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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1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2
食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在20xx年刚接触这个行业时,在选择客户的问题上走过不少弯路,那是因为对这个行业还不太熟悉,总是选择一些食品行业,但这些企业往往对标签的价格是非常注重的.所以今年不要在选一些只看价格,对质量没要求的客户.没有要求的客户不是好客户。
20xx年的计划.
一;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好稳定与客户关系。
二;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获得客户信息。
三;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四;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到?个潜在客户。
2: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这样不会有忠诚的客户。在有些问题上你和客户是一直的。
5:要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多看书,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同行们交流,向他们学习更好的方式方法。
6:对所有客户的工作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7: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8:自信是非常重要的。要经常对自己说你是最好的,你是独一无二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9:和公司其他员工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10: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每月我要努力完成?到?万元的任务额,为公司创造利润。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食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14年我市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牵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工作,完善应急体系和信息体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推动形成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3
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一是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2013年全面清理现行近5000项食品标准,2014年在标准清理结果基础上,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重点解决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为做好标准整合工作,我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李斌主任为组长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调会商,解决标准整合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明确了标准整合原则、方法和具体安排,落实标准整合项目工作任务;成立由37名相关学科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组,做好技术把关,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标准整合的日常技术工作。二是加快重点和缺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目前已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拓宽公众参与和标准征求意见的渠道、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织管理,做好审评委员会换届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标准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及时了解标准实施情况,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技术指南》,加强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
着力加强风险评估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优先评估、应急评估、食物消费量调查,打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基础,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支撑。已经完成30多项优先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2013以来相继在部分省份启动了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系统研究中国人膳食暴露和消费结构。及时修订、完善新食品原料等安全性审查制度,加强源头把关,印发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安全性审查的程序。制定食品安全相关产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2013年共审查通过了新食品原料1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37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8种。完成了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公布第三批25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年度风险监测计划。在2142个县区设置食品污染物监测点,2013年共监测42万件食品样品、涵盖307项各类监测指标,获得监测数据493万个。监测结果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不断向好,其中,乳制品、面粉等食品中真菌毒素和微生物等污染情况趋于好转,兽药滥用以及非法添加情况有所遏制;同时监测也发现了因环境污染、生产环节控制不严、以及违法使用非食用或禁用物质等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治,在全国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1600余家。全年共接到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1001起,救治患病人数14413人。监测显示,化学性因素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有下降趋势,致病性微生物仍然是主要病因,宾馆饭店、食堂等集体供餐场所是主要暴发场所。此外,误食有毒动植物和毒蘑菇中毒是主要致死原因。