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护理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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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护理论文

成人护理论文范文1

由于人们长期的传统思想,对于护理这一门学科存在认识上的不足。护理专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基本处于依附于其它医学专业的地位。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护理专业现今已经作为一门独立的专业存在并且得到相当的重视和发展。但现阶段我国的护理教育基本上是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要求培养的学生能够专业技能娴熟的服务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因为现阶段我国的教育资源有限,对于护理人才的需求量又非常巨大,所以很多开设护理专业的医学类院校把护理教育课程设置的重点放在了护理生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及专业技术的训练方面上,这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大量的护理专业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这种过于强调专业技术培养而忽略了护理人文教育的护理专业课程设置方式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表现为:过于强调技术性而忽视了临床护理的艺术性,过于强调技术性忽视了对人本体价值的尊重,因为人文教育的缺失而导致护理生与病患的沟通协调、人文关怀方面会呈现出不足的现象。近段时间频频出现的医患矛盾等等也给医学类学院的人文学科教育、人文学科课程设置提出了要求。

2护理学与人文学科的内在联系

2.1护理学科的人文内核

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同疾病做斗争的一门科学体系”。医学从本质上讲是人学。医学技术的目的是解除患者的痛苦,在为患者寻求治疗和缓解病痛方案的同时,也必须注重对待患者的态度和行为方式。通过对患者的安慰、同情、关心等方式给予患者情感的关照。特别是护士工作与病人打交道的时间最长,对于病人术前术后的整个阶段全程参与,对病人的顺利康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医学被认为是最具人文精神的学科,护士是最具人情味的职业。中国自古就有“医乃仁术”的经典命题,自从有了人类的存在,也就有了医疗活动。人类对于自身的探索,对于健康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医学、文学、哲学等学科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与渗透。“医者易也,医者意也,医者艺也,术仁乃医”。我国古代的医家认为医学其实是一种哲学思辩、关照生命的艺术。医学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综合体现。重视人文知识的学习、重视人文精神的培养已经成为医学生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

2.2护理学与人文科学研究对象的统一

医学与人文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都是人。医疗技术使人们的身体没有病痛并且时时充满活力,而人文科学可以让人的精神境界保持健康,时时对人生充满希望。特别是护理专业的学生,以后成为护士,给予病人的人文关怀,很可能影响着病人对于自身康复的信心和对于疾病的看法。所以护士要加强人文类学科的学习,给予病人人文关怀,如: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了解患者的文化背景,尊重患者的个性需要,建立协调的护患关系等等,这些都需要人文学科的学习,人文精神的培养,而不仅仅是医疗技术层面所能解决的。

3护理专业人文课程设置建议

基于前文的分析,在医学类护理院校进行人文课程的合理设置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很多医学类的大中专院校近年来都意识到这一点,也做了相应的课程安排,但在课程开设和课时数上还是不够重视,现对于护理教育人文课程设置提出自己一点意见和建议。

3.1必须明确课程培养目标

现阶段我国的护理教育比较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所以我们必须要首先明确我们所设置的护理专业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什么?我们的培养目标不是“工具性”的人才,而是具有人文关怀的,具有整体护理理念的专业人才。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医学类人才的要求已经不是以往的有医生看病,有护士换药就行的粗放型需求了,病人需要的是更多更为具体的人文关怀,甚至是心理辅质的治疗。一个合格的护士不仅仅要求具有专业的医疗知识技能,还必须具有整体护理的概念。合格的护士除了对于病人疾病的关注外,还应当加强对病人本身的关注,这包括如:病人所处的环境、病人术前术后的心理状态、病人的疾病史及其他的物理因素等等对于疾病康复的影响。整体护理的观念核心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整体护理的目标是根据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等多方面的需要,提供适合病人的最佳护理方案。护士已经不单单是护理技术的操作者,更是拥有着丰富的文化知识的病人健康指导者。这些都要求我们的医学人文课程的设置要更加的合理化,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3.2优化课程设置

3.2.1课程设置合理

在明确了教育目标后,进一步要做的就是合理的规划人文课程的设置,形成核心体系,与医学类课程相得益彰,互为补充。在我国,医学类的院校大多不是综合性的大学,而是独立的医学类院校,护理专业在医学类院校中也属于比较新的专业。所以在医学类院校固有的课程设置里往往会忽略人文课程的设置。即使有设置一些人文类的课程,但是往往表现为与专业课程的协调性比较差、课程结构随意性比较大、课时数少、课程体系整体失衡的现象比较严重。面对这种现状,要结合自身医学院校的特点和护理专业的特色,文化类课程的老师和医学类专业课的老师一起来合理的规划护理专业人文课程的培养方案和设计。使得人文课程设置与医学专业类课程紧密结合,互相影响。注重将人文课程与原有的医学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加强学科间在逻辑和结构上的有机联系,构建一个统一的跨学科的课程体系。

