一观点。作者以这一观点为核心,分析了图书馆学的内容体系,阐述了“知识传播论”的重要意义及其影响,指出了未来图书馆学的研究方向。观点一出,就如同前些年作者提出“图书馆学是一门前科学”等观点时一样,遭到了同行的质疑和反驳。从某种程度上说,“馆藏知识传播论”只是在“知识说”的基础上加入了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微观层面的考察,理论体系缺乏严密性,并未准确地揭示图书馆活动的本质,所以不可能成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终结。
随着图书馆学对人文精神的关注,图书馆精神再一次成为研究的热点,作为图书馆精神的一贯倡导者,范并思的《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一文被引频次最高,达229次。文章从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历史演变谈起,总结了公共图书馆基本理念形成的三个阶段,提出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内涵、所面临的挑战和时代意义,着重指出公共图书馆精神在我国当前已经成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动力。我国公共图书馆界须补上公共图书馆精神这一课,与国际流行的理念接轨,使公共图书馆真正成为保障社会信息公平的机构。程焕文、周旭毓的《图书馆精神――体系结构与基本内容》(被引123次)一文,系统论述了“图书馆的重要价值、体系结构及其作用,图书馆事业精神与图书馆职业道德精神的基本内容,并提出了如何继承和弘扬图书馆精神。在图书馆的发展已经开始从技术主导阶段上升到人本主导阶段的环境下,对图书馆精神的重视和倡导势在必行。2005年,于良芝发表《未完成的现代性:谈信息时代的图书馆职业精神》(被引96次),畅谈图书馆职业精神和核心能力。在此之前,图书馆职业精神这一理念最早见诸于作者在2003年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一书中,但未有独立发表的论文对其进行表述。图书馆职业精神所包括的崇尚理性和知识、维护个人获取知识的平等权利、追求知识资源的最大利用等内容在信息时代虽然受到了一些挑战,但当今的图书馆人需要用勇气和智慧来维护这种职业
精神,促进职业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李超平的《建立什么样的图书馆职业精神》(被引65次)一文从四个方面论述图书馆职业精神的核心内容,即“以图书馆职业为从业的价值标准,在理解图书馆职业的社会使命的基础上获得对职业的认同感,以崇尚科学的精神来理解图书馆职业的责任意识,用职业道德规范来实践图书馆职业精神。较之发达国家,我们的图书馆职业精神的确还存在很大差距,这种职业精神并非仅仅停留在以往所宣传的“爱岗敬业”层面,而应该是以公众利益为基准的专业的、完备的职业精神体系。
2.3 2008年以来:主动反思热点,积极创新理论
在图书馆权利的讨论和研究经过热议阶段进入沉淀和反思阶段后,蒋永福在《论图书馆员伦理――基于责任伦理和为他责任的思考》一文中提出了针对图书馆员个体的“图书馆员伦理”问题。虽然图书馆员伦理这一提法早已出现在理论界,但将其与图书馆权利看作“一体二维”的关系来讨论却尚属首次。文章认为两者都是图书馆对社会的一种“誓约”,只不过图书馆员伦理是图书馆员对个人职责和行为准则的宣明,图书馆权利是图书馆行业对自身社会责任的宣明,前者表现为个体责任,后者表现为集体责任。目前我们正处于重视人文和强调个人权利的时代,所以二者的研究不应偏废。2010年3月,程焕文发表《图书馆权利的界定》一文,针对目前图书馆界最具代表性的三种对“图书馆权利”的定义,即民众权利论、图书馆员权力论、公民与图书馆权利论,在对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权利法案》内容、美国图书馆协会智识自由办公室的使命和有关智识自由的定义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之后,将图书馆权利界定为民众利用图书馆的自由、平等权利。作者从多角度论证和阐释,观点颇有说服力。