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在全国32个省级疾控中心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牌子,作为国家风险监测的省级核心技术机构,同时确定6家有条件的机构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启动地市级疾控机构风险监测设备配置项目,改善监测条件,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不断提升监测水平和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标准方面。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整合方案,通过2014~2015两年的努力,使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原则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基本一致,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设置和控制要求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并适应中国膳食结构和食品产业国情。二是制定公布新的食用植物油、蜂蜜、粮食、包装饮用水、调味品等一批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满足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产业发展需要。三是开展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分析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收集监管部门、行业、消费者等各方意见和建议,为标准修订提供依据。四是改进标准宣贯和服务工作。近期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同时,为方便各方查询和使用标准,开发了食品添加剂标准查询软件,将于近期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我委网站开通启用。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面。一是强化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风险评估制度的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工作规范。二是夯实评估科学基础,有计划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毒理学计划工作,加强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和评估方法学研究。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继续细化年度风险评估计划的同时,着手制定我国2016~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规划。逐步建立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部门、相关科研院所和地方具备能力的技术机构为支撑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四是强化风险交流和科普性宣传,发挥风险评估结论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中的引导作用。五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工作。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程序
1、工作目标
1)建立风险分级清单
2)建立风险分级责任清单
3)完成西安区域风险防控手册
2、基本程序
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初步培训——收集资料——编制文件(指南、台账、记录)——危害因素辨识培训——辨识危害因素——风险分析——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措施逐级评审与审核——划分管理责任——组织全员学习、落实控制措施——组织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实施分级管控——实现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负责人
副组长:XX负责人
成 员:各职能负责人、项目负责人、EHS专、兼职人员、项目专业口负责人
组长职责:
1.负责领导构建、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负责提供构建、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责任,批准实施相关规章制度;
4.批准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5.督促并定期组织检查“风险分级管控”构建、实施效果。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完成“风险分级管控”构建工作;
2.拟定年度工作计划;
3.具体组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构建、实施;
4.拟定构建、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方案;
5.定期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结果的评审、修改。
成员:
1.积极配合组长、副组长的工作,完成交代的任务;
2.积极组织各分管单位完成危害因素辨识;
3.统计、汇总各分管单位的结果并上报“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
1、工作对接,制定标准,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与第三方机构完成对接工作,收集必要的资料,制定工作计划。
2、召开启动会,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公司风险分级管控构建工作启动会,由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办公室主任宣贯《风险分级管控构建工作方案》,要求方案切实可行,会议内容全员参与学习。
3、初步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基本概念、构建办法等基本理论,要求有通知、有签到、有考评、有总结。
(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构建阶段
1、收集完备公司基础信息,组织人员列出资料清单,并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资料。
2、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形成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就风险辨识的相关方法、辨识要求进行培训学习,要求有通知、有签到、有考评、有总结。
3、选择典型项目构建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机制
(1)选定两到三个部门、项目成立示范点,由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指导,被选定的项目积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基础档案。