3.2.2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

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老师的讲解使他们更清晰理解人文学科与今后临床护理实践工作的联系,让他们认识到人文课程的设置不是增加他们的负担,而是为了日后他们能更好的做好护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设置护理专业人文类课程时,要尊重学生的年龄特点与兴趣爱好,有的放矢的开设人文类的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讲座及相关活动鼓励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例如开设“护理应用文写作”、“护士人文修养”等必修课程。开设“文学欣赏”、“社会心理学”等选修课程;开展社交礼仪、心理健康、演讲与口才等讲座;以及合唱、话剧等社团组织,让学生参与进来拓宽他们的人文视野,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学校的人文教育还应从课内扩展到课外。如:营造学校浓厚的人文环境,丰富校园的文化生活,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为学生进行人文学术类的讲座等等。

3.2.3加强师资培训

成人护理论文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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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社会经济秩序问题。这个问题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在财产继承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各国继承法均用大量条文规范这一问题,以防继承人利用有利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继承法仅原则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缴纳税款、清偿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但对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等一系列问题没有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这一问题,致实践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而司法机关却无所遵循。笔者在《继承制度研究——市场经济与继承法》(1994年12月出版)一书中曾经预言:“多则十几二十年,少则几年以后,这个问题必将摆上司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不幸竟被言中。因此,笔者认为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以便对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为继承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问题和原因

(一)现行继承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继承法采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即通常人们所说的限定继承原则)。有限责任继承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其核心是限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只须在继承遗产的限度以内为被继承人清偿债务,而不以自己的固有财产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家庭成员人格独立、责任自负的观念,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继承不仅关系到继承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作为一种制度,必须对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双方提供平等的保护。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继承法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具体表现为:

1.没有确定遗产范围的规定

有限责任继承原则一方面将继承人的责任限制在继承遗产范围以内,另一方面又要求被继承人的财产必须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有限责任继承不仅是保护继承人的利益的制度,而且是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制度。遗产范围的确定在这里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有限责任继承原则能否正确贯彻,主要取决于能否准确划定遗产范围并保证其不被继承人侵害。而我国继承法在确立有限责任继承原则的同时,却没有关于确定遗产状况的任何规定,使有限责任的界限无法确定。其结果是,继承人在享受有限责任继承的利益的同时,却往往不承担其相应的义务。这就使得法律在继承人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上失去平衡。

2.没有对接受和放弃继承规定明确的期限

我国采取直接继承制度,即从继承一开始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就概括地转归继承人。这意味着被继承人的债权由继承人收取,债务由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只能向继承人行使权利,债务人只能向继承人清偿债务。因此,必须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使继承关系确定下来,以便尽快了结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我国继承法却规定,自继承开始以后至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实际上都不确定,继承关系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种规定的弊端是明显的:一是不利于遗产的管理和利用;二是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且继承关系长期不确定也是滋生继承纠纷的重要原因。

3.债权人缺乏保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手段

如果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按现行继承法,债权人无有效的救济手段。例如继承人将遗产转移、隐藏,或者挥霍浪费,或者不善经营,导致亏损,或者继承人将遗产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都会危及债权人的债权。现实生活中已经屡屡发生这类问题,使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而且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法律必须对此作出反应。

(二)原因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两个:

1.由现行继承法制定时的社会条件所决定

民法是社会经济条件的法律表现,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继承制度。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计划经济无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是在人们的观念中都居于统治地位。当时,公民的财产限于生活资料,基本上没有生产资料,私营经济还是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之下,遗产限于生活资料,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继承人欺诈债权人的情况为人们闻所未闻,立法者自然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

2.继承法理论研究的幼稚也是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

制定继承法时,我国继承法学的研究刚刚开始,尚处于幼稚阶段。例如,对于继承法的基本问题——调整对象,缺乏全面了解,人们只注意了死者亲属之间继承关系的研究(当然,这方面的研究也并未精深)而忽视了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研究。