2008年,吴慰慈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走向》一文中适时地指出了目前及今后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的四个走向,即拓展研究范畴,探寻学科新的知识生长点,促进理论与技术融合,调整理论研究的思维方式。这些对走向的分析概括是建立在作者长期的理论研究和调研基础之上的,清晰而准确,为处于调整变革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叶鹰的《书理学论纲》一文,是继作者2005年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分析表述及其逻辑结构》一文中提出以“一个轴心、三条原则、五种模型”作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分析内核观点之后在“一个轴心、三条原则”问题上深入研究的成果。作者将“一个轴心、三条原则”倒置为前提或公理,构成理论内核,用抽象分析方法建构出图书馆系统的基础理论并称之为书理学。书理学将图书馆研究内容分解为书的研究、人的研究和用的研究三部分,既有图书馆学的分析性基础理论,也有理解图书馆学研究体系结构的R范式、H范式和s范式,前后呼应,自成一体。这种较抽象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研究秉承了作者一贯的风格,在观点的表述和提炼上都力求体现一种凝练的逻辑表达。虽然许多人并不同意甚至不能读懂叶鹰的这种抽象论点,但正如蒋永福所说,我们应当给这种新尝试、新思路以“茁壮成长”的宽容氛围,这种尝试和思路在追求真理、探索知识的道路上是完全正确和值得提倡的,这种从不同角度的探索也有助于拓展我们的学术思索范畴和视野。
3 特点和结论
以上论述虽然有限,但从中可以大致看出新世纪10年来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基本特点及态势,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整体来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特征从以前的广布式研究转为现今阶段性较强的热点式研究,且研究的主体从实体图书馆扩大到了抽象意义的图书馆及图书馆所涉及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图书馆自由、图书馆精神和图书馆职业精神问题的研究较为集中,被引频次较高的论文大多涉及这些主题。
围绕研究对象展开的讨论仍是理论研究的热点,在其界定上出现了多家争鸣的情况,但观点主要是从知识角度研究图书馆的“知识系”。
史学观念论文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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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观念论文范文5
关键词:程千帆;文论十笺;文章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5-0010-02
一、关于《文论十笺》一书
《文论十笺》是程千帆任教武汉大学与金陵大学中文系时编写的教材,收录了古代与近代的十篇文论,分为上下两辑,上辑五篇是概说部分,下辑五篇专论文学创作的内部规律。在这本书中,程千帆对每篇文章都详加笺注,文后附有谨按,并结合古代文学与当时的文学观念做延伸探讨,同时也提出自己的文学观念。
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发展史上,该书的编撰独具特色:首先,收录的文章与笺注所引用的不仅有古代文论,也有近代文论,还涉及一些西方学者的文学论说。其次,所收文章的作者除了陆机为公认的文论家外,其他几位都是史学家、朴学家。此外,该书既有考据还原,延续了古代文论“综合前人说法的基础上抒发己意”的特点;同时也有理性而抽象的论述,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有别于古代文论模糊的、形象的感悟模式,呈现出现代学术研究的某些品质。
程千帆先生自陈,采用这种特殊的编纂形式主要是为了矫正当时有关文论的两种较为突出的弊端:“通论文学之作,坊间所行,厥类郅夥,然或稗贩西说,罔知本柢;或出辞鄙倍,难为讽诵。加以议论偏宕,援据疏阔,识者病之。”①文学作品创作的增加、新的文学形式的出现,以及东西思想更多、更频繁的交流,中国文学呈现出复杂的形态;而当时的文学观念与批评理论,无论持中、西哪一方观点都因缺乏对这些理论之渊源与体系的了解,只能流于浅层争论,作者才编撰此书为教材,希望矫正时弊。