(2)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评分、分级,建立风险辨识分级台账。
4、编制形成阶段性工作汇总报告,西安区域组织其他项目对示范点进行观摩,并在公司范围全面推广,要求各部门、项目全面开展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后将各自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及成果统一报至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也曾在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上提出,2015年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较大以上事故中有50%以上都发生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对特殊作业过程风险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具体表现为:很多中小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作业票内容不全面,作业许可管理流于形式;管理职责落实和交接界面不清晰;检维修作业随意性较大,作业计划性不足;检修作业属地管理不落实;检维修作业中配套作业管理存在缺失;检维修作业许可管理不闭环。
动火作业的分类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最大的特殊作业之一。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火分为生产动火、固定动火、临时动火三类。生产动火是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固定动火是指在生产厂区内的安全地带,经批准后设立的固定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当企业需要进行固定动火作业时,应向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安全部门审查并签字后,报消防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其固定动火有效期为6个月。
在进行固定动火作业时,需制定固定动火区域管理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固定动火区边界外50 m范围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有“固定动火区”标志,并标明动火区域界限,还要建立应急联络方式和应急措施。
临时动火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分为三级: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在带有可燃(助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工业下水井、污水池等部位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必须进行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处理。特殊动火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属地及动火作业单位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可靠的动火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有效落实后方可动火。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对于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后经厂级单位组织检查确认,并实施了第一次动火作业的装置内的动火作业;运到安全地点并经吹扫处理合格的容器、管线的动火作业;在生产厂区内,不属于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的均属于二级动火作业。
职责分工
属地单位要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说明动火作业现场及动火过程中的风险,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并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属地单位还要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风险削减措施,监督现场动火,发现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动火作业申请人负责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的批准人要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核查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组织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并对许可证合规性、有效性及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作业前要确认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作业现场风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并核实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终止作业,及时进行报警、灭火、人员疏散、救援等初期处置。
动火监护人还应佩戴明显标志,在动火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应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同时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
在作业结束后,属地单位监护人确认无余火和隐患后签字,收回许可证交批准人,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许可证。
动火作业人要对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执行动火安全工作方案和动火许可证的要求,做到“四不动火”(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监护人提出停止动火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还要负责清理现场,不得遗留火种。
气体分析检测
动火作业前,应对需要动火的设备和管线进行清洗或置换,并检测动火点可燃气体含量,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方可作业。在受限空间内动火的,还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方可作业。
可燃气体分析应由有资格的分析人员进行。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取样点应由属地单位工艺负责人提出,并安排人员带领分析人员到现场进行取样。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采样分析)应保留到作业结束。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V/V);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气体检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 h,并记录监测时间和监测结果,监测结果不合格时立即停止作业。在分析合格超过30 min后动火,需重新采样分析。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及以上,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管理要求