由于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使得我们在制定继承法的时候,在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上,既无司法实践经验可供参考,又缺乏正确理论的指导,继承法存在以上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公民的财产限于生活资料的社会条件下,继承法的以上缺陷在实践中不会导致多大问题。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公民的财产不仅数量大大增加,而且性质发生了重要变化。即从主要是生活资料变为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对于那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来说,则主要是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料,其最大特点是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是动态的财产,在竞争规律的支配之下,既有盈利增值的可能,又有亏损甚至破产的风险。而且,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产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之下,现行继承法的上述缺陷日益突出。实践中的主要问题是,债权人无有效手段制止继承人转移、隐匿财产,一旦发生纠纷,人民法院难以查清遗产的实际状况,因而无法确保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如果按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债权人举证,由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特殊关系,债权人将很难举证证明继承人究竟继承了多少财产,因而其合法权利将难以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继承人则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隐匿遗产而获得不当利益。这样以来,继承法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抑恶扬善,扶正祛邪的作用。

二、外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外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可以帮助我们开拓思路,取其所长,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

目前世界各国的继承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直接继承制度和间接继承制度。尽管两种继承制度区别很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把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直接继承制度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直接继承制度。按照这种制度,被继承人死后,其遗产直接转归继承人,债权归继承人享有,债务也由继承人承担。直接继承必须解决两大问题:第一,要保证继承人不因继承而受到损害;第二,要保证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为此,大陆法系国家采取了以下主要的制度:

1.接受和放弃继承制度

按照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取得继承选择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无条件直接继承(无限责任继承)、以有限责任为条件接受继承或者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示选择,则推定为无限责任继承。由于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都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因此继承人在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简言之,这些条件主要是:要在法定期间内进行选择;要保证遗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得有侵害、隐匿遗产的行为。继承人违反上述要求,即丧失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而依法强制其按无限责任继承继承遗产。其程序主要是,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国家主管机关表示有限责任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思,如果选择有限责任继承,还须递交忠实准确的遗产清册。主管机关一般为遗产法院或家事法院,也有的国家规定为公证处。由此可见,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制度既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又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其主要作用是清楚地确定遗产范围,进而保证遗产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强制无限责任继承则是对继承人欺诈债权人行为的制裁,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遗产管理制度

在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制度之外,大陆法系国家还规定有遗产管理制度(瑞士叫官方清算制度,日本叫遗产分立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债权人如发现继承人的行为可能损害自己的债权时,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遗产管理。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应宣布对遗产进行管理,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主管机关进行遗产管理后,继承人丧失管理遗产的能力。这样就可以保证遗产首先用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二)间接继承制度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间接继承是英美法系国家采取的继承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继承开始后,遗产不是直接转归继承人,而是作为独立的遗产法人,由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在这种制度之下,被继承人的债务由遗产法人承担,其债权归遗产法人所有,遗产所产生之收益归遗产法人,遗产所产生之负担由遗产法人承担。遗产管理人在缴纳税款、清偿债务以后,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的指定,将剩余遗产分配给继承人。总之,在间接继承制度之下,继承人绝不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间接继承制度能够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防止欺诈债权人行为的发生。但是,这种制度的实行需要其他条件,特别是司法条件的配合。因为在这种制度之下,几乎每个人死后都需要由有关国家机关出面处理继承问题,如果没有健全的专司遗产继承的专门法院或其他专门机关,这种制度是难以实行的。此外,老百姓是否愿意让国家机关来插手继承事务,也是这项制度能否实行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认为,比较而言,直接继承制度较为符合我国的国情。因为一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直接继承制度,群众对此已经习惯、认同。另一方面,在这种制度之下,大多数继承不需要经过法院,只有继承人选择有限责任继承或放弃继承时,才需要法院出面,司法机关能够承受。

三、关于修改我国继承法的建议

如上所述,我国属于采直接继承制度的国家,而且这种制度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因此,我们应当在直接继承制度的框架之内来讨论如何建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一)建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应坚持的原则

1.自愿继承原则

自愿继承原则是现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对强制继承的否定。古代继承法奉行强制继承原则,即正统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男性直系卑亲属)无继承选择权,他必须继承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为被继承人清偿全部债务。即使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财产,而只有累累债务,继承人也不能拒绝继承。至近代以来,家庭观念日渐淡薄,家庭成员逐渐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社会以个人为本位,强制继承原则因不符合个人本位的观念而被抛弃,自愿继承原则遂取而代之。自愿继承的核心是承认继承人有继承选择权,并要求其按照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愿继承原则符合现代社会的思想观念,符合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应当成为我国继承法的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民事活动的各个领域。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恪守信用,诚实不欺,善意地行使权利,善意地履行义务。如果继承人违反这一原则,欺诈债权人,即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继承制度,特别是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设计应体现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不但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需要,也是淳化社会道德,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二)制度构想