上世纪三十年代,以西方文学理论为基础来研究中国文学的现象已蔚然成风,而《文论十笺》仍然坚持从古典文论的视角出发,并在民族文学、各种“主义”之争泛滥的时期,始终坚持从文学的视角谈论文学的问题,显得“别具一格”。更为重要的是,对文类划分也就是文体学的探讨作为一种潜在的线索贯穿了上下辑的十篇文章,而文类划分其实关涉到传统文体意识与现代文体意识,这与传统文学研究向现代过度时期,文的观念、文学理论体系的转变有着密切关系。这些潜在的线索这也正是《文论十笺》一书最大的特点:从古典文学理论的视角出发,在其内部进行革新,力图以变革中国文学理论自身而非全然借引西方文论来解释新的文学现象,促成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
二、从文章学到现代文学理论体系的沟通及其困境
(一)“文”的观念的确立
《文论十笺》一书以章太炎的《文学总略》开篇,程千帆为这篇文章拟的副标题为“论文学之界义”,即对“文”的观念的界定。在《文学总略》中,章太炎开宗明义,将“文”界定为“文字著于竹帛”②,并对其做词源学上的考察。他指出,中国古代对于“文”有两种解释:“彰”与“文章”。“夫命其形质曰文,状其华美曰,指其起止曰章,道其素绚曰彰。”也就是说,“文章”事实上是指有形质而自成首尾的篇制,而“彰”只是特指其中富于文采、藻饰和情韵的部分,因而只是“文”的其中一小部分。然而,由于古无“彰”二字,多以“文章”假借,所以造成了后人“文”的观念的混乱。
《文学总略》作为《文论十笺》的开篇文章,其实也是程氏文学观的基本出发点。程千帆推崇章太炎:“以此‘文字著于竹帛之法式’来界定文学,范围至广,一切学术文化皆属,最早可追溯到先秦;而近世则以抒情美文为文学。”③事实上,无论是章太炎还是程千帆,都在界定“文”的概念时将它回溯到中国传统的文章学的概念中。
中国古代的“文学”实际指的是“文章学”,包含“文字”与“词章”两个部分,它是基于礼乐制度、政治制度与实用性的基础之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杂文学”,迥异于西式的“纯文学”体系。晚清以降,受西方文学观念以及文类概念的影响,国人开始借助新视角审视并重塑自己关于“文”的观念,在此过程中,正是通过清除文章学中的诸多“非文学”成分,才建构起以诗歌、小说、戏剧为主体,兼及部分散文的现代“文学”观念。④这种转变有其正面意义:大量被传统文学观藐视和排斥的文体,如小说、戏曲等得以被纳入文学史视野,这是重要的发现和拓展。然而,此种转变也遮蔽了文章学原有的深广内涵:一方面,一些在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并曾受到重视、具有文化研究价值的传统文学家和作品则被搁置甚至排斥,影响了对中国文学史的整体理解与阐释;另一方面,文章学本身所蕴含的传统的文、史、哲思想及其所折射的文化心理也在此过程中或被忽视遗忘,或被割断了联系。程千帆强调回到文章学,也正是强调在学术现代化过程中重新审视“文”的观念的变迁史及其背后的人文现象、文化心理积淀。
同时,以现代学术观点来看,文章学所包含的学说、历史、典章、公牍、杂文,以及诗、词曲等等极其广阔、复杂的范围,实可视为一个涵盖了哲学、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的现代文化研究思路,它甚至比西方文化研究思潮涵盖更广,也更适合中国。可见,程千帆将“文”的观念回溯到传统文章学,似乎是一个比借鉴西方文化研究理论更适合中国文化现象的学术思路,值得今天的文化研究学者重视。
(二)文类体系的重建
在“文”的观念确立后,程千帆致力于文类体系的建构。程千帆认为文体辨析有三难:“体式孳乳,与日俱新”,指的是小说、戏剧等新文类不断出现;“观念锢蔽”,则是由于小说的题材近鄙俚而不被纳入传统的文类位阶中,按照传统的文体分类法无法为愈加兴盛的小说作品找到合适的位置;而“体义混淆,自来即尔”,时人多有主依西人之法,以“用”代“体”为标准,而区分“文”为说理、记事、抒情三类,而这种分类法难以满足文章学的驳杂体系。