除生产用火和固定动火外,动火作业应执行作业许可。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和属地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削减措施,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在存有可燃或有毒有害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须首先进行退料及切断各种物料的来源,加好盲板并挂牌(无法加盲板的部位,应采取其他可靠隔断措施或拆除)。盲板应符合压力等级要求,严禁用铁皮及石棉板代替。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6
内部审计活动处于各种不同的和文化环境中,设立在各个目的、范围和结构不同的组织之内,由组织内部或外部的人员来执行。在这千差万别的环境中要完成内部审计师的职责,最根本的是要遵守《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本《准则》的宗旨是:
1、尽可能阐明内部审计的基本原理。
2、为内部审计增加价值的活动在最大范围内实行和推广提供一个框架。
3、为内部审计的执行建立一个可以考量的标准。
4、促使改进组织的动作。
本《准则》由《品质准则》(Attribute Standards)(1000系列),《执行准则》(Pveformance Standards)(2000系列)和《履约准则》(Lmplementation Standards)(nnnn.Xn)组成。《品质准则》阐述组织和个人执行的内部审计活动的特征。《执行准则》描述内部审计活动的性质并提供可以考量的标准。《品质准则》和《执行准则》用于内部审计服务的一般准则。《履约准则》是用于特殊类型的约定审计业务的品质准则和执行准则(如,遵循性审计、舞弊调查、控制自评的策划等)。[《履约准则》尚在制定中,公布后再译出。译者。]
《品质准则》和《执行准则》各为一套,而《履约准则》将有多套,即每一主要类型的内部审计活动都有有一套准则。现已制定的《保证服务履约准则》(在本准则编号的后面,以“A”表示,例如,1130.A1)和《咨询服务履约准则》(在本准则编号后面对“C”表示,例如,nnnn.C1)。
本《准则》是《职业实务准则》框架的一部分。这个框架由指南核心工作组拟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会于1999年6月批准。这个框架包括了《内部审计定义》、《道德准则》、《职业实务准则》和其他指南,指南核心工作组提议用新形式对其重新编排,并在核心工作组的报告《放眼未来》中提出了新形式的建议。
《词汇表》对本《准则》所使用的术语作了注释。
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在本《准则》制定的过程中曾广泛地征求意见。为便于公众评议,先前曾了国际性征求意见稿,对一些要点征求了专家或与有相关利益的各方进行磋商。准则开始是一个不断的过程。本准则委员会欢迎协会成员和有兴趣的人士参与,对需要制定的新准则或需要修订的现行准则提出建议。
建议请寄: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高级技术委员会
美特兰大街249号
阿乐塔蒙特?斯普林斯,佛罗时达州32701美国
E-mail:standards@theiia.org
本《准则》在实务中如何贯彻,可参阅专业实务部发表的附加指南——《实务忠告》。
本准则将于2002年1月1日起生效,鼓励提前采用。
品质准则1000——宗旨、权力和职责
内部审计活动的宗旨、权力和职责在内部审计章程中规定。章程应与本《准则》一致,并经董事会批准。
1100——独立性和客观性
内部审计活动应具有独立性,内部审计师在执行他们的工作时应该是客观的。
1110——组织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主任应向组织中主管内部审计活动的领导报告工作。
1110.A1——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审计范围、执行审计工作和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
1120——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
内部审计师应保持无偏见、不偏不倚的态度并回避有利益冲突的情事。
1130——对独立性和客观生的损害
如是独立性或客观性实质上或形式上遭到损害,应该恰如其分地披露损害的详情。该项披露的性质应依损害的性质而定。
1130.A1——内部审计师应该避免去评估他们以前承担过责任的业务。如果审计师为他在一年前曾负责过的活动提供保证服务,就足以推定其客观性受到损害。
1130.A2——如果保证是评估内部审计主任本人的责任,应由外部人员来执行。
1200——熟练性和应有职业谨慎
应以熟练和应有职业谨慎去执行审计约定(ENGAGEMENT)
1210——熟练性
内部审计师应该拥有执行职责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胜任能力。内部审计部门(INTERNAL AUDIT ACTIVITY COLLECTIVELY)应该拥有或取得执行职责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胜任能力。
1210.A1——如果内部审计人员缺乏执行全部或部分约定所需的知识、技能或胜任能力,审计主任必须给予足够的指引和帮助。
1210.A2——内部审计师应该有识别舞弊迹象的足够知识。但不期望他们具有专职调查舞弊人员所具有有专门知识。
1220——应有的职业谨慎
内部审计师应具有所期望的谨慎和技能。但应有的职业谨慎并非指不出差错。
1220.A1——内部审计师运用应有职业谨慎时应考虑以下:
1、完成约定任务所需的审计范围;
2、在资料具有相对复杂性、实质性或重要性时,对保证程序的要求;
3、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恰当性及其效果;
4、资料出现重大错误、不规范或零乱的可能性;
5、相关保证活动的成本效益。
1220.A2——内部审计师应对目标、经营或资源造成的
的重要风险保持警惕。然而,这仅仅是一个保证程序,即便执行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也不能保证识别出全部重要风险。
1230——后续职业开发
内部审计师应通过后续职业开发增加其知识、技能和胜任能力。
1300——质量保证和改进方案
内部审计主任必须开发并保持一个质量保证和改进方案。该方案应运用于内部审计活动的所有方面,并能控制内部审计活动的效果;应有助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改进其运作;应能保证内部审计活动与本《准则》和《道德准则》相一致。
1310——质量保证评估两个部分。
内部审计活动应制定一个评估其整体效果的程序,以控制和评估其工作选质量。该程序应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个部分。
1311——内部评估
内部评估应包括:
1、对内部审计活动执行情况的实时检查[ONGOING REVIEWS指事项进行中的检查,亦可译为事中检查或日常检查(译者)].
2、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或由组织内部具有内部审计实务和《准则》知识的其他人进行定期检查。
1312——外部评估
外部评估应由资格的,独立的人士或由外部组织的检查小组来进行。这种评估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
1320——质量评估报告
内部审计主任应向董事会提交外部评估结果报告。