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是继承法的一个基本问题,在直接继承制度之下,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途径是,改变现行继承法无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确立有条件的有限继承制度,同时赋予债权人遗产管理请求权。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有限责任继承本来就是有条件的,条件是有限责任继承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之所以采用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与现行继承法的有限责任继承相区别,因为现行继承法的有限责任继承实质上是无条件的。待正本清源之后,即应恢复使用有限责任继承这一科学概念。

1.关于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

所谓有条件有限责任继承,即继承人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享受有限责任继承的利益。继承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丧失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而依法产生无限责任继承的法律后果。所以,采取有条件有限责任继承制度,实质上意味着承认两种继承制度——有限责任继承和无限责任继承,承认继承人有选择无限责任继承、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1)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条件

有限责任继承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同时直接涉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这一制度必须同时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保证继承人的固有财产不被强制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另一方面保证被继承人的债权人能够就遗产优先受偿。由此可知,这一制度的核心是确定遗产状况并使之保持独立。如前所述,大陆法系国家实现这一目的是建立遗产清册制度,即继承人如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制作出遗产清册,并提交给主管机关。笔者认为,我国也应采取这一制度。继承人在制作遗产清册时,应延请公证人员参加,并应作到忠实、全面、准确,不得有隐匿不报、虚报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发现继承人有上述行为,即应取消其有限责任继承的资格,而强制其按无限责任继承。

(2)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期限

遗产清册完成以后,继承人对遗产状况有了全面了解,就可以作出理智的选择。关于选择的期限,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规定,制作遗产清册的期限也就是应作出选择的期限;而法国则规定,遗产清册制作完毕之后,再给继承人40天的考虑期限,我们认为法国的规定更为合理。我国修改继承法时可考虑规定两个期限:一个是制作遗产清册的期限;一个是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期限。关于制作遗产清册的期限,我们认为宜短不宜长。因为我们已经处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处于生产经营过程的财产复杂多变。为了防止因主体空缺对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防止继承人转移财产,这个期限应尽可能短一些。我们认为以一个月为宜,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是继承人时起算。如果由于遗产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遗产清册,可向主管机关申请延长。至于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期限,可考虑为20—30天,从向主管机关提交遗产清册之日起计算。

(3)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即接受继承人所提交之遗产清册和继承人所作选择的机关。国外一般规定为遗产法院或家事法院,也有的国家规定为公证处。我们认为,我国可以由公证处来承担这一工作,理由主要是:我国不太可能在普通法院之外再设置专门的继承法院,而现有普通法院任务已很繁重,无力承担这一任务,而公证处则任务不足。而且制作遗产清册、证明遗产状况这一工作就其性质而言,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2.关于债权人的遗产管理请求权

有限责任继承是由继承人主动行使继承选择权,以保护自己利益的制度。如果继承人正确行使这一权利,该制度还可以同时起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但是,如果继承人不选择有限责任继承,例如,被继承人财产状况良好而继承人负债累累,这时继承人便会选择无限责任继承,使遗产和自己的财产混同,用遗产来清偿自己的债务,这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再如,继承人隐匿财产、挥霍浪费,或不善经营,或恶意处分遗产等等,都会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在这种情况之下,无限责任继承也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在有限责任继承制度之外,还必须有一种债权人可以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债权的制度。于是,这样的制度就被人们创造出来了。这种制度在日本、法国称之为财产分立制度。这三种制度虽然名称不一,内容也不完全一致,但都是供债权人选择的保护其债权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债权人如果认为继承人的行为可能危及自己债权的实现,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机关申请,要求由主管机关对遗产进行管理。主管机关应债权人的申请,对遗产进行管理,包括对遗产进行调查、清算等。建立遗产管理后,继承人即丧失管理遗产的权利。这种制度可确保债权人的权利不受继承人的分割,确保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我国继承法应当建立这种制度。

如果我们在承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同时,为继承人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规定必要的条件,同时赋予债权人遗产管理请求权,继承法在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就能够作到周全而合理。

成人护理论文范文3

1.1对象

荆州市7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中市级医院2所(S1、S2),县级医院5所(X1~X5),共计2567名护士作为本次调查对象。

1.2方法

1.2.1调查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方式,对荆州市所辖的7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0~2012年护理科研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为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部资料实行原件查看,由护理部将所有发表的论文期刊、科研课题下达文件、课题登记证书及著作等原件集中存放备查,调查内容包括:全院护士数、数、统计源期刊篇数、专著、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以及专利情况。