事实上,通观全书,无论是论文学与时代、地域、道德、性情,还是论文学的制作体式、内容外形、模拟创造,其实都是在探讨文类划分的标准与文类体系的建构。程千帆认为,传统的文类划分标准尽管不再适应时人的文学研究需要,但仍有其价值所在,因为它们背后隐含了中国文学史上“体”的观念的变迁。中国古代“体”的含义十分宽泛、含混,既有哲学意义上的“本体”之义,也有“形体”之义,兼形而上与形而下、抽象与具象于一体。而“体”之于古代文学研究,除了今天通常所理解的“体裁”或“文体类别”的含义以外,还具有文章或文学之本体、文体内部的质的规定性(体要或大体)、风格(体性或体貌)、以及章法结构、修辞手法、具体的语言特征等多种含义。⑤而与之相比,西方文学理论的文体分类始终贯彻着一个逻辑标准,并以此揭示文体之间内在的逻辑层次与本质联系,所以必须有统一的文体分类规则。或许可以说,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的重要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同文体体系的差异。中国文学实则是“文章”体系,但文章学本身在中国古代并未形成一个严密的、现代意义上的“体系”观念。在新的文类不断出现的时期,如何构建一个沟通古今文类的严谨的现代文类体系,是晚清以来诸多学者所致力的工作,这项工作随着三十年代的时局而有所放缓,唯程千帆先生的《文论十笺》对之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程千帆认同章太炎,他们都从传统的广义文章学出发建构文类体系,同时,把小说从历史和其他文类中单独列出,正式作为文之一“体”,与学说、历史、典章、公牍和杂文并列,突破了中国传统的文类分类方法――“经、史、子、集”四分,开始重视小说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
(三)从文章学到现代文学理论的沟通及其困境
上述一系列文类划分标准的转变、文类体系重建的意图,都在于促使传统文学理论向现代过度,而在此过程中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与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将小说纳入文章学体系。之所以是核心问题,是由于进入现代社会后,传统的诗、词、戏、曲等文学体裁已不足以表达现代人的生活经验,伴随而来的是更适合对其进行表现的小说在数量和创作形式上的迅速发展,将小说纳入文学理论体系已是必然趋势;而之所以是最大的难题,则是由于在此过程中,如何既使小说获得与诗、词、戏、曲以及学说、历史、杂文等体裁同级的文类位阶,又使新的文类体系具有现代学术理念的清晰严谨,也就是各种文体的内涵不混淆,是程千帆之前的学者遗留的难题。对于此难题,程千帆以内容与形式的二分取代“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的划分试图做出调和,而具体到小说批评理论,则诉求传统的史学理论,借鉴史学理论中的文论、史论观点观照小说批评。
然而,诉求传统史论来沟通文史从而将小说纳入文章学体系,这种尝试缺乏深入的讨论,存在着各种问题。一方面,中国古代历史书写的“尚简”、“用晦”倾向并不适合作为现代小说的批评范畴,因为传统的历史书写远不足以用以剖析现代的小说创作;另一方面,史学理论与小说批评只有通过严谨的比较和成体系化的沟通才能形成一个具有现代气质的学术理论体系,而这些问题在《文论十笺》一书中均未提及。最重要的是,程千帆先生不算成功的“沟通”也正折射出在古典文论内部进行现代化革新的困境: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文”是一个内涵丰富且变动不居的概念,并且有其独有的文类和体系,而在这背后则是经久积淀的文化心理,既不同于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也与现代中国人的思维有差别,因而古典文论自身进行现代革新看似是一个文学理论问题,却涉及文化沟通这一复杂背景。此外,中国古代的文章学有很大的局限性,文论家们始终没有明确形成一般性的文学理念而只有具体的诗歌概念、小说、戏曲的鉴赏理念,更没有形成系统的文学理论体系,缺乏体系性正是其现代化过程中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同时,自晚清以来,“现代生活”的开启、“现代人”观念的觉醒,以及社会现代化诉求的加强,使得文学创作和理论都不得不将目光转向现代社会中个人的生活经验与精神世界,而这些恰是难以被古典文章学理念纳入其中的。
“体系性”是学术现代化的“崇高理想”,而文章学又是难以割舍的学术情怀,程千帆在“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这一议题中所体现的困境与矛盾,又何尝不是同时代的知识分子所面临的两难处境呢?