1330——“品质与《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一致”。但是,内部审计师发表这一电报声明之前,应在质量保证评估中证明内部审计活动遵循了《准则》才行。
1340——违规的披露
虽然要求内部审计活动充分遵循《道德准则》,但未充分遵循的事也会有的。当未遵循的影响涉及内部审计活动的全部范围或其动作时,须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披露。
执行准则2000——内部审计活动的管理
内部审计主任应有效地管理内部审计活动,保证它为组织增加价值。
2010——计划
内部审计主任应建立风险导向计划,用以确定内部审计活动的优先次序,该计划应与组织的目的一致辞。
2010.A1——内部审计活动的约定计划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制定计划应尊重(Cinsiderde)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意见。
2020——报告和批准
内部审计主任应报告内部审计活动计划和对资源的需要,请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和批准。在计划有重要变动时,亦应报批。内部审计主任还应报告资源不足的影响。
2030——资源管理
内部审计主任应保护内部审计资源对完成已批准的计划是适当的、充分的和配置有效的。
2040——政策和程序
内部审计主任应制定指导内部审计活动的政策和程序。
2050——协调
内部审计主任应与内部和外部提供保证和咨询服务的人员分享信息并协调行动,以保证审计范围适当,将重复减少到最低限度。
2060——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内部审计主任应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活动的宗旨、权力、职责和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应包括,重要风险及其控制、公司管理问题,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需要或要求招待的其他问题。
2100——工作性质
内部审计活动应评价和帮助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
2110——风险管理
内部审计活动应帮助组织识别和评价重要的风险暴露,并帮助组织改进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
2110.A1——内部审计活动应监控和评价组织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2110.A2——内部审计活动应评价与组织有关的管理、经营和信息系统的风险暴露。应注意:
1、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和完整;
2、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
3、资产的保护;
4、对、规章和合同的遵循。
2120——控制
内部审计活动应评价控制的有效性和效率,并促使其不断改进,帮助组织保持有效的控制。
2120.A1——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内部审计活动应就组织的管理、经营和信息系统来评价内部控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
应包括:
1、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和完整;
2、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
3、资产的保护;
4、对法律、规章和合同的遵循。
2120.A2——内部审计师应查明经营及其方案所建立的目的和目标的一致程度,以确定经营及其方案的执行情况。
2120.A3——内部审计师应查明经营及其方案的执行结果,与所建立的目的和目标的一致辞程度,以确定经营及其方案的执行情况。
2120.A4——评价控制所需的适当的标准。内部审计师应查明管理层建立的标准是否适用于测定目标和目的完成情况。如果适用,内部审计师在评价工作中应使用这些标准。如果不适用,内部审计师应配合管理层开发适当的评价标准。
2130——管理
内部审计活动应通过对(1)价值和目标的设立和报告;(2)目标的完成和监控;(3)责任的保证;(4)价值的保全等方面的评价和改进,为组织的管理过程效力。
2130.A1——内部审计师应审查经营及其方案,以保证它与组织的价值保持一致。
2200——约定计划
内部审计师应为每项约定制定开发和记录计划。
2201——计划的构思
在制定约定计划时,内部审计师应考虑:
1、该活动的目标及其控制。
2、该活动的重要风险,它的目标、资源和经营,以及如何将风险的潜在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
3、该活动的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控制系统与相关的控制框架或模式的比较。
4、对该活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进行重大改进的可能性。
2210——约定目标约定目标应与所审活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过程联系起来考虑。
2210.A1——内部审计师制定约定计划时,应查明所审活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评价。约定目标应反映风险评价的结果。
2210.A2——内部审计师在开发约定目标时,应考虑存在重大错误、资料不规范、未遵循准则和其他暴露的可能性。
2220——约定范围
所设定的范围应充分满足约定目标的需要。
2220.A1——设定约定范围应考虑相关系统、记录、人员和物质财产。在第三方控制下的也应包括在内。
2230——约定资源分配
内部审计师应确定完成约定目标所需的适当资源。应依据对每项约定的性质、复杂程序、时间限制和资源可用性的估计来配备工作人员。
2240——约定工作方案
内部审计师应开发完成约定目标的工作方案,并作成记录。
2240.A1——工作方案应拟定在约定期间识别、、评价和记录足够的信息。
2310——识别信息内部审计师应识别对完成的约定目标来说是足够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信息。
2320——分析和评价
内部审计师的结论和约定结果应建立在恰当的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
2330——记录信息
内部审计师应记录支持其结论和约定结果的相关信息。
2330.A1——内部审计主任应严格控制约定记录。内部审计主任只有在事先得到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和(或)法律顾问的同总,方可对外提供这些记录。
2331.A2——内部审计主任必须开发保存约定记录的制度。这些制度应与该组织的指南以及所有相关规章或其他要求相一致。
2340——约定的监督
约定必须得到恰当的监督,以保证完成目标、工作质量通讯人员的开发利用。
2400——报告结果
内部审计师应及时招待约定结果。
2410——招待的标准
报告应包括约定的目标和范围,恰当的结论、建议和活动计划。
2410.A1——最终结果报告就恰如其分,应包括审计师的全部意见。
2410.A2——约定报告应声明执行符合要求。
2420——报告的质量
报告应准确、客观、清楚、简明、有建设性和及时。
2421——错误和疏忽
如果最终报告有重要的错误或疏忽,内部审计主任应向所有曾接受过报告的人员送交更正的资料。
2430——对约定未遵循《准则》的披露
个别是约定未遵循《准则》应在结果报告予以披露:
1、未完全遵循《准则》的项目;
2、未遵循《准则》的理由;
3、未遵循《准则》带来的影响。
2440——通报结果
内部审计主任应将结果通报给适当的对象。
2440.A1——内部审计主任有责任向能够保证对其结果给予适当重视的对象报告最终结果。
2500——监控进展
内部审计主任应建立和保持一个系统,以便监控管理层对已通报的结果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