1.2.2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描述分析。

2讨论

2.1结果分析

2.1.1护理人员整体学历水平偏低,科研能力有待提高

科研能力是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在分析问题时,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能力。这种能力需要通过系统的学习而获得。从我国目前的护理教育体系来看,专科教育对于护理科研的内容基本是空缺,本科教育中虽然有开设护理科研课程,但由于本科阶段有较大的基础理论及实践课程量,学生没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护理科研的工作中,只是初步具备了科研意识,只有在研究生教育中才会进行系统的科研知识的学习及实践。从表1结果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市二级医院中尚无硕士学历人员,本次调查中本科、大专学历的护士是在中专起点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或在职函授教育等形式取得的学历,没有高考起点的全日制本科生。绝大部分护士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缺乏科学研究应具备的相应的知识,导致护理人员护理科研能力普遍不足。

2.1.2护理人员参与积极性不高,科研氛围不足

根据荆州市护理重点专科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要占到总数的10%,其目的是希望从制度层面要求更多的护理人员参与护理科研及论文的写作,但从表2可以看出,这个数量并没有完成,且已发表的文章中有大部分是同一作者的文章,所以,护理人员写作的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医院也只是依赖于这小部份人来完成上级的指令性任务,并未达到整体提高的目标。

2.1.3护士人力资源的严重匮乏,导致护士疲于应付工作,缺乏护理科研的积极性

以上7所医院虽然有3所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低1∶0.4的床护比,但这3所医院均是为即将迁址到新医院前所做的护士人力资源储备,如搬新院后随着床位的扩张,仍达不到1∶0.4的最低标准配备,且都是刚入职的新护士,不具备撰写论文及开展科研的能力。因为人力资源的严重不足,所以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增大,疲于去完成日常工作,无时间去观察、发现、思考科研问题,即使在工作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由于工作的被动与人员的压力,护理人员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探究这些问题,这种状况不但挫伤了护理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也加重了护士的工作疲溃感。

2.1.4缺少护理科研的学科带头人

由于多种原因,基层医院中高职称的护理人员很少,此次调查的7所医院均没有达到临床护理重点专科要求高级以上人员达5%的最低要求,特别是在县级医院更低。此次调查中,县级医院正高级护理人员只有1名。有调查显示,目前基层医院护士护理科研原动力较差,普遍存在为了晋升才进行护理科研的现象。这与本次调查结果一致,基层医院职称晋升由于受指标限制非常难,这样导致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没有希望,也就丧失了科研与撰写论文的动力。同时,由于护理岗位管理、层级管理还未真正实施,不论学历和技术高低都做同样的工作,没有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使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部分较高学历的护士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没有很好地发挥能动性,带动护理队伍的科研。

2.2对策

2.2.1改革护理管理模式,大胆创新,引入竞争机制

爱因斯坦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让护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护理科研中去,首先要充分调动大家的科研热情。要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必须要实行护理岗位管理,只有从护士的岗位设置、护士配备、护士分级、岗位培训、绩效考核、护士晋升等多方面着手,才能够更好地调动护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可实施目标管理,将护理论文撰写数量与质量作为院科两级考核指标之一,对中级以上人员要求每人每年至少l篇,同时,对于超额完成的给予适当奖励,在评先表优、外出进修学习时给予政策倾斜,笔者所在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就是通过该方式,使护理论文及科研的数量及质量得到很大提高,护理人员的科研能力得到了提升。

2.2.2加强护士素质教育,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基层医院护士科研能力

有研究显示,护理教育能增加护士的科研知识,提高护士评估研究成果的能力。各医院要重视护理继续教育工作,在课程设置中要增加对护理科研写作方面知识的内容。同时,将科研骨干送出去学习与深造,回归后成立院内科研小组,由其负责组织有科研积极性和写作能力的护士,请相关专家讲授科研知识,定期召开学术小讲座、论坛等活动,营造学术氛围;同时开展从易到难、从小选题到大选题的护理科研,以点带面提高护理科研水平。

2.2.3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各级医院要认真落实

成人护理论文范文4

1当前疗养院护理科研发展的难点分析

1.1科研意识缺乏,科研目标模糊相比于综合医院,疗养院存在许多不利于开展科研的客观因素。同时,主观上部分护理人员对从事科研缺乏信心和热情,将科研工作视为“软指标”,把主要精力放在完成日常任务的“硬指标”上,思想不够重视。再加上当前疗养护理学科的科研目标模糊,没有明确的研究内容与发展方向;疗养康复技术在国内仍处于初级阶段,知识结构有短板;大部分疗养院护士从业后未接受过疗养康复知识的系统培训,这些都是造成疗养院护理科研滞后的原因。

1.2科研力量薄弱,科研素质偏低

1.2.1缺乏健全的护理科研管理组织从护士长到护理部主任乃至疗养院领导的支持对疗养康复护理研究的开展及护理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具有关键性意义。目前,多数疗养院没有专职的护理科研管理人员,护理科研难以有序开展。