注释:
①贺昌盛.中国现代文学基础理论与批评著作辑要[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p141.
②程千帆.文论十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p3.
③同上.
史学观念论文范文6
一、音乐学研究论文
音乐学研究论文是我国在此学科取得成果的最直接体现,也是音乐学学科构建的主体。2012年,我国较为优秀的音乐学研究论文主要刊登于国内音乐专业和艺术类学术刊物上,内容涵盖音乐学子学科所及的不同研究领域。2012年,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发表的论文数量最多,内容丰富多样。以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调查与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代表论文包括:张伯瑜《云南个旧市大屯镇洞经音乐三首套曲分析》、周青青《北京通州运河号子中的山东音乐渊源》、袁静芳《走近藏哇寺》、赵塔里木《蒙古族额鲁特部民歌特征的鉴别与解释》、钱茸《浅析沪剧唱词音声的地域性音乐价值――兼推“双六选点”分析模式》、黄婉《在“挪用”中饰变与创造――文化生态视野下的2012基诺族“特懋克”节》、李明月《“堂名”忆旧:苏州地区十番锣鼓生存现象探微――以常熟辛庄“春和堂”为个例》、杨和平《民间礼俗的音声表达――以蒲城丧葬仪式音乐活态现状调查为例》等。有关民族音乐学方法论的研究论文主要包括:洛秦《“音乐上海学”建构的意义、研究架构及其问题思考》、管建华《东西方音乐的帕斯卡尔式的历史沉思》、《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哲学基础之比较――兼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反思》、薛艺兵《通过田野走进历史――论中国音乐人类学历史研究的途径与方法》、杨民康《音乐民族志书写的共时性平台及其“显―隐”历时研究观――以云南与东南亚跨界族群音乐文化书写为实例》、宋瑾《从“音乐”到“音声”――音乐人类学学科边界问题》等。此类论文凸显作者群体对民族音乐学历史维度的思考,以及鲜明的跨学科倾向。此外,还有部分文章从传统音乐的保护与教学入手展开研究,代表文章包括王耀华《熟、背、析、研――教学体会》、张应华、谢嘉幸《我国当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操作策略的探讨》、沈洽《以人为本的多元―本位音乐教育――基于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视角的思考》、叶松荣《学科发展的瓶颈――关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局限性探讨》等。
2012年,西方音乐史研究论文主要集中于巴罗克时期以前的早期音乐上,代表论文包括余志刚《中世纪音乐教学漫议》、姚亚平《欧洲早期音乐传统与20 世纪现代作曲观念》、伍维曦《与中世纪晚期多声部弥撒套曲的体裁特性》、周耀群《关于“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两部断代史的比较》等。这些论文从各位学者的独立研究角度出发,对西方音乐早期历史的不同细节开展研究和思考,试图在理论阐述中深化对音乐史局部细节和音乐历史观念形成的认知,进一步唤起人们对古今历史比较和创作、教育问题的重视。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德国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诞辰200周年纪念,瓦格纳研究论文亦成为2012年我国西方音乐史研究的重点,代表论文包括:刘经树《“清楚变化了的音乐创造”――瓦格纳的“音乐戏剧”构想》和杨九华《“”的阐释 ――再论瓦格纳乐剧中的婚姻伦理观》。另外,对于经典音乐的审美阐释和音乐流派研究的代表论文可举邹彦《贝多芬(Op.31-2)的标题性内涵》和刘瑾《审美困境与现性重建:对新浪漫主义音乐产生及意义的美学思考》。
在中国古代音乐史领域,学者们将目光纷纷投向中国与境外音乐交流史,代表文章包括宫宏宇《基督教传教士与晚清中国的盲人音乐教育――以安格妮丝・郭士立、穆瑞为例》、陈应时《唐传日本调名曲名考》、郑祖襄《谈杨荫浏对田边尚雄“中国音乐外来说”的批评》、叶键、黄敏学《18世纪西方传教士的中国音乐研究及其学术史影响》,以及王小盾的系列论文《域外汉文音乐文献述要》。古代音乐史研究的另一个范畴集中于音乐考古,代表论文有:方建军《钟离国编钟编研究》、《音乐考古学的六个课题》、王子初《我们的编钟考古》、武家璧《曾侯乙墓漆画“杂悬”图及其实验心理学解释》。在近现代音乐史领域,2012年的研究论文主要是对近现代音乐家的学术纪念,论文包括:杨和平《论李凌的音乐美学思想》、俞玉姿《略谈老志诚先生的音乐思想――纪念老志诚百年诞辰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居其宏《我国新音乐发展战略的设计师和先行者――萧友梅音乐思想与创作教育实践的跨世纪回望》等。中央音乐学院发起的“国家音乐史”研究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领域。2012年集中发表的论文包括:吕钰秀《他者对于一个国家音乐想象的建构蓝本》、李淑琴《从研究的政治化走向学术化――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建设的回顾与思考》、蒲方《中国近现代音乐历史分期的特殊性及复杂性》等。