1.2.2护理管理者缺乏科研能力护理管理者的科研能力决定着一个群体护理研究的水平[3]。长期以来疗养院护理管理者对护理科研工作认识不足,科研管理意识不清,科研管理知识贫乏,对科研工作缺乏经常性检查、指导,尤其是缺乏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能力,致使科研管理工作表浅化、行政化,无法完成多学科协作和日益复杂的科研管理工作。

1.2.3人才使用不当,缺乏护理学科带头人缺乏对高职护理人员有计划、有目标的培养,护理人员沿袭论资排辈,不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单调、重复的工作限制了护理人员发挥创意的空间,使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部分学历高的护士认为自己无用武之地,也挫伤了其科研的积极性,以致难以产生优秀的护理学科带头人。

1.2.4护理人才流失严重,整体科研素质偏低近年来,由于精简整编,部分高级护理人才流失,军队疗养院护理人才储备不足,结构没有形成梯队。目前疗养院大部分护理人员是近两年新招的非现役文职或合同制护士,对科研原理、科研程序与方法、科研设计、卫生统计学及文献检索等未进行系统的学习,科研知识匮乏,开展、识别和应用护理研究成果困难。个别本科毕业生,虽有一定科研理论知识,但缺乏临床实践,加之,当前护理院校招生“门坎”低而数量盲目增长,使护理教育与临床实践不相匹配。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整体素质不能满足专业需求,科研能力偏低。

1.3护理科研的资源不足护理科研需要人力、时间、信息、辅助设备及经费等条件的支持。大部分疗养院图书馆护理专业的藏书少,信息网络不发达,限制了护理人员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文献资源,加之外语水平低,不能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和科研前沿。

2主要对策

2.1成立护理科研管理机构,加强对科研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团队的交流与合作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科研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规范护理科研管理;设立护理科研基金,管理和协调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对科研立项、选题、课题设计和论证以及论文的修改给予指导;组织举办科研学习班,帮助护理人员学习掌握科研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负责护理科研活动中资料数据的检查和讲评。汇聚资源,创造护士开展护理研究的环境、条件和氛围。有计划地做好科研题目的分组、实施工作,建设好团队,提倡合作精神,以老带新、新老搭配,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和学习。

2.2提高科研意识更新思想观念,转变搞护理科研太深奥、护士搞不了或者不用搞的想法,扭转临床护士单纯机械执行医嘱的工作模式。科研思路可以从实践做起,从小题目做起,立足于护理观察,克服定势思维,在日常工作中寻找和挖掘科研题材;也可以从特色出发,注重疗养康复学、预防医学、心理疏导和健康管理等;或依托医疗科研的优势,参与医疗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2.3培养科研能力各科室可以定期选择与疗养护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借鉴意义的护理论文进行交流[4];定期将临床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小组讨论、论证、立题;由护理部组织年会,对护理人员的论题进行现场答辩,邀请有关资深专家进行现场讲评[5];护理部有计划地安排护理科研知识专题系列讲座,请专家针对临床护理人员的实际收稿情况,设置有关护理科研课程,如科研基本理论、护理科研选题、护理文献检索、医学统计、护理论文写作、计算机的应用和专业英语等。同时,为了确保护理人员科研成果稳中有升,护理部每年规划完成一定的科研或论文任务,各护理组的完成情况直接与护理岗位评分、个人荣誉及奖励挂钩。

2.4加强科研人才的管理

2.4.1合理使用人才,加强对人才外流的管理对人才外流进行调控,军队疗养院要创造条件聘用和留住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并具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避免因转业、退休等因素造成人才断层;其次,构建疗养院自身的护理特色,创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给人才有发挥和发展的空间,增强其专业认同感和职业使命感;再者,抓好护理继续教育,重视人才的开发与培养,建立优秀人才库,对确有发展前途的优秀中青年骨干进行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让她们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最后,要建立合理并富有竞争力的工资和奖励制度,促进年轻护理人员的竞争意识和专业进取精神,培养富有开创精神、懂实践、会科研的新一代疗养康复专科护理人才。

2.4.2做好疗养院护士职业生涯规划,分层次培养护理科研人才针对军队疗养院护理人员编制多元化、学历层次参差不齐、临床实践能力高低各异的特点,合理规划护士职业生涯,确定适合的职业方向和目标,培养护理核心人才队伍。分阶段培养临床护理人员的科研参与意识,形成可以持续发展的临床护理科研人才梯队,并充分发挥有丰富临床经验、善于发现问题的护理人员和高学历护理人员的优势,使之成为护理科研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疗养康复护理科研发展的生力军[6]。

成人护理论文范文5

1.1骨科护理业务学习平台的组建 ①人员结构。根据我院学科设置,由护理部组织7个骨科病区建立骨科系统护理业务学习平台,设教学组长2名,由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护士长担任,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授课人及授课内容的审核;教学秘书1名,由护理部干事担任,负责协调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场地、教学设备的准备、资料收集及考核工作。②制定培训计划。根据院护理人员分级培训计划及专科培训的特点,由教学组长制定骨科护士分级(责任组长、责任护士、小组护士、助理护士)培训计划,上报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授课人选择专科理论扎实,技术能力和表达能力强的骨科护理骨干,明确授课形式和课时,上报护理部主任核准。③组织实施。根据临床护理工作实际情况及排班模式,做到培训工作既不影响临床工作又能保证参培率,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16:00以后,每次培训安排3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时15~20min,要求授课人紧紧围绕课题充分准备,用简短、精炼的语言,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大家传授丰富而先进的知识,授课内容具体、实用性强、有针对性。骨科护理业务学习平台每月开展培训1~2次,每季度对培训内容进行1次考核,由护理部的教学秘书汇总成绩,教学组长根据存在的问题及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培训计划,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保证和提高培训效果。④建立激励机制。将骨科护理业务学习平台培训工作纳入院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参加1次培训授予院级继续教育学分0.5分,授课老师授予2分。科室护士每季度考核平均成绩及参加培训情况列入季度临床护理管理质量考评。每名护士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护士年度考评、晋升挂钩。全年考核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和奖励。1.2 评价方法 比较骨科系统护理业务学习平台实施前(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实施后(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护士专科知识及技能掌握程度、“三基”考核成绩,以及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学术论文撰写发表情况统计。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软件行t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实施前后护士考核成绩比较 见表1。2.2 实施前后开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护理创新及学术情况 实施前开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1项,护理创新3项,发表学术论文2篇;实施后分别为5项、16项和7篇。

3讨论

成人护理论文范文6

1.中医护理本科生毕业实习质量自评问卷的研制

2.中医本科学生毕业实习质量监控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应用

3.提高中医毕业实习生综合素质的尝试及思考 

4.对西医院校毕业护理人员进行中医传统技术培训的效果

5.中医临床型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电子病历与中医毕业实习生病案书写问题刍议

7.中医院校“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改革在毕业考核中的应用价值探讨 

8."导悟式教学"在西医院校毕业新护士中医理论与技能培训中的运用效果研究 

9.高职高专中医养生与保健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与思考——毕业顶岗实习生及其实习单位问卷调查分析

10.加强过程管理,提高中医专业七年制毕业论文质量

11.中医妇科毕业实习带教方法探讨

12.中医本科生毕业临床考核方法的改革与效果实践分析

13.中医院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现状及建议

14.中医护理本科生毕业实习模式的构建

15.OSCE考核模式在中医内科学毕业考核中的实施 

16.中医儿科毕业实习带教探讨

17.世界针联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针灸”首届国际传承班在京毕业

18.对中医函授生毕业临床实习之管见

19.关于中医儿科本科学生毕业实习的几点建议

20.中医专业七年制毕业临床技能考核的改革与实践

21.“中医针灸”首届国际传承班学员毕业

22.中医儿科毕业实习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讨

23.我们是怎样带教中医护士毕业实习的 

24.振兴中医事业 广开人才之路——天津市首批高教中医自学考生毕业

25.辽宁中医学院函授大学中医医疗专业八七届毕业典礼在沈阳举行

26.我校中医专业毕业考核实践探索 

27.中医研究院83名毕业研究生首批获得医学硕士学位

28.中国中医科学院2012—2014年博士毕业盲审学位论文查新项目统计分析

29.《中医内科学》毕业考核方案的探索与实践

30.中医专业学生的毕业考核指标和方法

31.85级中医班中医诊断学毕业考试试题质量和成绩分析 

32.586例膝骨关节炎中医证型聚类分析及与中医体质的关系 

33.从辩证的视角看中医科学性问题争论  

34.关于改革中医专业本科生“毕业综合考试”的构想 

35.浅析中医跨文化传播 

36.本院中医专业78级学生开始毕业实习 

37.中医药浴联合窄谱中波紫外线照射治疗寻常型银屑病的临床疗效观察 

38.中医专业毕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39.中医住院医师毕业后教育初探

40.名老中医经验共性规律及个性差异比较研究 

41.中医研究院首届中医研究生举行毕业论文答辩 

42.在光明中医函授大学骨伤科专业毕业典礼大会上的讲话

43.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 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奋斗到底