2012年,我国音乐美学领域的研究论文首先以评述于润洋教授美学研究贡献为主导,代表文章包括叶松荣《论于润洋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中的理论建构》、何宽钊《论于润洋学术研究中的历史意识》、柯扬《承先贤之法,启后生之思――论于润洋对卓菲亚・丽萨音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等。其他论文则是不同学者对音乐美学理论、趋势与应用问题的独立阐发,例如韩锺恩《判断力批判:置疑音乐美学学科语言并及音乐学写作范式》、刘研《审美经验的复兴――理查德・舒斯特曼的实用主义美学观与通俗音乐》、张晶晶《对阿多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素材”的梳理与解读》等。
二、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
2012年,我国的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向着精英化、集约化和实力化的方向努力迈进。在专业音乐院校和综合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系的主导下,音乐学专业教学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发展体系。在不同层次音乐学专业招生方面,各个院校和科研机构结合音乐理论研究的现实需求,招生数量略有紧缩,考试难度相对增加。如此举措,不仅维护了音乐学专业精英化教育的传统,同时也对当代大学生的理论基础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不同层次的学术人才培养上,各个院校特别重视理论培养和艺术实践的结合,鼓励学生将研究重心立足当代、返观历史,积极参与音乐田野调查和音乐表演活动,在亲身实践中锻炼学生的研究能力。各个院校给予学生相对宽松的课程安排,不但要求学生学好音乐理论知识,还不断启发学生对其他艺术领域和更广泛的社会文化产生兴趣,获得更为广博的文化见识,充分增强学生的学术实力。音乐院校采取各种手段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加以限定和考核,通过论文评比、音乐论坛、大师讲座、理论访谈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集中精力投入学习,增长自身的学术本领。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活动日益规范,答辩通过标准相对严格,有效防止学生论文品质和学术素质的整体下滑。
除了各个音乐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日常教学工作外,音乐学界在2012年还积极开展音乐学教学研讨、论文评奖和专题讲座活动,有力推动音乐学专业教学工作,促进院校间交流合作,增加校园学术氛围。2012年2月,第四届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评选征文活动正式展开。活动向海内外华人征集自2009年正式发表的音乐评论参选,并在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五届年会召开之际集中评审。2012年3月12日至15日,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了“中国音乐史学术交流系列专题1:国家音乐史”活动。斯洛伐克音乐学者奥斯卡・艾谢克应邀参加活动,共同探讨“国家音乐史”写作的方法手段和内容选择。2012年10月,上海音乐学院先后组织了“第九届(2012)钱仁康音乐学术讲坛”和“音乐学学术论坛”,以此作为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建系3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2012年11月至12月,南京艺术学院百年校庆举办系列学术讲座,邀请资深专家举办专题讲座。
三、音乐学学术会议
2012年,我国音乐学界各类学术会议相继举办,有力推动了同领域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促进专业学术会议向着常态化、正规化的方向迈进。在民族音乐学领域,2012年6月29日,由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承办的“当代社会中的传统音乐国际研讨会”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与会专家以音乐同社会政治、变革的关系为主题,着重讨论当代语境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视角与方法。2012年7月12至15日,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十七届年会在西安音乐学院召开。