44.在光明中医函授大学骨伤科专业毕业典礼大会上的讲话

45.我院召开首次中医系专科定向毕业实习工作会议

46.新疆首届盲人中医函授大专学员毕业 

47.我院运动医学系中医骨伤科专业举行医学士毕业论文答辩会

48.南京中医学院中医专修科毕业 

49.省中医学校举行教学研究班、医科进修班毕业典礼

50.中医系中医专业七七年级学生毕业  

51.辽宁中医学院八六届中医函大毕业

52.中医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毕业设计质量分析——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

53.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技能考核模式探索 

54.中医院校医学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

55.深化毕业考试改革 培养高质量中医人才  

56.中医儿科本科毕业实习阶段的现状及对策  

57.从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看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专业本科生毕业考试

58.中医儿科毕业实习教学的难点与对策

59.中医类学生毕业综合考试改革的初步探索

60.中医专业护生毕业实习现况调查与分析

61.加强毕业后教育及继续医学教育 促进中医人才培养

62.中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63.中医妇科学毕业实习教学方法探讨

64.中医院校研究生社会适应能力的调查与分析──67名毕业研究生社会适应能力调查报告

65.五年制中医本科生毕业考核模式的实践与探讨

66.中医七年制妇科专业毕业实习教学方法探讨

67.试论中医临床医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设计与要求 

68.浅谈中医医学生临床毕业答辩 

69.“高等中医教育毕业实习评估体系”研究

70.试论中医专业毕业实习提前的教学配套改革

71.大肠癌中医辨证及治疗概况 

72.中医护理大专生毕业实习质量调查分析

73.设立答辩考核环节 确保自考教育质量——中医自考本科毕业答辩考核规范化研究

74.基于临床病历数据化的名老中医经验传承方法学研究 

75.难治性癫痫中医证候的判别分析 

76.加强大专毕业护士再培养 造就高级中医护理人才  

77.我校中医专业毕业考试的实践与思考

78.中医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初探

79.转变观念抓改革 适应需要求质量──试谈中医高校毕业实习的改进与提高

8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吴克清在光明中医函大骨伤科学院毕业典礼大会上的讲话

81.为培育中医新苗贡献力量——介绍我院指导毕业实习的一些做法

82.继续发展中医药成人教育事业 

83.成都中医学院医学系本科班79级毕业综合考试 《中医妇科学》试题及答案

84.天津市93名考生获得中医大专毕业文凭

85.福建中医学院第四届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毕业

86.杰出校友屠呦呦荣获201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87.上海中医学院首届中医专业生毕业

88.中医护理培训小组的设置与管理

89.中医院护理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效果评价 

90.东北地区银屑病中医证候与中医体质的相关性研究 

91.多项措施并举 提高中医妇科临床实习质量

92.中医临床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思考  

93.补泻兼施 以气为先——朱南孙治疗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症经验 

94.中医内科实习中加强急症教育的做法和体会

95.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在中医医院的应用研究 

96.中医胃肠病病机与防治研究的新思路——访中医内科学专家白兆芝教授

97.我院护理人员中医护理知识及技能现状调查与培训对策 

98.浙江中医学院恢复中医函授教育  

99.浅谈中医实习生急救能力的培养 

100.全国西医学习中医班(西苑班)招生通知  

101.中医养生保健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思考 

102.原发性肺癌中医证型规律与化疗及靶向治疗的相关性研究

103.关于构建中医恶性肿瘤疗效评价体系的思路和问题  

104.定性访谈法在名老中医传承研究中的应用:思路与体会 

105.肥胖、超重与正常体质量高血压患者的中医体质类型分布特点比较研究

106.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中医证型分布及证候特点研究

107.中医辩证治疗膝骨性关节炎的网状Meta分析

108.人类基因组学及基因芯片技术与中医体质学

109.近30年大肠癌中医证型和用药规律分析

110.新疆冠心病患者(汉、维)中医体质特点分析及与中医证型的相关性研究 

111.基于文本挖掘探讨中医外治法和食疗在糖尿病中应用规律

112.中医治疗脑卒中后抑郁的进展 

113.中医护理工作现状调查和对策研究 

114.《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修改建议及分析

115.8448例一般人群的中医体质类型与健康状况关系的分层分析

116.中医养生探幽

117.中医健康体检在“治未病”中的作用

118.中医体质分类判定与兼夹体质的综合评价

119.660例寻常型银屑病中医体质与中医证型分布规律研究