会议提交论文摘要240余篇,内容涉及黄河流域音乐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音乐生态研究、音乐与科技、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等研究领域,呈现出学科交叉、研究跨界的学科发展趋势。2012年7月18日至25日,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三届年会在新疆师范大学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国跨界民族音乐文化研究、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改革研究三个方面议题展开探讨,充分展示了我国近年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成果。2012年10月30日,国际音理会亚洲大洋洲地区音乐学会首届学术研讨会暨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七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泰山学术论坛在山东济南举行。来自亚太地区的音乐学家围绕亚洲、大洋洲、太平洋地区民族之间的音乐传播与交流、构建适合于亚太地区各国的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等议题做主题发言。
在西方音乐史研究领域,2012年6月21至22日,上海音乐学院举办“2012・上海音乐学院・瓦格纳国际学术论坛”。 论坛聚合国内最优秀的瓦格纳研究学者同国际瓦格纳研究实现对话,提升我国的音乐学研究水平,增进与西方学术界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由中国西方音乐学会主办,四川音乐学院承办的“2012西方音乐学会青年学者论坛”于9月21日在四川音乐学院举行。 会议由九位西方音乐史专家对11名青年学子的课题发言进行交流点评,旨在促进青年学者的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积极培养理论新秀。在中国音乐史研究领域,9月24至26日,中国音乐史学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七届全国高校学生中国音乐史论文评选“徐小平奖”颁奖大会在沈阳音乐学院举行。会议对“契丹音乐史”、“音乐上海学研究”等新课题给予充分重视,并对中国音乐史新近研究成果加以展示。在音乐美学领域,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前沿与对话――全国中青年音乐理论家论坛”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论坛邀请全国50名中青年音乐理论家参会,论题涉及多个学科,促进音乐学学科间的相互对话和启迪。2012年12月2日,“2012年中国音乐美学学会笔会”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笔会围绕 “音乐美学学科资源考掘” 和 “身体在音乐审美活动中的作用” 两大主题进行研讨。
四、音乐学纪念与交流活动
2012年,中国音乐学界举行了多项学术纪念和交流活动,对于音乐学院系建设和老一辈音乐理论家的学术贡献加以总结,并对中国音乐学的对外推介与交流做出贡献。2012年11月26至27日,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迎来了建系30周年纪念。系列纪念活动由学术研讨会、纪念座谈会、学术讲堂系列、学术成果展、学生音乐会等活动组成。全系教师还集体出版了学术研究文集,对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科研成果加以展示。2012年5月12日,中央音乐学院举办“马思聪百年诞辰纪念活动”。 其中的学术研讨会对马思聪的学术造诣、音乐创作、教育教学和学术精神展开深入的讨论和研究。2012年9月15至16日,中央音乐学院隆重举办“春雨润物 学海成洋――于润洋八十春秋学术研讨会”。近3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同事学生围绕他的学术品格、理论特色和历史贡献进行了深入研讨。2012年,恰逢中央音乐学院资深音乐学教授张洪岛先生百年寿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对张洪岛教授的学术成就和教学工作进行重点回顾。2012年9月27日,四川音乐学院举行“纪念王光祈先生120周年诞辰学术研讨会”。全国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学术研讨会,对王光祈作为中国音乐学开拓者的历史地位和学术成就进行回顾、梳理和阐释。在对外学术交流方面, 2012年12月22日至26日,陈应时、方建军、李玫等中国学者应邀参加第七届东亚律学大会并宣读论文。此次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引起东亚音乐研究机构对中国律学学者研究成果的密切关注。
五、音乐学理论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